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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巅峰-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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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这一路上,他可是已经弄了很多贝壳在湖边远处。
正想着,却听到自己不远处有水声传来。
江子涯斜目望过去,却是一小群马鹿正在几十米外的湖边饮水。
那一瞬间,江子涯心都乐开了花。
只是看着手里的怪柳木棍,不由得撇了撇嘴,这玩意儿实在不是个狩猎的好武器。
他盯着那群马鹿沉思片刻,这是势在必得的东西,不仅仅是因为肉食,更因为那身皮囊堪当大用。
突然,他灵机一动,忙解下了头顶的白色棉麻缠头巾。
这东西原本一米多长,六十公分宽度。
只是经过两次破坏使用,现在只有不到二十公分宽,但是长度没有变化。
他拿着缠头巾,在湖边寻找石头,但是可惜,除了沙子,还是沙子。
没奈何,他只好寻了两个几个较大的贝壳,砸开缺口,在里面灌满了湿水的砂砾,然后用缠头巾包裹绑好。
缠头巾两端各绑两个合在一起的贝壳。江子涯用手掂了掂重量,满意的点了点头。
观众看到江子涯在那玩贝壳和缠头巾,不由得疑惑。
熊胖子:“印第安纳江这又弄啥幺蛾子嘞?”
你们好帅:“这货让人家小丫头干活,自己跑这躲清闲来了吧?”
大山:“以我180智商的分析,这货应该是在制造狩猎工具,这东西,应该是捞鱼用的,完美!”
十二月:“不是,绝对不是!上次我表哥介绍给我的对象的男朋友,用这个东西偷袭过我,那是暗器!嗯!是暗器!”
鬼随行:“神特么扯,我什么时候打过你?”
指间离殇:“弱弱的,小声的BB一句,十二说的是我。。。。。。”
“轰!”
无我无物无时打赏母舰一搜,留言:
“我现在不想知道印第安纳江在弄什么幺蛾子,我特么就想知道上面这几个货是啥关系,200的智商明显不够用啊。。。。。。”
第一百三十六章 逐鹿
“楼上神豪,这件事情我可以给你解释一下,其实很简单,鬼随行是前男友,指间是现男友,十二是未来的男友。
这本应该是类似一个串连的电路,被不小心弄成了并连,又不小心连了电,产生了一点火花。就是这么个关系。”
无我无物无时:“楼上高人,一语道破玄机,这么复杂的关系,一下梳理的这么清晰!不知怎么称呼?”
“啊哈哈,叫我青蛙就好,咱做律师的,善于梳理,当然了,这个事情我也是因为早就知道,所以提前梳理过。”
无我无物无时:“提前知道?”
十二:“他是我表哥。。。。。。”
这时候,湖边的江子涯已经拿着缠头巾做成的东西潜进芦苇荡内。
看得出,他是准备绕圆圈,去到正在喝水的马鹿群后面。
观众们原本弹幕聊得正欢,这时候看到江子涯行动起来,也都停止了弹幕,在屏幕前目不转睛的看了起来。
他们实在不知道,江子涯弄这么个东西,是要怎么使用,但是他们确定,这肯定是狩猎之用。
马鹿的奔跑速度和弹跳力,在所有动物之中都是佼佼者。
它们没有锋利的牙齿,没有强壮的身躯,但是却一直生存至今,大自然的淘汰赛,它们活的很好。
靠的就是那难以企及速度和警觉。
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让这群马鹿撒欢狂奔而去。
所以,江子涯不得不绕远,在后面接近。
毕竟前方是湖水,马鹿发现他的时候,要逃跑,也只能向着两侧辐射,这就能给江子涯预留出更多的反应时间。
江子涯如狸猫,小心的低伏着身躯,速度很慢,但是在目力所及之处,终于还是没马鹿发现了他的行踪。
那些马鹿在这人类罕见之处,自然很难见到两条腿走路的动物。
尤其是,江子涯没有锋利的牙齿,没有强壮的利爪,怎么看也不像是能带给马鹿威胁的生物。
于是乎,这些食草动物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逃跑,而是回头瞪着黑亮的大眼睛看着江子涯,虽然看起来谨慎有余,但是却并没有慌乱。
江子涯目测了一下距离,舔了舔嘴唇,把手里的缠头巾折叠,用手抓住一端,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然后猛地把气吸满。
整个人在那一瞬间“蹭”的窜了出去,直奔着正在饮水或发呆的马鹿群冲过去。
“哗啦!”
