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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成了老板的小心肝-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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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迟绪的人生就像是狗血电视剧里经典款的反派角色。
他以为自己和高高在上的总裁有血海深仇,费尽心机不择手段的成为了总裁心腹,在即将要报仇雪恨的时候得知真相,生无可恋,悔不当初,从高楼上一跃而下。
跳下去,就更后悔了。
幸而老天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三十二岁的迟绪回到复仇计划尚未开始的七年前,决定洗心革面,做一个效忠老板的好员工。
他很快发现,上辈子累死累活的自己实在太傻了。
只要马屁拍的好,升职加薪跑不了。
有事没事撒撒娇,老板主动给他撩。
然而,倒霉催的日子并未结束。
迟绪患上了间接性失忆症,十八岁之后的记忆凭空消失,小可怜恐惧的望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望着那自称他老板,还要喂他喝粥的仇人。
内容标签: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迟绪,赵瑞怀 ┃ 配角:写不下 ┃ 其它:重生
第1章
“爸爸~我到家之后可以出去玩吗~”迟绪趴在驾驶座的靠椅上,两只手捏着父亲的耳朵,笑眯眯的撒着娇。
“这个问题,你得问你妈,也不归我管啊。”
听到他的话,迟绪乖巧的坐回去,微微偏过脑袋,刚刚还弯着的眼睛这会垂了下来,饿肚子的小奶狗一样,看着可怜又委屈,“妈——”
戴着眼镜的母亲向来唱黑脸,“别想,回家写作业,都带你去游乐园玩了还不满足。”
“今天我生日嘛!”
“孩的生日娘的苦日,你可怜可怜你娘,作为你们班班主任,你那点分还好意思玩。”
哎……
刚满十二周岁的迟绪,升入初一没多久,母亲从他上一年级开始就是他的班主任,一路跟到初中,父亲则是一家工厂的小领导,权利虽然不大,但是油水很多,足够支撑这个家庭的老少三代衣食无忧,迟绪的父母都是独生子女,他更是三代独苗,打从出生起便受尽宠爱,生活中最大的烦恼就是成绩永远中游,任凭班主任各种开小灶他也没办法继续往上游。
而这样的日子,在迟绪十二周岁生日这天,被彻底毁灭。
“砰——”
“妈!”
迟绪猛地坐起身,房间里所有的灯都开着,没有一个角落是阴暗的,他深吸了口气,端起床头柜上的水杯一饮而尽,紊乱的心跳终于稍稍平稳了些。
已经凌晨三点了。
迟绪拿起手机,拨通了心理医生的号码。
那边几乎是一瞬间就接了起来,“又梦到了那天的车祸了?”
“……”
他又道,“或许因为今天是他们的忌日,没关系,我给你开的药,有按时吃吗?”
迟绪侧过头,看了一眼自己许久未动的药瓶,轻轻的嗯了一声。
迟绪算的上是陈安的资深病患,从陈安认识他至今,已有五年,所以陈安非常的了解他,知道他今晚又会做噩梦,也知道他会给自己打电话,他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而已。
迟绪没有朋友的。
“你今年要过生日吗?我帮你庆祝如何?”
“不要了……我今天想去祭拜我父母。”
“那也很好,还有什么别的安排吗?”
“想在家里睡觉。”
迟绪每年生日这天,都不会去上班,公司里的同事都说他这生日过的隆重,连五百块的全勤奖都不要了。
熬到天亮。
秋天的早晨有些冷,超市老板娘披着针织外套哆哆嗦嗦的拉开了卷帘门,眼睛还没完全睁开,穿着白衬衫黑西裤的温润青年便出现在了她的面前,看了他,无端让人觉着神清气爽,“这么早?在门口等多久了。”
“我掐着点下楼的,没等多久,一盒中华,一瓶五粮液。”说完,迟绪转身去装水果。
老板娘一边拿烟酒一边算了算日子。
八月二十五。
“去祭拜父母啊。”
“嗯。”
迟绪前脚刚走,超市老板晃晃悠悠的从楼上下来了,一看他老板娘憋了半天的话可算有了宣泄口,“老天爷呀,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看看人家,没爹没娘,还不到三十五岁数,就自己买了车买了房,再看看咱家这两个来讨债祖宗。”
“开宝马那小子来买东西了?”
