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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禁地(鬼若)-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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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了季玟慧要转达给我的话,我即刻拿定主意,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季三儿跟着我们去冒险。倒不是我有多在乎他的安危,而是他如果跟着去了,我们几个反而就不安全了。反正这次行程的危险系数也高,不带季玟慧去更好,等从新疆回来,我自己去找她求饶便了,总不能让季三儿拿这事儿就把我给要挟了。
于是我笑嘻嘻地对他说这都是一场误会,我压根儿就哪儿都没打算去,让季玟慧帮着调查这个魔鬼之城,那也是人家公司领导给我安排的任务。至于人家去不去那我就管不着了,总之我是没那资格随同前往,再说我也不喜欢到处东奔西走的,累得慌。
季三儿显得有些不耐烦了,板着脸气道:“怎么着爷们儿?都到这份儿上了还拿你哥哥我当外人呢?你跟我妹妹还想不想成了?”接着他话锋一转,低声乞求道:“你就带着我到了那地方就成,从那儿以后,你**的,我干我的,我绝对不给你添一点儿麻烦。你就让哥哥我也开一回荤吧,古玩界倒腾了那么些年,一点儿起色都没有,我看我天生就是倒斗的命。这么着,我找到的宝贝算你一半还不行吗?”
随后他又威逼利诱地使出了各种手段,好话歹话都说尽了,但我就是咬死不放,坚称自己绝没参与什么倒斗的组织,也绝不会去新疆寻宝。不管他如何劝说,我的原则却只有一条——死不承认。
季三儿在百般劝说之下颓然无功,只得悻悻地起身告辞了。临走的时候他还颇显无奈地撂下一句话:“得了兄弟,我今儿个算是看出来了,你这是自己吃肉吃的冒油,连口汤都不打算给你哥哥留啊。得了,得了,回头有什么好东西还找哥哥来,让我也咂巴两口肉渣儿吧。”
我虽觉得有些对不住他,但也不好再过多的解释什么,只得把他送了出去,让他别老没事儿胡思乱想。
回屋以后,我把事情大致给胡、王二人交待了一遍,并告诉他们,休息三天,各自准备准备,三天以后准时出发。
大胡子说既然还有三天时间,那我就教给你们一些用刀的基本手法吧,你们两个总是拿刀胡劈乱砍,其实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学会了这些手法,今后如果再遇到危险,你们也能和对方纠缠一阵。
第一百一十九章 行抵西域
这三天里我们几个都没出门,成天躲在院子里练习刀法。
说是练习,其实说白了就是学习用刀的基本功。直至此时我和王子才算茅塞顿开,原来一把刀竟然能有这么多用法。从握刀的姿势到挥刀的力度,从拿捏的尺度到另一只手的辅助功效,无一不令我们两个大开眼界。虽然三天的时间远远不够我们掌握技巧的,但也比从前那种流氓打架的手法强出许多了。
考虑到我们携带了数量极大的违禁物品,我不敢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往新疆。虽说那个年代的安保工作还不算极其严密,但为了安全起见,我最终还是决定以自驾的方式出行。这样做起码有两点好处,一是可以规避被查扣的风险,二是到了新疆以后行动方便,免得因为没有交通工具而大费周章。
由于买车的手续太过繁琐,借车的话,来回的里程太远,难免人家会有怨言。所以我便选择了最为简洁方式,租车。
第四天头上,我去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性能不错的汽车,那经理听我说要去新疆,便收取了一笔大额的保证金,那笔钱足够把他那辆车给买下来了。
回家以后,我们三个将大包小包的行李和装备都抬上了车。又肃整了一番,点上一根烟,猛踩一脚油,风风火火地直奔西域而去。
然而中国的土地之广,疆域之阔,又岂是我一个入世不久的小青年所能轻易领会的?这一路上走走停停,我和王子白天轮班开车,到了晚上就找个旅店睡上一夜,次日天明继续行进。
先前几日我们还颇为兴奋,一路上有说有笑,时而停下车欣赏一下那些从未见过的美妙风景,在休息的时候体验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但到了后来,连日的疲劳使我们全都萎靡了起来,除了大胡子依旧保持着精神奕奕,我和王子累得简直连话都不想说了。
车行七日,途径河北、山西、陕西、甘肃、青海五省,这才总算是进入到了新疆境内。当地老乡告诉我们:“没来过新疆的嘛,不知道中国有多大嘛,从我们这里到喀什嘛,至少还得有两天的路程。”
起初我和王子还不甚相信,但真正向南疆进发以后我们才暗暗纳罕,这中国第一大省果然不是徒有虚名,一个诺大的新疆,简直可以堪比好几个国家了。
至此我们才体会到何谓泱泱大国,汽车在空旷无垠的戈壁滩和沙漠公路中急速穿行,远见山峦,近则旷野。放眼望去天地一线,广袤无垠,那样的景致,又岂是简单的一句震撼就能形容得清的?
