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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天道容易吗-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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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花八门的石头和清洗干净的兽齿围绕在腰腹和胸前,不同的牙齿都代表着战士的功绩和力量。
  其中蚩尤头戴牛角,腰披虎皮,胳膊用铁质的臂环套住,胸口挂着一串牙齿,个个都有手指长度,可见本体的凶残。
  在面对其他部落时,蚩尤总是会为了威严穿上这么一身,哪怕在平时他懒的都不想披虎皮。
  铁是现在的人很少能冶炼出的奢侈品和武器,九黎首领身上能够戴上那么一对臂环,可见氏族的强大。
  让所有人都这么想,正是蚩尤耍的心机,唯有部落强大,其他人族才会归附,哪怕这对臂环其实是做武器技术又不够,十分鸡肋才打成了装饰品的模样。
  面子做足了,里子啥样等从忽悠中明白过来再说吧!反正到时候木已成舟。
  蚩尤毫不心虚,凭借族里的冶炼技术,别说是铁了,青铜也造不出来!所以他更卖力的把会的人弄进族里。
  九黎在人族中被唤幽族,正是因为他们的行动力,可一日之间穿过两座高山,跑过数百里地的土地。
  在如今通讯低下的现在,他们疾步奔袭的本事,更是证明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和消息最灵通的氏族。
  蚩尤想的很好,他的动作越快,其他部落就越没有反应过来的机会,但是他忽视了洪荒除了人族还有其他种族!
  白泽是名懒惰的神兽,他自从跟着刑天回去后就和族里的小孩看对眼了,任凭炎帝部落的孩子趴在他身上,弄乱他仿佛流动钻石般的毛发。
  刑天见白泽玩的好,也很放心的会了夏侯氏族帮起大禹的忙,等到他再回来,就发现不知何时开始,白泽已经成了炎帝四处送信的跑腿。
  “……”面对这样的情况,刑天一阵无语,这还是高傲的神兽吗?
  跑腿跑的傻乐的白泽看到刑天,真是连懒惰的特性都忘了,他颠颠凑了过去,用长脸蹭蹭刑天的脸颊,乐呵呵道:“你来看我啦?很不错,够兄弟!”
  刑天无语的推开白泽,“先别说别的,你这是干嘛?”手指他背后堆的一堆兽皮野兽还有丝绸说道:“这样太没气势了!”语气中隐含悲愤。
  白泽是多漂亮多矫健的神兽啊!对于勇猛作战的战士来说,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胯·下同伴,如今身上挂的东西弄的他好似赶车的驼兽,别提多让人眼疼心疼了!
  ‘与其背这些东西,不如背我!’刑天的哀怨自然不可能傻到说出来。
  “哈哈,你在意这个啊?”白泽扭头看看背上的东西,毫不在意的说道:“这是帝鸿部落的公孙让我送来的,应该是想和炎帝部落结盟的意思。”说着他冲着背上的丝绸抬抬头,“看到那些漂亮的衣服了吗?据说是丝做的,叫做丝绸,只有公孙家有。”
  刑天顺着他的动作看去,一卷好似闪着莹润光泽的布匹吸引了他的视线。
  “丝绸?”他没忍住的摸了两下,这一摸就移不开手了,顺滑轻柔的质感,真是好东西!
  “嗯,不过是公孙的两个老婆弄出来的,我觉得女人真是厉害,当然男人也很厉害。”在白泽的意思里,公孙一定是贤内助,不然两名妻子不能这么全心全意的投入自己的事业,所以他得出公孙家的男人女人都很厉害。
  虽然白泽并未言明,但是刑天忍不住的失笑出声,摇摇头,他也是听说过轩辕公孙的名声的。
  “你把公孙氏说的好似附属品,真是太小看他了。”
  白泽不以为意,刑天的看法属于人族,但他可是神兽,博通古今的神兽!
  “我没有小看他,只是觉得他很有识人之才。”白泽眨眨蔚蓝色的眼睛,话有深意。
  “白泽回来啦?”
  两人聊的投入的时候,正好炎帝的声音传了出来,他们这才发现,刚刚的闲谈正是在炎帝的房门前,顿时面露羞色,彼此对视,由白泽说道。
  “炎帝,我带来轩辕氏试图合并的消息。”
  这名活过千年,最近一直不显山不漏水的人族泰斗弯眸笑了。
  “到时候了。”

☆、第四十五章 轩辕黄帝

  轩辕公孙自从送了那只神兽一匹布后,表情是前所未有的自信,似乎炎帝一定会送来结盟书一般。
  有亲近的人问公孙为何这般笃定,就见他神秘一笑,骄傲道:“人族之中唯有我轩辕氏制出了丝,完全遮蔽了*,比麻更暖和,比皮毛更轻柔。”
  提问的人不解,接着问道:“若只是如此,炎帝也是有名的人族领袖,怎么会为了一匹丝绸就答应结盟呢?”
