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妖王的搓澡工-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谢谢灰大哥,绿豆的事情不着急, 我只是听小白说大荒山的夏天非常酷热,多存点绿豆, 等夏天的时候可以给大家熬绿豆汤喝,尤其是幼崽,多喝点绿豆汤可以消暑下火的。”
“真的?那下次我也买点。”说到幼崽, 蠢爸爸灰立刻眼前一亮。
“是啊, 绿豆可是个好东西, 不但能熬绿豆汤,还能做绿豆糕呢,可惜这里没有冰窟, 不然我们还可以做点绿豆冰棍,我们那的小孩子夏天的时候最喜欢吃这个了。”
“这个没关系,冰窟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就是有点远, 等到了夏天,我带你去看看。”只要是幼崽喜欢的,好爸爸灰总是不惜一切都要满足,这一点也是狼妖小白最羡慕小花妹妹的地方。
不是每个妖兽, 都能有小花妹妹这样的好运气的,在大荒山,大多数幼崽的童年,都可以说是命途多舛,有的还没来得及长大就被别的妖兽猎食了,有的父母出去捕猎再也没能回来,于是沦落为孤儿,还有的则和他一样,因为出生不祥被亲生父母和族人丢弃……
带回来的米面被安放在了专门的储藏室里,余春来将狼妖灰和其他几个帮忙的妖留了下来,虽然已经约定了工钱,可都快吃晚饭的时候了,总不能让人家空着肚子回去吧?
晚上,余春来用做肉干拆下来的骨头,炖了两大锅浓浓的骨头汤,揉面做了劲道的手擀面和揪面皮,两种各下了一锅,大家想吃什么自己选,浇头有两种,一种是他做的肉末辣酱,一种是比较清淡的鸡蛋炒刺嫩芽。
因为来帮忙的妖兽都坚决不要现银,临走的时候,余春来不得不按照他们的要求,用自己做的熏肉、年糕和辣椒酱代替了工钱,几个妖兽都满意地离开了。
话说,这种没有风险的活儿在大荒山真是难找呢,而且这些吃的比猎物好多了,能存放很久,还比他们自己做的猎物好吃,回来的时候,其实这些精明的妖兽已经偷偷找了狼妖灰,拜托他以后有这样的好事一定先想着他们。
狼妖灰带回来了一小桶新鲜的鱼虾,不过,长途跋涉之后,这些被塞在水桶里的鱼虾已经奄奄一息了,趁着众人吃饭的时候,余春来赶紧将鱼虾剖洗干净,取出虾线,做了一个鱼片粥,一个刺嫩芽炒虾仁,吃起来和龙井虾仁味道差不多,还有妖王殿下指定要吃的剁椒鱼头,不过,因为带回来的鱼个头都不大,鱼头能吃的没有多少,余春来干脆将整条鱼切成段,做了一个剁椒鱼段。
事实证明,挑嘴的妖王殿下在乎的只是食物的味道,对于是吃鱼头还是鱼段并不在意,吃饱喝足,被猫奴抱着顺毛,得意地看了一眼站在炕上眼巴巴看着自己面前空碗的小花妹妹,幼稚的妖王殿下意外地得到了心理上的极大满足感,心满意足地窝在余春来怀里眯起了眼。
曾经的大荒山,一到夜晚就是小妖们噩梦的开始。
然而现在,外面已经天黑了,院子里的小妖们却没有丝毫的害怕和恐惧,几个火堆在院子里点着,借着明亮的篝火,小妖们正在用剪刀和菜刀,将白天拆下来的大小骨头分开,肉皮切割成合适的大小,这些都能能拿来炸了做肉酱卖钱的。
篝火边的架子上,满满的堆放了拿来熏制的熏肉和肉干,因为是拿来卖钱买粮食的,即便余春来说了可以随便吃,他们也舍不得吃,院子里有很多他们抽空挖来的木薯,埋在碳灰下面慢慢烤熟了,也是不错的夜宵。
以往他们独自居住在洞穴的时候,夜晚是根本不敢点火做饭的,生怕引来了什么妖兽,可是现在,他们知道,屋子里就是妖王殿下,只要有他在,大荒山是没有别的妖兽胆敢来触犯妖王的领地的。
余春来已经将妖王殿下哄好睡觉了,这会儿也拿了几根自制的柴禾棒,充当编织棒,用山下买的红色棉布切割成条,准备给幼崽小花妹妹编织一顶别致的小红帽,这个时空还没有毛线,不过,这并不妨碍编织爱好者对原材料的创新,棉布做的布条虽然看起来粗糙,但编织在一起,反而有种后现代风格的不羁和狂放,搭配小花妹妹继承自母亲身上的彪悍,真是恰到好处。
小花妹妹已经蜷缩在余春来帮忙做的棉絮小窝里睡着了,狼妖灰在院子里劈柴,红正在笨拙地和手里的一件婴儿小衣服死磕。
红的好基友——女熊精蜜快要生了,作为曾经发誓要结儿女亲家的大荒山好闺蜜,红决定效仿余春来,给蜜还没出生的幼崽,她未来的女婿做几套小衣服。
想法很好,实际操作,咳咳!看红被缝衣针戳的都快肿成馒头的一双爪子就知道,这位女壮士,大概不是做针线活的材料……不得已,余春来只能用炭条给她在布料上划了一道一道的标注线,否则的话,这位女士真的能将袖子缝成一只口袋。
“小鱼你的手怎么这么巧啊。”看到余春来三两下就在帽子下面缀出来一个毛绒球球,狼妖红羡慕极了,她真是搞不懂,明明余春来做的每一步她都看明白了啊,怎么轮到自己做就这么难呢?