停停走走地又行了两日,当我和王子的精力都已耗费到接近极限的时候,总算是抵达了喀什市区。拖着疲惫的身体,我们在塔吾古孜路的一家宾馆里住了下来,蒙头大睡了整整两天,这才将将把身体调整过来。
根据地图上显示,我们最终要去的慕士塔格峰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但那仅仅是一张在若干年前手绘的草图,并不包含现代社会纵横交错的条条公路,如果按照地图上走,那我们非得迷路不可。看来当务之急,我们首先得找到一个向导才行。
我们三个在喀什市里逛了几天,一方面是尽快掌握这异域的风土人情,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物色着向导的人选。
喀什是个不算很大的城市,从城区的最西端横穿到最东端,也不过只有七八个红绿灯而已,即便是步行也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当地的人口比例悬殊,汉族人仅占城市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左右,其余的大部分都是少数民族。维族人口为数最多,几乎是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剩下的还有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回族等二十余个少数民族。
鉴于语言沟通方便的原则,我们本想找一个汉族人作为向导,但一连找了几十个,这些人对于地处中国边境的慕士塔格峰全都不甚了了,大多只是有所耳闻,真正去过的一个没有。
这一天,我们三人游览了当地的名胜——香妃墓,当地人称‘阿帕霍加墓’。据说这香妃本名买木热。艾孜姆,自幼体有异香,被人们称为‘伊帕尔罕’,汉语是‘香姑娘’的意思。
当年她被乾隆选为妃子,赐号‘香妃’,但到了京城之后,因水土不服而早年病故。后来由124人抬运棺木,历时3年运尸回乡,安葬于阿帕霍加墓中。国学大师金庸先生在撰写《书剑恩仇录》时,他笔下那个美若天仙的香香公主,其实就是此人。
从香妃墓出来以后,我们都感肚饿,便在不远处的一个小餐厅中落了座。我叫了一些当地的特色食物,试吃以后,样样都是味美绝伦,和我以前吃过的所有美味都不一样,口中肉香四溢,掩不住的异域风情在**辣的羊油中尽显无遗。
其中尤以一种名叫‘馕坑肉’的烤肉最为鲜美,我们三人张口大嚼,吃得满脸都油光光的形象全无。大胡子更是狼吞虎咽,兵乓球大小的肉块流水般地送入口中,神情之间满是欢喜之色。
只可惜当地的伊斯兰餐厅不许饮酒吸烟,据说这是对真主的亵渎行为,我们也只好入乡随俗,虽然有些单调,但以汤代酒的吃法也算是颇为痛快了。
正在我们酣嚼之际,无意间听到旁边桌子上有两个人在小声聊天。从他们的相貌上可以看出,两个人分别是一个维族人和一个汉族人。那年轻的维族小伙讲着一口流利的汉语,而其谈话的内容也引起了我们浓厚的兴趣。
只听那汉人说道:“照这么说,你这工作是不打算干了?”
那维族小伙哭丧着脸,语气无奈地说:“有什么办法的嘛?我妈妈自从得了这种怪病嘛,已经连续四天没吃没睡了。也不知是什么恶魔在害人,胡大为什么不来惩罚它?”
那汉人叹道:“唉……可惜了你这份工作,往慕峰送菜,这一趟下来少说也能赚个千把块吧?这油水恐怕都得便宜别人了。”
小伙子答道:“要是你找的那个人真的能除掉恶魔,那我还是可以继续工作的嘛。可是……就是怕他不行……对了李哥,你说的那个人什么时候来嘛?”
