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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宿敌绑定系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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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的师侄吗?
    他目光移开,落在那只埋头吃东西的灵猫身上,良久,叹道:“大哥还是一样喜欢猫。”
    清岚不搭理,仿佛根本没有听见。
    慧止坐了一会儿,双手合十行了个礼,静静地走了。
    躲避不及的邵羽惊魂未定:“……”还好是个普通的佛礼,吓死本宝宝了。
    真是纠结的两兄弟。
    慧止显然有什么法子可以掌握清岚的行踪,在其一出山就跟了上来,方才提到的炼药的正德大师听名字也是和尚,慧止求到这药的时候,一定给正德大师行了个大礼吧?希望大师福缘深厚。
    邵羽记得原文的设定是佛消魔消,道妖鼎盛,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在墨家兄弟眼中,大部分魔修是他们的仇人,道修清岚窥天机,想必可以利用窥见的天机做一些于魔修不利之事;佛修慧止本就是魔修天敌,遇见了自不会放过,还经常邀请高僧组队去刷魔修,整个魔修势力比起百年前可是缩水了近一半的。
    至于佛修的境况为何也不理想?想想慧止在拜托佛修们出手时行的礼,便恍然大悟了。
    #左右时代的兄弟#
    吃到一半,有个侍女敲门进来,含笑道:“方才阻拦慧止大师不及,怠慢了贵客,还请海涵。”她在桌上放了张报纸,姿态优雅地施了个礼,毫不拖泥带水地走了。
    天元大陆上人族和妖族和平共处的地方有二,灵寂国是一个,登州城是另一个。
    不同于灵寂国处于两族的接壤之处,堪称边缘地带,登州城位于天元大陆中心,人潮如织,繁花似锦,城中人多数年纪轻轻,衣裳颜色多为鲜亮,邵羽往下望去,短短时间内便有好几个在头发上插着羽毛、疑似禽妖的修士路过了。
    听闻登州城主是一只成年孔雀,天生在妖族地位不低,平日爱鼓捣一些衣物饰品,致力于让自己更漂亮,偶尔有些被他淘汰的装饰品流出,都引得两族修士一阵哄抢。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族得了这些最后都会用在女修身上,妖族可就说不定了,尤其是统称为羽族的飞禽类妖兽,往往是雄性更爱打扮,相貌要比雌性美得多了。
    唔,以此推断,城主想必是只雄孔雀了。
    邵羽搁下筷子,翻开报纸来看。
    这是《登州小报》,为此城的特色之一,记载城内发生的大小诸事,编它的人任性得很,从来想到什么写什么,比起前世正儿八经的官方报纸更像是东拼八凑的花边小报,可在这个时代,能出现这种形式的消息传递,已足以受到所有人的追捧。
    《重金求取“朝露花”,有意者聚宝阁面谈》
    《慧止大师击杀万魔窟玉牡丹》
    《天穹派移动人形春。药浣花公子出没!请各位道友尽力约束心仪女子,五天内切勿出门》……
    什么鬼?
    呵呵,等于歌长成了,浣花公子算什么?
    不过,这名号从来没听说过呢,是男主长大以后掩盖了他的光芒,还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叮玲玲……”有铃声响起,清脆动听,而后是个更悦耳的女声,如黄莺啼鸣一般,咯咯笑道:“道兄就是浣花公子苏微寒?脸蛋身材果然都是万里挑一,哎呀别走,留下来陪奴家玩玩嘛~”
    “魔女,莫要纠缠不休!”
    “别慌,别慌,公子若是受伤了,奴家的心肝都会疼的,”铃声愈发缠绵,粉衣女修的身影出现在空中,长裙乌发随风飘摇,白皙的藕臂上没有衣物遮掩,只披着层轻纱,天光下更显细滑,笑靥如花:“公子既然早已不是处子,陪婉儿玩玩,又如何呢?”
    她咬了咬唇,微微垂首:“婉儿的技术好得很呢……”
    “自不会亏待公子。”
    苏微寒想必是第一次遇见这种女人,头都大了一圈,风度不知丢到哪里去了,暴跳如雷:“再说下去,休怪贫道不客气了!”
    粉衣女修抛了个媚眼,笑得花枝乱颤,高耸的胸脯一抖一抖,让一众围观群众大饱眼福后,才用呻吟般的声音道:“来呀~用力~千万别客气,嗯!”
    飞剑的光芒亮起,自天际斩来!
