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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生存指南-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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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我的鲜血,我生命的汁液,都是你的餐饮。
  CP:狼人×吸血鬼(不重口 真的)
  深情内敛攻×呆萌美人受
  沈明光Fenrir/芬里尔×陈臻Vider/维达尔
  【以下是中二版文案 别误会 文风很正常】
  前期讲的是: 我以为他不爱我,爱的是那个谁。但是其实那个谁就是我…我还不知道。哦,而且谈了好久恋爱,我还不知道他是狼。(受吸攻的血会发情 为啥后面会说)
  后期讲的是:我的妈??我以前怎么跟他还有这样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奸情?
  △避雷:副cp黑历史多/血族设定和神话背景都是我自扯请别太认真/文慢热 脑洞雷 不怎么打直球 受不了自行退出 不必教我写文/再说本文是同人文的 我会骂人。
  …………………………
  神话背景为北欧神话,本书为披着血族皮的神话文。
第一章 
  “你好。”
  身边有人落座,陈臻听到身边的人打招呼的声音。
  英文。音质像铁,穿过耳机里的重金属音乐,弹了一下他的耳膜。
  陈臻拿下一只耳机,放下手里的书,抬起头对旁边的人也用英文说你好。
  他正打算闻闻这个人类身上的味道,可面前的人身上的味道像是等不及了一般,随着他坐下带起的风,朝他扑过来。
  松香、森林……甚至还有土地的味道。味道很重,但基调非常清新。
  陈臻被这味道取悦,舒服地眯了眯眼。
  他打量面前的人,是和声音相符的长相,亚洲面孔,很硬朗飒然。看上去肌肉很是结实,身量也很高,飞机座椅窄小的位置,他坐着有些勉强。
  陈臻打完招呼,看他把自己的背包放好,正准备把头扭回来继续看自己的书,那人又开口了。
  “你这是染的头发?挺好看的。”
  这人英文说得倒是不错,表情也很友好。
  友好得有点奇怪。陈臻觉得这个人的目光过于……炙热?说不上来,就感觉好像,他在透过自己看别的什么,看得很认真。那双黑眼睛里的情绪很沉,是会令人觉得不好意思的目光。
  陈臻放下手里的书,只点了下头,他觉得自己有些奇怪,他移不开目光,但他还是低下了头,因为不好意思。
  他其实很少和人类单独相处,这是他第一次离开欧洲,因为需要完成‘历练’,所以身边没有侍从。从前人类能够出现自己身边,都是为了训练自己的自制力的。他已经学会了如何克制对人类鲜血的渴望,但还没有学会用人类的方式和他们相处。
  陈臻心里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听莉莉丝的话,坐私人飞机回国。
  毕竟自己不太喜欢应对交际,虽然那对他而言是必修课。
  来之前莉莉丝拉着他语重心长地交代了很久很久。
  “维达尔,回国以后你是南区的领袖。中国区的族人,尤其是南区的血族,都很不听管教,和狼族的矛盾也相较频繁。你要记住,做事千万不要那么莽撞,多和普通人交流。你需要从人类生活中积累你应对矛盾的灵感。你要亲民一些,维达尔。”
  她的叮嘱言犹在耳。
  “你虽然被授予领主,但终归还是年轻的血族,往后的路将会辛苦又漫长。祝福你,维达尔。”
  陈臻把耳机摘下来,想着莉莉丝的话,提醒自己说:“从和普通人的交际中积累面对生活的灵感。”
  我怎么不亲民,我都坐商务舱,陈臻想着。
  或许是中国人?
  他试着对旁边的人露出一个应该算是‘和善’的笑容,用自己以前就开始学习的中文说,“你回中国的话,那或许是中国人?你好,我叫陈臻。”
  对方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他,和陈臻对视上,被陈臻的蓝眼睛看得一愣。
  “你好……我叫沈明光。”他很快就晃过神来,依旧热情地道,“你中文说得很好。”
  “我以前就一直学习中文。”陈臻猝不及防和他惊喜的眼神对视上,莫名有些不好意思,“但说得不太好,有很多字写下来也不能认出来。”
  “不,你说得真的非常好,我说真的。”他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放进背包里,又指了指陈臻穿得整整齐齐的衣服,“你不热吗?不脱掉?”