“是啊,他爸妈忌日,给买了中华和五粮液,还买了一大堆水果,老天爷啊,你活着的喝过你儿子的五粮液吗。”
“你又说这话!他好,你让他当你儿子!”
老板娘咧嘴一乐,“我还真是这么想的,我看他哪次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肯定还没对象,咱闺女一看见他就两眼发直,等他下次来买东西,我介绍介绍,加个微信没事就聊呗。”
“你可得了吧,你自己女儿什么样你自己心里没数吗,一天到晚的跟个巨婴似的,本来就差着小十岁,你要给她找个爹啊。”
“差十岁怎么了,看着不差不多大吗……试试又不要钱。”
“那你就试,我可不管你。”
迟绪并不知道自己又成了一位中年妇女的理想女婿。
他将车开到墓地,在墓地外的花店买了母亲最爱的百合,那束花刚离土没多久,大约还能在墓碑前绽放一两天,虽说花店里也有永不凋零的假花,但迟绪总觉得那和上坟烧报纸没什么两样,他宁可这花一点点的枯萎凋谢,也不愿意假花立在那,变成脏兮兮的一团塑料布。
“爸,妈。”看着墓碑上两张熟悉的面容,迟绪表现的极为平静,他将百合花放在墓碑前,打开酒瓶,又点燃了两支烟,一支给搁在了大理石上,一支咬在了自己的嘴里。
想说的话早就说尽了,想流的泪早就流干了,他就站在那里,静静的抽完这根烟。
二十年了。
迟绪对父母的眷恋与想念早就在漫长的时间里一丝丝的逝去,无法忘怀的仅仅父母的死,以及这些年来,他所承受的一切痛苦。
当年车祸的地点是一条T形三岔路口,绿灯亮起,最前端的两辆车刚刚起步,一辆重型卡车从旁边的路口冲了出来,先撞到了宝马,紧接着宝马车撞到了他父亲所开的桑塔纳,两辆车一同被顶在了工地外的围墙上。
迟绪被母亲死死抱在怀里,热烫的鲜血从他头顶流下,浸湿了他的衣服。
那血不是他的。
命运往往就是这么不可捉摸。
除他之外,两辆车上的两对夫妻都受了重伤,被一同送到了最近的医院。
宝马车上的那对夫妻来头很大,一个是活跃于娱乐头条的明星,一个是常常出现在财经报纸上的富豪,若只是简单的车祸也就罢了,最重要的是,这次事件是有计划性的谋杀,迟绪清楚的记得,他被警察安顿到了二楼的院长办公室内,从窗户向外看,目之所及皆是记者,而医院的所有出入口围满了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镖。
他就傻傻的待在那间办公室里,不知过了多久,爷爷来了,把他带到了医院太平间,太平间里好冷啊,他的父母就躺在那,洁白的布从头盖到脚,一根头发丝都没有露出来。
可他知道,那就是他的爸爸妈妈。
就像睡着了一样。
离开医院的时候,话筒和相机将他团团围住,那些记者面无表情的盯着他看,嘴巴不停的一张一合。
实在太乱了。
迟绪只听到了一句话。
“对于高晴华与赵昌元使用特权,导致医护人员违背先救命后治伤的总原则,致使你父母抢救不及时而死亡,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他们身负使命,要伸张正义,要揭露阴暗,要将这不公大白天下。
应该这样的,换了谁都会觉得死掉的那对夫妻可怜,凭白受了这无妄之灾,还没有得到应该有的救治,就连好脾气的爷爷奶奶也整日里咒骂那对活下来的夫妻。
奶奶没骂多少日子,因伤心过度,撒手走了。
奶奶葬礼那天,迟绪忽然从梦中醒过来一样,知晓了自己家破人亡的事实。
他从手掌心里掉了下来。
