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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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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少爷还真是越来越优秀了呢,从内而外散发着魅力,吸引着无数的少女,说到这个,我还真有点话说。
  少爷的第一封情书还是我帮他拆的。那天他从外面回来,是老爷安排的学习吧,他从书包里抽出一个浅粉色的信封给我,淡淡说一句,“拆开看看。”
  “嗯?”我有点惊讶,但拿到手里才发现那是个女孩子的笔迹,娟娟小楷,十分秀美,“这是一封信,少爷。”那时我并没有打算拆开,毕竟这是少爷个人的信件,因为那信上说:叶铭少爷亲启。
  他有点不耐烦看我一眼,声音微冷,“拆开!”
  我照做,从里面抽出一个完美的心形,小心翼翼把那个心形打开,看到前两个字“叶铭”和一个冒号,就把信递给他。
  “读一读。”他没抬眼看我,坐在书桌旁打开手中的书开始看。
  “叶铭,”我读到,“你好,我是你后座的思琪。你真的好优秀,上课时回答问题这么棒,竟然还把老师给问住了!我太佩服你了,我想,下次放学,能不能请教你几个问题?还有,我能和你成为朋友吗?如果你答应,下次上课的时候,希望你能主动跟我说句话。思琪。”这女孩子真挺勇敢的,我由衷佩服。
  空气凝滞,午后阳光从窗户斜射进来带着一丝慵懒和无法抚平的褶皱,我的声音似乎还在回荡,可是少爷依然在等什么,也许是等得不耐烦,终于开口。
  “读完了?”
  “完了,少爷。”
  “你觉得怎么样?”
  “嗯?”
  “你希望我跟她做朋友吗?”
  “少爷,我不反对你和女孩子交朋友,但是前提是不能耽误……”我没把后面“学习”二字说出口,这对眼前这个少年太容易了,影响学习?怎么会?他一下子学七八种语言都没问题,区区一个女孩又怎么能对他产生什么影响?
  “怎么了?”
  “没事,如果少爷喜欢的话,我不会阻碍,也不会告诉老爷,只是,少爷要注意分寸。”我把“分寸”俩字说得很重,也自信少爷会明白。
  “好。”不知为什么,这个字眼在我听来有点不舒服,但也没有在意。毕竟他才是少爷,我不过是个管家。
  少爷十六岁那年,叶老爷子让我陪他去英国读书,说是读书,其实更多是结交名流,不过以少爷的天资,不仅把各种知识技能学到了,还交了一大堆的朋友,像什么法国罗德家的少爷啦,英国唐顿家族的小姐啦,还有美国财阀家的小公子唐纳德等等。
  他的这些朋友各个身世显赫,要么家中有人官居高位,要么是国家财团一份子,要么本身就很有能耐,比如小罗德,他一向不喜欢别人称自己是小罗德,他不希望自己的名字上带着家族的负累,所以强制别人叫他艾尔米,只要听见别人喊他小罗德,他会立刻跟那人翻脸,然后找机会暴揍一顿。艾尔米少爷一直和少爷要好,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他们上课的时候经常在一起,每次我去学校总会碰见他们正在玩闹,那种亲昵劲儿让我不知为什么心里来气。所以总是不喜欢看到他。
  只是后来才知道一件事,艾尔米少爷竟然喜欢男人,和我一样,不过我发誓那时我可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我的取向,可艾尔米还是找上了我。
  “兰陵?”
  “你好,艾尔米少爷,你在这里做什么?”
  “等你,我知道你会来找叶铭,所以提前在这里等你。”
  “等我做什么?”
  “今晚Gay吧会来新人,你去不去?”