    婉儿不慌不忙,抛出一缕轻纱,飞剑阳刚,轻纱则是柔,若水一般包裹着那飞剑,将其上的力道缓缓消去。
    苏微寒咬牙召回飞剑,施展出一套凌厉剑法,尽显天穹宗真传底蕴,婉儿咯咯笑着起舞,手腕脚腕上的银铃作响,乐随心动,魅惑天成,诱人心神,每在毫厘之间避过飞剑锋芒,游刃有余,两人来往数回,男俊女俏,姿态翩跹,看热闹的人群中爆出一声“好”,带起一片叫好声。
    这个损人就是吃完饭逛街消食的清岚。
    邵羽:“……”他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也跟着喊了一声:“好!姐姐加油!”
    “喵~>▽<”
    街上众位男修深有同感:
    “仙子收了他!”
    “打倒浣花公子!”
    “锁在院子里别让他出门!”
    苏微寒的心理素质显然亟待提高,他被婉儿这打法拖住,又被众人的喝彩气得乱了节奏,渐渐落入下风,终于一个不查,被一条长长的轻纱裹得紧紧的,连耳口鼻都被蒙住,以木乃伊·未完成版的姿态落败被擒。
    粉衣女子笑着抱拳道:“感谢各位道友抬爱,小女子合欢派林婉儿,派中一名小姐妹因被这浣花公子抛弃,日日以泪洗面,正盼着见到他哩!婉儿自不会伤其修为性命,只是带回去,让奴家那姐妹一解相思之苦罢了。”
    合欢派,行事亦道亦魔,喜欢他们的人和讨厌他们的人一样多——在登州城,无疑是喜欢的多些。
    有人起哄:“难道仙子就不尝尝味道?”
    林婉儿撩了撩长发:“自然是要尝的,还有许多姐妹也要尝呢~”
    即使五官都被蒙住,邵羽似乎还是看见了某人铁青的脸色。
    #可怜的浣花公子#
    热闹过后,人潮散去,清岚和邵羽继续压马路,拐过一个人迹稀少的小道时,香风吹过,一个抱着人的女修立在眼前,正是方才的林婉儿。她注视着清岚的脸,美目迷离,良久叹息道:“道兄当真是好颜色,叫婉儿一见,魂都丢了,婉儿愿与道兄结为伴侣,琴瑟和鸣,守望相助,不知道兄意下如何?”
    好、好直接!
    果然师叔这张脸非常招某些妹子的喜欢啊。
    唔,师叔这时候会怎么拒绝呢?
    清岚不慌不忙,朝着邵羽一指:“这是我的童养媳。”
    邵羽:“……”不,师叔我们不约。
    林婉儿凝视着邵羽,一只柔荑探出,隔空细细描摹着小少年的模样,似乎在幻想他长成时的样子,终究叹了口气:“小夫人倾城之色,婉儿自愧不如。”
    然后,她三步一回头,终于踏上飞剑,落寞地走了。
    邵羽:“……”
    
    第32章 购物
    
    阳光明媚喜人,照着清岚苍白的脸仿佛在发光,那双总是无神的眼眸中仿佛也流转着光芒。
    他穿着身简单的道袍,颜色是种常见的宝蓝色,瞧着和其他修士也没什么不同,但只要视线在他身上停留一小会儿,便可以发现他的容资出众,已是世人难寻。
    邵羽默默地扭头,觉得师叔太让人觊觎了,迫不得己,只能顶上“清岚的童养媳”称号了。
    见师侄没有抗议,清岚有些意外,摸了摸他的头,嗓音还是惯常的带着些许沙哑,充满了诱拐犯的即视感:“好孩子。”
    某人:“……”
    拐过两条街道,进了一个死胡同,邵羽莫名其妙中,清岚掐了个法诀,穿墙而过,转身道:“这是障眼法,跟上。”
    保持着掐法诀的姿势,清岚依次走过了许多瞧上去不可能是路的地方,邵羽看的眼花缭乱,觉得这时候可能看不见比较容易记路。他戳戳灵猫:“皮皮,你记得怎么走吗?”
