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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利器-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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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狭窄,两个人都高大挺拔,肩膀挨着肩膀。温馨的灯光和水声里,沈霄冷哼,既然身上被打湿了,就也挽起衣袖洗碗。
他们妈妈现在还没有钱去买自动洗碗机,因为她一旦手头阔绰,那些钱就会进到互救会的捐款箱里,或者送到食不果腹却要打官司的穷人手上。
“我害得你丢了戍卫团的职务?”沈汉突然问。
他们兄弟之间从不多问,也不多说。就像沈霄不问沈汉为什么要不在场证明,沈汉也很少问沈霄。部分是因为他们都执行过很多情报任务,许多任务里的事是连血肉至亲都不能知道的,他们习惯了对兄弟保密,对母亲保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都是成年男人了,他们相信对方知道怎么处理自己的事,为自己负责,不用一个兄弟插手。
但这次不一样,沈汉第一次让沈霄帮这种忙。说到底是他没管住下半身,对不该脱裤子的人脱了裤子,才连累沈霄。
“不是你这件事我也要想办法弄个处分。”
又放回一个碗,泡沫和水沾到肌肉线条清晰的手肘,沈汉甩干手上的水,他那份已经洗完,剩下的留给沈霄。
“你就那么不想升少将。”
沈霄嘴唇扯出讽刺的弧度,本来就深刻浓重的脸上咬肌绷紧,“再往上走就不可能做纯粹的军人了,我厌恶勾心斗角的政治。”
他的哥哥要自由,天性刚强,受不了一点点拘束,也做不出一点点妥协。
卫将军要他的哥哥寸步不离地跟他往上走,他的哥哥却恶心再往上走不得不面对的勾心斗角的政治斗争。
沈汉的第一反应是,太浪费了。他哥哥明明可以做一只握剑的手,却满足于做联邦的利刃,别人手里的利剑。
同样的土壤,同样的种子,可以长出两棵迥然不同的大树。
沈汉和沈霄是两种人。
沈汉一时没说话,他暗自诧异,自己为何有这种想法。
一个咖啡杯被沥干水放在台面上,沈霄用抹布擦手,“你为什么烦闷?”
沈汉微微眯眼,望向天花板,“我想请一个很长的假,长到帝国访问团走人。他们还没来,报纸上电视上已经全部是关于帝国访问团的消息。访问团里有多少贵族,联邦人民居然也对贵族的八卦津津乐道。”他后靠墙壁,叹口气,“差不多每天都有人问我帝国的事。”
沈霄脸上的表情变得复杂。
他面容相仿,但气质比他温和的弟弟问,“我不想人知道我们,还有妈妈,以前在帝国是什么身份,很虚伪吗?”
沈霄最终摇头,吐出的字重若千钧。?“不。”
沈汉笑了笑,“哥……”手臂搭上沈霄的背。
第二十一章
三月二十日下午四时,新都国际航空港外一弯碧水映着热烈的日光,旗舰盘旋着化作一只紫色巨船,缓缓降落在银光夺目的水面。
三十多家媒体的记者和主持人围在航空港外,激动万分。
“刚刚降落的是帝国皇帝御用的“紫水晶号”,它从柏丽宛榭宫直飞到这里,带来了高贵奢华的帝国风情……”
快门声此起彼伏。
转播的大屏幕前,沈汉按了按太阳穴。
“这些媒体对帝国也太谄媚了吧!”莫少校气得眼珠发红,恨不得把兴奋的记者和主持人统统逮捕,“他们都该被判处叛国罪!”
他的兄长死于联邦帝国的战争,像许多沈汉曾经的战友一样。沈汉完全理解,为什么莫如兰不能坐视他哥哥用生命保卫过的人民掉转头去崇拜帝国贵族。
“让人恶心,但不犯法。”沈汉以为自己会斥责、嘲讽媒体在这件事上的无良表现,却连对此感到愤怒的力气都没有,“我在很多事上佩服你哥哥,其中有一件就是,他明知道我们保护的民众健忘,仍愿意为他们献出生命。他保护的是一个自由的联邦,自由里包括新闻自由。”
莫如兰默然一阵,咬紧嘴唇,“帝国访问团三天后真的要来我们基地参观?”
“我们还要负责帝国访问团参观期间的保卫工作。”沈汉的太阳穴又开始发胀。
屏幕上,这个很明显亲帝国的主持人叫出声来,“扶梯降下了!舱门打开了!帝国的伦诺克斯公爵大人第一次访问我国!”
