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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摆驾驭者[第1部异变篇]-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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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缓缓垂下了自己的手,然后起身打开了床头柜上的台灯,他盯着自己的手掌看了许久。
见王子迟迟未转身,林佳翼便跑到了他的面前,结果看到了王子嘴角那触目惊心的红色。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说你吐血了?还是说口腔溃疡之类的?”
王子沉默不语,林佳翼则一直站在旁边盯着他,等待他回答。
“我先去把血洗掉。”王子口齿不清地说道。
“哦,好。”林佳翼注视着王子走向盥洗室的背影,然后自己坐回到了床上。
他闭着眼,听着盥洗室方向所传出的流水声,水声持续了很久,他似乎看见了自己正赤着脚走在山间小溪上,溪流浅而清澈,很小的鱼灵活地穿梭在石子间,他朝不远处望去,看到了初中时期的陆哥穿着白色的七分裤,上身赤膊,手中正拿着小网兜在溪间捞鱼,陆哥看准时机将网兜伸向了溪水中,然后直起身来,举着网兜朝林佳翼微笑,林佳翼看见小鱼正在网兜中挣扎,然而那网兜中的小鱼突然变成了王子的模样。
林佳翼猛地睁开眼,他刚才似乎是迷迷糊糊地小睡了片刻,当他听到王子逼近的脚步声时,从方才浅眠的睡梦中清醒过来,他刚才睡了多久,几秒钟吗?还是几分钟?
王子走过来关上了台灯,然后无声地爬到床上,道了一声“晚安”就背对着林佳翼躺了下来。
“你刚才怎么了?”
“没什么,你不是要睡吗?我也要睡了。”
“你刚才为什么会突然出血啊?”林佳翼不问个明白就没心思睡觉了。
王子转过身来,指了指林佳翼脖颈上的月华石吊坠,道:“这东西刚才咬了我一口。”
“诶?为什么它会咬你?”
“学长,你怎么不问它怎么可能会咬人?而是为什么会咬我?你一开始就知道它会咬人是吗?”
“不,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我看到一只很大的狗从吊坠里跑了出来,当时我想让我弟站住,它就帮我拦下了夕雾,但是刚才我什么都没想,它怎么也会擅自行动?”
“这吊坠别戴了吧?”
“但这是芽歆送我的礼物,她说灵摆就应该一直戴在身边,可以驱邪、转运,还有很多功能。”
“那我送你的可以驱邪的耳钉,你怎么不戴?”
“我有打耳洞恐惧症。”
“算了,我要睡了,学长晚安。”王子说着再度转过身去,背对着林佳翼闭上了双眸。
“晚安。”林佳翼闭上眼睛的时候觉得有一双温暖的臂膀拥住了自己,他没有去考虑这阵温暖来自何处,很快就因为倦意而沉入了梦乡。






第63章 叙事曲#B线#(1)
林夕雾很少坐飞机,上一次坐飞机似乎是小学一年级暑假的时候,一家人一起去日本度假。那次是去度假还是探亲来着?有些记不清了,他只记得自己和哥哥两人在日本玩疯了,然后一堆大人出来找他们,找到后还劈头盖脸地骂了自己一顿,林佳翼没有被挨骂,于是自己委屈地哭了,也许的确是自己做错了,后来林佳翼还来安慰自己。幼年的事还真是只记得一个大概,不过记不清也无所谓。
这是林夕雾第一次独自一人乘飞机出国,他朝窗外望去,看着飞机渐渐升空,并远离了亮着霓虹灯的区域,似乎又飞过了一片空旷的田野,然后来到了海面之上,夜色下看不出海面上的波澜,最后他视线中所熟悉的上海愈来愈小,愈来愈远。
当他再也望不见上海这片土地的时候,遂将视线转回了机舱内,舱内未被坐满,他身旁的座位上空出了一个位置,一瞬间这眼前的空位上好像出现了罗森的身影,应该只是幻觉吧,他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罗森了,而事实上距离两人最后一次相见还不满一周。
林夕雾在飞机上闲得没事做,便拿起座椅前的杂志翻看了起来,那上面竟然一点食物相关的文章都没有,他不免有些扫兴地将杂志塞回了原处,然后依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飞机曾一度剧烈地晃动起来,不过那只是正常现象,林夕雾都懒得睁开双眸。
当飞机开始平缓地飞行时,林夕雾的耳朵捕捉到了远处空姐的声音。
“请问您要喝点什么?”
