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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崽喂养指南-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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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禺目呲欲裂,除了在精神空间里大吼,却连阻止都做不到。
  有了这个同盟,做了老大,厄的要求也高了起来。
  他昂起下巴,道:“给我找个住处。”
  穷奇当然没有什么不答应的,再也没有林禺曾经见过的可怕面貌,反而殷勤地让厄爬到了他的背上,打算背着他去自己居住的山洞。
  厄一脸嫌弃的看了他血淋淋的后背一眼,说:“我自己走。”
  穷奇吼了一声,主动带领着厄往自己的山洞里走。
  它住的山洞并不远,就在这附近,也是林禺运气不好,在这停了下来。如果不是感受到了陌生妖兽的气息,穷奇也不会过来查探。
  在野外露宿了那么多天,总算是有了一个山洞可以住,厄十分满意,直接霸占了穷奇的大床。
  穷奇刚开始还待在山洞里,然而可怕妖兽的气场充斥山洞,他很快就待不下去,带着重伤跑了出去,远远地在一个安全的距离趴了下来。
  一觉睡到天亮,
  厄再睁开眼睛时,身体又交还给了林禺。
  【不准去杀穷奇,我留着它还有用处,其他的随便你。】厄说:【别想背着我做小动作,不管你想要做什么,我都能看见。】
  林禺当然知道。
  他走出山洞的时候,看着变成人形等候在外面的穷奇,尽管眼中杀气沸腾,却还是强忍住了动手的冲动。
  就算他动手也没有用。
  在他出手的那一刻,厄就会立刻反应过来,把身体抢回去,停下他的动作。林禺绝望的意识到。
  穷奇:“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
  林禺冷漠道:“去没有人的地方。”
  “没有人?”穷奇狐疑的看了他一眼,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既然我们的目的是制霸世界,必要时还要杀掉人类,那还不如直接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
  林禺瞳孔一缩,生怕厄会说出什么赞同的话,他抢先冷冷地看了穷奇一眼,说:“到了人类的地盘,然后让你被妖兽司的人抓回去吗?”
  穷奇一噎,倒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如果不是担心被妖兽司抓走,他也不至于躲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只要他出现在人类的城市之中,在那里的妖兽司的工作人员就会立刻发现他,然后通知宗方来抓他。
  好不容易从那里面逃了出来,他可不想要再回到监狱里面去。
  厄出声道;【听他的话。】
  林禺:【你不知道,他是妖兽司的逃犯,重点搜查对象,和他待在一块儿,只会暴露我们的行踪……】
  【暴露了又怎么样,不管来几个人,我都会将他们杀掉。】厄高傲道:【听他的,和他一起去城市里。】
  【可是……】
  林禺还想要劝他,忽然眼前一黑,就发现自己又回到了精神空间里。
  由厄占据了那具身体,那么它想要去哪里,就不是他能决定的事情了。
  林禺放弃了劝他的打算。
  厄说一不二,就算他不愿意,也随时都可以抢占他的身体行动,不管什么事情由厄来决定,原先不过是嫌一个人赶路太过麻烦,现在有了穷奇这么免费劳力,厄就时常的找着机会出来。
  他们很快就到了城市里。
  厄掏空了林禺的背包,将里面剩下的钱全部找了出来,胡乱全数塞进了穷奇的手里。
  他看到过林禺拿着这个纸币买东西,也知道人类做什么都不能缺了货币,他们想要来人类社会生活,当然也好不了它们。
  穷奇虽然接了,但又随手丢到了一边。它潜伏躲藏无数年,自然也有它自己的生活方式。
  穷奇带着厄到了一个老城区里面,找了一个和林禺身形相近的独居男人,果断了解了他的性命。
  尸体被黑雾包裹,然后再也没了踪迹。
  两人就这样在这个受害者的房子里住了下来。受害者没有什么朋友,和周围的邻居也不友好,林禺顶替了他的身份在这里生活下去,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不对劲。
  住下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厄就指挥着林禺去了附近的超市,给他买了许多方便面回来。
  【每个口味都要,红烧牛肉味的多拿一些。】厄双眼放光地说。
  林禺沉默地将每个口味的方便面都往购物车里放了一盒。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牌子,有什么不同的?】
  林禺没有回答,只是再帮他拿了几盒其他品牌的。
  厄在精神空间里摩拳擦掌,很是兴奋。
  【等会泡面的时候,你给我泡好,然后放在那里,一口也不许吃。】
  【……嗯。】
  【全部都是我的。】
  【嗯。】
  【如果那个穷奇来抢的话,允许你打死他。】
  【……嗯。】
  林禺推着购物车转过了一排货架,又看到了一大排的薯片。
  薯片是什么味道,厄早就已经在家中时就尝过了,这个时候自然也客气,指挥着林禺把每种口味的都拿了一包,塞满了整个购物车。之后又去买了一些肉干坚果之类的零食,直到购物车里都塞不下了,厄才停下了话。
  林禺推着购物车去结账,满满一大车的东西几乎用光了他剩下的所有钱币,换成了无数满当当的购物袋。
  看着被找回来的一张可怜的纸币和几个硬币,林禺抿了抿唇,沉默不语。
  厄忽然有点心虚。
  光看林禺的重视程度,他也知道这些钱币有多重要,这时候被他用光了,该不会以后他连零食都没得吃了吧?
