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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先生-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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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他是怎么把鲜血寄过来的?”路易把信纸正面背面都看了一遍,确定只有这么点内容,情不自禁地发出疑问,“国际邮政都不检查的吗?”

  两罐鲜血,怎么看都是违禁物品吧?

  路易自己很少寄快递,依稀记得液体一般是拒收的,因为难以分辨是否可燃或者危险。想起自家老爹好歹算是有那么点特权,他才勉强不让自己继续去思考这个终极问题。

  拿着信纸前往书房,路易从书架上取下一个木盒,把信正正方方地展平,小心珍重地放进木盒里。木盒里已经有厚厚一沓信封,无一不保存的完好漂亮。

  陆吾小步跑来,以一种发现新大陆般的口气说:“吸血鬼原来要吸血啊?”

  路易一只手捧着木盒,另一只手的指尖拂过信封,漫不经心地说:“对,我只有通过喝血才能维持生命。”

  就像人类需要氧气一样,他需要血液才能生存下去。不过得益于混血的身份,他长时间不食用血液也不至于死,只是会变得非常虚弱,没有丝毫行动能力,某种意义上来说,跟死也差不多。

  他习惯于买些鸭血放在冰柜里享用,平时多半选择在小区门口吃毛血旺。

  路易从酒柜里取出一只高脚杯,倒了一些血液进去。殷红的羊羔血汩汩流入,路易轻轻晃动高脚杯,杯中鲜血泛起一圈圈涟漪。

  经历过国际快递运输后,血液还是保持得非常新鲜,血腥味浓厚,应该是用了什么奇怪的方法保鲜。路易抿了一口,细细咂摸。

  味道醇厚,没有羊的腥味,带着一股甜味,不会特别甜腻,而是淡淡的,尝起来非常舒服,鲜血入喉后还会有香味留在口中。难怪Louis会在信中极力称赞,这只羊羔血的确很美味,与他之前喝过的鸭血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路易无意识地晃动高脚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

  羊血,好像有壮阳的功效?Louis一个大龄单身鳏夫成天喝羊血真没事?

  不过吸血鬼和人类的构造应该不一样,他是多亏血管里流淌的那一半属于人类的血液,才能平安无事地度过一次次的常规体检。他爹这个纯种的吸血鬼应该跟他这个半吸血鬼有不一样的地方才对。

  他默默地把剩下的羊羔血一饮而尽,心想,待会儿写信问他好了,正巧这次知道了具体地址。

  他妈妈九十多岁才离开人世,若是按常人的眼光来看,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路易一边清洗高脚杯,一边算日子,弹指一挥间,他妈妈也已经离开三十多年有余。

  早在十年前他就劝过他爹要不然重新寻找下一春,他尊重他所有的选择,他爹断然拒绝了,选择宅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抠脚。

  其实体会过什么是光明,再重入黑暗会很不好受,路易没有经历过,但能想象到那种无助、失落,痛彻心扉的感觉。

  陆吾默默盯着路易把那杯羊羔血喝尽,然后熟练地擦干净杯子,转身把杯子放回酒杯,这一串行云流水的动作下来,陆吾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吸血就吸血,为什么要叫鬼?你根本没有鬼的样子。”

  路易有鲜活的肉体,有心跳,也有呼吸,和鬼根本是天差地别。

  路易正打算为自己泡杯咖啡,听见陆吾这句话,噎了一下,眉头轻轻皱起,一边思考,一边慢吞吞道:“我出生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普通人,后来才知道自己并不算人类。”

  他把咖啡豆放进豆槽:“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陆吾蹲在咖啡机旁,静静地听路易说话。

  “虽然这个族的意思不太一样,不过放在我身上也不错,”路易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时候的头发眼睛,可不是现在这个颜色,头一次喝血也不像现在还用杯子装着,差点被当成妖魔鬼怪被杀死,幸好舅舅把我保护得很好。”

  “你小时候?”陆吾脑海中闪过一个小孩的面容,似乎是金发蓝眼,正冲他笑着,高举双手,发间被谁恶作剧似的别了一朵紫色的玫瑰,笑容又阳光又灿烂。

  很快这个片段又消失不见,他连个尾巴都没法抓住。

  好在他还记得那个小孩的发色眸色:“是金色头发蓝色眼睛?”

