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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鬼厮混的日子(七麒)-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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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木老爷子愕然,随即明白了王小虎的意思,他也是因为着急,说话没有思量,引起了别人和王小虎的误会,急忙道:“王掌门不要多心,我没那个意思,不夸张的说,今天要是没有王掌门在场,此时此刻不会好好有人的坐在这里,那个叫夜色的幻术师,不是个仁慈的,斩草除根的事做得出来,人间的法律,对他没有约束,他没有顾忌的,我所以这么问,就是想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也好有个应对……”
怀疑王小虎根本不值得推敲,稍有脑筋的前后一想,就能明白王小虎跟夜色根本就扯不到一快去,只不过在场诸位败的太惨烈,又被幻术折磨的五迷三道的,一时间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来,现在再一想,都觉得自己老糊涂了。
王小虎见大家都对他歉意的点头,忍下了气,将自己如何与夜色争斗前前后后,详详细细,只要是自己记得的,感受到的,说了个清楚明白,他说完,在座几人都是震撼莫名,俱都沉默无语。
元木老爷子半天没说话,瞧了瞧天上的太阳,忽地一笑道:“诸位,我算了一下,从那个叫夜色的幻术师出现,到咱们醒转过来,也不过就是十分钟左右。”
才十分钟吗?王小虎一愣,在他的印象中感觉像是跟夜色斗了半辈子,没想到才十分钟,而这十分钟里,天府门和玄术协会人人带伤,就连王小虎这虎崽子一松懈下来,也是身上软绵绵的没有多少力气。
“好厉害啊,好厉害,以前我也听说过幻术师的名头,都说真正的幻术师是神仙一样的存在,以为那不过是以讹传讹,夸大其词之说,今天看来,是我坐井观天了啊,说句不中听的,天府门千年以来,不管与何门何派争斗,从没有这么狼狈过,那个叫夜色的幻术师,今年才不过二十出头,如此年轻的幻术师十分钟的时间,就能让我们自相残杀,且无还手之力,若不是王掌门出力,他真要我们死,谁能挡得住?”
元木老爷子的话,越到后来越是沉重,张庆有些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怎么听都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刚要开口说话,元木忽然冷哼一声道:“幻术师的确是厉害,厉害到了连我老头子也心生恐惧,但我天府一门传了千年,多少大风大雨都过来了,脊梁从来就没有弯过,此次同样如此,我就说一句话,只要我不死,查察笔就不可能被他带走,就算他侥幸杀了我这个糟老头子,偷走了笔,只要我天府门还有一位传人,就要天涯海角誓报此仇,便是天府一门尽毁,也绝不苟且偷生!”
元木老爷子几句话说的落地有声,表明了真正的态度,在座几位天府门的话事人听得是热血沸腾,就连张庆和冯刚都忍不住叫了一声好,王小虎也佩服老爷子的老而弥坚。张庆站起来对元木道:“元门主,我们玄术协会与天府一门共进退,你我联手,不见得就没有一拼之力!”
元木对张庆点了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幻术师的出现,对两家不仅是有仇,更是心腹大患,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刃,谁也不知道何时会落下来,会落在谁的头上,与其窝窝囊囊的提心吊胆,不如奋起一搏。
“中堂,你过来。”元木老爷子沉声喊过来元中堂,对他道:“只要查察笔还在我们手中,夜色就不会善罢甘休,虽然咱们不知道查察笔到底有何用处,却是钓鱼的最好鱼饵,如今门中几位老的身上都带伤,门中大事就要落在你们这些小辈身上了,笔由你保管!”
元中堂垂头称是,双手伸出要去接锦盒,刚一动,王小虎突然喊道:“慢着!”
