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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壳子(蛋壳)-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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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怪J尝了一口,满嘴人间的暧昧。
  
  “你怎么不扫墓去?”
  
  “为了等你呀。我去了,你吃谁?”
  
  妖怪J挑起一根眉,突然觉得这男人,比黑白无常这两个老家伙要有趣多了。
  
  门开了,店员出去送外卖。
  冷风灌进来,夹带着小雨。
  
  妖怪J打一个哆嗦,袒露的脖子和胸口,起了一层密密的鸡皮疙瘩。
  
  男人伸过手去,握住她的手。
  “你冷不冷?”
  他的手,坚定而暖和,温度源源不绝传递过去,令她冰凉的皮肤,微微灼烧,开始发烫。
  
  妖怪J有些紧张,但仍故作镇定。
  老半天,她才又开口说了一句,“换只手,这只焐热了。”
  
  于是,他另一只手也伸了过去。
  双手将她两只手拢起,捧到唇边,呵着热气。
  
  整个下午,阴郁的天气,掩不住窗外枝条抽出的绿意。
  咖啡店里,妖怪J和陌生男人,一共喝了二十九杯咖啡。
  等妖怪想起要吃他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撑得吃不下任何东西。
  
  回到下面,黑白无常立刻警觉她有些异样。
  “妖怪J,你怎么怪怪的?”
  
  “我哪里怪了?”
  
  “你怎么老是在发短消息?发给谁?”
  
  “噢,没什么,发给一个男人。”
  
  “男人?你……在恋爱?”
  
  “怎么可能!我怎么会爱上自己的食物?”
  她矢口否认,半天又转过头来追问。
  “什么是爱?怎样才算爱上?”
  
  不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也不觉得样样满意,况且,根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充其量,只是不讨厌而已!”
  
  黑白无常一齐摇摇头。
  也许,一切都是从不讨厌开始吧。
  
  他们已经发现,妖怪J这次回来,身上多了一样东西。
  是体温。
  她带着他的体温,带着人类心跳的声音。
  
  
  清明,人间的鬼节。
  行人只道纷纷雨中欲断魂,却忘了,清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节气——春意盎然,万物复而萌生,也是人和妖,身与心,全新的开始。
  
  
65。柒
  
  
  很体面。
  柒牌的西服,挺括的立领,面料垂顺,裁剪得体。
  穿了它,就像是大公司的老板啦。
  
  叶立认真地扣上每一颗扣子。
  他的手,特地洗了又洗,但还忍不住冒出汗来,不小心擦到衣料上,浅浅一滩印迹。
  
  买了火车票,明天就要回家了,赶回去给阿爹做周年。
  
  怎么日子过得那么快?
  一晃就是一年!
  去年这个时候,出门前,娘还反复叮嘱,去城里做事要卖力,也好他日荣归故里。
  
  但是,所有的积蓄,昨晚一副牌,就输得精光了。
  怎么办?
  一定要风风光光,为娘挣个脸!
  
  最后,只能找个同乡借了几百块钱,又借了他结婚时穿的一身柒牌西装。
  这西装,还算是国产名牌哪!
  
  他小心翼翼拉直了下摆,又爱不释手地摸着袖口。
  
  第一次穿得如此正式呀!
  望着镜中,好像脱胎换骨了似的。
  叶立左看右看,都觉得好看。
  
  回头让村里二丫见了,一定叫她后悔当初没有选自己呀!
  女人哪,怎么就那么物质啊!
  那村长那老头不就有几个臭钱么!
  她竟然就跟那半只脚踏进棺材里的老东西好上了!
  
  他仿佛已经可以看见二丫怀里抱了一个长得很难看的娃,活像村长那个大饼脸。
  她站在村口,见了他玉树临风回来,一定懊悔地肠子都青了!
  
  火车坐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早上醒来,家乡在望了。
  这火车,晃得他总觉得有些头晕眼花,但心里又禁不住有些得意。
  抹了一下头发,然后悄悄低头看了一下衣服——嗯,名牌就是名牌,火车上,一夜睡下来,都那么挺啊!
  
  火车到站,再走3个多钟头山路。
  依稀可以看见家门口那颗老树。
  
  咚咚咚!
  叶立的娘打开门。
  
  “娘!我回来啦!”
  
