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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鬼盗-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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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马程峰咳了声,吓的那群色胆包天的男生赶紧散去。

    毕竟在学校里现在可没人敢惹马程峰,就算马程峰跟他这个所谓的“远方表妹”之间真的有点什么小暧昧发生,他们也只能干着急。

    “你回来了?吃饭了吗?”胡小狸笑滋滋地扑了上去紧紧抱住了马程峰。看的其他男同学好是羡慕。但前边有个女生却一直噘着嘴,打翻了醋坛子。

    “姑奶奶……别……别……这是课堂!男女授受不亲你不知道啊?”马程峰赶紧推开她,朝张慧芳尴尬地笑了下。

    “可人家想你呀!”胡小狸才不管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当着所有人的面就这么跨上了马程峰的胳膊。

    “昨晚404的女鬼搞定了吗?”马程峰问。

    “嗯!嗯!嗯!”他点着头,好似小鸡啄米一样。

    “女鬼呢?抓住了吗?在哪?”

    她嘿嘿顽皮的笑着,指了指自己平坦的肚子。

    “吃……吃了?鬼你也能吃?你不是喜欢吃白兔的吗?”马程峰惊道。

    “她的冤气重,逗留人间八年了,而且又害了人命,有助于我修行呀!不过人家还是最喜欢吃白兔!公子……”她嘴里发嗲,装出乖巧的模样摇晃着马程峰的胳膊。“白兔!白兔!”

    “好好好,中午就给你吃!不过你不能叫我公子了,现在不是古代,你可以直接叫我名字,像小曼一样。”

    “程峰?太好了,程峰带我去吃白兔咯!”她欢喜地拍着巴掌,顽皮的好像是那府中的孩子。

    “九命猫呢?杀了吗?”

    她指了指自己脑门上的大包说:“它现在是七命猫了,没关系,再杀七次就好!程峰不用担心的。”

    胡小狸特别粘人,下课后除了去厕所,几乎跟马程峰形影不离。她五百载后重新为人,这个年代的所有事物对她来说都十分新奇。看到什么都要问几句,就好像两岁大的孩子。

    马程峰发现胡小狸不仅喜欢吃兔子,跟同龄女孩子一样,她也爱逛街,而且千万别带她逛街,她看上啥买啥,是毫无征兆的买。

    “程峰?程峰?这是什么呀?好可爱!我要买!”她指着捏面人的摊位喊道。

    “买买买!”

    “程峰?程峰?这是什么呀?好像好好吃的样子,我要买!”她指着羊肉串摊喊道。

    “买买买!”

    “程峰……发卡我要!”

    “买买买!”

    “程峰……”

    “买买买!”

    “程峰……”

    “买买买!”

正文 第130章 镇邪钟声

    马程峰有气无力地耷拉着脑袋跟在她后边,兔子没吃到呢,他倒是成了苦力,怀里已经抱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了,有吃的,有穿的,有玩的,甚至还有小孩的拨浪鼓。

    “程峰,那有个孩子好可怜哦……”马路牙子上蹲着个小叫花子,孩子脸上脏兮兮的,一身衣服也是补丁摞着补丁。身前放着一个缺口的小瓷碗,瓷碗别看掉茬了,但上边那两只大金鱼却格外好看,也不知道是他从哪捡来的。

    “买买买!”马程峰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哇哦……你们这个年代好可怕……这……这也能买呀?”胡小狸以为马程峰是认真的,竟然走上前去伸手就去拽那小要饭花子。

    马程峰双手捧着一大堆东西,都堆过眼眉了,哪里看的清她说的是啥呀?无奈只好扔了她新买的一条裙子,仔细一瞅……

    “姑奶奶!这……这个真不能买!”他差点吓哭了。“咱是只好狐狸,善修的好狐狸,不吃人成吗?”

    她怜爱地看了看可怜的小要饭花子,摸了摸他脏兮兮的小脸蛋,把自己一路上买的零食全都给了人家。“弟弟,这些全给你,你的这个碗给姐姐好不好啊?”

