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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令人退避三舍-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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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她爱着的一直是那个凡事都赞同自己,从不阻止自己做任何事的叶三,因为这是寻常男人绝不可能给予妻子的权利。
  可是,成双,叶三只是一个除了看着你流血什么都做不到的废物啊。
  我高傲的小仙女,你从不曾做过废物,大概永远也无法理解无能是何等痛苦,得到了却护不住,那还不如失去。
  如果只有变成人渣才能战胜其它垃圾,叶君侯并不介意把世界变成垃圾场,他原就是这样一个人,只是从不愿在她面前展示自己糟糕的一面而已。
  就在叶君侯以为自己大概就要这样死在苏格手上的时候,身子忽地就被人拽了去,叶破那张其实和他不怎么像的脸出现在了视线中,神情满是焦急,“父皇!”
  似乎是被自己战无不胜的父皇突然浑身染血的模样吓到了,少年发现没得到回应,背起他转身就跑。叶君侯没想到苏格竟会被一个少年劫走了人,正在疑惑,瞥了一眼过去才发现那阵法竟已被洁白光辉笼罩。
  是神来了啊,难怪苏格竟会走神至此。果然神一直是眷顾他的,就算到了这个时候,也要现身引走苏格的注意力,让他有了一丝逃生的机会。
  “父皇,我带你回魔宫,我们有整个魔洲最好的神医,你一定不会有事!”
  叶破手下还有他赠予的妖兽,此时撤离速度也是极快,听着少年急切的声音,叶君侯的眼眸逐渐深沉。
  天魔拥有吸收奴隶生命治疗伤势的能力,然而方才他竟无法感应到任何血奴的存在,想是在暗京布下的血契已被解除。能解开天魔血契的只有另一个天魔,方才他便已猜到叶破应当并不是自己真正的儿子。
  可笑的是,最后让他面临绝境的就是那个从未见面的亲生儿子,这个被成双摆在魔宫忽悠自己的假冒品反倒竭尽全力想要救他。
  “叶破,放我下来。趁我还没死,走得越远越好。”
  魔主这一辈子只对儿子说过几句好话,此时也不例外,他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必须尽快捕获血奴用对方生命力疗伤。现在还能凭借理智压制一二,若再虚弱一些,大概会忍不住用这个假儿子续命。
  其实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不能这么做,最终只用了一个毫无逻辑的理由说服自己,
  不可以啊,说好的,成年之前不让他喝酒。
  “以后有人问你爹是谁,就说他叫叶三,别让人知道你是魔主的儿子,叶君侯仇人太多,谁都想杀了他。”
  “父皇!”
  叶破还是不肯离开,好在得到这一丝喘息的机会叶君侯已恢复了些力气,随意一挣便推开了少年。眼看假儿子神色焦急,他却好像正在流血的人根本不是自己一般,只放出了从常辉手中夺来的碧海鲲鹏,凭借魔血让其瞬间服从,看着叶破挣扎着被蓝色大鸟叼起,叶君侯用牙齿撕下披风随意包扎着伤口,只轻松地笑了笑,
  “记住我教你的,一定要努力修行,在这个世上,弱者只能哭,强者才能活。不过,你虽没有天魔血,凭借我这些年送的东西大概也能保住性命。”
  说完又觉这个爹都当十六年了,左右今后不会再见,怎么也得留下一两句金玉良言,便又补了一句,“还有,在你足够强之前,别娶老婆。”
  “父皇——”
  完了,这个假儿子遇到点事只知道哭着叫爹,大概也娶不到老婆了。
  没想到自己死到临头了还有这等心情,叶君侯也不由感慨他果然是没心没肺的天魔,没有再看妖兽离去的身影,只是轻车熟路地向魔宫走去。
  他现在没剩多少力量了,好在,勉强还能支撑自己回去。
  是他害了成双,他那么弱,连保护她的力量都没有,却把她娶回了家。后来得了力量,又失了心,终究还是他没用,做不到像苏格那样两全其美。
  可是娶都娶了,这个老婆多少也该为他收尸虚情假意地哭一哭,堂堂魔主魔后,这点夫妻情分,总还要做给世人看的。


第41章 
  魔宫的密道没人比叶君侯更为熟悉; 即便身负重伤他依旧回到了魔后所在宫殿,推开门; 那人已换上一身寻常素衣; 如墨青丝披散而下,全身不佩任何饰物; 倒像是在披麻戴孝一般。
  “你来了。”
  听见他的脚步声; 女子缓缓转身; 素净脸庞映在烟火之下; 虽已添了年岁,瞧着却像是全然没有变化。
  叶君侯原有许多话想说; 见到这样的她,在微愣之后; 最终出口的却是一句; “我的酒呢?”