  陈臻套着羊毛衫,外头披着黑大衣。闻言陈臻顿了一下,把衣服拢了拢,“不热,我挺怕冷的。”
  沈明光点头,“你刚刚说你的中国名字叫什么?”
  他说话很慢,吐字也很清楚,像是生怕陈臻听不懂。陈臻也不打算点破对方的善意,他喜欢这种细微的体贴。
  “陈臻。”
  “美梦成真?”
  “不是那个……是这样,耳东陈,至秦臻。”他伸出手,像在手上比划给这人看,伸出手又犹豫了,因为他看到沈明光依旧十分认真地盯着自己看。
  “我知道了,耳东陈,至秦臻。”沈明光把这个名字放在唇齿间嚼了下,“陈臻,很美好的名字。”
  听到他叫自己的名字,陈臻突然就觉得有点奇妙的感觉。
  在欧总部,只有中文老师和四长老会叫自己‘陈臻’,别的人都叫自己维达尔。他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人叫的‘陈臻’,和别人叫的‘陈臻’感觉不一样呢?
  沈明光的版本好像更好听一些。
  陈臻不动声色地去看沈明光的嘴唇,下颌线,然后往上是眉毛、鼻梁,和黑得像墨的头发。
  是一个英俊的人类。
  他学过这个词。他的中文老师告诉过他,帅气可以用很多形容词、成语来形容,但是英俊指的是容貌俊秀而有风度的男人,不是长得好看就可以用来形容的。
  陈臻觉得面前的沈明光很适合这个词。这人浑身每一寸都散发着男性魅力,但举止克制有礼,和自己说话还这么温柔。
  陈臻愣了很久,才低低地回应他对自己名字的赞美,说谢谢你。
  “你回中国探亲吗?”说话间空姐过来安全检查,沈明光把安全带系好,自顾自地开始滔滔不绝,自来熟并且思维跳跃,大概能说中文很开心,话有点多,“我刚结束在英国的旅行,说实话,东西真的很难吃。你也去北京吗?你老家是哪里的?”
  陈臻想,自己大概一辈子都不能对陌生人有如此旺盛饱满的热情。能对陌生人这么热情,大概是个很勇敢的人。
  陈臻摇了摇头,“我会去中国的南方。”
  他去中国是去接管中国南方的吸血鬼总部,他在中国没有老家,没有亲戚。
  这些都不能说。难道要说,我是吸血鬼,我只有伙伴,没有亲人吗?
  陈臻不想做一个不诚实的血族,他不想骗面前这个人。
  他语气有些失落和僵硬,沈明光估计也听出来了。
  沈明光还以为是自己太吵,让对方感觉不舒服,就正色道,“你别介意,我这次是单独旅行,太久没说中文,一激动就有些聒噪了。”
  陈臻愣了下,闻言立刻解释,“……不是的,是我不太会聊天,你真的不吵。”
  沈明光笑了下,也没再说什么。
  气氛有些尴尬,陈臻见他不说话了,不明白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让他这位‘人类朋友’不高兴了。
  其实这已经是陈臻能对一个陌生人表达出来最友好的态度。但效果明显不太好,所以陈臻准备挽救一下这尴尬的局面,主动开启另一个话题,“你想听歌吗?”
  陈臻用真诚的示好口吻,递出了自己的一只耳机。
  沈明光犹豫了一下,才接过来,塞进自己的左耳。
  陈臻悄悄松了一口气,按下了播放键。
  沈明光听到一半,笑着看过来,“你看上去很安静,喜欢听这么吵的摇滚?”
  陈臻被噎了下,又不能说是因为外面的声音很吵才听这种歌。他只能说,“在外面听这种,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听钢琴曲。”
  “是吗?”沈明光像是来了兴趣,“喜欢谁?”