于是,林夕雾猛地睁开了眼睛,只见空姐正推着餐车在远处询问某个乘客想要喝点什么饮料,然后空姐拿出一个塑料杯将乘客所点饮料倒了七分满,林夕雾听到饮料倒入杯中的声音时,不禁咽了口唾沫,不知为何他想到了自家哥哥血液的味道。
当空姐终于推着餐车来到了林夕雾面前的时候,他点了一杯番茄汁,他从空姐手中接过饮料时,迫不及待地豪饮起来,他喝了几口就将一杯饮料全部饮尽,觉得很不过瘾,便将走向后头的空姐又叫了回来,重新点了一杯饮料。然而当空姐刚走到林夕雾后面的几个座位时,又一次听到了他的叫唤声,于是,空姐索性将一大盒开过的番茄汁都递给了他。
“都给我真的可以吗?”
“没关系,还有未拆开的几盒。”
“谢了,给你发张好人卡。”
空姐摆出了一副职业性笑容,然后远离了林夕雾这个怪人。
正当林夕雾直接将纸盒举在嘴边喝番茄汁的时候,另一名空姐推着装有食物的餐车过来了,该名空姐看到林夕雾的举动后微微一怔,随即又换上了职业笑容,并将他的那份夜宵递到了他的面前。
林夕雾立马放下饮料,拿起餐具开始大吃起来,欧洲线路的航班上,吃的东西倒是挺豪华的,他一边朝嘴里塞东西,一边在心中如此感叹道,虽然他已经没有可以用来感叹的心脏了,他被自己的这一想法冷到了一秒,然后又将心思放到了吃上。
用完夜宵后,空姐们推着餐车过来回收餐具,顺便询问乘客们是否需要毯子。
林夕雾走出座位去上了一趟厕所,而当他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在飞机上迷路了,他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座位,当他不慎闯入头等舱的时候,发现座位上一个人都没有,不过嗅觉变得灵敏的他嗅到了空气中带着一丝酸味的血腥气味。
他蹑手蹑脚地朝血腥味浓重的地方走去,发现某处的前后两座位之间的地板上躺着两个交叠在一起的身影,瞥见了衣服的一角后,他确认了两个身影都是男人。他们应该都是有钱人吧,竟包下了头等舱在空中做着这种事情。
林夕雾并没有偷窥别人的打算,于是又蹑手蹑脚地穿过两人朝前方走去,当他推开一扇门后,竟然来到了机长室,正在驾驶飞机的机长被突然闯入的林夕雾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倒霉地遇到了前来劫机的不法分子。
“不好意思问一下,飞机上的厕所和机舱是不是定期移动的?我刚才从厕所出来后怎么找不到自己的座位了?”
“这位乘客,您是不是迷路了?”机长一边驾驶着飞机,一边问道。
“我没迷上路,是路迷上我了。”林夕雾微微叹了口气,承认道,“好吧,我是迷路了。”
“那么我帮您开广播,让空姐带您回座位吧。”
“不用了,头等舱正在上演现场版钙片,我担心空姐看到后会晕过去,我还是自己再找找吧。”
于是,林夕雾离开机长室,又来到了头等舱,只见刚才的两人换了阵地,一人坐在某座位上,一人跨坐在另一人身上,他现在才发现两人都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不过这体位就比较尴尬了,走到哪都会被两人撞见,于是林夕雾扑倒在地匍匐前进,远离了这腥气味很重的头等舱。
离开头等舱后,林夕雾一路朝前走去,虽然途径了自己的座位却没有发现,他走到了机舱尾部,碰到了死路。
“这是机舱内部一夜游吗!”
林夕雾将心中的自我吐槽大喊了出来,结果遭到了一个女乘客的白眼,女乘客手中正抱着一个婴孩,她的眼神似乎在说“我刚把宝宝哄睡着,你声音太大了。”
于是,林夕雾带着歉意的眼神朝她点了个头便准备离开,结果再一次走向了机舱尾部,他咂了砸舌,然后转过身径直朝前走去。他走了一段路,恍然大悟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空位这么多,随便坐哪里都可以吧?