  路易惊讶地看着他,点点头:“对,你怎么知道?”他把水倒进水槽后,便让咖啡机自己运作。

  陆吾甩甩尾巴,故作深沉:“我自然有我知道的方法。”

  路易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咖啡冲泡得很快。他端起咖啡走向书房,陆吾见状,便跳下流理台,亦步亦趋地跟在路易身后。

  路易前两天就把学生们的小测卷子批阅完毕,现在正要根据学生们的完成情况重新编写教案。他的背后是一片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则是静静流淌的江河,阳光尽数落在江水上,波光粼粼的一片,像一群群游鱼覆浮上水面。

  路易的书房两边都是书架,头顶天花板,书籍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一眼看去,颇有些震撼。书房里铺着厚实柔软的地毯,陆吾踩着地毯在屋里逛了一圈,发觉没什么有意思的,便在路易手边卧了下来。

  路易哭笑不得:“猫先生,你挪挪,你躺在这里我手不好伸展。”

  陆吾瞥了他一眼,不情不愿地滚到桌子边角,抱着一方砚台躺下。那砚台是装饰用的,分量不轻,陆吾躺在上面也纹丝不动,路易抬眸看了一眼,心里一乐,想掏出手机给陆吾拍一张照。

  念起陆吾那个神秘的神君身份,路易还是明知地按下这个念头,继续翻书翻卷子改教案。

  等路易搁笔再抬起头时,外面太阳西沉,夕阳把江面渲染得绚烂而辉煌,火烧云蔓延到天际,几乎要落到视野尽头的高楼大厦上。陆吾早已抱着砚台睡得正香,路易捏捏鼻梁,手边的咖啡已经没有氤氲的热气,俨然已经凉透。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时间慢悠悠地走到六点半,他这一埋头,竟然就工作了两个半小时,难怪不得猫先生睡得这么沉。

  说起来,有哪位神仙是猫来着?

  路易掐着下巴,煞有介事地思考,他倒是听说过黑猫通灵,非同凡响,可猫先生左看右看都是一只灰色的狸花猫,还是一只很胖、肚子很圆的狸花猫。

  他的视线移到陆吾一起一伏的肚皮上,绒毛看起来很软,很想让人上手摸摸。

  路易忍住冲动,端起咖啡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口腔里充斥着苦涩的味道,让他清醒不少。

  温暖的夕阳晒得他浑身暖洋洋的,让他像是在云端漫步,浑身轻松,但也让他产生一些平时不会有的、轻浮的想法。

  猫先生给他的卷轴被他好好的放在书柜上,路易隔着一层玻璃端详卷轴,心说,猫先生到底什么意思?什么叫记录非人类物种?怎么记录?就跟他平时观察生物画图记录习性那样吗?

  陆吾啥都没说,路易也是七窍通了六窍,还有一窍不通。

  待会儿等猫先生醒来再好好问问。








第10章 所谓卷轴
  陆吾这一觉睡到晚上九点过才醒,月亮都挂上夜幕,路易咖啡喝过几轮后,陆吾才慢悠悠地从砚台上抬起头。

  “在干什么?”

  路易正沉迷综艺,冷不丁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在他耳边炸开,骇得他头皮发麻。路易抬眸一看,发现陆吾竟悄无声息来到他的身边,一双兽瞳闪闪发亮。

  他打了个哈欠,说:“猫先生。”

  陆吾半蹲在他身边,盯着电视屏幕上花花绿绿的节目:“你每天看的这到底是什么?唱戏吗?”

  路易道:“差不多。”总归都是取悦人的玩意儿,他小的时候广都城里有个出名的戏班子,里面的旦角唱起戏来悠扬又婉转,声音跟黄鹂鸟似的,老远就能听见,骨头都能听酥软。

  那时候他是个黄毛小孩,皮肤惨白,往人群里一搁,扎眼得很,周围人都不怎么待见他。舅舅每次带他出门的时候,都会拿一顶宽檐的牛皮帽子扣他脑门上,扛着他到处跑。

  路家是书香世家,清贵非常,向来眼睛放头顶上,代代秉持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信条,家教森严。看戏听小曲儿,这些在路家长辈看来,纯粹是贪图享乐的纨绔弟子才会干的事情。

