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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上岗说明书-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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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要亲吻他的脚趾?

    我去!

    这家伙是疯了还是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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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盯着神官摸过来的手,匍匐下来的头,以及凑过来的嘴唇,姜重黎满是厌恶,飞起一脚,踹在了他的脸上。

    神官发出一声可疑的呻|吟。

    姜重黎一呆,头皮有些发麻。

    他没有对付变|态或者精神病人的经验,要是神官真的崩坏了疯了,他可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

    姜重黎退后一步,拉开与神官的距离。

    神官还想往前凑,姜重黎又赶紧踹了几脚,将他踹得趴在原地。

    姜重黎狐疑地观察神官,说:“别耍无赖,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不用老实交代你的阴谋。”

    神官诚惶诚恐地抬起头来,“至高无上的女王陛下,小人绝对不敢,小人这就交代……”

    然后,神官就哑着嗓子,开始倾诉他的那些险恶诡计。

    神官是私生子,根本无缘继承他那个亲爹的领主之位,但他又不是个甘于接受现实的人,凭什么不过是因为从不同的女人肚子里爬出来的,他就天然比别人低劣一等,从小到大受人欺凌,被人瞧不起,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尽奚落目光的注视呢。

    越是这样,他就越想攫取权力,扭曲的内心中,有朝一日扬眉吐气,将那些胆敢欺压他的人们统统踩在脚下,几乎是他人生在世的唯一生存动力。

    父亲,父亲的嫡子女们,尤其尤其,那个正妻主母,他巴不得他们全都被踩得永世不得翻身,甚至全都死绝了才好。

    这些扭曲阴暗的心思,被他隐藏在温文无暇的圣洁表象之下,在他的心中不断发酵,哪怕他当上了神官,口吐神言,领受着无数虔诚信徒的顶礼膜拜,那些在灵魂中不断翻涌的阴暗,却从未有一刻消退。

    他来这个穷困的男爵领开设神堂,一开始是不情愿的。

    那不过是他那个父亲,看到他成了神官,觉得他有了一丝利用价值,而派给他的任务罢了。

    父亲是个十足贪婪的男人,他眼馋男爵领很久了,一直想吞并这块土地,不过由于迷雾森林的存在,虽然使得领地间交流不便,但同时也为那些弱小的领地提供了保护,吞并领土变得十分困难。

    九洲大部分地方流行的做法,是一名小领主向一名大领主宣誓效忠,成为他的附庸贵族,然后小领主的领地就会变成大领主的附庸领地。成为附庸之后,两个领地间的迷雾森林便会不明原因地慢慢消散掉,领地完全相连,彼此交通无碍。

    比如雪梨,就有着数个附庸领,猎人谷子爵的猎人谷就是这样的情形,与雪梨相连,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神官的父亲想让男爵夫人向他效忠,多年来一直不曾得逞,他威逼利诱的手段也使了不少,后来甚至实行贸易禁运,将本就少得可怜的双边商贸完全掐断,这也造成了男爵夫人的处境更加艰难,农产品无法流通,领地变得越来越贫穷的原因。

    但没想到,男爵夫人是个硬骨头,以一介领主的身份,竟然宁可不要脸皮地出去跑单帮赚钱,也不愿意屈服,成为子爵的附庸。

    子爵于是想到了宗教,希望自己的私生子能够派上用场,用古神信仰蛊惑到男爵夫人,可男爵夫人与她那些愚民可不一样,小眼睛贼溜溜地转转,依然不吃这一套。

    “父亲失望之下,觉得我实在没用,甚至说,我就是用我的脸蛋,来诱惑女王大人您与我再婚也是好的,这样,成为了您的丈夫之后,我就拥有了天然的领地继承权,只要您一死,我就可以成为下一任领主了。”神官偷偷看了看姜重黎,红着脸颊,这样说道。

    姜重黎起了八卦的兴致,“你诱惑了没啊?”

