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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非人类遇见非正常人类-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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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等到惯例的揉头发,厉沐枫被只在梦里见过的早安吻按了暂停键,双手在被窝里磨蹭两下准备抽出来捏捏自己的脸,确认到底是不是梦。
然后他摸到了不属于自己的某个圆润挺巧的部位,还有修长细滑的大腿。
卧槽!这是什么展开?
大清早发现我和我的心上人在被窝里赤诚相对,心上人还给了我一个早安吻,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省略了多少剧情?
厉沐枫向来引以为傲的大脑当机了几秒,才完成重启。
然后他斯巴达了,他的记忆在完成告白壮举之后就断片了,后面只记得一串儿先生,清清冷冷的嗓音柔柔地唤他先生。
大厉和小厉同时抬起头。
大厉是羞得不敢看人,小厉是兴奋地。
“怎么,人类情侣不都是会有早安吻的?”凤零察觉这个人悄悄撤离的下身,问道。
“啾,”厉沐枫把腰身往后拱了拱,确定自己不会顶着人,才在青年脸上响亮的亲了一口,“刚刚是觉得不可思议,梦都没有这么好。”
当然,如果他能记得告白之后睡觉之前的事就更好了。
厉某人嘴唇从青年的额头一路蜻蜓点水的亲吻到喉结,磨磨蹭蹭腻歪了好一会,直到实在忍不住,才抢在擦枪走火的前一秒,匆忙穿起睡裤奔进洗手间,算为被窝里的亲昵画上句号。
他这一次在洗手间待了挺久,出来时候裹着块浴巾,凤零的视线随水珠沿着胸膛滑落,描摹着男人条理分明的肌肉弧线,最终落进圈在下身的铅灰色浴巾。
厉沐枫身材偏向纤长,身上的肌肉线条也修长,那层肌肉看起来偏薄,但是凤零却知道它们的手感有多紧实,绵密的弹性好像能把手指吸进去。
“时间挺久的,”凤零包在睡衣里看着半遮半掩的男人,觉着他现在比昨天裸奔看起来更诱人,“不过,听说自渎伤身,先生可要自重。”
“……”厉沐枫表示从来没想到他会有被调戏的一天,听到那两片薄唇吐出“先生”二字,他就先酥了,甚至非常有再回去不自重一遍的想法,他绝对不会告诉凤零,他在浴室里是想着什么攀上顶峰的。
他们今天起得晚,流华他们已经把早餐放在凤零魔改过的保温盒里。
这种保温盒取出来的状态和放进去时一样,是凤懒人为了多睡一会创造出来的产物。
懒人创造世界,人为了懒才有动力。
食不知味地吃着小白粥,厉沐枫对着餐盒上面的字条愈发纠结,他昨晚失忆的时间到底干了那些大事,求大事出来说说过程。
“听说,白粥对受受好,祝久久,不打扰您二人世界。”
想了半天也没有结果,厉沐枫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问凤零,“仙儿,我昨晚都做了哪些事,就是告白之后?”
“什么都没做,”凤零答道。
厉沐枫又问,“那衣服怎么回事?”
“你昨晚洗完澡死活不肯穿衣服,还不准我穿,”凤零眼里写着真拿你没办法的宠溺。
厉沐枫忽然很讨厌自己的读脸技能,为什么要从面瘫的脸上读出来这种自取其辱?
咽下一口老血,厉沐枫又苦大仇深的举着字条问,“三花他们怎么知道的?”
