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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丧尸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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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救回一个贵族又如何,一看便知道这个贵族是个落魄的贵族,这样的贵族救回来又有什么用,非但不能得到赏赐,还要供他吃喝,只有塔夫脱这样的傻子,才会救这样一个贵族回来。
有心生羡慕的,便有心生嫉妒然后泛酸鄙视的,但不管他们怎样想,都影响不到陶西格。
坠在队伍最后方,放目看向四周,与现代不同极具自然风情的田野,让陶西格微眯起眼睛。
这个世界虽然落后,但风景绝不是他曾所在的那个世界的风景所能比拟的,目之所及的原野,不但广阔无垠且碧波千里。
不同于陶西格的悠闲,甚至有心情去欣赏风景,对于四周景色早已习以为常的众人,更关心的是,此次去城镇他们带的那些东西能否卖上一个好价钱,以及所卖东西的钱是否能够支付即将到来的税租。
哪怕风景再美也架不住长时间观赏,已有些视觉疲劳的陶西格,收回远眺的目光后,看向众人。
后知后觉的发现,众人除背后背着一个装满东西的大袋子外,手中还各拿着一把农具。
或是拿着叉,或是拿着耙,或是拿着锄的他们,难道因为十分热爱劳作的关系,即便出行也要拿着农具吗?
或者说,他们在出行之余,想要在路边也种种东西?
这怎么可能。
只是一想,陶西格便想明白这其中的原由。
不同于现代出行的方便与安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长途旅行,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出行的众人,不但会遇到强盗,还很有可能会遇到猛兽,随身携带一件‘武器’,便是一件很必要的事情了。
如果他记得不错,塔夫脱好像并没有带叉、耙、锄之类的‘武器’。
想到这里,随之把目光投到塔夫脱身上,陶西格眼中闪过一抹了然神色。
塔夫脱并非没有带‘武器’,只不过他带的‘武器’是柄镰刀,显然像塔夫脱这样只带柄镰刀的人还有很多,那些没有拿着叉、耙、锄等物人,大多带的是镰刀。
转眼前,已走了半日多,据塔夫脱说,他们还需走上近一日的时间,才会到离他们村落最近的那个城镇。
这也是他们村子里的人,为何会集体去城镇的原因。
因为去一次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没有官道也没有驿站,塔夫脱他们走的路,多为人走得多了所形成的路,这些道路也多位于原野与森林间。
如此以来便出了一个问题,夜晚来了该怎么办?
还有怎么办,当然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席了。
还好现在是夏天,除有些蚊虫之扰外,众人并不担心被冻到。
当然这都是些小问题,众人最大的问题还是安全,身在野外且是普通农民的他们,并不怎么担心强盗,相对强盗他们更担心的是野兽。
三五一群围成一团,再燃上一堆篝火,众人自觉的去轮番守夜,去轮番睡觉。
跟塔夫脱同围在一堆篝火边,别看这些人都是塔夫脱的邻居,但是他们跟其它人一样,同样很少看到陶西格。
在跟塔夫脱闲聊之余,时不时把目光投向陶西格,说着说着就会停下来的众人,气氛已没有单与塔夫脱闲聊时的活跃。
知道这些人是因为有他在才会如此拘谨,看了一眼被众人拿在手里的晚餐,陶西格想了想后站起身来。
不同于现代,这个时代的野外,应该能抓到些兔子,或者是野*!
毕竟他可不想吃这种被啤酒泡过的,好像呕吐物似的东西。
说是面包,其实只是一团未发酵的熟面团,因能长时间保存的关系,这些熟面团常常被当成干粮来使用。
而吃这些面团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取些啤酒泡一泡就可食用了。
是的,你没看错,不是水,而是啤酒。
之所以用啤酒,到不是因为啤酒泡面团更好吃,而这个世界不管是农民,还是贵族,平日里所饮用的水都是酒。
水极易腐坏,喝起来口感也十分的不好,所以即便为了身体健康,这个世界的人也会选择饮酒。
只不过农民所饮用的多为劣质啤酒,而贵族饮用的酒多为高档葡萄酒罢了。
尝过这个世界的啤酒后,陶西格发现,这个世界的啤酒,跟他曾经喝过的啤酒有很大的不同,后来他才由塔夫脱那里得知,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啤酒,并不是用啤酒花调制的而是用香杨梅调制的。
至于啤酒花,这个世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啤酒花是什么东西。
陶西格刚一站起身来,便惹来众人关注的目光,就连坐在别的篝火堆边的众村民,也纷纷把目光投向陶西格。
饶是淡定如陶西格,也被这关注的目光看得心头一紧,他扔下一句话后,便匆匆向不远处的森林里走去。
“我去抓只兔子回来。”
抓只兔子回来?