林夕雾这么想着,便找了个看得最顺眼的空位坐了下来,他闭上了双眼,却久久不能入眠,当飞机内的广播提醒各位乘客要降落的时候,林夕雾还是清醒着的。
他睁开眼睛,朝窗外看了一眼,只见外面的天空泛起了鱼肚白,飞机降落时剧烈颠簸起来,有些乘客刚刚被震醒,对现在的情况感到一脸茫然。
飞机成功落地后,林夕雾在空姐的带领下,来到了出口,如果没有空姐的话,估计他又要在机舱内迷路了。走出机舱后,他前往了拿行李的地方,结果撞见了昨晚在头等舱碰到的两个金发外国男人,他们看上去有些像英国人,但是英国人为什么会从中国出发然后跑来德国?莫非是有钱人的环球旅行吗?亦或是恋情遭到双方父母反对后,出国寻找私奔的好去处?
林夕雾没有多加考虑,在旋转寿司一样的自取行李处,拿上了自己的行李就走。他追随着人群朝出口走去,在一堆大清早就来接机的人群中间瞥到了一个醒目的黑发男人,不知为何,林夕雾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有些想笑,外貌简直太逗了(非贬义),如果他去做谐星的话不用说话就能逗人发笑,准能出名。
该名黑发男人在一堆蜂拥而出,拉着行李箱的人群中发现了林夕雾那罕见的天然黑棕渐变发色,便确认了他就是魏老大向他提到的新人帮手,于是他朝林夕雾挥了挥手,没想到林夕雾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新人真是失礼啊。
林夕雾朝黑发男人跑来,强忍着笑意打招呼道:“你就是老魏口中的那个招财猫吗?”
“谁是招财猫啊?”
“不小心口误,想到你刚才招手的动作了,噗嗤。”林夕雾说着说着又憋不住笑了出来,“看到你就想笑,噗哈哈哈。”
“新人,我好歹也是你的前辈,你给我放尊重点。”
林夕雾独自笑了很久,终于对前辈的脸有些习惯了,于是一本正经地说道:“老魏给你带的东西放在这个行李箱中,什么时候拿出来给你?”
林夕雾正一手提着行李包,一手拉着行李箱。
“先去我住的地方,听干爹说,你的路痴症状很严重,所以你跟紧点,别走丢了。”前辈说着朝航站楼外走去。
林夕雾拉着行李箱跟上了前辈的步伐:“我该怎么称呼你?你喜欢吃什么东西?”
“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你直接叫我前辈就好。”
“那我就叫你旺旺仙贝吧?”
“比本名都长了,你不觉得四个字太麻烦了吗?”
“唔嗯,那就叫你仙贝好了,反正和先辈同音。”
“随便你。”
“仙贝,我有个问题。”
“问吧。”
“你是不是曾经和一个叫作罗芽歆的妹子相过亲?”
“的确有过这回事,怎么了?”
“她是我青梅,曾经提到你,说你长相逗逼,性格高冷,你还把她甩了。”
“你提这个做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
“没什么,随便聊聊,对了,仙贝,你要不要加入我的吃货组?”
“我没兴趣。”
“那就算了。”
林夕雾不再说话后,两人之间就彻底沉默了下来,仙贝的话不多,或许是他懒得对新人说什么话吧,也或许是他的性格本就如此沉默寡言。
仙贝带着林夕雾走到了停车场,来到了一辆私家车的面前,车是德国本国产的,质量特别好,仙贝打开了后备箱,示意林夕雾把行李丢进去,然后他先坐到了车上,等着林夕雾上车。
林夕雾放好行李后,来到了副驾驶的位置,当他打开车门,便听见车内正在播放着什么小提琴的曲子。
“仙贝,你喜欢听小提琴啊?”林夕雾一边问着,一边坐到了车上,并系上了保险带。
“也谈不上喜欢,这是男朋友推荐的曲目,好像是肖邦写的叙事曲小提琴版。”仙贝插上车钥匙后发动了私家车。
“你男朋友是做什么的?音乐家吗?”
“和我一样,是红蓝帮的成员,他对小提琴比较精通。”
“我猜你们俩在一起的时候一定是他一直向你搭话,你充当倾听者。”
“差不多就是这样。”
只要林夕雾一停止搭话,车内就只有小提琴的旋律声。
“仙贝,你给我说说这次你在执行什么任务吧?”
“调查盗心者鬼叶的行踪,他今年五月的时候来过德国,当地死了两个我们的同胞,也许没有死,因为我们还没有找到同胞的尸体。”
“是中国人血猎吗?”
“没错,都是我们红蓝帮的,当时一个血猎正在德国出差,今年五月起就联系不上了,于是五月底的时候干爹又派了一个人过来,结果那人八月的时候也失联了,于是今年九月,干爹把我派过来了。”
“按照这节奏,老魏这是让你来送死,你不怕死吗?”






