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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宠物店-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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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蒙赔笑,“我会好好照顾白泽大神,再也不给二位添麻烦了。”
  杨戬&白泽:……
  杨戬:有、奸、情。
  杨戬:“好走不送。”
  反正都熟人,没什么好客气,接过阮蒙递过来的装着游戏手柄的礼物袋,直接摔门。
  一人一狗在门外相视无言。
  “大神,我有一个特别想去的地方,你能陪我去吗?”
  ***
  异常反应还未消散却心系好兄弟的哮天,枕在杨戬大腿上头晕眼花地给阮蒙发信息。
  哮天:有个重要消息,我得告诉你。
  哮天:白泽说他不能变成人,是假的。
  哮天:扑倒他啊!少年!
  替我报仇!当然,这句话哮天没发。
  阮蒙看完信息,默默收好手机,微笑着给跟他一起坐在出租车后排的萨摩耶摸了摸毛。
  “小伙子,你这狗养几年了?”闲着也是闲着,出租车师父向来很热衷于闲聊。
  “挺多年了。”
  “我家里也养狗,要说这养狗啊,就跟养小孩似的,你说是吧?”
  阮蒙笑笑,“我倒不是,就想跟我的狗……过一辈子。”
  司机:“哈哈,小伙子你真逗。”
  白泽:……
  车开到与君山半山腰,上不去了。阮蒙付了钱,带着白泽顺着人工石阶爬山。
  一人一狗默默地爬山,谁都不说话。
  既不是旅游的季节,也不是周末,长长的石阶上,就只有一人一狗在慢慢攀爬。
  爬到一半,一人一狗在缓台的石椅上休息。阮蒙还好,微微出了一层薄汗而已。白泽就惨了,因为萨摩耶的骨骼肌肉构造十分不适合攀爬,加上狗的散热器官只有舌头,想也知道自己堂堂一届神兽现在伸长着舌头哈哧哈哧喘的模样有多蠢。
  “啊,我昨天从猫大神那得到了灵气手环,据说戴上能够让你暂时恢复成人形。”阮蒙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突然说道。
  白泽动了动耳朵,在他没去店里的时间发生了什么?灵气手环是什么鬼?他怎么不知道?
  片刻后。
  白泽看看阮蒙掌心的两条红绳编织的手镯,又抬头看看冲他微笑的阮蒙,很想问,你他妈是忽悠我呢还是你真的被白风从那货给忽悠了?
  不过毕竟还有一半山路要爬,累成狗简直太有损形象了。
  那就……就坡下驴吧。
  阮蒙仔细地将两条姻缘结分别系在了萨摩耶的左右前爪上,然后疑惑地微微皱眉,“咦?不行吗?”
  虽然白泽内心很纠结,觉得这样很蠢,但是——
  “嘭”,变成人了。
  “啊!真的有用!”阮蒙喜笑颜开,笑得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子。
  他怕他不笑得大一点,再见到眼前这人的恍如隔世感会让他哭出来。
  白泽很不自在地推推眼镜,匆匆站起身,“走了。”
  白泽当然知道阮蒙很不对劲儿,可是他心里别扭着,便赌气不想问,只是一步三个台阶地大跨步往上走。
  阮蒙跟在后边默默地盯着白泽的背影,忍了又忍,眼泪还是汹涌地夺眶而出。他不敢出一点声,只希望快点爬到顶,在爬到顶之前,希望白泽不要回头。
  “阮蒙。”白泽回头,脚下一顿,“你哭什么?”
  “没哭,迷了眼睛。”
  白泽皱皱眉,转身继续往上走。
  阮蒙:“你想问什么?”
  白泽:“没什么。”
  阮蒙说要白泽陪他来这里求姻缘,却没说,要求他和谁的姻缘。
  白泽想,也许是和他吧。毕竟这一路来的许多迹象都表明如此。
  可眼看着山顶那棵系满了红线的姻缘树近了,白泽又有点慌。
  万一不是他呢?
