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阴阳先生的奇闻异事-第10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素儿说:“是啊一贫,贸然过去的话,实在是太危险了。”
“你们还记不记得老雷在库尔勒遇到的事情?”
素儿反问:“你是说鬼皮?”
我点点头,没错,就是鬼皮,老雷被鬼怪上身,后来到蜕了鬼皮后才恢复了神智,眼前的幽魂野鬼数量非常大,我此次前去,除了目的是打探消息以外,还有另外一个目标,想办法拐来六个游魂野鬼,降服后,封在衣服内,让自身看起来好似穿了鬼皮。
其他人劝我小心点,不过,为了能让大家轻松的迈入已经被游魂野鬼攻陷的不死国,当前就只有这么一个办法。在我的坚持下,由素儿摆下符阵,我独自一人靠近了那些游魂野鬼。
民间称呼阴阳先生为‘出黑’,指的就是过阴曹与鬼打交道的一类人群,封住体内阳火,我扮作游魂野鬼混入了那些赶路的‘人’群。
他们有男有女,有强有弱,仅有七八米的宽度的黄土路前前后后已经拥挤了许多人,瞄了一眼,找到了路边休息的一位老头,瞧他骨瘦嶙峋,刚刚也是被赶路的鬼魂推到了一边。
我装作身体不适,走到了老头的身边,挨着他坐下,故作虚弱的说:“哎呦,真是累死我了,人可真是太多了。”
老头一瞧见我坐在旁边,立刻问道:“小伙子,你怎么也被挤出来了?”
“大爷,你也是?”
老头脏兮兮的模样就像是刚在煤矿里爬上来似的,他点点头,同样还特别不解的问我是怎么回事?好端端的年轻力壮,怎么还会被挤出来?
我骗他自己去世的年代久远,所以魂魄较弱,叹了口气故意没话找话说:“这不死国好不容易开了城门,大家都疯了。”
“那可不嘛,我都听说了,城里有一条喝,凡人喝了长生不死,鬼魂喝了立马投胎重生,还不会丢掉前世的记忆,大家都是飘飘荡荡不知多少岁月的野鬼了,要是能投胎重新活下来,可真是太好了。”
“据说里面来了一个妖怪?”
“哪是什么妖怪啊,那是咱们的圣主,如果没有它,大家可进不来啊。”
简单的聊了几句,听着老头的侃侃而谈,他说谁先进去才有机会获得转生,毕竟那条河已经快要干了,真要是河水消失,所有的孤魂野鬼算是白忙活了。
担心爷爷现在的危险,我们俩谈话的功夫,陆陆续续的又来了许多鬼魂,他们均是较为虚弱,于是,我故意的把所有的鬼魂聚拢到了一起。
低声的告诉他们,自己刚刚听见有人说,不死国的侧门还能进去,不如去试一试。
那些个老弱病残听后顿时极其响应,于是,在我的带领下,大家一同向人群走去,有的老头很不理解的问我,为什么会越走越远。
我搪塞说,因为赶路的鬼魂较多,所以我们必须要绕远,抄别的路前去。他们多数都是想要进城心切,一时间也没有人提出疑问,就这样,到了素儿部下的符阵陷阱后,那些鬼魂刚一路过,纷纷陷入地坑被符纸所摄,其中有两个漏网之鱼,也被以法咒打散。
就这样,抓住七个小鬼,赶忙大家把衣服脱了,由我负责执笔,将每个人的衣服上都画上了一道‘镇鬼’的咒法,再将符纸夹在后腰,穿好了衣服以后,相当于将小鬼背在身上。
方法刚成,大家变得阴气森森,尤其脸上的血色,更像是瞬间被带走了一半。
彼此互相确认了一下,现在还真是看谁都像鬼。
万事俱备,爷爷现在遇到危险,我真的是一刻也等不了了,率领着大部队,跟着浩浩荡荡的游魂野鬼一起奔着城里拥挤,给我的直观感受,城门口好似春运里的江西火车站。
人挨着人,脚挨着脚,大家互相推搡,一个劲儿的用力向前,只要谁把谁踩到了,那这个人多半也就是废了,由于我们的本体为人,与鬼魂争路,没费多大的劲儿,几乎是踩着那些游魂野鬼闯入了不死国。
刚到了城门前,我让大家先进去等我,自己去石狮子的嘴里取双鱼玉,伴随着潮水般的小鬼,闯了出去,石狮子足有四五米的高度,眼若铜铃,模样也是威风凛凛,它脚踏风火球,张着大口,如同正在嘶吼。
因为正处在入城的大门口,我是仗着凡人体魄才能挤出来,平常的小鬼在面对如此冲刺,要么被踩死,要么就是推入到了城内,哪里还会有人关注我啊。
顺着石狮子的开始向上爬,那狮子头足足有汽车大小,张着大口里面赫然正是一枚双鱼玉。
小心翼翼的向前挪蹭身体,好不容易到了狮子头的上方,抱住大卷毛,向下挪到了狮子的口部,等我拿双鱼玉时,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怎么有热风啊?这不是石狮子么?怎么嘴巴还是湿润的,咦?喉咙里的小舌头也在动,对了,连牙齿也是尖尖的,很锋利,越来越感觉奇怪的时候,突然,那个石狮子的双目居然缓缓的对焦到了我的身上。
这可吓了我一大跳,不会狮子是活的吧?可是,是爷爷让我来取的,如果他知道,不可能不告诉我的!
