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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宠物店-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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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瞧瞧齐齐盯着自己的二人,终于开口解释道,“我现在的法力不足以改变自己的发色瞳色,包括衣着。没办法像你们一样伪装成普通人行走世间。”
  “我现在更关心的是……”白泽纠结了一下怎么描述这个问题,“你不会是至尊VIP什么的吧?”
  从他和杨戬抱着小白进了门,到在这包房里落座,小白简直就是受到了皇帝般的礼遇!侍者将那云青骨瓷杯恭恭敬敬地摆在当时蹲坐在桌子上的小白面前时,白泽和杨戬的眼珠都快掉出来了。
  若是人也就罢了,一只猫?!
  白风从看看他二人,了然道,“怎么?你们不知道这里的老板是萧遥?以后想喝酒就来,叫萧遥请。”
  务必要喝穷他!
  杨戬瞧瞧白泽,又看向白风从,“还是不懂。”
  听白泽说,当年魔尊萧遥重伤了混沌秘境的守护神白风从,怎么事隔几千年,这两人好像成了好基友?
  “萧遥当年重伤于我,难道不应该做些补偿?喝他几杯酒已经很便宜他了。”白风从端着酒杯凑在鼻尖嗅了嗅酒香,言语间仿佛并没有把被人重伤的事情太过放在心上。
  杨戬:“我们好奇的是……为什么那些侍者会对一只猫这么恭敬?”
  “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我的猫。”人未至声先至。环形沙发椅与白风从正对的空位上虚影一晃,出现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
  一桌人,一个身着广袖仙袍,两个身着休闲便装,剩下一个西装革履,风马牛不相及,怎么瞧怎么诡异。
  白泽和杨戬都是第一次见萧遥。本来想打个招呼,最终还是选择了闭嘴。尤其是杨戬,四人之中,他年岁最小。其他三人那都是从传说中活到现在的人物。传说开始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个娘胎里待着,还是默默地当个听众好了。
  “这家伙被我打伤之后不能随心所欲地变化,变成个猫待我这儿蹭吃蹭喝了一百多年。平日里跟着我进进出出,我这醉花间的员工都知道他们老板养了一只小、白、猫~”萧遥冲着白风从十分挑衅地“喵~”了一声,接着说,“本尊抬举他,跟店里的人说,见猫如见我。不然谁没事供着一只猫呢?”
  白风从无所谓地笑笑,“抬举?难道不是心里有愧?”
  萧遥不接茬,摸出手机给经理徐青打电话,点了一堆酒和小食让送到包间。
  白风从:“你就这么凭空出现在这,待会一开门别吓着人家服务生。”
  萧遥:“会吓着人的是你。”
  酒菜很快送到,经理徐青亲自送来的。对于分明没人瞧见老板过来,但老板就是凭空出现在了包间里,以及老板带着猫喝酒这种事情,徐青显然见怪不怪了。
  之前已经和白泽、杨戬简短地进行了自我介绍,徐青离开后,早已脱去西装外套,只穿着一件浅蓝色细纹衬衫的萧遥对着十指,手肘撑在桌面上,瞧着“神界三巨头”笑道,“介意我这个大魔头加入你们吗?”
  衣服都脱了,还是庄家。这些都忽略不计,就冲他能伤到战神,谁敢说“不”呢?
  “当然不。”白泽给萧遥倒酒。扒谁不是扒呢?反正都是有故事的人。
  杨戬:我是为什么要拉白泽出来喝酒的来着?


第28章 日常part2…4
  一群男人在一起会聊什么?各自的情史?开玩笑,那是女人才会热衷的八卦。
  更何况; 男人喝酒; 重在装逼; 而在座的四个人都可谓在情场上输得一塌糊涂,想要撬开他们的口让他们爆料自己的情史?
  呵呵。
  不如从自我介绍开始。
  虽然白风从和萧遥看起来很熟,杨戬和白泽看起来很熟; 可是四人之间并不熟——最起码还没有熟到可以坐在一起喝酒、畅所欲言的地步。
  所谓的自我介绍当然不是“我叫什么”、“我来自哪”、“年岁几何”,毕竟都是名讳响彻六界的神魔; 这点基本资料谁都一清二楚。重点介绍内容是,他们是如何混迹在人间以致于凑成了今天这桌孽缘。
  原来早在几十年前; 杨戬带着哮天犬“流浪”至此,初来贵宝地人生地不熟,正扒着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寻摸着找份什么工作来养家糊口的时候; 在大街上偶遇了高级知识分子——大学教授、白泽。
  往前倒数几十年,大学教授的那个身份还得了?万人敬仰就不说了; 重点是国家分房!在遍地平房四合院的时候; 人家白泽就住进了国家分配的两室一厅的五层小洋楼——当然; 现在那楼都快沦为遗址了; 不过在当年; 简直是堪比别墅级的存在!
