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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书屋-第5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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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结局生死未卜,甚至可以说是……生机渺茫。
  要是连府君也出事,那自己这个平等王的王座,可真就坐不下去了啊。
  …………
  而在意识之中,
  老道已然飞临到和那把剑一样的高度。
  他站了起来,
  他没有屈服,
  他战胜了恐惧,战胜了折磨,战胜了自己,
  他的手,
  开始抓向这把剑。
  他要将这把剑取下来,他要将这把剑……抹去!
  然而,
  老道伸向这把剑的手,
  却直接穿过了这把剑。
  老道的眼里,露出了震惊之色。
  这不是真的轩辕剑,
  轩辕剑,其实早已经斩下来了,它斩向了地藏,地藏成了自己的替死鬼。
  这不是轩辕剑,不是,这是虚妄…………
  眼前的轩辕剑剑身中,却出现了两只可爱的小猴子的影像,它们俩带着好奇的目光,在打量着四周,在打量着……自己。
  老道的手,下意识地再度伸出去,他想去摸摸它们的脑袋。
  然而,
  老道的手,
  再度从这把剑以及这把剑内的影像里,
  穿了过去。
  老道,
  沉默了。
  ……………………
  终于,等了大概快一个小时了,安律师终于看见老道动了。
  他的目光,不再有浑浊。
  正当安律师惊喜地以为府君已经重新站起来时,
  老道却回过头,看了看四周的环境,说是看,真的也就只是看看,因为他的眼里,没什么留念,也没什么不舍。
  安律师这会儿是真的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他是真的搞不懂,这些大人物的脑子里,一天到晚,到底在想着什么东西!
  老道自然也没理会站在自己身边的安律师,
  而是迈开了步子,
  重新走到了那幅画面前。
  这幅画,能挂在这堵墙上,其代价,不可谓不重。
  毕竟,为了让它挂在这里,自己可是花费了一个地狱王位的代价。
  老道在画前站定,
  他的手,
  放在了画上。
  画中,
  有山有水,风景秀丽,竹林青翠,花草繁盛;
  只是,
  一直以来,
  欠缺生机,因为这画中,没有任何活物。
  而就在此时,
  安律师猛地瞪大了眼,
  他看见这画中,老道手指所触摸的位置,出现了一个一袭宽袖白袍的男子,男子的手中,还拿着一壶酒。
  其长发,在风中飘荡,衣摆飘飘,说不出的风流写意。
  而在这男子身后,
  则出现了两个小不点黑影,且这俩黑影正在越来越大,分明是两只小猴子。
  一只屁股红通通的,一只更壮硕一些毛发是土黄色的。
  两只猴儿,一只捧着酒坛一只抱着纸扇,跟在白衣男子身后。
  终于,
  画面,定格住了,
  而原本缺少生机的整幅画,
  在出现了这一人俩猴儿之后,
  瞬间变得鲜活了起来。
  站在画卷前的老道则是忽然一阵摇摆,
  “噗通”一声直接倒在了地上。
  “吱吱吱吱!!!!!”