毕竟四五米的高度,摔在地上还是很疼的,当我还想准备爬上狮子头时,突然,那石狮子喘了口粗气,吓得我立马松开手‘砰’的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
紧接着,石狮子居然动了,他身上的石块儿开始哗啦啦的往下脱落,最后,一头几堪比大象一样的狮子活了,他冲着游魂野鬼的位置吼了几声。
鬼魂们吓得四散而逃,霎时间,狮子张开口深深的吸了口气,所有向大门拥挤的鬼魂开始飞向了狮子的口中,它好似一个吸尘器般开始猛烈吸取,仅仅是眨眼之间,感觉鬼魂少了大半,就连我身披衣服的符纸也被狮子吸入腹中。
狮子的肚子开始变大,他持续吸入幽魂,没过多久,打了个饱嗝,再次慵懒的坐在原位,身体又一次渐渐成了石头,密密麻麻的游魂野鬼也在吸取过后烧了十之七八。
怪不得爷爷不管我,原来狮子只是用来吸魂的,城门没了之前的拥挤,双鱼玉被我集齐了之后,加快步伐的冲入到了不死国城内,可眼前的景色确实吓了我一跳,面前多为古典建筑,很像是某个大型的影视基地,然而,此时此刻城内却躺着密密麻麻的人群,他们身体虚弱不堪,皮肤干瘪,如同是正在闹瘟疫而承受着莫大的痛苦人们。
第三百一十三章 大汉兵甲
倒在地上的不死国族人,他们长得与我们没什么区别,可是,扫视了一圈,在石狮子被吞魂过后,之前那些如潮水般的鬼魂怎么不见了?担心他们出事,我大声的喊着每个人的名字,不一会儿,他们几个在一户石头搭建的简陋民宅中走了出来。
素儿向我挥手,这让我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他们大声的喊:“快过来,这里有人能说话。”
视线所见,皆是那种像患有严重瘟疫人,他们躺在地上要么是人事不知,要么就是哀嚎不断,我也没来得及检查这些人究竟怎么样了,加快速度与众人汇合。
等到了近前询问情况,素儿说,是骂不死发现了一位躲在床下的小孩儿,听后,我赶忙进了石头搭建的房屋,只见骂不死正在与一位十岁大小的孩童进行交流,见我们进来,他扭过头叹了口气,双目有些红。
“不死国怎么了?那个轮回河在哪,快走吧,别耽搁了。”心里担心爷爷,有些按耐不住焦躁的心情的,多催了几句。
骂不死激动的说:“不死国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劫难,族人已经自数百年前开始不再转生,但凡进入到土里的人皆不能生还,于是,族人开始试着交配繁衍,可是成活率却是很低,今天又被那该死的胡塔克闯进来,不死国真的就要完了。”
那个小孩儿告诉我们,轮回河被那个驱赶的族人胡塔克污染,由于整个国家的人皆饮用轮回河为生,他带给了不死国很大的伤害,因他家中有水井蓄水,幸运的活到现在,其他的人,早就因为忍受不了饥渴而饮了河里的水,导致患瘟疫。
小男孩儿长了蓝眼睛,高鼻梁,模样有点像是中东那边人种,不过,按照不死国人的特性,我也搞不清楚他今年到底多大,房间内的陈列皆为石头雕刻而成,不死国的国内温度适中,他不像最开始我所想象的‘仙界’,或许,这里只是整个四维空间当中很小的一部分,亦或者代表着某类超脱凡间的存在,毕竟,哪怕人类的科技可以领先不死国几千年,但是,人类却依然无法突破寿命给予的枷锁,不管多么强壮的人,却依然有着命归黄土的那一天。
按照正常人的逻辑思维,不死国人无忧无虑,没有敌人,生活在一个独立的环境,并且,他们没有死亡的威胁,既然没有天敌,又怎么可能会进步?好比,咱们人类能够进化到今天这样强大,便是源自在与自然不断的对抗中成长。
