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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仙界的和平-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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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金光仙草(四)
  方淮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个细节暴露了自己,同时心里也惊叹一句:虽然这摇光真人口口声声说自己“资质平平”; 但其心思之细腻; 还有谈吐和眼界; 已经胜过他见过的许多人了。
  “这么多年过去; 前辈还想复仇吗?”
  方淮问着这个问题; 其实心里倒也清楚; 当初盗走金丹的是娄长老,那么设计陷害摇光道人的自然也是娄长老,虽然摇光道人一直不知道害自己的人是谁; 但仇人已经死在那座宝殿里,真要复仇的话,只能去找和娄长老勾结的月教了。
  “复仇?”摇光道人笑了一声,“换做十多年前; 我还是想的吧?”
  “那现在……”
  “现在不同了。” 摇光道人仿佛卸下重担似的轻轻叹息道; “你没瞧出来吗?我时日已不多了。”
  “什么?”方淮一惊,难道他在摇光道人身上察觉不到一丝灵力波动,是因为这个缘故?
  摇光道人看着他; 笑着摇摇头道:“也许是天意; 让我在死前遇见一个能把这些说出口的人。来说说金光草吧。”
  方淮不由稍稍坐直了道:“前辈请讲。”
  摇光道人说:“当年我被追杀; 一路往东逃到太行山; 那里是仙界和人界的一个交界处。”
  “我那时身负重伤; 疲惫不堪; 躲在一个山洞; 心里早已做好死的准备了; 不过能死在这无人的山中,总好过死在刑台上。”
  “我这样想着,渐渐昏迷过去,没想到到了半夜,却被震荡的灵力惊醒。”
  “我以为是杀手赶来了,立刻挣扎着从山洞里跑出去,却没想到夜色中,是两个修士正在打斗。”
  “那两人的修为高得可怕,灵力凝成的无形的刀刃,随手一削就将山峰削出一面断崖,我远远地观望了一会儿,断定哪怕是昆仑,能有这样修为的前辈都寥寥无几,反正我见过的修士中,没有一个有这样厉害的本事。”
  “那两人一打就是几天几夜。托他们的福,杀手也一直没出现,多半是看到他们打斗的场面心生畏惧,不敢在山中搜人了吧,我由此得以在山中休养了几天。”
  “我时昏时醒,数着日子,约是过了四天五夜,两人的打斗终于停息了。那天早上,我一个人在山中走着,心想要不要趁此机会先逃,毕竟待在那里,虽然杀手不敢追来,但也很容易被战斗波及。”
  “没想到走到下面的溪水边,忽然看到一个女人盘坐在溪边的石头上。我心里一惊,立刻猜出她就是那打斗的两个修士之一。”
  “我看到那女人时,那女人也睁开眼看着我,和她对视的那一瞬间我就明白,她是特意在那里等我的。”
  “我第一反应是那女人要杀我。我没有想逃跑,在如此强大的修士面前,逃跑不过是让自己死得更难看一点。那时我甚至心想,如果能死在这样的强者手里,至少比被阴险小人毒害的好。”
  “不过那女修却并不是要杀我。她朝我走来说:‘那些在山外徘徊的人是你的仇人?’,我说‘是’,她边说:‘我可以替你杀了他们,你也要替我做一件事。’”
  “以我和她的实力差距,我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我也没想过要拒绝。她很满意。她的两个手腕上套了一只镯子,她便取下其中一只道:‘我和那个女人的战斗,你也看到了,你现在沿着这条溪流向下走,看到一面刻着和这镯子上的花纹一模一样的石壁就停下来守着,今天晚上,当天上有两个光点互相缠绕着闪动时,你就把这镯子嵌进石壁里。如果你没有成功,那么你会死。要么是被我杀死,要么是那个女人杀了你。’”
  “我没有多问一句话,就把镯子接了过来,顺着溪流往下走去。回头时,女修已经不见,我那时身上的伤还在恶化,连神智都不大清楚,要不是手里的镯子沉甸甸的,我还以为方才只是我的幻觉。”
  “当天晚上,那两人又打了起来,我在石壁前守了约莫两个时辰,果然天空中出现女修说的异象,我立刻将镯子嵌进了石壁的凹陷处,镯子一嵌入石壁中,就与其融为一体,与此同时,打斗的两人中有一个人大叫一声,愤怒地叱骂对手,也是女人的声音。”
  “那人一边叱骂,一边往南败走。天空的异象也消失了,白天见到的女修又出现在我面前,笑着对我说:‘做得很好。山外那群人已经死了,你可以离开了。’”
  “我向她致谢,走出去两步,女修又叫住我,她说:‘你帮了我一个大忙,修道之人最忌讳欠别人情。你还有什么要求吗?’”