众人不解都朝他看去,王小虎上前两步,笑着对元木道:“老爷子,你若是信得过我,这笔交给我来保管如何?不瞒你说,我是个钓鱼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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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六章战书
如果说王小虎对谁有亏欠的话,只有一个人,元中堂,从一文不名的时候相识,不管遇到了什么困难,王小虎只要找上门,元中堂从来没有推辞过,也真心拿他当个小兄弟看,如此高恩厚意,王小虎铭记于心,却是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做些什么,现在这个机会出现了。
夜色的目标是查察笔,查察笔在谁身上,谁就要承受他最猛烈的攻击,王小虎有道法有中指,元中堂呢?不客气的说,查察笔在他身上,还有一拼之力,要是在元中堂身上……
王小虎走了出来,元中堂明白他的意思,扭头道:“小虎,这是我天府门的事,你就不要搀和进来了。”
元中堂义气,王小虎就会更义气,笑着对他道:“中堂大哥,现在可不光是你天府门的事了,我跟那幻术师斗的凶狠,他那张娘们脸都让我破了相了,你觉得他会放过我?元老爷子说的好,与其被动等他打上门来,不如跟他斗上一斗,说起斗法,你经验可没我多,我就自告奋勇了!”
元中堂还待再说,元木老爷子开口道:“好,既然王掌门高义,老头子再说什么都是客套话,你们小兄弟交心,互相扶持就是了,我们都老了,日后就全都看你们的了……”
元老爷子唏嘘完把锦盒交给王小虎,王小虎接了过来,元木老爷子又把天府门的信物交给元中堂,全力支持王小虎,玄术协会同样如此,张庆和冯刚回去调集人手,元老爷子也要处理后事,剩下王小虎和元中堂。
元中堂看着王小虎。沉默半天才开口道:“小虎,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替我着想,可你想过没有,查察笔在你身上,所有的压力也就都在你这,不如还是我拿着,你在一旁伺机而动,也好过独自扛起来。”
王小虎笑道:“中堂大哥,你也知道我没什么文化。但还是懂的一个道理,谁对我好,我就得对他更好,我是真心那你当大哥看,笔在我身上。比在你身上更让我安心,你就成全了我吧。”
元中堂还要再说。王小虎打开锦盒。看着查察笔,好奇道:“就算是个古物,价值连城,也不至于费这么大的周章吧?凭夜色的本事,他要是想要钱,还不是大把的人跪着给他送到手上。这枝笔看上去除了是个古物,也没看出什么别的不一样来啊。”
王小虎把话题引开,元中堂明白他的意思,就是到此为止了。不由得摇摇头,没有再说下去,而是凑过来同样看着锦盒里的毛笔,沉思不已。
锦盒很精致,但在精致也是个盒子,整天抱着,那就什么都不用干了,王小虎想了想,把查察笔从锦盒中拿了出来,毛笔握在手中,一丝冰寒的气息顺着手指直冲心脉,犹如夏天喝了一瓶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可乐,凉丝丝的十分受用,这种凉不是冰寒,也没有阴冷,相反带着一丝说不出的舒适,颇有提神醒脑的作用。
查察支笔果然有来头,王小虎精神一振,把锦盒扔到一边,吓了元中堂一跳,问道:“小虎,你干什么?”
“与夜色动手,要是还捧着个盒子,可真就一点胜算都没有了。”说着话,把查察笔放到衬衣兜里,摸了摸道:“回头再拿胶带粘结实了,就算动手也不妨碍什么,夜色想要拿笔,也不是那么容易。”
元中堂不是迂腐之人,明白了王小虎的意思,点了点头,忧虑道:“夜色幻术高深,你想好了没有在那迎战?”
“就在赵老爷子家,不能回去我住的地方了,我一个人倒是无所谓,现在怕的是他伤害你我亲近之人,使得咱们有顾忌。”
“他真要这么做,咱们也防不住啊!”元中堂说的很无奈,也是实情,夜色不一定非要应战,只要他从别处入手,恐怕大家连抵挡的力量都没有,王小虎这边必然是设置阵法,两派高手尽出,但别人呢?
哥俩一时相对无言,都在想办法,王小虎仔细回想幻象中的夜色,一个自称神的男人,该有多么的自大和骄傲?王小虎也承认夜色的确很强大,但再强大也不会把自己当神吧?忽地心中一动,是人就有弱点,夜色的弱点是什么?太自大,太骄傲。
王小虎双目一亮,对元中堂道:“我有个办法,夜色虽然很强大,但更自大,不如我们写一个挑战书,言辞傲慢一些,刺激一下他,就放在赵老爷子家的门口,他肯定会来窥探,看到战书,心高气傲的他一定会应战。”
“不失为一个办法,你想好了该怎么写吗?”王小虎沉吟了一下,找来纸币,刷刷写完,递给元中堂。
元中堂接过来一看,上面写着:夜色,打伤你的是我王小虎,查察笔也在我身上,知道你肯定不甘心,你这神一样的男子被我破了相,实在是不好意思,不如你来找我,咱们再比试比试,堂堂正正的来,我在赵家防,你来攻,规矩如下,别伤害别人,你的目标是我王小虎,若是你伤害了别人,你就输,至于应不应战,在你,不过以后就别自称为神了,因为你被一个凡人打败了,并且当了缩头乌龟,期待我们下一次的交手,王小虎!