而且,当今天亲眼看到了不死国以后,心里产生了一种感觉,比起他们,我们外面正在生活的人,或许才是魔鬼。
小男孩儿惊慌的说:“胡塔克是恶魔的儿子,他很厉害,我们不是对手的,咱们快走吧。”
“走?去哪?不死国就这么大,咱们跑哪去?还有,借点水喝喝。”胖子开始在房间里翻箱倒柜,后来再床边的位置发现了一个地井,他用木桶打了水,兴奋的开始牛饮起来。
其他几个人相互传递,喝完了水,骂不死对小男孩儿说:“现在只有想办法杀死圣子才能救得了大家,更何况,回去的路是在天上,我们不会飞,根本离不开的,除非能够打开曾经通往楼兰的大门。”
“有没有武器?而且,咱们现在连怪物都没见到,怎么打?”我说。
骂不死严肃的说:“大家拼了,用刀砍也能砍死他们!”
另外的少年说他知道哪里有当年大汉朝留下来的兵器,因为不死国独特的地理环境,盔甲、武器皆保存的非常完整,他说要带我们去。
胖子眼珠子一亮:“保存完整的盔甲武器,岂不是值不少钱?”
巴特也跟着说:“对啊,你看看,咱们来了,你就让我们帮你们杀了那怪物,有报酬没有?毕竟冒险的是我们!”
骂不死不满的说:“你们不去,也离不开这儿。”
巴特摇摇头:“我们离不离的开事情先放后,现在好不容易看到个当地人,而且,你先说你能不能做主?未知的怪物到底会有多危险,我们几个还不清楚,让大家动手也行,但是,你得给报酬。”
“老巴说的对!报酬,没钱谁干啊,我们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可不是为了观光旅游,到了你们神仙的地面,你不拿出点诚意来肯定不好使。”
我与素儿没想太多,一门心思的想要去轮回河救爷爷,可事实上,其他几个人的信念可是全部都寄托在了不死国,为了信念,老鹤已经把命给丢了,我们几个也是九死一生,所有的猜想与期盼,均是那句不死国遍地是黄金的传说,可理想与现实之间差别太大了,眼前处处是石房,甚至连铁器都没有。
骂不死也说过,族人有积蓄财宝的习惯,可是,我们面前这户人家,除了有一口破井以外,哪有什么金银珠宝啊。
除了彭加木,其他几个人纷纷表示不给钱不干活的态度,这本是无可厚非,大家来这儿的目的就是为了钱!那个少年说:“如果你们帮不死国度过劫难,族长一定会给于你们永生的。”
几人同时摇摇头,胖子说:“永生不靠谱,你看看你们自己,不也是永生么,可今天咋还差点死了呢?所以,来点实惠的,金银珠宝古董玉器都可以。”
少年着急的说:“你们慈悲为怀,帮帮忙还不行吗,现在我身上真的没有值钱的东西。”
其他几个人纷纷摇头,不拿钱肯定不干活的态度,此时,我也能了解大家的失落的想法,确实不好再说什么,假如大家不去,我想,只有我和素儿两个人会去面对那个不知名的怪物。
骂不死一咬牙的说:“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有金果、玉果、银果,我带你们去取,能摘多少就看自己的本事!”他的话感觉非常意外,果子?是树上结的么?不过,心理惦记着爷爷的安危,我还特意问了一句来得及吗?
骂不死却说,那长了金银玉三种果实的大树就在去往轮回河的位置,我们现在去正好是可以路过的。
瞧他说话的那个纠结的神态,我忽然有种预感,这小子一开始是故意骗我们,怪不得他说族人将财宝看的特别重,又特别严肃叮嘱我们别打那些金银财宝的主意,当然在谈到不死国的时候,还会以各种各样的新奇来引诱我们。
现在回过头想想,显然他是一种手段,很有可能他知道不死国正在遭受灾难,怕大家得知了不死国没有什么宝贝,反而不来了,那样不就得不偿失了么?