  “我说:‘只是举手之劳,若真人愿意搭救,真人可否治好在下身上的伤?’”
  “女修看了我两眼,说:‘小事一桩。’,于是扔给我一瓶丹药,我立刻吞下一颗。当即感到温和又醇厚的灵力充斥着四肢百骸,修复了伤口和受损的经脉。”
  “女修又道:‘你再许别的愿望,我急着回岛上,也帮不了你。这样,我才得了几株草芽,就送你一株,你将来若是还有所求,就带着草芽往东,坐船到瀛洲,找一个叫‘东南倾’ 的地方。”
  “这就是我手里金光草的由来。”
  方淮精神一振道:“东南倾原来在瀛洲一带,多谢前辈指教。”
  摇光道人说:“瀛洲在海外,其上有几千个岛屿,要找一个传说中的东南倾,何等之难?况且金光草已经被我移进了公主体内,你手里没有信物,恐怕只会扑了个空。”
  方淮笑道:“我原本就是做好扑个空的准备来楚国,能得到前辈的线索,已经是意外之喜。况且我还有二十年时间,瀛洲的几千个岛屿,我一个一个找去,总能找得到。”
  摇光道人看着他,摇了摇头笑一声道:“你也是个痴人。”
  方淮反而问道:“那前辈,你说自己时日无多,莫非是旧伤未愈?既如此,为何不去瀛洲找那女修呢?金光草既然在公主体内,你也可以带上她一起……”
  摇光道人说:“正是因为公主,我才时日无多。”
  方淮一愣道:“这是何意?”
  “金光草的效用,那女修已跟我说明,其中一项用处就是压制禁咒。像公主被下的那样恶毒的禁咒,如果我没及时将金光草移进她体内,一年不到她就会死。”
  “可即便那样,随着她渐渐长大,那禁咒也附着在她的骨血上,不断加深,而她只是一个凡人,金光草的幼芽,只有靠修士的元神温养才会长大,这样下去,幼芽迟早会被禁咒扼杀。”
  方淮听到这里才醒悟过来,不禁动容道:“难道你打算……”
  “不错,我要‘渡仙胎’给兰昭。”
  方淮深感诧异,“渡仙胎”?这……对于修士来说,几乎与死无异了。
  这种办法说简单点,就是修士把自己的金丹或是元婴嫁接到凡人身上,但凡人没有足够好的根骨,是无法通过修炼将金丹或元婴一直留在体内的,灵力的结晶会像太阳下的冰块一样慢慢融化,流失,蒸发变成空气。
  “前辈……何必做到这个份上?还有别的可行的方法……”
  摇光道人点点头道:“是。还有别的办法。但我还是选择这么做,这对兰昭来说是最稳妥的。”
  他像是回忆起什么,入神道:“当年和红渠真人一战,我输得尤其狼狈。那时师父还在,他第一次生气地训斥我说,其实我的根骨不差,剑术和悟性也都差强人意,输就输在道心。修道之人,若没有坚定的道心,如何应对漫长的岁月和天道的考验?”
  “现在想来。或许我本就该是个凡人,兰昭救了我,我就用仙胎还她,重新做回一个凡人,有何不可?”
  “修仙得道,不过如此。”
  和摇光真人一夜彻谈,方淮便打点行装和路线准备往东渡海去,国寺的主持请他最后再开一次道场讲经,方淮想了想也同意了。
  本来他就是用符咒催眠了国寺的僧人,让他们把他当作俗家弟子带进了皇宫。事情要做就做完吧,他不喜欢留下尾巴。
  讲经结束后,兰昭公主却留了下去,仿佛有话跟方淮说。
  方淮眼睛看不见,公主索性把帷幕撤了。方淮问道:“公主有什么事吗?”
  兰昭公主道:“我听说昨晚善水师父和老师在殿中彻谈了一夜。虽然冒昧,但我有些好奇。”
  方淮道:“倒没有谈其他的,只是谈了谈公主十年前的那场怪病。”
  “这样啊……”兰昭公主停顿了一下,道,“善水师父和老师是从同一处地方来的吧?”