这一封战书,通篇大白话,文采全无,看的元中堂笑道:“小虎,没甚文采,通篇大白话,激将的效果应该不差。”
王小虎也笑:“要文采干什么,让他看明白就是了,你猜一个自称神的男人看到这样藐视的话语,他会忍下这口气吗?”
元中堂摇头道:“就是我看了你的挑战,心里都憋屈的慌,更别说夜色这么强大的幻术师了,不过,小虎,我们看似人多强大,但面对幻术师,这些并不是优势,我们与他一战,必然凶险多多,尤其是你,一定要多加小心。”
王小虎洒然一笑:“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怕他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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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喧哗的大街,人来人往,帝王般高贵的夜色颇为狼狈,笔挺的西装上血迹斑斑,混杂着泥土,嘴角不断有血迹沁出,朗朗跄跄,几天内连着受伤,铁人也承受不住,他还是太过自信了,先是伤在水鬼赵老爷子手上,今天又被元木和王小虎伤的不轻,即使如此他还是从十几个术数高手中从容走脱,他相信自己是最强的,只不过大意了些而已。
夜色记住了那个让他遭受挫折的名字,王小虎,一个土气到掉渣的名字,一个看上去虎头虎脑没什么出奇的家伙,竟然让自己受伤了,想到这他就觉得好笑,那个小子现在一定很得意,那就让他先得意两天吧。
不知不觉走到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上,身体的疲惫,和眼前的一阵阵的发黑,使得他没有注意到身边来往的人群,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二十来岁美丽的女人身上,只是轻轻的擦了一下边,可是她身边的男人不干了,上来照着夜色就是一脚,凶狠骂道:“瞎了你!你撞我女朋友了知道吗?快他。妈来鞠个躬,赶紧道歉!”
夜色被他踢倒,神情很愕然,他竟然被一个普通人给踢倒了?他愣愣的瞧了瞧踢他的男人,二十出头的年纪,留着贝克汉姆头,耳朵上吊着耳环,带着劳力士金表,一看就是个蛮横惯了的富二代。自己竟然被这么个玩意给踢倒下了!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他忽然觉得很好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看上去像是一个疯子。
“你嘚瑟啥,人家根本就不怕你。”男人身边的女人穿的相当另类,看上去也不是什么好鸟,不仅不劝,反而在那挑事,旁边有了围观的人群,在那指指点点,富二代先是被夜色的笑声吓住,随即又被另类女的话激起了火气,又见十几个人围观,起了性子,朝夜色走过来,大声道:“笑尼玛啊笑!”抬脚就要踹,可脚还没等落下,夜色突然消失了,然后他的耳边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去一边撞墙,撞到死为止!”
富二代神情瞬间凝固住,他呆呆的看了看旁边一家服装店的墙面,好多的美女啊,各个都在向他招手,娇笑着道:“你用头撞到谁,谁就是你的……”于是他嘿嘿傻笑着走了过去,对着坚硬的墙壁一下一下的用头去撞……
另类女尖叫一声,过去拉富二代,却看到了夜色那张带着伤痕的脸,对她轻轻道:“你愿意做我的女奴吗?”
