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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墓兽-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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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捡起一粒石子扔向罗布淖尔,在水面上弹跳了七八下才沉没。
  “他是汉人?”
  “不,他是欧罗巴人。”
  罗布泊的水面,倒映满天星斗。水面上最亮的星星,是英卡的双眼。
  李隆盛盯着她的眸子:“欧罗巴人?哪个国家的?”
  “不知道。”
  英卡分不清西洋各个国家,只知道汉语里的“欧罗巴”。
  “那你说得清他的长相吗?”
  “我从没见过他。在我还没出生时,他就离开了我们。妈妈说,爸爸有很高的鼻梁,深深的眼窝子,苍白的面孔……反正跟你们汉人不一样,跟喀什噶尔人、和田人、叶尔羌人也都不同。”
  忽然,李隆盛想起了一个人:“你知道自己是哪一年生的吗?”
  “你们汉人说的庚子年。”
  “年头年尾?”
  “年尾。”英卡立即感觉到了什么,“你认识我爸爸?”
  李隆盛沉默许久,一个名字呼之欲出——斯文·赫定。
  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中国人的庚子年,八国联军打进北京城,斯文·赫定却来到罗布泊,发现了楼兰古城。
  那年春天,来到罗布泊的欧罗巴人,只有这一位瑞典的大探险家。
  二十年前,斯文·赫定三十五岁,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纪。作为来寻找楼兰的探险家,他自然也会吸引两千年后的楼兰少女。
  “我不认识。”
  李隆盛撒谎了,考古探险队生死未卜,谁知此生还能不能再见到?
  混血少女英卡,原来是斯文·赫定的女儿,她流着一半楼兰人一半北欧人的血。
  楼兰人的吐火罗血统,北欧人的日耳曼血统,还有罗布人中的突厥、羌族、蒙古甚至汉人血统,共同雕塑出英卡近乎完美的五官。但总体来说,她的雅利安人血统占据优势。
  数日前,沙漠上出现海市蜃楼,她的容貌飘浮在天空,引得李隆盛魂牵梦萦,原来是老天有眼,为了让斯文·赫定看到女儿。
  英卡说,爸爸从沙漠另一头而来,只在罗布泊停留几个月。等到他不辞而别,妈妈才发现怀孕了。
  庚子年的冬天,英卡出生了。七岁那年,她跟着妈妈走出沙漠,来到婼羌县城。
  县太爷的夫人没有孩子,发善心收留她们母女,教这漂亮的小女孩读书识字。英卡很聪明,她学会了《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弟子规》,甚至会写一手隽秀的楷体字……
  五年前,妈妈病死,县太爷换了人。孤苦伶仃的英卡埋葬了妈妈,跟着骆驼队回到罗布泊的老家。
  “二十年前,妈妈沙漠中救活了我的爸爸。二十年后,我也在沙漠中救活一个男人……”英卡的眼神熠熠生辉,“幸好这个男人不丑不肥不老更不坏,而是个年轻善良聪明的男人。”
  对于罗布人来说,这样的表达方式已经够含蓄了。李隆盛自然明白,却抬头看着星空:“你看到冬天的大三角了吗?”
  “啥?”
  “星星啊,冬天看起来特别清晰,你看那猎户座的参宿四星,大犬座的天狼星,小犬座的南河三星。”
  顺着李隆盛的手指,英卡微笑起来:“哦,我经常看到这些星星,原来都有名字啊。”
  他抓起混血少女的胳膊,跟她的眼睛成一条直线,手把手指出猎户座的参宿七星,按照顺时钟方向,依次把天狼星、南河三星、双子座的北河三星、御夫座的五车二星、金牛座的毕大星,最后回到参宿七星相连,画出一个硕大的六角形。
  李隆盛仿佛回到剑桥天文台:“中间有三颗星,就是猎户座的腰带。你看啊,从第二颗腰带和猎户座头部连线,往外延伸约八九倍距离……”
  “我看到了!有颗很亮的星星!”