  陈臻终于有个安全的话题可以聊了,“最喜欢李斯特的B小调鸣奏曲,虽然很长,但我很喜欢,像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不过钢琴家我还是最喜欢德彪西和贝多芬,百听不厌。”
  沈明光也点头,“德彪西有一首《格拉纳达之夜》我也很喜欢。他风格很柔美清新,有一种完整的丰盈感,像是打翻的调色盘。”
  三言两语就能见真章,陈臻能听出来沈明光确实懂一点钢琴曲。陈臻十分开心,直接把歌关了,开始和沈明光开始讨论巴赫。
  在陈臻以前的认知中,人类是弱小的,无助的,脆弱的。而且他们总是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喜怒哀乐,两个族群间的代沟太深了,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遵守着血族的老规矩,不和人类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
  血族同胞都说人类又坏又贪婪,如果暴露身份,力量薄弱的血族抓起来带走抓去研究所,全身插上管子,让你全身赤裸……会逼迫你露出尖尖的獠牙,让你使劲掐着自己的脖子求他们给自己血。
  人类想要永生,不满足自己的弱小和有限的生命。他们激发着自己的潜能和智慧,创造武器和文明,去对抗别人和自己。
  陈臻承认,人类拥有令人敬佩的生命力,也创造出了很多美好的事物,比如德彪西和贝多芬的音乐……只是,美好之下也有一部分人类对他们不友好。
  陈臻在过去的年岁中,已经被成功洗脑认为人类‘坏而贪婪’。但意外的是,面前这个味道好闻,态度友好的人类,居然让他对人类这个族群有了一丝好感。
  好像也没有那么差。
  还和自己一样,都喜欢贝多芬的悲怆,陈臻想着。
  两人正聊得开心,不多时他们对面的位置,一对夫妇带着的孩子突然哭了起来,很快就尖锐地响彻了整个机舱。
  陈臻和沈明光的对话也被迫中断。
  空姐连忙走过来蹲下来帮着哄,他们交谈的声音其实已经被哭声掩盖,但还是一字不落地传入了陈臻的耳朵。
  他全都能听到。
  包括最后座的男人抱怨说出差公司不给买商务舱,包括隔着几道舱门的机长在和塔台确认他们排队排到了第几架,是否滑行准备。
  陈臻有些疲惫地揉了揉耳朵……他的五感要比普通人灵敏很多倍,而他现在还不能很好地控制,所以他无法过滤掉一些噪音。
  只要出门,他都会觉得非常吵。
  这就是他没有事的时候一定会带上耳机,听最吵的音乐的原因。
  陈臻还在包里面翻着自己的降噪耳塞,就听到身边的人解开安全带‘嗒’的声响。
  然后是衣服摩擦的窸窣声,还有膝盖骨骼因为姿势变换发出的脆响。
  陈臻喜欢这个声音,他觉得人体结构发出的声音都富有生命力。
  而且这个人的心跳也很特别,很迟缓有力,像钟声。
  他不由得转过头去看沈明光。
  沈明光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因为半跪下来,露出了一截麦色的腰,下面是蓝色的牛仔裤和高帮的帆布鞋。
  他的身体无端透出一种野性的力量感,陈臻无端就能够确定,他大概是个很受欢迎的人类男性。
  “他看上去有些害怕,是第一次坐飞机吗?”陈臻听到他这样问孩子的母亲,英文说得挺不错,“我想我可以试试让他安静下来。”
  抱着孩子的母亲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沈明光已经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摸了一下那个孩子的额头。
  说不定别人会觉得他是个无礼的神经病。陈臻不太理解沈明光多管闲事的举动,他心想,或许中国人都这样热情,随便对哪个陌生人都这样,不只是对自己。
  他心里隐约有一点不舒服,但他不清楚是什么原因。
  不过下一秒哭声就停止了,几乎是在沈明光的手碰到那个孩子的瞬间。
  陈臻听到他说,“小家伙,飞行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别哭了,大家都在担心你。”
  陈臻有些诧异,透过沈明光的肩膀,他看到随着沈明光轻轻的安抚,那个孩子慢慢平息下来,甚至对他露出了一个微笑。
  身边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沈明光接受了那位母亲的道谢,站起来回到自己座位上。
  陈臻收回了目光。
  来自大地的味道重新围绕住自己,陈臻被这浓郁的香味弄得有些焦躁,他掏出了耳塞眼罩戴上,决定一路装睡回中国。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可以成为沈明光的朋友。人家对谁都有这样的善意,自己还自作多情把他当做知己,这真是个不好的发展趋势。
  要扼杀在摇篮里。陈臻打算回去的路上不再跟沈明光说话,虽然那很开心。
  等飞机滑行完,升上天空平稳飞行之后,陈臻感觉到旁边的人拉了拉他的衣服。
  陈臻拉下了眼罩。
  沈明光的眼睛亮晶晶地望着他,“我看你腿一直在动,估计你没有睡着。想聊天吗?”