  魔后宫中只有一种酒; 那是由他亲自酿造的红颜; 入喉之后尽是烈到极致的血腥味; 正如那日地窖之中染红了叶三眼睛的红颜血。只要一看见这酒; 叶君侯就会告诉自己,这一生,绝不让成双再为自己流血。
  此时也是,当饮下鲜红酒酿,那沉积的郁结之气便也就散了; 倒是身上的伤因此有些刺痛; 好在他历来打架都不怕死; 管它什么伤,死之前美酒总要喝个尽兴。
  只是,待到微凉的夜风吹散酒意,他仍忍不住开了口,“我一直以为,你为了我对抗家族,违逆皇命,爱我胜过自己性命,只有你,永远也不会出卖我。”
  “因为那时候我坚信,纵然天人屡屡作乱,可你和他们是不一样的,叶三永远也不会伤害无辜之人。”
  没想到那些事他居然还记得,成双慢慢将酒杯满上,二人谁也没去在意被染红的地面,仿佛只是夫妻间的寻常夜话般,你一言我一语,谈毕便该入睡,天大的分歧终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第二天便烟消云散。
  然而,他们都知道,这一睡就永远醒不过来了,所以,叶君侯仍是问出了自己一直不敢提起的话,“恨我吗?”
  “恨。”
  魔后的回答毫不犹豫,果决到他情不自禁就将满满一杯酒灌进喉咙,唯有借着酒劲才能问出下一句话,“还爱我吗?”
  这一次她的神情颇为犹豫,认真看着眼前之人,良久方才叹息道:“不知道了。”
  得到这个回答叶君侯反倒笑了,调戏般地抬起她的下巴,眼神中满是戏谑,“可怜的女人,我现在不爱你,好像也不怎么恨你。”
  他说的实话,从很久以前开始,成双便已发现了这点,此时也只是直视他淡淡回答,“或许这就是我恨你的地方。”
  在最后的这一天,这个女人终于撕开了那贤后的伪装,展现了她锋芒毕露的本性,对叶君侯而言,这个答案无疑比什么狗屁天下更令他高兴。他宁可因后宫太多被吃醋的老婆一刀捅死,也不想做只因祸害天下就被妻子背叛的可悲魔头,毕竟,就算是魔头本人,也更喜欢恶有恶报这样的故事。
  为自己最近似乎回来了些的幽默感干了一杯,叶君侯想了想临死之前应该做什么,若是以前的他肯定毫不犹豫就和女人滚去了床上,死也要埋在温柔乡。可是现在,他面前的是成双,天下只有一个的魔后,所以魔主只是突然开口道:“都到这种时候了,至少给我剥个橘子吧。”
  不论多大的仇,死之后也就慢慢散了,这一次,成双终于没再无视他,在宫中保养得极好的纤细手指轻轻剥开橘子皮,待到果肉出现时,却是放进了自己嘴里,只平静道:“叶三,我说过,如果有一天你死了,我会陪着你。”
  万万没想到自己临死之前的愿望都没法完成,叶君侯只能无奈地叹道:“你这女人,明明是给我的,结果却自己吃了。”
  “原是想,若你回来了,就给你,若你没回来,我自己服下。”
  轻轻回答他,晚宴上的话魔后自然是听见了,她回来后便给宫中水果下了致命之毒,这是计划中的最后保障。如今叶君侯的确回来了,可那原本该送他进地狱的橘子,却进了她的嘴里。
  如果这个男人脆弱地出现在她面前,明知他是个混账,也下不去手。是因为还爱着他吗?爱这种东西,谁知道呢?