  “嗯?”我惊讶地张嘴看他,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别装了,我知道你喜欢男人。”
  “请问艾尔米少爷,您是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喜欢男人?”我提高嗓门,丝毫不想输在气势上。
  “行行,你别吼,一会儿让叶铭听到,我可负不起责任!”艾尔米很在乎少爷的看法,所以我故意装着要喊少爷,艾尔米吓得跑了。
  从那之后,艾尔米再也没出现在我面前。
  至于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少爷,记不得了。
  其实叶家把叶铭交给我之前,就已经跟我谈好条件了。叶祖新,是我的第一个主人,怎么说呢?应该说是他收养了我,实际上是兰氏制造的机会让我接近叶祖新。幸好,叶祖新还算有点良心。
  当初为了争权夺利,叶家出卖兰氏一族导致兰氏损兵折将几乎灭了全族,幸好兰氏首领们个个精兵强干才慢慢将兰氏不断壮大,让兰氏由原来的老弱病残发展成一支庞大的地下组织,目的就是希望有一日报这血海深仇。可是,随着一代代的绵延,兰氏内部也已经开始出现一些希望和平、安稳的人,他们只求偏安一隅,不求光复兰氏,过好当下和眼前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我自然属于这一类人,也许是小时候被那些人残酷训练,也许是太过聪明,生性敏感,见不得勾心斗角,无奈,你越是不想要什么,什么就偏偏跟着你来。
  兰羽,兰氏的首脑,更是光复兰氏,向叶家报仇的核心人物,生就一副冷面孔,充满威慑力的硬朗线条让人望之就会忍不住俯首称臣,我不喜欢他,从小就不喜欢,因为他总是让父亲兰墨跟着他,家里永远都是我一个人,冷清,除了冷清,更多的就是寂寞。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要不是他们忽然亲密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根本想不到他们竟然是恋人。记得那时候父亲经常告诉我说:“儿子,你可得好好给我长脸啊,爸爸升官加爵可都靠你了!”每次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都露出很兴奋的表情,因为我平时很少能见到他对着我笑,所以我就拼了命地让自己为兰氏的复兴而努力。
  可是后来不知为什么,无论我怎么努力,他都不会对我笑了,每次回来除了一身酒气,醉得不省人事,基本上见不到他正常的样子,早上起来,更是看不到他的影子。
  豪杰,是我少年时遇到的最温柔的一个人,谈吐举止都带着跟我的阴沉冷滞完全不同的明朗热情,那时候的我终于有了可以依赖的人。真好啊,那时候。每天都是他带着我练习那些体能动作,手把手教给我。尽管被称作小天才,但是不得不承认,我一点都不擅长运动,或者说,这些东西跟我完全不搭边。每当我汗流浃背,累得气喘吁吁,快要放弃的时候,豪杰都会在我身后鼓励,把正确的姿势示范给我。那段时间,我们天天在一起,形影不离,连睡觉都在一起,也许隐约里,我对他产生了某种不一样的情愫,但并没有成形。不久,我们便分开了。
  我被兰氏当做弃子,潜入叶家,成了叶祖新的一条狗,说是狗,其实叶祖新相当厚道,对我也还算客气,也许是见我无心复仇,只想安稳做个管家吧,毕竟那老头子什么没见过,看人应该还是很准的,一眼就把我给看穿了。
  “你刚才真的是被人追杀?”叶祖新救下我时问。
  “是啊,叶先生。”我战战兢兢地看着他,一脸委屈。
  “你叫兰陵?”
  “没错的,叶先生,我因为不想向您复仇,所以被他们追杀。”我是按照兰羽的要求来的。
  兰羽毕竟还是嫩了点,对手可是叶祖新,比狐狸还狡猾的老头子。
  叶祖新听了我的话直接就收下了我,也没问其它原因,更没有拆穿我,而是让自己的儿子叶清辉把我带回了叶家,还让我成为他的贴身管家,可我当时还小,不到二十岁吧,一下子成为叶老爷的贴身管家,实属令人惊讶。
  刚开始,没人不为我的上位感到吃惊,一个个指指点点,说我是个靠姿色才成了他的管家,但时间一长,我样样都做得出色,也就再没人敢说什么。
  可有个问题还是一直让我困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叶祖新把我留下的?直到叶祖新把叶家交给叶清辉的时候,我才斗胆问了他。
  “怎么?你觉得我看错人了?”叶祖新一副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嘴角还留着耐人寻味的笑容。
  “不是,我只是不明白,你明知道我的来意,为什么还要把敌人留在内部?”我直截了当。
  “兰陵,你对兰叶两家的历史可明白一些?”叶祖新问。
  “自然,不了解怎么能来这里?”
  “就是为此啊,我就是为了让两家的仇怨在我这里结束才让你留下来的啊!”叶祖新意味深长地看着我,隐隐带着一丝不安,似乎想从我的脸上看出些什么,最后还是把目光转到了窗外。
  “你真的有信心这么做?”
