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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外卖-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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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诺脸上始终带着热情的笑意,一边和客人道歉,一边艰难地翻着价目,试图从厚实的价目表里找出相应的数字,再扬声热情地报价。遇上需要找零的客人,他诺就将白磁盘递出去,让客人自己动手。这样有来有往,倒是没出什么错。
  他诺的信一再被打断,他却很有耐心。一直到临近中午时,往来的行人和客人才渐渐减少。每卖出一份东西,他诺就在记账本上认认真真地划上账目。一上午过去,营业额居然还不错,起码比小老板自己放羊时要好多了。
  他诺低头数着钱,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他数了好几遍,每次得出的数目都不一致,只好放弃,将纸币和零钱整整齐齐摆在磁盘里,埋头继续写信。
  他还不太擅长写字,歪歪扭扭地划拉了半天,才算是将两封信都写好。由于字写得太大,每封信折起来都相当厚实,鼓鼓囊囊的一大捆。幸好送信的松鸦并不多言,用细细的爪子抓起沉甸甸的两捆信,一路颠簸着飞远了。
  他诺目送走松鸦,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轻轻揉搓着食指上沾染的墨水,忽然脑袋一沉,咚的一下砸在柜台上。
  “别偷懒。”
  他诺抬头,发现小老板醒了。他朝他笑了笑,道:“早上好呀!”他说完,抬头望了一眼亮晃晃的大白天,又把前一句话吞了下去,改口道,“中午好呀!”
  罗飨的头毛还是乱糟糟的,精神看着倒是比早晨好了不少。他瞥了一眼装满零钱的白磁盘,又看向他诺,用手指尖点了点玻璃柜面,道:“收拾东西,我们出发。”说罢,他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他诺收拾好铺面,有些迟疑地跟上罗飨的脚步。他早饭没有吃,挨到这个时候,此时两腿发软,内里空虚。他咂咂嘴,鼓起力气小跑着追上罗飨,勉强和他并行。
  罗飨今天用伞套将小白伞收好,将它横跨背在身后。小白伞的金属伞尖冒出来,斜搭着,时不时戳中他诺的屁股。他诺觉得不太舒服,歪扭着身体避开,这让他走路的姿势显得有些奇怪。
  “我们可以吃点东西吗?”他抬头问道,喘着气。
  “吃东西?”罗飨挑眉,似乎有些诧异,“你没吃?”
  他诺摇摇头,轻声道:“对不起,我自己去厨房看了看。不过厨房里什么也没有。”他说着,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一阵清晰的咕嘟声从他的肚子里传了出来,他诺瞬间红了脸。除了很小的时候,他刚刚长身体总是吃不饱之外,他诺已经很久没像今天这样挨过饿了。
  罗飨拧着眉,疑惑更甚。他道:“厨房里有吃的。”他语气肯定。
  他诺诧异地瞪大眼睛,诶,是吗?可是他什么也没发现。
  “厨房里有老鼠。”罗飨说罢,很肯定地点了点头。
  ……
  嗯?
