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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机传承-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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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打了三天三夜还没把“一个天神”程度的天仙搞定,这所谓的五大天神似乎也太过废柴了点。如果说是怕用大了力把那本什么明王录给毁了,那么为什么到后来——我是说他们讲群口相声讲了一阵时间后,作者又写道“五神蓄积了全力的一击,便是连神王也难以抵挡,更何况是重伤之身的天仙朱雀。如果被这一击击中,真的是要神形俱灭了”这样看来,那本明王录似乎也不是很容易被毁坏的东西,否则五大天神到底是要投鼠忌器的。那么既然如此,他们追打了三天三夜是在做什么?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全力一击把朱雀干掉?明王录不是很重要的东西么?时间拖的越久,追回东西就越难这是常识吧?
而事实上呢,就是这五个废柴拖拖拉拉给了朱雀翻盘的机会,这整一段的剧情就显得实在古怪了……
而我看到“原来,身为南方之神的朱雀,与月神私交甚好。此次接到神王的命令,围剿朱雀。心中也极是不忍,可天命难为,着实是让月神两面为难。所以在这里一味的劝降,就是不想看到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发生。”这一段的时候便想,如果作者能再多加描写,写上这样一些剧情:月神在几次同伴都可以将朱雀击杀的时候,或明或暗的出手相助。然后其中那个急性子的便发怒说道:月神,要不是因为你,我们早就可以将这个家伙抓住了云云。这样朱雀是如何苦撑过三天三夜的追捕就有了适当理由。而且在这里可以引发五位天神之间的一个小冲突,在这个冲突之中就更容易刻画人物各自的相性与性格。再到后来月神再也护不住朱雀,这样全文看下来才有流畅感,起伏感与自圆其说。
另外,作为楔子,一般要起两个作用,一个是设置悬念,让读者有兴趣继续看下去,另一个则是埋下伏笔,就目前看来,悬念还不错,虽然打斗描写极无趣(事实上我也压根没觉得是在打斗)显得整个剧情起伏不明显,但到底还是引起了一定的阅读。啊,我是说悬念引起了我的阅读。而伏笔方面,我没看出来,或者作者只是以这一段来交代一些设定。
至于第一章,把开头完全不知所谓,不明白作者到底要写来交代什么,表明什么,告诉读者什么信息的梦去掉,剩下的就是电话(事实上我个人觉得做梦一段如果真没什么伏笔又没什么重要信息的话,除非是为了骗稿费还是去掉比较好。
电话交代了一个信息,就是主角被开除了。
问题在于接下来——作者开始直接把主角的履历表交给读者看了。事实上,对于这样的做法,我向来是厌恶到极点的,在开篇就直接交履历表给读者看,除了给读者一堆无聊的信息之外,对人物刻画对剧情推进对气氛凝造对节奏掌握到底有什么帮助?勉强只能称得上交代设定。可是设定这东西,有必要就这么一通直接丢给读者么?嗯,以上是个人的怨念。
说起来,我见过当过兵的人,特别是从部队刚回来的。他们生活习惯,作息时间,那叫一个严格。当过两年兵的人,还会像主角那样因为无数次迟到被公司辞退(而且就文中看来,应该才离开部队不会多久),我实在很难想象,除非他是个痞子兵。但我又找不到主角能当痞子兵的条件——至少之前的履历表上我找不出来。而且作者自己也否认是上部队混的,证据就是后文战收保护费的流氓时描写到“也经过了部队两年的魔鬼训练”。
撇开以上那些不谈,我唯一能肯定的就是,这个主角真的很阳光灿烂。好吧,那就勉强算这第一章是在刻画主角性格吧……
问题是你丫写的是穿越啊!
你丫写的是穿越啊!!!
是穿越啊!!
越啊!