第64章 叙事曲#B线#(2)
“没办法,做我们这一行就是这样的,而且你个新人别乱咒我,我好歹也是红蓝帮的重要人员,不会那么轻易就死的,干爹把我派过来也是相信我的实力。”
“按照游戏等级来比喻的话,你目前练到多少等级了?”
“红蓝帮的确有晋升制度,干爹是最顶端的,先把这顶端称为第一阶层,第一阶层除了干爹就只有北京分部的老大了。其次,第二阶层是干爹的得力助手们,不过干爹最器重的一个人已经死了,剩下的人也就五个不到。第三阶层则是干爹左右手们各自负责的下属,每人负责十来个人,我目前就是属于这一阶层。第四阶层是很多优秀干部,优秀干部下面的第五阶层还有更多的比较有实力的员工,在这些数量已经算得上很多的员工之下,就是一些能力还欠缺的新人或者是已经入门了很久,可是长进却特别慢的一群人,你目前就是第六阶层的菜鸟,想要晋升到我现在的地位,最起码还需要锻炼个十年,除非你能力特别优秀,可以快速晋升到第四阶层。”仙贝难得一口气说了好多话。
“什么?你晋升三个等级要花十年?太慢了吧?”林夕雾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的意味,他紧接着说道,“我看老魏也活不久了,能够接替他成为第一阶层的人是谁啊?”
“原本最有可能接替他的杜先生已经死了,接下来可能是我亲爹接替他这位置吧,然后我就顶替亲爹的位置晋升为第二阶层。”
“话说你男朋友等级多高?”
“和我一样,第三阶层。”
“那如果是兼职的员工属于第几阶层?”
“这要看他们的个人能力来划分了,再说了一般就算再怎么缺钱,也不会有人冒着生命危险来我们这里做兼职。”
“听老魏说出差可以公费吃吃吃,看来你们给的工资都挺高啊?”
“我们这一行是真卖命,所以工资还算挺多的吧,干爹自己不看重钱,有钱满足他基本的生活就够了,第二阶层的年薪一百万是基础,有时年终奖都比年薪还高,我爸妈都是第二阶层的,我妈是医疗部门主管,第三阶层的年薪基本上是八十万,第四阶层年薪打底五十万,第五阶层则是三十万,很多第五阶层的女性员工做做其他兼职还能赚到不少,最后一阶层只有十万。”
“十万够我吃吃吃了,也许只够吃半年,我要怎么晋升?”
“看你个人能力了,既然干爹把你交给第三阶层的我来带,说明他还是挺看重你的,一般来说负责带新人的都是第五阶层的女员工,她们反正上班这么闲,就给新人培训理论课,理论课考试合格后再交给第四阶层的优秀员工带去上基础实践课,然后再根据实践结果来决定新人的去向,一部分不太合适的女员工留在了第五阶层,做做文职、医疗、培训类工作,有点能力的新人则留在第四阶层,接上级命令,进一步磨练自己的能力,然而从第四阶层爬到第三阶层要磨练上很久,如果不是能力特别出众的,一般都留在第四阶层做一些基本不会严重危及生命的小任务。”
“也就是说从第三阶层开始就会严重危及生命了?”林夕雾适时地插嘴问道。
“并非你所想的那样,第四阶层可能会受重伤,第三阶层死亡的几率是65%,第二阶层的死亡几率反而是25%,因为如果他们死了,干爹会很困扰,所以大多数的危险工作都是由第三阶层来做,而第二阶层也都是从第三阶层熬过来的,他们负责指挥第三阶层并下达任务。不过干爹所在的第一阶层就说不清了,他可能会为了低阶层的人而付出生命,但也许他的左右手们会为了保护他而献出生命。”
“那你手下有多少优秀员工?”
“一百个左右,我在上级所下达的工作内容中,挑出了很多简单的任务直接发到群里,让他们自己挑选,根据难易度不同,拿到的奖金也不一样,大多数人还是会根据自己的综合能力来选择工作,毕竟谁也不想因为工作而骨折或者断手断脚。”
“我终于听明白了,老魏负责向左右手们传达命令,他的左右手们再将命令转达到你这一阶层,然后你再将简单的任务转达给下一阶层,你所处的第三阶层负责可能会断头的危险任务,第四阶层负责可能会断手断脚的简单任务,第五阶层负责培训新人,把他们带进这个巨大的坑里,我就是被老魏给忽悠进来的。”
“你不是自愿进来的吗?”