    小孩也就是五六岁大的样子。那年头不像现在,乞丐就是纯粹的乞丐,小孩一个要饭碗能换这么多好吃的,自然乐的跟花儿一样,捧起掉茬的破瓷碗就递给了胡小狸。

    胡小狸如获至宝般把它捧在手心中,扭扭哒哒地跑了。

    “哎?胡小狸?你是不是傻呀?你给我回来!买归买,可也没你这么霍霍人的吧?你当我钱是大风刮来的?你看看今天你都花多少钱了?到头来换了个破碗?”气的马程峰冲上去与她理论。

    掉茬的碗就算再好也不能用。碗里装的不仅是吃食,吃食也象征着财运,碗掉茬了寓意不好,容易丢财。这也是种文化,再比如说,过年时候不能摔碎饭碗,摔碎了赶紧说“岁岁平安”取一个吉祥。若是摔掉茬了,那就不能要了。在旧年月里讲究更多,要饭花子坐在街头乞讨,这碗必须掉茬,你要是新碗没人愿意施舍。

    “你这就不懂了,我敢说这碗的年岁比我还大呢,不信你卖了试试,准保赚大家钱,不过你不能卖,它是个宝贝,你仔细闻闻看。”小狐仙把这掉茬的破瓷碗凑到马程峰鼻子前晃了晃。

    马程峰鼻子嗅觉很敏锐,隐约就嗅到这碗里好像还残留着庙里香灰的气味。可纵然它是个老货,都已经掉茬了肯定卖不上好价钱。

    “程峰你先留着,这宝贝日后可能用的上。”胡小狸把它揣进了包里。

    下午没有课,马程峰带着她转遍了热河的大街小巷。别看她喜欢凑热闹,可有一点,热河是文化古城,城里边大庙小庙不少,但凡有庙宇的地方,胡小狸都会躲开,退避三舍不敢靠近。

    马程峰给她去市场买了两只兔子,这俩兔子又肥又白,看的胡小狸直流口水。他本想着找个大饭店里的老厨子给炖了,可胡小狸却说,熟的就不好吃了。他跟着胡小狸走到一条深巷,见巷子里再没有其他人。胡小狸拎起兔子凑近自己嘴边,提着鼻子嗅了起来,她一脸的享受。那兔子浑身抽搐,啪嗒啪嗒地直蹬腿儿,不出十秒钟,就不动弹了。胡小狸把它往边上一扔,继续换下一只。

    “你……你就这么吃?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吃法呢!”马程峰看的有些惊讶。

    她的表情和动作就好像老人们给孩子讲的那些黑段子里描述的一样。祭拜鬼神,家中把供品摆在供桌上,鬼神驾临后则会吸走吃食中的精气。那些供品还是好端端的留在桌子上,平常人看不出有什么不同。但若你再想吃供品,咬在嘴里往往都是如嚼粗康一般。

    咚……咚咚……咚咚咚……这时,临近有座庙,庙里传来沉闷的钟声,下午三点了。

    钟声一响,胡小狸立刻捂住耳朵蹲了下去。他脸上红扑扑的,微微张着嘴艰难地呼吸着,好像十分痛苦。

    “快……快带我走!!!”她痛苦地靠在马程峰怀中浑身抖个不停,那娇俏的小脸蛋上写满了畏惧之色。

    “小狸你是不是病了?狐狸精也会感冒吗?要看医生吗?”

    “不!这钟声……我听不得!”

    马程峰回头朝那老庙的方向望了一眼,这庙叫普陀宗乘之庙,在避暑山庄里边。它年代久远,宗教气息浓郁,有小布达拉宫之称。虽然小狐仙已然修成人形,但始终是妖精。老庙中佛法高深,让她这只妖精靠近不得。

    他扶着胡小狸回到学校,胡小狸终于脸上恢复了血色,又美滋滋地瑟起来了。

    “你老实点吧,我告诉你,这几天我不在学校,你最好别惹祸听到了没?当心回来我把你送到庙上去。”马程峰吓唬她说。

    别看胡小狸是只五百年道行的狐狸精,不过她心智单纯,有时候可爱的就跟个小姑娘一样。跟她说话最好别转弯抹角,她听不懂。有时候你好言相劝还不比这么吓唬她。

    “啊?我可不去!你也不许去!”她撅着小嘴说。

    “我是人,又不是妖,我干嘛去不得?”

    “公子那个老庙你真的不能去,那里边有个老和尚特别厉害,他身上的气息我在几十里外就能感觉到,他的气场与公子背道而驰,乃是公子命里克星!”小狐仙一本正经地对他说道,那表情不像是玩笑。

    马程峰听得稀里糊涂,也没当回事。他嘱咐小狐仙,这几天自己要出趟门,你不能跟着我,你要留在学校好好照顾常小曼。如果表现好,等回来给你买好吃的。

    有了胡小狸,常小曼安全多了。晚上照旧是住404,她对这间宿舍情有独钟,因为四楼现在没有女孩住。到了后半夜,胡小狸是要吸月华之气修行的。而常小曼刚好也是拜月人,对这些早就见惯不怪了。

正文 第131章 走脚

    “哎!好无聊啊!”常小曼坐在窗口眼巴巴地望着楼下马程峰背着行李包朝校外走去。

    “小曼姐是舍不得程峰吧?”胡小狸早就看出了她的心思。

    “别瞎说,就他?哼!乡巴佬一个!还不懂浪漫,没有情调,我会喜欢他?”