    神官的脸更红了些,“我……我真是有眼无珠,要……要是早知女王陛下您如此威势,我就算每日爬在您的裙下摇尾讨好,成为您高跟鞋之下的脚踏,都是心甘情愿的。可恨,小人实在太愚蠢了,这一生之中,也许那是唯一一次,父亲的命令明智无比,但我却……没有依命行事。”

    神官面露深深的悔恨,“我最不该,就是被父亲的话提醒,发现自己可以从中得利,竟有希望,能够成为一名领主。这个魔鬼般的诱惑,实在太过巨大,我的心灵没有经受住考验,放弃了堂堂正正追求您的途径,反而对您,起了罪恶的杀心……”

    姜重黎有些不懂这个逻辑,“本女王之前又没与你结婚,你杀了我,也当不上领主吧。”

    神官忽然左右看看,爬近了些,低声道:“女王大人,您可能不知道,现在,似乎产生了新的领主继承途径,有传言说,不必是您的丈夫或者您的亲属才能获得继承权,只要……只要将一名领主杀死,杀死他的那个人,就有可能成为新任领主。”

    姜重黎一惊,想到了小丧和大狮子他们。

    丧尸王与狮心豪的确与前任领主没有任何关系,狮心豪是逼迫小白蛇主动给的领地标记,但丧尸王,却实实在在是由伴灵互食,强夺了岩熊的领地。

    虽然外界也许不明白具体细节,但知道有这么回事的人,也是不少的。

    小孔雀与前伯爵夫人他们,还有雪梨的那些小贵族阶层,只要有心思考,应该都不难从岩熊与雪梨前伯爵的事件当中,觉察出端倪。

    所以,正是因为开了这样的先例,才给野心之人提供了一个动手的契机么。

    姜重黎握紧了拳头。

    男爵夫人,是受到了他们的牵累……

    姜重黎突然揪心一般疼痛起来,疼痛到难以忍受。

    被他附身的男爵夫人,那死寂的大脑与无波的心灵,因为附身的亲密接触,而不由自主感受到了姜重黎的内心。

    小浣熊爬了出来,大尾巴暖融融地靠在姜重黎的脸颊旁,用小爪子,去轻轻摸他的脸蛋,似乎在说,那不是你的错。

    一股微小却又温柔的奇妙感觉,像冰封大地上破土而出的嫩芽,悄无声息浮现出来,在一片死寂之中,用尽全力,试图安抚国王那颗伤痛的心。

    姜重黎暮然惊醒,竭力去寻找那个奇妙的感觉,但那个感觉就像一阵春风,带给他温暖与舒畅之后,便又隐去不见了。

    姜重黎按住男爵夫人的心脏,感受着那里有力的搏动,坚信刚刚的奇妙感觉,绝对不是自己的错觉,他的心中燃起了微小的希望。

    他抓住小浣熊,用力揉了揉它的小耳朵,团了团它圆乎乎的小脸蛋,扯了扯它尖尖的小嘴巴,再去揪了揪它毛绒绒的大尾巴。

    小浣熊很好脾气的被揉,尽管国王的手爪子极为过分,极为流氓,但它为了安慰这个国王,还是十分宽宏大度地献身了。

    小白蛇鄙视了小浣熊一眼,丝丝着告诉它,现在情况特殊,你这么做还没问题,但要是回到国王领,被其他伴灵看到你这么谄媚,可是要被瞧不起的。

    小浣熊一惊,睁着圆圆的小眼睛,不明所以。

    小白蛇于是告诉了它,其他小伴灵们都是怎么对待国王的。

    小浣熊惊讶了,原来,要傲娇,要时刻鄙视国王陛下,陛下才会觉得开心吗?

    这里面真是太有学问了。

    姜重黎不知道自己的光辉形象已经被泄了底,还在那里蹭着小浣熊傻乐呢。

    小白蛇用尾巴尖戳戳国王的脑门,肯定地告诉小浣熊,瞧见没?他就是这么没脸没皮的样子。

    从最初的大黄猫老黄大人开始,大家对待国王的方式,就已经被定下基调了。

    小浣熊点点脑袋,用心学习。

    姜重黎蹭爽了,开心了,摸着小浣熊被他撸到油光水滑的皮毛,对神官冷笑,“于是,听到那样的消息后,你就起了贼心,追求女性多费力气啊,反正结婚后,死了的老婆才是好老婆,所以你就干脆跳过那一步,直接杀了她得了,是吗?”

    神官老实承认,的确是这样。

    “那你现在是男爵了吗?”

    神官颓然摇头,“我觉得……没有,也不知是哪里出了错,不……也许是您死而复生的缘故,所以我才无法得到继承吧。”

    小浣熊没有被吃掉,他自然不是新任男爵。

    但是,为什么没有被吃掉呢?

