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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丧尸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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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丧尸王
作者:火鱼
文案
从沉睡中醒来,陶西格发现他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这个世界不单只有人类。
血族在这个世界是真实存在的。
可是他怎么越来越觉得他与血族有某种联系?
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类中世纪。
第二部分类文艺复兴。
第三部分类工业革命时期
第四部分现代。
慢热,嗯,真的很慢热,所以请大家请忍耐,如果实在忍耐不了,那就。。。嗯,让我想想先。

内容标签: 西方罗曼 血族

搜索关键字:主角:陶西格 ┃ 配角:因诺奇(Enoch)希拉(Zillah)爱兰德(Irad) ┃ 其它:主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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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气很是闷热,平日里看起来十分清爽的森林,此时只见乌压压的一片。
    动物在骚动,不但小型动物成群的向森林外涌去,就连大型动物也开始焦躁的低吼起来。
    这种带有一丝不祥的气氛,一直盘旋在森林上空,直至大地颤抖方休。
    好似漂浮在水中的无根之木,又好似卷于浪中的游船,大地在剧烈的摇摆着,伴随着大地剧烈的摇摆,先前森林中动物焦躁的低吼,也戛然而止,继而变为惊恐的嘶吼。
    并没有因为动物们惊恐的嘶吼而停止下来,不断摇摆的大地撕裂开来,就连平日里不动如山的顽石,也开始崩裂坍塌。
    所幸这毁天灭地的震动,只是持续了片刻便停止下来,但饶是如此,大地也一片狼藉。
    动物们惊恐的嘶吼,早在地动停止的那一刻便不复存在,猛然安静下来的森林,死寂的宛若坟场。
    在这死寂气氛下,突然传出石块滚动的声音,便显得由为明显,由石屑泥土中猛然伸出的手掌,更为森林本就另人窒息的气氛,平添了一抹子的诡异之感。
    僵直片刻后,改掌为爪用力向地面按去,一个身影随之被拔了出来。
    重重的喘着粗气,许久后,这抹身影方一脸茫然的望向四周。
    如同反映缓慢的机器人,这抹身影就着这个姿势又呆愣片刻后,这才收回目光,低头看向自己的手指。
    抚去指间泥土,看了看手指颜色,又摸了摸手背皮肤的那抹身影,眼中骤然迸发出一抹灼热色彩。
    没有尖利的指甲,皮肤也并非腐烂青紫,这是人类才会有手指与手掌。
    他这是变回人类了?
    随后像是想起什么般,陶西格猛然扫去覆于手臂上的半腐烂的皮衣,看向上臂内侧。
    赫然在上臂内侧看到一颗米颗大小的红痣,悲喜交加握紧拳头的陶西格,不知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不是别人的,这具身体正是他自己的。
    他这是真的变回人类了?
    为确认自己是真的变回人类,陶西格抬起手臂,按向自己的胸口。
    心脏虽跳的缓慢,但真真实实的跳动,却让陶西格再次悲喜交加的又哭又笑。
    嘶哑的哭泣声与大笑声于森林里回荡,这种发泄似的大笑与哭泣声,直至地面再次震动摇摆时方停下来,陶西格垂目望向地面。
    这是……地震?
    还有这是……哪里?
