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阴商-第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只是老鹰就没想过,他一个开车的怎么给他媳妇儿在路上扇扇子?
“那就不带了,以后咱们都不用那个了。”沈霄云在这些细节上也十分听老鹰的话。
毕竟这样的关爱他还是很享受的。
老鹰在澄海那边呆的最长时间的一个村子是方官山。
村子和旁边的高山一同起的名字。
方官山有两千多米高。从山下到山上,20多里地全部都是天然的树林。
杨树,桦木居多。
树木最密的地方,人根本就进不去。
方官山的人都靠着上山打柴度过寒冬的。
那里也没有电所以平时做饭什么的也要上山捡柴来点火。
或许是老鹰在地府呆的时间太长了,做阴商的时间也太久了,所以他又遇到了比较仙儿的事儿。
老鹰和沈霄云刚到村子里。村子里就疯了一个人。
“你们是外地来的吧?这两天山上不太平,你们尽量不要上山。”
村长是个20来岁的小年轻儿。因为读过大学有点儿文化,所以被大家推选成了村长。
“怎么不太平,发生什么事了?”方官山山上有仙气,不应该有什么害人的东西。
老鹰想不出来为什么他们会害怕。
脱离了阴商这一行,老鹰也懒的使什么掐指一算呀,什么踩罗盘,用罗盘打事情啊请神啊这些的。
他也想就当个普通人,就听别人说就好。
“村头儿老王家的二儿子,前天上山打柴回来之后就疯了。”小村长还说呢,他还得管人家老王家的二儿子叫叔叔呢。
谁知道这么一个原本好好的一个人,上山打柴还能疯了。
“怎么疯的呀?”老鹰好奇。
沈霄云暗中的瞥了老鹰一眼,他就知道做一行有一行的职业病。
老鹰干了那么久的阴商,尽管现在已经金盆洗手了,但他还是忍不住去管这些事情。
不过这样也挺好,老鹰又不愿意做个米虫让他养。
总得给他找些事让他自己赚钱,以显示他的当家的气势不是?
“嗯,谁知道呢?就知道我叔从山上回来之后就跟家里人说他在山上看见了一只通红的小鸟。”王家儿子叫王焕。
王焕那天打柴的时候根本就没往深山里去,才走了不远就把柴禾都捡好了。
然后准备下山的时候,他看见旁边的树上有一个巴掌大的红鸟,全身通红通红的。
王焕感觉挺好看。
本想凑近去看看的时候,那只鸟却突然不见了。
等他回来之后给他媳妇儿说的时候,来串门的刘家老太太从旁边听着就听出来了。
刘家老太太就是干大仙儿这个东西的。
平常拿着本挂书给人算算命啊,占卜一下运势什么的。
“刘阿婆跟我们说,我叔是碰见朱雀了。”小村长也感觉挺不可思议的。
“可是你说我们这一个小山小村儿的地方,哪还能出来朱雀?村里人都不信,我叔也不信。”
“结果等到晚上的时候我叔就开始折腾了,开始闹着要自杀。”小村长皱起了眉头,这些日子为了防止他叔自杀,他也没少费了心思。
“我说还挺奇怪的。他要自杀的时候还跟别人念叨着说‘我看见星星,看见月亮,我死不了,我喝药,上吊死不了,唯独抹脖子能死。’”小村长也感觉挺神叨的。
“你说哪有人自杀的时候提前告诉别人自己怎么能死,怎么死不了的啊?”