“你昨天在群里说的,”凤零眼里又写着你自己作的,拦都拦不住的无奈。
厉沐枫打开微信一看,暴雪技术部群、次纾他们的群都炸了,技术部群刷了999+ ,朋友群也刷了100多条,稍微好一点的是三花他们的群,人最少,只有十来条。
打开0123的群聊,厉沐枫看见自己昨晚都脑残了什么事。
“鱼唇的凡人们,哥今天上位了,跪安吧”
他现在唯一庆幸的是,没有脑子一抽发到微博。
然后凤零就给他补了一刀,“微博,你打了一排的乱码。”
“……”哦……哦呼……晚节不保了。
厉沐枫觉得他要饮酒一生黑了,不提没有和仙儿初次共浴的记忆,连出柜都出得这么不够高大上。
“我还干了其他的事吗?让我一次死个彻底,”厉沐枫英勇无畏得像是呐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海燕。
“没了,”凤零伸手揉乱男人梳得整齐的头发,笑道,“最傻的是一直看着我笑,眼睛就跟在我身上,跟看到糖的人类小孩似得。”
“可不是,你就是糖,看到你我的心里就甜,”厉沐枫的嘴也抹了蜜似得。
凤零笑道,“你怕不是瞎,喜欢我这种无趣的人。”
他一直知道自己很无趣,没有多少冲动,也没有幻想,所有的事都顺其自然,水到渠成。
他属于最差劲的爱情选择对象,他太平静,感情起伏小,跟他一起也许永远不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恨情仇。
“你是我生活的唯一乐趣,还要多有趣?”厉沐枫将青年的手放在自己心口,眉间眼角的笑藏都藏不住,“但是你不需要知道自己很有趣,我知道就行。”
“你知道的,我其实不是好人,我所有的好都是关于你的,本质任上仍然是个自私的坏人,所以你的好,我连你都不想分享。”
是谁说倾城之恋一定要有生离死别,我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每一秒都是风花雪月。
厉沐枫用眼神传达着自己的情绪。
看着那人唇角比身后阳光还要暖的笑意,凤零觉得人类也许真的会发光,不然怎么明亮得他移不开眼?
伸手捻弄着男人柔软的耳垂,凤零指着自己有阵文那边的耳朵,颇为认真地建议,“其实人类打耳洞也会愈合,我愈合得更快,想留下永久的痕迹,要一直带,不如选一对,我们带情侣耳钉。”
这一次不是一厢情愿赋予情侣含义的阵文,而是我们都知道的情侣信物。
你的不安,我为你珍重。
第35章 死可怕么?
清水观的道士鸿云觉得他最近好像特别奇怪。
虽然日子照常,却总觉得有什么地方变得诡异,所有的正常似乎都染上一层不详。
硬要给这种反常说个时间点的话,他认为应该是从他下山去给黄丛云家做法事,半路遇见了一对漂亮得不像话的青年开始。
那天他按照三个月前的预约,去给黄丛云在母难之日做消灾,帮他驱除厉鬼缠身的阴气。
鸿云一直知道,黄丛云这个跟他道号有一字之缘的人,其实不是什么好东西,心术不正,性子暴虐,那个女鬼就是被他虐杀之人的怨气所化。
不过知道归知道,黄丛云有钱,尤其是在法事和敬香上面出手极是阔绰,鸿云对他的那档子阴损事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经常看在黄白阿堵的份上,出手帮他。
把女鬼镇在宅子里变成地缚灵的桃木钉就是出自他手,后来黄丛云身上带着的辟邪珠驱阴符也都是从他这儿求的。
去年12月底,黄丛云又走他这高价买了小鬼符去害人。
小鬼符损阳寿,必须要在来年生日做一场水陆法事饷祭野鬼,以求福泽填补德亏。
对于黄丛云的做法,鸿运其实觉得挺嘲讽的。
明明没行过一次正事,天天都在亏阴德,却从来不去想着怎么行善积福,所有心思都放在怎么借鬼神之力瞒天过海。
偏偏他这种人囊中富足,法事做得勤,鬼神都肯与他生路,一个池边洗手鱼都死的坏人,反倒比那些穷哈哈守着良心的好人寿长富深。
不过这些都不管他事,他只负责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也多亏了这种人,他才能收入不菲。
那么多学到谢顶加班到头秃的工作狗,就算累到猝死,他们一年的收入都不及他出门一趟法事的挣得多。
那天早上,鸿云和平时一样开着他的宝马740Li从道观里出发,沿着那条跑了不知多少遍的盘山公路下山。
车里放着道家标配的云水禅心,鸿云在心里盘算这次法事做下来他差不多能再添辆Cayenne Turbo跟宝马换着开。