    狐狸对偷东西情有独钟,一边跟常小曼说话,一边趁着常小曼发呆,翻人家的包呢。当然了,她一个狐狸精,对钱没有什么概念,翻了好一阵子,终于找到了那个勾起她好奇心的玩应“姨妈巾!”

    她举过头顶左看看右看看,还往自己脸上弄。“哇哦……好香哦!”

    “我的天!小狸!!!那个……那个不是这么用的……哎哟!服了你!你们乡下女孩不会……没……没用过吧?”常小曼已经欲哭无泪,怎么这姑娘长的这么好看,却是个弱智?

    “我要等程峰回来问问他怎么用!”狐狸天性狡猾,对外人几乎不信任。虽然跟常小曼已算熟络,不过她只信任马程峰。

    “拜托!!!这个……不能……真不能问!”

    胡小狸放下“宝贝”,咔吧咔吧眼睛打量着常小曼,看的常小曼有些尴尬。她突然开口说:“上一世程峰欠你太多,这一世是一定要还清的。你看,他这次去察哈尔其实就是还债。”

    这话听的常小曼一头雾水。

    “你的四个哥哥这次如果不是有他在,都得死!”胡小狸想都不想说道。

    ……

    校外,李大海的车早早就在等着他们的“镖师”马程峰。马程峰上了车,直奔郊外而去。

    仓库前,两帮人马集结完毕。这些老江湖管这一行当又叫“走脚”,其实就是古代的走镖,当然,大多数经他们手里走的货都不是啥正儿八经的东西。

    刘麻子迷信,他算好了出发的吉时是凌晨三点钟,少一分多一分都不成。而且出发前要祭祀,这些江湖人的规矩特别多,拜的可不是普通的神鬼,而是他们盗门祖师爷“阴阳玄道”和乱世枭雄“吴功耀”。

    一行人拉着货,开着车带着马程峰往棒槌山后走,棒槌山后边山腹下,有个老祠堂。说祠堂可能不太合适,它的规模比祠堂要大,听说里边供奉的乃是吴功耀的的泥塑像。马程峰也不懂规矩,跟在他们身后,刘麻子让怎么做就怎么做。

    杀鸡,烧纸,敬香,然后跪在泥象前嘴里叨咕着旧时候江湖人的黑话,最后磕头,礼毕。做完这些,刚好就是后半夜两点五十五。

    “程峰,刘兄,那此行就拜托了!务必当心呀!这一路上千辛万苦自不必多言,我已然早就打点好了,相信草原上的马帮该是不会为难你们才对。不过这条路线……”李大海欲言又止。

    察哈尔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没有什么道路可言,偌大的草原,人走在里边就跟大漠中的沙粒一样渺小,你走到哪,脚下就是路。不过一般走脚人肯定是挑人多的地方走,这样安全。但再看刘麻子选的这条路线,到处是荒山野岭,出了荒山野岭就进草原的无人区。走这条道。中间出了什么岔子想接应都困难。

    “老爷子的这批货非比寻常,万万不能出岔子。我也不需要你做接应。”刘麻子心眼多,草原无人区确实多“豺狼虎豹”之徒,但比起那些草原响马,李大海更可怕。方才,刘麻子分明看到这铁皮箱子外边有被翘过的痕迹,已然对他起了疑心。

    “呵呵……好吧,那就祝二位一路顺风!凯旋之时我李大海做东,在二仙居为你们接风!不送!”山下岔路外,便是北行小径。李大海双手抱拳为他们送行,身后,八挂十万响的长鞭噼里啪啦地响了起来。

    走脚这门老行当,也有许多讲究。热河人还是奉行着老一辈的传统。前边是两匹高头大马,一个是刘麻子的,一个是马程峰的,马脖子上都挂着两个哗啷啷直响的铜铃铛。这是以前江湖规矩,这就是响马子!走到哪,旁人一听这马儿脖子上的铃铛声就知道是响马子来了,生人勿进,同行让道。