豪华旗舰的舱门已经很高,那位公爵居然要微微低头才走出来。才刚出来,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就敏锐地看向镜头密集处,露出公式化微笑。
好一位不同寻常的大贵族!沈汉的目光立即锁定在伦诺克斯公爵身上。在他第一次亮相前,沈汉订阅的新都小报都在猜测这位公爵会穿什么衣服——传统庄重的帝国长袍还是新式的简易西装。
新都居民很少会和关心一个二十岁的女星穿什么一样关心一个四十岁的男人穿什么。
但他的衣着代表了他的态度和他未来的政治主张,现在展示给千万双关注他的眼睛。
他穿着一袭帝国贵族的紫袍,浓重的紫色上绣着金线。紫是帝国最尊贵的颜色,皇帝的居处墙壁都是紫色,所以称之为紫室。
他在衣着上尊重帝国的传统,但款式却经过改良。帝国男性贵族也像女性贵族一般愿意为一袭华服豪掷数万马克,作为除未来女皇外最尊贵的人,他的华服却既没有宽大的衣袖与繁复的珠宝,又没有拖地长达数尺的下摆,这一身长袍显得分外合身且肃穆简朴。
他有棕色的头发与蓝色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和眉骨,高贵血统的证明。他是非常适合被绘成肖像画的人,宫廷的天鹅绒紫幕做背景,胡桃木书桌,富丽堂皇的家具,小地球仪望远镜之类精致的玩物,桌上摊开厚重的丝绸装订书,腰间佩剑,战士的坚毅和学者的儒雅在他身上合二为一,貂皮斗篷和绶带又为他增添高贵威仪。
伦诺克斯公爵徐徐走下扶梯,向两侧记者挥手示好。他是访问团中身份最高的人,其他人已经用对待皇帝配偶的礼仪对待他,在他下到扶梯一半时才走出舱门,隔一段距离跟在他身后。
随行者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一位二十余岁的惠灵特伯爵,金发碧眼,在烈日下十分美貌。不同于伦诺克斯公爵的成熟持重,年轻伯爵脸上是贵族常有的鄙夷和不耐烦的神气。
联邦的副总统,一个笑呵呵的中年人随即迎上去,与公爵摆出摆过千百次的友好握手姿势,媒体冲到他们跟前拍照。
这一幕让沈汉低声笑出来,“据说是总统还是副总统去迎接让桂冠宫的幕僚们抓破了脑袋。”女皇到访,毫无疑问是总统迎接合适。但是女皇的未来配偶……总统迎接待遇过高,但他作为帝国的实际掌权者,只让副总统迎接又待遇过低。最后决议是副总统前往航空港,将帝国访问团接待到桂冠宫,总统亲自举行国宴。“其实谁去都好,在这位公爵面前,哪个年龄相近的男人都会相形见绌,除非……”
莫少校没好气地问,“除非什么?”
沈汉笑着摇摇头挥走那个荒诞的念头,端起茶杯喝茶。他见过最吸引人眼球且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是卫敏存,如果卫将军愿意辞去军职,做个政治家,沈汉天马行空地想,凭他的容貌和姿态,倒是能和这位公爵在大屏幕上打个平手。
明媚的阳光洒进玻璃窗,窗外草坪翠绿,喷泉水滴晶莹,疗养院的下午茶厅里,大屏幕也在转播这一幕。
庄烨抱着含露百合,近乡情怯,近妈妈情更怯。他每个休息日都来探望,妈妈的状态时好时坏,好日子里当他还是七岁的孩子,坏日子里不认得他。
今天是一个坏日子,但也许是个好日子,她的笑容灿烂如少女,“我叫桑妮,你叫什么名字?”