“那就是他不想死呗。”老鹰听出来了。
那红色的小鸟就是朱雀,老鹰当年见到的那只朱雀也是那个样子。
王家的儿子怕是生前是天上的某个仙家。如今下界历劫够了,朱雀该来带他回天上了。
不过,照王家儿子到现在还没死来看,他曾经也是个道行不小的神。能拽的住朱雀,现在朱雀一时半会儿还轻易收不走他。
王家儿子告诉别人说他见星星,见月亮都死不了,说明他是北斗七星照命。
北斗七星镇着他这条命,朱雀抗不过七星君,他自然死不了。
“咳,你这话算说对了,你说好好的人谁愿意去死呢?”小村长摆摆手。
谁还不知道这个理呢。
“得了,也不说这事了。你们是来这里旅游的吧?”这两年方官山也被划成了旅游开发地。
城里来的投资商在这个小村子周围盖了不少旅馆和娱乐地什么的,
“不过我跟你们说啊,如果你们要是想住得高档一点儿就去那些楼房里住。但是我和你们说句实在话,其实还是住在村里百姓家比较方便。”小村长还是向着自己村里人的,话里话外都想着给自己村里人带点好处。
“这村子里人家自己开的旅店也很干净,而且价格便宜,一天免费提供三顿饭。你在那个楼房里就不一样了,价格又贵,还不提供免费的饭菜。”
“你们两位想想,如果要考虑好的话,我就带你们去。”小村长看得出这两位是有钱人,自然不肯放过招揽的机会。
“老鹰你当初在这个村子里住在哪里啊?”沈霄云问起了老鹰。
他想切身实地的感受老鹰所走、过所住过的每一处地方。
“我当初啊?”老杨有点儿犹豫,不想告诉他媳妇儿。
“怎么?”沈霄云感觉老鹰犹犹豫豫的,直觉他可能是当初住的一点儿都不好。
他那个人就是那样,对自己一点儿也不上心。
在外面走商也从来不好好照顾自己,让他担心的不行。
如果他能再早一点和老鹰在一起就好了,那样他就可以跟着他一起走商,为他打点吃住,让他好好地安心地办正事就好了。
老鹰虽然犹豫,但是他媳妇儿想知道他还是不会隐瞒的。
“我那时候来的时候也是夏天,还正好赶上下暴雨。我就找了个小山洞住了进去。”老鹰和沈霄云挥别了小村长。
老鹰带着沈霄云去找了那个小山洞。
说是小山洞,其实就是山脚下的一个小土坑。
只不过这个坑是凹向山体里面的。
正好够一个人蹲进去。
如今过了这么久,杂草已经把那个小土坑长满了。
沈霄云心疼的不行。他想到那个时候下着暴雨,老鹰就自己躲在根本挡不住雨的小土坑里。
他都无法想像老鹰是怎么在暴雨下过的那些天的。
“为什么不去村子里借住啊?”
“我当时正在熬鬼,不方便和其他人接触。”老鹰熬鬼的时候身上阴气太重,普通人接触阴气时间太长的话,对身体十分有害。
老鹰也不想平白无故的害了无辜的人。
“你真是……”沈霄云咬着嘴唇忍了半天。
他平复了一下情绪才开口道“从今天起,不管你以后给别人算卦也好,还是去哪里也好,只要出远门儿你就得带上我。你的吃住全都由我包管了,你这个人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
沈霄云决定不给老鹰自己的私人空间了。
“真是的,一点儿都不拿自己当回事儿!拿自己的身体当儿戏!”沈霄云越说越生气。
虽然他也知道老鹰当初很困难,那个时候能活下来就不错了,根本就顾不上这些,可是他就是心疼。
心疼到心里拱起了一股无名怒火。
“行啊,媳妇儿,以后你就把我别在裤腰上你走哪带我到哪。”老鹰一点儿都不觉得沈霄云一直跟着他,会让他很烦。
他巴不得沈霄云天天黏在他身上,不离开呢。
“就这么说定了,那我们去找一家店住下吧。”都已经快中午了,两个人还没有吃饭呢。