啊
回音制造完成!既然是穿越,直接一开头就穿过去不就完事了,你居然奢侈的花了一个第一章,到了第二章才穿越成功!真没效率!作为穿越文真是大大大失败啊!那么麻烦作者你自己想想,你的第一章存在理由到底是什么啊啊啊啊啊!!!难道真的就是只为了交代主角设定?嗯,以上也是怨念。
就算第一章真的只是纯为交代设定,可是就如我之前说的一样,也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从主角身上一点也找不到当过兵受过魔鬼训练的人的样子。哪怕你就在打流氓的时候卷起袖子让那几个废柴看到手臂上一道又一道伤疤吓了一跳也好啊。我们描写一个角色,不能直接在他脸上贴上一个标签,上书“当过兵”就算这角色当过兵了,得从细节之处一点一点来勾画,来描述,来证明这个事实。
十二点鸟……懒得再边翻边写,就这样吧,还是标题那句话,我就是随便说说,爱听不听。虽然动机很无聊——就觉得橙天大人那评写的太万金油。
以上。
凑字数(五)
应某个爱装可爱的朋友之邀来到这里,既然说要帮忙捧场,那么总要发一两个帖子才是。
因此,趁着改文改到吐血的闲暇,上来逛逛论坛……
然后就看到了这篇文的作者求评。
左右闲来无事,就点来看看了。翻了两章,正好想到一些东西,遂决定动笔将其记录下来,以作为给自己看的总结。
所以这帖子,当然不算是评论——当然,如果作者大人觉得是,我也懒得反驳。
描写过度
在很久很久以前……
哦,这个开头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被用烂了。总而言之,那是距离现在很遥远的过去的某个时间某个地方与某个人进行的某段对话。
那段对话之中,我的一位友人就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论调,就是所谓的描写过度。
什么叫描写过度呢?就是大量无关紧要或者有关紧要的细节描写。假设某个作者想要写一朵花,他会恨不得给这朵花创建一个百度百科词条,写的越详细越好。
可是对于读者来说,这不啻于一场灾难。
我原来在某篇评论中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话:所谓信息量,正是你给读者的信息——各种信息:比如主角的名字,长相,穿着。比如他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戴着什么首饰。小到空气清新与否,大到世界观设定交代。这些都是你正给读者的信息。
当我们把信息细分开来,也许大家可以这样考虑:小说是由许多信息组成的——比如说人物设定的信息,人物头发颜色的不同,而每一种颜色都是“信息”。读者需要做的就是接受这些信息,作者需要做的就是整合这些信息并交代给读者。
自然,作为作者,你不得不考虑,我该怎么把我要交代的信息交给读者。如何进行整理,如何挑选出需要给读者的东西,且将不需要的东西保留下来。转载自
打个比方说,也许读者会对一个女性角色长相与身材表示极大的兴趣,但这并不代表读者对这个女性角色的家族成员感到兴趣。当然,如果这是必须交代的信息,那么至少你要考虑如何让读者更容易更愿意地接受而不是强迫中奖。
以上就是我自产自销的段子。
当然,引用来的这一段话对于“描写过度”这个论点而言,并不是十分恰当的论据。不过管他呢,反正我懒得再重新写一段足够精准的论据了。
我的意思只是,也许每个作者都很想让自己的文字充满画面感,于是不厌其烦地在许多东西上添油加醋写个没完。
可是唯一的作用就是让读者读到了很多新鲜或者不新鲜的成语与形容词——至于气氛和画面感?那是什么东西啊?
哦。对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许这是凑字数骗稿费的好办法?
情节流畅大于一切?
发过了关于描写过度的牢骚,理所当然的,我似乎应该说说情节。
当然,不是想要讨论情节的曲折起伏或者构架巧妙,而只是单纯说说在写手犯过“描写过度“这个错误之后,会给文章带来多大的影响。
当然是情节的流畅度!
我作为一个小白读者,真的对某个角色他站在悬崖边上时,他是什么心情,什么表情,什么衣着丝毫不感兴趣。至于那个悬崖有多深,附近风有多大,空气中弥漫着什么样的味道,头顶上有太阳还是没太阳,更是一点都不在乎。
我关注的只是那悬崖一般而言跳下去会不会死,而某个角色你到底是跳还是不跳啊?
对,说真的我很肤浅,我只关心这个而已。所以不管作者你在我不关心的其他事物上花费多少笔墨,堆砌多少块看上去挺漂亮的词汇,我也只会——跳过去!