  轩辕公孙再度回道:“管中窥豹,一看遍知,”说完他仿佛提起他的荣耀般愉快,“我发展的轩辕氏族以有余力创造蔽体的衣物,而不是挣扎在温饱之间,如此就能体现我部的实力,”
  “炎帝部落必然会归顺?”一直在询问的螺祖也仿佛感染了公孙的自信,提了最后一问。
  轩辕公孙勾起嘴角,拉长音调仿佛炫耀,“然也。”
  “妹妹,别管这人犯傻了,来试试我新作的绸,一定能让你更美丽。”嫫母看不惯公孙那副嘚瑟样,从屋外走来,就打算把某人的听众喊走。
  “诶!嫫母,你看不顺眼我也别拉走螺祖啊!”公孙见嫫母一来就打算带走他的听众,顿时不乐意了。
  “啧啧,”嫫母翻了个白眼,不屑道:“公孙,你的运气我也不说了,十件事有那件你是办不成的?到现在还自信?再自信我抽你个幸运小子!”
  比起螺祖的美貌娇艳,她平凡的扔进人堆也找不出来,但她却有一双极美的手,也拥有十根灵活的手指,螺祖养蚕,把丝制成绸的就是她。
  螺祖和嫫母分别是公孙的元妻和第四妻,具有相同的地位,其中的西陵和蜀娇则代表各自的氏族嫁给公孙却存在低微。连采果都做不到,被娇养长大的女子,只能深居在公孙的大屋里,不能如螺祖和嫫母般四处走动。
  在轩辕氏中,人们渐渐划分出等级,好比公孙,身为首领拥有氏族内最大的屋子与最多的女人。
  在现在的社会生产下,女人是根基,是财富,拥有多的女人,代表此人越受到尊敬。但这也不代表女人心甘情愿的守着一个人,现在是刚刚从母系氏族转变不久,男女趋向平等的时候。
  男人有能力选择女人,女人自然也可以挑剔男人。公孙若没有那般的能力,女人可不会跟着他。
  就好像男人是女人的面子,面子好看了,女人也高兴了,所以生孩子还是做手艺,都无所谓,为了面子值得花点心思!
  由此可看出来,虽然人族中男女的地位看似等同,其实在生产上,男人还是比不上女人的。
  公孙被家里的两位挑剔管了,也无所谓她们怎么说,反正嫫母能在自己的位置上为部落做出贡献就可以,其他的他不管。
  身为部落最高领袖,公孙可以指挥所有男人和一部分女人,无法指挥的则可分为怀孕的女人,拥有大贡献的女子,以及他的妻子。
  所以公孙妻管严一直都是后世历史上没有说明过的部分,毕竟人族的始祖怕老婆在男子主义越来越强的未来实在是很难看的事情。
  文明刚刚开化的期间,万事都是以众人为单位的,私心其实很小,公孙之所以自信炎帝不会反对,正是因为这名千年‘老人’一直履行着古老的忠诚。
  地位与整个人族相比显得无比藐小,炎帝不会介意人族共主的位置上坐的是谁,他想看的只有人族繁衍昌盛。
  奇异的,一名活了上千年的老人竟然被出生不到二十年的小辈理解了,若是炎帝有知,恐怕真的会欣慰的笑出声,为人族后继有人而喜悦。
  其实轩辕氏一开始也并不是如此繁荣,在公孙未曾自称首领的时候,帝鸿部落是无数个小型氏族划分了领地来进行统治。
  轩辕氏是其中一块不大不小的地方,四季正好,风雨略多。
  也许是土地肥沃的关系,人族不缺少食物,却排斥其他人族进入自己的领地,小范围的摩擦越来越多。
  无法真正统一的牛角部位,哪怕拥有极高的潜力,也无法真正跃到人类大族的地位。
  而就在这个时候,公孙走了出来,轩辕氏公孙统一了牛角地域,统称‘帝鸿’部族。
  这就是最开始的人治,由公孙创造出来。
  从小范围的统一,再到大范围的一统,自古而来的帝王都是这般做的。
  轩辕氏拥有其他族所没有的宝贵财富,那就是——艺五种。
  ‘黍、稷、菽、麦、稻,’等五种人可食用吃饱的粮食。
  方便种植,长势喜人,一颗颗雪白剔透的果实烹煮过吃到嘴里是香甜充饥的好物。
  在其他族人还忙于采摘野果和狩猎野兽的时候,轩辕氏已经开始了最初的田耕。
  等到轩辕氏不再愁苦吃食之后,公孙的目光又放到其他凌乱的氏族上。
  二十年。
  轩辕公孙用了二十年创造了‘帝鸿氏’,所有牛角人族的统称。