  一直对先前的老道毫无反应的小猴子这会儿却激动地扑入了老道的怀里。
  “哎哟哟,哎哟哟,额滴亲娘咧,额的头,真的好疼咧…………”
  书屋众人的目光,瞬间都落在了老道身上,一种熟悉的感觉,回来了。
  “哟哟,好好好,别闹别闹,爷爷额头疼,头疼滴很。”
  老道一边揉着猴子毛茸茸的脑袋一边慢慢地抬起头,
  他先看了看周围,看了看大家,最后,他把目光落在了安律师的身上,当即大笑道:
  “哈哈哈,安律师,你知道么,额刚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啊,我梦到了我做了皇帝,我还给你封了王,你高兴得要死要活的,还对着额不停磕头咧。
  哈哈哈,你说好笑不好笑;
  唉,可惜咧,现在梦醒了,没能让你真的当上王爷。”
  老道一副很惋惜的样子,因为他是知道安律师的瘾有多大的。
  安律师深吸一口气,又重重地吐了出来,然后在老道身边,也蹲了下来。
  抽出烟,自己嘴里咬了一根,给老道也丢了一根,
  道:
  “没事,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第八十一章 一人游二人游三人游(上)
  大雨中的南大街,终于暂时褪去了平日里的浮躁,恍惚间,让周泽感觉自己又回到了最初开店时的五洲国际广场。
  那座广场,基本已经算是死气沉沉了。
  人住房子,人其实也在养房子;
  人没房子不行,不安稳;
  房子没人也不行,容易旧。
  周泽感觉自己就像是房子,而赢勾则是这栋屋子里的人。
  莺莺一直在坚持给自家老板撑伞,虽说,因为雨借风势的原因,一把伞,已经很难遮盖全了,但莺莺认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周泽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看向自己身边的女仆。
  莺莺还是那个莺莺,她不会老,皮肤也永远不会变差。
  身为女僵尸,她的时光,其实早早地就已经定格了。
  定格在了这个青春年龄,不大不小,刚刚好。
  反倒是小男孩那种,几百年了,一直是个屁娃形象。
  也得亏现在王蕊也还小,等王蕊再长大一些,再一起出门时,就真的尴尬了。
  “老板…………”
  周泽伸手,掠过莺莺的耳垂,轻轻地将其已经湿漉漉的头发打理了一下。
  “就这儿吧,我想自己走走。”
  这是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夜晚,并不是说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而是单纯地想自己走走。
  人是个群居动物,一个人在外面,会寂寞,会孤单,会受不了。
  但人又喜欢去珍藏和保护自己的隐私,不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人看到。
  数来数去,算来算去,这个世界上,似乎再难以找出第二个物种,像人一样矫情的了。
  莺莺点点头,一直以来,老板说什么,她就做什么,她不会违背老板的任何吩咐。
  “老板,我会去孤儿院的。”
  莺莺忽然开口道。
  周泽愣了一下,怎么又和孤儿院扯上关系了?
  “老板,如果你出事了,我会按照你以前说的,去孤儿院里领养一个孩子,让他姓周。”
  周泽想起来了,这还是当初在丽江时自己对莺莺说过的话。
  虽然这话听起来有些不吉利,
  但对于他们两个僵尸来说,反倒是没必要有什么类似普通人的那种忌讳。
  二人之间的关系,实在是太亲密了。
  每天一起相拥而眠,这几年里,绝大部分的时间,二人都是在一起的。
  虚伪和客套,在这里,是不需要的。
  “好。”
  周泽笑了笑,
  没去接莺莺递过来的伞,转身,继续走向雨中。
  莺莺撑着伞,站在原地,看着自家老板渐渐离去的背影。
  她自然是知道今晚会发生什么的,事实上,书屋上下也都清楚,否则就不会特意聚集过来吃这顿聚餐。
  但这或许就是生活,生活总是能给你带来让你无力的事情,就比如此时的老板,你只能站在这里看着他离去,却不能跟上去。
  因为跟上去,除了去添乱,你帮不到他什么。
  一个撑着红伞的女孩儿从莺莺身边经过,
  女孩儿回过头,
  看了莺莺一眼,
  莺莺也看着她。
  不知名的,莺莺的手猛地攥紧起来,待得这个女孩儿走到自己身前两米位置时,莺莺丢下了自己手中的雨伞,直接对着她后背砸了过去!
  “嗡!”