  他真怕自己一时冲动作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
  说来也是好笑,他一个真真正正的神,竟然也会来拜这种子虚乌有的神,而且心里还有一点期待。
  可是如果月老真的存在,他早在27年前就找月老把他们栓在一起了。
  如果地府阎王也真的存在,他大概也会学一学那只孙猴子,将地府闹得不得安生吧。
  可这些“有用”的神明,都只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中,害得他和他就这样错过了27年。
  白泽垂眸扫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红线,心想,就这样一直做个人吧,不要再变成狗了。
  蛮可笑的。
  阮蒙去庙里求姻缘结了。白泽站在姻缘树下,仰头望着那一树飘飞的红线思绪万千。
  这里他虽然没来过,但是听说过。好像,是把红线系在树上能达成愿望之类的?反正手腕上左右两条,不如解下一条系上去。
  白泽低头一边解左腕上的红绳,一边嘲笑自己。
  要嘲笑的点太多,甚至不知道要从哪里说起。
  “咦?大神,您……是有暗恋的人?”阮蒙走过来。
  刚刚系好红绳的白泽闻声转回身,看看冲自己微微笑的阮蒙,点头,“嗯,所以向这棵树许了一个愿。”
  “哦?”阮蒙慢慢地挑长尾音,“能告诉我是什么愿吗?”
  “如果我喜欢的那个人也喜欢我,会把他求到的姻缘结亲手给我戴上。”
  阮蒙看着他,笑容一点点在脸上绽放开来,同时,也有豆大的泪珠从眼眶中翻滚下来。
  他努力忍了忍眼泪,努力调整了一下情绪,努力微笑道,“那我想,你的愿望已经实现了。”
  白泽挑挑眉。
  阮蒙低下头,拆开包装,取出新款的嵌了金珠的姻缘结,双手捏着两端,上前一步,望进白泽的眼睛,轻声道,“我给你戴上吧。”
  白泽顺从地伸出手腕。
  他凑在低头给自己系姻缘结的阮蒙耳畔轻声道,“我觉得你刚才应该说,‘你的愿望就要实现了’,而不是‘已经’?”
  阮蒙先给他系了左手腕,然后才系了右手腕,而后轻轻摩挲着那条先系上的红绳,低声道,“这一条,是我27年前求来的,那时就想亲手给你戴上。”
  作者有话要说:  也不是很懂自己昨天为什么要放话说下一章他们就会在一起……
  但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只能逼自己撸了一篇粗长。
  啊~我这个红娘又撮合成了一对儿,还是好有成就感的~
  。
  下一对应该是杨戬X哮天了?
  之前一直没想到梗,结果今天一下就想到一个超级狗血的……好怕写出来你们打我QAQ,要不杨戬X哮天这一对我们跳过吧,啊哈哈哈


第39章 日常part3…4
  “还请假?……不不不; 我这儿没什么问题啦。阮蒙出什么事儿了吗?……哦,好的,我知道了。”
  挂了电话,温婉微蹙着细眉盯桌面上的手机。
  连续三天请假,这不是阮蒙的风格啊。
  她眼睛突然亮了亮!打电话过来的人是白泽!这说明什么?白泽和阮蒙在一起; 他们和好了!白泽说; 阮蒙请假的原因是他今天身体不舒服。
  不♂舒♂服。
  温婉把头抵在桌沿上一阵窃笑。
  看来可以吃喜糖了。
  “阮蒙今天又请假了; 你知道吧?”十点半多点儿; 温如昔从二楼下来。
  “嗯,知道; 白泽大神给我打电话了。”
  温如昔看看她; “你怎么这么高兴?”
  温婉急忙双手摸摸脸; “啊?有吗?天气好,心情好吧。”
  毕竟是十月秋高气爽的好天气。
  温如昔不置可否地挑挑眉; 转身走了; “那我去遛狗了。”
  “辛苦老板!”温婉起身恭送。
  温如昔这个游手好闲的老板; 对店里最大的贡献; 大概就是去遛狗。毕竟店里寄养的犬类; 少的时候五六只; 多的时候十几只; 不可能一起带出去遛。全遛一遍至少3、4个小时; 多的时候能遛一天。而且不得不说,遛大型犬那真是个体力活。
  平日店里三人都在的时候,基本是温婉看店; 温如昔和阮蒙轮流出去遛狗。这几天阮蒙一直没来,温如昔便都揽下了。温婉当然也主动请缨过,温如昔就丢给她一句,“忘了你上次为什么哭的了?”
  被狗遛哭的。
  当时有人在店里寄养了一只极其罕见的阿富汗猎犬“皇后”,那远观如丝绸、如瀑布的长长毛发,那端庄倨傲的贵妇神态,简直让温婉一见倾心!而且主人再三表明“皇后”很温顺,很乖,很听话,所以在温婉的极力要求下,温如昔点头让她牵着皇后出去遛了。
  结果温婉打算牵着皇后回去的时候,也不知道皇后突然抽什么风,向前疯跑了三条街,被遛的温婉跟在后边真是欲哭无泪。那天她穿的还是平底单鞋,美则美矣,然而并不适合跑步,偏硬的材质生生把脚底和脚掌外侧磨出了大水泡,好几天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身心俱疲地回到店里,本来吐个槽想求得一下安慰和怜惜,人家温老板却拍拍她肩膀说,“没让狗跑丢,干得不错。”温婉就哇地一声哭出来了。
  还是阮蒙比较软萌,各种温言相抚。温婉觉得温如昔妥妥一副资本家嘴脸,讨厌!