  娘笑得合不拢嘴,拉住叶立就往屋里拽。
  “儿子,娘都想死你啦!来,让娘好好看看你!”
  
  里屋的灯亮了起来,娘却突然愣住,“儿子,你的脸怎么了?”
  
  叶立摸了摸自己的脸,侧头看向一旁大衣柜上斑驳的镜子。
  灯下,他的脸,布满了红色斑点,眼球向外凸出,眼角严重充血。
  
  他穿了立领的脖子,被勒出一圈肉来,弹在领口之外。
  整个头,被一件不合身的西服,勒得充血肿胀!
  
  叶立愣住了。
  屋里,只有娘的不安的喘息。
  他甚至听不见自己的呼吸!
  
  一旁的破旧黑白电视里,正在播放柒牌西服的广告。
  李连杰兀自挥舞着拳头,对抗那挥之不去的叶子。
  深沉的广告语幽幽响起——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
  
  这时,有人在门外大叫,“叶立他娘!不不不好啦!你家叶立昨晚在火车上死过去啦!正被人抬回来哪……”
  
  屋内,叶立听了,身子一软,倒在了娘的怀里。
  
  
  
  
  
  
  





66。葬
  
  
  月黑风高夜。
  最适合杀人弃尸。
  
  孔小姐一双颤抖的手,抓了方向盘,夜色中疾驶。
  她的汗,滴下来,滑入领口,有点痒痒的。
  但及不上背后一股阴冷刺骨。
  
  后排座椅,负心人坐在那儿,绑了安全带,盖了个大大的帽子,遮住整张脸。
  但她总觉从他的身体里,一股寒意不断往外扩散,穿透了厚厚的驾驶座靠背,搔着她的背脊。
  
  杀人不难。
  难的是杀完如何处理。
  
  孔小姐事先也没有想过这个。
  她下手干净利落,遮了他人耳目,杀得痛快淋漓。
  负心人连挣扎都来不及。
  
  但她蹲在他的尸体边愣了老半天。
  
  真奇妙啊,这就死了?和睡着没太大差别啊!
  唯一就是,他不会打呼,也不会再醒来说些令她轻易就能揭穿的谎言。
  当时她还觉得,死人不如传说中那么骇人啊!
  
  但现在,孔小姐开始害怕了。
  死人的身体渐渐冰冷,脸色铁青,肢体僵硬。
  更可怕的是,他坐在后排座椅,像活生生坐在那里。
  
  她有些后悔把他掩饰成一个活人放在后座,让他有机会吓唬自己。
  早知道就该塞进后备箱去!
  
  好在,快到目的地了。
  那是她能想到的最适合地点——她和他初吻的僻静小树林。
  
  她停了车,拿了铁锹开门出去,一脚踩了一滩泥泞。
  白天刚下了雨,小树林就像个沼泽地。
  
  她咬了牙,一脚深一脚浅,找到当年的接吻地点。
  一铁锹下去,挖了一个小坑,但旁边湿湿的泥立刻填充进去,恢复平地。
  
  孔小姐试了又试,还是老样子。
  她回头看看车里的他,好像悠哉地坐在那儿,嘲笑她白费力气。
  
  这男人真讨厌!
  死了还要给她找麻烦!
  
  突然,她一拍脑袋,对啊!何必这么麻烦呢!
  她打开车门,拽了他的身体,一路拖到地上,放放平,翻过身,脸朝下,省的他一张臭脸盯着自己。
  
  她抄了旁边的泥,往他的身上盖去。
  一锹,一锹,渐渐的,他已经看不见了,只有一个轮廓。
  再过一阵,连轮廓也不见,只有一个大土包。
  
  大功告成!
  
  孔小姐顾不得周身脏污,靠了车,不停喘气。
  累得已经没有心情害怕了。
  只想回家好好洗个热水澡,然后上床美美睡觉。
  
  
  第二天,孔小姐最要好的女友出嫁。
  她要先去女友家里帮着“拦新郎”。
  
  到了那里,却见化了盛装的新娘在那里嚎啕痛哭!
  
  这是怎么了?
  伴郎和一众来接新娘的男宾都垂头站在屋里,独独新郎不见踪影。
  
  “发生什么事了?”
  孔小姐奇怪地拉过伴娘问。
  
  伴娘惨白了一张脸说:“昨天他们在开‘告别单身派对’,结果突然新郎就直挺挺倒下去死了。喊了救护车,抬去医院的时候,他身上却不停地有湿漉漉的泥巴掉下来!你说奇怪不奇怪?”
  