  女孩儿的身影,宛若烟尘一般,直接消散了。
  莺莺站在原地,有些愕然地看着自己的手。
  …………
  鞋底一次又一次地溅起了水花,让这雨水放肆且尽情地拍打在自己的身上,不用担心接下来自己的形象是否要去见客户,不要去担心自己接下来是否还要去学校,不用担心是否会被父母骂;
  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在雨水里行走,那种畅快,那种恣意,偶尔也能让人迷醉。
  走着走着,再抬起头,看见前面那家早已经在台风天早早关了门的化妆品店。
  店门已经闭上了,但门口的荧光灯却依旧在倔强地闪烁着,渐渐的,这些光亮开始逐渐模糊起来。
  周泽马上低下头,
  双手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脸,
  不能再看下去了,
  再看下去那个灯也要变成轩辕剑了。
  无奈之下,只能稍微低着头,尽量不去看四周的光亮,只是闷头往前走。
  也不知道具体走了多久,一直到,自己的前方,传来了唢呐的声音。
  抬起头,
  周泽发现四周的一切,都有些发懵,宛若水墨下笔重了一些,墨色开始荡漾开去。
  唢呐的声音,很喜庆,但你能够清楚地知道,这是假的。
  一群穿红戴绿的人,有的在欢呼,有的在唱跳,
  有的则是在扛着花轿。
  这个队伍,让人觉得有些熟悉,似曾相识。
  等到他们从自己身边过去后,
  周泽的前面,
  出现了一个坑。
  周泽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腰,看见坑里放着一口棺材。
  又是熟悉的感觉,只是,真的有点忘记了。
  周泽没去揭开棺材盖,但棺材盖,自己则被这风吹翻了过去。
  你明明不想往前走,不想按照冥冥之中的吩咐走下去,偏偏它就是不随你意。
  棺材盖被掀翻后,
  露出了里面的人影。
  一身素色白衣的女子,安静地躺在这里。
  她,应该躺在这里很久了。
  周泽嘴角浮现出了一抹笑意,
  他没弯下腰将她给抱起来,
  而是重新直起腰,抬起头。
  四周的一切,
  发生了变化。
  书架,塑料凳,小吧台,楼梯口。
  门外,大雨滂沱。
  这是最早的书店,开在五洲国际那里的书店,是自己,第二辈子开始的地方。
  楼梯,通向二楼,记得当时的二楼里,还有自己放置的冰柜。
  这时,
  楼梯口有一个身穿着白衣面容清冷的女人走了下来,她蹑手蹑脚的,悄无声息。
  她似乎没能看见周泽,哪怕周泽就站在她的面前。
  “有……意……思?”
  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在了身侧。
  周泽微微皱眉,他真的很反感赢勾这一点,总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出现,然后把自己好不容易弄出的氛围给打断。
  在周泽身侧,出现了赢勾的身影。
  和周泽,一模一样的面容,但赢勾赤膊着上身,一道道符文印记在其身上显得那么的神秘莫测。
  当然了,虽然样子一模一样,但二人的气质,却是天差地别。
  “你很久没出来了。”周泽开口道。
  “再……不……出……来……就……没……机……会……了……”
  “也是。”周泽点点头,深以为然。
  “快……到……时……间……了……”
  “是啊,快到时间了。”
  再往前走走,估计就到点了,然后,轩辕剑可能就在路的尽头等着自己。
  没有想象中的那种轰轰烈烈,其实也没必要去轰轰烈烈,周老板一直很反感仪式化的东西。
  “你……在……做……什……么……”
  “在看电视。”
  周泽回答道。
  他知道赢勾是什么意思,前面不远处,就是轩辕剑了,但自己,还在这里回忆着。
  借着这大雨,借着这黑夜,将思绪,拉入现实,有种自我催眠的意思,当然了,其实更像是在自我麻痹。
  前方,
  一身白衣的莺莺已经走到了吧台边,她伸手拿起放在吧台上的水杯,然后伸出俏皮的舌头,在水杯里搅拌了一下。
  农夫山泉,有点甜。
  看到这一幕后,周泽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赢勾闭上了眼,似乎懒得看身边自家狗的痴、、汉样。
  “够…………了…………没…………”
  “还早。”周泽摇头道:“上战场前,不都喜欢拿出家人的照片看看么?”
  赢勾什么都不想说了。
  只是,
  四周的画面,在此时颤抖了一下。
  “别闹!”
  周泽把手放在了赢勾的肩膀位置,示意他别激动。
  这本就是自己给自己催眠下的幻境,甚至简单简陋得连幻境都算不上,以赢勾的气息强度,稍微带点波澜就能将这里的一切给毁掉。
  似乎也是因为刚刚的震颤,放下水杯的莺莺像是感应到了什么,其目光,慢慢的向周泽和赢勾所在的方向看来。
  周泽眼里露出了一抹讶然,
  放在赢勾身上的手,轻轻地拍了拍。
  “谢了啊。”
  赢勾继续闭着眼,仿佛什么都没做。
  但周泽清楚他刚刚做了什么,把自己的简易摄影棚,直接改造成了时下最尖端的格局。
  似真似幻,已经无法分辨了。
  眼前的“莺莺”,竟然已经突破了原本记忆里的画面,产生了可以互动的感觉。
  看不惯自家的狗子还在玩儿小霸王学习机,闭着眼,给他升级到了PS4。
  前方,
  莺莺的目光一开始是警惕的,
  但等到她看清楚周泽和周泽身边站着的赢勾后,
  她的眼睛,开始变得柔和下来,且开始慢慢向二人走来。
  “不行的,唉!”
