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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心理诊所-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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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有大师当时只是顺理成章地查出了一切事情的幕后黑手——灵鸟公孙家族的一个落魄子弟公孙默。这个人心性原本不坏,只是因为父母那一代是私自违背家族的命令私奔出来的,而且他的父亲在他生下来之后就死了,因此从小穷困潦倒,养成了一种偏激孤僻的性格。他自诩为正义之士,却视规章秩序为无物,虽然发觉自己驭鸟的天分异常地高,却没有一丝回归家族的意思,反而自行其是,渐渐走入偏道。公孙家族那时正处于没落之时,听说有这么一个天才遗珠于外,便想将他拉拢回来。
周有大师第一次和公孙默碰面的时候,他们差点打得你死我活。双方都是不善言辞之人,更何况道不同不相为谋。幸亏王老爷子之前就和公孙家的人搭上了,及时赶来救了对方。一阵协商之后,公孙默答应回归公孙家族,并且不再弄出飞拍狂魔之事。而周有大师则会放出飞拍狂魔畏罪跳海的事情。而公孙默和公孙家族对周有大师和王老爷子的补偿除了钱之外,还有公孙默自己发现的,以鬼灵附于飞鸟之上,更好地操纵飞鸟的邪术——原本他们公孙族的人就有通鸟语的异能,只是驭鸟还要看各人的天赋;而公孙默所悟出的这个邪法,则是让所有人都有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来驭鸟——只要你能把自己要他们做的事情说清楚,鸟儿身体里的鬼魂都会按照你的话去做,而且尽心尽力做到完美。
至于如何将鬼魂附到飞鸟之上、并且让这些鬼魂对你言听计从,这就是邪术的具体内容了。所谓的“商业机密”。
这个邪术不能轻易再用,周有大师教授之前就曾经一再叮嘱。而且以韦香途的资质、实力,用这种邪术明显更是有可能失控。
但是韦香途的自信从来都是满的。她想到了,自然就会去做。而且她不认为自己会失手。据她自己说,她以前就用过很多次。只不过一只鸽子她只用一次,因为用多了,就像被鬼上身久了的人,鸽子必死无疑。所以她家里有一群鸽子。
李欢将她带到了宠物市场。原本李欢的目的是菜市场,不过一听她的打算,就觉得菜市场里面的肉鸽根本不会顶用了。他们看中了一种耐于长途飞行的鸽子。那个老板吹得神乎其神,说什么得过国内外的赛鸽大奖,各种奖牌的照片都摆出来了。韦香途和李欢自然听得是一愣一愣的,一问价格,一只四百五。
不贵,真的不贵,谁家的稍微好一点的个性宠物不值一千八百的?可是问题就在于,韦香途和李欢可没想买只宠物鸽子。
于是乎,他们还是去买了一笼子的肉鸽,一只四十块,买了五十只。韦香途感觉有些心疼了。乡下的东西真没那么贵的好吗,在乡下二十几块都能买一只很可爱的猫了……这哪跟哪?既然来了这地方,还是老老实实习惯这里的生活吧。
回去的路上照样去西格路买了些道具。然后韦香途想起来,自己没有什么能当苦力驱使的鬼魂啊。
无奈,大白天的也不好找鬼魂去,先回家吧。
两个人回到诊所的时候正好黄昏。把鸽子笼放在院子里,抓了些米粒喂它们,两人就开始收拾东西做饭。至于鬼魂的问题,韦香途却已经想好了,自己先去随便抓个鬼来用。
而且她也忽然间觉得有些匪夷所思,自己居然没有养一只鬼仙来当苦力——不对,当助手或者打手,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她实在应该考虑一下,去弄个鬼仙来用。
而且,好像就有现成的?