  他诺有些迷惑,伸手抓了抓头,忽然不知如何继续探讨早饭的问题。两人于是一路沉默,顺利来到目的地。
  张小葵点的外卖并不难找,他想要买一份来自毛春城东城花鸟街里胡大爷家的自制鹦鹉专用颗粒饲料,这是他还寄居在人类家庭时,经常会吃到的一家,美味营养,增亮羽毛。
  东城花鸟市场全名为毛春花鸟鱼虫宠物市场,当地人喜欢称其为花鸟街,是毛春城唯一一座具备规模的花鸟宠物市场。里头商贩云集,货品齐全,琳琅满目。只要是市面上常见的家养宠物所需物品,在这里都能买到或是获取购买途径,可谓应有尽有。而不少饲养高人都蜗居此处,传道会友,卧虎藏龙。
  如今,网络购物日渐便捷,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取代的一部分,在多数地区,老式的花鸟市场也逐渐萎缩,渐渐退出人类的生活舞台。然而,对于热爱宠物、喜欢亲近自然的毛春人而言,冷冰冰的电子网络完全无法取代嘈杂喧闹的花鸟街。对他们而言,花鸟街不仅仅是购买宠物用品的地方,更是同好聚集地。彼此聚在一起,交流经验,互通有无,炫耀自家孩子,也是饲养宠物的乐趣之一。
  而在诸多宠物主人之中,以养鸟人为盛。胡大爷就是花鸟街有名的养鸟人,他的铺子开在花鸟街的尾巴,随意支起一块木板当招牌,上面只简单写着一个“胡”字。回字形的铺面,巴掌大的空间,垂着一排鸟笼钩,整整齐齐地挂着一溜圆筒鸟笼子。
  这些笼子里养着各色各式的小鸟,都是些小个头的品种,花花绿绿很是好看。平日里,这些小鸟上蹿下跳,都很欢实;而一旦铺子里有客人至,小鸟们便会不约而同地发出欢快轻盈的叫唤声,歌声交织做一处,杂而不乱,如同一曲协奏曲,令人啧啧称奇。
  打从退休起,胡大爷流连于花鸟街已经十几年了。鸟友们都戏称,胡大爷就是鸟精转世,对这些小鸟小雀都了如指掌,仿佛能听懂鸟话似的。经他的手养出来的鸟,也奇了怪了,就显得特别通人性。有不少鸟友们家里若是出了问题鸟,也习惯送到胡大爷这“治一治”。
  胡大爷铺子里的鸟儿都是胡大爷自己选种繁育的,被熟客早早定下,只是摆出来做观赏,不买卖,每月换新,逐渐成为花鸟街的一处奇景。他诺和罗飨在花鸟街门口随口一问,就有人给他们指路。
  “走到底,左手边,有一排气派的鸟笼子那里,就是了。”对方热情说道,“你们也是来取经的吧?”
  他诺也回以热情的微笑,道:“我们来买饲料。”
  “诶买鸟饲料找胡大爷就对了,他在行。我家的金丝雀吃的也是胡大爷的手工粮,比国外的进口粮还好使,吃了之后诶,那鸟的毛啊,油光发亮,在太阳底下都闪光,你知道吧。”养鸟人的话匣子一旦打开,很难收回。他口沫横飞,激情洋溢地与他诺分享着自己的育鸟经。“就是这粮食虽好,但如果保存不当,容易坏,你一开始啊,别买太多,买多了放不住,你就先买那么一小袋试一试,而且万一鸟儿不喜欢吃呢……”
  他诺听得很认真,频频点头,倒像是真心要养一只鸟似的。
  罗飨早已听得不耐烦,他打断养鸟人的絮叨,直接将他诺推进花鸟街的大门。
  花鸟街花鸟街,花鸟街上鸟类得占一半。平日里,这些鸟儿总是不分场合地引吭高歌。整个市场里充斥着叽叽喳喳的争鸣声,没有一刻得闲,大家也都习惯了,无论是商贩还是买家,都会下意识地用上夸张的肢体语言,并提高音调,好让自己的声音穿透重重的嘈杂声,抵达对方。
  然而,罗飨一脚刚落在花鸟街上,所有鸣禽的叫声戛然而止。原本弥漫着喧闹的气息像是别人徒手撕裂一般,荡然无存。不仅仅是鸟,花鸟街上的所有走兽禽鸟昆虫,甚至连一向都闲不住的蟋蟀都在刹那间没了动静。