“行。”
老鹰拎着大包小包走,让他媳妇儿带着遮阳的帽子一身轻的走。
沈霄云要抢过那些包自己背,老鹰却不给。
“媳妇儿,这大热天的你不要背了。怪热的,给我吧。”老鹰打死也不让沈霄云自己拿东西。
“你呀!”沈霄云无奈的擦了擦老鹰脸上淌下的汗。
他摘下自己的帽子戴在老鹰的头上。
“不许摘下来,不然我就自己背包!”沈霄云威胁老鹰道。
真是的,大热天的自己都晒得满身是汗了还一心顾着他,老鹰真是个傻瓜。
沈霄云一边埋怨,一边心里甜的不行。
说来也巧,两个人找了一家条件比较好的旅店住下,就恰巧住在了老王家的隔壁。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57章 朱雀显象
那家旅店的店主倒是挺朴实的。
老鹰和沈霄云刚去的时候,店主就跟他们说:他们隔壁是王家。
跟他们说了王家二儿子现在的情况。也跟他们说晚上的时候王家总是折腾一些动静,可能会打扰他们的休息。
也没为了钱,骗他们留下。他直接跟他们说如果他们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的话,就得去别家了看看吧,他这里确是挺吵的。
其他的地方两个人都去过了,这里是最干净的了。
至于吵闹嘛,老鹰和沈霄云倒是不在意。两个人都是如果真的放心的睡着了,就是什么声音都吵不醒的人。
不过当晚两个人都没有睡死。还是留意着夜里别离王家这么近,再弄出点什么事来。
果然一入夜,星星一出来的时候王家就开始折腾了起来。
院儿里灯都开了,然后一群人吵吵闹闹的。
“媳妇儿,你接着睡,我去看看。”老鹰给沈霄云掖了掖被子,让他媳妇儿继续睡。
“不了,我跟你一起出去看看吧。”两个人一起出去还是比较放心一点儿。
就算是知道老鹰很厉害,但是他还是不放心。
“也行。”老鹰伸手给沈霄云拿来了衣服,给他披上。
山里的夏天,晚上还是有些凉的。披上衣服,免得他媳妇儿着凉感了冒。
俩人一出门就看到王家的房顶上站着一只通红的小鸟。
那只朱雀见他俩出来后还特地扭头瞅了瞅他俩。
老鹰和沈霄云一看就放心了,朱雀明显没想把其他人牵扯进来。
“没什么大事儿,咱们回吧。”天大地大,没有搂着媳妇睡觉最大。
老鹰打了个哈欠,搂着媳妇儿就回去了。
第二天白天醒来的时候,旅店老板又来找他们了。
“昨天动静弄的挺大的,你们没什么事儿吧?”要是让他们两个晚上因为那些声音被吵的没睡好,老板也挺内疚的。
“没啥事儿,我俩睡得挺好的。”老鹰宽慰他。
老板一看两个人精神头儿确实挺好,也没有什么黑眼圈就放心了。
“那行,早饭已经做好了,你们要来吃吗?”农村人都比较朴实。早晨做饭,也把老鹰和沈霄云的份一起做了。
“正好饿了,谢谢老板。”沈霄云有礼的跟老板道了谢。
“今天去哪里转转?”沈霄云对方官山不熟悉,吃完饭之后就问老鹰。
“方官山也没什么好看的,其实。就是满山的草啊,花啊,树木什么的。也没什么特殊的。”老鹰还没真想不出方官山有什么好看的地方。
“哎!我想起来了,我记得往北走,走个两三里地那里有个小村子。那村子里卖的年糕挺好吃的。”老鹰还记得那小村子里的年糕炸的特别香。
正好能带他媳妇儿去尝尝。
“也行,那咱们就一起走吧。”山上的路不好走,车过不去,两个人就背着包步行往那走。
走了一半儿的时候,朱雀赶了上来。
“怎么了?你什么意思?跟着我们干嘛?”路上也有其他的行人,但是他们都看不见朱雀。
老鹰瞅见一个没人的时候扭头跟朱雀说。