那中年男子看了看表:“快了,我跟他约的是七点整,现在时间已经到了,估计应该这就到了。一会儿你对人家客气点,那可是兰州一带有名的活神仙,你母亲得的那种怪病,此人一去保准是人到病除。”
小伙子显得有些忐忑不安,十根手指搓来搓去,眼睛不停地向门外张望着。两个人面前只有两杯砖茶,看来是在等一个重要的人前来就餐。
王子低声对我说:“老谢,他刚才说的慕峰,是不是就是慕士塔格峰?”
我点了点头,小声答道:“应该是,不过这人好像遇到了什么难事,似乎是脱不开身。咱们再观察一下,如果能帮他解决就给他办了,让他当向导是再好不过了。”
正说着,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小眼长髯,金丝眼镜,手持念珠,身穿粗布马褂,看样子倒有几分得道高人的样子。
那老者在我们邻桌落了座,那中年人恭恭敬敬地站起身来,刚要开口互相介绍,忽见那小伙子双眉一挑,拍着桌子大声说道:“怎么是他?他是个骗子的嘛他前天被我妈**魔鬼给打跑了,拿了我们的钱也没有还,怎么还敢来说谎骗人的嘛?”
那老者也认出了对方,顿时面红耳赤,尴尬地说不出话来。僵了片刻,那老者忽一作揖,对那中年人说:“对不住了,今日有事,来日再谈。”说罢也不等那中年人说话,一溜烟地跑出了餐厅。
那中年人满脸窘态,叫了那老者一声,紧跟着便急匆匆地追了出去。
王子喝了口茶,冷笑一声,自言自语道:“哼,俩雏儿。这俩人要是有一个回来,我王字倒着写。没想到几千里地以外也有这坑人的营生,还专骗这种老实巴交的人,真他**欠抽。”
我说你王字倒着写不还是王吗?有那侠肝义胆的雄心你倒是追出去抽丫一顿啊,尽干着马后炮的事儿。说完也不等他答话,对邻桌那小伙子招了招手,让他过来和我们一起坐。
那小伙子见我们是三个汉族人,迟疑了一下,表情中显得有些芥蒂。我又招了招手说:“我们不是坏人,就想和你打听点事儿。”
维吾尔族的好客是天下闻名的,那小伙子虽有心事,但见我一再地邀请他,便有些不好意思地坐了过来。然后他面带愁容地对我说:“你们是来旅游的吧?有什么问题就问吧,说完我要走了,我家里还有些事情的。”
我点了点头,开口问道:“你们刚才的谈话我都听到了,你别介意,不是我有心偷听,只是这房间太小,想躲也躲不开。我想问你一下,你们刚才说的慕峰,是不是就是西北方向的慕士塔格峰?”
小伙子说:“是的,就是慕士塔格峰,我们这边嘛,都叫慕峰。我以前每个月要上山四次的,那里是我第二个家。”
我心中一喜,觉得此人正是我们最合适的向导,便继续说道:“我们想让你给我们当一次导游,酬劳方面你尽管放心。”
那小伙子刚要张口拒绝,我连忙打断他的话头,抢先续道:“我知道你家里有事,但我想我或许可以帮你解决,你不妨说出来听听,看看我们能不能帮上忙。”
小伙子犹豫了一下,这才道出一番话来。原来在不久前的一天,她的母亲不知什么原因,突然像中了邪一样,神志错乱。人们都说,他**这是撞鬼了。
第一百二十章 撞仙儿
在我们的追问之下,那维族小伙这才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述说清楚。
此人全名叫阿卜杜拉。热合曼,因为名字太过繁琐,所以我们都简化地称他为热合曼。
热合曼的母亲本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家庭夫女,和善慈祥,待人热情,这一辈子也没和谁红过一次脸。
他们一共有兄弟五个,他排行最小,如今他的母亲已经是将近70岁的高龄了,正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但不知怎地,前些日子他**突然发起了高烧,这一烧就是40多度,直烧得老太太浑身抽搐,连神智都有些不清楚了。
兄弟几人担心得要命,便把自己的母亲送到了当地的医院进行救治。过了两天,烧倒是退下来了,但整个人却精神全无,昏昏沉沉地不言不语,整天都是傻呆呆地望着地上,别人对她说话她也一句不答,就好像没了魂似的。
由于他家庭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家里承受不了太多的医疗费用,总之现在母亲的命是保住了,兄弟几个也就无奈地把母亲接回了家中。
可没过几天,她母亲却突然发起疯来,时而嘻嘻哈哈地大声尖笑,时而蹦蹦跳跳地胡言乱语,时而又蹲在地上乱抓乱刨,那种情景简直可怕到无法形容。她白天不吃不喝,到了晚上,两眼放出绿光,把他家养的几只鸡一一咬死生吃,就连鸡毛都被吞入了肚中。
更为令人惊奇的是,他**一辈子都不会说一句汉语,不知为何,自打这次发病以来,老太太每天都尖声尖气地说着胡话,而这些胡话却句句都是流利的汉语,这简直有些让人难以置信。
兄弟几人苦于找不到病因,便又将母亲送进了医院,可医院的医生连检查都没做,就要把老太太直接送进精神病院。几个人怎能眼看自己的亲生母亲去到那种地方,无奈之下,只好又将老太太接回了家中。
没过两天,老太太越闹越凶,一到夜里就在院子里来回乱窜,简直比兔子跑的还快,哪里像是一个年迈体虚的老人?