那些马鹿终于知道,这是个狩猎者。
别看那些公鹿长着大犄角,平时争首领的时候,互相顶的你死我活,但是当遇到狩猎者,它们总是跑得最快的。
而其它的的马鹿,则很依赖的跟随它的脚步。
前方是湖水,马鹿不得不朝着两边逃窜。
数量本就多,又都想跟着头鹿,于是难以避免的,体质稍弱,速度慢一些的马鹿就被挤倒在后面。
这一瞬电石火花。
被挤倒的马鹿堪堪站起来,江子涯就已经到了它身前四五米的地方。
只见他把手里好像双头流星锤的缠头巾用手臂使劲摇摆转圈。
在那后排的马鹿站起来刚要奔跑的一瞬间,缠头巾在贝壳和里面沙子的重量下,快速的飞射出去。
本就带着离心力。
所以缠头巾离开手的时候,自然展开,横着裹向后排的那几只马鹿。
那最后面的马鹿前腿抬起来,刚要跳跃而去。
缠头巾瞬间而至,正好裹在它的后腿上。
在惯性的作用下,缠头巾两端的贝壳继续向前,整个缠头巾就好像一根捆仙绳,直接把马鹿的后腿缠住。
后蹄被捆,马鹿瞬间失去身体平衡,腰部一扭,后半截身子瘫坐在地上,前蹄使劲的扒着地,掀起沙尘,想要逃跑。
这就是大脑简单的生物的选择。
它不是想办法解开缠腿的绳索,而是想靠着两只前腿逃命。
是的,没有反抗,这是大多数食草类动物的悲哀。
哀鸣,呼唤着自己的同类,它期盼着拯救。
奋力的搅动前腿,它希望逃脱。
然而,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江子涯在马鹿摔倒的瞬间,就已经冲到跟前。
身体猛的跃起老高,在半空中呈跪姿,落地的一瞬间,大腿较劲,两个坚硬的膝盖重重的压在马鹿的腹部。
可以听到沉闷的空腔共振,但是观众却听不到,那马鹿肋骨断裂的脆响。
练武的人常说一句很有意思的话:
“练硬功,性价比最高的是肘膝,因为练了真能打人!”
每当说完这句,看到萌新蠢蠢欲动的表情时,会再加上一句:“因为,肘膝不练也能打人!”
我们都知道泰拳俗称八爪鱼,肘膝攻击威猛,其实国术短打里面,肘膝的运用也是非常多的,无论内外家,都把肘膝列为七拳之一。
最出名的应当是武当的闭月肘,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失传了。
之所以,大家看不到武术套路里面的肘膝动作,那是因为肘膝都是暗手,套路里面有,但是不外现。
比如形意的钻拳。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很不标准,没法打人的勾拳。
很多人练了很多年,让他用钻拳打人,基本都弄成反王八拳。
那就是没明白钻拳是暗手,打人用臂肘。
很多人被形意的槐虫步撞倒,被打的懵逼,以为是惯性,其实却不知道,是被对方的膝盖打倒。
功夫就是这么失传的。
正常人的膝盖弯曲呈尖,没练过的,能承受五百公斤纯重量,所以多见飞膝KO。
江子涯用的就是飞膝,但是用的招式是少林的硬功。
这一砸,马鹿直接岔了气,连哼哼的力气都没了,江子涯抓住马鹿头上的三叉角,双手较力一扭,腰部一顿一吐气。
马鹿的脖子“咔嚓”一声,直接就被扭断。。。。。。
很多观众在这一刻,下意识的蒙住了眼睛,是的,这太过残忍血腥。
当然,也有很多人在这一刻,兴奋的直接站起身来,热血澎湃,是的,这就是大自然,这就是生存的力量。
人类的祖先,就是在这样的血腥逐鹿中生存下来的,因为人类拥有着征服一切的智慧和力量。。。。。。
第一百三十七章 江扒皮
“帅气!印第安纳江,你以后就是我的偶像了,我要做你铁粉!我也要做食物链顶端的男人!我也要徒手搏兽!”
“EMMM,看得我热血澎湃啊!”
“楼上,你们还有没有人性,还有没有爱心?那么可爱的小马鹿,这样被杀死,这。。。太残忍了!印第安纳江,我一直关注你的比赛,很喜欢看你的生存技巧,但是,今天我真的好失望,我以后不会再看你的比赛了!不适合我!”