  杨戬呢,既不是观音也不是财神,基本上没什么人供奉,连点香火钱都捞不着。无业游民当得久了,牵着条狗往衣冠楚楚的白泽面前一站; 简直就像个落魄的乞丐。
  白泽心疼可怜的哮天犬跟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主子,心一软,就把一人一狗领家去了。于是杨戬就带着哮天犬开始了欢快的蹭吃蹭喝蹭住的日子。
  但正所谓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不老不死的白泽显然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工作居住,正巧赶上了改革开放,许多文人纷纷弃笔从商,白泽也就辞掉了大学教授的工作,有样学样地搞了点儿投资,结果陪了个底儿掉。在杨戬的怂恿下,白泽卖了房产还了债,剩下的钱都交给有“神秘用途”的杨戬了——无所谓嘛,他们这群神仙又不是不吃饭就会饿死,往前数千八百年,什么水潭洞窟没住过,贪恋人间的美食舒卧,过阵子改头换面重新去搞个大学教授当当就好了嘛。
  正巧当时同时发生的一件事令白泽十分心塞(没错,就是那件事♂),于是白泽表示,世界那么大,他要去看看,遂果断抛弃杨戬啸天,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
  等他再回到洛河城的时候,杨戬就已经住进市中心的那幢高级公寓的顶层观景房了。一问得知,这孙子用他留下的那点儿钱炒股赚大发了。
  于是早年被杨戬蹭吃蹭喝蹭住的白泽开始心安理得地在杨戬的高级公寓里蹭吃蹭喝蹭住。
  再后来有一天,新任无业游民白泽在街上闲溜时感受到了宠物店里散发出来的祥瑞之气——算是正式拉开了今天的这桌孽缘的序幕。
  一台戏一边搭起来了,另一边呢?
  “我和他?哼,没什么好说。”萧遥冷哼一声。
  白风从淡定端起酒杯,“确实没什么好说,不如喝酒。”
  尽管心肝脾肺肾被八卦之火熊熊灼烧,但杨戬和白泽,一个小字辈,一个战五渣,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换话题。
  “哦,第一次见的时候,你说我救过你?”白风从放下酒杯看白泽。
  白泽瞧了眼萧遥,笑道,“可不是么,就从魔尊大人手下救的。”
  萧遥闻言仔细瞧了瞧白泽,显然是什么都没想起来,“我们什么时候有过过节?”
  “过节没有。要说您伤到战神都算是‘误伤’,那我这只能算是‘波及’了。”白泽酸溜溜道。
  萧遥盯着白泽眯了眯眼睛做思忆状,片刻后,他站起身给白泽添了点儿酒,又给自己倒满,举起酒杯道,“不管如何,萧某先自罚一杯聊以赔罪。”一仰头干掉,萧遥又笑道,“总之今天闲来无事,几千年前的恩怨不妨当做谈资随便聊聊。待萧某想起来了,再重新向你赔不是。”
  白泽回了一杯酒,颇有些“往事如烟”的意味般地叹了口气,“就是五千多年前您硬闯混沌秘境的时候,杀红了眼,眼看就要将我斩于剑下,恰好战神出现,出手阻止了您,才让我保住这条小命。……我当时扮演的就是一个炮灰角色,幸运值比较高而已。”
  五千多年前萧遥硬闯混沌秘境的时候。
  那时候萧遥杀的生太多,白风从要守的东西太泛,区区一只白泽算什么?他们两人真的谁都不会在意。会在意的,只有从生死线上跨过的白泽自己。
  萧遥咂咂嘴,又给自己倒满酒,再次起身对白泽道,“那真是我这辈子最混账的时候。自罚一杯以谢罪。”
  白泽急忙起身回敬了一杯,笑道,“几千年前的事情了,说好聊以作谈资而已。”
  可是萧遥没停,连干两杯之后,又给自己倒满,这回转向了白风从,顿了顿,唤到,“老白。”萧遥张张嘴,喉咙却像被什么堵住了一样,最后只是说了一句,“我干了。”
  白风从坐那没动,只是端起酒杯遥遥相敬,然后一口干了。
  被晾在一边儿的杨戬实在忍不住,开口道,“我说上神、魔尊,你们俩有什么恩怨纠葛,给讲讲行么?”