  陈臻把耳塞拿下来,斟酌了一下才说,“我是个很无聊的人,没有朋友,不太会聊天。”
  其实沈明光如果识趣的话,应该听懂了陈臻的委婉的拒绝。他应该闭嘴,让陈臻一路睡回中国,两个人相安无事。
  但他没有。
  “没有朋友?怎么可能。”沈明光顿了下,才指了指陈臻的脸和头发,“我想……大概是因为你长得……比较漂亮……我的意思是,你像漫画里面的人物,不太真实,会让别人有距离感。”
  陈臻有一头银白的头发,是天生的发色,及肩长,他松松地扎着。
  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开心。
  是因为我长得比较‘漂亮’,才跟我聊这么久的天?
  带着一丝委屈的焦躁,让陈臻有些生自己的气。
  “沈先生。”
  沈明光听到他叫自己,就微微靠近了他一些,说话时热气吹在他的耳边,那味道更浓了。
  “别这么生疏,你可以叫我明光。怎么了?”
  “其实,你最好离我远一点。”
  陈臻屏住呼吸,“我是个很危险的人。”
  我们不能成为朋友,最好别有什么交集才好,对你好。
  沈明光闻言点点头,像是有认真在听。
  他嘴角含着一点笑,很好看的一个侧脸,看得陈臻喉咙有些痒。
  然后沈明光开始在自己口袋里掏掏掏,掏出了什么,之后一把拉起了陈臻的手,示意他摊开手来接
  “不巧,我喜欢危险。送给你,这是初次见面的礼物。”
  陈臻半天没反应过来。
  沈明光的手心很烫,带着灼人的热度,传过来。
  陈臻没反应,沈明光拉着他的那只手便轻轻点了下陈臻冰凉的指头。
  半晌陈臻才条件反射地张开了掌心,接过他手里的东西。
  沈明光满意地把手里的东西搁到陈臻手里,又拿出一个压缩纸袋,“吃了吐在这里。”
  陈臻愣愣地看着自己手里的东西,“……这是……这是什么?”
  “瓜子。”沈明光很热情地胡扯起来,“就是你们做糕点的时候会点缀在上面的瓜子仁。但是在咱们的故乡中国,嗑瓜子是一种待客文化,如果家里有朋友要来,主人家一般都会……”
  陈臻小心翼翼地拈起一枚瓜子粒,然后放在眼睛前,皱着眉近距离观察。
  他没见过这东西。
  沈明光眉飞色舞地对着陈臻解释了半天,又开始演示‘磕’的精华,“所以讲了这么多,我来给你示范一下要怎么磕……”
  陈臻看着沈明光把一颗瓜子放到牙齿中间,为了演示他龇着牙,上下牙轻轻咬合,瓜子壳被力崩开,陈臻看到沈明光的舌尖探出来轻轻一卷,卷走了里面的小小果实。
  沈明光的语气,表情,都很柔和。
  血族不会脸红,陈臻只觉得有点渴。
  嗓子很干,他有些想尝尝面前的人的血……会不会也是森林的味道?
  沈明光龇牙咧嘴地给他演示了半天,催促他,“你也试试吧,感受一下家乡的文化。这可是我从家里带来的,一直没舍得吃……”
  陈臻看了看沈明光的开阖的嘴唇,闭了闭眼,把一颗瓜子直接丢进嘴里,直接嚼了。
  “唉!不是这么吃的!”沈明光看他直接把皮也咽了下去,有些急了,“你再看看我怎么磕的,像这样……唉我去……划到嘴了……”
  陈臻听到他喊,凑过去问,“怎么了?”