  周泽示意赢勾可以结束了。
  因为这段记忆里,莺莺还没和自己有过清醒时的接触和交流,大概意思是,设定就是这样。
  所以,莺莺会本能地走向赢勾,这是僵尸血脉所决定的事情。
  所以,为了避免接下来狗血的一幕,周老板觉得,这一页,可以先翻篇了。
  但赢勾依旧闭着眼,像是没听到一样,感觉是故意的,想让自己噎一下。
  不过,
  当莺莺走到二人面前时,
  她居然还是主动地走到了周泽的面前,并没有走到赢勾那边去。
  这一幕,让周老板意外之余又有些感动,他看着身边的周泽问道:
  “是你改的,还是真的有特别的缘分?”
  随即,
  周老板自问自答,伸手抓住了莺莺冰凉的手,
  “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呵……”


第八十二章 一人游二人游三人游(下)
  莺莺已然开始消失了,周泽走到书店门口,推开书店的门,走了出去,再回头,赢勾已然出现在了自己身后。
  “陪我走走。”周泽开口道。
  赢勾继续不语。
  周老板也是觉得有趣,这时候知道自己是个结巴所以不好意思说话了?
  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腼腆内向呢?
  但周泽还是怕赢勾没听清楚自己的意思,稍微弯下腰,指了指赢勾的jio,
  “用脚陪我走走。”
  陪人散步,得跟在一起,一步一步地陪伴。
  而不是我走出去五十米后,
  你,
  BIU!
  一下子出现在自己的身后或者身前。
  这不叫散步,这叫放牧。
  赢勾继续沉默。
  周泽则是回过头,看向老书店的门口。
  姑妄听之,如是我闻。
  两块牌匾在大雨中不停地被冲刷着,
  唉,
  以前的自己还真的挺文艺范儿的。
  许是当时刚刚“复生”,心里总有一种天涯漂泊人的孤单感吧。
  周老板迈开步子,继续往前。
  已经分不清楚到底是现实还是虚拟了,原本周围的东西,假的都很假,但现在却因为赢勾的出手,真真假假,还真分不清楚了。
  只知道走了没多久,脚下的水泥路,就开始变得泥泞起来,四周,也开始有槐树在极尽着伸展着诡异的身姿。
  可惜里面没有那种钻在大树里的布景人员,否则周老板说不得还真得给他们弯腰表示一下感谢,辛苦了。
  然而,这些布置,终究还是抛媚眼给瞎子看了。
  再恐怖的氛围,再多的悬疑铺垫,
  对并行着的二人来说,
  都没什么意义了。
  可能,对于这个世上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二人,反而是这世上最恐怖的存在。
  至少,地狱里的亡魂们,肯定是这样认为的。
  “我不记得我来过这里。”
  周泽开口道。
  赢勾继续沉默。
  周泽伸手拍了一下赢勾的后背,
  “喂,说话。”
  赢勾侧过头,看向周泽,不耐的表情,早已经写在了眼神里。
  大部分家里养狗的人时间长了都会有相似的感觉,
  我能不睡懒觉早早地起来去遛你,已经是对你极大的爱护和退让了,
  你还要咋滴?