  孔小姐愣了愣,“啊?怎么会有这种事啊!”
  她转头看着伤心欲绝的新娘。
  几天前还见她甜蜜地依偎在未婚夫怀里,叫她好生妒忌!
  
  咦?真奇怪!孔小姐突然发现,她此时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新郎的脸。
  他是谁?干什么的?和新娘怎么认识的?
  全部记忆一并消失!
  
  曾经刻骨的痛,心酸回忆,和那勾搭好友的负心人一起,统统封存埋葬在那个泥泞的小树林。
  
  
  
  
  





67。云
  
  
  是个温温暖暖的午后。
  
  通透的玻璃窗。
  阳光把上面零碎的图案庸懒随意地投影到我们坐的小桌上。
  好像连情绪也有了明明暗暗的花纹,但很安静,随着阳光一动不动躺在那里。
  天很蓝,也很空。
  
  午后的小茶馆,人很少,也许就我们两个吧。
  店主在玻璃窗外修剪着枝叶。
  连音乐都午睡了,留出空白给我们对话。
  但是,没人说话,因为早知道对方会说什么,自己该怎么回答。
  
  所以,我们都只是默默喝着自己的茶,眼光轻轻落在玻璃窗外,也许不经意间也把心里的图案投影在某个地方。
  
  这杯茶真是神奇,从此将两个肌肤相亲的人变得陌生。
  我感觉自己的目光缓缓移动,不想看你,也不想看别的什么,只是想缓缓移动,是种掩饰呀。
  我不要让你看见我目光中闪烁的某种东西,那对你来说,也许是负担呀……
  
  不知道,我还能再为你做些什么?
  不过还好,我再也不必知道。
  
  真滑稽,最后一次相对,是默默无语。
  
  两杯相同的茶,从同一个壶里倒出来,你我却各自付账,各自离场。
  顺便走出对方的世界,再不牵连。
  
  我转身欲走的时候,店主进来收拾残局,竟把两个杯里剩下的水又倒回在一起。
  可是,我们却从此划清干系。
  
  我的知觉,被最后的下午茶淹没,不知道害怕,不知道伤心。
  阳光撒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无力回头看最后一眼,站在那里,等待你悄然退场。
  
  我想那必然是个优雅轻柔的姿态。
  你无奈地淡笑,然后从我身边滑过步子,衣袖擦过我的手背。
  那么一个刹那,手背竟然很刺痛很刺痛。
  但我已无暇顾及,生怕一去计较就让所有知觉苏醒。
  
  我等闻不到你的气息,听不到你的任何声音才确定,自己也该离去。
  
  阳光柔柔的,一切已经谢幕了。
  
  怎么突然有风?
  哦,原来刚才静静观看,现在四散而去了。
  
  我的一滴泪,终于忍不住涌出眼眶。
  但却没有坠地。
  而是飘了起来。
  它好像水雾般瞬间蒸腾到空中。
  最后,成了阳光下,小小的一抹棉絮状,漂浮的一朵云。
  
  唉……
  我总不见得告诉你,我是仙女,求求你回来啊……
  
  
  
  
  
  





68。手
  
  
  金梦的手,随着音乐的节奏,在空中游走。
  贝多芬的《月光》,漫延的忧伤,暗暗酝酿了一股令人窒息的力量。
  
  起初,是平缓的和弦,渐渐的,几个冷冷的高音,划破夜空。
  手的姿势,像是飞舞的鸟,交叠成一对柔软的翅,飞翔于浸透了月光的空中,以手臂的长度为限,挣扎,滑行,栖息,又腾飞而起。
  
  此时,高音渐响渐密,缠绵,优柔,自不协和音中,生出和谐的旋律。
  
  金梦的手,刚好带着那只鸟,翻飞回到胸口。
  她此时本该站起身来,左脚点地,右脚侧滑一步,勾起来,脚尖轻轻指向左腿膝盖位置,而后,一个旋身,送着手势,让那只鸟,盘旋着,扑飞向一个更高点。
  
  但。
  
  她尽力挺起上半身,却站不起来。
  下半身,原本笔直、纤细、灵动的两条腿,没有了。
  
  但她还感觉它们存在着!
  它们承托她的身躯,连着她的血脉,分明还在!
  