  “那是北极星。”
  李隆盛想起北极冰海,位于北极磁点上的孤岛。他站在英卡身后,紧贴少女后背,抓紧她的手臂。乌黑发丝里的气味,像诱人的龙涎香。另一只手搂住她的腰。她的腰很细,却坚韧有力甚至滚烫。
  她回过头,目光撩人。冬天的罗布泊很冷,身体紧贴在一起,互相传递体温。
  李隆盛闭上眼睛,回想自己过去的一生,咬着她的耳朵轻轻说:“英卡……英卡……英卡……”
  “如果能一直这样就好了。”
  她在黑暗中呼唤他,带着荒原的野性,就像一匹独行的母狼,要把男人一口吞噬。李隆盛别无所想,坠落在水边的苇草堆,长夜漫漫。灵魂被肉体支配,理智被欲望摧毁,只剩最原始的部分,紧紧结合在一起……


第312章 英卡的诅咒(三)
  李隆盛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湖底下潜伏一条硕大无朋的神龙,悄然探出龙须与龙眼,偷窥这对男女短暂的欢愉时光,直到欲望的洪水随着罗布淖尔的波纹退去,神龙潜回两千年前的岁月泥沼……
  晨曦即将来临,李隆盛和英卡相拥着观察绿洲从黑夜苏醒。
  “英卡,对不起。”
  “别这么说,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你是我的。”
  如果罗布泊就是伊甸园,英卡确实是夏娃,但李隆盛不是亚当。
  天亮了,村子一阵骚动,罗布人都往外走,好像出了什么大事?
  欢乐如此短暂。
  英卡穿好衣裙,梳好头发,跟李隆盛手牵着手。她并不忌讳两人的关系公开,还想向其他女孩宣誓对他的主权。
  李隆盛看到十几峰骆驼进入村子,驼峰上的人们风尘仆仆,为首的竟是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接着是北大历史系教授王家维,最后是瑞典大探险家斯文·赫定。
  人群中的英卡,凝视骑在骆驼上的“欧罗巴人”——这个五十多岁的男子,竟跟妈妈所描述的爸爸很像。当年,爸爸离开罗布泊,留下一张照片,妈妈始终珍藏在身上,后来留给了女儿。英卡不会忘记这张面孔,即便老去了二十年。
  其实,李隆盛很想跳起来冲入考古探险队,但看看身边的英卡,又羞愧地低头。
  倏忽间,小郡王锐利的蒙古眼睛,如苍鹰抓住猎物:“李隆盛!”
  无处可逃,斯文·赫定也看到了他。李隆盛尴尬地走到骆驼跟前,装作兴奋的样子,跟小郡王与王教授相拥。
  考古探险队在沙漠中迷路,走了七天七夜,终于来到罗布淖尔。
  无需等待,也无需选择,李隆盛跨上骆驼,就当从未认识过英卡。
  突然,英卡冲上来抓住他的裤腿:“你要走了?”
  “对不起,这是我的工作。”李隆盛把头埋到驼峰里,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我本以为一辈子都走不出罗布泊,但我错了。”
  唐朝大诗人元稹《莺莺传》中有一句“始乱之,终弃之。”古往今来,无数故事里都有这个梗。只不过,李隆盛与英卡刚开始就到了终点,未免也太匆匆了一点。
  小郡王认出了英卡:“嘿!这不是海市蜃楼里的姑娘吗?”