  厄眼珠子一转,目光瞥到某个正在偷钱的小偷,忽然有了主意。
  当林禺提着那些购物袋回家之后,身体又忽然被抢走,然后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走出了老城区,走到了商业街区,之后就站在某个人烟稀少的路边不动了。
  黑雾悄悄的探了出去,缠在某个黄金加身的中年男人身边。
  趁着中年男人不注意,黑雾偷偷地腐蚀了他的口袋,里面鼓鼓囊囊的钱包就掉了出来。中年男人没有察觉,继续往前走去,待他转过了一个弯,厄就立刻跑了过去,将钱包捡了起来。
  它动作迅速地将里面的所有纸币都掏了出来,然后合上钱包,把剩下的证件及卡连着钱包一起又扔回到了地上,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揣着一兜纸币若无其事地走了。
  围观了全程的林禺:【……】
  【你竟然偷钱!!】林禺大声质问道:【你现在用的是我的身体,在别人看来,就是我在偷钱!】
  【连人都杀过了,你还在意我偷几个钱?】厄嗤笑道:【你当初出来的时候,这些钱不也是从小凤凰的钱包里拿的。】
  那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当然是不一样了。
  林禺独自生着闷气,厄又看中了路边的某个小吃,立刻凑了过去,连话也不愿意听了。
  从那个中年男人身上偷来的钱花光之后,厄如法炮制,又偷了好几个人,连超市里的买的零食和泡面都很快被吃完了,他还发现了不少周围的小吃,还把林禺的身体吃的胖了一圈。
  林禺很是纠结。
  有了美食,厄也完全占据了身体的主导权,进入了人类的城市之后,他反而连出去的机会都变少了。
  不过还是有的。
  当厄吃饱之后,缩回到精神空间里休息,一直到他下一次出来为止,这段时间里,就是林禺出来玩的时间。
  他大多数时间什么也不做,只会搬着一张凳子坐在门前发呆,偶尔太阳暖洋洋的,照的人十分舒服,偶尔阴雨绵绵,还会下几场小雨,他就坐在屋檐下听着雨声滴滴答答落下的声音。
  穷奇却忙多了。
  这个城市里的杀人案件陡然间变得多了起来,连电视新闻里都时常放着这些案件相关的报道,林禺不看电视,也从邻居们偶尔的交流之中听到了几耳朵。
  他自然清楚,那是穷奇做的。
  可他拦不了。
  杀人即是毁灭,厄对此十分赞同,反而赞许了一番穷奇的做法。
  只是穷奇也不敢杀太多人,大部分都是为了宣泄他的情绪,他要是杀太多人,宗方就会来的更快,穷奇还是有一些自知之明的,但他也经常出门,不知道去了哪里,经常半天见不到人影。
  没有穷奇,厄也去消食的时候,就是林禺发呆的时间。
  光坐在那里,他就可以消磨一天的时间。
  老城区里住了许多人,大家的关系都并不坏,主妇们经常会凑在一起聊天,聊天的内容也通过隔音不太好的墙壁传到了林禺的耳朵里,话题的内容无非是谁家的女儿生了,谁家的儿子娶了新媳妇,话题是家长里短,并不有趣,可林禺可以听一天。
  如果可以,他也想去过这样的生活。
  没有烦恼,没有惊心动魄的身世,只有家人们陪在身边,日子只有家长里短。
  林禺有些羡慕。
  他的大部分时间用来听别人聊天,小部分的时间,用来交新朋友。
  轻快地脚步声由远及近,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绕过了墙,蹬蹬蹬跑了进来,带着笑声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
  “叔叔!我又来啦!”