  不过当时也已经下午6点多了,温如昔特批温婉提前下班上楼休息,不用去买菜做饭。温婉坐床边一边拿着缝衣针挑水泡,一边在心里画圈圈暗骂温如昔,没想到温如昔敲开她房门给她送了一瓶碘伏、创可贴、纱布,还有一双粉色的兔子状、超级满足少女心的大号棉拖鞋。
  温如昔:“脚上起泡了吧?不是特别严重的别挑,这些你看着用。”
  当天晚上温如昔叫的外卖还是温婉最爱吃但是舍不得吃的小龙虾。
  温婉又偷偷哭了。“老男人”和“小男生”的撩妹段位就是不一样。
  她差点儿爱上温如昔了。
  如果不是小白一直用那双瓦蓝瓦蓝的琉璃珠似的眼睛盯着她。
  唉。温婉叹息。熟悉耽美文各种套路的温婉知道,猫大神这种情况,那必定是要和温老板有一腿的。肯定不会有她什么事儿。
  这店里一众美男色,竟然没有一个是留给她的,想想也是很悲催。
  温婉没想过自己的桃花来得这么快。
  温如昔把其他的狗都遛了,毛毛留给了温婉自己。温婉下了班买菜做饭,然后下楼带着毛毛出去,也算是饭后消食。
  她牵着毛毛在十字路口等红灯,身边有个男声轻唤了一声,“金总?”
  温婉本来没在意,可是毛毛兴奋地“汪”了一声就往男人身上扑,毫无防备的温婉差点儿被带倒。
  “哈!金总!金总!真的是你!你都长这么大了!你还记得我!”
  温婉瞧着那个蹲在毛毛旁边,身着一身运动装,搂着毛毛的脖子几乎喜极而泣的男人莫名其妙。
  男人注意到温婉,站起来,礼貌地点了一下头,“您好!我叫林清。我想,我大概是这只金毛的原主人。”
  温婉立刻紧了紧缰绳,把毛毛往自己身边拉了拉,一脸防备地看林清。可毛毛显然很喜欢男人,半立起来抬着前爪,又是往男人身上扑,又是吐舌头卖萌。
  温婉:……
  人行道的绿灯亮了。林清说,“不介意我和你一起走一段路?”
  温婉拉不动死命挣的毛毛,很丧气,“好吧……”
  林清轻笑道,“你放心,我不是要要回它。只是想……知道它过得好不好。”
  温婉突然心底一软,扭头看了看比她高出一头还多的男人。天色刚刚擦黑,但是马路两旁的路灯已经亮了起来。光影落在男人的脸上,倒也是棱角分明,帅气逼人。
  温婉觉得,这要是半年前的自己,在路上偶遇这么一个气质上佳的帅哥,怕是会高兴得原地转三圈。只可惜在那个美色云集的宠物店里浸染了半年,天天瞧着那几个有着神之光环、自带美颜滤镜的男人,再瞧这芸芸众生,也就只是一句,哎哟,这个长得还不错哦。
  因为美色而一见钟情什么的,大概是这辈子与自己无缘了。温婉想。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温婉得知,林清并非本市人,家在宁远市,距离洛河城300公里左右的样子,他来洛河城是要监管在洛河城刚开的连锁分店的经营状况。至于为什么他能一眼认出这是他的狗——
  “金总除了有一条白领巾,额头还有菱形白斑,这种花色超级难见的。”林清说。
  毛毛颈间和前胸的毛色比身体其他部分的棕黄色毛发要浅很多,偏近乳黄色,看起来就像扎了一条白领巾。而毛毛眉心上方的那个菱形白斑,猫大神说,那是有外来灵魂寄宿的痕迹。当然独一无二了。
  “它从家里跑走的时候,才四五个月大,也不知道是怎么跑到这么远的城市的。”林清轻笑着,似是很不解。
  因为有个父亲一心挂念他的女儿。温婉微微嘟起嘴,垂眼看着走在他们前边,偶尔还要回头往林清身上扑一扑的毛毛不说话。
  父亲的灵魂去了,毛毛……或者说是金总,时隔四年还记得原主,而且好像很喜欢原主的样子。
  虽然宠物店里,老板人很好,阮蒙也很照顾她,可是对温婉来讲,毛毛是不一样的,是更胜于他们的存在。
  是她唯一的亲人。
  如果她把毛毛当亲人,难道不该放毛毛去它想去的地方吗?