跳一次无所谓,跳两次我就有点累了,当我跳到第三次的时候,我就会郁闷……
自然,会有人指责我为什么不去看剧本而跑来看小说,小说就该有场景描写、人物描写等等等等啊。
是应该有没错,不过要适当、精准、简单。
出于我个人的看法,应该是能用一个字来表达形容的东西,请不要再多添一个字上去。否则对于读者来说,只是加大了“跳过去”这一行为的可能性而已。
当“跳过去”这件事干得多了之后,想必“点X”就是许多读者的选择——或者会因为阅读惯性反而就这么跳着读下去了?
唔,一切皆有可能。
简单一点,再简单一点
他和她是啥关系啊?
他和他又是啥关系?
那个谁谁谁到底是谁?
是的,悬念,又见悬念。
是的,伏笔,又见伏笔。
是的,铺垫,又见铺垫。
好吧,我这么废话,其实是因为我想说一句话——如果作者自己不是天才,那么也不要期盼你的多数读者是天才。
之所以有这么个感慨,当然是因为看到《凤歌行天下》的作者大人在她(他?)的“谷中之生活”一章中,写到“每一章里都有伏笔,有细心的读者要注意啊……”这么一句。
让我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语无伦次狂喜乱舞——哦,我是说,作者大人太看得起咱们小白读者了,于是我被作者大人你感动了……
继续出口转内销一下,再度搬运自己曾经写过的段落吧。
所谓伏笔与铺垫,就是为为解扣子做的准备工作。记得曾经见到有人评价某文,说这书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多连绵不绝,当时令我大惊失色。所谓,是瞬间的爆发,是冲突的高峰。要达到需要非常多的准备工作,节奏的掌握与气氛的渲染,剧情的层层递进。当一本书可以做到太多连绵不绝的时候,那我只好恭喜那本书的作者已经达到了一个我连想象都想象不到的境界,估计只差一步就能破碎虚空了。
如果说铺垫是为了衬托与引出,那么伏笔就是一个重要的扣子。在控制节奏上是一个比较不错的手法。因为它会给读者一种期待感——解开伏笔,揭开谜底的期待感。在行文中埋下伏笔,在恰当的时候解开它,这就是控制节奏的好办法。但有个微妙的地方——作为伏笔,你不能处理地太过明显,却也不能太过隐晦。简单来说,读者一般很期待主角能有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那么你就得适时的用些手段来提醒读者这样一个事实:主角是值得期待的。
当然,我又偷懒了。且,我搬运来的这个段落论据再度……不那么符合论点。不过管他的呢,总之我只是想说。
伏笔、悬念、铺垫这些东西都是为了故事的冲突、而进行的准备,更是掌握行文节奏必备的利器。不要期待你的读者会费力地寻找伏笔,也不要将伏笔清楚明白的暴露给读者。
不要将悬念保留太长时间,除非你是在写推理悬疑小说。
不要做太多的铺垫而迟迟不进正文——否则你就是在考验读者的耐性。而令人悲哀的是,现在的读者大多数缺乏耐心。
总而言之,简单一点,再简单一点。
虽然大概这么说会显得有点突兀……不过我还是要说,我这篇帖子到此为止。
因为我懒得再继续总结下去了,而且《凤歌行天下》这篇文让我所想到的琐碎事情,其实也就这么几点而已——喔,我是说这篇文至目前我所看到的“谷中之生活”这一章为止,我只想到这么几点而已。
姑且以这篇充满懒散气息,不算评论的乱七八糟产物,作为我给某个爱装可爱的朋友的捧场礼物好了。
敬请笑纳……当然不笑不纳我也没辙就是了。
凑字数(六)
夕阳斜下,霍恩镇的街道上已经看不到多少行人。对于这个古老宁静的镇子而言,此刻最为热闹的地方,是博得大叔开的酒吧——大巫师塔。作为一个酒吧,除了名字略微显得古怪些外,与其他相同设施却也没有多大区别。
里面的客人几乎都是一个模样,这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论是什么身份地位的人,喝得烂醉如泥后看起来都差不多。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他是这个小镇唯一的一位神职人员——李神甫。这个小镇上的人们都是这样称呼他的。这位有着典型东方人特征的人物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也不知是为了什么。总之,他就这么说不清楚地出现在小镇之中,然后定居下来。