  林禺的新朋友,是个五岁的小女孩儿。
  正在上幼儿园,和爷爷相依为命,就住在老城区附近,因为一个意外落在他面前的纸飞机而和他结识,然后就和他熟悉了起来。


第212章 
  从家里带出来的钱花光之后, 他们的生活并不缺钱。
  厄被美食迷住了心,饭量巨大, 每隔几天就要指使林禺去超市里买一大堆的零食回来, 附近的小吃店也被他关顾了一遍,每次钱不够的时候, 就会站在街头,去“捡”那些掉在地上的钱包。
  因为林禺不愿意去做, 他每次都只能自己动手。
  那些钱消耗的很快, 厄从来不去刻意节省开支, 没有了就再去“捡”,他的零食一直没有断过。
  林禺开口的时候, 还有一些羞耻。
  【我能不能……问你借点钱?】
  【借钱?】厄大吃一惊,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很快明白过来, 他是为了那个小女孩儿, 顿时嗤笑道:【随便你。】
  林禺松了一口气, 在平常放钱的抽屉里拿了几张纸币。
  【不就是一个人类小女孩儿, 瞧你把她宝贝成什么样。】厄说:【那么小的个子, 还不够塞牙缝, 连穷奇都不屑吃她。】
  【……】林禺闷闷道:【不能吃。】
  厄无趣地撇了撇嘴。
  它和林禺生存在同一具身体里面, 自然也把林禺平常做的事情看得清楚, 那个小女孩的存在它也知道的清清楚楚。林禺也算是它的盟友之一,以防让林禺生出逆反心理,对这具身体造成什么伤害, 这点微不足道的小请求,它自然也是答应。
  就它看来,那个小女孩没有一点值得让人喜欢的地方。
  又吵又闹,还笨的要死,每天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也就只有林禺那个家伙会喜欢。
  现在为了那个小女孩,连他捡的那些平时绝对不会接受的钱都接了。
  林禺把纸币小心的放在口袋深处,手也插进了口袋里,是不是摸一摸确认。
  他出门的时候看了一眼时间,距离小禾的幼儿园放学还有好几个小时,足够他出门一趟就回来。
  小禾就是他新朋友的名字。
  林禺沿着墙壁慢吞吞地走出这片居民区,宽檐帽的帽檐低低的,挡住了他的大半张脸。
  居民区外面就有一排的商店,其中有好几家服装店,质量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价格也很便宜,对林禺来说能穿就够了。他走入一家男装店,按着自己的尺码挑了一身衣服,试也没试,提着袋子又走了出来。问厄的借的钱用来买了衣服,还剩下一堆零钱,林禺站在原地想了想,去旁边的小卖部里买了一大把糖果。
  他带着衣服和糖果回到了暂住的房子里面,再看了一眼时间,和他估算的差不多。
  林禺给自己换了一身衣服。
  他身上穿得还是从家里穿出来的那一套,经过了那么多天,这身衣服早就已经没了原来的质感,皱巴巴的如同一团腌菜,甚至一直没有换过,索性现在天气寒冷,不会留太多的汗,即便如此,味道也不好闻。
  林禺原先是没发觉的,甚至对自己的邋遢形象并不在意,他遭遇的事情多了,遇到的问题也大,个人卫生就显得并不是那么重要了。
  可一交到了新朋友,他就开始对自己浑身上下挑起刺来,一想到自己以一个流浪汉的形象和小姑娘待了那么久,顿时扼腕不已。
  厄被封印了几万年,身上的泥巴都结了厚厚一层,还被当成了一座山,即使逃了出来,他也不会去在意路人的目光,自然也是没发觉这具身体的形象有多糟糕。
  林禺换下了身上的旧衣服,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洗刷了一遍,干净的水流到地上时甚至还成了灰色,林禺洗得直流汗,为小姑娘的粗神经很是发愁。换做小时候的他,虽说是不嫌弃,可也不会和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那么交好啊!