吃饭之后,韦香途便拉着李欢出去了。其实她去的地方也不是很远,就在双清路附近,一个因为楼房年久失修,而已经废弃的小区。不过那里并没有被拆迁,因为传说那里闹鬼。平时也有不少年轻人会为了秀大胆或者别的企图而三五成群或者带着女朋友去那里探险,但是基本上都是一无所获,而且也对里面的情况语焉不详。在有几个青年人回来之后由于某种事故而死去之后,这里更是成了一处禁地,以至于人们都不大会去谈论了。
李欢和韦香途对于这些故事原本不怎么上心。李欢是漠不关心,韦香途更是圈子狭小,连听说这件事都是因为李志之前的同学怂恿李志去看看。李志心里也有些害怕,便回来询问韦香途的意见。韦香途查了一下地图,发现就在附近,走几分钟就到。便自己先去看了看,结果却发现一团黑气在上面盘旋,而且,她更是发现,废弃的小区里面,有一双赤红的眼睛,仿佛在盯着她。
红色,没错,天生的敏感意识让韦香途感应到了那个鬼的真身——这是个红衣鬼。
按理说,像韦香途这种人,不应该放过这种所谓的除魔卫道的机会,哪怕是超度了那个鬼,也是功德一件啊。
不过,韦香途最终没有去做,因为那时候,她已经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懒洋洋的状态了。只是嘱咐了一下李志,说里面的鬼比以前要杀他的黄衣鬼还要厉害上两层,李志就完全没有了去试探的勇气。同学们问起时,他也是坚决不去,哪怕是嘲笑他是胆小鬼,他也只是神情惊恐地摇摇头。毕竟那些事给他带来过巨大的阴影。而他的这种态度,却让那些孩子误以为他是真的去过,被鬼吓成了这样。可是他宁愿说没去过,也不愿说里面的情景,可见那里多么可怕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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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红衣男鬼??(补更)
这个废旧的小区一眼看过去还真有鬼屋的气质啊,杂草丛生,霉苔满墙,绝大多数窗户有框无玻璃,阳台上还残存着似乎连收都来不及收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地,偶尔有风吹过,还会在昏黄的路灯下投下摇摇晃晃的影子。
若非身边有一个韦香途,李欢是打死也不会来的。即使是以前不信鬼神的他,也不喜欢去那种地方凑热闹。从心理学上来说,哪怕真的知道那是人造鬼屋,里面的“鬼”都是人扮,说起来的时候,都觉得自己不会害怕,但是真到了鬼屋里面,各种感官的刺激和氛围影响,都会把百分之九十的人给吓到。就比如看电影,我们也明明知道那是假的,可是还真没几个人在看到某个镜头、听到某个声音的时候不会心中一惊、余悸犹存。
而李欢素来不太喜欢被别人和外界的信息干扰自己的情绪。因为他已经时常被自己的病人弄得心里纠结了,不想再给自己找些无谓的麻烦。
不过,像韦香途这种大无畏的积极精神感染,他倒不排斥。跟着韦香途拿着大号的电筒就这么大摇大摆进了小区,他觉得自己甚至有点期待,还有种打怪的小激动。
阴风阵阵,两个人的感觉却是凉快。
楼房旁边的树上忽然掠过一个白惨惨的影子,把李欢吓了一跳。韦香途也不由得拔出了自己的桃木剑,仔细一看,却松了一口气。
“是一个小鬼,白衣小鬼,不要紧的。”
不过韦香途也很是犯疑,这个白衣小鬼的样子,似乎还真是个孩子。怎么回事?少年早夭,留连世间,却没有什么太大的怨气?
楼梯道上也是一路狼藉,灰尘和霉菌、被天气弄得早已干燥得像枯草一样的苔藓都发出一股子呛人的霉味。感到离煞气散发的地方越来越近,韦香途停住了脚步。
收起桃木剑,将它背在身上,韦香途从包包里取出一个铜铃,轻轻摇起来。
这是唤神铃,一般阴阳师想要收鬼仙的时候,都可以拿它先和鬼打招呼。这是阴阳两界的一个约定。如果这个鬼愿意做鬼仙,而且意志还能控制自己,就会先停止一切敌意,出面交流。如果双方谈的好,那就好聚好散,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各自走开。当然,如果谈崩了,各求平安吧。
而今天这个鬼明显有这方面的意向,而且并未丧失神智。其实想想看,光凭他没有把所有闯进鬼屋的人都弄死,都已经表明他还能控制自己了。
只是,当那个鬼缓缓出现的时候,却让韦香途和李欢都楞住了。
一个一身红衣、赤红眼睛、红唇鲜艳、红色长发却高大魁梧、脸色阴沉的……男鬼??
噢,他怀里还抱着那个白色的小女鬼。
“是你们在叫我吗?”那红衣男鬼问,语气平淡,声音低沉而沙哑。
“是的,我叫韦香途,这是我的男朋友李欢。”韦香途平静了下来,答道。
“为什么要叫我?”