再也没有人下班后给他买零食了,再也没有人催促他写作业了,再也没有人叫他宝贝儿子了。
迟绪在那一刻,结结实实的恨上了让他父母死去的所有人。
虽然后来医院给出了相关证明,表示先行抢救高晴华和赵昌元是正确的急救顺序,但老百姓们并不相信那些个听不懂的专业术语,他们只相信新闻所引导的舆论,那家医院没多久就被拆除了,爷爷说,真是解气。
可迟绪看着报纸上罪魁祸首的照片,还是恨得牙根痒痒。
他把那段时间的关于这件事的报道全部剪下来,夹进日记本里,车祸过去第五十二天,是他最后一次剪报纸,标题是大和集团董事长赵昌元病愈出院。
之后就像日记本用光了要换新的,报纸上也有了新的篇章。
他满心怨恨和那本夹满报纸的日记一起,锁进了抽屉里。
迟绪实在没精力去恨了。
他要面对亲戚邻居同学们异样的目光,要面对日渐拮据的生活,要面对爷爷愈发浑浊的眼睛。
为了爷爷也好,为了自己也罢,迟绪开始玩了命的学习,哪怕是被同情,被孤立,被欺辱,也不能耽误他摄取改变命运的知识,初中,高中,大学,就是这么度过的。
真的,太累了。
所以当他为了省下奖学金给爷爷买药,在大学食堂里啃馒头吃咸菜时,听到有人说大和集团的人来学校招聘,他没有一丁点犹豫的决定要报复。
地上的毒蛇想要咬死天上的老鹰,听上去可能和螳臂挡车一样可笑。
架不住毒蛇要修炼成精。
迟绪活得和修炼也差不多,不吃不喝不睡觉。
学习如果是玩命,那他的职场生涯就是不要命。
他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三十岁成为了总裁特助,从小太监升职为大内总管,活活熬死了老皇帝。
到昨天为止,他的计划进行的非常顺利,眼看着就要将大和集团彻底击溃。
棋差一步,棋盘被掀翻了。
一根烟燃尽,迟绪转身离去。
他本想回家睡一觉的,车开到半路上调头去了公司。
同事们看到他都很惊讶,不过任谁脸上都堆满了笑容,毕竟迟绪是总裁身边的第一红人,位卑权重,就是高董事长也要给几分薄面,“迟特助好。”“迟特助生日快乐啊。”“哎,迟特助怎么来上班了?”
“来取点东西,赵总在吗?”
“总裁在开会。”秘书室长叹了口气,“这段时间也不知道怎么了,没一天消停的,微博热搜上全都是大和的丑闻。”
迟绪笑笑,没有说话。
大和旗下的产业数不胜数,经营范围之广连总裁本人都记不住,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旅游,影视体育,网络金融等等等等,这么大的集团,只要他愿意,丑闻要多少有多少。
可笑的是,他的所作所为,都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
打他的名字进入赵瑞怀视线的那天起,他自以为掩藏很深的那一切,就被摊开了铺平了放在赵瑞怀的桌子上。
就在昨天,就在那间他工作两年的办公室里,赵瑞怀很轻,很慢的说,“你父母的死,的确和我父母有关,所以这么多年,我一直在补偿你,可当时事发突然,我父母都处在昏迷状态,抢救顺序是医生按照伤势情况决定的,你知道,我没必要骗你,别再恨我了。”
跟他妈演电视剧一样,轻描淡写的,把他这二十年来的怨愤都变成了一场笑话。
可惜舞台上滑稽的小丑是笑不出来的。
迟绪站在顶楼,揉了揉干涩的眼睛,怎么也看不清下面。
这可真高啊。
不过他从这跳下去,应该不会砸死人。
就到这为止吧。
“迟绪!”