  方淮顿了顿,还在考虑怎么回答,兰昭公主已笑道:“师父和老师都是仙人吧?虽然老师不说,但兰昭也没有那么笨。”
  方淮道:“原来公主早知道了。”
  “是呀。我竟然救了一个仙人……”兰昭公主好似回想起当初的画面,自顾自地笑了起来,“老师说我的病还没有好全。不过有时候我忍不住想,病就不要好全了吧?我怕等我病好了,老师就会像画上的仙人一样飞走了。”
  方淮一愣,心想妹子你啥意思?难道你对摇光真人有意思?那主角怎么办?余潇怎么办?
  不过原文里主角从楚国带走公主的时候,并没有这位摇光真人出场啊。要不是他渡仙胎给兰昭公主,公主压根活不到余潇找上门,也不可能凭借凡人之躯,当上魔尊的小老婆。
  想到摇光真人拼尽毕生修为,最后成全的是主角的桃花,方淮不禁默默为他点蜡。
  公主还在笑道:“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个算命道士进宫替我批命,说我将来会遇上一位贵人。我想他说的贵人就是老师了吧?”
  不,你的贵人是主角啊,魔尊大人那时候的修为,动动手指就能把楚国灭了,因为抢了你做小老婆,后来可是帮楚国一统人界了呢。
  然而听着少女掩饰之下仍然泄露出憧憬和爱慕的语气,方淮思来想去,还是叹了口气,从宝囊中找出掌心大的装有丹药的锦盒道:“公主,此物请你收下。倘或将来你或是姚先生遭遇不测,这或许能帮你们一把。”
  宫人过来接下,将锦盒呈给公主,后者惊讶道:“善水师父……”
  “还有,既然有心上人,不妨大胆向对方表明心意。藏着掖着,倘或就这么错过了。岂不可惜。”
  就算看不见,方淮也能猜到公主现在必定脸红到耳根。“兰、兰昭不懂师父您的意思……”
  “公主会明白的。”方淮说着,站起身来,又暗自叹了口气。
  师弟,对不住了。


第50章 金光仙草(五)
  云鹿是位于修真大陆最东沿海的一座城,不仅连接出海的港湾; 更有前朝国君开凿的运河从城西流过。
  这座城虽然属于人界; 但却是人界的一个特例; 因为水路海路相通; 使这座城成为人界最为繁华的都城; 千年来繁盛不绝; 又因为它伸向海外的水路,直通海外的千岛瀛洲,所以这里是整个人界最鱼龙混杂的地方。
  正道修士; 魔修,凡人一齐涌进这座城里。虽然阳光白炽热烈,但不是每个角落都能照得分明。各种势力交错混杂,虽然是人界的都城; 却在地上盘踞着好几个修仙家族; 地下也涌动着魔修的势力。所以此城不为任何人界国所有,这也使得它更加混乱。
  传说当年楚国国君就是在此处和仙界的门派定下协议,让修士们插手人界的战争; 从而建立了楚国。
  方淮一路走来; 不得不承认; 虽然这个世界强者为尊; 修士的地位至高无上; 可是寻遍仙界魔界; 都不会找出像云鹿这样繁华的都城。
  碧山、昆仑固然风景如画; 被称作“仙境”; 可是独独少了烟火气。
  方淮拿着楚国国君给的行文通牒进了城,听着街上鼎沸的人声,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脖颈处那半块玉佩,自说自话地笑道:“托你的福,还能到这里走一遭。”
  他此时已经乔装改扮,戴上了□□,相貌和衣着都毫不起眼。说真的,在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方待了那么多年,此时身处人潮之中,还真是亲切又有些无所适从了。
  方淮找了间客栈,小二立刻殷勤地迎上来道:“这位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方淮道:“住店。”
  “哎,好嘞。”小二一边应着,一边目光在方淮通身上下扫了一遍。
  有钱的主。那衣裳料子,放去当铺当了,都能抵他一个月月钱了。方淮手上那碧绿通透的扳指更是让小二看直了眼。
  方淮的衣裳是楚国皇宫送的,虽然说了不起眼的常服就好,可是宫人们哪敢准备下等的料子给陛下的贵客用呢?所以方淮的衣裳样式虽平常,但眼睛利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有多贵重。
  至于方淮自己的衣裳,那都算得上一件中品法宝了,云鹿城中藏龙卧虎,耳目众多,他可不想引起多余的目光。
  “客官您运气真好,今天刚巧还剩下一间上等客房,您把订金付了,小的这就带客官上楼去。”