每个下午太阳将落未落的时候,这位神甫就会一手捧着经典,一手捏着几块钱币,穿着那套神职人员才可以穿戴,洗得发白的衣裤,脸上带着略显骄傲的表情,晃晃悠悠地渡进酒店里。然后找个临近窗户的位置坐下,这之后他才会将头上那顶看起来有些可笑的灰色圆顶帽摘下来放到桌子上,将他那头漂亮的黑发展示在众人面前。
没过多大一会儿,他就会和其他的酒鬼一般,迈不开腿儿。不过他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也就在这里。每到了这个时刻,他会从上衣口袋里摸索出一块蓝色的药片塞进嘴巴里。于是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刚才还软手软脚如泥人般的李神甫,才眨眼的功夫就抖擞起了精神。“神奇的李!”“了不起的李!”“伟大的东方人!”随着这样的声音在酒馆中此起彼伏,李神甫就将那顶帽子戴回了头上,就像来地时候一般,带着略显骄傲的神情,晃晃悠悠离开酒吧。
这样的场面几乎每天都会上演,除了这一天以外。
我们的李神甫在摸索他那块神秘的药片的时候,表情明显的僵化,手在口袋里来回伸缩了几次后,他不得不沮丧的承认这个事实:那个神奇的宝贝,他忘记带来了。
于是根本站不直身子的神甫只好继续坐在他的那张临窗的座位上,接着往嘴巴里灌酒。直到他的徒弟——他来这个镇子至今,唯一收下的一个弟子展展来接他。
在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展展来了。
才十五岁的他身体还显得极其瘦弱,也许是长期不见阳光的关系,又或者是正被皎洁的月光挥洒的关系,总之,他的皮肤散发着苍白。这再加上他一脸掩盖不住的疲惫神情与胀满血丝的双眼,当他几乎无声无息出现在酒吧门口的时候,差点吓到了那群酒鬼。
只有酒吧老板显得比较镇静:“你老师喝的酒,已经超出他支付地酒钱了。”
这时展展显露出了与他年龄相符合的羞涩,他急急忙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铜币,洒在桌子上,却没有去清点,也没有问该给多少。然后一边以略带责备又夹带关心的口吻向神甫抱怨:“为什么你老是要来喝酒呢?”。一边将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的蓝色药片塞进他师傅的嘴巴里。
于是神甫很快打起了精神,不过显然他还无法立刻找回被酒精麻醉的平衡感,于是他不得不以有些狼狈的姿势趴在自己弟子的身上,然后在其耳边低语:“看来你又把剂量弄错了,否则效果怎么会这么差。”
展展很想作一下他的习惯动作来回应:耸肩,然后摊手。不过他现在当然做不到,他只能小声抱怨:“师傅你留的字条字迹太潦草了,能炼制成功我都已经觉得是奇迹啦。”
撇开这样的对话不提。总而言之,展展就这样搀扶着李神甫慢慢的回到了自己家中。嗯,是的,李神甫一直都住在展展家的——地下室。
随着皮靴底部与老朽的阶梯摩擦所发出的吱呀声响,展展拖着神甫走进地下室。然后在一张看起来柔软舒适的沙发边上将神甫放倒。
地下室有着足够的空间与明亮的光线,还有一堆只看外观就显得复杂难懂的器械与各种试管。在房间中央靠近通风口的位置,放置着一口染缸,熊熊烈火焚烧着其底部,使里面的深蓝色液体不断扑腾翻滚。但也许是通风效果不太明显的关系,整个地下室的空气依旧显得浑浊难闻。
“你在炼制什么东西?”从沙发上坐起了身子,神甫接过展展递来的水杯喝了一口水,然后眯起眼睛瞧了瞧那口染缸。
“说实话,我不太清楚。”展展总算作出了他一直想做却没做成的习惯动作——耸肩,然后摊开双手。得到这样的回答,李神甫叹了一口气:“看来我似乎应该重新从头教起。”
展展也跟着叹了口气:“重新两个字明显是多余的,因为你从来就没有从头开始教起过。”
“好吧,让我们忘记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我亲爱的弟子,我想我至少可以教导你如何炼制出一根漂亮的法杖。”李神甫颇有些厚颜无耻的说道,而这个时候,他明显已经提起了精神:“嗯,让我们从头开始,首先是选择材料。”
“那么师傅,我该如何选择材料呢?”