  他先是迎娶了螺母,拥有了丝的基础,接着娶过了赏识他的嫫母再度制造衣物,然后推广了男耕女织的生活作息,拥有了大量声望。
  自古以来,婚娶都是特别重要的部分,公孙又借此接连迎娶几位中大规模的氏族女儿,得到她们部族的支持。
  在牛角陆中占据足够多的人数后,当机立断的宣布轩辕氏为中心,其他氏族为辅助的部落生活方法,形成了小规模‘牛陆’人族的统治模式。
  把列山氏族为中心的人族生息,在牛角处重新转变成以轩辕氏为中心的重要力量。
  当所有氏族都自称‘帝鸿氏’的时候,轩辕公孙将拥有第一个服从他的势力。
  辛苦谋划到现在,公孙才真正能和隔壁九黎氏,中心烈山氏相提并论。轩辕部落也从一开始的小部落,一转成为‘帝鸿’这充斥野心气味的氏族。
  为了达成目的,轩辕公孙忍了二十年,谋划了三十年,今年他五十岁,却远比其他人年轻健壮。在他每一次思考的时候,都能感受到天地间的灵气涌入他的身体,每一次思想的时候,天地间的道理似乎在与他共鸣。
  明明是人族,却堪比妖族的天赋。
  公孙有的时候也想过为何他就这般特殊,但听的九黎部落首领的传闻后他彻底淡定了。
  对比起被传的不像人的家伙,他还是很正常的。
  偶尔这样想的时候,公孙就有去看看九黎蚩尤的冲动。
  什么金发赤眼,三头六臂八脚,铜头铁额,刀枪不入的……
  公孙听闻就表示这不是人,一定是妖兽,然后得到嫫母习惯性嗤笑。
  “你还真以为着有人信啊?很明显就是夸大其词。”
  好吧,公孙摸摸鼻子,他和蚩尤也算神交已久,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见面的机会。
  虽然和他没有见过,但是他敏锐的察觉到那个人也一定和他又同样的心思。
  因为霸者和帝王之间,是有相同感应的。
  “姐姐,公孙他怎么了?”嫘祖见轩辕公孙被嫫母骂了一句话后就沉默不语,等了半响后更是有魂儿都飞出去的失神模样,顿时担心的问道。
  嫫母眯眼睛看看他,公孙那张白皙俊秀的脸落在她眼里是说不出的欠揍。是男人就该霸气!长的比女人还白算什么?但不得意归不得意,她还是仔细打量了他上下首尾,最后嗤了声。
  “别担心了妹子,咱家伟大的轩辕公孙神游去了,说不定在哪家大神的辇上发痴呢!”
  “……姐姐!”嫘祖无语后不满的呼喝,早知道嫫母不喜欢公孙,但是毕竟是自家的面子,需要照顾好,怎么能这么欺压!
  不高兴嫫母对公孙的粗糙,她轻柔的拂过公孙面颊,柔柔唤道:“公孙!轩辕公孙!”
  本沉浸在自己思维里倍儿爽的公孙,隐隐有挥袖震山河,望眼间千山万水皆服从的威势,他好似看到站在人族之上的轩辕公孙被唤作共主时的威严模样。
  真是越想就越荡漾,轩辕公孙恋恋不舍的回神时,眼神哀怨的让嫘祖都怀疑她是不是干了什么残忍的事儿。
  不就是把你从白日梦里叫起来吗?何苦这般看她!
  嫫母见状嗤笑:“看到了吧?妹妹,这就是公孙白日梦,以后咱们不用唤他,就让他流着口水做着儿。”
  公孙一听,立马伸手抹嘴角,待发现什么都没有后,忙傻笑冲着无语望着他的两个女人,好似这样就能唬弄过去。
  “当年真是……年少无知。”嫫母摇着头走向门外,像是对过去自己的情商多么失望般的说着,可见公孙试图当做不存在的犯傻举动其实忽悠的一点也不成功。
  “姐姐!等等我!”紧接着望公孙心口插刀的是嫘祖也跟了上去,他在背后颤抖的伸手,也没有挽回那道倩影。
  现在的公孙心中飞雪飘飘,独自孤独,背景音恰似后世一句歌词。
  “你回来!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
  远山之上,天道正看的可乐,三岁大的小童拖着下巴,眸光是与年纪不同的深邃,他似有感受般的撤掉公孙轩辕的水镜,转到女娲那里。
  一身粉色丝绸,黑色及地长发,长相柔美却是与圣母娘娘决然不同的清秀。
  天道再看女娲这番变化,顿时了解其中含义。
  “这是要女追男啊?”

