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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末日领土-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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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汉堡里有这么一号丧尸王认识的朋友(注意!是丧尸王认识的,不是认识丧尸王哟~),汉堡已经比别的基地更有安全保障了吧?
只是凌筠这位被归为丧尸王朋友一类的城主夫人有点小郁闷,因为城主大人似乎为此有点吃醋不理人??
小闹剧结束,汉堡里的警报立即解除,能量炮也收了起来,援救小组随后出发,前往原崇星所在的山巅实施救援。
其后某些被故意留下的眼线工作者在内政大楼工作人员的默许下,将这件事传了出去,汉堡在世界各地的异能者眼中顿时成了香饽饽,越来越多的高级异能者和技术人员前赴后继地加入到汉堡这个大家庭来。
汉堡也的确按照着民众们的愿望,向着成为超然世外的一片净土的目标不断前进!
又忙忙碌碌过去了大半月,2013新年快到了。
谢衍在一个美好的午后,从内政大楼把凌筠带了出来,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去传送阵,准备在光板中输入地点。
“喂!还有这么多工作就跑了,你们两个敢不敢负责任一点?!”
莫名其妙就走到了一起的秦棠和秦琅最先追出来截住人,然后是董笙、董箫和陈华的儿子陈启安这个新三人组,陈华大叔表示果然人老了故默默跟在后面,接着小腹微鼓的准妈妈顾晴也和丁复来到传送阵前。
“我们去荷兰。”谢衍举起和凌筠牵在一起的手。
“去荷兰干嘛?荷兰风车都不转了!”
“去看看荷兰丧尸长什么样啊~!”凌筠恶作剧心起。
“外国丧尸不就脸白一点……混蛋!你们真去了啊?!”
后来凌父凌母、谢姑姑姑丈、原上将和原崇平原崇星都来了,只来得及看见传送阵上的两人变成一道光,飞去欧洲。
回到一个小时前——
凌筠趴在谢衍积压了好几座文件小山的办公桌上,语气幽幽地朝谢衍说:“城主大人他好像说过要跟城主夫人去哪里结婚来着,哎呀,时间久了,都不记得是哪里了……”
于是,城主大人立即抛下万恶的工作和他家亲爱的城主夫人奔赴荷兰!
喃~其实吧,除了偶尔出来肆虐一番证明存在的丧尸王十四兄弟,这个世界还是很美好的,对吧,对吧,对吧?!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喽~!撒花庆祝~
这是小H的处女座啊!首部完完整整写下来的超过二十万字的小说啊!
明天早上就要上车了,话说今天一天都泡在电脑前,现在还没收拾行李。
番外二 不吃猪肉吃排骨!
那个时候;人们最喜欢的、赖以生存的,还只是水泥高楼里“不流血”的弱肉强食。缘由可能是恶性商业竞争;可能是办公室斗争;也可能只是一段复杂的情感纠纷……
那个时候……凌筠刚进入E&U公司。
E&U无疑是一个具有相当高度的优质平台;在这里,凌筠可以尽情释放能量;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然后在未来的摸爬打滚中,一步步向上攀登!