  如此含情脉脉、欲言又止很容易叫人想偏的好么!要是温婉也在这,已经高呼“按头小分队参上”了好么!
  白风从将手腕搭在桌沿,修长的白玉手指轻轻转着手中的云青骨瓷杯,沉默了片刻,抬眼瞧瞧对面的萧遥,笑道,“魔尊堕魔,是为了一个女人,你们都知道吧?”
  萧遥坐对面自斟自饮,一脸的你爱说就说,反正说不对了老子一杯酒泼你脸上。
  杨戬斟酌着词句小心翼翼道,“嗯,有些耳闻……”都是从号称“无所不知”的白泽那丫那听来的,“相传魔尊有一位感情甚笃的道侣,结果由仙化神之时,魔尊顺利渡过天劫飞升为神,魔尊的道侣却……”
  “形神俱灭。”杨戬没敢说出来的四个字,被萧遥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的吐出来。
  原本就不算十分愉快的氛围突然变得很压抑。
  杨戬十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说出来,说到“有所耳闻”不就好了。
  没人敢开口,白风从转着酒杯自顾自地接话道,“当时六界传闻,在上古魔神长眠的秘境中有一秘宝——轮回镜,可以回溯时光、逆天改命、起死回生。”
  “这则传闻至今尚存。”杨戬说,“天道不可逆,这是众神皆知的事实。我一直不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流言蜚语。”
  白风从:“因为是真的。”
  杨戬:!!!
  萧遥:“上古魔神沉寂,天道初成。轮回镜即为天道的实体。它毫无规律地游荡在各大秘境中,最初是被一个探索秘境的魔修发现。可是还没有等他利用轮回镜做什么,轮回镜便消失了。后来又有许多探索秘境的六界生灵在不同的秘境中发现过轮回镜,于是众生推断,轮回镜是在各大秘境间游荡徘徊的。”
  萧遥:“其实没有人真的利用轮回镜逆天改命过。因为轮回镜出现的随机性,能撞见本身就是个小概率事件。虽然有很多人声称见过轮回镜,但事实上,能闯入秘境的人就极少,不可能有那么多人有那么好的运气就撞见了轮回镜。只不过,在关于轮回镜的众多传言中,有一则是口径十分一致的——轮回镜能够预见自己的……死亡。”
  “仅此一条,就足以令六界众生蜂拥而至,打破各大秘境的沉寂。”白风从动动四指,有节奏地敲打了一下桌面,抬眼扫视了一圈,“你们都应该知道秘境是什么地方。”
  白泽和杨戬点头。
  上古时期,神魔天成,一个个都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真霸主,打起架来那是真真正正的风啸雨嚎、飞沙走石、日月无光。旷日持久的神魔大战使得三界凋零、生灵涂炭。天神一族生而悲天悯人,自认没有实力彻底将狂魔一族从世间抹去,所以选择了同归于尽——以天神自身为符咒,将狂魔永久封印。一处秘境,便是一处神魔的长眠冢。上古神魔沉寂,天道初成,轮回不息,方才衍生六界生灵。
  白风从冷笑一下,“可能是六界众生安稳的日子过得太久了,丝毫不考虑若是破了天神结界解放了上古狂魔,后果如何。”他说完,抬眼瞧向对面的萧遥。
  萧遥无奈地笑着摇摇头,“我只求一人往生,天地寂灭与我何干?”
  白风从扬扬下颌,示意白泽杨戬二人,“几千年都是这么一句话。死不悔改。”
  “当时有很多人探索秘境吧,为什么……?”杨戬瞧瞧二人,眼睛在问,为什么偏偏好像萧遥是那个千古罪人一样?


第29章 日常part2…5
  “因为他运气好; 碰上了。”白风从说。
  杨戬一愣,“碰上……什么?轮回镜?!然后呢?”
  然后白风从明显不想再说,于是萧遥接过话头,“他(白风从)是守卫,我是入侵者; 就打咯。打到最后……”萧遥耸耸肩; “反正结果就是; 害老白失去了心爱之人。”
  杨戬瞧瞧一桌人; 忍了忍,还是没按捺住八卦之魂; 双目放光贼兮兮地问到; “心爱之人?谁啊?”
  “玄恒。”萧遥盯着白风从慢慢吐出这两个字。
  杨戬蹙眉努力搜索了一下他所知道的诸神名单; 确认没有这么一号人,遂问到; “玄恒……是哪位上神?”