  原本正高声交谈的人们在这样陌生而诡异的氛围下,不由自主地也闭了嘴。他们面面相觑,脸上皆是惊诧。
  一片死寂。
  在这一片死寂之中,只听见他诺的肚子清亮地叫了起来,就像落在黑芝麻堆里的一颗白色米粒。
  咕噜噜——
  他诺慌忙捧住肚皮,在旁人疑惑的眼神之中,慢慢地红了脸颊,扭头惊慌地看了一眼小老板。
  罗飨微微一愣,忽然伸手握拳,放在唇边,轻轻咳嗽一声。这一声咳嗽,像是解除魔法的咒语,花鸟街瞬间又活了起来。鸟儿们继续欢唱,嘈杂声再次响起,似乎什么也不曾发生过。
  人类们疑惑着,迟疑着,继续之前的交谈。
  花鸟街重归祥和。
  他诺原本是被推着走在前头的,被刚才的阵仗吓了一大跳。他转身回到罗飨身后,小心翼翼地扯了扯小老板的袖子,轻声道歉。
  “我不是有意的。”他道,“可是我实在太饿了。”
  罗飨嫌弃地瞥了他一眼,忽然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第42章 鸟王
  他诺惊讶地愣在原地,他在独自前往找胡大爷和原地等待小老板之间犹豫了片刻,最终选择后者。
  如果小老板一会儿就回来了却没见到我呢,他想到,那他肯定会很害怕。
  幸运的是,罗飨很快变回来了,见到傻愣愣站在原地不动的他诺,他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只是伸手一抖,将手里的一个纸袋子抛给他诺。
  他诺下意识伸手接住,手心被烫了一下。他啊地叫了一声,两手交替地变换拿纸袋的姿势。厚实的牛皮纸袋沉甸甸的,抖一抖,发出咕噜噜的撞击声。他诺抖了抖鼻尖,什么也没闻见,但他很快就猜出来,纸袋子里头是炭烤板栗!
  他猜的一点没错。
  新鲜出炉的炭烤板栗是滚烫的,颗粒饱满,泛着诱人的光泽。用手指头捏住底部,用力一压,栗壳破裂,可以轻松地去除外衣,取出果肉。果肉表层优良发光,如同被蜂蜜浸渍过一般,绵软香甜,干而不涩。
  他诺取了一颗塞进罗飨的手心里,被对方嫌弃地甩了回来,板栗顺当地又落回纸袋子里。他诺疑惑,又挑了一颗大的,依旧被退回来。他好奇地打量着小老板,发现对方不停地用手心蹭着衣摆,显然并不喜欢烫手的食物。
  瞧见罗飨这幅恼火的模样,他诺脑海里不知为何浮现出水獭妈妈以前和他说过的“火中取栗”①的寓言故事,仿佛看见那只可怜的被骗的猫咪。他抿嘴无声地笑了笑,剥了一颗完整的板栗,晾了会儿,趁着小老板不注意,一把塞进他的嘴里。
  罗飨嘶地一声吸了口气,瞪了眼他诺,嘴里却不由自主地嚼了起来。
  这个板栗确实又香又甜,看来小嘴乌鸦们没敢骗他。
  罗飨嘴角上扬。
  他诺道:“谢谢你给我买栗子吃。”虽然不顶饱,但新鲜热乎的板栗最是好吃。
  罗飨咂咂嘴,他诺又给他递过去一颗,依旧是剥好壳晾凉了的。罗飨吃下,道:“你今天赚的工钱只够买这么一袋。”
  他诺听懂了。小老板的日子过得真是艰难呀,他再次想到。
  他诺的手指不怕烫,极其迅速地剥出好几个板栗,然后将果肉一股脑儿塞进嘴里,将腮帮子挤得满满当当。十几颗板栗下肚之后,他终于觉得好过起来,也开始对周遭的事物产生起好奇来。
  这还是他诺第一次来到花鸟市场。在笼子里游来游去的蛇,尾巴比胳膊还粗的大蜥蜴,非自然状态下的鸟儿们,还有各种叫不上名字的昆虫,挤挤攘攘的人类,从他身侧擦肩而过,带着陌生的温度。这一切都是新奇的,都是生活在偏僻山林水域里的小海獭从未曾见过的。