“想请你当我的鬼仙。”
“给你干活有什么好处?”
“好处很多,你想要什么?香火供奉,鬼食灵衣,或者生前的为了心愿,甚至未来可以帮你做一场超度法事。而且你当了我的鬼仙的话,我会积极为你寻找攒功德的机会,让你的来生过得平顺富贵。”
“打个杂就有这么多好处,小姑娘你挺厚道。”红衣男鬼若有所思,“不过我不是很在乎这些。我在这里还有事情,我不想走,你们回去吧。”
“就算你成了我的鬼仙,我也可以让你住这里,只要你在我有需要的时候赶过去就行了。”
“……你有什么非得找我这样的鬼去做的事情吗?”
“现在倒是没必要非找你这样的鬼不可,不过,既然有这个机会,我就随便问问。”
“那你现在是有事情必须用鬼吗?”
“是。”
“那好。”
那个男鬼将那个小女鬼放了下来:“你能用她吗?我看得出来你们不是恶人,只要你们叫她做完事情把她超度了,就可以了。而我是决不能离开这里的。”
“好吧。”
韦香途没想到今天碰了壁,难免有些怏怏不乐,但是既然有了这个小女鬼,凑合着用吧。
“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徐如黛,是我的妹妹。”
“哦。”
红衣男鬼将徐如黛抱了过去,李欢这才发现,他是天灵盖被打破了,所以眼睛充血,留下来的血将头发和衣服染红了,很明显他还吐过血,嘴唇也是被血染红的,甚至还给李欢一种正在向下滴血的错觉。
李欢和韦香途都有点好奇这个鬼的经历,但是却都不好问,韦香途抱过轻飘飘的徐如黛,对那男鬼点点头,道:“我会照顾好她的。事情完了之后,我会及时超度她。”
“不要让她太累了,她还小。”
韦香途想了想,忽然道:“那算了,我要做的事情有点危险,她恐怕应付不过来,我自己超度她,然后去找些恶鬼来做算了。”
“什么事情?可以说说吗?”那男鬼想了想,问。
“我是要找个鬼魂,让他附体在鸽子上,满城转一圈,去找一伙穷凶极恶的人。这事情不累,但是我就怕被那伙人发现之后,连鸽子带鬼给油炸了吃掉。”
“这个……直接让鬼魂去,不就行了吗?何必要鸽子?”
“鬼也会在某种情况下迷路,但是鸽子多半不会,而且有鸽子作为载体,白天也能出行,而且不会累。”
那个男鬼奇怪地看着她:“鬼也会迷路我没听说过,但是这个鸽子载鬼……”
韦香途耐心地解释道:“法力高超的人能做出连鬼都困住的鬼打墙,不可不防。至于鸽子的事情,是我的秘法了,除非你想亲身试验一下,不然我不会跟你说的。而且,你要是在等人的话,大可以趁此机会在这座城中寻找,不是吗?”
红衣男鬼若有所思地笑笑,道:“好,我答应你了。”
☆、第九十五章 后半夜
这个红衣男鬼虽然感官上给人的感觉奇怪了点,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给李欢留下一个还不错的印象。而且这鬼已经收起了鬼相,露出了生前的正常样子,是个看起来很是成熟稳重的大叔——除了那一头奇怪的长发。
他叫徐乐,生前是某个大学的的美术系教授。李欢不禁有种“果然是搞艺术的人的所谓艺术气质么”的想法。徐乐没有说自己的死因和留连在那里的原因。只是,当李欢和韦香途知道徐乐的妻子出门办事再也没有回来之后,就隐约猜到了徐乐在等的是谁。只是,他为什么会和妹妹死在了这里?而且,这对兄妹的年龄差距也太大了点……
这不是他们该问的,也不是他们能问的了。
毕竟成了他们的鬼仙,就该互相信任,而且之前做过什么事情,都得一笔勾销。
韦香途将早已准备好的符纸拿出来,烧成灰,放入竹筒装的清泉水中递给徐乐,徐乐毫不犹豫地将纸灰水喝了下去,这就宣布着他成了韦香途名下养的鬼仙了。抱着徐如黛钻进竹筒里之后,韦香途就塞上了软木塞,将他们带走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将徐乐附在鸽子身上,然后开始在这一大片城市里寻找了。