“熟能生巧吧,以前我也不会做的,后来我妈妈生病了,不方便穿外面买的衣服,我就学着自己做,我们那里有很多专门教人怎么做衣服的书本,学起来倒是不难。”
“说起来,小鱼,你真的和我们大荒山的其他妖怪不一样。”狼妖红稀罕地看着眼前斯文白净的余春来。
这个善良的半妖从来不会跟别的妖打架,会做饭,会做衣服,甚至还会给幼崽缝襁褓,怎么说呢,从武力值上来说,红一只手就能捏死这样的半妖,可是,每次面对余春来的时候,她却总是不由自主地心虚气短,在余春来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生怕吓着这么一个斯文的像是凡人书生的半妖。
“我本来就不是这里的妖啊,对了,红姐,我听灰大哥说你捕猎的本事很厉害呢,我想问问,咱们大荒山有没有什么可以方便关在家里饲养的动物啊?如果有的话,能不能请你帮忙抓些动物幼崽回来,我想试着养些动物,这样冬天的话也有新鲜肉可以吃了。”
“你是说,就像凡人农户家里养的猪和鸡鸭?”
“对!就是那种!”
“有倒是有,不过,你也知道,大荒山的野兽大多都是在地下生活的,喜欢打洞,饲养起来恐怕会很麻烦,容易逃走,你要是真想养,不如让灰替你买些小猪仔回来?其实真的没必要,我们打猎都很厉害,而且你做的东西很好吃,将来肯定有很多妖兽愿意拿猎物跟你换东西吃的。”红诚恳地看着他。
“也是,那就不必了,我就是觉得等咱们的生意稳定下来了,不找点事情做好像很无聊。”
“那,小鱼啊,你要是真想找点事情做,能不能多做十几顶这样的帽子?肯定有妖兽愿意花大价钱跟你买的!”看着余春来手中逐渐成型的婴儿版雷锋帽,狼妖红眼前一亮。
这种帽子的设计,实在是太适合大荒山的小妖了!春天风大的时候,毛耳朵放下来就可以遮挡风沙,冬天冷的时候,将配套的围脖用隐蔽的布条系上去,脖子也不会冷了,而且固定起来的话,又不像兽皮那样经常会脱落,幼崽怎么蹦跶都不会掉下来,简直连山下的大城池都没有这样好的帽子呢。
“这个?真的有人愿意买吗?多少钱?”
“嗯,我觉得,拿三头成年浣来换的话,肯定有很多妖兽会给幼崽换的。”红特别有自信地说。
“那太贵了,一头成年浣就足够了,已经很赚了,我做这顶小帽子,加上围脖,也不过用了两尺不到的棉布,加上手工费,成本也不过几十文钱,一头成年浣起码也要三贯钱吧?”利润已经是十几倍有余了,余春来不贪心,能赚到这么多也足够了,反正他现在晚上基本上都没事做,每天晚上做一顶帽子轻轻松松。
狼妖红不愧是家庭事业一把抓的女强妖,第二天,趁着出去打猎的一会儿工夫,她就给余春来的婴儿帽拉来了三个订单。
“今天运气好,恰好遇到狼族的老朋友出来狩猎,听说可以用一头浣换那种幼崽戴着的帽子,有三个家里有母狼怀孕的都说要预定,另外,他们问我家小花妹妹穿的那种,哦,和尚服,能不能拿猎物来换?”