  “当然,只是要委屈你。”
  “直言。”
  那天,我们谈了很久,他把计划都告诉了我,令我瞬间压力很大,两边都把重担压在我身上,我就成了那杆秤,感觉快压断了。当然,我有意结束两家的仇恨,可是我并没有那种志向,我只想安静生活,做个普通人。
  也许上天就是要给我点考验,让我做这个决定性的人物。我答应了叶祖新的要求,做双面间谍,一方面给兰氏提供叶家的消息,一方面也为叶家做出相应的报偿。
  几年之后,叶铭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带着不一样的光焰,点亮了我的生活。可在此之前,叶祖新就和我定下了规则:“兰陵,在我把叶家交给叶铭之后,你就离开叶家吧,从此叶家与你再无瓜葛,我也答应你,对兰氏手下留情,只冲散组织,杀掉兰羽,放过你的父亲,化解矛盾。”我很爽快就答应下来,毕竟从此我就能真的过上我想要的生活,类似书中所说“闲云野鹤”、“与猫为生”、“自在逍遥”。
  “人在屋檐,身不由己”,和少爷之间的相处就是这句话的写照。尤其是少爷出国之后回来,我们的关系似乎降到了冰点,他总是冷冰冰地呼和命令,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不过也罢,他毕竟是主人,服从嘛,这一点我还是能做到的,何况已经跟了叶祖新和叶清辉两个人,满足主人的需要是作为佣人最起码的要求。
  “叶铭,从明天起,我就把叶家交到你手上了。”叶祖新有些气喘地看着叶铭。
  听到这句话最高兴的人应该是我了,因为很快我就能离开这里,过上我想要的生活,要说留恋,大概就是我从小照顾到大的小少爷,从七八岁一直到二十岁,真是不容易啊。看着我满意的作品成功加冕,我也就志得意满,功成身退。
  “老爷,明天我就走吧。”我朝叶祖新望了一眼。
  可是话刚说完,就听到了叶铭的呵斥声,我不由噤声,抬眼看了看少爷脸上的怒容,我真的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还是我说错了什么话。
  “这里没你说话的地方,你先出去!”叶铭的话从头冷到位,叫人心寒,也许是习惯了,我竟然还笑了笑,出了门。
  这一出门,倒好,我竟然不知该往哪里去才好。秋天的景象,满眼萧然,叶家别墅花园里出了月季和菊花都已经悄悄凋零,秋风拂来,将高大的梧桐摇晃得飒飒作响。
  叶家的守卫笔直地站在门外,丝毫不畏惧严寒,令我不禁想起兰氏衰败之本然。当年兰氏一族不过是一群衣冠禽兽,除了弄权作势,恃强凌弱,对自身的管控可以说根本没有,据人说,兰氏当年的广阔别苑用来饲养成群的宠物,尤其是男宠,兰氏当年的首领兰霆好男风,行为作风放荡不羁,不仅在外面蓄养男人戏子,还在搜罗了一众各色男孩养在别苑当宠物,高兴了就回来陪他们玩玩,不高兴就去外面兴风作浪。每次听人提起,我都觉得不可思议,也许离我太过遥远,心里每每疑问,怎么可能?现在的兰氏首领兰羽可是出名的铁血,丝毫没有祖先的遗风。
  不过,不能否认的是,我似乎继承了那先人的一些本能,喜欢男人?是啊,我也没办法改变,尽管我从没告诉过别人,可是我骗不了自己。
  在叶家别墅花园转了一圈,天色已经渐渐逼近夜幕,远山的落日即将褪下光晕跌落下去,我走进客厅,开门抬头正对上叶铭那双冰蓝的眼睛。
  “明天,你就是我的秘书。”
  这句话震动了我的耳膜,什么?怎么会?叶祖新应该不会同意的,当初约好了的,怎么可能轻易改变,正要开口,却忽然听到他说:“按我说的做,我已经跟爷爷说好了。”
  是吗?我不确定,可这时却提不起勇气找叶祖新探个究竟,心里依稀害怕着什么。开口只说了个“好”。
  我没想到少爷会不断地试探我,仿佛只要我露出一丝不情愿,他就会大发雷霆,于是每次我都小心翼翼,不敢触动他的逆鳞,唯恐他不高兴。
  说实话,我会喜欢少爷,一点儿都不令人感到惊讶,因为他实在太过有魅力。一张混血的面孔就足以令无数人神魂颠倒了,更别说他身材高大挺拔,言谈举止优雅动人,做起事来雷厉风行,每件事都处理得令所有人信服。我很高兴,能陪他走过这么多年,更庆幸他竟然是我一手□□出来的,如果可能的话,我更希望他能对我稍微不那么冷淡。
  站在他身后,看着董事会所有人都以一种欣赏的眼光望着少爷,自豪感油然而生,如果我这辈子立刻就结束,也绝不会后悔,因为我已经完成了使命,完成了这辈子最完美的作品。