  斯文·赫定也看到了她。初升的太阳,在她的混血面孔上,撒下一层金色的光。似乎有些眼熟,好像一个人啊,二十年前……
  他的心头一揪,不敢再看英卡的脸。考古队和骆驼补充完了水,他命令立即深入沙漠,寻找楼兰古城。
  告别波光粼粼的罗布淖尔,斯文·赫定走在最前面,李隆盛紧跟在他身后,两个人都低着头,好像随时会在太阳下融化。
  英卡划着独木舟,来到大湖尽头,远望骆驼队的背影——那里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她苦等了二十年的爸爸,还有一个是她刚托付终身的男子。
  很可惜,他们是同一类人。
  李隆盛不知道的是,英卡一直在找爸爸,并非要寻回失去的父爱,而是要亲手杀了他。
  因为,妈妈恨他——这个来自欧罗巴的男人,违背了当初的誓言,欺骗并抛弃了妈妈,让她们母女活在颠沛流离之中。
  她从小的梦想是弑父,为妈妈也为自己复仇。
  独木舟停在芦苇浅滩上,英卡踮起脚尖,向着骆驼队消失的方向,高声唱了一首歌。这是妈妈教会她的歌,据说已在罗布泊流传了两千年,最后一位楼兰女王临死前的歌。
  妈妈说,这首歌,轻易不能唱,因为一旦唱响,就会让骆驼迷失方向,进入另一个世界。
  爸爸,见鬼去吧!
  亲爱的,你也见鬼去吧!
  英卡酣畅淋漓地唱出这首歌,像冬天的芦花在沙漠飞舞,高空南飞的大雁纷纷跌坠,罗布淖尔的鱼儿跳出水面,骏马撒开四蹄狂奔,坟墓里的鬼魂鸣啾啾……
  她的眼角飞过一滴眼泪,但也只有一滴。
  这是楼兰的诅咒,也是英卡的诅咒。
  一里地外,骆驼背上的李隆盛,听到这首悠扬婉转的楼兰古歌。他听不懂歌词的意思,似乎属于吐火罗语的楼兰语,好像是英卡?
  想不到这小女子的身板里,竟蕴藏如此强大的爆发力,自西向东的狂风,席卷了整个罗布泊。
  楼兰古歌,荡气回肠,苍凉悲壮……
  李隆盛的眼角忍不住湿了,不知出于愧疚,还是被某种气息感染。骆驼不再听使唤了,集体跪在沙漠中,仰天悲鸣,仿佛在为英卡的歌谣伴奏。
  一曲终了,本地驼夫们面色惊恐,都说一旦这首歌想起,就会出大事儿,建议考古队立即折返罗布淖尔。
  斯文·赫定勃然大怒,强迫大家继续前进,今晚务必在楼兰古城过夜。其实,他拒绝返回罗布人的村落,是不敢再看到英卡的脸。
  瑞典人交替着用德语和英语说:“二十年前,1900年3月28日,我在罗布泊探测,向导是个本地人,名叫阿尔迪克,他想找到丢失的镐头,循着月光发现了佛塔和废墟——这就是楼兰。”
  王家维教授说了一句大实话:“有时候,考古发掘就是偶然的幸运推动的。”
  “阿尔迪克忘记了镐头是何等的幸运!否则,我绝不能回到这座古城,这个给亚洲中部古代史带来新光明的重要发现,至今也许不能完成。”斯文·赫定的这段话来自他的回忆录,“我在楼兰城中挖掘出了不计其数的宝藏,汉朝的五铢钱,汉晋的丝织物、玻璃器、兵器、铜铁工具、铜镜、装饰品,犍陀罗风格艺术品。还有汉晋木简、纸质文书……”
  “赫定先生,在您走后不久,斯坦因也来到了楼兰,同样发掘了大量宝物和文书。”
  小郡王补充了一句,潜台词是——你们都是一丘之貉。
  “楼兰有无尽的秘密和宝藏,就算我再来十次也未必挖得完。”瑞典大探险家丝毫没听懂蒙古王子的弦外之音,“我们要发扬欧洲人勇敢无畏的冒险精神,前进!”
  骆驼队再度穿过一片荒原,兜兜转转了整个白天,却没找到楼兰古城的影子。斯文·赫定与王家维不断核对地图,惊觉已在罗布泊的“大耳朵”地带绕了至少两圈。
  迷路了?