    刘麻子虽然江湖辈分高,但这一趟的主角是马程峰。在马帮里称为“大柜”。

    “大柜,你给大家吆喝一嗓子?”刘麻子趴在他耳边说。

    马程峰气运丹田,卯足了劲儿张开嘴大喝:“走嘞!!!”这一嗓子简直是地动山摇之势,久久回荡在山谷之中,传出好几里地去。

    马程峰骑着马走在最前边,刘麻子走在队伍最后边,中间是一台卡车,和二十来号兄弟。大队伍浩浩荡荡地朝山外草原走去。

    老热河属于清朝的北大门,出了这片山区,上边就是察哈尔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这条道其实走的是古战场,几百年前,葛尔丹南侵,康熙御驾亲征北定葛尔丹就在这里。草场肥沃,是牛羊的天堂,殊不知,肥沃青草下不知埋葬了多少具枯骨。

    踏着清晨第一缕曙光,马帮大队伍走出了燕山山区,踏入察哈尔草原。

    马程峰是大柜,他骑的枣红马走在最前边,身旁就是常家老大和老二。

    “程峰,你是不是该劝劝刘麻子呀?他选的这条道凶险万分呀!”常老大小声说道。

    “我信任麻子叔,他选这条道自然有他的道理,路线不变,大家一路上多留神就是。”

    一路上无话,察哈尔的草原地势平坦,进了草原后,马儿驰骋起来,一小天跑了四百多里。一路上别说草原上的马帮找麻烦了,就连个人影子都没见到。

    北方日落时间很早,下午三点多钟时候,那轮红彤彤的火球已经偏西贴近草原地平线了。

    “大家快走两步,天黑之前必须到七号林场!”刘麻子喊道。

    七号林场是六七十年代知青下乡时候留下的,那时候我国开发大东北,北方许多荒芜之地都耕种上了林植。不过随着改革开放,更多的年轻人选择回到家乡或者去南方讨生,七号林场也就荒芜了,但种下的植被和他们当初住过的屋子都还在。

正文 第132章 夜袭

    下午四点半的时候,翻过一个山丘,终于见到十几里外出现了一片林子。这些林子多年无人打理,长的是遮云蔽日,马帮进入林子后就觉得一股股阴风直往衣服里钻。在七号林场中间总算是看到了一片矮啪啪的砖瓦房。

    这片房子因为多年失修,有些已经塌了,有些里边则被草原上的动物占据。推开布满蛛网的木门进去一瞅,一窝子小黄皮子。小家伙们不怕生人,一个个张牙舞爪吱吱吱叫个不停。

    “别打!”刘麻子拽住了常老三的枪。“黄皮子这玩应太邪性,不能打!赶走就是了!”

    天色很快暗了下来。好在刘麻子有经验,早早吩咐手下在林子里找了些干柴,已经在外边支起了炉灶。

    “你们几个今晚轮流值班,一定要看好了货!万万不得马虎!”刘麻子嘱咐手下人说。

    大草原上入夜后风不小,大风呼呼的刮,好似狼哭鬼嚎一般,听的人不寒而栗。

    林场里就这么几间小屋和一个粮仓,粮仓里早就空空如也。马程峰披着大衣靠在粮仓前一边烤火一边陪刘麻子喝酒。刘麻子毕竟岁数大了,没到后半夜已然打起了呼噜。初春的草原,日夜温差很大,白天还十来度艳阳高照,到了晚上太阳一落下去,立刻就上冻了。马程峰裹紧了大衣,站起身来,围着营地走了一圈,兄弟们井井有条,睡觉的睡觉,值夜的值夜。

    “大柜,那边好像有东西。”常老四扛着猎枪把马程峰拽了过去。黑漆漆的林场中恍惚有两束阴光正朝这边张望,因为离得太远却也认不出到底是人还是什么动物。不过这荒芜的大草原里,哪里会有人?除非是鬼!

    “要不要我带几个兄弟去瞅瞅?”他问。

    “不必了,八成是林子里的山猫野兽,你跟兄弟们好好守着,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可擅离营地!我去看看。”常老四把猎枪给他摘了下来,却被马程峰拒绝了。这玩应太笨重了,还是那句话,像马程峰这样的高手,如果真到了需要用枪的时候,恐怕早就来不及了。

    他抽出七星刃,朝着林子里那双眼睛逼近。那东西是个活物,等他一靠近,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林子里什么都没发现,连野兽身上的腥臭味也没有。马程峰站在林子里没动,他闭着眼睛竖起耳朵,感受着这片荒芜林场中的寂静。

    过了能有一分钟,突然就听到头顶上一股阴风嗖地下刮了过去。马程峰的反应极快,脚尖点地,一步蹦了起来朝着那东西就追了过去。那是人,而且是个轻功绝顶高手,他在林子里追逐了十来分钟,愣是没靠上前去。

    不能再追了,再追就追出这片林子了。马程峰不愿再与他纠缠,赶紧往回跑。明显这人用的是调虎离山之计!