被录用;既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虽然说是试用期,但其实相当于应聘成功,凌筠始终相信,机会一旦给他抓住,绝不会轻易溜掉!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使凌筠青葱的脸庞熠熠生辉,正值年轻气盛的年纪,初入社会便顺利找到一份足够好的工作,为凌筠的自信大大加码。
就是在这个时期,堪堪稳定住衍生集团的谢衍,和昂扬向上的凌筠再次相遇。
相遇有好多种结果,是相识、相知,还是擦肩、错过,抑或交恶、碰撞。总之,那天跟着公司前辈去衍生集团的凌筠,只有郁闷尴尬的心情。
也许男人都不记得了,他却记得,那趟计程车,那张红票子,这一刻的凌筠觉得,他就像曾经接受过施舍的穷人,站在那位大富大贵的施恩者面前,根本抬不起头。
初识人情世故的青年懊恼着,初遇那天的事情跟块大石似的压在心头,深怕男人在前辈面前说起什么,害他丢脸。
事实上,凌筠真的想多了,男人很忙,忙到只抬了抬眼皮。
男人不带任何情绪的一眼,稍微说了句客套话,就眼也不眨地把他和前辈转手交给了别人。后面的合作事宜统统是跟另外一位副经理谈的,而那个男人,就只在他们来的时候见了一下而已。
洽谈内容凌筠几乎没听,这是他进E&U以来第一次在正事上开小差,但是……摸着隔着一层布的口袋,里面的钱夹里有一张分外简洁的名片——衍生集团,谢衍。
就在这栋大楼里,就是这个人。
看得出来,凌筠被男人遗忘了。心里轻松之余,他又不愿承认自己的渺小,成为他人眼中的蝼蚁令他极度不平衡。
之后一段日子,凌筠在工作上一如既往的积极努力,接物待人上也越来越得体,初步得到了前辈和同事们的好感。
只有凌筠自己知道,自从去了一趟衍生集团回来,他已经颓了好多天了,只要空闲下来,脑海里就不断回忆起那个男人不带任何情绪的眼神,那副严肃却淡漠的神色……
蝼蚁,他是蝼蚁吗?在还没成长起来的社会新人蓬勃生长之际,犹如一把平铲,稚嫩幼苗被瞬间打压。
比不得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平民百姓是否拼死拼活也无法奋斗到他们的十分之一?管理着一个大集团,生来就高人一等,生存在金字塔顶端的那群人,望尘莫及……
这个晚上凌筠无端烦躁,仿佛过不了心里这关,桌上的材料便一个字也看不进,干脆提前结束加班工作,收拾一二迅速离开。
G市的夜市很热闹,稍显杂乱的简易摊档与宵夜铺面共存着,来往间进进出出的多是年轻人,热裤背心小短裙,为盛夏增添一抹抹迤逦亮色。
凌筠走过大半条繁华喧闹的夜市街道,人来人往千姿百态,内心竟莫名得到安抚。
找了一家稍微人少又干净的大排档,凌筠在室外露天的边角桌位坐下,点了一份甜酒,安静地独占一隅,偶尔倾听旁桌的家长里短。
“听我媳妇说了,嫂子昨天差点跟人闹到警察局去?”
“别提了,那些个畜生趁我不在要强拆,幸好你嫂子聪明把条子叫来了。”
“这种事……条子肯来?”
“嘿,哪儿啊,条子是你嫂子骗来的,发现不对头的时候已经挡住施工车了。”
“那不是好咯!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不让他们帮畜生拆了去!”
“唉……”闷了口酒,“老弟,不怕你笑话,我昨天一晚都睡不着,谁知道下次想什么法子来整我们?家里就我一个男人,白天要上工,屋里只有一个女人,孩子才十岁,放学又比我早,这要是哪天他们娘俩呆在屋里就被车子推了,我……我可怎么活啊……”
“老哥,别说这些丧气话,我们邻里街坊的,左右照顾着,还真让那帮畜生快活不成?来,为了老父老母老婆孩子,咱哥俩这杯干了!”
碰杯声后,再叹,“这么拖着总归不是办法,那些畜生心是黑的,四十五万就四十五万吧,买套小房子也够我一家三口住了,整天吵吵闹闹的影响不好,娃子读书要个好环境,你嫂子也同意。”
“这……一个院子怎么也得拿七八十万,四十五万才能买个几坪?!”
“我家人少,老父老母都回乡下了,现在顾好三口子就行,倒是你,老弟,一大家子过日子不容易,多要点钱是应该的。”
“可不是嘛!家里人这么多,四十五万只够买个落脚之地,太抠了!”
“哎,还真别说,前两天我在外环看见好房子了,七千五一坪,再加点积蓄,六七十坪买下来够划算了!”
“……老哥,你就这么妥协了?才四十五万,快两百坪的院子啊!”
“老弟,认我这个老哥的你就别说了,活了四十多年,说句不好听的,往后也干不了几年活、挣不到多少钱了,要不是手里有这么个院子,供完孩子上学都住不起房子!人活在世上光是为三餐保暖就不容易,还要侍奉父母赡养孩子,不敢奢望大富大贵,只要亲人活得好好的,不愁吃穿有瓦遮头,就知足了……”
不愁吃穿……有瓦遮头……
人活一世,就非要攀登至高点成为人上人吗,那么远大的目标,压力很大啊……
是什么时候起,他学得势利,变得功利,心渐渐大了?想想毕业前,那个仍是稚嫩青年的他,当初的目标和愿望去哪里了?