  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爱上少爷源自那个梦,一个春梦,意淫的对象是少爷,作为一个即将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在梦里被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少年颠覆来回,说出来只会让人耻笑。所以我就把这事藏了起来,发誓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尤其是叶家的人。
  没想到,不管我怎么藏,还是被发现了端倪。所以叶清辉就让我直接滚蛋走人,他说会满足我所有的要求,但是我也是有自尊的人,怎么会接受这种无聊的条件?更何况,我也不想耽误少爷的青春年华,毕竟我们相差实在太大了。所以我选择离开。这次,我总觉得终于能过上理想中的生活,江南,烟雨,乌篷船,油纸伞,花店,美术馆,简单居所,一切都是我想要的,如果一辈子都呆在这里也很好,没有什么遗憾。万万没想到,少爷竟然找来了,还是那一副高冷派头,一句一命令,可最没想到的还是我自己竟然又被他的美色迷惑跟着他走了。
  我大概注定是他的仆人,这辈子注定只能守着他一个人过,终于在被他迷得七荤八素时,上了他的床,成了他的身下人,肉体的代偿,他说他喜欢我,可是我不会相信的,怎么可能?他一个少爷凭什么喜欢我一个管家,关键还是个男人,就算他为了解决身体问题与我玩了一两次,我可不能就此当真,毕竟最后谁被踩死,我还是很清楚的。少爷,您就不能积点口德,少给我留下幻想?
  知道你不会,你就是这样的人,夺走的可是我的第一次呢,不过没关系,一个老男人而已,不必放在心上,放心,我不会把你怎么样,我会答应你留下来的,只是你真的不能认真点吗?每次你似乎都很不开心,脑袋里藏着什么呢?我很混乱啊,能告诉我吗?少爷!
  我没资格这么要求你呢,少爷。
  结局,就像我预料的那样,少爷会和别的女人订婚,我终究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尽管少爷说让我永远留下来,我也打算这么做,即使只是看着他,但叶祖新又怎么能愿意呢?他答应了我,我也要履行陈诺。所以啊,总有苦衷嘛。离开就离开吧,总是要离开的,早晚的事。
  可能会忘记少爷这件事,我完全没有预料到,毕竟我真的爱他,即使他不过是把我当成了玩物。我好像是做了一场美梦,梦中醒过来看到的是兰羽和爸爸。
  我记得我学的是金融,小时候曾在叶家待过几天,但是时间不长,因为工作不顺利就辞职了,然后晚上睡觉做梦梦到一个人影,那人影在一个公寓里来来回回,可是怎么看都看不清那人影到底是谁,于是梦醒来时,就把这梦抛到脑后了。
  纽约华尔街,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学金融的嘛,谁不想在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施展自己的才华?更何况,作为优秀的金融学子,我可是很要强的,所以在纽约不到两年就成为了华尔街的一匹狼。
  夜店,GAY吧,是我经常流连的地方,我喜欢男人这是华尔街众所周知的事情,没有人用异样的目光看我,也没有人因此而怀疑我的能力,自信,强势,才华,是我的代名词,华尔街搞金融的一个个听到我的名字都闻风丧胆。
  其实,我还挺有人情味的啊,只是那些人不懂欣赏,不过,我不在乎,两年里,我找了不少漂亮男孩,一个个水灵灵的,可口美味,也许是东方人的面孔吧,他们都觉得我才是那个被欺压的人,可在实际操作时才明白,原来被吃的是他们自己。
  时间长了,老是吃一类东西,总觉得味同嚼蜡,漂亮的男孩子都是千篇一律的美丽,顺从,楚楚可怜,让人心疼,所以草干起来顺手顺脚,可又觉得少了点什么,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于是,脾性越来越古怪,尤其是在认识亚瑟之后。因为这个男孩给我的感觉太干净了,所以让我产生了某种想欺侮的欲望,同时也产生了某种罪恶感,因为他才十六岁。