抓兔子?
兔子?
就他那小细胳膊,小细腿的真能抓到兔子吗?
而且………
看了一眼因天黑已染上一丝危险气息的森林,坐在篝火堆边的众人,或是眼露担忧,或是微微皱起眉头。
果然是贵族家的少爷/老爷,他以为兔子是那么好抓的吗?
难道他不知道夜晚的森林是最危险的吗?
他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要不要这就把他叫回来?
对方会听他们的吗?
如果对方真的出危险,他们要不要救他?
不似众人的或是纠结,或是鄙视,目送陶西格离去的塔夫脱,顿了顿后,放下手中陶碗,默默的思考起别人询问他时,他该怎么应对来。
☆、第八章
速度很快,不等众人考虑好是该不管陶西格,还是该派个人去看看时,陶西格便已手抓着兔子走了回来,虽然他只抓到一只兔子,但是他能够安全回来,还是让不少担心他的人放下心来。
一但放心,众人便发现,陶西格回来的真的是太快了。
怎么可能这么快?
除非他根本就没进入到森林中去,只是在森林外走了一圈。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陶西格带回的那只兔子,不少人的眼中闪过一抹了然神色。
怪不得这么快,这位贵族少爷/老爷根本就没进到森林里去吧!
不过他还真是好运,没进入到森林里去,便能抓回一只兔子来,如果早知如此,他们也跟着去好了。
以前不是没发生过,兔子碰巧跑出森林,被人抓了个正着的这种事情,所以众人并不意外陶西格会在森林外抓到一只兔子。
看着他抓回的那只兔子,不少人都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说不定,他们也能好运的碰巧遇到一只笨兔子呢?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不远处已完全被笼罩于黑暗中的森林,好似有魅影不停晃动着的森林,让不少人都打了退堂鼓。
森林外的确很有可能会遇到这种慌不择路的笨兔子,但也有可能会遇到‘慌不择路’跑出森林的野兽,他们可不觉得自己会像这位贵族少爷/老爷那般好运,所以抓兔子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放下心思后,更加羡慕与嫉妒起陶西格的好运来,众人一边吃着碗内的东西,一边不露痕迹的看向那只被陶西格扔到塔夫脱脚边的兔子。
看着被扔到自己脚边的那只兔子,塔夫脱微微有些犯难,taussig阁下什么都好,就是有些不知人情世故。
不过一想到陶西格‘大贵族’的身份,塔夫脱便也就释然了。
也对,身为大贵族的taussig阁下,又怎么可能会懂他们这些普通人间的人情世故呢!
一只兔子,他们这么多人肯定不够分,所以只顾眼前就好。
利落的把那只死去多时的兔子给处理好,没有香料,只放了些盐的兔子,在众人眼中依旧是美味。
看着已被烤的泛起油光的兔子,围在塔夫脱这堆篝火前的众人,不由的吞咽起口水。
好香,仔细算来,他们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呢!
毕竟兔子是陶西格抓到的,即使他不分给众人,众人也不会说什么,不过当陶西格把兔子扔到塔夫脱脚边时,众人便知道,陶西格并不打算独享。
可不打算独享,也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吃到,与塔夫脱同在一个篝火的众人知道,自己这是有口福了。
兔子烤好后,最先被送到陶西格的面前,看着被送到自己眼前的烤兔子,陶西格顿了顿后,只撕下兔子一只前腿。
“阁下,你不打算再多撕些?”见陶西格竟只撕下一只兔前腿,塔夫脱惊讶道。
“不了,剩下的你们全都分了吧!”