    抬目望向四周,陌生的景物,让陶西格眼神茫然。
    伸手扶着身边一棵歪斜的树林,缓缓站起身来,陶西格眺目望向远方。
    被石块冲击的歪斜断裂的树木,使陶西格的视野变得开阔,哪怕站在半山腰,他也可以一眼望到天边。
    山势缓而连绵不绝,与这连绵不绝山势相连的是大片茂密的森林,森林之外是一片平原,平原之上依稀可见一微小村落。
    在看到微小村落的那一刻,便做下决定,陶西格决定去一探究竟,看看这里究竟是哪里。
    速度很快,转眼间便行至山脚下的树林中,穿行于树林间的陶西格,不知是想到什么,猛的停了下来。
    脸色难看的看向自己的手掌,陶西格握了握拳头后,好似做下什么决定般勾指成爪。
    平滑的指甲瞬间变得尖利起来,微带紫绿色的指甲尖,告诉众人其并非只是利器。
    看着自己尖利染有毒色的指甲,陶西格勾起嘴角露出一抹惨笑,笑过后,他把尖利的指甲用力向手臂上划去。
    皮肉翻绽开来,腥红色的血由伤口处喷涌而出,可奇怪的是,未等这腥红的血滴落到地面,陶西格皮开肉绽的手臂,便肉眼可见的愈合了。
    果然
    果然——
    他果然早已经不再是人类。
    无力的靠在树上,向地面滑去,陶西格露出一个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表情。
    就好似为迎合其似喜似悲的心情般,大地再次颤抖摇晃起来。
    而树枝摇摆碰撞的声音,更是为其奏起一曲悲歌。
    一个月的茫然自闭,不吃不喝,对于普通人来说可以使其致命,可对于陶西格来说却不痛不痒,没有任何的影响。
    这也正好证明,他已不再是人类。
    情绪虽低落却不至于生无可恋,经过一个月的调整,陶西格悲喜交加的心绪,逐渐恢复平稳,他那带有喜意的眼眸,也重染冰霜。
    无视飘落于身的落叶,猛然站起身来,没有感到任何不适的陶西格,辨别了一下方向后,急速向村落所在的方向跑去。
    对于普通人来说广阔的森林,对于陶西格来说却不算什么,不用一日,便已来到森林外围的他,站在枝叉上远眺森外那依稀可见的村落。
    村落并不算大,看起来也就十几二十几户的样子,由房子外形来看,这个村落并不富裕,或者说,这不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该有的房子。
    因丧尸末日突然降临,初时慌乱后,重新建造或者翻盖而成的房子多以坚固为主,所以不可能出现眼前这种由泥土石块垒搭而成的茅草屋。
    这种只有十几二十几户茅草屋组成的村落,别说是他这个等级的丧尸,就是那些初级丧尸也抵御不了,所以这已不再是他曾经所在的那个世界了吗?
    没有因为眼前村落的简陋而放松警惕,没有冒失前行的陶西格,就这样藏身于树上,细细的观察起这个村落来。
    日升而作,日落而息,这个村落的村民生活的十分规律,其每天生活便是在地里种田,或者有那么零星几人跑到森林里打猎。
    没有惊扰那些打猎的人,陶西格跟在其身后,细细的观察起他们来。
    全部为西方人种,粗壮的身材使他们看起来十分的高大,他们所说的语言,也介于拉丁语与英语之间。
    所幸陶西格在成为丧尸之前,刚巧是语言大学毕业的学生,所以对这两种语言他都不怎么陌生。
    陆陆续续的在这几个猎人口中听到国王、贵族、领主等词汇,在结合他们现在的衣着,即便陶西格对欧洲历史并不了解,却也知道领主什么的只有欧洲古代才有。
    那么他究竟是穿回到了古代的欧洲,还是说这里干脆是一个陌生的世界?
    ………
    呵,不管是古代的欧洲,还是一个陌生的世界,这对他来说有区别吗?
    这对已是丧尸的他来说,没有任何区别吧!
    又观察了这几个猎人几天后,陶西格决定晚上去他们的村子探一探,然后再决定是混入他们之中,还是继续在山里当野人。
    哪怕是初夏,夜晚来的也很快,没有任何夜生活的村民,很快便陷入到沉眠中,日间吵闹不停的村落,此时安静一片,只有夜晚才会出行的鸟儿,依旧咕咕的叫个不停。
    好似一只灵活的夜鹰,滑行在夜幕中,悄无声息出现在村落内的陶西格,宛若鬼魅般游荡在村落间
    所有房屋全都是那种并不坚固的茅草屋,只不过有些茅草屋好些,有些茅草屋坏些而已。
    可即便是那种好些的茅草屋,也只比坏些的茅草屋大些,或者屋体厚些罢了。
    屋与屋之间都隔了一定距离,每个屋子的屋前屋后都有一个小院子,有些院子中还养了些鸡与牲畜,可就是如此,让这些院落变得更加的肮脏。
    曾生活在末世又成为丧尸的人,怎么可能会在乎这些臭味与肮脏,陶西格无所觉的穿行于村落中。
    就如他先前所看到的那般,这个村落并不大,人口最多也不过一百多人。
    而且以小看大,由他们的生活水平便可以得知,不管是生产力,还是科技,甚至是文化经济,这个世界都不怎么发达。
    不发达代表了什么?