  几百年下来,终于憋出路易舅舅这个异类,十三四岁就鸡飞狗跳,没有安生的时候。等路易出生,能跑会跳的时候,路易舅舅更是没人能管,成天光明正大地带着路易出门游玩。

  就连他从商的第一桶金,也是在听戏曲时挖掘得到。

  好景不长的是,等路易岁数大了点,国内又开始打仗,到处兵荒马乱,民不聊生。他那段岁月的记忆晦涩斑驳,只有摇曳的玫瑰花与湛蓝的天空有一些颜色。

  渐渐的,连听一首小曲儿的机会都没了。

  想到此,路易有些失神。转眼百年弹指一挥间,百年前名动都广的旦角也化作一抔黄土,书院里的桂花树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春去冬来,光阴总会带走些东西,又留下些东西。

  这么多年过去,他在书院中走来走去,眼见着新楼起,旧楼塌,又看着古朴的书院一点点变成如今的模样。只有那些沉默的古树,在百年里无声地生长,舒展枝干,愈发挺拔。

  “猫先生,我有件事想问你。”从记忆的洪流中抽身,路易终于想起之前自己要干的事情。

  “什么事?”

  “卷轴的事情。”

  把卷轴拿来后,路易把它展开,铺在茶几上。

  卷轴上一片空白,在灯光下有暗纹流动,时隐时现,看不大真切。路易端详着卷轴,偏头对陆吾说:“当初签订契约时,我们就说好了,你帮我解决书灵的问题,我帮你记录非人类物种。”

  他伸出指尖,轻点卷轴:“怎么记录?”

  陆吾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沉思的路易,心里七上八下的,记录非人类物种那就是个幌子。契约是真,卷轴这种东西,也不能说假,有或没有没多大差别——起码在他看来是这样的。

  当初他头一次醒来,就有一个臂挽水袖、仙气飘飘的女子找上他,将这个卷轴给他,还说了一大堆神神叨叨的话。他嫌女子聒噪,收了卷轴后就闭上眼睛继续睡大觉,等睡够了才迷迷糊糊地来到人间,寻找女子口中那个签订契约的人。

  这一找,就找上了路易。

  契约是必须要签的,至于卷轴,陆吾心说,收不收集也没差,至少现在过得挺舒心。

  路易正等着猫先生的回答,猫先生却还愣愣地盯着卷轴大半天,让他不由产生了一些奇怪的猜想——难不成猫先生也不知道怎么书写?

  “有什么不方便?”

  陆吾理直气壮地回答:“我忘了,等我想起来再告诉你。”他心虚地甩甩尾巴,安慰自己,总会想起来的,不着急。

  路易狐疑地瞧了他一眼,也不忙着把卷轴收起来,反而开始翻来覆去地研究起来。

  他有疑问的无非就两点,这卷轴是用笔直接写,还是需要一些特殊的方法才能书写?比如说修仙小说里那神乎其神的神识,或者星际小说里动辄出现的所谓精神力。如果是用笔直接写,那路易自个儿就上手,如果是后者……

  路易还是拎得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他就一普通吸血鬼,最多有些迷惑人的小把戏,像什么神识、精神力,他是绝对没有的。说起非人类,他本身算一种,书灵也算一种,至于以后他还能不能见到非人类物种,那还得画个问号。

  毕竟他长这么大,除开自己和Louis,也就见过猫先生一个,书灵一个。

  如果搁在玩游戏上,他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非酋,明明自个儿手握无数张抽卡券,这么多年愣是没有抽出过SSR,脸黑的不行。周边放眼望去全是正常人类,在他身旁手拉手高声齐唱我们都是正常人。

  路易关掉电视,闹哄哄的客厅瞬间安静下来,只能听见一人一猫的呼吸声此起彼伏。

  陆吾耳朵一动,转头看来,灯光落到他漂亮的兽瞳里,像是燃烧的金子一般耀眼。

  “怎么把唱戏的关了?”

  路易想了想,还是纠正他:“现在这个不算唱戏的,应该称呼为电视节目。”

  陆吾从善如流:“哦,电视节目,那你为什么要把电视节目关掉?”