坠落的一瞬间,迟绪听到赵瑞怀喊他的名字。
他,后悔了。
第2章
父母去世后的二十年里,迟绪每一天都活的很累。
他以为死了,就能够得以解脱。
可当双脚离开地面时,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尚不甘心。
短短一瞬,冰冷坚硬的地面已然近在咫尺,迟绪不由紧闭双眼,随即如同从梦中醒来,失重感骤然消散,迟绪猛地陷入了温暖柔软的床榻。
上苍眷顾,噩梦惊醒。
要真是这样该多好。
迟绪坐在床上,用棉被紧紧的裹着自己的身体,茫然的望着窗外飘洒的雪花。
他真的疯了吗
头两年迟绪陪着赵瑞怀去做公益,亲眼看到过那些精神病患者,有以为自己是条狗的,有看谁都是自己儿子的,也有那六月份天正热的时候原地转圈圈欢呼下雪了的。
想到自己也会那样,迟绪决定再死一次。
他黏在窗户上的视线艰难的挪开,终于注意到了除了鹅毛大雪外的异常。
此刻所在的房间,光线阴暗,狭小至极,仅仅摆放着一张单人床和一张书桌,衣服都用一根杆子挂在床尾,垃圾桶和行李箱挤在一块。
这是他之前租的单间。
而早在六年前,迟绪就已经存够了钱,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房间,迟绪脑海中冒出时间倒流四个大字,他咧开嘴,是想露出个笑脸,可高高悬起的心却让他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诡异。
枕头被子全部扯到地上,一款年代感十足的智能手机出现在床尾。
迟绪跪坐在床上,身体僵硬,呼吸停滞,轻轻的按亮了屏幕。
20121204
看到日期,迟绪浑身力气被抽干似躺了下来。
这个世界真的在玩他。
既然上天给他机会,让时间倒流,为什么那个节点不能再早几个月,让他回到爷爷去世前。
想到独自猝死在家中的老人,迟绪不由的身体发冷,他钻进被子里,蜷起双腿,手握成拳,和膝盖贴在一起。
这个姿势会令迟绪感到舒适,好像外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可以安全的待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不受到半点伤害。
可这不过是将所用的痛苦积压进胸腔,任凭流入心肺,如暴风席卷,风刃无情,把五脏六腑都搅的乱七八糟。
多疼啊。
迟绪是习惯了才感觉不到。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毫无趣味的手机铃声一阵阵的响了起来。
“铃铃铃铃铃铃”
迟绪躲在被子里,盯着手机显示屏上的名字看。
副总。
这会,赵瑞怀还是大和酒店管理集团的副总裁。
高星级酒店与房地产是大和发家的最根本基石,也是赵昌元手底下最稳固产业,其价值不能用金钱所衡量,那些忠心耿耿的家臣才是他要交到赵瑞怀手中最宝贵的财富。
所以赵瑞怀这个大和集团的少东家才会始于此处。
迟绪接起电话,那边传来熟悉的声音,缓慢,沉稳,“你在哪”
已经八点四十了。
往常这个时间,迟绪应该出现在赵瑞怀的家门口,在上班的路上同他确定今日行程。
“赵总,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想休息一天。”
“不,不舒服你,要休息”
赵瑞怀的语气听上去就像是很担忧,很着急,可迟绪知道,他过于惊讶的时候舌头就不太灵巧,俗称结巴。
当然,顶头上司的小毛病,他从来都装作不知道,“有点着凉了,咳咳,赵总您也要多穿衣服啊,外面有点冷。”
迟绪还是不确定自己是否发疯了,没敢说外面下雪的事。
他躲在被子里,声音闷闷的,听上去确实像感冒,电话那边的赵瑞怀不满道,“休息病就能好吗,吃药,打针,公司报销。”
赵瑞怀对他,的确很好,吃喝出行,不管公私,只要能拿得出发票,都一律报销,所以他才能工作没几年就在首都买了房子,以前迟绪只当那是做上司的收买人心,他与自己,又有血海深仇,因此不屑一顾,现在想来,大抵是对自己无辜惨死的父母心怀愧疚,给予弥补
想到自己跳楼前,赵瑞怀喊他名字时的嘶声力竭,迟绪的语气柔软了些许,“我会的,谢谢赵总关心。”
其实这件事,从头至尾都和赵瑞怀没什么关系,他明知道自己暗怀鬼胎,完全可以将自己彻底驱逐出大和,而不是留在身边,还视为心腹,做出养虎为患的愚蠢行为。
他当时会选择在公司自杀,除了疲惫不堪之外,还有些愧疚吧。
当那些早已溃烂腐朽的仇恨从心中剥离后,藏在内里的血淋淋且有温度的一部分终于重见天日,这让迟绪很清楚的认知到,若他死后,在以亿为单位的人里,赵瑞怀是唯一一个会去埋葬他的人。
挂断电话后,迟绪点开了自己手机备忘录,他从上班第一天开始就习惯性的把工作计划都记录下来,多亏了这个习惯,不至于让他在时间倒流七年后两眼一抹黑。
将赵瑞怀今天的日程发给另一个秘书后,迟绪长长的舒了口气。