    代表这个世界很有可能不需要身份证明,而不需身份证明,就代表他能够很容易的便融入他们其中。
    不过不急,他还需看看再说。
    毕竟他不敢保证,这个世界是不是也像玄幻小说描述那般,拥有精灵、兽人、矮人,还有龙不是吗?
    相对那些非人类,只是丧尸的他,可是弱的可以。
    时间对于不老不死的丧尸来说是最没用的东西,所以陶西格有的是时间浪费,为了自身的安全,他整整花了近一年的时间才确定,这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通的世界,至少没有精灵、兽人、矮人,还有龙,至于有没有其它,以后他会知道的。
    想要伪装成一种生物,那么就要了解这种生物的习性,这点对于人类也适用。
    用了近一年的时间,陶西格不但确定这个世界并没有精灵与龙,还熟悉了这个世界人类的生活习惯。
    或许是因为生活在社会最下层且生活条件并不好的关系,这个村落的人,不管是男女老少都不怎么干净。
    他们整家生活在一栋茅草屋内,房内没有隔断,厨房、卧室、大厅混在一起。
    睡觉也没有床,他们大多睡在干草堆里,这些干草或许是青麦杆,也或许是芦苇。
    生活都是如此的差,更不要说是健康了。
    这个村落里的人,大多数都有着这样那样的疾病,整年的劳作与困苦的生活,让他们看起来十分的苍老,三十几岁的人竟有如老妪老丈般。
    这还不算什么,长年与鸡鸭牲畜生活在一起的他们,身上都藏有一些恼人的小生物,比如虱子,还有跳蚤。
    所幸陶西格再像人类,他却也早已不在是人类,所以他并不为这些恼人的小生物所扰。
    位置偏僻,却并不封闭,一年间,到也有一两旅人经过此地,由这些旅人的言行,还有衣着,陶西格推断出,这个村落的落后与贫困并不是偶然,而是这个世界大数多的村落都这样。
    如此以来也就好办多了。
    心里有了底,便不再犹豫,陶西格已做好融入世界,融人群的准备。

☆、第二章

身为亚洲人,虽拥有一付混血儿的长相,但相对纯正的西方人来说还有一段距离,为不显示自己的特殊,陶西格决定做些伪装。
    当然不是‘易容术’那种高端的伪装,先不说这个世界有没有化妆品,单是语言大学毕业又身为男人的陶西格,便不可能学会只有女人才会用的‘易容术’,所以他只对自己做了最简单的伪装——胡子。
    一把胡子便可挡去半张脸,再加上乱糟糟的头发,谁还能看清他这张脸?
    至于其它,他身上的这身皮衣虽然很现代,却因腐化的关系已看不清原形,说不定他现在比那些村民看起来还要落魄。
    所有的准备都准备好以后,陶西格又有些犯难,他不知道,自己是该以旅人的方式出现在村中,还是该被村民捡回去。
    衡量了一下利与弊,陶西格决定,自己还是被村民捡回去的好。
    如此以来,他也就可以顺理成章的留在村中了。
    寻了一条村民打猎的必经之路,陶西格做出一付体力不支的模样倒在路上。
    不多久,一阵脚步声便传了出来,伴随着这三三两两的脚步声,男人低沉带有口音的说话声也随之传了出来。
    “塔夫脱,你看那里是不是有个人?”
    “?”
    “你看前面。”
    “我们该怎么办?”
    “我看还是别管了,谁知道这人是好是坏,是活是死?”
    “塔夫脱,你做什么去?”
    “我去看看。”
    “可是……”
    “我看这人应该没死,而且我们又不是那些贵族老爷们,有什么可害怕的。”
    “啊,说的也是。”
    几步便走到陶西格的身边,那个叫塔夫脱的男人,摸了摸陶西格的鼻息后,转头看向自己的同伴道:“这人没死,我们把他抬回去吧!”
    “塔夫脱,你确定要救他?”
    “嗯。”
    “可是……”
    “把他抬到我家去吧!”
    “塔夫脱,你可看清楚了,这人看起来并不是什么富人。”
    “没关系。”
    “好吧,如果你执意的话。”
    感觉自己被两个人给抬了起来,方向感并不差的陶西格很快便确认,他们所走的方向的确是村落所在的方向,他微微放的下心来。
    村落就坐落在森林边,不一会儿他们便回到村中,他们一走到村口,便惹来村中众人的注意。
    “唉?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这人是谁?”