  但是,她却分明,再也站不起来。
  
  整个人,消失了一半,只剩上半身,怪异地“坐”在轮椅里。
  月光中,空有一对手,精湛演绎那只鸟儿,却再也飞不高。
  
  音乐急转,和弦中,重重几个低音,好像残忍地,拍打在她胸口。
  
  她的手,无力地垂下来。
  那只鸟,撕裂成两半,双翅分别瘫软在原本腿该存在的位置。
  
  她凝视着自己的手。
  无用了……
  
  曾叱咤舞台的现代芭蕾表演家,只剩下一对手—— 一场不完整的人生。
  
  抬眸,看向身边一张床。
  一个女人躺在那里。
  
  她睡得很香,双手摆在身旁,手指还在不安分地敲动。
  好像是在做梦,梦中还在敲击键盘,写她风花雪月的剧本。
  
  金梦眼中射出恨。
  音乐终止,月光消失。
  
  漆黑的夜,只剩下未关的电脑屏幕,照着床上酣睡的女人。
  
  她一双手,翻云覆雨,操控着金梦的人生。
  今天,正好写到她出了车祸,高位截肢,失去了双腿。
  
  金梦盯着她一双手。
  
  它们轻巧地敲几个键,随手几笔描写,毁去她一生。
  
  不!
  不要!
  
  金梦滑动轮椅。
  她的手本该是扮演最自由的鸟儿,怎么会是像现在这样,沦为转动轮椅的工具!
  
  她挨着床沿停下,掏出一早备好的刀子。
  扬起来,割向女人的一双手去。
  
  
  
  
  
  
  
  





69。蝶
  
  
  没有庄周之梦,何来蝴蝶?
  没有此,哪有彼?
  
  我与庄周,共醉,共生。
  
  他是一,也是万物,当然也可以是我。
  我是蝴蝶,亦或不是,相对于他而已。
  
  一切,皆是如此。
  
  没有必然,只有自然,道法亦自然。
  没有人世,只有世事几经变迁,空留虚幻。
  没有生老病死,只有世事此消彼长因果循环。
  没有庸人庸物,只有庸者自扰徒添几许伤感。
  没有爱恨情仇,只有欲望浮浮沉沉转眼成了青烟。
  没有你我,只有你我擦肩而过又匆匆化作云淡风轻。
  
  我双翅鲜艳,流连花丛化身美丽,淡去丑陋昆虫本体。
  我衣着华丽,善于用道德伪装自己,本身也不过是兽矣。
  
  呀!我和你,多像是交相辉映的合体!
  
  蝶与庄周。
  庄周与蝶。
  
  梦境与现实。
  现实与梦境。
  
  何须执著——
  倒不如,两两相忘兮。
  
  我与蝴蝶,共梦,共死。
  
  它是一,也是万物,当然也可以是我。
  我是庄周,亦或不是,相对于它而已。
  
  没有你,就没有我。
  没有庄周,又何来蝴蝶之存。
  
  
  
  
  
  
  
  
  
  
  
  
  
  
  
  





70。偶梦
  
  
  阿真有个寡居的姨婆,长年住在郊外小镇。
  
  阿真平时放假也常随母亲来看望姨婆,但这次母亲临时脱不开身,就派他只身前来。
  
  姨婆耳朵很聋,眼睛也不好。
  白天,她常常坐在太阳下剥豆子,她的手枯瘦但有力,坚硬泛黄的指甲轻易能剖开豆荚,嫩绿的豆子就在她指缝间一颗颗滚落下来…… 
  阿真百无聊赖地看着这双手忙碌着,偶尔也和姨婆费劲地聊上两句,一上午就这样过去。
  
  吃过午饭,姨婆总要睡一会儿,阿真便闲着步子在镇上四处走,不知不觉便到了小溪边。
  
  虽是春天且又当午,风吹着还是凉凉的,阿真在单薄的衬衫外搭了件浅蓝色的毛衣,这样的打扮在城市里当然是最常见的,但在这儿是显得尤其时髦的,一些经过的女孩子总忍不住偷偷瞧他,但只要阿真稍稍一抬头,她们又赶紧低头跑开。
  对此,他觉得有些好笑,但也不禁有点飘飘然。
  