  他诺微微张开嘴,随着人潮涌动,左右打量,目不暇接,连手里的板栗都顾不上吃了。
  罗飨显然并没有这样的耐心。他原本是径直大步走在前头开路,转身一看,发现那只蠢海獭早就掉队了。罗飨转身回去,拨开人群,没好气地将他诺一把扯过来,拖着他往前走。
  他诺紧紧挨着小老板,将装着板栗的纸袋紧紧贴着胸口。板栗传来滚烫的温度。
  花鸟街其实并不大,从头走到尾不过十几分钟的路程。很快的,罗飨带着他诺就找到临近街尾的胡大爷的铺子。
  正如为他们指路的那位好心人所言,胡大爷的铺子门口挂满了各式鸟笼,人要进店,必须得猫着腰进去。罗飨个子高,这样的姿势对他来说很不方便。他拉长着脸,看起来不太高兴。
  每只鸟笼子里都住着一位漂亮的小鸟儿。它们凑到一块儿,发出悦耳清脆的叫唤声。
  他诺拍拍罗飨的手臂,无言地安慰他。
  罗飨瞥了他一眼,忽然抬手,弹了弹抵在他脑门处的那只用蓝色罩子遮盖住笼顶的鸟笼。鸟笼里住着一只红黄色的混交金丝雀。原本还活蹦乱跳叽叽喳喳的小鸟儿忽然两腿僵硬,扑通一下倒在笼底。
  他诺吓了一跳,踮起脚尖往笼子里望去。小金丝雀的肚皮还在微微起伏,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它的喉咙发不出声音来,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
  小金丝雀的意外打乱了群鸟合唱的节奏,只一会儿功夫,它们便开始各自为营,扯着嗓子叫唤了一会儿,又纷纷住了嘴。
  他诺哀求地看了一眼罗飨。罗飨别开头,装作没看见。
  门口的动静很快引来店主人胡大爷的注意。他沧桑厚实的声音从店铺的深处传来,趿着拖鞋的啪嗒声由远及近。不一会儿,一个干瘦驼背的小老头儿出现在两人面前。
  他诺朝着胡大爷鞠了一躬,礼貌地说明来意。
  胡大爷略点了点头,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为难。“鹦鹉饲料倒是没什么难的,就是我现在手头上有几个成分都没有现成的。这样,你们要是等得及,等我过两天配好了,你再过来取。”
  他诺连连点头。胡大爷将两人引入铺子里,取出自己的记事本,将鹦鹉的品种习性仔仔细细地问了一遍。只可惜他诺对于张小葵的品性喜好知之甚少,只好支支吾吾地含糊应付过去。
  大概是咂摸出他诺的外行来,胡大爷略笑了笑,也不再多言,摆着手势要送客。
  这时,一个奇怪的笼子引起了他诺的注意。这只鸟笼和门口挂着的那几只都不同,它没有挂起来,而是被安安稳稳地摆在胡大爷的躺椅旁。它看上去更大更奢侈。笼身镀金,连鸟笼罩子都用的是奢华的紫色镶金锦缎。
  他诺忍不住好奇地打量了一番。
  胡大爷露出几分得意的神色,伸出将罩子掀开,露出里头的小鸟。
  那也是一只金丝雀,是较为少见的白羽金丝雀。小金丝雀长得极为精巧,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恰到好处,身裹雪色,一丝杂色都无,两只爪子粉嫩通透,看着年纪并不大。白色金丝雀一动不动地立在支架上,安静得如同一只迷你雕塑。
  他诺赞叹道:“它长得真好看。”
  胡大爷骄傲地脸颊泛红。他介绍道:“这是我们的‘镇店之宝’,因为长得白,所以叫‘玉沙’。它可是远近驰名的鸟王呢。”
  “鸟王?”他诺好奇地问道,“鸟王是什么?”