时间已经是后半夜,韦香途和李欢却要一路走回去。静悄悄的街道和昏暗的路灯下却并不是完全沉寂的,偶尔会走过一两个匆匆忙忙的身影,或者躲在阴影中低声说着什么的两三个人。还有一群一半喝得醉醺醺的人,喧闹着走过去。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店和便利店也都开着灯。凉爽的夜风吹去了夏日的灼热,两人的心情仿佛好了许多,不知不觉地,轻轻牵起了手。
“小时候我就一直和别的孩子合不来。但是我却一直没有发现。我只是有时候觉得无聊,所以就每天都在师父的书房里看书,玩师父的桃木剑。那时候我还是管师父叫爷爷的。四年级的时候,我想像我父亲一样做个语文老师,五年级的时候我想当科学家。六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把鲁迅当成我的偶像,初中的时候我开始想当漫画家。可是后来我却明白了我这一辈子的使命。不过就算是如此,我也没有放弃我喜欢的一切。只可惜,喜欢只能是喜欢,没有任何天赋的人,终究只能是个爱好者。我隐约记得我的读书时代获得的最多荣誉,是各种体育项目。不过,我根本不喜欢体育。”
李欢微微一笑,道:“你从来没有说过这些啊。”
韦香途耸耸肩,道:“不知道为什么,很多时候我想回想过去,都会感觉到一阵撕心裂肺,那种痛苦太不可思议了。我都不敢想。”说着,她纤细的眉微微皱起,“我最近在想,我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障碍了。”
李欢停住了脚步,韦香途也停了下来,侧过脸,看到他站在一片阴影中,看不到他的表情。
“你真的这么想吗?”李欢略略沉默了一会儿,才语气平淡地回答。
“是的。”韦香途点点头。
李欢笑了笑,才用有点忧郁的口吻道:“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记性太好。”
韦香途也笑,道:“第一次听到你说这样的话。”
“你说起你以前的事,我也说一说我曾经碰到的一件事情吧。”李欢恢复了正常,用一种轻松的口气说了起来:“那时候我还在美国读书,那个女孩是我偶然碰到的,她的取向很正常,但是她的一个朋友却是个同性恋,而且非常爱她,后来她的朋友为了救她,死了。”
韦香途闻言,刚想说什么,却忽然头脑一片空白,身体失去了重心,不由得倒了下来。李欢慌忙扶住了她,她却惊恐地抓住了李欢的肩膀。李欢只好顺手将她抱入怀中。
“香途,香途,你怎么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我感觉天旋地转的……”
李欢此刻非常后悔,却不能不强颜欢笑道:“不是中暑了吧?”
韦香途摇摇头,定了许久,才恢复过来,道:“我们回去吧。”说着,自己站了起来。李欢却也不敢大意,依旧小心翼翼地扶着她。还好,回到诊所的时候,韦香途似乎也恢复到了最好的状态。
院子里的鸽子都睡着了,但是李欢和韦香途却还都不想睡,也不能睡,他们还有事情要做。
打开鸽笼,从里面随便抓出了一只鸽子。在睡梦中被忽然惊扰,这小东西当然惊慌异常。然而,在韦香途用朱砂在它的脖子上画了一个圈之后,它就安静了许多。韦香途将它放在地上,让李欢看着它,然后又进屋拿了一杯水,从包包里取出一张奇特的符纸,放入水中,然后拿出装徐乐的竹筒,打开了塞子。
“到这个杯子里面去。”韦香途对徐乐道。
“好。”
徐乐此刻也异常好奇,便径直“走进”了杯子。杯子里的水蓦然变成了绿色。徐乐好奇地浮起半个身子,道:“这是什么?”
“法具。”韦香途不多解释,打了个响指,那个鸽子便走了过来。徐乐又缩回了杯子里。韦香途手拿杯子,缓缓地将水从鸽子头上淋了下去。
鸽子一动不动,而且虽然被水浇到,却没有一根羽毛是湿的,地上也没有留下水渍。倒完水,徐乐的虚影便从鸽子身上冒了出来。
“就这样了?”他半信半疑地看看自己,“我附身到这鸽子的身上了?”
韦香途松了一口气,道:“嗯,施法很顺利,就算是白天你也不用愁了。”说着,韦香途顿了顿,道:“你习惯一下这个鸽子的身体,我和李欢进去给你弄一份地图,你一个一个地方排查。”
徐乐点点头,道:“好,不过你们具体是要找什么人?有照片吗?”