快到半山腰的时候,路上看到一对青年招手拦车。
清早时分,这一条道上偶尔会遇到搭便车的小青年。
鸿云估摸他俩也是瞎轻狂体会什么爬山看日出,结果没力气下山求顺风车的类型。
尽管鸿云心底排斥这种无利可图的事,但还是在两人面前停下车。
没办法,清水观的形象更重要,方丈有言,整座山范围内,但凡看见有困难的人,门下所有弟子都必须停车结善缘。
“福生无量天尊,两位施主有何指教?”鸿云下了车,一板一眼行了个拱手礼。
“道长多礼了,”个子高一点的青年开口说话,“我和朋友徒步上山看日出,结果朋友不小心崴了脚,等了半天只有道长的车经过,不知道长能否顺路捎带我们去山下的公交车站。”
青年说话不假,这个时间段车辆确实不多。
稍微有点了解的都知道清溪山不适合看日出,只有喜欢浪漫的小年轻,才会想着相互扶持一起看金乌东出。
这种人每年都能遇上两三对。
鸿云先前只在打量两人穿着,从他们一身的名牌猜测二者家境不俗。
听到青年声音好听,才掀了眼皮子正眼打量他们,然后便被二人过于出众的相貌惊到。
一个面貌阴柔妖气,一个容姿端丽高华,二人的气质五官,看起来根本不像是尘间那些用泥土随意抟出来的俗子。
好看成这样,说他们是瑶池莲花上的仙露混着昆仑玉碎捏出来的,他都信。
细细看,还能发现他俩脸上对称的位置纹了相同的红色莲花,同样的纹路被气质不同的两个人演绎成不同风格。
身量稍高的邪性,火焰一样的莲花,每一瓣都带着地狱业火的鬼魅。
个子稍矮的飘逸,朱砂色的莲开在他眼尾,每一点弧度都是艳丽的空灵。
不过尽管感觉不同,他们站在一起时候却有一种殊途同归的和谐,就像是黑白山水画里浓墨与留白的浑然天成。
鸿云愣了两秒,反应过来,面上堆着笑将人邀上车,道,“快请上车。”
妖娆青年剁了剁快要冻僵的脚,一面连声称谢,一面抱起清冷青年将人带进后座坐稳。
但前排正在给自己系安全带的鸿云,看到这一幕却并不觉得安稳,总觉得有哪里太违和。
“道长将我们放在山脚车站就好,我们自己打车去医院,”妖娆青年再度开口。
鸿云看着妖娆青年将同伴的手塞进自己的围巾里取暖,默默将车内暖气打高了一点,摇头道,“这个点山脚的车也不多,不如贫道顺路将你们带到去,省时间也方便。”
这二人出尘的样貌和颇丰的家境,让鸿云心生好感,反正都要结善缘,黄丛云那边他提前拍排了小弟子早两天去做了准备。
时间还算充足,不在乎早晚个一时半会,索性不如好人做到底。
相互推让一番,妖娆青年最终还是顾忌着同伴的伤势,千恩万谢接受了鸿云的好意。
从半山的位置到市医院有约莫二十分钟的车程,妖娆青年似乎是为了给同伴转移注意力,一路上格外健谈,从理想抱负谈到动画。
青年说话风趣,鸿云开车又无聊,干脆在前面听起他们的对话。
“虽然枪在我手上,目标由我瞄准。子弹是我装进弹匣,我上的膛,我松的保险,我扣的扳机。但是,动手杀人的,却是你的杀意……”妖娆青年将双手比成手|枪的姿势,模仿起他口中名为A叔的吸血鬼。
鸿云从后视镜看见青年手腕上带着只百达翡丽经典款腕表。
“你说Alucard有罪吗?”这是清冷青年第一次开口。
鸿云被青年那把不含一丝感情,冰冷得好似道观供奉神像般无动于衷的嗓音冷到。
“他就是罪,是怪物,还需要定罪?”妖娆青年笑道,“如果他成为别人的利器是罪,那么换我,会赋予人类亲自握枪,亲自瞄准,亲自扣响扳机,然后亲自看见所有敌人像是稻草一样被自己射杀的能力。”
“杀意不是我,动手不是我,我只负责与人方便,你说我有罪吗?”妖娆青年的笑让人有些发毛,说到这句时候,笑声中已经带上毫不掩饰的癫狂。
清冷青年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那道声线依然寒凉,冰得鸿云觉得他埋在皮囊下面的灵魂都给冻住了,一点神魂在八寒地狱里裂成莲花,将内心所有劣质翻露在外,接受鬼神的拷问宣判。
他们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的鸿云没听清,他只是被两人狂热和冰寒的交织搅得心里不舒服,好像被种下什么东西在里面,仔细探寻的时候又无迹可寻。
“说起来,道长信法律吗”妖娆青年忽然将话题扯到鸿云身上。
“信啊,道士也是公民,必须守法的,”鸿云觉得这问题很幼稚。
经常有人以为道士信仰道教,就游离在法制体系之外。
妖娆青年又问,“那道长信因果报应吗?道长觉得因果和法律哪个比较有约束力?”