    姜重黎去看神官的灵魂之卵,然后震惊地发现,他的伴灵竟然是一朵半开的洁白百合,看上去无比纯洁无比神圣,还散发着清幽醉人的香气。

    这……这个卑劣无耻之徒,为什么会拥有这样美丽的伴灵?

    姜重黎不由伸出手去,轻轻将那朵百合捧了出来,正要凑上去闻一闻,忽然花瓣一动,竟从花心,爬出了一条肥硕晶莹的大白肉虫子。

    姜重黎:“……”

    肉虫:“……”

    姜重黎手指一松,百合花掉到了地上,肉虫虫摔得晕头转向,它蠕动着肉肉的身躯,试图爬回自己人类的蛋壳里面,但它实在太弱小了,拼命蠕动也不过走了几厘米的距离而已,爬回去还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不由焦急得吱吱直叫,快急哭了出来。

    姜重黎:“……”

    他知道为什么神官成不了新男爵了。

    小浣熊再怎么着,也是一只偷香肠翻垃圾桶调皮捣蛋无所不能的邪恶生物,而且还被国王亲手梳理过大尾巴,等级不知高出肉虫子多少倍,就算它的人类被烧死了,它自己也奄奄一息,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怎么都沦落不到被一条肉虫虫吃掉的地步。

    姜重黎好笑地摇头,“你太弱小了,即便通过阴谋诡计消灭了男爵夫人的肉身,却根本无法吞噬她强大的灵魂。你这家伙,简直鲁莽,就没想过失败的可能么。”

    “失败的话,最多男爵领消失于迷雾森林之中,至于那些愚昧的村民,死了也就死了,没什么好可惜,因为假使成功,我也巴不得他们中的某些人,都走进迷雾森林里去呢。我想着,就算得不到这块领地,也不能被我的父亲他们得了去,因为我不抢先动手,他们得知了那个消息后,也一定会动手的。”神官恨声道。

    所以,弱小的男爵夫人,早就被强大邻居盯上了的她,不管怎样,都是逃脱不了被袭击的命运。

    姜重黎皱起眉头,那个子爵才是关键,这一切,都起源于他令人作呕的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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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有一个强大贪婪的邻居,时刻对你虎视眈眈,实在是件十分糟心的事。

    今天,这个邻居扔过来一个私生子,就搅得男爵领天翻地覆,明天,他还不知会再扔过来什么呢。

    姜重黎能帮助男爵夫人从坟墓中爬出来一次,还能帮她第二次第三次么。

    要想保护男爵夫人与她的领地的安全,那个邻居子爵,怎么都要会上一会。

    姜重黎直接揪了神官,叫他带路。

    神官一身狼藉不能见人,姜重黎只好叫他找了口井冲一冲,神官对于打理自己的外表,显然十分在行,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又人模狗样地出现在姜重黎面前,连衣服都洗得干干净净,甚至平整笔挺地穿在了身上,看上去无比优雅禁|欲。

    姜重黎简直要忍不住怀疑,他蛋壳里的百合虫伴灵,是不是自带焕然一新特技了。

    子爵的领地,的确距离男爵领不远,在迷雾森林内走了没有几步路,便到了地方。

    淡蓝的迷雾从眼前散去,姜重黎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景致,鼻尖就先闻到了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

    好香,好香的味道。

    嗡嗡嗡……

    一群好奇的小生物,翅膀带着颤音,在二人头顶上盘旋了一圈,就不再理会他们,投入到那一望无际的芬芳之中去了。

    晴空万里,微风拂面,浩淼壮阔的花海,从眼前一直延伸到了地平线的远方。

    这样的景色,哪怕在最美丽的梦境中,都不会轻易见到。

    精灵般的蜂蝶,在柔嫩的花瓣间翩翩起舞,尽情享受花心之中那些甘甜与清香。

    姜重黎走了两步,走入花田,裙摆在繁花间绽放出最为巨大的花朵,他学着迪斯尼电影里的公主一样,在花海中转了个圈,像让自己的裙子更加盛放飞扬。

    可惜转圈圈也是个技术活,他转到一半,就被绊了一跤,一头栽倒在了繁花之间。

    姜重黎大笑起来,顺势打了个滚,开心得有些手舞足蹈。

    他四肢大张,躺在花瓣堆中,望着清朗的云天,“喂,肉虫,你的家可真是个好地方,你说,这么美丽的天地,怎么就孕育出了你这么个糟心的玩意呢。”

    神官在他身旁跪下,低眉顺目,浅浅而笑,“陛下说的对,我真不是个东西。”

    姜重黎躺着直笑,觉得这家伙现在,简直就是古装戏里面的太监,要多谄媚,就有多谄媚。

    不过他可不是后宫中的娘娘,他要当,也是当女王大人啊。

    “你们这个领地,为什么这么多花啊?”

