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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前我老公变成加菲猫了-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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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寄出去很快就收到回复。
在第二天下午,我和艾德里安一起前往约书亚的家。
约书亚的骷髅侍者全都守在院子里,靠着墙壁蹲成一排。
“您来了。”
“你们怎么在这?”
管家先生用指骨指了指大门:“魔王大人让我们滚,别留在屋子里碍眼。”
亡灵小女仆往阴影里躲了躲:“我们是亡灵呦,太阳晒多了会死的呦。”
我给她变了一把遮阳伞。
我捏着钥匙站在门口,问艾德里安:“你说安迪知道我有约书亚的大门钥匙,他会不会杀了我。”
艾德里安把胳膊挂在我肩膀上:“不知道,反正我已经吃醋了。”
“神经病。”
我敲了敲门,然后用钥匙拧开大门。
“约书亚?安迪?我们来了。”
进门的那一刻,走廊里燃起幽蓝色的魔法火焰,老酷了。
我们跟着火焰的指引来到客厅。
约书亚那张古董沙发上窝了一只骚鸡大魔王。
他穿着一件暗红色绣金线花纹的长袍,领口开得很大,手上端着一只纯金打造镶宝石的金杯,里面装着不明液体,而他那一双巨大的黑色羽翼全部展开摊在地板上,约书亚坐着小板凳正给他打理羽毛。
那骚鸡一会儿嫌沙发小,一会儿嫌刷子硬,说独角兽毛的最好使。
瞧他那矫情样,那天刚来时跟丢了多年的老狗找着家一样。
约书亚倒是乐此不疲,他站起来招呼我们坐,当他转过身时,我瞬间有点想哭。
约书亚从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变成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
“你怎么这个样子了?”
我抽出魔杖,怒气冲冲地朝着那个魔头大吼:“是不是因为你?”
艾德里安从后面搂着我的腰在我耳边说:“冷静,宝贝,交给我,我来揍他。”
约书亚拄着拐杖在一旁安慰我:“与他无关,是我自己的决定。伊尔戈斯,我活的太久了,安迪死后,我一直抱有幻想,想着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看我,漫长的岁月将我的灵魂禁锢在躯壳里,不老不死,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算是一个人。”
我哀伤地看着他:“那你现在呢?”
“□□的死亡带来灵魂的新生,安迪无法在人间长久停留,我打算和他回到亡灵的故乡,那里并不适合人类居住,我俩分离太久太久了,我想在以后的时间多陪陪他。”
“我们还会见面么?”
“当然,我又不是彻底消失不见,只要你们留着那扇地狱之门,以后有时间我会回来找你玩儿的,也欢迎你们去那边做客,据说景色挺美,就是天黑的早,你们所长已经计划去那边考察了。”
“他想干什么?”
“看看有什么植物和动物能入药,不是我说,他可真是经商的好脑子。”
赚钱的事谁也比不过他。
那骚鸡大魔王似乎是嫌弃我和约书亚说话太久,吃饭的时候开始花式作妖。
一会儿口渴想喝水,一会儿嫌弃水果不够甜,偏偏所有的骷髅侍者都被他轰出去了,指挥着约书亚忙得团团转,他的拐杖在房间里咯噔咯噔响不停。
气得我好几次想掀桌。
这垃圾玩意儿比艾德里安还有病。
倒是艾德里安很细心,他示意我低头,所有会妨碍约书亚走路的家具都被魔王悄悄移到了安全的位置,而且一旦约书亚在厨房里停留时间过长,那骚鸡魔头就坐立难安,伸着脖子大吼大叫:“这么麻烦吗?我不吃了,你快点回来啊。”
虽然他披了一张猫的傲娇皮,骨子里还是一条老狗,如此这般,我也就放心了。
饭一吃完,我俩立刻就被主人之一“友好”“礼貌”的轰走,艾德里安怀里塞着魔王大人给的见面礼——阻挡一切窥视的魔法风铃,我手里捏着几天之后约书亚的葬礼邀请函,上面还注明了他希望他的朋友们在葬礼上送他的礼物。
“居家旅行常备魔药大礼包”这个选项已被奸商选走。
余下几个是“偶像姐妹组合演唱会的内场门票”、“畅销游戏大礼包”、“新出的游戏手柄”以及“某连锁快餐的全年优惠券”。
看那魔王出行还靠龙拉车,咱也不知道那边有电没有,除了游戏机还是再给他买个小型魔能发电机带着吧。
☆、第 31 章
“所以,什么时候出发?”