  可她不想放手。温婉默默紧了紧手中的缰绳。如果毛毛走了,她一定会在每天晚上去菜市场的路上哭成狗。
  她本不曾畏惧失去。如果她没有得到过。
  “谢谢你收留了它,把它养大。而且看得出来,它过得很好。谢谢你。”又返回了他们相遇的路口,林清摸着一个劲儿扑他的毛毛,看着温婉微笑道。
  它曾经为了我,差点儿死了……我没有大房子给它住,每天只能把它关在笼子里。我也喂不起皇家狗粮,只能买店里最便宜的狗粮给它吃……一周才能喂一次罐头调节一下饮食。温婉牵着缰绳,戳在那儿垂着眼睛不说话。
  之前没有感觉,可是刚才听林清讲他刚把毛毛接回家时,是怎么喂的,怎么养的,温婉就觉得毛毛落在她手里真是从皇宫掉进了贫民窟。
  “呵,我真的没有把金总要回来的意思。你不要这么紧张。”林清见温婉一直不说话,笑得有些无奈。“虽然我很喜欢金总,可它好像不怎么喜欢我的样子,还站不稳的时候就总是跟我玩儿离家出走,最后到底跑掉了。它现在这么扑我,还真是受宠若惊。”
  它不是不喜欢你,是因为那个时候它是我爸爸。过了四年都没忘记你,瞧它多喜欢你。温婉有些嫉妒。不,是很嫉妒。所以绿灯一亮,她就扯着绳子要毛毛赶紧跟她走。
  “温小姐!”林清叫住她,“我就不再往那边去了。”
  “嗯?”
  “我家在那边。”
  温婉一愣。所以说,林清本来是要跑步回家的,结果陪她折返了,现在要再折返回去?
  “呀……我还以为你家也在这边……”
  “是我冒昧打扰了。可是跟金总重逢实在是激动难耐,所以……虽然知道大概惹你讨厌了,还是缠着你走了这么久,抱歉啊。”
  “……不,我没有……我只是……”
  好吧,我就是怕你抢走毛毛。温婉自暴自弃地想。
  “但其实……我还是想冒昧地请求一下。”林清说。
  温婉立刻抬头一脸戒备地盯他。
  “如果温小姐每天这个时间出来遛金总的话,不知方不方便,让我一起?”
  “……啊?”
  作者有话要说:  萧遥道长,你老婆要被别人撬走了!


第40章 日常part3…5
  温热的胸膛甫一离开; 阮蒙就醒了。
  可他继续装睡。静静地感受着那人小心翼翼地抽出被他压住的胳臂,在他额头落下一个缱绻柔情的吻,然后轻手轻脚地下床、带上卧室的门。
  等卧室里只剩他一个人了,阮蒙就把脸埋在枕头里痴痴地笑。笑够了坐起来,一瞬间就苦了脸——那儿; 不太舒服。
  要说白泽真的是……床下教授; 床上禽兽。
  呸; 禽兽不如。
  找回了记忆; 阮蒙当然想起了在那个迷乱的夜晚,乘着酒精; 一时热血上涌; 在白泽体内大肆挞伐的美妙滋味——虽然不得不说是因为得到了白泽的首肯。说他不想再尝尝滋味那是假的。奈何就那样将人遗忘了这许多年; 阮蒙总觉得欠了白泽许多,也就什么都从了白泽。
  好在白泽虽然“禽兽”了点儿; 总归是疼爱阮蒙的。床上把人折腾得够呛; 床下却是十分体己的。这不; 又早起给阮蒙做。爱心早餐去了。
  客观而言; 白泽做的菜; 味道虽然不及温婉的手艺; 然而在卖相上那绝对是展示品级别的。第一次吃白泽做的菜时; 阮蒙真是喜极而泣; 忍不住要叩谢漫天神佛——想他一介凡人,何德何能竟然“迎娶”了这么一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老婆'大雾'。
  白泽瞧着用拇指夹着筷子、双手合十、一脸虔诚祷告状的阮蒙,问他; 你干嘛呢?阮蒙说拜神。白泽说,拜什么神,我就是神。于是阮蒙就拜了拜白泽。白泽一脸嫌弃,说一点诚意都没有。阮蒙心领神会,把自己当贡品献祭了。这一次白泽很满意,说,孺子可教。
  阮蒙坐床边想着最近发生的事儿,觉得有点梦幻,忍不住抬手捏了捏自己脸。起身拉开窗帘,瞧着窗外的秋日好天气,忍不住感叹了一句,“时代不同了啊。”
  曾经的时代,他喜欢白泽,却不敢让任何人知道,甚至不敢让白泽知道。可如今的时代是如此的包容,让阮蒙忍不住想把他和白泽在一起的消息布公天下。可是却已经……没有了可以分享他的好消息、为他欢欣的人。
  除了宠物店的大家。
  “醒了?”正在切菜的白泽敏锐地察觉到了阮蒙的气息,扭头就瞧见厨房门口探着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脑袋的主人正一脸花痴地看着自己。
  自己男人就是帅啊,简直就是行走的衣架,家居服都能穿得跟走T台的模特一样。可是走T台的模特可不会为他早起做饭。阮蒙拉巴着两条腿挪过去,一脸小媳妇儿样地应着,“嗯,醒了。”
  你不在我身边,就睡不着了。阮蒙想撩一撩白泽,可是话在舌尖打了个转儿,又咽了下去。
  不太好意思。
  白泽把切好的食材一股脑地扔进锅里开始翻炒,抽空瞅了一眼戳在他身边的阮蒙,“在这儿傻站着干嘛?”