    “喵呜~”
    “好吧,我高估你了。”
    面前是一家商铺。
    一片宝光充盈,笑眯眯的、身材微胖的店主站在“聚宝阁”牌匾下,微微睁大了眼睛,惊喜道:“喜鹊啼鸣,想来是贵客到了。”他瞪了一眼门前树枝上的喜鹊,那鸟儿赶紧叽叽喳喳地叫了起来。
    邵羽:“……”
    清岚看似牵着邵羽的手往里走,实际上是邵羽在默默领路,为了不让人瞧出端倪,还要摆出一副迫不及待往里冲的样子来混淆视听,也是操碎了心。
    大概师叔不希望让外人知道他瞧不见吧。
    《登州小报》上聚宝阁的出镜率那么高,邵羽还以为除了大街上的那家,聚宝阁即使有分店也会非常热闹,进去了之后,却发现不只门外、门里也非常冷清,偌大一个店铺,除了店主,也只有他们两人而已。
    似乎瞧见他的疑惑,笑眯眯的店主道:“小道友只怕不知道,这儿才是真正的聚宝阁,外面那个是放着哄人的,没什么让高阶修士看得上眼的好东西。”
    “这里一个月都没人过来了,”憋坏了的店主滔滔不绝:“我跟老爹说要去外面那家守着,但他不同意,说我形象不好要我减肥,我才不干呢,成熟的男人都要有点小肚子的!”
    修士并非不能有后代,男女修士共同生活后也能孕育子嗣,如邵羽就是这一种,或是一方为修士一方为凡人,如于歌的情况,只是邵羽曾在路过街道上那聚宝阁时瞧过一眼,那个疑似是店主的人虽不算特别英俊潇洒,但也是水准线以上的帅哥了,如果两人是亲父子,到底是怎样的基因,才把他的容貌拉低到这种程度啊?
    店主寻找认同中:“小道友你说是不是?”
    邵羽含笑点头,道:“是挺可爱的。”前世做宅男的时候,他也有过小肚子,后来去健身房锻炼才重新找回了腹肌。
    店主久久没有说话。
    半晌,他通红着脸,扭扭捏捏道:“小道友,你笑起来真好看,跟你爹一样好看。”
    邵羽:“……”他镇定万分地戴上了刚刚得到不久的称号,朝店主露出了迷の微笑:“不,我是他的童养媳。”
    店主ko。
    清岚面不改色地转了一圈,好似并不满意,他整了整道袍下摆坐在厅堂里的椅子上,摆出一副大客户的架势:“把水灵根筑基期和金丹期能用的法宝都拿来瞧瞧,要上品。”
    邵羽点了一个赞。
    师叔明明瞧不见法宝们都长什么样子,但机智地混过去了。
    店主恹恹地进了仓库取东西,半晌后捧着几件闪着淡蓝光芒的法宝出来了,道:“这几样都是宝器。”
    “道友请看,这件海纳瓶精致小巧,实则可装一湖之水,倾倒时有若洪水来袭,若是能吸收些特殊的水,更有奇效,在他人用不超过金丹期威力的水系法术时或是不超过筑基期的他系法术时,可以吸收。”
    “买。”
    “玉净枝,虽是佛修法宝但你我亦可掌控,用它撒出去的水对魔修有一定的克制作用,能灼烧其肉身,对筑基期修士起到的作用更大,金丹期只能造成轻伤了。”
    “买。”
    “千年蚌珠,此珠圆润透亮,可镶嵌或单独使用,在黑暗的环境中依主人心意散发柔光,质地坚硬,万年石笋也能打破,在抑制灵力的秘境中或有奇效。”
    “买。”
    “上古龙鳞,据说是水泽之龙的鳞片,可威慑天下水族,随身携带,可助水灵根修士感悟,也是极好的炼器材料。”
    “买。”
    “海澜纱宝衣,防御力不算突出,不过海澜纱的两大特点就是兼容和增幅,道友可随心意在其上刻录阵法符箓,关键在于,这件宝衣色泽雅而不俗,可根据主人心意变幻大小样式,又不染尘埃,是爱美的女修……咳、爱俏的修士们的心头好!”
    “买。”
    买买买!
    邵羽的表情从“……”到“……”到“……”,已经麻木到给土豪跪下了。
    店主笑得眯起了眼睛:真难得见到如此慷慨大方的客人。
    他搓了搓手,道:“一共五件,给道友个打包价,诚惠一千上品灵石。”
    清岚:“七百。”
    店主就要跳起来反驳,就见一只苍白的手伸到眼前,手指之间是一片鲜艳的羽毛,色泽斑斓,最外围是绿色,往里依次为橙、浅蓝、深蓝,这羽毛一出,宝器的光芒都黯淡了些,仿佛在表示尊敬。
    “孔雀羽!”
    店主目瞪口呆,哭丧着脸道:“你怎么会有打折卡!”
    是的,作为登州城的城主,孔雀曾经用自己战斗中掉落的羽毛炼制过打折卡送人——就是这么接地气没错。作为一只自恋的、眼高于顶的孔雀,能让他送羽毛的人,不是非常要好的友人,就是本事高到他都要巴结的大能了。
    咳,当然,也要考虑被二次送人的可能性。
    不论如何,店主这个亏是吃定了的,偏偏少掉的三百上品灵石还不能问城主要……为什么城主的任性要我来买单!店主哭晕在茅房。←修真界根本没有茅房好吗=w=
    “师叔,这些真的给我?”邵羽穿越到此几年,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脸都红了。
    “你不想要?”