  萧遥耸耸肩; 喝了一口酒; “我只知道; 是他主子。”
  杨戬顺着萧遥的目光看向白风从; 白风从兀自饮酒不说话。于是; 杨戬又看向白泽。
  白泽耸耸肩说; “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战神守护的混沌秘境里边封印着上古凶兽混沌。”他看向白风从小心翼翼地推测道,“如果说一处秘境便是一处神魔的魂冢,想来长眠在这混沌秘境之中的便是这位……玄恒上神?”
  “反正从结果来看; 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如果当时不是我闯入秘境,恐怕这万八千年过去,你也只能是徒劳守着他的魂冢,又如何能像现在这般与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一起呢?”萧遥瞧着白风从挑眉笑道,“这么说起来,似乎应该是你敬我一杯酒。”
  白风从闻言,伸长胳膊拎过酒瓶自行斟满一杯酒,面无表情地举起来对萧遥说,“恭喜你捡回一条命。”
  萧遥无奈地哼笑了一下,也随意地举举酒杯,回敬了一下。
  白泽抢过酒瓶给白风从和萧遥各自斟满酒,趁热打铁地追问白风从,“这么说温老板……就是玄恒上神?”
  白风从喝了口酒,不答反问,“说起来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为什么你要伪装成一只萨摩耶赖在阮蒙身边?”
  白泽:喂喂!你这话题转的也太生硬了吧?不要直接把球踢给我啊!
  白风从那边是怎么回事,萧遥早就知道得差不多了。倒是这个爆料听起来很有意思。于是他问道,“软萌?”
  杨戬对于白泽和阮蒙的事情,一直持吃瓜态度。这前因后果、个中蹊跷,他自己问不出来,但靠着白风从和萧遥的咔位,总可以问出来吧?于是杨戬迫不及待地爆料道,“阮蒙是‘爱宠一生’、哦,就战神所在的那家宠物店里的店员。”
  “喂……”白泽出言制止。
  可是萧遥立刻给白泽倒了一杯酒推给他让他喝掉,笑道,“来,难得把酒言欢、同聚一堂,讲一下彼此的故事,也有助于增进感情嘛。”
  白泽把酒喝了没好气地踢皮球,“何不先讲一下魔尊与道侣之间的传奇佳话?”
  萧遥叹了口气,浅笑道,“斯人已逝不可追。”
  逼着人家讲逝者的事情确实不太好,白泽方才也是一时情急口无遮拦,被萧遥这么回了一句,只能默不作声了。
  气氛又有些诡异的压抑。杨戬赶紧活跃氛围道,“白泽和阮蒙的事情我知道,我给你们讲。”
  白泽坐在那儿兀自饮酒,心里只有两个字,妈的。
  按照他的如意算盘,本来应该是他和杨戬两个人把白风从拉出来喝酒,然后八卦一下白风从和温如昔的故事。口舌对比二比一,哪怕白风从再怎么守口如瓶,总该能套出一点儿有趣的故事。
  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萧遥在这搅局。白风从也是皮球踢得好,而已经对白风从和温如昔的故事不感兴趣的萧遥立马接茬,顺势将战火引到白泽身上。场上敌我势力对比突变,杨戬这孙子还瞬间倒戈叛变、出卖友军,打算利用白泽的情史套取两位神魔的欢心!如今口舌之比三比一,白泽还能干什么?只能像一个粽子一样等着被扒。
  杨戬嚼了两粒花生,开始慢条斯理地娓娓道来——
  白泽当大学教授的时候,那真是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多少男女同学纷纷拜倒在白泽的西装裤下,每堂课的上座率都是爆满——虽然是超级无聊的古代史课程。
  在白泽众多的爱慕者中,一个男生从大二开始,不顾师生之恋的禁忌,对白泽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甚至为了白泽,从发展前景一片大好的土木工程系转到了历史系,就为了多听他几节课,多见他几次面。
  因为大学的任课教师并不会从大一一直教到大四,基本上每学年都会换一个,所以每学年结束、也就是暑假的时候,该届学生会以班级或者年级为单位,邀请这一学年的任课教师一起出去游玩,也算是一场简单的师生饯别会。
  “就是在那一次的饯别会上,那名穷追猛打的男生如愿得到了咱们白泽大神的宠幸。”杨戬说完这句话还特意向白泽投了个媚眼儿,意思是,你看,我帮你兜着了吧,可没说漏。
  白泽:我谢你全家。
  萧遥扬长尾音,发出一声意味深长的“哦~?”