女人的瞳孔在夜色温柔的声音中慢慢涣散:“是的,我的主人。”
“开上你的车,带我离开这里。”
“好的,我的主人。”另类女温顺如猫,带着夜色走到街边一辆红色奥迪边,拉开了车门恭敬的请夜色坐进去,然后小心的坐到驾驶位置上,与此同时,不远处噗!的一声响,富二代的脑袋被他自己撞得犹如摔碎的西瓜,一身是血软软跌倒。
红色的奥迪发动,朝着城市中心而去,天色阴霾,风雨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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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七章自闭
豪华的五星级总统套房内,夜色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换上一身柔软的睡衣,手中拿着一个小小的精致瓷瓶,慢慢盘膝坐在地上,女奴束手垂头待在一边,夜色瞧了瞧她,仍然是温柔的语气,对她道:“我给你一个地址,你去那看看,有什么动静都回来禀告我,记住不要惊动任何人。”
“是,我的主人,我这就去。”女奴躬身离开,轻轻替他关上房门,夜色轻轻吸了口气,打开小瓷瓶的塞子,倒出一颗蓝色的小药丸,吞进口中,盘膝打坐,打坐中他身上冒出若有若无的黑气,而他的脸色也一点点变得红润起来,就连脸上那一道被王小虎中指划开的伤痕也在一点点的结疤。
两个小时后,夜色慢慢睁开眼睛,又变回原来的模样,他轻轻给自己倒了一杯冰镇可乐,拉来一把椅子,坐到窗户边上,一边品尝着可乐,一边欣赏着整个城市无边的夜色。
今天的挫折让他有些心惊,他需要平复这种情绪,让自己的心绪稳定下来,夜色点了一根古巴雪茄,轻轻抽了一口,洁白的香烟盘旋向上,也让他的思绪慢慢飘回到了以前,五年前,他十五岁,只是孤儿院里一个患自闭症的可怜男孩。
他不知道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为何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孤独的活着,没有人爱,也不会爱人,但他有自己的世界,他幻想自己是草原上的一个少年,那里有蓝天白云,有温暖的蒙古包,有一匹匹神骏的马儿,他每天都会在马上驰骋。驰骋在蓝天白云下,驰骋在属于他自己的世界中,如果不是遇到了师傅,他或许永远都生活在那个世界里。
自闭不是傻子,他感觉得到整个世界对他的排斥,讥笑,和藐视,那些冰冷的恶言恶语,像是一把把利剑,把他刺的体无完肤。于是他更加的自闭,他恨现实中的世界,他恨现实中世界里的每一个人,也只有在自己的世界中,他才能感觉到自在。找到活着的证据。
五年前的一天,不知怎么的。他独自走出了孤儿院。撞到了一个人,一个英俊的三十四五岁的男人,一个神一样的男人,男人并没有像别人一样对他恶言恶语,说他是傻子,而是很温柔的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男人身上感觉到了安全。那是一种很温暖的感觉,而且他忽然就有了倾诉的冲动,于是他打开了话匣子,把所有的一切都说了出来。说的很杂乱无章,说的很乱,但是男人还是听懂了,邀请他去肯德基吃薯条。
他从来没有去过肯德基,情不自禁的跟着去了,那是他第一次喝可乐,他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喝的东西,从此他就迷恋上了可乐,男人问他,最想要的是什么,他就说他想要一匹马,带着他离开这里,回到属于他的草原,回到属于他的世界。
男人笑了一下,走到门口,轻轻的挥了挥手,叫他过来看。
他走过去,看见门边有一匹纯白色的骏马,一丝杂色也没有,高大健壮,鞍镣齐全,跟他幻想中的白马一模一样,立刻他就爱上了这匹白马。
男人的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道:“你想要这匹马吗?我可以送给你。”
他毫不犹豫的点头,未加思索就骑上了马,男人把缰绳递给他,然后在马的屁股上使劲地拍了一下。白马箭一样的冲了出去,追风赶月,带着他穿过城市,跃过高山谷地、草原河堤,走了几天几夜,穿越了千山万水。最后,白马把他摔在了一个陌生的旷野上,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前方。
他跋山涉水,艰难地走出了旷野,来到了一个牧区。正是他梦中的样子,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青青的河水,绿绿的草,这里的牧民以放牛放羊来维持生活。他一无所有,只能是乞讨为生,因为人生地不熟,而且语言不通,他像狗一样流浪了许多日子。后来和牧民慢慢接触多了,他开始听懂了他们的语言。幸运的是,牧民们都很善良,送给了他一些羊,还有一匹小马,他就以这样的方式生活着。