    “那就太谢谢师叔了。”某人飞快地把东西收了起来。
    “喵~>▽<”灵猫的视线随着那颗蚌珠移动,撒娇地蹭了蹭饲主的脸颊,主人却丝毫不顾它的意愿,将东西收进了袖子,教训道:“财不露白,知道吗?”
    “喵呜。”
    再次穿行回人来人往的热闹街道,清岚平静道:“没灵石了。”
    “哦……啊?”邵羽抬头:“师叔身上没有中品或者下品灵石?”都不带零钱的吗?
    清岚叹了口气,惆怅道:“全部家当刚好七百个上品灵石,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再要花销,就只能卖法宝了。”
    骗谁呢你!
    “也不知道是为了谁花掉的,世风日下,人心……”
    邵羽握拳,信誓旦旦打断道:“师叔放心,我会赚灵石养你的!”
    这也是种锻炼。以后出来总有需要自己赚钱的时候,说不定就跟着主角亡命天涯了,不可能啥时候都有人帮忙付账,师叔一定是为了锻炼我,如此用心良苦——
    清岚似笑非笑:“好啊,一切就仰赖小夫人了。”
    ——用心良苦你妹!
    修士赚钱的法子,也就那么几种。
    炼丹,不会;
    炼器,不会;
    卖材料,没现成的,筑基期能弄到的不值钱;
    卖手头上的丹药法宝,就一个用不上的莲花,还得遇到个合适的佛修,概率低到让人发指,pass;去遗址探险什么的,时间来不及,何况这修为去了大概是送菜的;……好像只剩下一条路可走了。
    登州城郊。
    某条偏僻的小道上,四个明显是一伙的修士围住了一只肥羊,正在打劫。
    每座城市,无论是凡人的还是修士的,其实都免不了有这种劫匪存在,毕竟这种来钱快、成本低、刺激大的方式太过诱惑了,道德和律法也是要给实力让道的。
    比较起来,修士劫匪比凡人的狠多了,他们基本不留活口和线索的,因为对方九成要报复回来,不然因果未了,道心不答应啊==
    这伙修士已经是熟练工了,不多时就结成了一个阵法,邵羽观察半晌,发现其有叠加攻击分担伤害之效,就是品级太低……不,说不定只是这一群筑基期的劫匪学的不好?
    肥羊是个全身金光闪闪的少年,金色的头冠、金色的衣服、金色的镯子、金色的鞋子、金色的飞剑,邵羽看了一会儿,连忙把视线移开,眨了眨眼,觉得受到了伤害。
    结界中,清岚问:“怎么了?”
    邵羽悲伤:“你不会懂的。”
    “喵呜~”猫咪一边用爪子洗脸一边附和。
    这是看到什么伤眼的东西了?清岚给了他一个摸摸头的安慰。
    金闪闪少年身上并没有曾在许临身上感受到的那种金丹气息,不过也看不出修为,推断是筑基后期,他那一口飞剑显然不凡,每每一剑下去就有人挂彩,衣服的防御力也够高,经验丰富的劫匪们很快调整了策略,准备放风筝轮换耗死他,心里还有点小激动,这个金闪闪看上去油水真的很丰厚啊!
    pk进入僵持阶段。
    唔,这种时候出去的话,好像也起不到什么作用的样子?
    打算依照具体情况来个黑吃黑或者路见不平的邵羽拿不定主意了,他慎重思考了一会儿,打算随机应变。←这结论还用思考?
    把灵猫托付给清岚师叔,无视皮皮惊恐不可置信的水汪汪眼神,邵羽显出身形,默默地假装刚到,瞧了这边的斗法现场一眼,假装不想惹事的无辜路人甲,速度更快地准备路过了。
    劫匪们瞧了他一眼,根本没放在心上:
    “毛都没长齐吧小子,怎么就一个人出门了?”
    “咦,仔细一看长得还不错呢!可惜哥哥手上没空,啧!”
    “快走快走,算你运气!”
    ……呵呵。
    下一秒,他们都成了落汤鸡。
    再下一秒,四个人都化作了天边的流星。
    “即——”一声高亢鸣叫响起,金闪闪少年腾空而起,化作只金翅鸟飞快地追上了还在空中“飞翔”的那四个人,一人啄了两口,一口毙命,一口叼储物袋,很快又飞了回来,重新化作少年模样,扬起笑脸道:“谢谢你啊!我请你吃饭吧!”