  林禺一个澡洗了好久才出来,他将湿漉漉的头发全部拢到脑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没认出来。
  镜中的人脸上满是阴郁,即使面目表情,也能在眉宇之间看到几分忧愁。连林禺都觉得这样的自己有些陌生,他还记得,和阿宝在一起时,自己可从来没有那么沉闷过。
  小禾看到的他一直是这幅模样?
  林禺看着镜中的自己,弯了弯嘴角,镜中的人脸上立刻露出了一个扭曲的表情来。又哭又笑的样子,很是难看。
  林禺:“……”
  狭小的浴室里,林禺认真的对着镜子练习起微笑。
  刚开始厄还在一旁饶有兴致的看着,直到后来,连它都有些看不下去,崩溃地道:【不就是见个小姑娘,你至于这么臭美吗?啊?以前又不是没见过,也没见得你这么殷勤。】
  林禺刚弯起的嘴角立刻绷直,面无表情的看着镜中的自己。
  【这不一样。】
  【哪不一样?】厄:【你现在用的可是我的身体,我可不想看到我的身体跟个变态一样躲在浴室里练习怎么笑。】
  【……】
  林禺只好出了浴室。
  他的头发长长了一些,刘海已经挡住了面前的视野,之前都是白泽给他剪的头发,在雪山中也是烛先生动手。林禺笨拙的拿着剪刀,对着镜子修剪自己的刘海,当他放下手时,头发简直比狗啃了还难看。
  林禺:“……”
  一时,黑雾涌动,将他的脑袋包裹,再散开时,发型已经变成了清爽的寸头。林禺左右看了看,很是满意。
  他这时才发现黑雾的方便之处,又操纵着黑雾给自己修剪了指甲,刮掉了冒出来的胡茬。换上了新买的衣服,又在屋子里翻了翻,找到了上一任主人留下了的洗衣粉,勤劳地把自己换下来的脏衣服洗了,在外面晾上。
  当他做完一切时,熟悉的哒哒脚步声由远及近,小姑娘跨过了大门,欢快地跑了进来。
  她哒哒哒绕着院子跑了一圈,又跑进屋子里也找了一圈,最后又跑出来,茫然地在门口叫道:“叔叔?”
  林禺不好意思地走了过去,蹲到了她的面前,他张口就要叫,面前的小姑娘抢先便问:“大哥哥,你知道住在这里面的叔叔去哪儿了吗?”
  林禺:“……”
  大哥哥?叔叔?
  林禺努力朝她露出了自己练习了好久的笑容:“我就是。”
  “叔叔?”
  “是我。”
  小姑娘倒吸一口气,蹬蹬蹬后退几步,又小心翼翼地凑了过来,上手摸摸他的脸,摸摸他的头,满脸的不敢置信:“叔叔,原来你长这个样子呀!”
  林禺郁闷地挠了挠头,他原来是长得什么样子,才让小禾这么惊讶?
  他也不过是打理了自己一番……想起之前在镜子里看到的模样,林禺一噎,忽然又明白过来了。
  在小禾的眼里,他可一直都是个流浪汉。
  一发现他不是个流浪汉,还是个长相好看的大哥哥之后,小姑娘对他的态度就越发亲近了起来,搬着自己的小板凳坐到了他的边上,叽叽喳喳的将今天在幼儿园里发生的事情全都说给他听。
  说坐在她后面那个讨人厌的小男孩,每次上课都要揪她的辫子。
  说今天老师给了她一朵大红花,因为回答问题回答的最快。
  说今天放学时爷爷来接她的时候,还给她买了一个香喷喷的烤地瓜。
  小禾的爷爷是个环卫工人,每天工作很忙,把她接回到家里之后,就又匆匆去工作了。他每一次都让小禾乖乖待在家里,开始小姑娘总是会偷跑出来,还好附近都是熟悉的街坊邻居,有大家照看着,也没有出什么事。
  就在林禺坐在门口晒太阳的某个下午,小姑娘的纸飞机落到了他的怀里,自来熟的小姑娘天生不怕人,明明爷爷有警告过,可看到明显可疑的流浪汉叔叔后还是靠了过来,搬着小板凳坐在他的旁边,说了好多的话。
  从此之后,她每天都会过来,陪着林禺聊天。
  今天她说得格外起劲,恨不得将自己从上学到放学这段时间里的每一件事情全都说给林禺听,流浪汉叔叔忽然变成了好看的大哥哥,让小禾的兴致高昂,说着说着,整个人都快趴到了林禺的怀里。
  厄在精神空间里嗤笑道:【喂,林禺,你招惹了一个小花痴啊。】
  林禺没有理他,全神贯注地听着小禾说的话,不是的点头附和,连他刚才对着镜子练习了很久的微笑都不由自主地露了出来。
  他注意到了,小姑娘今天还背了书包过来。
  林禺问了,小禾才想起来自己背书包的目的。
  “今天老师留了好多作业呢,平时我在学校里就能写完啦,可是今天的特别多,所以我就带到叔……大哥哥这边来了。”小姑娘皱着眉头把书包里的作业拿了出来:“爷爷他都不会做,大哥哥会不会?”