☆、第四十六章 伏羲瑟

  伏羲其实在人族中有另一名,但清楚内情的多叫他伏羲,不过回归人族部落,伏羲仍是会唤作太昊,从风氏。
  从风氏是炎帝旗下的小部落,后归入列山氏后,也便差不多掩没了名号,但伏羲的母亲生了这样奇特的儿子还是把风的姓氏又用了起来,风太昊,正是伏羲的人族名字。
  “太昊,又去看你胸口的奇怪图案啦?”
  有人看到伏羲从河边归来,笑着打了声招呼,他的人缘并不是太差,所以也颌首点头,微笑道:“回来了。”
  “太昊,这是炎帝让我给你送来的,”刑天大步从不远处走了过来,手上拿着奇怪的黑色物体,英挺的眉眼尽显男子汉风范,他抡起宽厚的手掌拍拍伏羲的肩膀,确定他的好体格后,顿时眼露欣赏的把东西递过去,“是帝鸿部落的首领送来的,我看就是快木头,但炎帝说和你有缘。”
  伏羲最近见多了有缘的事情,尤其桩桩件件都和炎帝有关。流传在近千年人族的神话里,炎帝好似肉身圣人,把不可能化作可能。所以他敬重炎帝,愿意听从他的指使。
  “看似墨玉却又有木的质感,这是何物?”伏羲拿着到手的东西挥别刑天,走进炎帝的屋子里,像这位留在世间的圣德之人诉出自己的不解。
  炎帝虚抬了眼皮,他白的透明的皮肤和浅灰色的眼睛使他澄澈的看不出污浊,黑色的长发垂到脚裸,最近几十年,他都未曾出过这所房间。
  “此乃梧桐木,那远古凤皇栖身之所。”
  “凤凰通天应地,协五音,合九德,非竹不食,非醴泉不饮,非梧桐不栖,但此物必定与普通梧桐不同,”伏羲沉吟片刻,娓娓说道:“可是三族盘凤所落的墨石桐。”
  炎帝满意伏羲的才智,也不多言,直白说道:“正是盘凤左脚所落那处枝木,你对着它好好想想,到底应该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
  伏羲从炎帝那里出来后就习惯性的来到那处河岸,那棵桃树下。
  他抬头看看,桃花的花瓣一直在开,丝毫未有谢落的模样,清风吹过,还能享受起桃花雨的美感。
  伏羲的手掌轻轻抚摸着粗糙的树身,树皮摩擦掌心的质感让他着迷般的把脸颊也贴了上去,微合着眼睛呢喃自语。
  “不知为何,来此就觉得平静。”
  心平静下来,望着那块摸不着头绪的梧桐就有了想法,他先是打磨,再是雕刻形状,取了水中之丝制成天地间第一架琴。
  琴身为三尺六寸五分,上合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后宽四寸,前宽八寸,下应四时八节之树,后又按阴阳两仪定下高度,按金木水火土五行置宫商角徵羽五音。
  他的手仿佛由另一个人操纵,他的身体也不再是他,本应是年轻人族做不到的事情,悟不出的道理,伏羲却信手拈来,轻而易举的就完成了。
  太昊琴出生那刻,洪荒中似乎有何种线谱出现,融入世间各处,现在再侧耳听取,鸟儿的鸣叫不再是杂乱无音,草木的声音不再是无形无质。
  ‘音乐’真正出现在世界上。
  伏羲感悟到了乐声的博大与魅力,和心口处八卦相同,都是影响众生的知识,他迫切的想要告诉炎帝他刚刚所经历的事情,在他的眼中,炎帝俨然已经是他的良师。
  但没走两步,伏羲停下了……他转身回看那棵桃树,莫名的走到它身边,放下那架琴。
  “我总觉得它是因你而来,我也总觉得它应该属于你。”
  “明日我再来的时候,你可愿意真颜见我?”