  阮蒙暗暗撇撇嘴,“哦”了一声,委屈道,“那我去洗漱了。”
  “啧。”
  转身欲离的阮蒙闻声一顿,怯生生地回头,发现白泽一手翻炒着锅里的菜,头却扭向自己这边,目光有点冷。
  “过来。”
  “哦。”阮蒙挪过去。
  白泽指指自己的腰间,“把手环上。”
  阮蒙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站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环在白泽腰间。男人的身上有种很特别的味道,是香的,不是花木的香气,也不是奶和酒的香气,只是,闭上眼睛,会让人没来由地想到太阳,一种干净又温婉的香气。
  阮蒙慢慢地把脸贴在白泽宽阔挺直的脊背上,炒锅里不断发出油和水分碰撞的噼噼啪啪声,可阮蒙还是清楚地听到了心跳。
  他闭上眼睛,笑得一脸满足,原本虚虚环在白泽腰间的手臂紧了紧,“白泽。”
  “嗯?”
  “谢谢你喜欢我。”
  安静的空气里飘荡这油锅里的噼啪声和锅铲的碰撞声。
  “嗯。”白泽应了一声。
  他知道阮蒙不安。阮蒙说他一无所有,如何配得上博古通今的上古神兽白泽。可是白泽想,除了博古通今,他又有什么呢?他连一个好性格都没有。
  高傲得要死。
  那些曾经厚着脸皮来追求过白泽的男女,容貌才情家世都不论,有谁受得了他这份高傲坚持了下来呢?
  只有阮蒙。
  该说那句“谢谢你喜欢我”的是白泽。可是高傲如斯,白泽又怎么会说出口。
  饭菜都做好,白泽赶阮蒙去洗脸,然后吃饭。
  白泽坐饭桌边瞧着阮蒙姿势别扭地从卫生间一步步挪过来,为了掩饰罪恶感,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镜,说道,“要不今天请假吧。”
  又请假……
  “不要啦,我没什么事儿。再说今天小婉轮休,我再请假,店里就只剩老板一个人了,不好。”
  “打电话让温婉再顶一天。反正她就住那儿,也不麻烦。”白泽十分厚颜,“她不也没什么事儿吗?”
  那你不要晚上那么禽兽好不好啊喂。阮蒙瞧瞧白泽给他在木椅子上垫的软垫,到嘴边的槽没吐出来。“你怎么知道小婉没事儿?说不定早和林清约好了出去玩儿呢。”
  白泽撇嘴,“20岁都不到谈什么恋爱。”
  阮蒙:“我喜欢你的时候,也20岁都不到。”
  白泽:“你是男生。”
  阮蒙:“30岁以前,男生的心理年龄普遍比女生要低很多。”
  白泽眯眼睛,“你就非得帮着她说话?”
  阮蒙立刻缩成一朵蘑菇,嗫嚅到,“我不是帮她说话……下次不会啦,白泽你不要生气嘛。”
  白泽挑挑眉,心情不错,把盛好的粥碗递给阮蒙,“小心烫。”
  阮蒙小心地打量着他,“没生气?”
  白泽:“没有。”
  白泽想,如果按照目前的科学分类,他大概属于猫科动物。傲娇,得哄,还要做攻,大约也就阮蒙这性子能受得了他。
  不得不说,白泽的自我定位还是十分准确的。
  白泽低头喝了一口粥,镜片上就被熏了一层雾气。阮蒙探手摘下白泽的眼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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