  厌倦感随之而来,我选择回国,不仅仅是为了和兰墨一起过圣诞节,更多是厌倦这种没日没夜循环往复。
  只是奇怪的是,刚踏上故土就被人挡住了去路。那群人的主人是叶家的人,据说是叶清辉的儿子叶铭,我可不记得自己认识这号人,但是在杂志上看到过,不错的男人,适合征服,吃惯了奶油,偶尔也想试试鱼腥。
  叶铭?脑海一遍又一遍闪现他的样子,他就站在门口,目光定在我身上,颇有贵族气质,让我有点不安,还从未有过这种感觉。
  和他这样成功的男人交谈真的很有趣味,尤其是说到共同话题,不用你解释他就能很快明白,勾起了我心中的一根弦,带着某种不明意味。
  可是一旦知道他已经结了婚,心就马上冷下来,毕竟我可不做那种人,谁都知道,小三小四什么的,这种人一般都很讨人厌,即使那些人本身没什么,可就因为这一件事给人的印象就完全不一样。而且我这个人还算有些道德感。
  言谈之间,一直以为他对我感性趣,直到他忽然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是我自己会错意了,真是尴尬,只得道歉,但还是愿意和他做朋友。
  那天晚上在他的公寓里洗澡实属无奈,因为兰墨被人袭击,我又没办法回去,穿他的衣服更是很难为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气味,一旦衣服上沾染了不属于自己的味道,都会很不开心的吧,尤其是我们不过才刚刚认识。
  给我住的地方,让我洗澡,借给我衣服穿,做早饭给我吃,还陪我去医院,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兰墨转到了VIP病房,我拒绝不了,只得说谢谢。他拉着我的手,那时候我完全忘记了,只顾着去看兰墨,没想到刚一进门就发现不对劲,倏地就把手收了回来。只是当时没来得及尴尬,就直扑向兰墨,父亲在我心里的分量很重。
  兰羽把叶铭喊出去,我不知道他们在外面说了什么,但是兰墨的话倒是让我很吃惊,他说我爱上了,若说有感觉不假,但说只是一夜之间就爱上,怕有点难吧,我不是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只是觉得发生在我身上不大可能。
  当时我想得最多的不是这个,而是父亲和兰羽,他们终究要在一起的,我不可能永远和他们在一起,做电灯泡太久只会越来越亮,我深知这种感受。可一旦他们离开,我又会变成孤家寡人。
  父亲说对我不起,但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毕竟都过去了,我不会怨恨他,只会在他不在的时候想念他,就像小时候一样,于是我安慰他说:“爸爸,放心,又不是不见了,我可是会经常去做你们的电灯泡的。”当然这是我花了很久才想明白的。
  枪声。
  汽笛声。
  血腥味。
  也许是受了惊吓,竟然在这种时候想起了以前的事,我趴在叶铭的怀里,嗅到了他身上的味道,和以前一样,淡淡的草木气息,少爷,我们又见面了。
  可是你怎么会伪装得这么善良?善良得我都快不认得了。我抬起头看到那双蓝色的眸子里闪烁着某种可以称之为“关切”的光芒,吓了一跳,关切?少爷竟然会露出这样的表情?一定不是这样,他不会单纯这样,他做什么都是有目的的,“关切”这种词汇完全和他扯不上关系,可是昨晚的一切都那么清晰地横亘在我脑海,真的是那么温柔的少爷。
  我趴在他怀里,深深吸了口气,口中轻唤“少爷”,叫了几声之后,突然害怕起来,不能让他知道我想起了以前的事,假装是最好的办法,便又改口叫他“叶铭”。
  不过,我的机会就来了,里昂和亚瑟的出现成了我的出逃计划里的一部分。我当然选择跟着他们走,因为我不相信叶铭会这么好,会突然转性。
  也许我想到了初一,但是没有想到十五。少爷竟然为了我来到法国,找到了艾尔米,找到了里昂,找到了我,真是讽刺,到头来我们还是敌人,可是我已经早就不在乎了,那些话不过是借口。我想要见少爷,想要给自己一个理由,当时连我自己都没明白,是兰墨点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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