“我们不惹你,你也别给我们惹事儿啊。”老鹰好不容易逃了天神的法眼,他可不想再沾上任何关于神的事情。
不想朱雀翅膀一伸,红色的火焰顺着它羽毛的尖端就扑向了老鹰。
一旁的沈霄云眼神一冷。
他上前伸手一攥,将火焰整个攥在手里。
三味真火仿佛有生命般在他手中挣扎。
沈霄云手上一用力,三昧真火化成了点点红光消失不见。
“你什么意思?”沈霄云已经有了杀意。
老鹰也在一旁皱眉。他还真没想到这只朱雀会对自己出手。
朱雀闻言身上红光大盛,最后变成人形。
“你身上有我同类的气息。我只不过是想唤醒他。”朱雀冷冷道。
朱雀这一族在天界中也是比较少的了,它们不跟龙和白虎一样数量还比较多。
朱雀和凤凰如今是越来越少了。尤其是像沉睡在老鹰体内的这种纯正的血脉更为稀缺。
“不劳你费心了。”跟随着老鹰的那只朱雀和老鹰有一个很像的地方,就是也跟自己族里的人不和。
与其说那只朱雀现在是沉睡在老鹰的体内,倒不如说它是假借着沉睡的名义来躲过族里人的寻找。
朱雀掌管刑法。每天都是惩罚这个罪人和那个罪人,逮捕这个罪人回天庭,带那个人回天庭的。
每次都是破坏那个人美好的生活。
就像现在的王焕一样。王焕的媳妇儿很好,跟他也很恩爱,他们的儿子都已经有两三岁了。
现在想带走王焕,那岂不是就要留下孤儿寡母?
老鹰体内沉睡的那只朱雀受够了这样的事情。
他的母亲是朱雀但他的父亲只是一只普通的孔雀。
他意外的继承了纯正的朱雀血统。但是他的性子像极了他的父亲。
他父亲性子比较温和。心地也比较善良。
他父亲不像其他的孔雀一样爱美,每天都自顾自的开屏。
他总是心软的不行。
“你是什么人?”朱雀冷冷的看向老鹰,他显然觉得老鹰没有资格来管他们朱雀一族的事情。
老鹰也确实懒得管。
“你自己处理好自己的事情。”老鹰抬手把那只沉睡的朱雀丢了出来。
他现在无事一身轻,才不想惹上事情。他还要带他媳妇儿去吃炸年糕呢。
沉睡的朱雀没办法再装死。
睁开眼睛,活蹦乱跳的他直接扑向了另一只朱雀。
真是的,非得来找他。就让他这么一直沉睡着不好吗?找他干嘛?这使朱雀明显很火大。
于是他把自己的暴脾气都撒在了另一只朱雀身上。
老鹰已经可以预见那只朱雀的惨样了。
肯定被他啄的没了毛。
老鹰带着沈霄云到那个村子吃够了年糕,又买了不少。回来的路上他们却意外的碰到了王焕。
他们碰见他的时候,王焕正跟着一个年轻人一起往那个村子里走。
年轻人拽着王换拖着他走,他俩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色的老母猪。
王焕死命的拖着身子,不想让年轻人拽他走。
他嘴里还一直念念叨叨地说着“不行啊,我不能再往前走了。黑煞神拦路,我再走就回不来了。”
猪又被称为煞神,这些在农村很有讲究的。
小年轻看样子是个不信神怪的人。以为他神神叨叨的是真疯了,就拽着他一只手往村里去。
老鹰摇了摇头。王焕这回逃不了了。
黑煞神拦路,有去无回。
等第二天天刚亮的时候,老鹰他们就听到了王焕死了的消息。
原来那个村子里住着王焕的亲姐姐。
王焕的姐姐也不知是怎么想的,非要王焕去她家里住一住。
还派了那个小年轻去接他。
老鹰他们出来吃早饭的时候正好听到隔壁那个小年轻在哭。
“我以为你是他亲姐姐,他那样你肯定会照顾好他。我但凡知道你不照顾他,我都不拉着他来”
小年轻也知道王焕闹自杀的事情。
他相信了王焕的姐姐,以为她肯定会照顾好王焕,毕竟她是他的亲姐姐。所以他才会拽着王焕一直往那里走。
他没想到王焕的姐姐根本就没照顾好他。