“换是可以换的,不过家里棉布不够了,做衣服的缝衣线也不多了,可能要等到下一次下山采买,红姐你再帮我转告他们一下吧,如果愿意等的话,我晚几天帮他们做。”
“时间没问题的!狼族的幼崽,就算化形也要半年以后呢,你慢慢做好了,我肯定给你谈一个好价钱!”红和灰一样,都是很精明的妖。
院子里,伴随着熏肉的香味越来越浓,终于,有一只实在忍不住的妖兽,从篱笆外面跳了进来——
“打,打劫!快点把烤肉交出来!”
“噗~哈哈哈哈!灰你快来看,这里有一只傻妖!”狼妖红楞了楞,顿时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差点被手里的针线给戳到肉里面去。
第40章 余食铺3
“你不是大荒山的妖?”狼妖灰无语地放下手里劈柴的斧头, 从角落里站了起来, 那破门而入的抢劫犯这才惊讶地发现, 院子里这两只妖, 好像都很厉害的样子。
不过,作为一只立志要成为大妖怪的妖,龙(山贼妖的名字)是不会被眼前强大的敌人所吓倒的!
于是, 余春来第一次见识到了这个世界妖兽变身的一幕——
只见原先还维持着人形的妖兽,在看到灰之后, 原地猛地变成了一只高约四米、长约七米左右的一只,额,恐龙一样的动物?
然而, 事实证明, 长得壮, 不一定就会打架。
灰甚至都没有变身,直接一把抓住了这只长得像恐龙的妖兽的爪子,就这么给丢出了篱笆墙外, 远远地,余春来还来不及害怕,就听到了一声让人骨头疼的巨大摔地声,就好像是一辆拉货小车一头撞到了石壁上似得。
半晌, 山下传来一阵特别具有舞台夸张效果的哀嚎声——
“不行啦我骨头摔断了,你们妖多欺负妖少,我要去衙门告你们!”
余春来无语,看来, 这还是一只见过世面的妖呢,竟然知道被打了可以去衙门告他们。
不过,入室抢劫的话,就算去衙门,也是他们占理吧?
他不喊还好,这么一喊,灰都被气笑了:“正好,总是卖浣肉做的包子也不稀罕,不如咱们把这头龙宰了,明天做龙肉包子卖!”
然后,山下就没有声音了。
“你们这里的山贼,都是这么……额,单纯吗?”余春来再次无语,这种“打得过就抢、打不过就跑”的无赖性格,不太像山贼,倒像是他以前在夜市摆摊时候遇到的那些小混混。
“它不是我们这里的。”灰走过来洗了洗手,“看样子应该是外面的妖,不知道怎么搞的跑进来了,我回头让阿黄派一些妖去查探一下,要是有擅闯大荒山的妖就赶出去,咱们这里的猎物本来就不多,可不能便宜了这些外面的妖。”
“还查什么查?抓到了统统杀了吃掉!”睡得正香被人吵醒,妖王殿下的起床气不是一般的大。
“怎么出来了?这里有灰大哥和红姐,不会有事的。”
“谁关心你?声音那么吵,怎么睡得着?”
好吧,看来是自己自作多情了,余春来摸了摸鼻子,也不在意,反正他已经摸清楚了这一位蛇精病的病情,三不五时的就要发作一番,简直是无药可医注定弃疗。
看到余春来一脸尴尬的样子,夜湛仿佛也想到了什么,顿时僵住了,他方才一时不察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脾气,一定是伤了这个半妖的心了,想到发生这件事的罪魁祸首,妖王殿下怒气冲冲地就想冲出去。
不用说,也知道这一位是想立刻去杀了那头外地龙。
余春来赶紧拦住了他:“算了,反正他也没有抢走什么东西,那篱笆破了一个洞,明天再找些刺条移栽过来补上就好啦,犯不着跟这种妖一般见识,走,洗洗睡吧!”