天天看着蓝天白云,渐渐的厌烦了起来,他结交了一帮马匪,开始四处劫掠,因一次分赃不均互相仇杀起来,就剩下他一个人,带着伤,流浪到远方的一个草原,和当地的一位姑娘相爱并成了家。为了照顾家庭,他整天忙着放牧和打猎,他们生了三个儿女,在把儿女一个个养大的过程中,他怕他们着凉、生病、饥饿,怕他们夭折。儿女病了他宁愿用自己的死来代替,在饱尝诸如此类的无数担心和折磨的过程中,儿女们被渐渐养育长大。
未曾想,儿女们稍大之后,却不听父母的话,互相吵闹打架,摔坏贵重的东西,看到好的东西就要,父母看不到时就偷。而且夫妻两个之间还经常吵架,互相责骂,甚至有几次还打得头破血流,成了一对离也离不了、分也分不开的冤家夫妻。他们缺衣少食,日子过得十分艰苦。好不容易熬过了艰难岁月,孩子们长大,变得比较懂事,知道孝敬父母了,可他已经老了,变成了像山羊一样的老头。
因为年纪大了,又因为养活家人吃了很多苦,而且家人总是吵吵闹闹,加上他的身体还有各种疾病,他变得像个饿鬼一样,自卑,而又无可奈何,他谁都不想见,就想麻木的活着,可是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出去打猎。
年轻的时候,他可以猎到跑的最快的羚羊,抓到最狡猾的兔子。可现在他身体衰老,手脚关节疏松,腰酸背痛,坐下站不起来,站起来又坐不下去。好不容易坐下时就像马背上的干柴掉落在地,走路时没有气力朗朗跄跄。曾经俊美锐利的眼睛现在看不清远方,上眼皮耷拉下来几乎要盖到下眼皮,嘴瘪瘪的像皱巴巴的羊皮口袋。想说话但是口齿不清,想交谈却听不清对方说话。就这样他还得去上山打猎,尽管空手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但他还是拼命去做。踏着晨霜,披着夜星,度过晚年的一天又一天。
有一次他照例上山去打猎,走了很久之后,在一个山坳里发现了一头刚刚产下幼崽的母羚羊,母羚羊身体十分虚弱、动弹不得。他非常无情地杀害了它们,然后以枪作为拐杖,一瘸一拐地背着羚羊的尸体往家走。走到家的河对岸时,小儿子看见爸爸带着猎物回来,非常高兴,一边喊着爸爸,一边兴冲冲地跑过来。
不慎一个失足从桥上掉了下去,立刻就被汹涌的河水冲走了,哥哥姐姐看见弟弟掉到河里,赶紧跳下去救,结果也被河水冲走。妻子目睹这一切,大哭大叫,不顾一切地跳进了河里。眼看一家人转眼间都被河水冲走,他伤心欲绝、昏倒在地,不知过了多久才清醒过来。他倚着枪想站起来,却又倒了下去。
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他曾经所珍视的不过是一片虚无,此时他的心中一片凄凉,他希望中的世界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这一切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已经没有勇气在活下去,于是他抓住了猎枪,对准了自己的喉咙,然后扣动了扳机。
枪声响起来的一瞬间,他感觉天地之间有一道霹雳划过天际,刺穿了他混沌的一声,他立刻清醒过来,一看自己还坐在肯德基中,半伏在桌子上,泪流满面,手中的冰镇可乐,还是凉凉的,面前的那个男人,手指在轻轻扣动桌面,而他的眼睛竟然呈现出一种只有星辰才会有的光芒。
男人笑着对他道:“起来喝可乐吧。”他感到十分惊讶,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里,他经历了一生的坎坷和痛苦!他无法相信这一切,更分不清现实与虚幻,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他走出了自己幻想中的世界,脱离了自闭的状态,男人笑盈盈的看着他,一瞬间他知道男人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曾经的生命已经在那短短的几分钟过完了,现在他的恍若重生,他不愿意去过那样的日子,而能帮他改变命运的,只能是眼前这个男人。
他跪了下去,请求男人收他为徒,他想过过另一种生活,一种荣耀的生活,男人告诉了他,他们这个职业有一个很古老的名字,幻术师,还有一个名字,神!可以主宰世间的一切,但想成为神,先要吃尽大苦头,而且没有退路,不能成为幻术师,就只有一个结果,死!
他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于是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成了男人的徒弟,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夜色,师傅告诉他,夜色是神秘而且忧郁的,所有伟大的或是不幸的事都发生在夜晚,夜色就像是所有人的情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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