  阿真在一丛野花边坐下,阳光晒得他有点犯睏,随手摘了几多小野花拿在手里把玩,嫩黄色的花瓣细细落下来,粘在毛衣上,怎么都拂不掉。于是他站起身,把它们一点一点掸落在溪水里。他呆呆看着花瓣徜徉在水面上渐渐远去,一时间失神了。
  
  一阵风袭来,阿真才回过神,一转身,原先他坐的那个位置上,竟有个女孩。
  
  是镇上的姑娘吧?
  但又不是很像,镇上的女孩都很害羞,但她却很大胆地盯着他看。
  而且,她的米黄色小洋装虽有些过时,但肯定不是镇上任何女孩会有的。
  
  阿真被女孩看得有些窘,他本来就是个很腼腆的人。
  他微微笑了笑,硬着头皮问:“你好,你是住在这儿的吗?”
  
  女孩眨眨眼睛,点点头。 
  她的眼睛生得很漂亮,不单眼角的弧线十分优美,还有长长的睫毛,晶莹的眼珠……啊,她的眼珠,在阳光下是剔透的褐黄!
  她的脸小小的,白皙中透着红润——绝不是普通农家女孩带黯黄的红,也许是迎着光的关系,她的脸看上去精致如玉,毫无瑕疵。
  
  阿真有点疑惑,但他没敢多看。
  
  女孩站起身来,轻轻拍了拍裙子,那是条过膝的荷叶裙,米色的,还缀着蕾丝花边。
  “你也住这儿?”
  
  阿真摇摇头,整整快滑下来的毛衣。
  “我来看亲戚,怎么以前没见过你?”
  
  “我刚刚搬来。”
  女孩往溪边走了几步,溪水几乎可以碰着她白色的圆头皮鞋,“这儿真漂亮。”
  
  她和阿真已是并排站着了。
  
  阿真看见水纹折射在她细致的脸上和脖子上,这使得她看上去有些不真实。
  
  “你常来这儿看亲戚吗?”女孩侧着脸看阿真。
  “是啊。”阿真用脚尖轻轻踢着几颗卵石,好使自己看来自若些。
  
  “那你可以带我到处走走吗?”
  
  于是,自然而然地,两人沿着溪水走。
  阿真告诉她哪里是水流最湍急的地方,哪里是野花开得最多的地方,哪里是镇里孩子的学堂,哪里是他姨婆家。
  当然,他也很不经意地就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叫小蝶,她和父亲两个人住,而且父亲是个生意不景气的玩具商。
  
  黄昏时候,小蝶指给阿真看,那夕阳落下的地方,就是她的家。
  小蝶的家也是一间挺简陋的小木屋,但屋子边上有一个专门用来堆玩具的仓库,那个仓库比住的屋子还大好几倍,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玩具,有些很精巧,有些则又脏又破,看来这个玩具商多年来确实生意很差。
  
  阿真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玩具,他随手拿起一个木偶——那是一个小飞侠样子的木偶,摸上去有点潮湿,漆剥落的地方露出发黑的原木,但制作得很细巧,晃动的时候,它的眼睛还会一眨一眨。
  
  阿真总觉得这木偶有些奇怪,但又说不上来。他放下它,木偶的眼睛又眨了好几下才停止不动。
  
  他们走出仓库的时候,天已经开始黑了,小蝶的父亲不知去了哪里,一直没有露面。阿真想起姨婆说过等他回去吃饭,只好匆匆告辞。
  
  他留意了一下小蝶家的位置,是在镇的最西边。那里没有几户人家,因为那里的地总是收成不好,所以大部分住户就迁到了别处。
  
  阿真沿着田垄往回走。
  太阳一下山,就冷了许多,他不得不把毛衣穿起来。等他回到姨婆家的时候,姨婆已坐在屋前等他。
  阿真很过意不去,扶着姨婆进屋,桌子上已经摆好碗筷了。
  
  姨婆看来忙活了一下午,她本来梳得很妥帖的白发有点蓬乱了,看上去更加苍老。
  
  吃饭的时候,阿真随口问起姨婆知不知道那个新搬来的女孩以及她的玩具商父亲。
  姨婆一听,原本疲倦的神情一下子全消失了。
  “阿真!不要接近那家人!” 
  她因为耳聋,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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