烤熟的兔子对于他来说只是口感要更好些,其实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
更何况,塔夫脱他们烤出的兔子还没有添加任何调料,只比白水煮肉强些的烤肉,他怎么可能爱吃,与其吃这些没有滋味的烤肉,他还不如去吃能够让他填饱肚子的生鲜之肉。
察觉到陶西格并不是在矜持,而是真的不打算再吃了,塔夫脱道谢过后,喜不自胜的收回兔子,用手撕分起来。
他们这堆篝火前,满打满算也就坐了五个人,这五个人中还要算上陶西格一个,如此以来,他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块很大的兔肉,拿着手中足有半个巴掌大的兔肉,不但塔夫脱很高兴,其它人也很高兴。
就着啤酒泡‘面包’,细细的吃着手中的烤兔肉,围在塔夫脱这堆篝火前的众人都面带微笑,一脸幸福的微眯起眼睛。
兔肉真的是太好吃了。
不管是在野外,还是在村子里,不似贵族,天黑后,他们这些普通人是没有任何趣乐活动的,所以吃完饭后,以塔夫脱为首的众人,便纷纷拉过随身携带的薄毯,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睡起觉来。
当然,在大多数人选择睡觉的同时,他们并没忘记留下一两个守夜人,以防有野兽偷袭。
一夜无话,天还蒙蒙亮时,睡了一夜的众人,便悉悉索索的爬了起来。
没有洗脸,也没有刷牙,拿出干粮就着啤酒,吃了一顿早餐的众人,简单的收拾后,便准备出发了。
依旧是以‘马’车为首,众人随后,或快或慢走在原野小路上的众人,缓缓的消失在原野尽头的树林间。
又走了大半日,已渐疲乏的众人,非但没有像昨日那般停下来休息,反而唇角边全都浮现出一抹子的笑意,眼中划过一抹喜悦的他们,精神抖擞的加快了脚步。
十分钟后,一阵喧哗声隐隐由前方传了出来,不是吵架,而是因为人多而形成的人沸声,让以塔夫脱为首的众人精神一震,他们本就加快的脚步,又加快许多。
碍眼的树林渐渐退到身后,小镇的一角缓缓展露于众人眼前,但相比他们落村要繁华许多的小镇,众人更多的是把目光落在小镇一角,已形成规模的集市上面。
挤挤插插的乱成一团,哪怕遥望也乌压压一片的集市,叫卖声与询问声混合在一起,好似几百只雀鸟在鸣叫。
这次塔夫脱他们没再像刚刚听到人沸声时那般激动,那般的赶,他们寻摸了一阵后,选定一处离集市不远,又远离树林的空地走了过去。
不同于贵族与商人,他们这些收入不丰的农民可住不起旅店,所以他们多会选择在不冷的天气里出行,因为在这个时间段他们无需住店,只要在野外将就几晚就成。
像塔夫脱他们这样选择在野外将就一晚的还有许多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不远处的几处空地,也全都被人占了下来,一时之间,集市四周变得更加吵闹起来。
有些人就地便与其它人交换了各自所需的物品,但更多的人选择去集市交换物品,或者是干脆把东西卖给行商。
这次东西带得很多,塔夫脱便不打算再自行摆摊,自行摆摊虽赚的钱多一些,可不但要时时注意自己的摊子,集市结束前还不一定能够把东西全都给买掉,更重要的是,这次他带了太多见不得人的东西,所以比起自行摆摊,把东西卖给行商要更安全也更方便一些。
蒂斯代尔小镇的集市为每月月末的星期五至星期日,为时三天的集市就像节日一般,让蒂斯代尔小镇变得十分的热闹。
介时人头攒动,不但可以看到为数众多的村民,甚至还可以看到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贵人们。
毕竟集市里不但卖食物、用品等物,还会卖珠宝这些珍贵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最为贵人们所喜。
跟同村的众人打声招呼后,便扛着袋子离开了,塔夫脱离开之前不忘询问陶西格,要不要跟他去四处看看。
早就对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集市心生好奇,即便塔夫脱不问,陶西格也打算去四处看看,既然塔夫脱问了,陶西格便也就顺势答应下来。
与塔夫脱一同向集市内走去,一进入集市就宛如进入那人海,问价叫卖声音不绝于耳。
没有如塔夫脱所担心的那般,觉得自己跟众人挤来挤去太有*份,或者是觉得众人的声音带过吵耳,脸上没有一丝嫌弃之色的陶西格,放目看向四周,他这淡定的模样,也让塔夫脱微微放下心来。