  “因为没人看。”

  “我要看。”陆吾认真地表示。

  他跳到遥控器旁,学着路易的样子按下开关键,原本安静的房子瞬间又热闹了起来。综艺节目里的明星又吼又跳,后期加上的笑声让这间屋子有了不少人气。

  路易低头收卷轴时,陆吾一本正经地对路易说:“虽然我不是人,但是以后你一定凡事都要和我商量。”

  路易手一顿,低声笑道:“好,都和你商量。”

  有人陪在自己身边的感觉果真不错,他抽空瞥了一眼,陆吾端坐在茶几上,旁边就是遥控器,屏幕的冷光照得他一身皮毛油光水滑。

  ——虽说旁边这只神秘古怪的“猫”并不是人。

  第二天一早,路易还没从床上爬起来,就有人咚咚地敲他家门。

  路易睡眼惺忪地打着哈欠,有气无力地趴在门上,从猫眼往外看,门外站着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单肩背包,怀里还抱了条小狗,一个小人坐在他的肩头,双腿晃来荡去。

  刚把门打开,路光庭就冲他讨好地笑了笑,举起手里的小狗崽子:“祖爷爷,你还没醒啊?”

  路易起床气大,他本来脸色就苍白,硬生生被人从床上拉起来后眉头微微蹙着,表情跟冰一样,看起来极不好惹。路光庭讪讪一笑,往后退了好几步,腾出一只手来,作势关门,乖巧地说:“祖爷爷你继续睡,我待会儿再来。”

  路易冷着脸,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道:“进来吧。”

  路光庭大气也不敢出,眼睁睁地看着路易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给自己倒上一杯血,大口喝下。紧接着,路易冷着脸从厨房走出来,面容苍白,嘴唇殷红,还带着血。

  某十五岁的少年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总算把自家这位祖爷爷和吸血鬼画上等号。

  他怀里的小狗崽子却忽然躁动起来,路光庭赶紧把它抱在怀里,不敢让它到处跑,万一把正在起床气里的路易惹怒,那就不好收场了。

  路易洗漱完后,脸色总算好看了一些,眼神依旧极冷,一眼就能看出心情不大愉快。他径直来到路光庭跟前,路光庭本想说些什么,一看到路易的眼睛,登时闭上嘴,噤若寒蝉。

  路易眸色本就偏淡,容色冷厉时,眼眸跟冰一般剔透,冷的人发抖。

  他伸手一抓,拎着小狗崽子的后颈肉,就把它提了起来。

  狗崽子缩起四肢,夹着尾巴瑟瑟发抖。说是狗崽子,其实已经有一般家猫的大小,脑门上三把火,眼睛是漂亮的蓝色,赫然是网上著名的表情包。

  “你在哪里捡到的这狗?”

  “就我家后面的那片林子里。”

  “大老远抱一只狗来我家你不嫌累?”路易眉头松开,表情不再那么冷漠,他举起哈士奇幼崽仔细打量,“这不是狗。”

  路光庭诧异:“这个怎么看都是哈士奇,”他起身指着幼崽脑门上的三把火,“你看还有这表情包一样的表情,一模一样!”

  路易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路光庭明智地闭上嘴。

  “这狗身上有股我很讨厌的味道,”路易说,幼崽似乎听懂了路易的话,发出惹人怜爱的呜咽声。

  路易丝毫不为所动,冷着脸继续说:“一股狼人味道。”

  路光庭懵了:“什么?狼人?”

  似乎在任何影视剧中,吸血鬼的仇敌都是狼人,两者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狼人总在西方活动,路易其实并没有见过真正的狼人,可他第一眼见到这只“哈士奇”,心头便不可抑制地泛起厌恶的情绪。

  老实说,这种感觉来得突然,也很莫名其妙,可路易就是控制不住。那股厌恶似乎刻在他的骨子里,压根没法抹去或者压下。

  Louis曾事无巨细地交代过他一些吸血鬼基本常识,譬如——

  如果你见到什么你非常讨厌的狗或者狼,那必然是狼人无疑。







第11章 神君
  路光庭觉得自己最近流年不利,怎么总会被一些妖魔鬼怪撞上?

  吃个饭被一个幺蛾子书灵看中,连出门散步溜达时捡一条狗都不是真正的狗。如果这撞鬼的运气拿去买彩票,他估计都能中个五百万。

  路易深以为然,他甚至怀疑路光庭最近身上发生了什么,才会这么招这些东西的青睐。

  他自认手无缚鸡之力,能干的就是把狼人丢出去,有能力处理狼人的猫先生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猫先生总有睡不完的觉,路易也难得去打扰他。

  拎着狼崽,路易头疼欲裂,狼人的味道让他心情不悦到了极点。

  难怪不得Louis告诉他,只要碰见了,就算他没见过,也一定知道那就是狼人。这种镌刻进灵魂里的厌恶感是独一份。倒不是说他们吸血鬼和狼人之间有什么血海深仇,单纯就是气场不和,就像猫热爱薄荷草,还不许他们吸血鬼讨厌狼人?