  恐慌感染了考古探险队,驼夫们纷纷交头接耳——骆驼是通人性的动物,那首楼兰古歌,仿佛催眠了骆驼的大脑,让这些动物迷失方向,甚至故意走往错误方向。
  夕阳西下,大片白色的盐沼上,渐渐升起一片土黄色的森林。
  “又是雅丹地貌?”
  李隆盛喃喃自语,“雅丹”出自新疆本地语言,意为陡壁的小山包。自从欧洲探险家来到罗布泊,就把这种地貌的命名带到全世界。
  小郡王具有蒙古人的鹰眼视力,抓起望远镜调大倍数:“我的天呢,是一座城市!”
  罗布泊中的城市?
  一公里开外的荒野中,矗立一排巍峨的城墙,夹杂高大的佛塔、城楼,绝不是自然形成的雅丹地貌,而是一座古城遗址。
  但在二十年前,斯文·赫定发现的楼兰遗址,不过是一片废墟,没有这样完整的城墙。
  瑞典探险家打了两个唿哨,仿佛命运再度垂青。震惊世界的大发现近在眼前,犹如约旦沙漠中的佩特拉古城。他命令所有骆驼快步前进,直到面对一座完好如新的城门。
  不可思议,这不是古代遗址,而是活生生的城市。夯土城墙的版筑隔层清晰可辨。木结构城楼按照汉朝样式,两旁有高大汉阙。佛塔又是西域风格,城门洞上雕刻健陀罗花纹,典型的丝绸之路城市。
  斯文·赫定扶了扶眼镜框,城门内飘出一团黑色烟雾。
  “不要进去。”
  小郡王发出一句英语警告,胯下的骆驼都在颤抖。
  瑞典人抽出马鞭,狂暴地喝道:“进城!”


第313章 楼兰古城(一)
  秦北洋、卡佳、九色、幽神,刚刚穿越了丝绸之路南道,沿着车尔臣河而下,发现烟波浩渺的罗布淖尔,还有划着独木舟捕鱼的罗布人。
  有支骆驼队刚刚离开,向着大漠而去,看背影像是考古探险队。秦北洋正要上马追赶,耳边响起悠扬的楼兰古歌。是个揪人心魄的女生,如泣如诉,仿佛在你的心窝子里凿了个洞。
  “真好听。”卡佳也跨上马背,北风吹乱她的金发,肌肤胜雪,“就像吉普赛人的歌谣。”
  汗血马似乎不听使唤,向着大漠狂奔而去。
  秦北洋看到独木舟上的楼兰女郎——十八九岁模样,双眼里有混血风情。
  她叫英卡。
  她在迎风高歌,面色苍白,泪痕已被风干……
  沙漠中的大湖罗布淖尔,龙鳞状的水波底下,有条长长的尾巴扫过。
  茫茫大漠,一路所见都是雅丹地貌。毫无生命的风蚀土堆群,呈现万千仪态,有的像山丘,有的像古堡,有的像烽火台……
  雅丹,由风塑造,铭刻着风的形状与尊严。
  经过一道土垠,闯入罗布泊的核心区,一千五百年前的湖盆底部。到处翻翘着盐壳,透着令人心悸的灰褐色,下边是几尺厚的青灰色土层,再往下是洁白的盐花与咸水。
  秦北洋闭上双眼,仿佛在汉代楼兰的水底世界,鱼虾在四周嬉戏,水鸟冲入湖中捕食,淤泥里浮起溺死者的骨骸……
  跨过孔雀河干涸的故道,不见一只飞鸟。低头看地,寸草不生。这才是真正的罗布泊,死亡之地。罗布人生活的世外桃源,不过是罗布泊在千年之后苟延残喘甚至回光返照的一小部分——用不了半个世纪,也会变成相同的荒原。
  秦北洋看到了楼兰遗址。
  真正的古城废墟,高耸的佛塔残迹。地上是残垣断壁,常年盛行东北风,古城被切割撕扯成一块一块的。卡佳下了马,抚摸徒存四壁的宫殿。她尖叫一声。秦北洋和九色都闯过去,只见半敞开的墓穴里,躺着一排乌黑的干尸,面目狰狞却保存完好。近乎木乃伊的古楼兰人,陈列在罗布泊的阳光下。
  这倒让他看到了希望——这些天胸口又开始灼烧疼痛,肺癌的老毛病卷土重来,必须找到一座古墓延续生命。
  他爬上最高的佛塔,俯视整个楼兰古城,给人一种异样的美感,也是残缺的美。
  有人说,只有残缺的美,才是永恒的。楼兰是残缺的,所以,楼兰是永恒的。
  但让秦北洋困惑的是——今天早上,明明是斯文·赫定的考古队先走的,而这座楼兰古城也是瑞典人在二十年前率先发现的,为何现在却没有他们的踪影?