隐约记得……有房,有车,有存款,和父母一起住进大房子,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个贤惠的女人,生个活泼的孩子,一家人生活美满。
按G市现在普遍上万一坪的房价来说,七千五一坪的确便宜!他还是试用期,工资三千不算多,但成为正式员工之后会有五六千,以后还会有变得更多,买个一百坪甚至不用十年,甚至可以先首付再分期付款。
噢……大房子……这目标似乎还不赖……那么不妨就拿这个作为他的第三个“十年规划”,未来十年且专心努力为大房子打拼!
将近十点,夜色渐浓,夜市的旺市时段也悄悄到来,即使是凌筠找的这家人少清净的大排档,也不免变得人声鼎沸。
客人里有的是赤膊大汉,有的是年轻朋友、小情侣,也有像凌筠这种加班白领,夜宵时段好不热闹。
大排档的老板、老板娘忙得团团转,几个帮工也碌碌地穿梭在折叠桌折叠凳之间。
不过,即使这样忙得不可开交,疑似喝甜酒喝上头的年轻男子还是很容易被帮工们注意到,何况这个年轻男子微醺的脸庞还那样好看,温润如玉。
凌筠坐在那里很久了,旁桌换了一拨又一拨,面前的一碗甜酒喝剩的一点汤水也早已凉透。忽然,对面坐下来一个人。
仿佛会发光的银白袖扣最先落入凌筠眼帘,接着飘来一阵因对面那人落座而引动的风,淡淡的油墨味夹杂在大排档鲜香的食物味道中,常年混迹于办公室翻阅文件的人都会沾染上这种油墨的味道。
凌筠神经迟缓地反应过来,细细地看了眼对方做工精良的西装、一看就知价值不菲的领夹,簌地抬眼,凌筠看向对方的脸,恰恰撞进对方深邃的眼里。
在哪儿见过……
迅速过来记餐牌的是个小姑娘,还在上中学的样子,眉目间跟老板有些相像。
凌筠这才发现,大排档不知不觉都满座了,三五人拼桌的不在少数,略眼看来,就属他霸占的这桌人少,刚刚从一人增至两人。
“……”凌筠悠悠然收回视线,却被记餐牌的小姑娘眼巴巴望着,顿时有点蒙。
殊不知在小姑娘看来,这一桌意外融洽,一个西装革履富贵公子哥,一个衬衫西裤一表人才。
长得好看的年轻男子一碗甜酒喝了好久,他们家做生意一向不赶客,就让他在边角这桌一直霸占着发呆了。
没想到又来了个高大的男人,俊挺深邃的相貌,衣装笔履一派豪门风度,一来就径直走到衬衫西裤的年轻男子对面,仿似赴约,一直没人拼桌的这一桌终于不那么孤单。
小姑娘腼腆地又问了一遍:“您还要甜酒吗,今天新出了一些中点,比那些酒楼的都好吃,要不要来两笼?”
啊……甜酒……凌筠低眼看了下没什么的碗,点了点头,忽略了小姑娘后面说的话。
“中点有香芋排骨、土豆红烧肉……”
凌筠恍然意识到自己有点醉,没想到以前在家里常喝的甜酒今晚才喝一碗就醉了,一会儿还是叫计程车回租屋吧……
对面的男人也叫了一碗甜酒,醇醇的酒酿飘香四溢,沁人的甜味窜进鼻端。
凌筠喝着自己新添的那碗,看着帮工把两个中点笼子放上桌面,正正摆在折叠桌的中央。
香芋排骨,土豆红烧肉?
刚才点了啊?凌筠瞪着眼,拿起一次性筷子剥掉外面的包装,随手削了削木屑,指着那笼土豆红烧肉问对面的男人:“这是你点的?”
“……”对面的男人抬头看了眼凌筠,神色间与凌筠记忆中的那幕无声重合,“不是。”
“啊……”是谢衍,想起来了,衍生集团那个……凌筠愣了愣,随即收回视线,筷子伸进香芋排骨的笼子勾到面前。
男人依旧抬着头,碗里的半碗甜酒也不喝了,只看着凌筠怎样一块块吃掉香芋和排骨,似乎吃得很香,手一动,桌子中央的土豆红烧肉就被推了过去。
凌筠含着一块排骨,腮帮子鼓鼓,忽的吐出一截圆滑骨头,“咚”一声掉到桌上,跟其他骨头堆一起。
“这个是你点的。”男人耐心地说。
凌筠嚼嚼嚼,吞下排骨肉才应声:“哦,我不吃。”
男人眉峰微动,“为什么?”