“纳尼?残忍?这也叫残忍?那我看楼上还是别看这个比赛了,真心话,这个比赛恐怕就不适合你看!”
“这个,真的不算残忍了,你们知道吗,我昨天无聊,看R国的比赛,一个外号蛙鸣的选手,活剥了一只小白兔的腿皮,然后和还活着的小白兔大眼瞪小眼,吃着兔子腿上的生肉。”
“哇,那真的太恶心了,也只有R国人那么玩!”
“我也见不得这些可爱的动物被杀死。。。。。。”
红颜短信提醒了江子涯,关于弹幕上的纷争。
这是很值得重视的事情。
要知道,人气是江子涯这些比赛选手获得金钱和名气的前提。
比如花美男金陵,他为了粉丝,可以做到每次准备捕猎前,都征求观众网友的意见,由大家决定这个动物是不是该杀,该吃。
他是成功的,始终保持人气榜第一名。
江子涯真心没把吃一只马鹿当回事,但是却知道,很多生活在都市里的人,从小灌输的理念就是兼爱,不但爱人,也爱动物。
他嘎巴嘎巴嘴,突然面色庄重严肃,面向西方,以右手掌扶心,跪在湖水胖,面对着清脆的碧波,低头行礼,一如古老的壁画。
如此几秒钟后,他才对着定位仪的语音器说道:
“在古老的年代,刀耕火种,我们的祖先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到处狩猎,他们每当捕获到动物,宰杀之时,都会庄重的感谢神灵。
人类自古以来,就与其它动物不同,因为人类的情感更加细腻,也更加矛盾。锄强扶弱,保护弱小,几乎是根植在人类灵魂里的美德。
我们看到饿狼被杀,心里不会有怜悯,因为我们认为那是坏的,是恶兽。但是,我们看到狼崽被豺狗捕食,就会心生不忍。
原因很简单,因为狼崽弱小,但是却忘记了,狼崽长大了,也会成为吃人的饿狼。
我能感受到有些朋友对于狩猎的敏感,感同身受,因为我本是不喜欢杀生的人,真心话,我是见到蚂蚁搬家,都要小心翼翼迈步子的人,生怕踩到了它们。
但,那是在文明世界,在城市之中。我有能力去关爱弱小,保护它们。
而当我来到荒野之中,这一切都不同了,大自然之中,所有的生命变得公平,有弱肉强食,没有善恶是非,只有生存。
我们的祖先就是这样,从狩猎一只羚羊开始,到征服山林之王猛虎,最后移山填海,成为这颗星球的金字塔尖。
这也是极限荒野大赛的真正意义,让我们了解自然,了解人类生存下来的足迹。而这只马鹿,也是我征服塔克拉玛干的必需品。所以,我杀了它,不是因为爱好杀戮,而是因为这是必需品。”
江子涯很认真的解释了一通,似乎起到了一些作用。
前面表示再也不看江子涯比赛的某观众反驳道:
“可是,有那么多的贝壳,那么多的螃蟹,还有湖里面的鱼,你不缺食物啊,为什么一定要杀死这么可爱的动物呢?”
“楼上的,忍你很久了,特么的,难道鱼就该死,鱼就不可爱?鱼就不是生命?你这不是公平对待生命,那是荒野的禁忌。”
江子涯一看,这还要吵,赶忙说话道:
“若是只为食物,我不会冒险大费周章的狩猎马鹿,要知道,马鹿的犄角其实很危险的,在挣命的时候,马鹿的角可以轻松的穿透我的肚皮。
我抓捕这只马鹿,是因为我必须有盛水的工具,而这马鹿的皮囊,可以让我拥有一个巨大的水袋,所以,这是必需品,我和壬晴儿需要成功,就必须有这一张皮囊。”
那位网友沉默片刻,弹幕:“可是。。。唉!比赛的成功那么重要吗?比生命还重要?”
江子涯也有点无奈了,叹了口气,说道:
“不说比赛的重要性,只说,你能劝全天下的厨师放下屠刀吗?那是他的工作,不宰鸡杀鱼就要失业,我也一样,这是我的职业,我很爱它,为它努力着,哪怕千辛万苦,也要走下去。”
说到这,他顿了一下,继续道:
“现在,我要把马鹿带回柽柳从边,用工兵铲剥皮,制作水囊,大家若是觉得血腥,我可以包住无人机的摄像头。”
观众马上弹幕:
“别啊,我还好奇你怎么把这皮子变成水囊呢,好好学一手。”
“9494,害怕血腥的,闭上眼睛就好啦,反正我是要看的!”