  说完,传过来的味道他浑身都打了个激灵。
  “刮到牙龈了,没事儿……流了点血吧。”沈明光捂着嘴,“刚用了点劲就戳到了……”
  那味道像一道闪电一样,击中了陈臻。
  他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来……手无法克制地开始颤抖,瓜子全都撒到地上。
  陈臻捏住自己的喉咙,浑身都被那股血味冲得开始发抖。
  血。
  这个味道不对。
  不是森林的味道,也不是大地的味道。
  说不清楚,但是实在是……该死的甜美。


第二章 
  陈臻是年轻的血族,不过因为血统纯正,并且被长期训练自制力,所以他现在几乎不会对普通的血味感兴趣。
  鹿血、兔血、羊血和人血,有时候他闻起来,几乎都是一个味道。
  沈明光看他捏着自己的脖子,像是喘不过气来一样,“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等等……你的眼睛……”
  他的声音变了,神色也带着审视。
  “你的眼睛变红了。”
  陈臻原本的蓝眼睛没了,他的眸色变成了赤红色,带着一丝暗金。
  那双眼睛像是一个漩涡。
  流年不利。陈臻心里骂了句娘,大口喘着气,他闭上了眼,用尽全身力气解开了安全带,翻出墨镜戴上,站了起来。
  他摇摇晃晃地避开了沈明光的手,找到空姐,“给我换一个座位,我坐那个位置很不舒服。”
  空姐扶住他,看陈臻额头布满了汗水,皮肤冰凉,吓得不停问他是否需要急救,有没有带药,他有什么疾病……
  陈臻摇头,勉力开口,“给我换一个座位就可以。”
  空姐看看陈臻,又看看正看向这边的沈明光,正在犹豫,沈明光开口了,“没关系,我换个位置吧。”他起身往后排经济舱的方向走,不多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抱着自己的包走过来了。
  陈臻这时已经推开了空姐搀扶的手,摇摇晃晃地去了厕所,扣上了门。
  他从包里掏出一个密封的试管,喝下里面猩红的液体,又拿出了一副美瞳,给自己戴上,恢复眼睛的颜色。
  做完这一切,陈臻还是渴。
  和从前不一样的是,以前的渴会让他浑身紧绷,今天的渴,却让他全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肌肉酸软,无力。
  太奇怪了。
  陈臻在十年前就已经学会如何控制好对人类鲜血的渴望,迄今为止他没有,从来没有,如此狼狈地失控过。
  喝过补给,陈臻并没有觉得好太多。
  他脑子里面依旧疯狂萦绕着沈明光血的味道,即使很淡,真的非常淡,但却让他一下子就失控了。
  到底怎么回事?
  陈臻还来不及想,就感觉到空气里飘来刚刚那道气息,那属于森林和大地的味道……和另一股令他浑身瘫软的……血味。
  沈明光在靠近。
  “不对……”陈臻难以置信地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化,“我……这是……发情?”
  那股气息停在了门外,顿下来。
  接着是三声扣门声,“陈臻,你在里面吗?我是沈明光。”
  在过去漫长的训导课里,他一直在反复被训练着如何能进化成控制力强大的血族。每一课都很痛苦,陈臻经历过很多难熬的,饥饿的,虚弱的岁月。长老在训导的时候,告诉过他们:
  “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喜好。例如安德烈喜欢喝冷血,莉莉丝我记得你喜欢较为稚嫩的血液,而维达尔;我暂时还不清楚你的喜好。我个人而言,喜欢有些苦的血,你们大概不知道,艺术家和作家的血是苦的……说真的,让我回味无穷。”
  “血族不能繁衍,我们延续的方式,是诞生新的血族。对比人类来说,我们能获得同样快感的方式,是与自己心爱的同伴互相哺血、喂养。但是……有一个例外。”
  “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你的命定之人,你将迎来‘机体渴求期’,原始来说,这叫做发情。血只能填补一部分的渴,而你需要的……算了,我想你们大概不会遇到的。”
  陈臻感觉意识在脱离自己,他喃喃道:“不可能……”
  长老的话没有说完,但陈臻却觉得自己明白他没说完的下句话是什么。
  他太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了。
  陈臻咬了咬嘴唇。
  命定之人?
  他站起来,抬起手,虚弱地把锁扣往上抬。沈明光站在门外,用有些疑惑,但盛满了关心的眼神看着他。
  “进来。”陈臻用命令的语气说。
  沈明光没有犹豫,他皱着眉走进了这个狭窄的空间,重新锁上门。
  陈臻被沈明光身上的味道刺激得再次跪倒下去。但是这次他没有接触地面,狭小的空间不允许,他被沈明光架住,松松地揽进了怀里。
  他几乎是本能地凑到沈明光脖颈的位置,着迷地听着血液在动脉里流淌的声音——
  其实这会儿陈臻的意识已经半抽离了,他做的所有举动,都是出自于本能。
  明明之前还在推开自己。
  他不着痕迹地扫过那一支被放在台子上的试管,玻璃壁上还有暗红色的液体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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