阴啊,不愧是活了上千年的老狐狸,这么看来,是我们几个完全被利用了。
另外一名少年同样面色较为难看,除了我、素儿、彭加木没表态以外,其他人态度非常明显,何况,骂不死与我们一路相随这么长的时间,他心里肯定也清楚到底谁才是战斗中的主力。
就这样,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我们离开了石头房子,由骂不死负责带路,奔着城市的一个方向走过去,这一路,没有翡翠铺路,也没有黄金做墙,不死国的人不吃饭,只喝水,所以城市里也不需要生火做饭,到处都是茂密的植被,但目前已经有三分之二枯萎了,最后的三分之一却也在一点点的枯黄到落叶。
除此之外,几乎每家的门口皆有趴在地上的人,还有的一些人居然半截身子埋在了土里,人事不知,一起同行的少年告诉我们,那个怪物的毒不会立刻要人性命,只是让人丧失知觉,形同于活死人。
第三百一十四章 三色果
当问起大汉朝的兵甲,骂不死说,那是曾经大汉朝的战士们所留,里面蕴含了士兵的杀气,他们不是汉人,一旦靠近兵甲会被煞气所伤,所以,能不能救人,还真就在我们六个人的身上。
不过,现在显然所有人对这个大汉兵甲的兴趣,远远不如对金银玉果的期盼,加快急促的步伐向前行走,自打到了不死国以后,胖子已经不再嘴贫,老雷不再淡定,就连巴特也同样有了焦急的表现,没错,大家本来就是为了利益而来。不死国里的人与我们也同样非亲非故,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到了这里,假如只是空手回到城市,那么,对于他们几个来说,无异于是一个很重的打击,尤其巴特,他如果得不到足够的钱,将家里的所有财产全部拿去贩卖,或许都不够赔偿这次旅游出事儿人们。
行走时会踩到乱七八糟的枯枝,穿过了一片干枯的森林以后,远远的看过去,那里有着一颗参天古树,它的粗细几乎达到了七八米,就连高度也快赶上七八层楼的样子,枝繁叶茂,等到了大树下,我们抬头一看,确实吓了一跳,整个大树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半是金,一半是银,还有一半是翡翠,每个果子呈圆形,大小堪比一个正常大小的篮球。
骂不死说:“这棵树是不死族的神树,也称之为禁果,每个果子都是实心的,金果最沉,我怕你摘了也拿不走,最好的办法是取银果。”
“树上结金子?真的假的,不是骗我们吧?”胖子问。
“至于真假你们上去便知,等到出去的时候,能拿多少拿多少,我们都不会阻拦。”
“你说话算么?骂不死,咱们也是在外面认识的,知道你是个罪人,你作为一个罪人说的话,万一他们活了以后不认账怎么办?”老雷也提出了疑问。
这时候,一起来的少年表示他绝对不会干涉,如果我们救了不死国,那就是族人们的恩人,对待恩人,取点果子还是没问题的。可他们几个还是不放心真假,于是,便由老雷和巴特一起爬上了大树。
树皮之间的缝隙很大,对着两位专业的人士来说,也没用上多大的劲儿,便爬上了大树的最顶端。接着,他们俩像是合作似的,直接去取金子。
八十年代翡翠玉石根本不值钱,不像现在,一块儿上好的翡翠几千万几百万的,在过去,老百姓的生活条件刚刚好,好多人家甚至还没有电视机呢,又有谁会关注玉器?
金子不同,八十年代最便宜的十几块钱,老百姓工资一百多块钱,并且,金子这个东西看的见摸得着,美国的钞票叫美金,因为那个时候,老美帝国主义为了建立霸主地位,将钱币与黄金化为等号,咱们老百姓虽然啥也不懂,但都知道金子值钱。
老雷和巴特俩人一人干掉了一个大金果,很快,就听‘咣’的一声,那个大果子坠落在地上,真的有篮球场大小,落在地面砸出了一个深坑。
胖子兴奋的跑过去拽,结果不管怎么用力,金球子依旧纹丝不动,按照我的想法,那么大的金球子,实心的话,少说也得有三四百斤。
为了验证真假,胖子牙齿咬,因为金子软,没几下,他兴奋的挥了挥手:“真的!真的。”
就连彭加木也好奇的跟过去摸了摸,他惊讶的问:“太奇怪了,大树可以结金子,这是什么树?”