“老曹打赏母舰五艘,留言:印第安纳江,记得用近景拍摄。我要看清楚!”
“塔克斯打赏母舰五艘,留言:那个。。。鹿鞭能脱水带回来快递给我吗?”
“哈哈,楼上力不从心啦?”
“哪有,哪有,泡酒养生。。。嗯!养生!”
“。。。。。。”
江子涯扛着一百多斤的马鹿回到壬晴儿身旁,着实把小丫头吓了一跳,紧接着欢喜的在地上直蹦哒。
这是啥,这是肉,一大堆的肉。
“我的天哪,江子涯,你怎么抓到马鹿的?你跑的那么快吗?你好厉害!”
壬晴儿自从昨晚得到了珍珠挂坠,就有点萌妹附体,现在的江子涯,不管干什么,她都看着顺眼。
估计这货如果就带两个贝壳回来,小丫头也肯定会很高兴的夸赞:“哇,这么大的贝壳,一个就够我吃一顿了。。。。。。”
就凭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小丫头恋爱了。
因为,女孩子恋爱的特点就是,彻底带上有色眼镜,看自己喜欢的人,都是好颜色。
江子涯没有浪费时间,趁着马鹿身体还滚热,开始了扒皮工作。
“大家看好了,我要用这块皮子做一个水囊,那么就要尽量避免对皮子破坏出过大的伤口,因为我没有针线和胶水。
所以,大家看好我的每个步骤,如何相对完整的取下这张马鹿的皮毛。”
说完,就见他寻摸了一根小木棍,这是昨天烧剩下的木柴,上面还带着黑炭。
江子涯拿着木棍,在马鹿的身后比划了几下,然后点了点头,似乎很满意的样子,嘴里还念叨着:“嗯!粗细尺寸刚刚好!”
说着,就听“噗”的一声,插进了不可描述。
观众被这一幕惊得浑身鸡皮疙瘩冒起来,不由自主的挪动了一下屁股,总觉得某处有些不舒服。
“印第安纳江。。。这是要干啥?JJ马鹿尸,太特么不堪直视了,我喜欢!”
“这就很过分了吗,这么近的镜头,啊?你扒皮就扒皮,怎么手动演奏菊花残来了?”
“看得我菊花一紧,怕不是痔疮要犯。。。。。。”
“我。。。我也得换个软点的坐垫了!”
江子涯看着弹幕,笑道:
“一会你们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这是技术,也是知识!瞧好吧!”
第一百三十八章 江扒皮2
江子涯一边说着,用工兵铲的刺尖在马鹿的天灵盖上钻了一个洞,然后尖刃斜行,把创口附近皮肉分离开。
这才放下工兵铲,用手拎喽了一下马鹿耳朵,见其体还恨软和,这才用手抓住马鹿天灵盖创口的两边,开始对着吹气。
一边吹着,还不忘换气的空档解说两句:
“整皮脱落,本是源自于古代的刑罚,甚至还有个很美丽的名字,叫落霓裳。现存还有记载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冰瓮,一种铁质的器皿,把人装进去,埋在雪堆里,当皮肉与铁粘合在一起时,把冰瓮打开,皮肉自分。这种冰瓮在博物馆还可以看到。
第二种就是水银取皮,很多人说那是扯淡,毕竟皮肉相连那么紧实,水银怎么走进去,但是事实却证明,那是可行的,有时间的可以了解一下人皮唐卡。
第三种,就是我现在使用的吹气法,这个现在很多民间为了保证皮质干净,还在使用。前提是被剥皮的动物血未冷,所以很多时候,都是活剥。我们这个,人道多了。”
他说两句,吹几口,还不时的用手在马鹿的身体上用手指错动,用手心感触。
大约十几分钟,大伙就看到,马鹿的整个身体似乎都有些浮肿起来,不由得啧啧称奇。
如此没过多久,那马鹿身体似乎大了一小圈,江子涯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用工兵铲刃口,沿着马鹿天灵盖原本的创口使劲一划,直到鼻梁。
然后江子涯用手抓住创口两边,双手用力往下一拽,真的就像脱衣服一般,把整张皮一拖而下,蹄爪之处也不例外。
观众们被眼前的一幕震撼了,他们发誓,真的第一次见到这么脱皮,那皮囊完整的,几乎可以直接做一个标本。
一波礼物雨随之而来。
红颜笑的合不拢嘴。
江子涯看着翻过来的皮质,上面偶有一些筋肉的残渣,但是很少,皮质非常干净。
忙用湖边砂砾磋磨皮质内侧,将之彻底清理干净。
这是很重要的一步,若是留有筋肉残渣,那么皮质就可能会跟随腐烂,或者永远也熟不软。
清理干净皮质内侧,他也不翻过来,直接把周边的干草顺着皮囊的破口处塞进去,直到把整个皮囊塞满,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没毛的马鹿雕像。
“印第安纳江。。。啊不对,以后应该叫江扒皮,丫的真会玩,这是做标本呢?”