  当然,伏羲没有等到答案,但是他却知道,明天一定会见到‘它’。
  至于这个它具体是谁呢?且看混沌天上。
  如今的混沌天早已不是当初冷清的模样,圣人从三人变为五人,无形的混沌和盘古互相抬杠,太初疏淡闲适,杨柳苦笑调解,新来的女娲自然……是不在的。
  盘古抓抓头发,调侃道:“我就说天道想的方法就是有用,女娲都化身下去了,我们是不是也要凑凑热闹?”
  “胡闹!女娲是与下界有直观的因果关系,你我是何人?下去可不是天下大乱了!”应声的自然是混沌,平日里沉寂的如同万物泯灭般的圣人在碰到盘古时,却会使那毫无情绪的声音透出几分波动。
  太初敏锐的感觉到混沌的变化,但他反应不大,他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流连在天道身上。
  “混沌我就说吧!你也有下去的意思,不然不能是‘我们’!”盘古刻意的在我们上加重音,时日以来,随着洪荒的改变,力之圣人的模样也随之变化。
  他的身躯化作洪荒大地,他的修为成就洪荒风水,洪荒中的变化都会使他而变化。
  慢慢下来,洪荒现在的模样已经不再是那副黄金比例的健美身材,而是马尾垂腰,清雅中透出痞气,一双黑眸灼灼其辉,充满生机慑人的热烈。
  “盘古大圣……你就别再撩拨混沌了!”杨柳无奈的抹开误伤到自己脸上的混沌灵气,心想这两个圣人怎么都这般孩子气。
  “女娲要得偿所愿了。”就在这时,太初突然说道,他的目光落到下方桃树化人的女子身上,虽然模样变化,但清彻圣气可是辨的分明。
  听闻太初的话,盘古撇撇嘴,“啧啧,真是性急的小丫头,不过再等个几百年而已,她就急躁的跑下去了。”
  杨柳苦笑:“毕竟是夫妻,总是不愿意分离的。”
  “我也没说她这点不好,只是在说她性急而已。”盘古耸肩。
  “天道,要有所动作了。”混沌继太初之后发声,隐隐有着诧异。
  三人齐齐看去,正发现天道操着一副稚嫩的模样在勾勾画画,其中泄露出的一部分灵气被他们三人捕捉到。
  杨柳疑惑的分析,“天道不满无尽的命运,难道想重设轮回,再定规则吗?”
  太初瞥他,那股冷意冻的杨柳一激灵。
  盘古这时打圆场,“我想,天道恐怕是发现,再这样发展下去,他所守护的众生都会毁灭吧……”
  毕竟是盘古,也毕竟是洪荒的创·始人,一语道破天道慈悲。
  “妇人之仁。”此话,自然是太初说的。
  盘古失笑,“我可是最明白,眼见辛辛苦苦保护的事物都将面临平等的毁灭时所产生的无力,天道现在恐怕也在纠结,因为他每做出一个改变,无数既定的命运就会出现在他眼前,清楚的提醒他,他所做的事情多么苍白可笑。”
  “他无论怎么做都是毁灭,区别不过是时间长短。”太初冷漠道。
  往日最薄凉的盘古此时却像是饱经风霜的长者般纵容天道的胡来。
  盘古微笑,“他没有放弃,不是吗?”哪怕每时每刻都有无尽的毁灭提醒他,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功夫,但天道的表情却丝毫没有动摇过。
  “拥有坚定信念的开始,也会带来好的结局,”盘古慢悠悠的说道,“相信他吧。”
  混沌天上,三人被盘古说的无言。
  一开始杨柳也是不赞同的,在得知本体的意图后,他甚至觉得天真,但盘古理解般的说道相信他的时候,他却感觉到自己的藐小。
  ‘杨柳,你真的满足于大道圣人的位置,为自己功德生机的身份自傲吗?’
  一个反问,瞬间已有浮躁的气息平稳下来,生机之君,希望之主选择沉默的注视本体所为,并且给予他无论何时都存在的希望。
  太初看向天道,不得不承认他是认真的。
  ‘这是他的道吗?’
  ‘不,不是。’
  ‘可那又是什么?’
  ……
  原初的声音在心中不停自问,辩解着他的道,又严苛着天道的理念。
  就在如此分歧的意见里,人族迎来新的秋季。
  炎帝得知伏羲创出音乐之后就在氏族里推广开来,欢快悦耳的声响乒乒乓乓变成另一种曲调,一首琴乐,可使人悲,使人笑,使人深思,使人沉默。
  音乐的魅力从古至今都是沟通心灵的桥梁,贫瘠的人族在鲜美‘声音’的滋润下越发生气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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