晚饭时艾德里安带来一个消息,他又要出征了,边境这次真的来了魔龙。
他坐在沙发上,伪装一副乖巧听话的样子。
我其实挺不高兴的,严格意义来讲我俩正在蜜月期,别人的蜜月期不是去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度假,就是留在家里卿卿我我。
再瞧瞧我俩,一个没完没了的加班,一个没完没了的应酬——我们的逆转魔药获得了今年的玫瑰勋章,奸商带着我们各种赶场作报告。
现在还要分居?!
艾德里安被我的臭脸搞得也挺不自在,他在沙发上挪动了一下屁股。
“本来我是不用去的,不过这件事从根本讲也是我的原因。”
“为什么?”
“那颗魔龙之心。”
我表示自己记得,刚结婚时地下室保险柜里锁着的宝贝,逆转魔药的大功臣。
他讨好地把我抱在怀里:“陛下赐婚之后我欣喜若狂,就想着送你一个新婚礼物,四处搜罗材料,听人说魔龙之心很珍贵,魔药师都想要。”
我想起来了,赐婚之后,到举行婚礼之间,艾德里安消失了半个多月,该不会……
“我翻了好几个山头才找到那条龙,又花了很大力气才给它弄死,我想象你看到魔龙之心该有多么高兴,结果婚礼上给我那个晴天霹雳呦……我大概是天底下最惨的圣剑士了吧。”
我把天底下最惨圣剑士的手从我衣服里揪出来:“那和这次的魔龙事件有什么关系?”
魔龙是天底下最不抱团的生物,绝没可能出现替同伴报仇的情况。
“龙都是守财奴,我杀的那条好像还挺富有,它一死财产宝贝就被其他魔龙盯上了,大家分赃不均,谁也不服谁,就打起来了呗。”
艾德里安摊摊手,一脸无辜。
说是这次会派一个军团的人去,可我还是坐立不安焦躁无比,连着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
梦里艾德里安不是被魔龙的爪子开膛破肚,就是打着打着突然变回加菲猫,被自己人一脚踩死……
我脸上挂着大大的黑眼圈,眼睛里还有红血色,满嘴的燎泡,奸商看我实在不成样子。
“如果不放心干脆就陪他一起去吧,我记得每次出征都有随行魔药师的配置,以你的资历足够了。”
“可你的报告……”
“没有几场了,明年秋天我要回学校教书,大学给我发了邀请,我还缺一个助教,你感不感兴趣?”
我们学校魔药专业一直不温不火的,今年因为逆转魔药获奖,报名的新生多了好几倍,综合考虑学校增加了招生人数,还新增了一个逆转魔药的二级专业分支。
“我愿意的。”能够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做研究,是我梦寐以求的工作。
“那就说定了,开学之前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就当做给你放假了,还不赶紧回去告诉你老公?”