庄烨双眼变得潮湿,却轻柔地在她身边坐下,白皙的手碰触她的手指,“你好,桑妮。我是庄烨,很高兴认识你。”
“你看上去很难过。”她歪着头,“要不要说出来?我觉得说出来会好很多。”
居然对面而不相识,“我的妈妈不要我了。”他很努力不让眼泪流出来,保持镇定和冷静,但是在妈妈面前哭有什么错?无论多少岁,都应该可以在妈妈面前哭,即使妈妈不认识他了。“我还失去了一个我很喜欢的人。”
他咬着牙齿,握紧手,却被一双柔软的手遮住眼睛。那双手瘦而冷,他却从心底感到温暖。隔着薄薄的眼皮,眼球酸涩,一滴泪水就这么溢出。
“我以为他是别人。我希望他是另一个人。我最近遇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重遇,但那不是重点。这两个人,一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控制着我的热情,另一个是我很尊敬的人。我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却嫌他们不能同时满足我肉体和精神的需求,希望他们能变成一个人,这是对那两个人的侮辱。”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男孩子,”他的妈妈即使不再认识他,仍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你的妈妈不会不要你的,你一定是个很乖很乖的好儿子。你喜欢的人也不会不要你的。”
第二十二章
午后时分,阳光在花园里流淌,流过修剪成迷宫的苍翠灌木丛,在石板小径投下一道又一道阴影。迷宫中央的花坛种植各种花卉, 鲜花的缤纷娇艳比阳光更耀眼。
离开的路上,庄烨经过花园,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熟悉是因为像沈汉,他能确定那不是沈汉。
“沈长官。”
沈霄冷冷打量他,“庄公子。”
不欢迎的情绪从他身上直白发散出来,激起庄烨背后皮肤的战栗。他忍不住思索,为什么同样是经过战火和鲜血的洗礼,这对兄弟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差异之大简直如日与夜,冬与春,庄烨在这一刹那非常想念沈汉的温柔。
想起沈汉,庄烨心定下来,有了底气。
修长却低着的颈项挺直,“您该叫我庄上校。”
那个年轻人舒展开来,不卑不亢,沈霄嗤笑,“我弟弟对你赞不绝口。”眉骨比沈汉高,更深的眼珠像猛禽盯着庄烨的瞳孔,“尽管我和其他人一样没看出你有特别过人之处。”
他在侮辱庄烨,又紧紧关注他的反应。
“我会尽力不辜负监察官对我的期望。”以为他笨拙怯懦,这个年轻人居然轻巧地避开挑衅,甚至还分神寒暄,“您是来探望朋友吗?”
沈霄推着的轮椅上坐着一个年纪比他略小的青年,二十七八岁,长得斯文俊秀。却像个年纪很小,住在寄宿学校的男孩,被精心照料也严格管制。头发修剪得整整齐齐,蓝白色的病人服洗得干干净净。恬静得怪异,如同有一个无形的隔音玻璃罩子罩住他。沈霄和庄烨说了不少话,他却看也没有看过庄烨,目光没有焦点地投向远处。
“朋友?”沈霄嘲讽地低念,弯下腰去把那青年腿上滑落的驼色格纹羊绒毯拉起。那青年缺乏生机的脸上猛然绽出一抹笑容,单纯的喜悦像冻土上突如其来的花开,十分震撼旁人。
庄烨难以自制地推测他们间的关系,能进入军部直属疗养院,这青年曾是军人,事实上他的长相也有些眼熟。
“他是您的同僚?”
沈霄反感的表情像他说了一个无比荒谬的笑话,“他是我的丈夫。”
庄烨惊得像耳边响起巨大声音,这青年的脸他在军校见过!
对了,军校第三年,被邀请来的嘉宾。
联邦需要人去执行秘密任务,也需要人去执行明面上的任务。联邦需要明面上的英雄,百战百胜,从不失利,沈霄是那个孤胆英雄,曾有过独自击落帝国飞舰十三架的战绩,被称为“联邦的利刃”。而当时被邀请来的嘉宾是他的僚机,好像姓陈,陈睿还是陈锐?
作为北方系成员,陈锐在中央军校给未来的南方系精锐讲过话。庄烨记得他是一个心细如尘且意志坚定的军人,显然经过严格训练。战争末期,当他销声匿迹音信全无时庄烨还听人提起过他,只是派系不同,消息不通,提起他的人也只是提一嘴而不能查访。要经历什么,才会让一个这样的军人精神崩溃?
又是为什么,沈霄会秘而不宣地和他昔日的搭档结婚?
他们结婚在陈锐精神崩溃前还是后?
阳光下,各种问题像沸水里的气泡涌现,庄烨却只是礼貌地道别离开。
这样一个时代里人们总有各式各样的秘密,那些秘密潜藏在时代平静的水面下,偶然撞破一个,不该掀起太大波澜。
三月末的基地夜晚带着丝丝寒意。
阳台上的冰雪好像已经是许多年前的事,庄烨穿着睡衣,再一次推开阳台的落地窗。
他的心像被风吹起的细沙悬在半空中,直到听到另一声开窗声才尘埃落定。
夜色下更显得白皙纯洁的年轻人转身,“好久没在这里遇见您了。”那双明亮的眼睛小心看向沈汉的胸腹,看不穿衣服下的绷带,“我今天看见您去医疗长廊,您的伤怎么样了?”