到了这个时候,热合曼一家的怪事就逐渐地传开了,周围的邻居纷纷献计献策,有的说是恶魔索命,有的却说这就是普通的疯人病,必须送到专门的医院治疗。
其中有一个阿訇告诉热合曼,你妈妈这个病应该不是疯人病,她竟然能像灵猫一般地上蹿下跳,这已经完全超出了正常人的能力范围了,更何况她还是个老人。我看她很有可能是被恶魔附体了,你不如去清真寺去做做礼拜,看看胡大是不是能保佑这个可怜的老人,让她的灵魂重新回到自己的身体中。
作为一名维吾尔族的子民,伊斯兰教必然是热合曼的最为崇高信仰,他觉得此法可行,便带着一家老小全都奔赴了艾提尕尔大清真寺,在那里唱经祈祷,期盼着自己的母亲早日恢复正常。
可一连过去了三天,老太太的病不但不见任何好转,反而倒有变本加厉的迹象。不但时常跳到别人家的院子里把鸡咬死,而且还经常把墙上的黄土抠下来吃到嘴里,把满口的牙齿咯得七零八落。
除此之外,她嘴里还不停地说着一些奇怪的话语,例如:“让你堵我的门,这就是后果。”“不给我活路,我也不给你活路。”“惹我?你算活到头了。”等等。与此同时,还伴有一声声凄厉的惨笑发出。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一家人全都苦无对策,为了不给左邻右里增添麻烦,几兄弟只好把老太太捆在了床上,防止她再次胡吃乱咬。可看着她一日一日地消瘦下去,一家人急得抓耳挠腮,也不知默默地流下了多少泪水。
五天以前,那阿訇再次来到了他们家中,看到老太太丝毫不见好转,便试着将《古兰经》放在了老太太的头顶,想用这个方法进行驱魔。但谁知这样的举动反而把老太太给激怒了,她挣脱绳子,张牙舞爪地把书撕碎,将纸片纷纷吞入肚中,随即就开始拼命地猛抓自己的身体,一抓就是几道血痕,完全是一副自残的态势。
热合曼几兄弟被吓得够呛,七手八脚地把母亲再次捆绑起来,以免她真的将自己抓个好歹。可自打这天开始,老太太便不吃不喝不睡觉了,除了口中始终咿哩哇啦地说着胡话,两个眼珠永远是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一天之中连眼皮都眨不了几次。
正感焦急万分之际,这一天,热合曼的哥哥突然带回来一个奇怪的汉族老头。他哥哥告诉他,听说汉族人对这种驱魔镇鬼的事情非常在行,这个人就是个很有名的驱魔法师,反正咱们的妈妈已经这个样子了,不如让他试一试,但愿真主保佑,希望这次能够成功。
那老者先收取了2000块钱的劳务费,然后便拿着念珠走进了屋里。没想到老太太一见到此人就立马变换了一种神态,他盯着那老头看了半天,然后点了点头,用一个细嫩的女人声音说道:“您好啊,请问您喝茶不喝?”