    是李大海的人吗?可具马程峰所知,李大海手底下可没这样的轻功高手,别说他手底下了,普天之下能与千里一夜行跑个平手的轻功几乎早已绝迹江湖。难道……难道又是燕子坡下点拨自己的那个黑衣人吗?

    “哎呀!!!”

    “妈呀……”

    突然,营区方向传来了兄弟们哭爹喊娘的嚎叫声,紧接着枪声不断,响彻天际。

    马程峰提着七星刃赶忙往回跑,没等跑两步呢,眼角余光竟发现背后一道寒芒乍现。

    “啊?”马程峰大骇,那人手中暗器速度好快呀!他已然来不及躲闪,回手用七星刃挡了一下,七星刃锋利无比,一刀下去就把那银光闪闪的暗器拦腰砍断了。

    月光透过茂密的树冠照在地面上那半截暗器上,只看得脚底下却是一根细长的银丝,那银丝细如发丝一般,前端十分锐利。

    “能抵挡我的暗器?哼哼……有两下子呀!看招!”背后,那人连续又甩出两枚暗器。嗖嗖……两根细长银丝朝着马程峰胸口和天灵盖飞了过来。

    马程峰早已做好接招准备,他用双脚支撑身体,腰身往后一挺,整个人的身子折叠了起来,这动作对腰腹力量要求极高,就算一般的杂技演员都很难做出。玩杂技的小姑娘,过了十六岁,骨骼逐渐长成就不行了。马程峰从来没刻意练过柔术,但他骨骼惊奇,柔软至极。头顶,两根细长银丝擦着他的眼睫毛飞了过去,若是刚才反应慢上一丁点,估计现在小命就得交代了。

    “天蚕银丝?那咻?是你嘛?”马程峰大喊。

    躲在暗处的那黑衣人也没想到天底下竟然有人能躲过他手里的特殊兵器。听马程峰这边一喊,他皱了下眉头,拽下脸上的黑巾赶紧从树上蹦了下来。

    “程峰?怎么是你?你不是在热河上学吗?”果然是那咻!

    “我还想问你呢!你这好端端的跟我来察哈尔干嘛呀?要不是我躲得快小命都没了!你下手也太狠了吧?”马程峰埋怨他说。

    那咻咧着嘴双手抱拳说:“嘿嘿……兄弟实在抱歉,我真的不知道这趟买卖是你走的!要不然也不会接呀!”

    “啊?闹了半天……那兄与我一样,也是个飞贼?飞贼劫富济贫,可兄弟我却是个十足的穷人呀,都穷掉渣了!”事到如今马程峰才知道,那咻赚钱的手段是啥。

    “我那咻这辈子朋友很少,你马程峰算是一个,你我即为朋友,我绝不为难兄弟,大不了这笔买卖我推了不做!”那咻做的这买卖可比马程峰想象中要邪恶的多。但凡身怀异术之人,取财之道也自然与众不同。

    营地那边狼哭鬼嚎着,枪声不绝于耳。可那咻就在眼前,难道那咻这个独行侠这次带来了其他帮手嘛?

    “那兄,那就劳烦……呵呵……我的手下好像不太抗打。”

    “好说!”那咻打了个响哨,只看得数秒过后,一道黑影嗖地下从林子里蹿了回来,那小东西速度极快,马程峰的鬼瞳都难以辨别。再看得,那咻肩膀上蹲着个小黑猫,小黑猫脸上是一双空洞的眼睛,正在****着爪子上的血迹。

正文 第133章 内贼

    “兄弟放心,我那咻绝不会害人性命,只是让黑子引开你手下的注意力而已,人不会有大碍。”那咻摸了摸小黑猫的脑门说。

    马程峰可不傻,那咻虽然救过他的性命,不过二人算起来到现在才是第二面之缘。如果他要出手劫了董三立的货,恐怕自己也不一定能挡住他。健康状态下的马程峰不惧任何对手,但他背上的伤偶有反复,不敢做太大的动作。

    再者说了,董三立乃是东北江湖的龙头大哥,他的货谁敢动?那咻本领是厉害,可他只此一人,背后就没人指使吗?这趟走脚除了盗门内部以外极少数人知道。又是谁透露出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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