骂不死催道:“那你就别问了,金子是真的就行,这个东西几百斤重,放在这儿也拿不走,等救完了人再回来吧。”
没过一会儿,老雷他们俩也下来了,落地后,得知是纯金的,当即也没了别的话,答应前去救人,至于这个大树到底为什么会结金子,他们几个人显得毫不关心,就算是我与彭加木追问,可人家就是不说。
接着,又向前走了十几分钟,到了一处类似庙宇似的建筑,周围是用大块儿的石头围成的小院,奇怪的是在正门的位置放置了绊马索,使得整个庙宇看起来不伦不类的。
少年说:“这里就是装有大汉兵甲的庙宇,此地距离轮回河不足百米。”又在我问起轮回河的位置时,他为我们指了指远处,就见在百米之外浓雾滔滔,它无边无际,乍一看,如同一个蜿蜒行走的雾墙,横在了我们的眼前,拦住了去路。
“那雾气就是所有闯入城中的游魂野鬼抢夺轮回河里的水,所有的族人是受到上游恶魔在饮水时放出的毒气所致,求求你们,快点吧,现在轮回河中的河水已经不多了,如果真的干涸,我们会彻底消亡在世界上。”
在我心里的焦急程度好不亚于骂不死与少年,他们还说这个庙就是以前族长所立的,曾经面对大汉朝的铁骑时,这些人仗着懂得术法,并没有太把汉朝铁骑放在心里,当时便与楼兰联合,拒绝与汉朝合作。
但是,第一次交锋,大汉朝在小规模失败以后,了解到了不死国人的咒法,于是发动夜袭,将那些不会死的人,斩杀了个干干净净。而楼兰与不死族人经过后续接连部署应敌,却依然没有挡得住那些战无不胜的兵将,所以,不死国的族人打算撤退,却在回到罗布泊的个过程中让一小队的兵马追杀,而这一路追便追到了不死国城内。
于是,不死族纠集了大量的族人去阻拦,在那一战,汉朝士兵悍不畏死,尤其骑兵更是异常凶猛,在与不死族的族人厮杀过后,终于还是寡不敌众被斩杀了在此。
在不死国,人死之后埋在土里那是最大的恩赐,所以,他们不想让敌人而已入土,便抛尸在了野外,结果到了夜里,不死国又一次遭受袭击,原来是那些兵将哪怕变成了鬼魂,却依旧奋勇杀敌,这也将不死族的族人们吓坏了。
成为了鬼魂的兵将更厉害了,一连三天的时间,每天都会在夜里出来杀人,他们族人苦不堪言,而且,他们坚信是盔甲上的魔力所造成的,后来国王提出建议,将盔甲脱下以后,尸体焚烧,再将盔甲兵器用大石头围上,然而,一旦用石头围堵个严严实实,那整个不死国便会夜里不宁,为此便打开了一个缺口,可又怕盔甲出来害人,就将盔甲的门外设立上了绊马索,结果,做完了以后还真就好了。
兵甲幽灵对不死族的族人们有杀意,可我们几个是地地道道的汉人,自然可能会受到的阻碍也会小了很多,所以,他们才求我去拿大汉朝的武器大家,因为在这个不死国,只有此地才具备差不多的兵器。
听他讲完,我心里也很无奈,大汉朝已经消失了几千年,可这里人们的思想却只是停留在那个年代里,殊不知当今的社会早就已经变化万千,如果四维空间能够随意进入,或许,灾难的不是我们,反而是他们。
为了能救爷爷,我们几个并排站在了庙门前,由我扯着脖子大喊道:“我也是汉人,咱们是自己人,今来此地,特接你能离开,孤魂野鬼,速速错让路。”说完了这句话,大家一起迈步走进了这座奇怪的庙宇。
说是庙宇,倒像是个临时搭建的小房子,等进了门,面前分为十二幅盔甲,他们皆摆放整齐的分裂为十二个位置,然而,当我以阴阳眼查看,却发现在每一个盔甲上的旁边,皆站着一名身材彪悍的兵将魂魄。
第三百一十五章 黑脸的小少年
我发现了一个细节,不死国的人喜欢用石头,不论是面前所谓的庙宇,还是他们的住宅,统一是由石头搭建而成,并且没有用任何的泥土填充,而是将石头打磨,再用某些�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