  施行计划前只有哥哥看出了她的死意,那时一直忍辱负重的国舅劝她,若她当真眷念家族,当初就该和家人一齐葬身火海,若她真心向着斐国,灭国那日就该跃下城墙,那样好的时机她都没死,如今何必再要死要活的。现在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夸她一句。
  可一个人想死的时候哪用想这么多呢?当活下去再无半分乐趣,自然也就该死了。
  “儿子会恨死你的吧。”
  当成双唇边的黑血滴上手背,叶君侯终于知道她在橘子里放了毒,感慨着这个女人真是清楚地知道该如何置他于死地,最后却只主动叼过了她捏住的橘子瓣,总算是从她手里成功吃到了一回橘子,这才心满意足地把人搂紧,头一次用哄人的语气拍了拍她,“来世,你要听家里人的话,别再多管闲事了,不论遇上叶三还是叶君侯都要视而不见,别随便找个阿猫阿狗成亲。”
  “好。”
  许是毒发之后的虚弱,她回答的声音很微弱,像极了他们成亲时的温婉和顺,让叶君侯忍不住就叹了气,“真难得,三十年了,你总算在我面前乖了一回。”
  然而,这一次她已沉睡过去,就这样没有任何抗拒地靠在他胸膛前,仿佛这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没有放开这具正慢慢失去温度的身躯,叶君侯倒有些庆幸天魔顽强的生命力,这让他还能一手抱着自己曾经最喜欢的女人,一手提起今生最爱的美酒,慢慢去观赏天空仍在怒放的烟火。
  这场景倒是像极了他们成亲那一日,那时候还是个毛头小子的他兴奋又紧张地对自己的新娘许诺,“成双,我要和你一直在一起!”
  那时的成双对他可热情了,听见这样笨拙的情话都高兴得两靥粉红,只娇怯地靠近他怀里,用郑重的语气跟他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你看,终究是我给的誓言更容易达成。
  可我,每次都更喜欢你说的话,即使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一点也不现实。
  成双你知道吗?天人们都很羡慕我,他们认为神对我最好,给了我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一切,还没有给我会因此感到愧疚的心。
  可我也跟你一样,没有听父母的话,明明按照神的安排摒弃人的感情就不会有弱点,叶君侯一定能成为笑到最后的人生赢家。可我还是按照叶三的意愿活着,当真是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所以,我想,叶三大概是真的非常爱你,他就算消失了,也不允许任何人让你受伤。你看,叶君侯让你伤心了,所以,叶三就把他弄死了。
  魔主不是输给了苏格,也不是输给了你,赢了他的人,是废物叶三。
  “罢了,我这辈子最喜欢的就是酒和女人,现在酒有了,陪我一起死的女人也有了,倒也算得上圆满。”
  最后豁达地笑了笑,酒已尽,视线也不再清晰,魔主靠在榻上缓缓合了眼。
  是啊,就这样吧。天亮了,烟花停了,成双都走了,他也该睡了。
  这一生,终究没亏。
  当众人寻到魔后房间时,便只有这二人相拥而卧的身影。默默看着魔后被血染红的素衣,纪陌不知道是叶君侯临死前赶来魔宫杀了她,还是她自愿陪同这个丈夫一同死去,只是拿起了放在桌上的纸张,上面仍满是酒味和血腥味,然而内容并不会因此改变。快速扫了一眼,纪陌便将其递给了苏格,只道:“这是传位诏书。”
  见上面连继位者姓名都没写,纪陌心中隐隐也有了几分答案,苏格似乎也猜到了却默契地没有戳破。他们都知道有了这个名份青叶登基会顺利许多,无意在此地多留,苏格只淡然道:“新至神明就拜托二位了,我去协助青叶。”
  是的,这一次他们身边又多了名一身灰色西服的男子,男人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出现时浑身酒气,神志也不太清醒,似乎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被带进魔宫,看见叶君侯的瞬间才悠悠叹了一声。
  苏格想,大概这就是叶君侯的神明了,他不想看见神伤心的样子,尤其导致这一切的还是他,终究是先离开为好。
  他没注意到的是,就在自己离开时,男人又是苦恼地摸了摸头,只是到底人生地不熟,也不好说什么,只对纪陌问道:“那个,你们不帮他收尸吗?”