艾德里安听说的时候眼睛亮得像星星。
我人生第一次上战场,白天跟着其他的魔药师一起熬制治疗药水,晚上跑去艾德里安的帐篷里睡。
背着人用坩埚给艾德里安开小灶,在斥候没有发现魔龙踪迹的日子里一起瞬移到附近的小镇闲逛。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多很多年,当艾德里安不用出征的时候,我就回到大学上课,其他时间尽可能的和他待在一起,直到我从学校里退休,艾德里安也老的再也不用上前线。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后面还有艾德里安视角的番外,和一篇养猫记
☆、番外一
我是一个圣剑士,从我记事起我就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会遵循父辈之路,成为一名圣剑士,一个风里雨里,哪有危险去哪里的圣剑士。
训练的日子十分枯燥,老师脾气不好,同学竞争激烈,什么素质教育,寓教于乐是绝对没有的。
在那无聊的日日夜夜里,我也曾热血,曾青葱,曾少男怀春过。
我幻想过无数次未来的伴侣是什么样子。
大胸,翘臀,盈盈一握的小腰,最好还有着美丽性/感的波浪长发……
当我见到他时,我就知道,这一切一切将永远消失在我的生命里,我的余生只会写满一个名字。
他叫伊尔戈斯,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
那时我刚过二十一岁的生日,剑术进入瓶颈期,遵照老师的建议,独自下山历练。
我选择了南方山谷密林,听说那里常有魔兽出没。
魔兽倒是没见着,我先被漫山遍野的植物搞得很狼狈,其中一种紫色小叶片的,会散发淡淡的清甜香气,诱人触摸,而它又格外脆弱,轻轻一碰便流出粘稠汁液。
我当时还被这种美丽脆弱的生物搞的很哀愁,要不是腹中墨水有限,我都想作诗一首,来歌颂这生命的顽强和美好。
可过了没多久,我追着两条贼奸诈,贼狡猾,大陆排名前三的绿腹毒蛇扑到那丛植物里,出来的时候午餐多了一道烤蛇肉,脸上多了一层痘。
整整一层,我没说错,我发誓,这辈子从来不知道这玩意儿竟然可以连成片。
我那双眼皮的大眼睛变成了肿眼泡。
还一大一小。
气死我了。
我饱饱地吃了一顿蛇肉,准备提前回去,起码找个人看看脸再说,我还没娶到大胸姑娘呢。
我正惆怅着,就听见一群人的说笑声,越来越近。
年纪都不大,有男有女,身上穿着学生长袍,罗里吧嗦的。
我们隔着野草丛数目相对,他们随即爆发出惊人的笑声。
我瞬间就不想理他们了。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像是领队的男生自我介绍说,他们是魔药学院的学生,来这里暑期实习,听人说这里有魔法巨蛛出没,向我打听有没有见过它的踪影。
呵呵,大陆凶猛魔兽排行榜排名前十的存在,他们还真是勇气可嘉。
我看了看他们一群细胳膊细腿,吊儿郎当举着的魔杖,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就他们还想抓魔法巨蛛呢,简直是组团给蜘蛛送外卖来的。
哎,不过这种青春期晚期少年们都冲动,贼冲动,劝他们回去肯定不听,身为圣剑士的第一要义是保护帝国人民,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去死。
我叹了口气:“我刚杀了两条绿腹蛇,它们和魔法巨蛛是伴生生物,巨蛛巢穴很可能在附近。”
我已经提示的很明显了,绿腹毒蛇,很毒很凶,赶紧回家吧少年们。
然而这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在集体欢呼。
我又翻了一个白眼。
“谢谢你,你家在哪?要不要我们通知你父母来接你?”
“……”去他妈的,老子成年了,比你大,说起来我家孩子发育都晚,我尤其晚,二十一岁了身高才刚过165,但我坚信,要不了两年,我一定会长出大长腿的。
我在心里骂够了,本着普世救人的心,说服自己不能眼睁睁看着这群人去送外卖。
我表示自己是圣剑士,可以保护他们。
结果这群混蛋又笑了,一个姑娘还过分地揉了揉我的头。
别摸老子的头!就算你胸大我也不会喜欢你。
讨厌鬼A:“伊尔戈斯学弟,请来帮这个小圣剑士先生治疗一下他的脸,痘痘都快长到他眼睛里去了。”
讨厌鬼B:“那可不行,耽误了圣剑士大人发挥可怎么办,啊哈哈哈。”
队伍最后面,一个瘦弱的男生拎着药箱走到我面前。
“仰点头,我先帮你清理一下。”
他的声音很好听,手也十分轻,落在脸上几乎没有什么感觉。
“别担心,应该是沾上了这种植物的粘液,按时上药,不会留疤。”
这群人叽叽喳喳十分吵闹,走走停停,有时看见一棵草,一朵花也会大惊小怪,一群人像发现了宝藏一般一拥而上,没几个小时绝不会走。
行进路上倒是会找乐子,开些有颜色的玩笑,或彼此挤兑,说些学校老师的八卦,还时常拿我取笑,亏我尽心尽力保护他们安全。