  “小伙子,一看你就不怎么养鸟吧。”
  他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撒谎道:“我是替朋友过来的,我自己还没有养过鸟。”他住的屋子外头就有不少鸟群,每到春夏就叽叽喳喳叫唤不停,根本不需要逗弄。他诺不是很能理解人类为什么喜欢将这样热闹的小鸟儿关在笼子里,成天成天地逗他们发声。
  胡大爷道:“不过这倒也不稀奇。就算你养鸟,也未必知道这许多。玉沙啊不是本地鸟,而纯种的金丝雀,从老远的地方运来的。”
  金丝雀进入国内有数百年,人公饲养的历史也相当长,因为适应性好,饲养范围广,真正可以算得上是纯种的金丝雀并不多。不过,现在的人类养金丝雀大多也是图个热闹喜庆,并不多在意其出身品种。更何况,这样容易杂交繁殖的小鸟产量很大,价格也很便宜,相当亲民。
  要说到纯种的金丝雀,什么样子算是纯,纯的又是什么“种”,真要掰扯起来,胡大爷能说上个三天三夜。不过好在他见他诺和罗飨两人都不是真正的爱鸟之人,炫耀之情略微收敛,只是简单地介绍了几句。
  玉沙作为难得的白玉品种,从孵蛋开始就受到无微不至的照料。它从小就接受专业的鸣叫训练,一经出师,就被被送去斗歌,在全国百鸟歌会上崭露头角,荣获当年的鸟王称号。
  “这个玉沙啊,特别聪明,一逗就能张口,一张口就是二十几首曲子,曲目多,难度大,连续斗上几十回合都不曾落下风。”胡大爷感叹道,眯着眼睛望向笼内的白色金丝雀,仿佛又回到那段峥嵘往事之中。
  他诺听得津津有味。他最喜欢这种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了。“然后呢?”他极为捧场地追问道。
  胡大爷的追忆被打断,脸色开始黯淡下来,似乎有难言之隐。
  他诺不解。
  就在这时,笼内的玉沙忽然扇动着翅膀往前跳了几步。它来到笼子边缘,冲着他诺的方向,张开嘴,亮声:
  哇嗷嗷——哇嗷嗷——
  他诺被吓了一大跳,不由地往后挪了一步。他瞪大眼睛盯着玉沙,觉得有些不对劲。
  哇嗷嗷——哇嗷嗷——
  他终于想起来这略为熟悉的叫声是什么。他诺张大嘴,结结巴巴地问道,玉沙是不是在学猫叫?
  而且是那种生活在野外极为凶悍的猫咪。
  胡大爷瞬间耷拉下脑袋,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身姿显得更加佝偻起来。
  罗飨的脸色更加不好。在场的其他两人听不懂,他可是明明白白地听出来了,这只奇怪的小鸟在学野猫骂大街呢,说的还全都是最不堪的脏话。
  罗飨盯着玉沙,缓缓地拧起眉头。
  玉沙收到罗飨的视线,浑身的羽毛抖了抖,像是炸开一般。他瞬间闭了嘴,叫声戛然而止。玉沙在鸟笼里卜安地上下跳了跳,又重新回到笼子深处,变成那只雕塑鸟了。
  这样漂亮的小鸟却能叫出这样难听的声音来。尽管他诺听不懂玉沙的骂街,但从玉沙模仿得惟妙惟俏的语气中,他也隐约感知到某些难堪的情绪来。他想了想,安慰道:“其实学得很像呢。”
  “唉,你别看他这样,玉沙还是鸟王的时候,可是身价不菲。甚至有富商出价十万买它呢。”胡大爷赶忙说道,试图在为玉沙的形象做无谓的便捷。
  他诺不太相信,但也不好表现得太明显。他想了想,挤出一个虚假的微笑来。
  作为百叶林的一员,关于各位鸣禽的“身价”,他诺多少有些耳闻。作为做普通的家养宠物鸟品种,金丝雀极难卖得高价。而相较而言,金丝雀的爱好者们往往也不过分追求名品效应。虽然玉沙长得挺好看,品相纯正,且看起来也相当的……嗯,有个性。但它居然是身价十万的百鸟歌王,他诺是不信的。
  ※※※※※※※※※※※※※※※※※※※※
  ① 寓言故事《猴子与猫》,狡猾的猴子骗猫咪去偷火中的烤板栗,猫咪的爪子都烧伤了,最后栗子却被猴子吃掉了
  猫神仙是不需要吃东西的,罗飨吃东西是因为有好吃的。他让他诺去厨房抓老鼠,言下之意就是:养你怎么这么费劲,别的小猫咪都会自己抓老鼠吃
  他诺:?????