老头手中的念珠急捻,脸上变色,颤声答道:“那好,劳您驾给倒上一杯吧。”
老太太不再说话,手脚向外一挣,捆在身上的绳子顿时就被崩得四分五裂。然后她走下床去沏茶到水,临端上来之前,又往茶水里加了六七勺白糖。冲着老头阴森森地一笑,把茶杯递了过去。
那老头见此情景,连话都没说,撒丫子就往外跑。一家人都不明白怎么回事,等反应过来想追的时候,那老头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自此之后,老太太依然不吃不喝地在床上坐着,几天以来连一分钟都没睡过。虽然她不像前几天那样大吵大闹了,但一个年近70的老人这样熬下去总不是办法。眼看她头发脱落,面皮松垮,怕是再有一两天的就要被活活的折磨死了。
热合曼也是有病乱投医,到处跟人打听哪有能治这种怪病的人。这天问到了一个和他仅有几面之缘的汉族朋友,此人名叫李强,因为比热合曼大了不少,所以热合曼便尊称他为李哥。
那人说这种事找到我就算是找对人了,从你描述的症状来看,你母亲这病肯定是鬼上身了。我正好认识一个神通广大的半仙,在兰州那边降妖无数,应该能把你母亲身上的小鬼赶跑,你就踏踏实实的放心吧,我这就给你联系。
那李哥办事倒很麻利,当时就和那个半仙约定了时间,傍晚时分找个地方见面,其他的事情见面再聊。
虽说热合曼不是汉人,但维汉两族混居了数十年,他多少也懂得一些汉人的处事方式。他知道对方约定这个时间就是要吃饭的意思,但连日来的花销已经让他负重不堪,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了这个自己比较熟悉的小餐厅,因为他和老板有些交情,可以先行记账,等有钱了再还给人家。
后面的事自然不用热合曼再说了,我们都是亲眼所见的。
然而此时我的心里却犯起了难,按照热合曼的描述,他**得的怪病真的有点像是鬼上身,我虽然不太相信世上有这种离奇的事情,但回想起当初和谷生沪在鬼宅的那一晚,也不由得对此事多生了几分疑虑。
如果答应热合曼对她母亲施救,我对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的确是一窍不通,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可如果撒手不管此事,失去了一个好的向导不说,单单是这个可怜的老人也让我感到于心不忍,如果再这样持续下去,她的生命恐怕真的就要走到尽头了。
我忽然想起了我的护身符,当年面对谷生沪身上那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时,这护身符似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不知这次能不能行。
在这样的时刻,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子,于是我提起护身符在他眼前晃了几晃,口中问道:“秃子,你说这东西能管用吗?”
自打刚才王子就一直沉默不语,他可不是在低头沉思,而是面有得色地扬眉而笑,一双小眼都快眯成了一条缝,两个嘴角也咧到了后脑勺。他听我这么一问,更是显得神气起来,摇头晃脑地答道:“管用倒是管用,只不过你这东西的劲头儿太猛了,你想想谷胖子当时是个什么状态?那老太太的身子骨能受得了吗,最后非得给折腾死不可。”
我看他的神情间倒是有着几分泰然自若,弄不好他这王半仙儿真有什么好主意也说不定。于是就催促着让他有话快说,别跟我这儿人五人六的找骂玩儿。
王子又得意了一会儿,这才缓缓讲道,照这意思看,这老太太应该不是普通的鬼上身,鬼上身不是这种症状,虽然也会抽风似的吓跑乱撞,但绝不会说出那些乱七八糟的胡话来,也更不会满世界的逮鸡吃。
以他多年来的经验分析,老太太这病应该是中邪的一种,按西方的说法叫恶灵缠身,按中国的俗称,那就叫撞仙儿。
什么叫撞仙儿?这事儿得先从这个仙字说起。按行话来说,所谓‘狐黄白柳灰’,这就是五仙。实际上就是狐狸、黄鼠狼、刺猬、蛇、老鼠这五种特殊的动物。这五仙与其他动物不同,上**华,下接地气,最容易修炼成精。成精以后,一般人便招惹不起了,于是就被人们奉为神仙,也就有了五仙的说法。
当这种动物修炼成精以后,如果有人招惹了它们,它们最直接的报复方式就是上身。先是把人弄得疯疯癫癫地折腾一溜够,然后再慢慢地把人耗死,直到对方咽气以后,这才从肉身中脱离出来,或是继续修炼,或是继续害人。
如果说老太太有偷鸡这种行为的话,那就基本可以断定了,她这病九成九就是撞仙儿。那你们再好好想想,哪种动物是最喜欢偷鸡吃的?
我和大胡子对望一眼,异口同声地低声答道:“是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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