我不喜欢他们,总走在队伍后面,和我一起的是帮我治脸的那个小医生。
经过这几天的时间,我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伊尔戈斯,一个好听的名字。
他是这群人里最小的,不爱说话,大部分时间超级安静,只默默做自己的事,也从不参与那些话题。
就不取笑我这点,就值得我很多好感。
他很博学,会细细讲解每一种植物以及危害和药用价值。
我听得很仔细,这对野外生存极有帮助。
我一直坚持我对他是一见钟情,在那样一群你讨厌的人里有一个特立独行,很难不注意他,很难不心生好感。
后来他总抗议这个,觉得我眼睛有问题,审美有毛病。
我总说他肤浅,谁规定只有俊男美女才吸引人。
反正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结果都是我动心了。
某一天他捧着我的脸,上药结束后嘴角勾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估计再有几天就全好了。”
我闻着那淡淡的草药香怦然心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没有大胸、大波浪,还瘦得像一根杆,可我心里偏偏就像来了一个安哥拉兔潮,蹦蹦跳跳,肆虐而过,留下坑坑洼洼的青草地,弱小可怜又无助。正如我的感情,心潮涌动过后又有点委屈。
我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也想不明白怎么才能让他也喜欢我。
那一夜我失眠了。
☆、番外二
我想了上百种浪漫的方案,都因所处环境显得不切实际,最终只能回归最原始的方法。
我时刻不离陪在他身边,他走路我开道,他挖药我拎包,无聊的时候陪他说话,让不合群的他也尽可能不感觉孤单。
我可真贴心。
这个方法很有成效,总而言之,我认为他已经离不开我了。
因为我们进入魔法巨蛛巢穴的时候,我走在最前方开路,一向胆小的他居然就跟在我后面,甩开那帮讨厌鬼一大截。
(说出来怕你不信,我是怕你把蜘蛛都剁碎了不好收集)
在黑夜的掩护下我第一次牵了他的手。
妈的我手心都是汗。
在爱情加持下,我表现格外英武。
我把最大最完整的那只送给他。
他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也朝着他傻笑了很久,那一刻我甚至想好了以后如果有孩子要起个什么名字好。
临别之际,我十分难过,可圣剑域没有假期,我也不忍心让他饱受异地恋的相思之苦。
可又不放心,我的伊尔戈斯这么好,一定会被野男人给骗走。
我想了很多办法,终于得到了一个允诺,他答应我,在我去找他之前绝不谈恋爱。
我的伊尔戈斯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我安心的回去了,走在半路突然想起来,我似乎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
我还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他一直跟着其他人喊我小圣剑士来着。
这可如何是好?
不怕不怕,那我就努力成为大陆最有名的圣剑士,让他无论走到哪个地方都能听到我的名字!
两年后,我毕业了,拿下了当年剑术大赛的冠军,朝着那个目标迈出了一小步。
随后我应征入伍,在魔法师军团发光发热,又两年,我从战场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全国最有名的圣剑士了,
就在我准备去寻找伊尔戈斯时,竟然意外在皇帝陛下举行的庆功宴上见到了他。
虽然我们离着很远,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我喝了许多酒,醉意上头,依稀听见有人在问我想娶谁。
这不是废话吗,我想他想得骨头都疼,还能娶别人?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他楞了一下,好像没有认出我,也难怪,我脸上的痘全没了,而且这两年身高猛长,和当年的小圣剑士完全变了模样。
睡着之前,我还想以后告诉他真相时保准让他大吃一惊。
他是个孤儿,把自己拉扯大很不容易,魔药师又赚不了什么钱,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上门提亲的叔父回来念叨了很久。
我很心疼他,便让叔父编了一个借口,想办法把我这些年攒的钱全都给他做聘礼,反正我以后的钱也是要归他管的。
而我自己独自去了边境,我要为他准备一份独特的新婚礼物。
恶龙很难对付,想不通以前为什么会有龙骑士这个职业,这得多想不开,活着不好吗?