    “好啊!可以带家属吗?”
    嗯,过程和想象中不大一样,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了嘛=w=
    
    第33章 大鹏
    
    金翅鸟,全称金翅大鹏鸟。
    关于大鹏的神话传说版本诸多,其他作者的小说里也各有各的设定,邵羽记得他设定的是这一条:上古时期,龙凤大战,双方死伤惨重,几近同归于尽,凤凰死亡前留下两子,孵化而出,一为孔雀,一为大鹏。孔雀与大鹏为异种,世仅存一,代代繁衍,血脉驳杂,已不如上古之时多矣。
    以上是理科生作者强行写的、努力在描述上带点古风的设定。
    翻译一下就是上古的时候龙和凤凰打了起来,两败俱伤差点把搞得一起灭族,凤凰在死之前生下两个蛋,万幸都活了,一个蛋孵出了孔雀,一个蛋孵出了大鹏。这两只都是以前没见过的新品种,天道那里挂了号的,世界上只能同时有一只孔雀和一只大鹏,不能再多了,这两种鸟繁衍的时候必须找别的品种的鸟,下一代的血脉就杂了,这样一代代下来,神通之类的比上古那时候的第一代差多了。
    和邵羽两人互通了姓名的金翅鸟少年叶芳时一边翻着烤肉一边道:“你认出我原形了吗?”
    “嗯,翅膀金灿灿的。”自带闪光特效,太阳底下尤其闪瞎眼,想想敌人也是可怜,大鹏的速度没话说,他们的视角估计是眼前突然出现一片金光,晃得什么都看不见,然后over——挂了都不知道怎么挂的。
    叶芳时一秒跑题,喜滋滋道:“怎样,很漂亮吧?”
    邵羽瞧了他一眼,实在没法昧着良心赞美,只得委婉道:“太闪了没看清。”
    叶芳时自得地叹了口气,摇头晃脑:“没福气,欣赏不了本少爷的美。”
    邵羽:“……”
    大鹏,就是这么自信。
    烤好了肉串,叶芳时熟练地小刀切片再倒上层花蜜,把肉串递给邵羽和清岚:“你们吃吧。”
    “你不吃?”
    叶芳时远目:“吃腻了。”
    一直负责当壁花的清岚师叔试探地咬了一口烤肉,立刻以比平常略快的速度吃起来,皮皮闻着香味在主人身边急切地打转,蹭到一块后立即用前肢保护起来,嗅了嗅,又嗅了嗅,邵羽发誓,他居然从一张猫脸上看到了舍不得的表情。
    尝了一口确实齿颊留香,邵羽吃完一串,总算恢复了矜持:“你的手艺真不错。”
    叶芳时悲痛道:“一开始很糟糕,后来……熟能生巧了。”
    清岚报的名字是墨子渊,没错就是这么自然地用了弟弟的名字,他支着腮问:“你天天吃烤肉不成?不远处便是登州城了。”
    叶芳时摇了摇头:“孔蔚然的城,我才不去。”
    和金翅鸟少年待在一起不到一个时辰,邵羽二人组便get到了登州城主的名字,在整个登州城里,知道这名字的人也不多。怀着种打听八卦的心态,清岚道:“你们关系不好?”
    叶芳时愤愤道:“他从来不肯承认我的羽毛比他漂亮!”
    ……唔,事情果然相当严重啊。
    对羽族来说,这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了。
    邵羽决定在尊重他人民族习俗的前提下帮新朋友想法子,半晌道:“雇人帮你进城打包?”
    对方惊喜的脸仿佛也在闪着金光,开心地拉着他的手晃了几下:“我怎么没想到!”
    美食是跨越种族的语言,两人的关系瞬间从刚刚熟悉跳到亲密,吃完烤肉后便开始凑在一起瓜分战利品了——简称分赃。
    真正富有的人也不会来打劫了,不过方才的四人组穷得尤其出乎意料,叶芳时和邵羽翻遍了储物袋,除了些许常规的灵石和丹药外,也就发现了刻录阵法的玉简。
    叶芳时开灵识查看了一下,失望道:“这个阵法只有残缺版,供筑基期使用。”他转向邵羽:“你要吗?”
    邵羽不客气地收下了。
    果然很残缺,连阵法的名字都缺了,也不知道是谁记录下来的。
    收了阵法,就不好再伸手要灵石了,邵羽想起自己的目的明明是赚钱的,只能咬着烤肉,望着天际白云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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