那口气,是郁结多年的怨气。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这句话果然有道理,七年前的他还处在一个想法设法取得赵瑞怀信任的阶段,是一个可以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好下属,没有半点出卖公司,出卖领导的劣迹。
也许赵瑞怀现在就猜到他进入大和是不怀好意,可他此时绝对一点坏事都没做。
迟绪想既然老天爷给他机会,重来一次,那他这一次不要那么辛苦了。
他要轻轻松松的活着,为了自己活着。
首先,迟绪想慢悠悠的吃一顿早饭。
他吃饭太快就会胃疼,一直以来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狼吞虎咽的。
从被子里钻出来,有点漏风的房间让迟绪猛地打了个冷颤,挂在床位的厚外套穿在身上也都是冰凉的。
好吧,他得换一个住处了。
这些年来随着赵瑞怀的职位,迟绪的工资也是水涨船高,再加上被那没什么道理的报销惯的花钱大手大脚,节约的美德早就被扔掉了,要是回到大学时期最艰苦的那会,他怕是会非常难熬,反正馒头就咸菜是吃不下了。
换上保暖的衣服后,迟绪拿着洗漱用品去了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和他的小单间差不多大,墙壁和地面的瓷砖都是黯淡的黄色,洗手台上满是水垢,厕所是老旧的蹲便,淋浴处还围着一圈绿色的塑料布,可以说是不忍直视的简陋和脏乱。
毕竟一起合租的都是大男人,不似女人们爱整洁,公共区域除了房东隔三差五来收拾一次,谁也不愿意打扫,二十五岁的迟绪整天忙得私人时间都少得可怜,最多搞搞自己的卫生。
话又说回来,他刚毕业时比这里条件更差的地方也住过,脏点乱点根本不在乎,可现在就有点难以忍受。
皱着眉头洗漱完,迟绪抬头看了一眼模糊的镜子。
里面是一张看上去很清秀的面孔,像母亲的皮肤白,像父亲的眼睛大,迟绪对自己的脸唯一不满就是右侧脸颊正中央的位置上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他初中毕业的暑假,爷爷的右手意外骨折,以至于照顾爷爷的同时他还要学着洗衣做饭,整个人都处在混沌的状态,一整个夏天都没有剪头发,高中开学时刘海都遮了大半张脸,在那个少男少女最是在意外表的阶段,他非常可笑的因为头发过长,一周都穿着同一身衣服而被新同学们孤立,虽然后来他自己剪短了头发,但是同学们都有了各自的小圈子。
其实比起被周围人同情怜悯,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的也不错,就是偶尔会感觉有些孤独。
迟绪在高中唯一能说的上话的人就是学校食堂的打饭阿姨,那阿姨迷信的很,三番五次的跟他说,他脸上的这颗痣寓意着多福多灾,他现在过得不好没关系,好日子都在后头。
搞的迟绪有一段时间每次照镜子都想要去点掉这颗痣。
“欸,你今天没上班啊”
迟绪转过身,只见洗手间门口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单眼皮,薄嘴唇,发色是十分轻狂的金黄,左耳耳垂上有一颗闪亮亮的耳钉,像个韩国人,也像小流氓,“休假。”
“哦,我说的呢,上次搬家太匆忙,都没来得及认识一下,我叫程达,在网吧做收银,刚下夜班,我下夜班的时候你正好上班,这一个月都没见着你”
“上次”
“你忘啦就上个月我搬家,你还帮我拎了行李箱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程达明显是个自来熟。
迟绪很不擅长和这样的人交流,他温和的岔开话题,“你要用洗手间吗”
“啊,我不着急,你要用你先用,我就是和你打个招呼,你吃早饭了没,我要去对面喝粥,你要没吃的话我们一起吧,我请你”
他的热情着实让迟绪难以招架,“不用了,我要去趟中介看看房源,准备搬到公司附近住,上下班比较方便。”
言下之意,我们没必要认识一下。
也不知这小孩是没听出来,还是人过于热心肠,竟笑眯眯的道,“巧了不是,我中介有认识的人啊,现在找房子可得找一个靠谱的中介,吃完早饭我陪你一块去呗”
“太麻烦了吧,你不用休息吗”
“我正亢奋着呢,得下午才能睡着,我刷个牙洗把脸咱就走”
二十五岁的迟绪,绝不可能理会程达,可三十二岁的迟绪,都有些不忍心,或者说不舍得拒绝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我还有存稿呢放心跳坑
第3章
程达不仅自来熟,还是个话痨。
吃个早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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