    “妈妈,妈妈,塔夫脱叔叔他们抬回来一个人。”
    “唉?”
    “这人是你们从森林里救回来的吗?”
    “他怎么了?”
    “这人不会是强盗吧!”
    围在塔夫脱他们身边七嘴八舌的说个不停,村中众人跟随在塔夫脱他们身后,向塔夫脱家所在的方向走去。
    村落太小,村中无大事,就是来个旅人村中众人都会兴奋一番,更何况是塔夫脱他们在森林里捡回一个人来。
    一时之间,村中众人都很激动。
    同去狩猎的人中,有个很喜欢八卦的人,见众人询问,他便兴致勃勃的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给了众人知道。
    初时的兴奋,随着时间推移,慢慢的有所削减,围在塔夫脱屋里屋外的众人渐渐离去,只有一些孩童依旧呆在塔夫脱家门口探头探脑。
    仍做出一付昏迷的模样,陶西格默默的推算着这个塔夫脱谁,究竟是村子里的哪一家。
    所幸这个村落的住户并不多,陶西格很快便推算出这个塔夫脱是谁。
    是位于西北角的那一家吗?
    如果他记得不错,这家没有女主人,只有一个男主人和三个孩子。
    这三个孩子年纪都不算大,最大的那个男孩,也只不过是七八岁而已。
    随后敏感的察觉到,那三个围在塔夫脱身边探头探脑的孩子,陶西格知道,自己所猜不错。
    屋内很快便只剩下塔夫脱与三个孩子,最后那个大一些的男孩也跑了出去,只留他的爸爸塔夫脱,还有他的妹妹还在屋内。
    装得很像,直今未被众人发现,他昏迷的模样是装出来的,陶西格的这个模样很容易便让众人放松警惕,这个众人中也包括那个塔夫脱。
    感觉有人在摸他的衣服,陶西格很快便明了,摸他衣服的那个人是谁,他也很快便猜出,塔夫脱为什么会摸他的衣服,又为什么会‘救’他。
    经过长时间的埋藏,他的衣服已有损坏,如不仔细看,一点儿也不会看出这件衣服的特殊,当然就像先前所说的那样,如果不仔细看。
    显然这个塔夫脱很心细,一眼便看出陶西格衣服的特殊。
    即便被这个塔夫脱看出衣服的特殊,也没有惊慌失措,陶西格反到好奇起,这个名叫塔夫脱的人救他的动机来。
    这人绝不会像其表现的那般只是单纯的心善,想要救下他这个贫穷的陌生旅人。
    他救下他很有可能是因为这件衣服。
    他把他当成了谁?
    或者说,他把他当成了何种身份?
    又‘昏迷’了整整半天,这才醒过来,陶西格刚一睁眼便看到一个趴在草堆旁,睁着一双好奇大眼睛,不停打量他的小女孩。
    与陶西格看了个正着,那个小女孩儿微愣一下后,飞快的向屋外跑去。
    “爸爸,爸爸。”小孩子特有的尖利叫声,很快由门外传入进来,随后一个成年男人的脚步声,急速而至。
    门没关,高大身影夺门而入,这个身影一经进入屋内,便看向已由干草堆内坐起身来的陶西格,同时,陶西格也看到对方。
    平日里沉稳可靠的神情,只因与陶西格的一个对视,便变得紧张起来,那个高大身影也就是——塔夫脱,局促的搓了搓手掌。
    这种感觉,这种感觉……
    他猜的没错,这人果然是——
    局促的神情中搀杂入一丝火热,塔夫脱目光灼灼的看向陶西格。
    ——对方果然是把他当成贵族了吗?
    可即便他是‘贵族’,也应该是落魄贵族吧!
    既然如此,对方有何可激动的?
    “是你救了我?”
    “是,不,不,不,我是说,阁下,我只是把阁下您带回家而已。”
    阁下?
    您?
    果然是把他当成贵族了。
    “不管如何,我仍旧感谢您对我的帮助。”说话间,陶西格微微的向对方欠了欠身体。
    对方不是把他当成贵族吗?
    那么就让对方把他当成贵族到底吧!