  难道考古队迷路了?
  攀爬在佛塔顶上的秦北洋,发现正南方有团黑烟笼罩,看起来颇有些诡异。
  而在那团黑烟附近,还有一个个蚂蚁般的黑点……那是考古探险队的骆驼与人。
  爬下佛塔,秦北洋和卡佳骑上马背,带着九色前往黑烟之地。
  片刻后,汗血马与俄国马奔到目的地,再也看不到笼罩大地的烟雾,却平地生出一座巍峨的古城。
  如果说,刚才路过的楼兰古城是一具千年干尸,那么眼前这座城池就是一具新鲜出炉的死尸,并且即将变为行动的僵尸。
  秦北洋看到了几乎是活着的汉朝和楼兰。
  城门口,盘桓着十三峰骆驼,每一峰上都坐着个男人——这就是秦北洋在楼兰佛塔顶上所见的小黑点。
  但他们并不是考古队员,也不是驼夫或武装护卫,更不是剑桥博士、北大教授与国会议员。
  恰恰相反,或者殊途同归,他们是盗墓贼。
  秦北洋看到了小木。
  骑在为首的驼峰上,裹着黑布头巾的年轻男子,他的皮肤白皙细腻,眉清目秀,就像唱戏的小生。这人的目光唯唯诺诺,仿佛宇宙天地万物都如此险恶。
  西天的落日,犹如刚出炉的大烤馕,金黄色的焦香四溢,撒在所有人的脸庞上。
  小木也看到突如其来的两匹骏马,以及马背上的秦北洋。
  他俩互相都是烧成灰都认得的,更别说九色了。
  三年前,白鹿原唐朝大墓的地宫,小镇墓兽曾把小木的手指头烧成了灰。三年后,它盼望着把小木整个人都烧成灰。
  烧成灰,连渣渣都不剩。
  小木颤栗着注视九色琉璃色的眼球,仿佛听到这头“猎犬”心中所想。
  秦北洋还记得阿幽的关照——他跟你说的任何话,一个字都不能相信。
  于是,他从背后抽出十字弓。
  “进城!”
  小木一声令下,带着他的盗墓贼团伙,驱赶骆驼闯入敞开的城门口。他已别无选择,趁着天还没黑,小镇墓兽无法吐出能烧死人的琉璃火球。
  即便是猎犬的形态,九色依然紧追不舍,跟着冲入城门洞子。
  “九色!回来!”