  “把这狼崽子丢出去。”路易随手一扔,把这只假·二哈、真·狼人丢回路光庭怀里。

  路光庭手忙脚乱地接住,欲哭无泪:“我看他受伤才把他带城里的。”

  路易懒洋洋地缩进沙发:“那你把他丢到动物防疫中心去,就说它是基因变异的狼。”

  路光庭默默地想:“谁也不会觉得哈士奇是变异的狼吧。”但他不敢忤逆路易,只好乖乖地说,“我这就去。”

  路光庭刚要转身离开时,路易忽然出声叫住他:“等等,我看看你的书灵长成什么样子了?”

  路光庭脚步一顿,然后跑得更快了,他打开门,头也不回飞快道:“祖爷爷等我回来再说!”书灵坐在他肩膀上低声抱怨着什么,隔着十多米远,路易也听不清楚,他微微蹙眉,察觉路光庭有什么东西瞒着他。

  把书灵弄成地中海文艺男中年校长,路光庭当然要藏着掖着,要是被路易看到了,还不得修理他一顿。

  砰地一声,门被关上,房间里没有咋咋呼呼的路光庭,登时又恢复宁静。路易收回视线,转而看向落地窗外流淌的大江。

  晨光落到恬然的江面上,水波缓缓而动,雪白的云从地平线蔓延而来,被晨光镀上一层金边,温暖又明亮。路易有一瞬间的恍神,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他和家人在江边放风筝,那时的江水也这般平静。

  继某猫咪神君,九章算术书灵后,他又遇见一个基因变异、长得跟哈士奇一样的狼人,其他不说,就这个狼人,他都想打电话问问Louis见过长成哈士奇的狼人吗?

  真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正想着,他就感觉到肩膀一沉,脖颈一阵瘙痒。他转头一看,猫先生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卧室出来了。

  “刚刚我闻到一股妖的味道,”陆吾说,他眼睛半睁半闭,大约是还没睡醒,“现在怎么闻不到了?”

  路易把他从肩膀上抓下来,放在膝盖上。陆吾变幻成的猫沉甸甸的,他时常怀疑要是陆吾在他肩膀上蹲久了,自己会不会变成高低肩。陆吾好脾气地任由路易折腾,趴在他的膝盖上,一动也不动,像一只软绵绵、胖乎乎的毛绒玩具。

  “是狼人,”路易一边抚摸陆吾的后背,一边说,“不过我总觉得蹊跷。”

  陆吾耳朵转了转,舒服地直呼噜:“什么蹊跷?”

  “狼人会基因变异吗?就算基因变异,会变成哈士奇吗?所有外貌特征都和哈士奇一模一样。”路易低声说。

  陆吾听不懂,也不吭声。

  路易也不指望陆吾回答他,一人一猫都没不说话,过了半晌,路易才又开口:“猫先生,你想起来卷轴怎么办没?”

  陆吾扬起脑袋,路易低头与他对视。

  “你会知道怎么在卷轴上书写的,”陆吾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现在不用着急。”

  周日无事一身轻,路易在家躺了一上午,到中午也没见路光庭回来,打电话给他才知道这家伙把狼人崽子送到防疫站后,不敢面对路易的冷脸,干脆悄悄溜回家了。路易一时间气也不是,笑也不是,他素来不喜欢教训孩子,便只在电话里叮嘱路光庭,以后千万要记得给他发消息。

  陆吾又在沙发上睡着了,雪白的爪子盖住脸,弯成一个圆,睡得正香。

  路易中午也懒得开火做饭,他吃饭只是为了让自己更贴近正常人一些,既然路光庭中午不来,中午干脆把喝了一半的羊羔血解决掉,剩下一瓶丢冰箱里,等着晚上喝。

  喝完血,路易忽然觉得很空虚。前些日子他一有空就要去图书馆整理古籍,现在古籍也整理完了,教案也写完了,他发觉自己竟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在沙发上躺了半个小时,路易起身大扫除,期间陆吾一直没有醒。

  大扫除结束后,路易冲了个澡。他觉得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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