“当然是合适的,比如一根的木块。”李神甫不紧不慢的说道:“作为一个出色的炼金术师,我们总不会特地去选取那些贵重的,或者珍奇的材料。合适才是最重要的要求。比如我就见过一个自称炼金术师的角色,他打着给人炼制魔法戒指的旗号,收集了大量的材料,那其中甚至还有什么仙石、玉符,那些东方人的神秘玩具。可是你要知道,一枚出色的魔法戒指需要的也许只是一些精铁,加上魔法石与魔法阵。”
“也许加上那些东方人的神秘道具会炼制出神奇的东西来。”展展这样解释道:“炼金术师有追求变化的权利。”
“是的,当然有这样的权利,而且不仅是炼金术师这个职业拥有。可是当有个厨师在一份美味牛排里加的不是黑胡椒而是红糖的时候,我想你会选择掐死他,而不是拍拍他的肩膀,称赞他很有新意。”李神甫对自己徒弟的反驳显得不以为然,他很快地举出了反例,然后总结道:“总而言之,一个优秀的炼金术师,总会清楚的认知,自己要制造什么东西,给谁用。然后根据这个选择合适的材料。”
于是展展拿出了一块木头,只瞧它横截面的年轮就能清楚的认知到它的坚硬程度:“那么师傅,你瞧这个合适么?”
李神甫点了点头:“应该可以,那么你接下来该去做的就是将它打磨成一根法杖应该有的样子。我想这一点你应该明白,也就是所谓的外观,如何才能让它看起来漂亮?让它充满魅力?给人第一眼就入迷的魔力?”
“我也许可以在杖身上雕刻一些漂亮的图腾或者花纹。”展展一边说着,一边干起了活儿。他的手法竟然及其娴熟流畅,没几下功夫,一根法杖的轮廓就在他手上显现出来。
当这个步骤结束了以后,李神甫便将食指指向了那口染缸:“对了,再继续下个工作之前,你应该把那些发出难闻味道的染料倒掉,我是说立刻。渐渐觉得呼吸困难起来了。”
“那个不是染料,那是我今天的研究成果。”展展说话的时候明显显得底气不足,而事实也正是如此,他本来想试着调制一种新的药剂——比那种蓝色的药丸更加有效的药剂。而结果似乎有些讽刺,这种刺鼻的味道只怕就足够让人把喝下的酒全部呕吐出来了。
李神甫摇了摇头,不愿意在这种地方与自己弟子争辩:“算了,总之,你先让那根寒酸的法杖能让人有握住的吧。”
展展拿出了雕刻用的小刀,开始在杖身上刻画,但看来他没有什么艺术细胞,至少他明显无法把他的提案变成现实——所谓漂亮的图腾和花纹自然不应该是鬼画符。
“停。”李神甫说话的口吻显得疲惫:“看来我不该对你有太大的期待。”
展展很听话的停止了动作:“师傅,我想也许我们可以换个别的方法让这根杖子瞧起来好看些。比如说,贴上点什么?”
“难道你要去买来那些东方人所谓的剪纸,然后贴到法杖上吗?”
“刻东西不是很难的事情。”李神甫说着,向展展伸出手:“把杖子和刀给我,让我来挽救一下这可怜的小东西。”然后他握起了刀子:“听着,比如你要刻一只鸟上去,你总要明白一只鸟有哪些特征。”
神甫略微沉吟,然后便开始了作品,三两下就在杖身上刻出了一只小鸟的轮廓:“我记得你曾经养过一只鸟,那么就雕刻它好了。”
展展睁大了眼睛,好奇地看着神甫动作。没过一会,神甫突然问道:“你还记得那只笨鸟的特征么?说来听听。”
“特征?”
“嗯,是的,也就是细节。如果把两只鸟放在一起,你怎么能认出哪只是你养的那一只呢?”
展展想了一会,或者说回忆了一回,然后艰难地回答:“它的羽毛是黑色的。”
于是神甫很快的在羽毛的地方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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