  他们追叶君侯找得急,纪陌也没来得及问来人身份,见他对叶君侯这个名字反应极大,看年岁也和深黑相似,想着这样的场景也不适合多做询问,便只道:“那就由你来吧,左右比我们合适。”
  他这一说男人倒也没有拒绝,现代人到底没干过收尸这样的活计,想了想,还是用袖子擦了擦魔主面上沾染的血迹,只小声哀叹了一句,“唉,这折腾的,要是让亲爹看见了,可得心疼死。”


第42章 
  过去的五洲主宰以叶君侯最为好战; 因此魔洲领土也最为广阔,如此庞大的土地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被神洲接管; 当叶君侯死亡; 其天魔血失去控制力之后,各地便接连发生叛乱。对这样的情况苏格早有准备; 行动之前便命辉月率领神洲大军等在边境; 如今青叶成功夺取暗京; 双方一同出兵; 平叛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魔洲神洲要合为一体各种麻烦接连不断,青叶索性就住在了书房全天候处理政事; 苏格和成章也是四处奔走,用收买威胁种种手段试图减少征战损耗。他们都如此忙碌自然无暇理会一个死去魔主的葬礼; 成章坚持把成双尸体带回祖坟埋葬; 纪陌一干外人也没立场说什么; 最终还是夜明君把叶君侯尸身带出了魔宫; 第二日三个闲人寻了块隐蔽空地准备将其安葬。
  一夜过去; 男人的酒终是醒了; 似乎只把这一切当作醉酒后的梦境,掐了自己三回才堪堪接受了现实。好在他是社会人士,比起当初的纪陌还是要冷静不少,只是不敢置信地在方舟附近绕了三圈,随即便快速平复心情向他们打听情报。
  左右大家是同乡; 纪陌倒也没有隐瞒; 才说了一半就吓得男人差点自己摔进坑里和魔主作伴; 半晌方才郑重地握住纪陌的手,满面心虚地嘱咐:“大兄弟,你可不能把我卖出去啊。”
  同为作者纪陌当然知道他为何心虚,只淡淡道:“阁下请放心,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
  得到这个答复,男人神色安定了许多,发现等得无聊的夜明君已经闲不住用树枝暗暗去戳叶君侯了,虽然不明白这个奇怪的白衣男子又是何方神圣,终究还是没让魔主继续惨下去,这便把话题转回了正事,“以他的性子估计满大街都是仇人,还是别立碑了吧,免得被人掘了坟。”
  夜明君的举动纪陌当然看见了,嘴角一抽就把皮起来的仙人给拉了回来,面上仍是正经道:“他多少算是你的儿子,你自己定夺。”
  此话一出男人便觉不对,很是疑惑地问:“等等,他怎么成我儿子了?”
  “你不是深黑?”
  闻言纪陌也有些读不懂了,不是深黑他为什么要对着叶君侯叹气这么多回?这还一大早就出门给他挖坟,不是作者他图什么啊?
  也是这时,男人才发现他一醒过来就被这两个人带着到处跑,连个自我介绍的机会都还没寻到,想了想纪陌说的天人情况,这便补了上来,“我笔名魏晋南北朝,《权臣》作者,用爱发电,更新随缘。”
  万万没想到常辉居然还是达成了目的,纪陌忍不住就是呼吸一顿。其实他已经不记得《权臣》的作者到底是谁,因为和他们不同,《权臣》是一本没签约没上架的免费文,虽也有人从其老练的文笔推断应该是某个老作者披着马甲在放飞自我,到底也没几个人会特别关注一本没榜单的书。
  奇怪,没有网站榜单,他是从哪里看见这本书的?
  终于发现了这个问题,纪陌默默回忆,他记得当初好像是从群里的链接点进去的,而发链接的人,是深黑?这个年纪,和深黑很熟,还有这种风格的笔名,难道……
  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人,纪陌试探着问:“请问唐宋元明清和阁下什么关系?”
  果然一听见这笔名,男人神色瞬间闪过几分怀念,不过很快又恢复了随和笑意,只友好道:“没想到这马甲我都两三年没用了居然有人记得,笔名还是太长了,我真名宋乔,你叫这个吧。”
  居然真的是你啊!腰斩后开个新马甲写免费文这又是什么骚操作?难怪这么多天人里只有苏格和常辉能相安无事地合作三十年,因为他们就是同一个爹产出来的!