方才那个小贼,一看就是第一次抢劫,根本没什么经验,连院子里有灰和红这两个大妖怪都没注意到,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误打误撞跑到这大荒山里来了,余春来只希望他能识趣点,早早离开,免得万一真被别的大妖怪撞到了,那可就真要别人别的妖肚子里的食物了。
许是因为方才说错话的缘故,这一次,妖王殿下没有反驳余春来,而是乖乖被他抱着回了自己房间,院子里的熏肉,自然会有小妖们帮忙收拾好放进储藏室,现在余春来已经不会刻意照顾这些小家伙们了,不管怎样,夜湛说的没错,无论是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挣扎求生,还是像现在这样学着和凡人一样靠劳动赚钱,这些小妖,总得学会一门养活自己的本事。
让他们学着做熏肉做辣酱,只是第一步,等到他们再长大一点,余春来就要开始教他们其他生活技能了,比如做卤味、做衣服、织帽子等等,能学多少是多少,他算是看出来了,大荒山的妖怪虽然凶悍,但也和凡人一样希望过好日子,既然如此,为什么就不能让小妖们靠这种技能生存呢?
毕竟,修炼到能飞升的大妖怪,实在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妖,和凡人一样,眼前最要紧的事情,就是让自己活下去罢了。
“我去洗个澡,你要不要一起?”回到屋子里,余春来将毛团子放在炕上,自己爬到炕里面,撅着屁股从一堆叠好的衣服里选好了今天要换的内衣。
作为一枚资深强迫症患者,余春来保持着每隔一天洗一次澡的频率,并且,每次换的内衣都是固定的花色,基本上是白色、青色、深蓝色三种换着穿,绝不会出错!要不是因为大荒山没有木头不能做衣柜的话,他绝对会像以前那样,把每周要换的衣服分开放在不同的置物格子里。
就在余春来撅着屁股找衣服的时候,在他身后,毛团子妖王殿下红着耳朵扭过头去,撅着屁股神马的,难道你不知道妖兽都是这么繁衍后代的吗?
简直可恶!
大晚上的做出这种奇怪的姿势,是想勾引谁吗?
“咦?你耳朵怎么这么红?是今天的炕太热了吗?也是,眼看着春暖花开,温度也上来了,改天把火炕那边封起来吧,等冬天再烧。”余春来找好衣服,拿了两块干毛巾,抱着毛团子去了隔壁的浴室。
淋浴房最终也没有造起来,因为管道和喷头不太好弄,于是,余春来就只能让人在浴室里挖了一个两头带塞子的浴池,约莫家用浴缸大小,要洗澡的时候,先从水源那头放一半凉水,然后烧点热水倒进去,等洗完澡,把下水口的塞子拔掉,脏水就能顺着排水道流到院子里的沟渠里,最后汇入小池塘,可以拿来浇菜地。
在大荒山,水源是非常宝贵的,虽然听大黄猫说这个山洞的山泉即便到了最热的夏天也不会枯竭,余春来还是习惯性地节约用水。
因此,洗澡的时候,他通常会抱着毛团子一起洗,这样可以节约用水。
浴室外侧有一个长条形的石凳,是黄皮叔从山谷背回来的,正好拿来做浴室的置物凳,将换洗衣服和毛团子一起放在石凳上,余春来兑好温水,关上门,脱掉自己用棉布山寨的长裤T恤和外面的夹棉外套,自己先下去试了试温度,这才将毛团子抱下来,放在浴池一边的大石头上。
这块石头是挖浴池的时候剩下的,怎么都挖不掉,余春来索性不挖了,就放在浴池里,正好拿来当泡澡的石凳用,约莫圆盘大小,妖王殿下站在上面正合适,半个身子浸泡在水里,很方便搓澡工帮他搓澡。
余春来是个很细心的人,这一点,从他做衣服织帽子的时候就能看出来,这会儿给毛团子洗澡,更是用了十二分的耐心,这一位的脾气可不太好,他真担心万一不小心又碰到了什么不可言说的位置,会被这位暴躁的妖王殿下赏赐三道杠。
好在他是一个在正常人类世界生活过的、善于利用工具的凡人,自从上次搓澡的时候不幸碰到了某位暴躁妖王的旦旦,然后被恼羞成怒的毛团子赏赐了一个十分对称的田字格脸之后,余春来就立刻用二指粗的小木棍和做衣服剩下的棉布,给妖王殿下山寨了一个搓背的长柄刷子。
这样一来,给这位洗澡的时候,遇到不方便直接用手的地方,就可以用长柄刷子伸过去慢慢擦洗,从妖王殿下的表情来看,这刷子应该是获得了挑剔的妖王殿下的认可了。
度过了最初的尴尬和不适后,现在,夜湛已经习惯了让余春来帮他洗澡了,唯一让他觉得不爽的是,当初因为一时脑抽把余春来从自己的洞府里赶了出来,结果现在人家自己有了洞府,自然是不肯再寄人篱下,坚决不愿意和他搬回去住。
夜湛没办法,他又不能像捕猎一样直接把自己看中的猎物一口咬住带回洞府,只能这样死皮赖脸地强行住进了余春来的卧室。
以毛团子的形象。
用爪子想想都知道,如果他真的保持人形的话,以余春来的性格,是绝对不肯和一个男人睡在一个炕上的!他连认识了十几年的黄皮都要分房睡!