    就连肉虫神官的伴灵,都与花朵有关,要是没心里长虫子的话,他的灵魂,就会是一朵纯白无暇的百合花呢。

    “此处名为坛蜜领,是整个九洲都享誉盛名的蜂蜜产地,许多代之前的一位坛蜜子爵,酷爱饮酒,竟然在醉醺醺之余,发明了用蜂蜜酿酒的方法,坛蜜酒的问世,从此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名酒远销各个领地,是连高高在上的大贵族都赞不绝口的佳酿,从那时起,坛蜜子爵府,也被称为坛蜜酒地。”神官娓娓道来。

    “坛蜜酒地,真是个好听的名字。”姜重黎由衷地说。

    不但好听,而且还很好吃……不,应该是好喝吧。

    姜重黎舔了舔嘴唇,下意识觉得熊熊一定会很喜欢坛蜜酒,应该给他带几坛回去。

    突然,一道幽森的视线,直直投到了他的身上,姜重黎倏地坐了起来,往视线投来的方向望去,但那边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有。

    姜重黎的心脏狂跳起来。

    他感觉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但具体是什么,却又说不上来,只知道仅仅一瞬之间,他的后背就湿了。

    “女王大人?”神官疑惑地望着他。

    “走吧。”姜重黎定定神,站起来,不由握住了鸡毛掸子,仿佛壮胆一样。

    神官带着他,走上一个缓坡,坡上便是大路,顺着走,就可以一直走到坛蜜酒地了。

    爬上缓坡后,二人惊讶地发现,不远处竟然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被十六匹神骏的大黑马拉着,车厢通体沉黑,描着隐隐的金色暗纹,看上去沉凝冷肃,却又富丽堂皇。

    神官眼睛一亮,“女王大人,这里距离酒地,还要走上挺远的路程,如果能够让马车捎带我们一程,可就方便多了。”

    “这……不好吧……”不知为什么,姜重黎心中有些发憷。

    “只是搭个车而已,即便我上不去,女王大人您能坐一坐也是好的,没有交通工具的话,走到酒地怕是天黑都走不到,您又穿着大裙,行动不便。再说,捎带一位尊贵的女士一程,是每一位绅士都应具备的礼节,我想不出,马车的主人有什么理由拒绝。”

    说着,神官竟自顾自向着马车走了过去。

    “……呃,我……”

    姜重黎想说,我不是女士,平白无故向陌生人提这样的要求,会不会有厚脸皮的嫌疑啊。但他又不知道九洲的贵族,都有着什么样的礼节,万一照顾女士是人家的常态,刻意拒绝反而显得不自然了。

    神官绕着马车转了转,又敲了敲车厢,甚至最后还拉开车门看了看。

    “女王大人,竟然没有人在。”

    姜重黎也过去看了看,真的,宽敞华丽的车厢是空的,马车前后,坐着车夫与侍从的地方,一个人都没有。

    “您上去坐坐。”

    神官殷勤地单膝跪下,要姜重黎踩着他的膝盖,登上马车。

    姜重黎用力摇头,这哪里能行,主人不在,他进人家车里,不成做贼了么。

    神官满脸不以为然,“能够为尊贵的女王陛下服务,是他们的荣幸。”

    “我又不是他们的女王。”姜重黎底气不足。

    他也许是这辆马车主人的国王,可人家不知道的好吧。

    神官十分坚持,“在这样的野外,给一位女士尽可能地提供方便,是任何一名男士都应该做的事,假如主人家怪罪,那也是怪罪我为了您的舒适,而擅自行动,绝对不会觉得陛下您有所失礼的。”

    姜重黎挑眉,“你现在倒拼命表现绅士风度了?杀人的时候怎么没想着本王舒不舒服?”

    神官微笑,“这可没有丝毫矛盾之处,尊重与杀戮,本就是可以并存的。”

    “少扯闲蛋。”姜重黎粗鲁道。

    神官一怔,十分想提醒他的女王,这样不雅,但看了看姜重黎的脸色,还是决定默不作声比较好。

    姜重黎极目远眺,问道:“坛蜜酒地在还要远的地方?”