  虽然问话时便隐隐有了猜测,得到真实回答纪陌仍是忍不住扶了扶额头,再想想这个亲爹不可能认不出苏格,定是在有意装蒜,而他们居然没一个发现异常,看来这宋乔也不是什么傻白甜的人物啊……
  有些头疼地想了想如果苏格发现他的神去养别的儿子了会有什么后果,纪陌一时也不知该不该点明事实,最后又看了眼入土的叶君侯,只能无奈地叹道:“宋先生和深黑关系是真的好。”
  “你不知道,叶君侯和深黑的其它主角不一样。”
  纪陌原只是随意一叹,毕竟宋乔看见叶君侯死去时的忧伤并非作假,谁知听见这话宋乔的眼神却是一暗。
  “我认识深黑的时候他还在都市频道,那时候他文风不像这样,又爱写纪实文学,扑得特别惨。不过,他比我会适应环境,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后来改了频道,认真研究热门题材和剧情,终于是混出头了。”
  “叶三是深黑第一本书的主角,可能也是唯一没有关注任何数据,只凭自身喜好去写的角色。后来有了名气也忘不掉,写《夜色传说》时就用他做了主角,想让他也跟着自己享受一下苦尽甘来的滋味。那时候我劝他,男主就算混乱邪恶也得有一些人性,偏巧我写的剧情太正,他做的人设太邪,我们俩互相改了几次大纲,这便有了现在的叶君侯和常辉。”
  所谓同行是冤家,大部分写手从不敢和同行讨论详细大纲,宋乔知道深黑愿意和自己交心,除了认识多年的情谊,也是因为自己早就放弃了写手这行,就算一年后有些意难平地又回来玩票,终究再不会投以太多精力。
  自己用心血写出来的东西,谁又能真正不在意呢,就算是决定退出的他,醉梦中不也是一听见自己主角的声音就没办法再逃走了么。
  “第一本用心写的书,第一个倾注感情的角色,即使当年文笔白得不能看,评论区一天都刷不出个人来,和别人认真谈论还有种公开黑历史的羞耻感,可是,在写手心里终究是不一样的。”
  确定自己正背对着纪陌,宋乔这才收了脸上和气的笑容,神色有些落寞地给已经躺下的魔主洒下一把土,说话时却仍保持平淡口吻,仿佛他这样的大人早已不会因为什么爱啊梦想啊之类的东西有多动容。
  “苏格、常辉、叶君侯,这三个天人都和你有着创作关系,难怪那样混乱的情况也能召唤成功……”
  轻叹一声,纪陌并没有告诉宋乔自己可以通过无厌看见周围一切景象,现在的他已经知道该在何时保持沉默,只是故作轻松地问,“要告诉大祭司你来了吗?说不定他会高兴地送你一屋子鸽子。”
  “现在的我没办法再用唐宋元明清这个笔名。那时候我还在读研,没进过社会也不曾和人做过复杂交流,心思单纯又正直,浑身都是书生意气,读者怎么评价我的——男频中的一股清流。”
  对期望再见到清流的人而言,如果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滩浊水,那还不如让它永远保持在干涸的模样。他现在又不是必须时刻抱着爱和正义才能活下去的倔强学生了,只要这样暗中看着苏格,心里默默叫一声儿子,就已经是最好的收获了。
  “唐宋元明清写不出《权臣》,魏晋南北朝也写不出《至圣先师》,终究还是不同的。”
  明白这是嘱咐自己别多嘴的意思,纪陌本也无意管闲事,只是想想苏格的手段,仍是淡淡警告道:“宋先生,我劝你别小看大祭司,等他忙过了这一阵,你可得小心了。”
  他还不知道自己的主角么?苏格心思单纯得很,哪懂这么多弯弯绕绕的。只要他顶着深黑的号,这耿直儿子肯定发现不了。
  并没有十分在意纪陌的话,宋乔不愿再谈这个话题,这便笑道:“别说我了,你呢,笔名是什么?”
  这个人是不是忘了苏格已经和常辉那只老狐狸共事了三十年?
  怀疑地瞧了瞧他,纪陌到底没再开口提醒,反正以苏格的性情再怎么坑爹也就是用翅膀扑腾两下,到底不会真拿“神”如何。想到这里,便在对比中又胃疼了起来,只冷漠地回应,“我只写过《白鹿青崖行》这一本。”
  “等等,你——”
  待到话出口,纪陌才想起自己犯了何等错误,他现在的确是个正经人,但取笔名的时候可还是个思维跳脱的青春少年,现在夜明君也在,若是说出那个名字实在是……
  然而,他还是低估了自己笔名的独特程度,只一听书名宋乔就满脸不可思议地说出了那个羞耻的笔名,“寂寞少妇?”
  当这四个字入耳,纪陌只能绝望地按住无厌,好吧,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年到底是抽什么风才取了这么个笔名,那时候他还自以为这名字任谁见了都能记住,绝对是大火的预兆,黑历史,绝对是没脸见人的黑历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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