    更何况,他也想知道对方想要做什么。
    陶西格这在真正贵族看来有些不伦不类的礼节,却让塔夫脱紧张的满身是汗。
    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的他,口拙嘴笨,抓耳挠腮的看向陶西格。
    “这里是哪里?”好似没有看出塔夫脱的紧张与局促,陶西格神色平静道。
    “迈恩之角。”闻听此言,不知该如何是好的神情缓了一缓,塔夫脱马上回答道。
    “迈恩之角?”
    “是,啊,对不起,阁下,我是说,这里是麦德郡与莱恩特郡的交界处迈恩之角,不,不,不,我是说……”发现自己越解释越混乱,塔夫脱神色焦急的看向陶西格。
    “你是说,你们这个村子,或者说是此地叫迈恩之角,位于麦德郡与莱恩特郡的交界处?”
    “对,没错,这里就叫做迈恩之角,位于麦德郡与莱恩特郡的交界处。”见陶西格听明白了他的解释,塔夫脱喜形于色道。
    “这样。”
    麦德郡与莱恩特郡吗?
    即便他知道这里是麦德郡与莱恩特郡的交界处,貌似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不过郡?
    他好像听谁说过,只有西方的地域才会被称之为郡。
    难道这里真是古代的欧洲?
    不,仅凭郡还无法确认这里就是欧洲,他还需看看后再说。
    至于向眼前这人询问的更清楚一些?
    呵,如果他真的是贵族,听到这两个郡后,怎么可能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他可不想让眼前这个心细的男人心生怀疑。
    见陶西格沉默,塔夫脱再次变得局促起来,他神色紧张的看向陶西格。
    只沉默片刻,便回过神来,陶西格看向塔夫脱道:“你们这里有空闲的屋子吗?我想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再离开。”
    “有有有,不,不,不,我是说没有,不,不,不,我是说有,啊,那个……”
    “?”究竟是有还是没有?
    “我们村子里没有空闲的房屋,不过阁下可以住在我这里,我是说,如果阁下不介意的话,可以住在我家。”
    曾只在外面看过贵族们居住的城堡,虽然不知城堡里是什么模样,塔夫脱却也知道,他所住的屋子与城堡相差的真的是太远了。
    他一脸局促的看向陶西格,陶西格再次陷入沉默,也让塔夫脱开始变得忐忑起来。
    随着时间推移,心中越加没底,也越加的失落,就在塔夫脱以为陶西格不会同意时,陶西格竟然同意了。
    “如此以来,这段时间那就要麻烦阁下您了。”

☆、第三章

“不麻烦,不麻烦。”喜形于色,塔夫脱兴奋的搓着手掌。
    对方同意了?
    对方竟然同意了!!
    这真的是太好了。
    “我叫陶西格,阁下直接称呼我为taussig就好。”
    在心中默念陶西格的名字,塔夫脱却没敢直称其为taussig,他有些为难的看向陶西格。
    身为平民他怎么可以直呼一位贵族的名字?
    “没关系,你就叫我taussig吧!”
    “是,阁下。”点头后,突然想起陶西格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塔夫脱神色慌张道:“我叫塔夫塔,阁下称呼我为塔夫脱就好。”
    “好的,塔夫脱先生。对了,塔夫脱先生……”
    “什么?”塔夫脱下意识绷紧身体,等待着陶西格吩咐。
    “您能为我买几件衣服回来吗?”说到这里顿了一下,陶西格又补充道:“最好是您这样的衣服。”
    这个世界大约用的是金币,或者是银币,很可惜这两样他都没有。
    想到这里,摸了摸衣服,陶西格在怀中摸出一个怀表后,又在脖子上摸到一条穿了一个戒指的项链。
    怀表与戒指对他来说有特殊意义不能卖,看样子只能用项链交换了。
    链子很细,是现代最常用的那种环环相扣的工艺,但对这个世界来说,这个链子的做工应该很精细吧!
    解下链子后,又拆下戒指,拿起链子送到塔夫脱的陶西格愣了愣。
    不怪他怔愣,只怪塔夫脱的神情真的是太扭曲了。
    这种揉合了惊讶、震惊、狂喜、惧怕等神色的神情,让陶西格即戒备又疑惑。
    仔细观察后发现,对方之所以会如此兴奋与狂喜,并不是因为贪婪与妄念,陶西格退去戒备的同时,眼中疑惑更浓。
    顺其目光看向被他放在腿上的戒指与怀表,陶西格想了想后,这才发现对方为何会如此激动。
    陶西格一直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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