“愈合的情况不理想。”医疗长廊那位女医生把他骂得很惨。
“……这能否归功于您近期饮酒的习惯。”激烈挣扎,还是说出口。
年轻人越来越有勇气,沈汉很有兴趣地看着他,“我承认,酒精不利于伤口愈合。”
一瞬间无数念头击中庄烨,“我今天碰巧见过您哥哥”,“您期待帝国访问团到来吗”,最终他说,“您开始喝酒,什么在困扰您?”
沈汉沉默,然后笑起来,“晚安。”
另一边门被关上,庄烨无所适从地站在阳台上,过几分钟,身影消失,进入房间。
正午时分,两列飞舰队如碧蓝天空中的两条宝石项链,一架接一架,依次盘旋降落在九号基地的停舰坪。
记者和电视台拍摄团队严阵以待,全程录像。军官们穿着笔挺的军礼服列队迎接,吴少将甚至别出心裁安排了医疗部门的白衣天使——少数在基地的年轻窈窕的女性军人——向同时到访的贝副总统和伦诺克斯公爵献上花束。
“我听到有人说我们是仪仗队。”莫少校从牙缝里挤出来。
庄烨侧目看向左后,他左边是沈汉,莫少校作为沈汉的副官,站在沈汉身后。
副总统和公爵走下飞舰,左边是一身黑色西装,笑呵呵的慈善先生贝副总统,右边是仍穿着简化的猩红长袍的伦诺克斯公爵。
联邦和帝国方面的人分别跟随他们,一边是西装或军装,一边是帝国贵族服饰。两列人从服装上就泾渭分明,正向吴少将走近。
现任监察官沈准将和蔼地踩了莫少校一脚让他闭嘴。
第二十三章
第九基地有许多用处,接待来访是其中之一。因为一年中总要接待几次访客,访客们当然不能进入军事机密区域,只是蜻蜓点水地参观几个公共区域。无论如何,第九基地的装修经费、服装经费等等经费都充沛得让其他基地眼红,被嘲讽为“仪仗队”也是难免的。
贝副总统和公爵在吴少将面前停下,桂冠宫的秘书适时介绍,“九号基地的舰队长,吴学林少将。”
依照帝国礼仪,眉目深刻的公爵略一颔首。
副总统亲切地握住吴少将的手,“吴少将,我记得你与我同龄,刚做了外公,是不是呀?”
秘书继续介绍,“九号基地参谋官,庄烨上校。”
“我总是很欣慰,看见我们的军队里有这么好的年轻人。”副总统感触良多地握住他的手。
“九号基地监察官,沈汉准将。”
“我记得这位准将在帝国的土地上出生。”不待副总统开腔,低沉的帝国腔标准语由公爵的方向传出。
“是的,阁下。”
比起“公爵大人”和“公爵殿下”,沈汉是少数称呼正确的人。
对于帝国平民而言,一位公爵是高不可攀的,公爵头衔对奴隶更是等同于半神。现在这位伟岸的半神用浅蓝的眼睛细细审视眼前人,眼角的细纹更增添成熟魅力。
“生在帝国,却为联邦效力的感觉如何?”
帝国贵族和若干联邦军官鄙夷的目光像聚光灯集中在他脸上,记住这张无耻的脸,他瞬间成为一个背叛出生的国家换取荣耀的人,连基本的忠诚都没有!沈汉想要反驳就只能自揭伤疤:帝国没有理由要我献上忠诚,我和我的家人在帝国是奴隶,是货物,是贵族可以支配的财产。
他的童年岁月里,夜晚做噩梦畏惧和家人分离,所以白天尽可能守在仆人房门口听管家或是贴身男仆差遣,尽量察言观色让自己变得有用以免被卖掉,更痛苦的是和沈霄躲在暗处亲眼见证,他们的妈妈被管家和贴身男仆不怀好意的觊觎,还为了他们忍耐周旋。
全身血液一瞬间冰冻,又一瞬间沸腾。
沈汉是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当然不能在这里哭嚎,不能控诉,不能妨碍大局,不能把帝国使团的到访变成一场闹剧。
庄烨敏感地察觉沈汉身体僵直,但这微小的异常恢复得太快,他几乎不确定沈汉是不是真的有一瞬间僵止。年轻人的脸情不自禁地侧转,穿着军礼服佩仪仗剑的英俊准将点头致意。
“为联邦效力的感觉很好,阁下。我很庆幸我来到了联邦。”
公爵身后跟随的是金发碧眼的惠灵特伯爵,年轻伯爵停驻脚步,深深看向沈汉。脸上是明显的厌恶和刻骨的仇恨,简直愿意花十万马克的高昂价格把他的眼神变成匕首,刺进沈汉心脏。
“他想杀了您。”列队散开,莫如兰也不由得打了个冷战,露出警惕神色。
庄烨更谨慎地向那个背影投去一瞥,声音中含着关切,“您与惠灵特伯爵有仇怨?”