  林禺当然是会的。
  他拉过作业本一看,上面是很简单的数学题,最简单不过的加减法,只不过还有好几道乘除法的题目,才难住了小禾。
  林禺怎么说也已经上到了初中,又是大学在读,区区加减乘数根本难不倒他,很快就得到了小姑娘崇拜的目光。
  厄嘲笑他:【你是在和幼儿园小朋友过家家酒吗?】
  林禺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


第213章 
  因为那些题目的缘故, 小禾一直待到了黄昏快要结束,才总算做好那些题目, 收拾东西准备回去。
  林禺看了一眼天色, 想了想,还是牵住了她的手。
  “大哥哥?”小姑娘仰头看他。
  林禺说:“我送你吧。”
  “大哥哥, 我可以自己走回去的。”小姑娘骄傲地挺起了自己的胸膛:“我每次都是自己走回去哒!”
  “我送你回去。”林禺坚持。
  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遇到的小姑娘。
  相处只有短短的时间,可却是他的第一个人类朋友, 也和小禾一样胆大, 也一样热情, 在他刚进入幼儿园的时候,第一个朝他表达了善意。
  林禺的手伸进了口袋里, 摸到了提前装好的糖,他握了很久,才迟疑地拿了出来, 递到了小姑娘的面前:“给你。”
  小禾茫然地仰头看他。
  “给你吃。”林禺说。
  小姑娘乖乖地接了下来, 轻声道谢:“谢谢你, 大哥哥。”
  她没有吃, 而是小心的放进了口袋里。
  看她接了, 林禺顿时浑身一松, 仿佛完成了什么重大的任务一样。
  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年纪这样小的女孩接触过了, 和小禾认识的时间不长, 他也不知道小禾喜欢吃什么,只不过隐约记得小时候的那个小姑娘是个吃货,他每天都会从家里带三哥做的美食给她吃, 那个小姑娘也吃的可开心了。
  那个小女孩叫什么呢……?
  林禺想了又想,十几年前的记忆到现在已经模糊了,他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模糊的名字。
  好像是叫苗苗吧?
  他的第一个朋友,却不幸地死在了人类的手里。
  林禺握紧了小禾的手,惹得小姑娘好奇地抬起头来看他,瞧见他紧绷的脸,也没有问什么。
  小禾的家住的并不远,也在老城区里面,林禺牵着他走到门口的时候,正好碰到小禾的爷爷回来,小姑娘甩开了他的手,一边喊着爷爷,一边朝着穿着橙色制服的老人扑了过去。
  林禺就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
  老人笑眯眯地将她接住,这才好奇地朝着林禺看了过来:“你是……?”
  “爷爷,他就是我和你说的叔叔!”小禾说:“今天是叔叔送我回来的!”
  老人面色一变,看向林禺的脸色顿时变得奇怪了起来,然而当他的目光触及到林禺的脸,看着这张帅气又年轻的脸蛋,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他和自己孙女口中的那个流浪汉叔叔联系起来。
  他将孙女拉到一边,又凶又小声的质问道:“不是和你说了,不准去找他吗?”
  小禾吐了吐舌头,才发现自己暴露了。
  以往她都会在爷爷回家之前回去,因此爷爷也一直都没有发现,只不过这一次因为作业的缘故耽搁的时间,才正好撞到爷爷回家。
  小禾躲在爷爷后面偷偷冲着林禺做鬼脸,她一直觉得大哥哥肯定是个好人,才背着爷爷偷偷的去找大哥哥玩,才不懂爷爷的什么担心呢!
  林禺也清楚老人在担心些什么,所以他并不靠近,远远地和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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