第43章 身价十万的鸟王
  不少鸟主人在向外人絮叨自家鸟儿时,往往会不由自主地带上炫耀和夸张的口吻,其信息并不十分准确。
  然而,这一次,胡大爷倒是真的没有忽悠他诺。玉沙在参加歌会那一年,虽然年纪小,唱歌技术却已经达到巅峰时期,比胡大爷经手的任何一只鸣禽都要来得有天赋。胡大爷喜出望外,将玉沙当做他的收官之作,悉心栽培,全力驯养。玉沙也不负所望,最终成长为一只歌王,歌喉清婉,模仿能力极强,很快便在各类歌会中脱颖而出,在毛春城的养鸟人圈子里小有名气。
  而玉沙和胡大爷的成名之战,则是X市举办的百鸟歌会。作为大都会,X市的鸟友圈子规模壮大,百鸟歌会也并非小打小闹,共举办了十二场淘汰赛,并设立“百灵鸟”“画眉鸟”“金丝雀”等不同分会。不仅是声势浩大,歌会组委会还事先制定了复杂的赛事流程和规章,尽可能确保不同种类的鸣禽能够在可衡量范围内公平对决。而历经多重考验,最终拔得头筹的鸟儿则被授予“百鸟歌王”的称号。
  在X市市政府和媒体的大力宣传下,百鸟歌会最终吸引道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千名鸟儿,光是金丝雀,就有五百多只。玉沙就是其中一只。一经亮相,玉沙就以雪白俏丽的外表吸引了不少目光。当地媒体甚至还出过专栏节目,特地介绍这一只远道而来的珍贵品种。
  玉沙一路劈关斩将,几乎是以全胜的记录,一路打到最后。在百鸟歌会的总决赛中,它更是以高昂的气势和高超的歌唱技巧,以压倒性的票数,打败了同场竞技的云雀,成为最终的“百鸟歌王”。
  那时,玉沙才一岁大。
  经此一战,玉沙算是在全国的鸣禽鸟友圈里头打响了名号,胡大爷也跟着露了脸。不少买家都出愿出高价收玉沙,最夸张的是其中的一位煤老板,开口就出价十万,想把玉沙买回去,作为寿礼送给他父亲。
  “其实收鸟这种事情,并没有个价格限制。千金难买心头好,你觉得十万高了,有人觉得可以接受。”胡大爷感慨道,“而我啊,给我十万我也不想卖玉沙。”
  胡大爷心里对玉沙就像对待孙辈一样疼爱,对它寄予厚望。虽然他也出过不少鸟儿,但玉沙是万万舍不得的。胡大爷劝走了所有有意向的卖家,将玉沙带回毛春老家中,养在自己身边。平时遛鸟或是看店的时候,就爱拎着玉沙,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对其喜爱程度,逐渐超过他对亲孙子的关注,甚至引来家人的不满。但胡大爷爱鸟成痴,家里人也早已习惯,偶尔也会调侃,玉沙是家里的老大。
  成为百鸟歌王之后,玉沙没有再参加任何大型的斗歌比赛,只在毛春城区域的鸟友圈子里小范围活动。胡大爷对于玉沙的照料却并没有就此终止,反而愈发精细。
  变故发生在玉沙两岁时,几乎是毫无预兆的,玉沙患上抑郁症。人类对于抑郁症并不陌生,随着近年公众来对抑郁症关注的提升,人们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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