  “订金……?”方淮这才想起,进城来光顾着心潮澎湃了,他还没换银两呢。“不好意思,我得先去当铺一趟。”想起来方才在街上时,听人说话,似乎就经过了一家当铺,于是转身要走。
  小二可舍不得这么只肥羊,连忙拉住他道:“哎哎,客官,城里的客栈房间向来紧俏,您运气好一来就碰上一间空的,这要是去当铺打个转,房间可就没了。”
  “哦,是吗?”方淮想到的确有听路人这么说,“可我手上没有银两。”
  小二眼睛轱辘一转:“您随便拿点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交给掌柜的暂时押下,等您回来了,再把东西还您。您放心,我们是正经店家,绝不会昧下客人东西的。”
  “也是。”方淮想了想,便向袖中摸索,他宝囊里除了符箓卷轴灵器,只有一些材料,都是他闲暇时制作灵器时用的,于是随手抓了一颗珠子。“那先拿这个抵押吧。”
  小二目瞪口呆。
  那是一颗剔透的红翡翠珠子。
  小二咽着口水道:“客官……您这颗珠子,都够把咱半间客栈买下来了。”
  方淮笑道:“我不买你们的店,这个只做抵押。你好好收着。”
  小二看着这客人嘴上说“好好收着”,实则把那颗珠子轻轻巧巧往他手里一塞,转身就出去了。
  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那颗珠子去柜台,这时大堂里间帘子一掀,一个少年走出来,一身破旧显小的粗布麻衣,穿着草鞋,脸上很有些无赖的神色,往柜台上一倚,冲他嘻嘻笑道:“三财哥,捧宝贝呢?”
  小二一见这少年,立刻没好脸色:“你打哪来呢?去后院蹲着去!你这幅模样让客人们看见了,还以为咱们客栈连叫花子都让进呢!”
  少年笑道:“哟,三财哥刚做了笔大生意,不得了,红翡翠贵重吧?小心捧着,那人傻钱多眼还瞎的客人可不是天天都有。”
  小二道:“你给我闭嘴!”看到少年眼里放出的精光,有种不好的预感,“把你的贼手收好了,要敢在客栈里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别以为你没爹没娘我就不打你了!”
  他“没爹没娘”几个字出口,倒是有些后悔,不过见少年仍旧没脸没皮地笑着,便板着脸瞪眼道:“还不走?”
  少年吹了声口哨,自顾自地走了。
  方淮从当铺回来,把订金付了,取回珠子,见小二服务这么热情,便也赏了他一锭银子。
  小二立刻喜滋滋接下了,跟在方淮身边笑道:“快吃午饭了,房间已经开好,客官是现在回房休息,还是等吃过饭再去?不是小的胡吹,咱们客栈的饭菜也很得客人的欢心呢!”
  方淮也的确很久没尝过凡间的菜食,便道:“那就先吃午饭吧。你给我说说你们这儿的菜品。”
  “好嘞,客官这边请。”
  此时将近用饭的时辰,从外头进来的客人和楼上下来的房客渐渐多了,很快大堂的桌子旁便坐满了人,热闹不已。
  小二也心细,特地把方淮带到较安静的角落,上了壶茶来。“客官是头回来云鹿城?”
  “嗯,是。”
  “那想必是来逛优昙花会的吧?要么就是出海去?”
  “优昙花会?”方淮挑了挑眉,“那是什么?”
  “您不知道优昙花会?”小二大吃一惊,云鹿是人界最繁华的都城,优昙花会更是天下闻名的盛会,十年才举办一次。
  这位客人是从哪个深山老林钻出来的,连优昙花会都不知道,说他人傻钱多还真没说错……咳咳。
  这里是云鹿,想要在这座城中立足,要么你是强者,要么就要会看菜下碟,见风使舵。起码眼力要好。
  小二在这客栈接待了无数客人,通常靠观察一个人的行为和神态,就能猜出他是平民,富商还是贵戚,或者是修真者。
  而看眼前这名客人,衣着打扮或是举止都离修真者差得远,目下无尘,只信强者为尊的修真是不会这么和和气气地跟一个店小二废话这么多的。
  同样,也不像是贵族,但又身怀巨财,出手阔绰。那么多半是哪里不知世事的大富商家的小公子,一个人跑出来游历,自以为伪装得很好,其实在别人看来就是一头肥美的羔羊。
  方淮眼盲看不见,小二可是一道眼风瞟得清清楚楚,邻桌的几个大汉目光在大堂周围转了一圈,已经盯上了方淮手上那枚绿玉扳指了。
  只盼那几位要偷要抢,不要在客栈里动手。小二心里如是祈祷道。
  大堂的客人越来越多,连方淮这边的角落,都不时有人走来走去,大声喧哗。方淮也并不在意,点了两个菜后,笑道:“你给我说说,优昙花会究竟是什么?”