  秦北洋呼喊几声没用,只得紧着马刺,催促幽神进入古城。俄国马上的卡佳,跟着他鱼贯而入。
  穿过城门洞的瞬间,迎面而来阴冷的风,夹带腥臭之气。风里有嘈杂的呼号声,在秦北洋耳边嗡嗡直响,想起科拉超深钻井下的地狱之声。
  胸口的暖血玉坠子又滚烫起来。
  秦北洋很想调转马头,立刻退出这座古城,多年探访古墓的经验告诉他,此城有问题,绝对不可深入,但他不能抛下九色不管啊。
  但来不及了。卡佳听到一阵清脆的关门声,她再回去敲打大门,铜皮铁钉的门背后,任谁也无法打开。
  “我们被困住了。”
  秦北洋大喝一声,乌黑的汗血马高高抬起前蹄,连续嘶鸣数声。
  最可怕的不是关门,而是城门洞子里根本看不到出口。
  与其说是城门,不如说是隧道。
  他点起火种,纵马向前奔去,连续走了好几里地,还是没有走出隧道,仿佛来到巴黎的下水道。
  不,这分明是墓道!
  秦北洋原本灼痛的胸口,居然变得清凉下来。癌细胞像被浸入水中的火苗熄灭,再次神清气爽,浑身充满力量——这是他每次进入古墓才有的感觉,恰好跟正常人截然相反。
  他看到了九色。小镇墓兽已经变身,黑暗中长出雪白鹿角,青铜鳞甲,吐出琉璃火球照明。
  好在这墓道高大,别说并排通行两人两马,就算是个骆驼队乃至大车队也毫无困难。
  秦北洋与卡佳都下了马,挽着缰绳而行。这一路经历无数古墓,白俄美人的胆量也被历练了出来。
  忽然,琉璃火球灭了。


第314章 楼兰古城(二)
  九色辄然一惊,鹿角如春天的花儿绽开,四周响起胡琴,胡箜篌、琵琶、五弦、忽雷、火不思……无数西域古乐器的声响,就如秦北洋在喀什噶尔或叶尔羌听到过的本地歌舞,热闹、神秘而悠远。
  接着人声鼎沸,仿佛置身于一座超级大巴扎,还有骆驼与骏马的嘶鸣,不时响起围观表演的掌声,姑娘们唱起各个民族语言的歌谣。
  卡佳慌乱地注视四周,一团漆黑什么都见不到,犹如被关进一座废弃的电影院。
  电影开场了。
  原本的墓道两边,犹如拉开两道银幕。不知从什么角落,投射来电影放映般的光束。
  他们看到一座活生生的城市,两千年前的西域,丝绸之路上的楼兰。
  不仅有吐火罗血统的楼兰人,还有峨冠博带的汉人、来自祁连山与青藏高原的羌人、大草原上的匈奴人、信仰拜火教的河中粟特人、传递健陀罗文明的大月氏人、皮肤黝黑的天竺佛教僧人,甚至罗马帝国的战俘奴隶……
  秦北洋茫然地站在两千年前的楼兰街道,看着四周熙熙攘攘,却无一个人注意到他?甚至有人从他的身体中间穿过,彼此却毫发无伤。
  这些人都是鬼魂?
  不,此时此刻,在两千年前的楼兰国,自己才是一个鬼魂。
  卡佳也是,还有九色、幽神、俄国马,并不为这个时空的人们所见,更无法触摸。
  一队身着汉朝衣冠的骑士飞奔而来,几乎直撞到秦北洋胸口。为首的汉人风尘仆仆,貌似书生,腰间却佩着环首刀。
  跨越戈壁而来的侍卫们,用最后的体力疾呼:“大汉使节,假司马,班超,拜谒鄯善王!”
  班超?
  这个彪炳青史的名字,秦北洋怎会陌生?“鄯善王”便是楼兰王。西汉时叫楼兰,东汉改名鄯善。
  这一晚,楼兰城里,将要发生一件大事儿,也将是班超伟大事业的起点。
  班超之父班彪,就是一位历史学家,曾为《史记》写后传。兄长班固,子承父业,奉诏修成《汉书》。妹妹班昭,又在班固死后,奉诏入宫续修《汉书》以至完成。
  生在书香门第的班超却说:“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间乎?”
  班超的梦想是丝绸之路。
  他随军出征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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