韦香途望向李欢,李欢却摇摇头,道:“我没有甄妮的照片,都扔了。”
“……那她有没有脸书账号什么的?可以上去找。”韦香途的反应向来迅速。
☆、第九十六章 弃子
偌大的城市总是不会缺乏各种可看的景致,尤其是夏天,街头绝不会少了穿着清凉的美女。不过,在一个孩子看来,太过漫长的假期和没有小伙伴的情况让这座城市非常无聊。此刻这个小女孩正无所事事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连秋千都已经不那么吸引她了,但是她立刻又发现了一个让她很感兴趣的东西——一只落单的鸽子。
这只胖胖的鸽子似乎飞累了,停在了一栋楼房的窗户上,并且用着鸟类特有的欢快跳跃的步伐悠闲地散着步。只是,那只鸽子似乎对紧闭的窗户里的事情很感兴趣,一直脑袋朝里。但是就在房间里的人拉开窗帘的一瞬间,那只鸽子就忽然飞到了上面一层。
甄妮拉开窗帘,却发现外面什么也没有,不由得皱皱眉。
她最近总是感觉被人偷窥,难道是错觉?
或许应该就听唐说的那样,住在他那里会比较安全。
可是她实在不喜欢拘束的感觉。
而且,在中国待得越久,就越发现自己的不对劲。
这些天以来,她一直跟在唐友莲身边,按照他的吩咐,每天对那个人下诅咒。可是渐渐地,她发现了不对头。
李欢对于她,真的很重要么?为什么仔细回想唐友莲跟她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觉得不对头?他总是在隐晦地暗示她,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喜欢的人。
……奇怪,刚才又想到哪儿了……
甄妮毕竟也是学心理学的,对这些东西的敏感度比一般人都要高。但是她此刻却不是被一般的催眠术控制,而是涉及了鬼神的。对此,唐友莲还是很放心的。甄妮在回想了半天之后,却只记得自己好像是觉得有人在偷窥她。
如果是在美国就好了,她大可以找一大群人来解决这件事情。不过现在她身处异国他乡,而且又忽然间和这些鬼鬼神神的“东西”打交道,危险感瞬间就上升了一个等级。
“喂,唐,那边事情怎么样了?”拿出手机,甄妮拨通了他的号码。唐友莲那边的语气依旧带笑:“没事,一切都很顺利。甄妮小姐。”
“可是我总觉得,总觉得有人似乎在偷窥我,你能来一下我这里吗?”甄妮说着,担心地望向窗外,一只鸽子忽然从楼上飞下来,在她的窗台停了一会儿,便展翅飞向远方。
“偷窥?好吧,我过去一趟,你要留神,不要四处乱走。小心点。”
唐友莲将电话挂断,却是脸色阴沉,若有所思。
这些天,他一直在派人监视着甄妮和韦香途两方面,甄妮感觉到有人在偷窥,他是感到有些意外,没想到甄妮的感觉这么敏锐。可是韦香途那一边,却依旧如故,韦香途看起来并没有受多少影响。
看来甄妮并不管用,他太高估她了。或许是时候把她给丢弃了。只是这些天来在她身上花费的功夫太多了,必须收回点利息啊。
时间已是午后,对于刚刚和一个客户聊完的李欢来说,这一天的工作也就结束了。
收拾了一下今天的文件记录,李欢不由得苦笑——早上来了一个因为失恋而颓废得辞去工作四处游荡不知怎么办的男生,中午有人来了一个电话问他和韦香途明天有没有空,他似乎撞邪了。下午的这个客户更是极品到无以复加,是一个因为离婚而情绪异常激动的妇女,她差点把李欢的茶壶都摔烂了。大概是天气暑热,这些天的来咨询和治疗的人其实都异常烦躁,而且动辄发脾气。甚至还有些人,大概因为觉得自己花费了价值不菲的诊金,便要求李欢像万能的神一样立刻就能消除他们的所有烦恼。而那些鬼神方面的事情,也是没有间断过的。不停地有人通过这样那样的关系,来找他和韦香途。李欢自然也感到了压力的增大,但是无可奈何。
不过现在可以不用去想这些烦心事了,工作和生活总得分开。想想自己的女朋友就和自己住在一起,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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