    “是的,在大路的尽头,您的肉眼根本无法看到它的身影。”

    姜重黎咋舌,这可真够远的。

    他有些累了,也有些饿了,裙子的腰带也勒得他不舒服,这种宫廷大裙好看是好看,但下半身被撑得大筐一样,可不是那么好穿的。

    要穿着这身,走到比天边还远的地方去,姜重黎也觉得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踩着神官,上了马车。一坐上柔软的真皮沙发座椅,他舒服得差点儿呻|吟出声。

    车厢中间的小方桌上,竟然还摆着奶酪火腿与蜜瓜做成的精美点心,精致水杯中倒好了一种金黄色的液体,一看就好喝得不得了。

    姜重黎的肚子……不,应该说是男爵夫人的肚子,顿时咕咕直叫起来。

    姜重黎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他附身在男爵夫人身上,那么是不是不用元精,也能品尝到食物的滋味呢?

    这个念头一起,就有些遏制不住了。

    姜重黎强迫自己不去看那些点心,但干渴却实在难以忍受。

    我会赔偿马车主人的。

    姜重黎对自己这样说,还是端起了水晶杯,喝了一口里面的饮料。

    一股清甜的芬芳,溢满喉间,内中似乎还夹杂了一丝很有劲道的奇妙感觉,使得这液体的存在感十足,爽口之余也带来了分外的满足。

    姜重黎不知不觉,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将一杯金黄色的液体,全都喝光了。

    他又捡起一块小点心,扔进嘴里,粗野地大嚼,一边嚼,一边发出咯咯咯的笑。

    “女王陛下?”

    神官探头进来,就看到姜重黎直接将盛装金黄色液体的水晶瓶子抱在了怀里,吃一口点心,就举起瓶子喝上一口。

    “呃……陛下,那是82年的流金坛蜜酒,以液体黄金般的昂贵价格和酒劲儿很大而著名。”神官轻声道。

    姜重黎一阵傻笑,“酒?本王这辈子还没喝过酒呢,原来就是这个味道的啊,好喝,真好喝。”

    神官看着满脸醉像的女王大人,摇了摇头。

    他默默坐上了车夫的位置,一抖缰绳,驾着十六匹骏马拉着的华贵马车,驶向坛蜜酒地。

    夜幕初降,坛蜜酒地一片灯火通明。

    坛蜜子爵带着他的妻子与儿女,一身盛装,站在门前,伸着脖子,拼命往来路张望,翘首期盼。

    远远的,清脆的马蹄声,整齐敲击在青石地面上,坛蜜子爵脸上泛起兴奋的红晕,口中一边叫着来了,来了,一边带着家眷们,抢步迎了出去。

    马车缓缓停下,坛蜜子爵一家老小,全都把脑袋垂得低低的,身体竭力接近地面,行着大礼,迎接贵客。

    神官看着他们,歪头思索,挑了挑眉。

    他正正衣领,拂掉修身制服袍角上的一丝褶皱,打开车门,恭敬地单膝跪地,将他的女王,从华丽的车驾中迎接出来。

    然后,他搀着他的女王,高昂着头,嘴角带着优雅谦逊,却又高高在上的,神职人员特有的傲慢浅笑,在众人惊骇欲绝的眼神中,大步走入了坛蜜酒地。

    这个从前,连踏上一级台阶,他都会被人嫌脏的地方。

 103|1。1

    坛蜜子爵他们,简直快要疯了。

    当他们低垂着头,尽力避免自己看到那位大人膝盖以上的高度的时候,出现在他们视野当中的,却是神官特有的黑色制服袍角,以及看上去十分陈旧的玫瑰裙摆。

    他们疑惑万分,大着胆子稍稍抬了抬头,然后,子爵大人与他的家人,就全都露出仿佛见了鬼的表情。

    那个一脸虚伪雍容圣洁的混蛋,不就是那个肮脏的私生子吗?

    那个一脸桀骜嚣张跋扈的女人,不就是那个该死的男爵夫人吗?

    他们……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更重要的是,他们为什么会从那辆马车上下来?!

    子爵他们震惊地看着那一男一女,仿佛屈尊莅临一般,昂然步入坛蜜酒地,直到看不到他们的背影了,还缓不过神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终于,子爵夫人一声咆哮,恶狠狠抓住了子爵的领子。

    “我怎么知道!”子爵也咆哮出声,一把推开了子爵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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