  “求细节。”他说。
  白泽:有点魔尊该有的高冷炫酷的样子好吗?怎么如此八卦!
  白泽喝酒吃菜,不想开口。于是萧遥看杨戬。
  杨戬说,“可惜更多的细节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春宵一度后,这个男生突然消失了,白泽气的够呛,以至于每天在家里都不给我和啸天好脸色看。”
  白泽抬腿在桌子底下踹了杨戬一脚,杨戬不动如山、面不改色,继续爆料,“又过了一个月左右,白泽终于得到消息,原来那个男生不是撩完就跑,而是暑期的时候出了意外死了。正巧那时候白泽做生意又赔了嘛——嗯,其实我觉得以白泽的智商,他做生意会赔,肯定是被‘其他’的事情影响了。当时白泽跟我说,他赔了钱心里不爽,要出去走走。所以就抛下我和啸天一个人去旅行了。”杨戬顿了顿,不甘心地继续加料,“说是旅行,谁知道他是干嘛去呢?说不定是为了找那个男生的转世。”
  “啧。”白泽抬起头没好气的瞪了杨戬一眼。
  杨戬笑笑,继续道,“该说是造化弄人还是天公作美呢?没想到那小男生竟然还在洛河城,只不过……变成了一只阿拉斯加。”
  白风从笑道,“原来如此。既然你肯用神兽之血将他拉离六道轮回,想必是真爱了。”
  ——白泽和阮蒙重逢的那一天,白风从就在现场,所以他知道是怎么回事。
  萧遥也起哄道,“哦~?原来传闻中清冷孤高的神兽白泽竟然也是个痴情种子。方才听闻老白早年救了你,我还以为这几千年来从未听闻白泽的情史,是因为……”萧遥没把话说完,而是用眼神在白风从和白泽之间暧昧地瞟了两眼,那意思明显就是,我还以为是被救者爱上了当年救过他的那个英雄。“却未曾想能够撼动白泽心绪的,竟然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凡人。”
  白风从想了想,突然觉得有些奇怪。他问白泽,“如果只是距今20几年前的事情,那不就是阮蒙还活着的时候?阮蒙是记得生前的事情的,可是……看起来,他好像并不记得你?”
  白泽干了一杯酒,淡淡一笑,无所谓道,“因为他不想记得我啊,所以死了就忘了个干净。”
  白风从闻言笑笑,没说话。有的人就是喜欢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来掩藏掩饰心底的失落和愤懑。
  杨戬:“已经转世的人会忘记前世记忆,这不奇怪。但是阮蒙没转世啊,只是亡灵附在了一条狗身上。这种情况下,只缺失了部分记忆,还偏偏是关于你的,就很奇怪。不会是中途遭遇过什么奇怪的事情吧?”
  白泽抬眼白了他一眼,“所以说,他就是要忘了我。仅此而已。还中途遇到什么,你小说看多了吧。”
  杨戬心想,不能吧?他上了白泽还要忘了白泽?就白泽这种牙眦必报的性格……嗯,默默地为阮蒙点蜡。
  萧遥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抬手制止众人的对话,“怎么回事儿?我越听越糊涂了。我原本以为是阮蒙转世变成了一条狗,所以白泽也变成一条狗,借此陪伴在他身边。但现在听你们的对话好像不是这样的。”
  白泽一头黑线,杨戬已经忍不住拍桌狂笑,连高冷如斯的白风从,也忍不住笑出声。
  萧遥:我真的一直在想——哇哦,两条狗的爱情故事……果然神兽的三观和人类还是有区别的。认真脸。
  杨戬强忍着笑重新给萧遥解释了一下前因后果,至于白泽在宠物店里偶遇被宋奶奶牵着的、还是阿拉斯加犬模样的阮蒙,并使他重新转生为人的细节则由目睹了整个过程的白风从补充说明。
  终于搞清了事情来龙去脉的萧遥也忍不住狂笑,又对白泽敬了两杯酒聊以赔罪。
  不得不说,酒是一个好东西。原本还对自己的事情藏着掖着的白泽,在几杯酒下肚之后,也就打开了话匣子。
  “不是那样的。”他说。
  阮蒙不是没有转世,他就是转世成了一条狗。他和温婉爸爸的情况不一样。温婉爸爸确实是死后亡灵未去,附着在了一条幼犬身上,直到他找到了女儿,用尽最后的力气救了女儿,亡灵在阳世无以为继,才恋恋不舍地去了。这种情况下,温婉爸爸的亡灵离开后,狗还可以活着。但白泽让阮蒙转生成人,其实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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