taussig阁下不嫌弃就好。
酒水,干果,香料,马匹,猪,牛,羊,鸡,鹅,腌鱼,乳酪,燕麦,只要你能想到的,或者是别人所需求的,这里全都能够找到。
驮马:五先令左右
良马:五镑左右
果酒:一便士两法仙——六便士每加仑
劣酒:两法仙每加仑
干果:一便士每磅
辛香料:一先令每磅
母牛:三到五先令
公牛:五先令左右
羊:六便士
猪:一先令
鸡:三便士左右
蛋:四打六便士
腌鲱鱼:五到十便士每磅
腌鲈鳗:六便士每条
一磅乳酷:一便士两法仙
燕麦:两先令每磅
裸麦:一先令每磅
还有两先令的银制汤匙,十五磅的镶珠宝金戒指,三十先令的珍珠手环与二十先令的金项琏。
九便士每磅的脂烛,六先令每磅的蜡烛,两便士的大桶,一便士两法仙的桶,三便士的桌子与一便士两法仙的椅子。
磅,先令,便士,法仙吗?
难道他真的回到欧洲的中古世纪了吗?
由东西的价钱,还有众人买东西所倒回的钱,陶西格渐渐发现,磅、先令、便士、法仙之间的转换并不是十进制的。
一先令=十二便士
五先令=一克朗
二十先令=一磅
还有一便士=四法仙
也就是说:一磅=二十先令=二百四十便士
磅与克朗为金币,以大小花样来区分究是磅,还是克朗。
先令与便士则是银币,同样以大小花样来区分哪个是先令,哪个是便士。
至于法仙则是铜币,因只有这一种铜币,所以无需区分。
后来陶西格才知道,在磅、先令、克朗、便士、法仙之外,还有一种金币——马克,因每马克为十三先令,所以这种金币多为大笔金货使用。
默默的把金币、银币的样式,还有与其相对的名称记入心中,对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物价已经有所了解的陶西,不露痕迹的皱了皱眉头。
真的是太麻烦了。
☆、第九章
没有停留,没有左右张望,甚至没有犹豫,塔夫脱背着袋子径直向集市的西南角走去,显然他早已打算好,要把袋子里的东西卖给谁了。
不似集市大部分地方都人头攒动、挤挤插插,这里的人要少上少许,但即便如此,这里仍旧十分的热闹。
在一座看起来十分简陋的帐篷前停下脚步,放下袋子的塔夫脱,没有马上进入帐篷内,而是探头打量起来。
很快在帐篷外,几个正在交谈着的男人中,发现自己所熟悉的那个身影,塔夫脱重新背起袋子,向那个男人走去。
塔夫脱刚一走近,正在交谈的那几个男人便停下来,其中一个看起来有些矮胖的男人,与其它几人打了声招呼后,向塔夫脱走去。
“先生您想要卖什么?不管卖什么我都可以给您一个好价钱。”没有因为塔夫脱衣着破旧便眼含鄙视,这个矮胖的男人笑眯眯道。
“我想卖些……”说到这里顿了顿,塔夫脱下意识的看向四周。
一见塔夫脱的神情,便知其想卖的东西并不想被人知道,这位矮胖行货商了然道:“如果先生您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去帐篷里交易。”
闻听此言,眼中露出一抹放心神色,塔夫脱转头看向陶西格。
对因堆了太多东西,而气味混杂的帐篷不感兴趣,陶西格平声道:“我在外面等你。”
在塔夫脱转头的那一刻,便顺着塔夫脱的目光看向陶西格,矮胖行货商的眼中闪过一抹惊讶神色。
他们这样的人不说眼睛利却也差不多了,眼前这位哪怕穿得在普通在破旧,也难掩其上位者的气息,这样的人怎么会跟……,想到这里,看了一眼塔夫脱,矮胖行货商心中疑惑更浓。
这真是太奇怪了。
心中再疑惑也没有表现出来,这位矮胖的行货商知道,要想长命好奇心是最要不得的东西。
“这位先生请跟随我来。”只是一扫便收回目光,重新把目光落到塔夫脱身上的矮胖行货商,笑眯眯道。
直至塔夫脱与那位行货商消失在帐篷内,方把目光重新落到帐篷口处,陶西格的唇边浮现出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他该说对方不愧是商人吗,果然很敏感,竟能发现他隐藏起来的危险,不过让他更感兴趣的是对方的趋利避害。
这真的是太有意思了。
回想起手中的那些东西,陶西格唇角笑意更深。
他刚巧需要一个商人,一个识相又不怎么贪婪的商人。
经过整理陶西格发现,他带来这个世界的东西,并不只有一条项琏、一个戒指、还有一块怀表。
除这三样外,陶西格又在身上搜出一对袖扣和一条皮带,皮带的皮子虽然已经腐坏,但是皮带扣却没有任何的问题。
最主要的是,这两样东西的做工都很精美,想必一定能够买上不少的钱吧!