鸿云没有立刻回答。
所谓因果轮回,和法律一样都是规则,约束着人。
但它比之有文可循的法律,太过缥缈。
放长远来说因果是对的,但以人生命的长度来看,它大多时候都很无理取闹。
许多人忍受了各种规矩,可生活其实欺骗了他们。
犯了法的人,往往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欠了因果的,往往都看不见终焉。
鸿云见过的那些人,好人不见的都得到好报,坏人也不见得都得恶果,善恶报应总是来得太慢,慢到让有些人终其一生都等不到结果。
法谚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因果也是。
但法谚又说,迟到的正义既是非正义。
那因果呢?
沉默片刻,鸿云有些沉重的开口,“我也信因果,但在报应方面,还是法律好,等因果总是很慢,时间一久有些因果就变了,有生之年能等到果报的有几个?”
“法律也有不及的地方呀,”妖冶青年像是在感叹什么似的,“有些人有些事,都喜欢打擦边球,我觉得这俩都信不过。”
“所以……还是自己揣在兜里的小钱钱最可信,”妖孽男子故作停顿,拖了好一会才,笑着说现在时下最普世的俗气真理。
快餐时代所有东西都有了保质期,唯有孔方兄青春常驻。
“规则自在人心,”清冷青年再度开口,“梨虽无主,我心有主。”
说完这句话,两人直到下车,都没有再发出过任何声音。
目送走那辆黑色宝马,高个青年问道,“你说那个小老头能不能抓住他自己争取来的活路?”
矮个青年依然面无表情,话也说得意味不明,“上天有好生之德,生机也在人心。”
“虽然你就是鬼神,但是装神弄鬼的样子我也好出戏。”
说着,高个子青年替自己同伴理了理围巾,饶有兴致地欣赏起对方发梢被围巾压住,微微拱起的那一小节毫无防备。
鸿云离了医院便驱车掉头赶往在另一个方向的黄丛云家。
黄丛云看起来比以前更像干尸了,被心鬼和怨鬼销得只剩一堆骨头架子。
要不是骨头架子上还蒙了一层劣质鼓面一样蜡黄干枯的皮,这人瘦得可以去医学院当人体骨架教具。
不过鸿云觉得大概没有哪个学校会收这个只是看起来像死物,实际上还不如那些死物的标本。
毕竟应该没有哪具等待解剖的实验材料,会一看到人就疯疯癫癫地跑过来,抓着别人的手,鬼喊什么,“……又回来了……人没死,他又回来了,他要报复我……”
不知道是因为人一神经,就会是去力道控制能力变得力大无穷。
还是鸿云上了年纪,平时又只顾着休息能赚钱的符篆之术,忽略了身体素质的锤炼。
亦或,二者兼具。
反正鸿云愣是挣了半天也没能把手腕挣脱出来,对方还因他的动作,加大力道,指甲直接嵌进肉里,卡着他的骨头,疼得鸿云当场“嘶”了一口冷气。
“放手,她不可能回来,”鸿云一面喊,一面使劲掰黄丛云手指。
什么没死?她连尸体都被你家人买通了火葬场的人,烧得连块完整的骨头都没有,一堆灰诈尸难度有点高。
再者,那女鬼还在清水观的符塔里锁着,怎么可能回来索命?
两人一个说没死见着活人了,一个说死得不能再死,相互拉扯不休。
鸿云好不容易在黄丛云他爹跟自家徒弟的帮衬下,将手腕从桎梏中解放。
结果还没来及查看自己胳膊上到底被指甲掐出来几个血洞,他的袖子又被人攥住了。
鸿云喜欢装道门高士,留着长须长发,衣服也都喜欢选大袖道袍,走起路广袖翻飞,仙气飘飘,一看就是出场费很高大佬。
眼下他引以为傲的大袖,正被神神道道的黄丛云握在手里,“道长,救我,那人活了……真的……救我……”
这种被鬼缠久了,变得神志不清的例子,鸿云已经司空见惯,早就没了当年的同情心。
此时他手腕的疼还没消,衣袖又被人跟草纸一样握在手里揉搓,要不是看在黄丛云家是大客户,他真恨不得一脚将人踹飞。
“不可能活过来的,天道循环,人死不可复生,”虽然没有暴力举动,鸿云的口气也不好听,明眼人都能觉出不耐烦。
“道长,真的,他回来了,他问我,死可怕吗?他还说,死不可怕。”
黄丛云急了,一使劲,“刺啦”一声,将鸿云大半个袖子给从接口处撕开。
鸿云捂着就靠几根残线撑着,挂在肩头摇摇欲坠的袖子,差点跳脚,“黄施主可别说笑了,怎么可能还有比死更严重的事?”