凌筠摇头,把土豆红烧肉又推回原来的位置上,“不吃猪肉。”
“呵,”男人咧嘴一笑,凌筠闻到一阵甜酒味,男人拿眼看着凌筠筷子下的香芋排骨,“排骨不是猪肉吗?”
“啊……”凌筠能清晰感觉到脑转速的缓慢和思维的僵硬,稍稍歪着脖子解释:“猪肉里面……我只吃排骨、猪蹄、汤骨头、猪头肉……还有炸猪排。”
男人闷笑,“还有别的猪肉?”
凌筠眉头一紧,鼻子下意识皱起,仿佛对男人的质疑报以不满,头头是道地一一数来,仿佛研究了很久:“猪肉炒片、肉丝、红烧肉、回锅肉都是我不吃的,里面一股骚味去都不掉……哎,肉饼我吃!”
男人微不可见地摇摇头。同是猪肉,只是烹饪方法不同就引起了青年截然不同的喜恶,这是男人不能理解的。
看凌筠的确不会吃那笼土豆红烧肉,男人随兴所至地抽出一双一次性筷子,剥掉包装轻掸,“不介意我帮你解决吧,浪费食物不好。”
凌筠又咬上一块排骨,瞄了眼男人勾过去的那笼,点点头。
夜市整条街一到晚上就不许车辆通行,拦计程车还要走到街口那头,凌筠结帐的时候顺便把同桌那男人的甜酒也结了。夜凉如水,习习凉风飘摇而过,凌筠全凭着喝过甜酒身子暖,才不觉得一件衬衫的单薄。
凌筠吃完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了,给这桌记过餐牌的小姑娘注意到凌筠起身,不由从柜台后面偷眼望来,看见高大的那个男人跟在好看的年轻男子身后也离开了。
即便微醺,潜意识里仍然提醒着凌筠第二天要上班的事实,不由加快脚步走到夜市街口,自然没发现同桌的男人和他一起走了出来。
眼见着一辆辆有人的计程车从面前迅速驶离,阵阵夜风随呼啸而过的车辆刮到人行道上,左顾右盼间不过两三分钟,足以叫凌筠感受到夏夜的丝丝凉意,搓着手臂稍微清醒了些。
计程车还没等来,却等来了一辆奥迪A6。缓缓摇下的车窗,面目深邃的男人,发光的银白袖扣在方向盘上隐隐闪烁。
同一个城市生活,陌路人或许很多,拼车、拼桌并说上话的陌路人却不多。一起搭过同一辆计程车,一起坐在同一张折叠桌上吃过夜宵,这个人叫谢衍,衍生集团总经理兼董事。
凌筠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忘没忘,他是记得极清楚,毕竟像谢衍这种高度的天之骄子,在他二十多年的人生中尚属首例。
嫉妒过,不甘过,懊恼过,就在今晚之前,谢衍作为一个魔障、一道坎,在凌筠的大脑中占据了一个很特殊的位置。所处的高度太高,蕴含的能量太大,决定了谢衍会在无形中,给处于虾兵小将角色上的凌筠一种无法跨越、无法企及之感,不可谓不是魔障。
但是,无法企及又如何?他强任他强,我自岿然不动!今晚过后,凌筠将撇开谢衍所产生的影响,只管按部就班地在他那虾兵小将的角色上打拼就好,他还年轻,年轻人有着燃烧不尽的热情和充足动力,未来无可限量!今天是虾兵小将,就不许他明天变成龟丞相?
一个个制高点还在前方等着他攀登,何苦跟人家富二代富三代攀比?!
“上来,带你一程。”男人脸微抬,副驾驶的车门随之弹开。
“好,”凌筠莞尔一笑,明亮的笑容带着一丝释然,眉眼微挑牵出一抹丽色,拉开车门矮身而入,动作流畅没有一点拖泥带水,随后关上车门,但愿不要晕车,“XX路XX号,谢谢!”
奥迪A6绝尘而去,一段迤逦的恋情由此展开。
番外三 丧尸王和小受的那些事
下午时分;一下课跑得最快的通常是成群结队的男生们,大学里永远不缺结伴踢球打球、泡网吧、泡酒吧的或热血或颓废的青年。
“蔡毅新!走;打球去!”