并没有让陶西格等多久,塔夫脱便与那位矮胖的商人由帐篷内走出来,看着塔夫脱哪怕再忍耐,也无法掩饰的喜悦神情,便知其带来的那些东西一定卖了个好价钱。
“塔夫脱先生,如果您再有这样的好东西,一定不要忘记我,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好价钱的。”不露痕迹的瞥了陶西格一眼,矮胖商人笑眯眯道。
“当然,当然,如果我再有这样的东西,一定不会忘记皮科特先生您的。”下意识的摸了摸被他藏在胸口处的钱袋子,塔夫脱心情甚好道。
“那么期待我们的下次相会。”笑容不变,矮胖商人也就是——皮科特,对待塔夫脱就像是在对待一位贵族老爷般有礼道。
他这有礼的模样,也让塔夫脱的心情变得更好:“好的,好的,我们下次见。”
说完这句话后,一眼看到等在帐篷外的陶西格,塔夫脱大步向其走去:“taussig阁下,让您久等了,我们这就回去吧!”
taussig阁下吗?
对方果然是位贵族。
耳尖的听到塔夫脱对陶西格的尊称,矮胖商人——皮科特不动声色的暗忖于心道。
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的向塔夫脱颌了一下首,陶西格率先向回走去。
继陶西格离去,塔夫脱跟着也离开了。
与此同时,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矮胖商人皮科特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冷颤。
那位贵族老爷貌似刚刚看了他一眼吧!
不但看了他一眼,还对他笑了吧!
虽对方笑的极浅,但对方确实是对他笑了吧!
可是对方明明只是对他笑了笑,他怎么有种被大型食肉猛兽盯上的感觉?
这一定是他的错觉吧!
一定是他的错觉吧!
不知他们离去后,矮胖商人皮科特的风中凌乱,再也制止不住唇边笑意的塔夫脱,又一次摸向藏于胸口处的钱袋子。
十先令,那一袋子的肉干,竟卖了十先令还要多,这对他来说,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十先令在我们看来或许并不算多,只能买上两匹驮马而已,但对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农夫来说,已是一笔丰厚的收入。
毕竟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农夫,每年收入也不过两磅多一些而已。
一磅=二十先令。
也就是说,塔夫脱得到了他年收入的四分之一,这让他怎么可能不高兴。
至少短时间内,他都不必再为税租而担心。
“taussig阁下,您有想要的东西吗?如果有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告诉我。”有些心疼刚刚到手的钱就要被花掉,塔夫脱还是开口向陶西格询问道。
在他看来,花掉的钱的确会让他心疼,但是说不定他可以得到更多。
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陶西格却并没有买东西,只看不买的他,让塔夫脱即有些放心,又有些不放心。
“taussig阁下,你真的不打算买些东西吗?”塔夫脱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不了。”收回打量的目光,转头看了塔夫脱一眼,陶西格摇头道。
相比买东西,他更感兴趣的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物价,还有这些流通物品,由此他可以对这个世界了解更多。
闻听陶西格拒绝,没再像刚刚那般忐忑不安,塔夫脱眼中闪过一抹恍然大悟的神色。
是了,他怎么忘记taussig阁下大贵族的身份了!
这些东西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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