黄丛云依然抓救命稻草一样,死死攥着破衣裳,瞪了一双布满血丝的大凸眼,嘴里喊得撕心裂肺,“他说要我尝到比死亡更可怕的事,道长,我说的是真的,你一定要救我啊,钱,我有,都给你……”
都是些什么和什么?
黄丛云身上气息干干净净,根本没有被脏东西缠过的痕迹。
他这是亏心事做多了,自己心里的鬼压不住了。
鬼神法事,化得了身灾,却解不开心结,欺心太多,终究躲不开自己的问心有鬼。
“黄施主身体无恙,没有妖邪作祟,也未现犯小人之相,”鸿云穿着半破烂的衣服,看似苦口婆心,实则气急败坏地劝导,“你以为的这些,都是你自己想的。”
“是真的,道长,求你信我。”
“我亲眼看着人血喷出来的,骨头都烂在肉里了……”
“可我昨天看见他了,就蹲我窗户上,还把我手上的皮都给剥了……”
黄丛云依旧不依不饶,左手抓着鸿云的黑道袍,右手举起来给人看伤口。
那手看起来确实有点血腥,甲缝里面都浸着几弯血月,指头上也沾着猩红。
可是那些血都是鸿云的,他刚刚才从人手上扣出来。
除了这点血迹,他的手几乎没有伤痕,如果拇指甲缘,撕倒茬留下的那个小红点也算伤口的话。
又疯一个,鸿云摇头定性。
像黄丛云这样被自己逼疯的,就鸿云所知,只有两条出路。
一条是斩了俗念,入道清修,日日诵读黄庭,自己度化自己。
一条是精神病院走一遭,心理医生帮助开导,成功了,又是条好虫,失败了,换个出身,说不定18年之后能长成个好人。
“那你随我修道,我兴许还能救你,”鸿云面不改色地念起同行们奉为圭臬的经典救场台词。
鸿云话一出口,就见黄丛云不疯了,小帐算得门清,“不行,我当了道士,家产谁来继承?”
这就是圭臬能成为圭臬的理由,大多人都像黄丛云这样,又贪又怕,不可能选择出家。
这句话说出来,根本不用操心自己会多一个心术不正的徒弟。
最后的结果只会是漂亮话也说了,皮球也踢回去了,自己还能撑着慈悲的人设。
鸿云做戏最全套,经典台词都出了,经典动作不能不跟上,立刻拂袖,准备转身走人。
结果他胳膊一抬,最后苟延残喘的几根线头彻底寿终正寝。
看着自己没了袖子的道袍,鸿云在内心呵呵了。
呵呵,这可真是现世报。
他早上刚在看见那对青年互相整理围巾,搂搂抱抱的时候,嘲笑过两人是断袖子。
现在就轮到他自己的袖子断了。
而且对象还是个半只脚踏进棺材里的神经缺德货。
呵呵,贫道现在也是气满不思食。
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无上太乙度厄天尊”,鸿云看着自己破了半边的道袍,在心里感叹,他活了五六十年,还是第一次觉得正月的风,其实挺冷,不然他不会忽然觉得自己的一世英名要凉。
不但跟一个疯子拉拉扯扯,还被扯烂了衣裳。
狼狈得像是拿错了台本的名伶老生,披袍被甲,收拾得整整齐齐,结果一上戏台,才发现自己演的不是叱咤风云的老将军,而是插科打诨的三花脸。
鸿云袖子被扯下来,众人都愣了。
黄丛云握着一块破布,欲言又止,他爹一看势头不对,赶忙亲自给鸿云赔不是,又让先来的小道童把自家蠢儿子拖回屋里。
一场闹剧,鸿云怎么劝都不肯再继续做法事,只说黄丛云身上已经没有鬼气,他多留无益。
最后还是黄丛云爹一咬牙,把香火钱升了一半。
鸿云这才松口,说自己不是贪财之辈,公子也只是一时脑筋没转过来,祈了福,身体安康自然精神也足。
尽管答应下来,鸿云却总觉得自己似乎是做错了选择,但到手的钱财没有放下的理,他最终还是说服自己。
他又没错,他没伤人,也没存过害人之心,凭本事挣得钱,有谁能指责?
至于说服效果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
心中的不详也从这个时候正式孕生。
第36章 死不是最可怕
黄丛云似乎更神经质了。
一夜没听到声响,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就光着身子,天寒地冻地跑进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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