“他是用食物把我骗进来的,算了,反正我都差点死过一次了,还怕什么呢,我要赶紧晋升到你这一阶层,然后就可以去寻找我老婆的下落了。”
“你有老婆?你满法定结婚年龄了吗?”
“我老婆是男的,而且还不是人,就算满法定年龄了,也不能领证,对了,既然老魏这么厉害,就让他帮我去开一张结婚证。”
“原来你也和我一样。”
“我和你一样?哪里一样了?”
“都是上面的那一方。”
“啊?我还以为你是下面的那个呢,话说你男朋友跟你面对面做的时候,会不会笑场?你的脸真是太好笑了。”
“新人,你真是太失礼了。”
林夕雾转移话题道:“仙贝,你再跟我讲讲你和你男朋友的相爱经历吧?”
“也没什么特别的,我是血猎的后代,爸妈都是血猎,他爸妈是普通人,后来他爸被一个狐狸精给拐跑了,他爸妈离婚后,他就跟着他妈了,然后他妈为了赚钱生存加入了红蓝帮,做医疗工作,我们的妈关系亲密起来之后,我和他自然而然就亲密起来了,然后就顺其自然变成了现在这种关系。”
“还真是挺普通的,原以为会听到什么惊险的故事。”
“你以为会听到什么?”
“有一种套路是这样的:你某一天做任务的时候,遇到你家男朋友正遭到了血族袭击,然后你英雄救美,他以身相许。”
“这套路简直老掉牙了,哪里惊险了?”
“我刚才说的只是套路,惊险故事应该是这样发展的:某天你做任务的时候,刚准备偷袭一只血族,结果你男朋友站出来替血族挡刀,不过你还是在他面前杀了那只血族,然后你们就开始相爱相杀起来了,你们每次做过之后睡在一起,他半夜还会用刀瞄准你的脖子,这够惊险了吧?”
“这套路,我给你五分。不过我和他相处得挺和睦的,完全没有你所说的相杀。”
两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间便来到了目的地,仙贝将轿车停进了某户人家庭院里的车库中,然后让林夕雾拿着行李上楼。
“这是你家吗?怎么大大方方地就把车子停进来了?”林夕雾将后备箱中的行李拿了出来,跟着仙贝来到了别墅的门前,只见仙贝正在裤子口袋中掏钥匙。
“房子的主人是德国血猎协会的成员,该组织与我们红蓝帮是合作关系,我们出差的时候会暂时寄居在这些人的家中,如果是短期出差就会预订酒店,不会特地打扰他们。他们如果来中国出差,我们也会把房子暂时借给他们合住。”仙贝一边说着,一边继续翻找钥匙,然而他摸了半天,依旧没有在裤子口袋中找到钥匙,于是他又将手伸入了衣服口袋。
“他们的协会叫什么名字?”
“啤酒瓶盖。”
“噗,好奇怪的名字。” 
“你还好意思嘲笑他们?你自己还不是喜欢给别人乱取奇怪的绰号?” 仙贝摇了摇衣服,听到了金属钥匙碰撞在一起所发出的沉闷声响,便将外套的拉链拉开,从衣服内侧的口袋中掏出了一大串钥匙。
“仙贝这个绰号很奇怪吗?”
“你还称干爹为老魏,简直太不像话了。”
“我本来想叫他老干妈的,可惜老魏是男人,然后我就想叫他老干妈的男人,结果老魏说他没结婚,都这把年纪了还没结过婚。” 
 “对干爹来说,工作最要紧,而且平常都是杜先生负责他的起居生活,杜先生死后,干爹工作量大了,还没人照料他了。” 仙贝终于在一大串钥匙中找到了大门的钥匙,他将钥匙插入了锁孔,悄声打开了门。
“老魏不是灵摆驾驭者吗?灵摆可以照料他的起居,不过我觉得老魏看上去健康得很,完全不需要别人的照料。”
“好了,进来吧,我带你去客房,脚步声轻一些,房主还在睡觉。”仙贝一边小声说着一边换上了拖鞋,并为林夕雾也准备了一双室内拖。
林夕雾换上拖鞋后,压低了声音问道:“房主是男人吗?”
“是男人。”
“和我们同龄吗?”
“是个老头子,其实房主是中国人,他很久之前移民到了德国。”
“然后他加入了啤酒瓶盖这一血猎组织吗?”
“他是来帮忙的,之前还隶属于我们红蓝帮。”
“等见面的时候,我该怎么称呼他?”
“移民前他旧姓罗,你喊他罗先生就可以了。”
“可以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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