不远处的教室门口;一帮年轻学子抱着篮球勾肩搭背;视线一致地望着教室中慢悠悠收起课时消遣装备的男生。那男生长得瘦弱,看着身材修长;认真说来其实还不到一米七。
蔡毅新跨上背包,看着篮球队那帮人里,同样眼含兴奋和期待的堂哥蔡毅绅;侧向门外的姿势似乎在催促着快一点。
虽然是堂兄弟;基因中的一部分同样遗传自他们的爷爷祖父辈;但是身高上蔡毅绅就要比蔡毅新高很多,一米八几的身材和硬朗的面庞很受大学女生的青睐。
“蔡毅新!这边。”
另外一帮人,同样成群结队地聚在教室另一边门口,神情倨傲有之,轻浮有之。
蔡毅新微颔首,抬脚走向那边,直接忽视了另一个门口等着他打球的一帮人。
“啧!什么东西!跟那些人玩了去!”打球的人中有人不屑。
蔡毅绅低垂着眼没说话,那个跟别人走了的,是他的弟弟,堂弟。在独生子女一大把的现代社会,堂兄弟就是亲兄弟,曾经,他们也是那样亲厚的。
的确是曾经,曾经的蔡毅新很黏他这个堂哥,从那个只比自己大两个月的壮宝宝开始,到渐渐成长为健康又壮硕的大个子,跟从小病怏怏又瘦弱的蔡毅新一点都不一样。
好不容易,身体调养好了,不用再眼巴巴看着别人比他健康了,却是从什么时候起,蔡毅新已渐渐不再羡慕,不再崇拜,不再跟在堂哥的屁股后面?
抽烟、喝酒、打群架,有了健康资本的瘦弱少年一夕间长成青年,三不五时去泡吧,结识一个又一个叛逆青年,勾搭一个又一个的小女孩,除了不碰毒品、致幻剂,烟酒、女人他都碰过了,肆意挥霍的青春,追逐虚无缥缈的极致快感。
泡吧?奥特了!
自从圈子轨道发生偏移,认识的人越来越不简单,蔡毅新玩的地方就越来越高档,从Bar到Club,从大众到VIP。玩的也不再那么幼稚,当年轧舞P酒打群架就当自己厉害的日子,真恍如一场荒唐的梦。
托三叔膝下无子的福,他倒是“有幸”被这帮二代们看中,不费力气便走进了他们的圈子,混迹于各个娱乐场所,渐渐也学着二代们的习性,染上那么一点高高在上的臭脾气。
轧舞是什么?二代们只看人跳的什么舞!拼酒算什么?二代们要求会品酒!打群架?二代们觉得太掉价,气不顺就派保镖好了!
梦醒时分,身边是赤~裸陌生的女子,满地衣物一片狼藉,多少个不归的夜晚如此度过,玩酒玩女人玩交际,属于二代们的真正的糜烂生活,这种夜晚再寻常不过。
平静地掀开被褥,赤身走入浴室,任热气腾腾的水花喷洒在还处于苏醒中的身肌上,甚至将脸置于微烫的水流中,自己都不知道是想清醒还是继续沦陷。
一点点抹掉宽大镜面上的雾气,镜面反射出一道熟悉到陌生的身影,身无几两肉说的就是他这种人,要肌肉没肌肉,要高度没高度,要钱……也没几个可挥霍的大钱,跟他睡的女人哪怕有一个是因为对他有好感的吗?看在那帮二代的面子上,他倒是想要哪个就哪个,点到的人敢当着二代们对他说一句不吗?!
想起白天来自堂哥那帮朋友的邀约,这种单纯的竞技游戏邀约并不是第一次,即使渐渐生分,堂哥也从没有放弃把他拉回正途上来。
可是,圈子就这么大,城市就这么小,他想收手,谁肯?他家老头子第一个不肯!
啊……那种掉进沼泽里怎么努力都爬不出来,反而越陷越深的形容词是什么来着?对了,“泥足深陷”!就是泥足深陷!
除了堂哥之外,还有谁会拉他一把?二代们不会,老头子不会,大伯不会,三叔……呵,三叔兴许还乐见其成吧……
若说不会拉他一把的人组成了陷的力量,那么他自己就是自然重力,单凭堂哥单薄的拉力何以将他向上救起?连他自己都失去了自救的信念……
叛逆多了,也会偶尔想着反叛逆一回,回到原本的轨迹上。蔡毅新撇下昨天夜里同在酒店开房Happy的二代们,独自在清晨时分离开,自己都不记得多久没看过这座城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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