  “哦,哦。”小二回过神来道,“这个优昙花会啊,就是……”
  他立刻把优昙花会的由来和十年前见到的花会盛景,事无巨细地给这位客人讲述了一遍。
  哎,趁这位公子的钱财被那群强盗抢光前,再讨点小钱的赏吧。
  “花会是由云鹿三大修仙世家轮流举办,这次是轮到百|乐|坊的许家……”
  小二正说着,伙计已经端着方淮点的菜上来了,小二立刻一边说,一边手脚麻利地布置菜肴和碗筷,抬头一瞥那伙计,此人端着木盘,站在方淮身后,低垂着脑袋,刘海又厚又长遮住了眼睛,只看到一边嘴角歪着笑。不是方才那少年是谁。
  这小子!小二心中警铃大作,抬手拿起筷子就要敲那小子的脑袋。
  这臭小子,也不知是跟城里哪个盗贼学的偷窃的本事,平时在街上顺手牵羊那是家常便饭,因为人还算机灵,眼睛又毒,居然很少失手。
  小二警告他不许在客栈里偷东西。毕竟像他们这样在城里讨生活的人,不像强盗窃贼们拿命去赌,他们无权无势,谁也惹不起,谁都要顾忌,客人的物品再昂贵,偷了给人找上门来,生意没得做,那才是得不偿失。
  小二正想再警醒警醒这小子,让他别只顾着眼前的肥肉失了分寸,结果下一刻,连他也惊得说不出话来。
  被他当作不知世事任人宰割的富家公子的客人,安然地坐在长凳上,只不过一只手牢牢钳住少年伸进他袖口里的手,那手的手指上已然勾着一个钱袋。
  “你们客栈的伙计,常常这样偷客人东西吗?”
  失算了。小二又一次目瞪口呆。
  少年却立马攥紧了钱袋,狠狠甩开方淮的手,身形灵巧地像在松林里窜来窜去的松鼠,在大堂的桌椅和客人间左闪右闪,一溜烟跑出堂外去了。
  小二道:“这这这,客官明鉴,这不是我们客栈的伙计……”
  方淮施施然站起身来:“那你先把我的饭菜送进厨房热一热吧,我一会就来。”说着便不紧不慢地走了出去。
  少年跟盗贼学了半吊子的轻功,一口气跑出两条街外,躲进一条小巷子里。
  稍稍调匀了呼吸之后,少年掂了掂手里的钱袋,没想到居然被那肥羊发现了,不过银子到手就好。那人虽然抓住了他,可是手上没多少劲道,估计也追不上来。
  他于是转身,打算去哪个酒楼大吃一顿犒劳犒劳自己。
  一转身,却见巷口悄无声息地站着一道人影。
  “跑够了?”“肥羊”抬手道,“把钱袋还我吧。”


第51章 金光仙草(六)
  “海蜃”是在云鹿城的港口和瀛洲之间来回的一艘巨船。每一次出航,在海上航行来回一次是二十天; 停泊之后休息三天; 接着出海开始下一次航行。
  方淮来到云鹿的时候,“海蜃”恰好已出航十四天; 也就是说,他须得在云鹿城等上十来天。
  “海蜃”不仅是供在云鹿和瀛洲之间来回的凡人乘坐的,连修士,尤其是孤身一人或人数不多的修真者们出海都会乘坐此船。因为海域中的情况变幻莫测; 许多地方一旦闯入就难以走出,海面下还有海妖出没。除非自恃本领高强; 否则为求万安,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乘船出海。
  “海蜃”是唯一能在海上安然来去的船只,已经在云鹿和瀛洲之间来回了七百余年。而制造它自然也不是凡人的组织,而是千机阁。
  方淮在太白时就听父亲提起过此船; 它算是千机阁的一件神作,上面的种种构造、机关、结界十分复杂; 并且使用的材料有些已经绝迹了,所以哪怕有图纸; 也不可能再造出这么一艘船来。
  方淮坐在厢房中,小二十分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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