有时候夜湛觉得自己真是看不懂余春来这个半妖。
说他是个妖吧,他顽强保持着一个凡人该有的生活习性;说他是人,妖王殿下自诩见多识广,也没有遇见过这样脾气古怪的凡人。
怎么说呢,接触的越多,夜湛就觉得,余春来这个半妖看似温和善良、与人为善,身边的朋友也很多,可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人能真正走进余春来的内心世界,他仿佛给自己的心砌了一道墙,还十分人性化地开了一道小门,需要出去和其他人接触的时候,就走出去,看起来和正常人几乎一模一样,所有人(包括妖)都忍不住为他的温和善良而打动。
而实际上,当他觉得不需要的时候,他就会毫不留情地关上那道小门,好像一个吝啬的地主一样,舍不得丢给外界哪怕一丝丝阳光。
夜湛深深地为自己的未来而感到担忧,爱上了这么一个重度蛇精病患者,他往后还能看上那些庸俗的凡人和狂躁的妖兽吗?
然而,尽管他一个人在这里纠结到死,正在耐心帮他搓澡的这一位,看起来也依然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仿佛真的是在帮自己的宠物洗澡一样,内心毫无触动……
这才是夜湛感到最悲哀的地方——
我爱的人不爱我,其实并不算可悲,因为最起码,这样还能看到另外一个人给予他幸福。
最悲哀的是,我爱上了一个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会爱的人……
第41章 余食铺4
对于夜湛毛团子外表下的辗转反侧、柔肠百结, 情感缺失症患者余春来丝毫没有感觉, 实际上, 他非常享受现如今的生活。
有一份能养活自己的事业(余家食铺), 有一帮还算处得来的朋友(夜湛、灰、红等等),能力所能及地帮助弱小(小白这些无家可归的小妖们),没事的时候还能撸撸猫, 简直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理想生活!
当然了,如果妖王殿下能够窥探到此刻余春来的内心世界, 想必也是绝望的。
因为,在这厮的精神世界里,“恋人”是一个根本没有被提及、甚至连位置都没有预留的身份, 很明显, 在余春来看来,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都不需要一个可以随时干涉自己生活的存在。
一旦有了恋人,结了婚, 心里那道门可不是想关就能关得上的!
在余春来他们那个时空,就有这么一个罪名,叫做“婚内冷暴力”,正是因为知道自己的行为一定会导致这样一个后果, 余春来才从来没有想过结婚这回事,他不想害了任何人,心理疾病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存在,因为有时候, 甚至连当事人都没办法知道这种病的症结在哪里,无药可医!
而像他这样的情况,甚至都没办法去寻求心理疏导,因为很明显,大荒山是不会有心理医生这种职业的。
不过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寻求什么心理疏导,余春来甚至对自己的这种心理状态非常满意,他觉得,这样无牵无挂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而不是和其他正常人一样,娶妻生子,操心婆媳关系、亲戚来往、孩子念书等等乱七八糟的问题,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活着,有什么不好的?
已经彻底放弃治疗的余老板心安理得地睡了个好觉,只留下身边愁眉苦脸的妖王殿下,睁着眼睛一夜未眠……
第二天依然是个大晴天,一大早,天边的大太阳好像一个热腾腾的鸡蛋饼子一样从东边群山中慢吞吞地升起来,勾得人食欲大振。
狼妖灰和红好不容易熬到天亮,火急火燎地抱着哇哇大哭的小花妹妹跑了过来,昨晚他们等小花妹妹睡着之后才抱她回来的,没想到这小东西凌晨突然尿床,一睁眼发现她最喜欢的小鱼叔叔竟然不在,她亲爹换尿布的手势一点也不舒服。
娇气的小花妹妹立刻裂开嘴巴哇哇大哭,差点没把山洞给哭塌了。
被吵醒的狼妖红狠狠踹了自家相公一脚,赶紧把闺女抱起来……然并卵,能打架不一定能哄娃,小花妹妹对亲妈也没多少耐心,发现红并没有领悟她需要进食的精神,重新哇哇大哭起来。
“你还愣着干�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