沈汉在帝国度过的童年一幕幕闪现在眼前,如雾一般阴冷,但那阴冷中有过几星灯火的温暖。
其中一点烛光来自惠灵特伯爵——已故的而不是年轻的。儿子在父亲死后才能承袭爵位,年轻的惠灵特伯爵不像他的父亲,在沈汉的记忆里,已故的惠灵特伯爵是个正直慈爱的人,曾经称赞他和沈霄的学习能力,“如果你们是贵族出身,会有资格进入帝国学院进修”。在一个落雪的冬夜给他们遮头的屋檐,一张床和被褥,让仆人端给他们晚餐剩下的牛肉派和汤。对七岁的男孩来说,有布料遮蔽身体维持温暖,躺在平整的床上摸着满足的胃,是极大的享受。他单纯地想,要是他们的国家能多一些这样的贵族该多好。
但成年后,因为联邦和帝国的战事,为了捍卫联邦,他不得不和童年时代的恩人在战场上敌对。
“您和惠灵特伯爵?”沈汉罕见的陷入愣怔,庄烨忍不住再问。
成熟的男人嘴角上扬,试图笑却没笑出来,流露出几不可见的内疚。
“可以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庄烨和莫如兰沉默地闭上嘴。
那么惠灵特伯爵一定会针对沈准将,庄烨脑袋里这个念头飞快旋转,不,我不能让他这么做。
走马观花的所谓参观最后一站是演练场。
演练场被大肆装饰过,旗帜飘扬,彩带招展,待双方分左右坐下,眼尖的联邦人员便发现帝国贵族们的衣着不一样了。
袖口如烟雾细腻的多层雕花蕾丝消失,至少半寸的金线花边不见,熠熠生辉满镶宝石的顶端纽扣被丝巾掩盖,衣领缀的珍珠被连夜剪下。
一夜之间,简朴之风吹进王公贵族的衣橱,贵族们无所不用其极地模仿伦诺克斯公爵的着装。
公爵选择在访问联邦之日换上前所未有的简易长袍,这是一场不动声色又盛大的权力展示展示。沈汉扫视帝国一侧坐席,公爵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控制力也像无声惊雷冲击他的认知:
所有贵族对他亦步亦趋,追随他的脚印。在服饰上如此,在其他事上难道还会例外?
“这是帝国最新流行的着装风潮吗?”贝副总统故作迷茫。
未来女皇的保护者,成熟伟岸的公爵谈笑风生,“当我回到帝都之时,这就会成为帝国的最新风尚。”
公爵和贝副总统交流外交的重要性,突然传出一声轻咳。
一阵长袍上宝石碰撞的细碎声响,惠灵特伯爵起身,环顾四周,对贵族们傲然一点头,再向公爵优雅地行礼。
“尊敬的大人,以及联邦的副总统,”他致意,“既然来到了联邦军人的竞技场,我恳请两位准许帝国的精锐与联邦军人进行一场比赛。”
“这——”帝国使团访问,重头戏当然不是参观,而是联邦与帝国双方军人的较量。明知无可避免,吴少将还是面露难色,“为了两国的亲睦邦交,实在要比赛,也比一些无害美观的项目吧。”
惠灵特第一次真正扬起嘴角,一双蓝色的眼睛在联邦军官里准确找到沈汉,“我相信击剑正是这样的项目。”
第二十四章
老规矩,三局两胜。
钱宁立刻站出,军靴一碰,秀丽的面容仍冷淡,语气却激烈,“上尉副舰长钱宁请求出战。请让我上场,”女上尉胸有成竹地扫过帝国坐席,变本加厉点燃一把火,“除非英勇的帝国战士里没有人敢面对一个女人。”
随团摄影师的镜头对准她,为加入第九基地闹得沸沸扬扬,还得到一位议员公开支持的女上尉,她有经得起镜头考验的脸和身材。
“大胆的女人!”“闭上你的嘴!”自公爵以下帝国团队众人哗然,年轻公子们尽皆变色,拂袖起身。帝国崇尚武勇,贵族家的长子袭爵,其余儿子都要上战场建功立业。以至于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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