  “行吧,行吧。”
  周泽也放弃了让赢勾陪自己一路走一路抽烟打屁的想法。
  其实,本着时日无多……事实上可能连这个“日”都早已不满的前提下,想给自己多来点回忆什么的,但看铁憨憨的态度……
  可能对于铁憨憨来说,死,就死呗。
  若是一定要死前来点抒情的,来点动人起鸡皮疙瘩的戏码,
  赢勾选择提前死亡。
  泥泞的地面又慢慢变回了水泥路,只是这下面的水泥路和城市里的路面状况有着极大的差距,明显粗糙了不少。
  再向前看,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
  一堵高墙,
  已经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
  墙,很高,倒不是什么地狱里的城墙,因为上头还有探照灯,上端边缘位置还有铁丝网电网这类的布置。
  而这些布置,在地狱里,是用不上的。
  “没路了。”周泽感慨着。
  他其实真不知道下面会出现什么,本就是兴之所致地随便走走罢了,且在铁憨憨加了一脚之后,这似梦似幻的情景到底会如何发展,也早就已经脱离了周泽的掌握。
  赢勾走上前,
  抬起脚,
  大有一脚将这堵墙直接踹塌的趋势。
  周泽忙伸手,拉住了赢勾,制止了他这么做。
  就像是小孩子去游乐园,总想着多玩一会儿再回去,回去还得写作业,还得去上学,还得去上补习班,多无趣。
  能赖一会儿,是一会儿。
  紧接着,
  在赢勾的目光里,
  周泽开始了……爬墙。
  指甲可以很轻松地嵌入到墙壁里,外加自己的身体素质早就非普通人可以想象,所以爬墙起来比蜘蛛侠还要方便。
  爬着爬着,
  周泽看了看身侧,看见了赢勾。
  不过,
  赢勾不是和周泽一样爬墙,而是直接走上来的,身体和墙壁呈90度角,就这么走了上来。
  等到爬过了墙壁,跳进去之后,周泽才明白过来这是哪里,这是监狱。
  没记错的话,还是通城监狱,当初老张还带自己来过这里。
  现在距离自己最近的,是一个面积不算小的一层建筑,应该是监狱里的图书馆。
  “喂,这到底是我安排的还是你安排的?”
  散散心而已,把自己散到了监狱里,有这么散心的么?
  赢勾微微摇头。
  “我自己设计的?是随机的吧?”
  图书馆的门,没锁。
  当周泽推开门后,
  看见整整齐齐也擦拭得极为干净的一排书桌的中央位置,
  竖立着一支钢笔。
  那支钢笔就像是一条准备迎接主人回家的狗,自己都已经准备好了。
  “我可没想它。”
  周泽有些无语。
  虽说煞笔还挺可爱的,但自己对它,其实也没什么感情,至少,不至于要等到今晚自己上刑场之前还要特意见一面告别的地步。
  钢笔飘浮了起来,于空中转了好几圈,然后疾驰而来。
  最后,
  钢笔停在了周泽的面前,前前后后,不停地来来回回,像是在示好。
  “啧啧啧……”
  伸手不打笑脸人,
  周泽还是伸手在它笔身上摸了摸。
  “喂,还记得么,当初要不是我先喊出了它的名字,你说不定早就把我给吞掉了。”
  曾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周泽和赢勾之间的矛盾,不可谓不大。
  站在周泽的角度,他不求自己能和半张脸那样,diao炸天地出去自立门户,至少得让自己还是个自己。
  而赢勾当时,对于这种狗打欺主的倾向,也很是反感。
  好在就在那个时间点上,面对煞笔的攻击,周泽先喊出了它的名字。
  可能当初制造这支笔且给这支笔取名字的那位存在,也没料到,在他那个年代,还挺酷炫的名字,在千年后,居然会被赋予一层新的含义。
  得亏有那支笔,在赢勾最暴躁的时候,帮周泽封印住了赢勾,不然周泽觉得自己现在是否存在着,还真不好说。
  而赢勾的目光,则落在了这支笔上,似乎陷入了某种沉思。
  周泽把钢笔拿在手上,特意在赢勾面前晃了晃,道:
  “气不气?”
  赢勾看了看钢笔,又看了看周泽,脸上,倒是没有丝毫生气的情绪,只是双手负于身后,微微抬起头。
  周泽耸了耸肩,将煞笔松开。
  煞笔飞到了前面,画了一个门,且主动地帮周泽把门给打开。
  周泽走入了门里,
  门里依旧在下着雨,
  前方,
  则出现了一面亭子。
  亭子里,
  一个白衣男子正坐在那里饮酒,
  桌上没什么菜,只有酒,配着雨水当下酒菜,虽然看起来寒酸了一点,但至少人家在意境上是胜利了的。
  周老板和小机灵安律师不同,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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