万幸家里的医生给力,让我在婚礼前养好了伤。
现在回忆起来,那天是我人生中最开心也最惨烈的一天。
我很早便起床了,把自己收拾得异常英俊,我的伊尔戈斯想必和我一样,激动得没睡好,在马车上就睡着了,我试图把他唤醒,他却趴进我怀里美美地想再来一觉。
真是个可爱的家伙。
我已经等不及要赶紧把他娶回家了。
唯一遗憾的是整个流程取消了亲吻的环节,据说是那个暗恋我的三公主哭闹着删减这一环节。
何必呢姑娘,虽然你胸大,你腰细,你还有大波浪,可你来晚了,我已经不是年少无知,目光肤浅的我了,我现在最喜欢拎着坩埚的魔药师。
最好是黑头发其貌不扬的那种。
不长的几十米路有如在云端,在红毯尽头,皇室和亲友的见证下,和我心爱之人进行古老而繁琐的流程,自此之后,我们是彼此在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生命不止,我爱不灭。
那一刻,我的快乐达到顶峰,随即而来的是天崩地裂般的塌陷。
那个自称是伊尔戈斯最亲密的朋友,棕色卷毛的小白脸,在婚礼之后的酒宴上哭着醉倒了。
他嘴里还喊着伊尔戈斯的名字,说他们约好要一起共度余生的。
一旁的我如坠深渊。
我忍着不去想,在我们分别的时光里,伊尔戈斯早已另有所爱,一切都是我一厢情愿。
我勉强坚持到宾客散尽。
回到卧室,伊尔戈斯已经睡着了,他单薄的身躯蜷缩着,在大床上团成小小的一团,看着非常可怜。
睡梦中的他眉头紧锁,手里甚至还无意识地抓着自己的魔杖,摆出一副防御姿势。
他在防备谁?当然是我,一个强迫他走入婚姻,一个他根本不爱的人。
我一刻也待不下去了,在新婚之夜落荒而逃,跑到了二皇子的私人宅邸。
我灌下了数不清的酒,翻来覆去把我俩的故事讲了好几遍。
朋友们十分同情,又鄙视了一遍我的智商。
“朋友,人家连你名字都不知道,你何来自信他会等你四年?”
“四年,孩子都能生仨了。”
“你想娶人家之前不会问问吗?”
“喝醉了,第二天不是醒了吗,醒了不会再去确认一下吗,人生大事啊哥们。”
“魔龙之心?我求求你,你可比魔龙厉害多了。”
他们说得我快哭了,可这个故事里,我却是连难过的资格都没有,三个人的惨剧是我一手造成。
我头脑发热,我一厢情愿,我轻浮草率……
我的心痛得鲜血淋漓,只想大醉一场。
☆、番外三
我在二皇子家一连住了三天,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他们几个嘲笑我简直像个活鬼。
说真想让我那些追求者好好看看我现在这幅糟心样,我想笑,他们喜不喜欢我有什么关系,反正伊尔戈斯大概恨死我了。
不然谁的丈夫新婚之后直接消失三天,另一半还不闻不问。
我命令管家每天汇报他的行程,事无巨细,像极了偷窥的变态。
其实我抱着一丝不切实际的幻想,想看看他什么时候会想起我。
他终于联系我了,装作关心我何时回家,其实是想问自己能不能出门。
多可笑,我的丈夫在独自过了三天蜜月之后向我请示能否出门。
可见在他意识里我是一个会控制他人身自由的大魔王,不过也对,比起控制自由,我做的事情更过分。
大魔法师兰迪年长我们一些,应该是我们这群人里最成熟稳重的一个,认识他这么久,唯一一次出格的就是把喝醉了要当众索吻的二皇子变成猩猩。
他说让我在争取一下,这世上有一见钟情也有日久生情,事情既然无法挽回,就朝着这个方向再努努力,未尝没有转机。
你能迷倒这么多追随者,没道理搞不定这一个。
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二皇子说现在时下流行“霸道酷帅冷”,我做的事已经够霸道了,多往“酷帅冷”努力。
板着一张冰块脸的我回了家。
看到捧着小蛋糕回来的伊尔戈斯,我花了很大力气克制自己不去把他抱进怀里,只能借由报纸遮挡表情。
不过也没什么用,他吃过饭就躲去后院我精心为他准备的花圃里,待了一整晚。
我有点后悔当时床买大了,我都快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我假装睡着,把被子全都抢走,想着他冷得受不了一定会钻进我的怀里睡,结果他居然下床取了一件睡袍,就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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