当天晚上,王焕闹着要自杀的时候。王焕的姐姐和一个她在外面认的野男人还在炕上躺着。
王焕下地摸刀自杀的时候,他姐姐居然还在穿衣服。
都那个人命关天的时刻了,她居然还能慢悠悠的穿衣服。
“我早知道你不好好照顾他,我一定会亲自好好的把他送过去。”小年轻,一个十八、九的大男孩儿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
他心里过不去那个坎,他觉得是自己造成了王焕的死。
如果王焕那会儿想回去,他不拽着他去。王换就不会死。
“是那只破鸟干的吧?”沈霄云对那只朱雀没有什么好感。
“嗯。”王焕姐姐的身上还残留着朱雀的气息。
想来那只朱雀是附到了王焕姐姐的身上。借着王焕他姐姐的嘴,把王焕弄到那个村子里。
王焕他媳妇儿福大,能拖着王焕的命。不仅北斗七星干扰着朱雀,还有他的媳妇儿也干扰着朱雀。
所以朱雀想办法把王焕调离了他媳妇儿的身边。
旅店的老板也帮忙去安葬王焕了。
回来的时候旅店老板告诉老鹰他们说其实事情是这样的。
昨天晚上王焕去他姐家里看电视。后来他们都上炕睡觉了,到12点钟的时候王焕突然坐了起来,睁开的眼就说“时候到了,我该走了。”
然后王焕就下地去摸了刀自杀了。
而他姐姐说她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感觉脑袋里一片空白,只知道先穿衣服。
如果换在平时,她一定会下地把王焕按住、把他的刀抢过来的。
老鹰知道是朱雀干扰了他姐姐。
再加上那天赶得巧。当天阴云蔽月,北斗七星也被遮住了。北斗七星光芒一弱,根本就镇不住他的命。
朱雀也是钻了这个空子。
“这里也没什么好玩儿的了,媳妇儿,咱们明天换地方吧。”该吃的也吃了,山上该看的也看了。
该换别的地方玩儿了。
“行啊。大热天的山上太热了,咱们下次换个有水的地方吧。”沈霄云提议道。
第58章 洪水
这次两个人选择去的地方不再是老鹰自己去过的,而是他们曾经共同的回忆。
是沈霄云曾经念过的大学。
那个老鹰偷偷送小礼物的地方。
在云水那个城市,沈霄云曾经的大学已经搬离了原来的地址。只留下一个大大的公园替代了曾经的楼和操场。
两个人在城里待惯了,不想再看城里的雾霾和高楼,只想去乡下见见更好的风景。
云水里风景最好的是长贵水乡那个地方。
长贵那里雨水偏多,虽然湖泊很多但是高山也不少。
山水环绕是个很好的地方。
本来两个人去的时候是风和日丽,天清气朗。或许是老鹰当过阴商的问题,走到哪里出事儿。
跟柯南有的一拼。
两个人去了没几天,那里就发了洪水。
长贵那里正在修建大坝。结果大坝还没修完山上发下来的洪水就将修了一半的大坝连着村子一起冲走了。
正巧沈霄云和老鹰那天在高山上看日出。
老鹰还闲的没事儿带了个帐篷,想着晚上和沈霄云在山上住。然后干一些……咳、不可描述的事情。
结果到了下午就听上游轰隆声响起,大水就发了下来。
水头走的不快,一开始有经验的老人看到水头下来的时候都放下东西,绕着水头就跑了。而那些胆子大的年轻人就站在原地,以为没有什么事。
等到水头一过,后面浪打浪。几人高的大浪过来之后,那些年轻人慌了,才开始跑。
只是那会儿大浪中卷着木石,就连百年的古木都能连根拔起,更何况是人。
去修大坝的人冲走了一半儿,还有村子里一些没反应过来的人也都连屋子带人一起冲走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