“这个我懂,不是做标本,是为了撑开皮囊,避免皮质萎缩,那样使用效果就打折扣了!”
江子涯对江扒皮这个称呼还是很满意的,笑着道:“没错,就是为了撑开皮囊,保存使用空间。”
他说话的功夫,正用手在皮子上摩挲,感觉到上面有些干硬,这才拿着棍子对着皮囊标本上面一顿抽打。
江子涯的手速快,抽的和鞭炮似的,直到那皮囊再次软化下来,才停手,任其继续暴晒下去。
“啧啧,江扒皮,在鞭尸!”
“楼上的,那是在熟皮子,抽打是为了排除皮质内部的水份和油脂,保证皮革的柔软和干净。”
熟皮子不是一蹴而就,中间的空档,江子涯就和壬晴儿一起做沙爬犁。
这次的木匠活做的比较细致,整个沙爬犁看起来美观多了。
一直到天降傍晚,沙爬犁弄好了之后,壬晴儿和江子涯把能找到的贝壳都弄了回来,碳烤取肉,脱水保存。
壬晴儿沿着湖边挖了一个沟,把水引到沟内,然后在里面扔了一些切碎的贝肉,这就做成了一个简易的捕鱼陷阱。
马鹿的肉切成大块长条,烟熏火燎,太阳晒。
一天的时间,全都完成脱水。
这得益于沙漠的干燥气候。
有了这些食物,俩人底气渐渐足了起来。
现在唯一的缺憾就是储水工具,幸好皮囊在一整天的紫外线灸烤下,已经干的差不多,而紫外线的杀菌效果,也让这皮囊内部相对干净很多。
翻转毛皮,毛向外。
江子涯把自己的缠头巾彻底变成了几根绳子。
在马鹿皮的脖颈处直接使劲绑死,为了避免漏水,还把头部的皮囊做了几个折叠,绑在一处。
四肢局部打结堵死,只留**一处露孔,作为水囊的瓶口。
清水反复搓洗,然后将其灌满净水,然后用缠头巾做的绳子绑紧。
江子涯试了试,怕不是有一百五六十斤的水,省着点用,怕不是能用半个多月,只要这段时间再次找到水源,那么就万事大吉。
碳烤的马鹿肉,贝肉。工兵铲为铁板,烧的鲫鱼。
水壶为锅,文火焖的螃蟹汤。
马鹿肉并不柴,因为这是一只没成年的小鹿。肉质鲜嫩多汁。
鲫鱼多刺,江子涯懒得吃,壬晴儿倒是不嫌麻烦。
最美的当属螃蟹汤,里面放了一些芦苇的根茎,还有马齿笕,藜蒿叶这样的湿地野菜。最主要的,里面还有马鹿的骨髓,那是江子涯费大力气,用工兵铲砸碎了龙骨取出来。
喝一口鲜香而无腥味,由喉咙一路暖到肠胃,怎么是一个爽字了得。
正是晚饭时间,观众也在吃晚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自己的饭菜没有视频内俩选手的伙食好吃。
嗯,主要是吃相,你看他们俩吃的。。。。。。
“唔唔,真好吃!”壬晴儿一边吃一边感叹,混不在意自己的小嘴巴已经成了花脸猫。
“对了,你是怎么捉到这只马鹿的?我真的特好奇,刚才一直忙,都没来的及问。”
江子涯听小丫头问,就得意的说道:
“就是用缠头巾和四个贝壳捉住的!”
壬晴儿一脸懵懂,还是想不出所以然,问道:
“用贝壳和缠头巾捉住马鹿?难以想象!”
江子涯喝了一口骨髓蟹肉汤,笑道:
“还有沙子,其实就是做了一个飞石索,因为没有石头,只好用贝壳装沙子代替。重量硬度有限,不能作为直接投砸,于是我用双头,主要是为了缠绕。”
壬晴儿看着顺眼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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