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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王的搓澡工-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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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窑炭一般要连烧两天两夜,确保炭料接上火以后,从烟囱倒入两桶冷水进入炭窑膛,迅速封闭烟囱和火膛的入口,再闷两天两夜即可开窑。
    烧炭很辛苦,不然大诗人白居易的《卖炭翁》为什么能流传千古呢?
    不过,对于大荒山的妖兽们来说,这么点劳动量,简直不要太轻松。
    砍柴?几个成年妖挥舞着大斧头,一个上午就砍够了烧炭需要的所有木材,这还是因为要边砍边寻找合适的木材,不然速度会更快。
    挖坑,咳咳,某些属性的妖兽,哪怕只是小妖呢,都能很快独立挖好一个合适的炭窑,没办法,和打洞逃生相比,一边挖坑一边休息简直就和度假一样。
    至于烧炭,连烧两天两夜这种事情,对于喜欢玩火的幼崽们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大型的实景游戏,小妖们学着余春来的做法,去山下的红薯地里挖了些红薯回来,丢在炭窑旁边的小火堆下面,闻着空气里香甜的烤红薯的味道,简直都不愿意回去睡觉了。甚至连忙着做针线活的女妖,晚上也凑到炭窑这边来,一边就着火光做针线,一边等着吃烤红薯。
    原本以为烧炭会是一件苦差事,余春来甚至已经做好了给个高薪的准备,结果,都没用他动员,烧炭工作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轰轰烈烈地展开了,编仓山下,一溜三个烧炭窑整齐排列,几个大妖来回帮忙运送切割好的木柴,小妖们看守窑洞,女妖们帮忙来回运送茶水饭食,搞得好像秋游一样。
    两天后,第一个炭窑灭火开窑,余春来看了看起出来的木炭,发现妖兽们真是太适合做烧炭这种事儿了,这木炭烧的,可比他们那个时空的木炭好太多,余春来拿了一些当天中午做了烧烤,发现烟也不是很大,真是出乎意料!
    编仓山盛产荆条,他是知道的,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这些荆条不耐阴寒的缘故,荆条大多生长在山坡向阳的一面,背阴的一面,则大多是一些高大的乔木,还有就是这些发育不良长歪了的杂树,以前这里的山民们也都是去背阴面砍这种杂树回家当柴禾的,现在妖兽们点亮了烧炭技巧,可以想象,以后每年冬天,他们都不会缺木炭烧了。
    余春来他们在这里呆了十天,足足烧了几千斤木炭,用杂树枝做成的木头框子里面装的满满的,由几个力气大的妖兽拖着回去了。
    临走的时候,余春来将女妖和小妖们做的背包和斜挎包都收了回来,背包每个作价两百文,斜挎包比较简单,每个50文,全部用现钱支付的,他算是想明白了,光给他们物质保障还不行,还得让他们手头有点余钱,不然像这次一样,想买个做木工的工具,都得拿自己用的棉布去换钱,这也太麻烦了。
    想了想,余春来特意留了一百两这里的银子给巨齿龙,这家伙毕竟在凡间生活过,怎么用钱他还是知道的,余春来叮嘱他,从这个月开始,每个月的月底给大家发一次工钱,成年妖每人每月八百文,小妖每人每月五百文,这样,大家往后想给自己添置点什么东西,也不用到处想法子凑钱了。
    至于山里养的几百只鸡,原本余春来是想拿出去卖掉换钱的,现在想想,大荒山的冬天实在是太缺少新鲜的食物了,尤其是各种肉食,反正他现在也不缺钱,索性就都留下来了,这种山里放养的走地鸡,在他们那个时空可是有钱都很难买到的正宗土鸡!
    还有就是他发现这些土鸡很多都开始生蛋了,这些鸡蛋不会全部都拿去孵化,余春来决定以后每隔一个月就让人来收一次鸡蛋,顺便带几十只土鸡回去,养在家里慢慢吃,每天杀一只给大家炖汤补身子也好啊,或者拿来做鸡汤豆腐脑,妖王殿下最喜欢吃了。
    想到这里,余春来摸了摸怀里蔫巴巴的妖王殿下,不知道这一位又怎么了,这几天情绪都特别低落的样子,好像一只被烧焦了尾巴尖的小猫咪,看的他又心疼又好笑,免不得将放在幼崽们身上的目光挪了些回来,好好安抚他家猫殿下。
    其实妖王殿下早就想开了,不就是十年吗?反正蠢奴已经和他成亲了,大荒山谁想不开找死,敢抢他的蠢奴?再说了,他这样的情况,和幼崽自然长大又不一样,属于修为被损,连带着肉身都打回原形了,等他修为回来了,说不定立刻就能长大了呢?
    之所以还是这样蔫巴巴的,咳咳,当然是因为这样的话,蠢奴就会整天忙着照顾他,不会去管那些该死的幼崽了。
    他就不明白了,余春来为什么要对那些幼崽那么好?手上不过划伤了几道小口子,想当年,他和别的小妖争夺一处垃圾山老大位置的时候,他的左前爪整个都断掉了,足足养了几个月才好呢,那时候也没有人给他打猎,每天就在垃圾山上捡点儿碎掉的兽皮吃,不也活到现在、成为大荒山最厉害的大妖了?
    蠢奴就是太好心了!
    好在那个该死的木炭终于烧好了,下山之前,他们还去石壁的崖缝里取了一些今年的新蜜,别说,崖缝里养蜂,虽然不需要成本,但取蜜的时候确实困难很多,一不小心就把整个蜂巢给弄坏了,没有蜂巢,那些野蜂就容易逃走,如果想要长期养蜂,还是木桶更好些。
    “好啦,你们快回去吧,趁着这几天天气好,你们再烧些木炭出来,留着冬天取暖用,不过要注意通风,别闷在屋子里,小心炭火烟气有毒。”余春来没办法和这些妖兽解释什么是一氧化碳中毒,只能用这种简单的法子告诉他们烧炭的时候不能禁闭门窗。
    告别山上的妖兽们,余春来带着满满的收获回到家里,一进家门,就发觉里面的气氛好像有点不太对……
    白灵一身浅碧色的素色锦衣,上面用精巧的绣工,绣出一支含苞待放的白梅,只在腰间系了一根银白色的素纱腰带,上面也不知道用了什么纺织技巧,在阳光下隐约可见流转的光,身段窈窕,秀若春兰,清雅高华,乌黑的发丝高高挽起,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大荒山出来的妖兽。
    余春来再一次确定,这位就是他的亲姨母了,这周身的气质,简直和他母亲白芷如出一辙,肯定是一个窝里出来的灵猫!
    “小鱼,你可算是回来了!”白灵看到余春来进来,方才还蹙着的眉瞬间舒展开来,看的旁边的摄政王殿下一阵气闷。
    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和以前相比,白灵现在对他是好了很多,可是,和余春来相比,那就是客户经理对待十万级客户和千万级客户的显著差别。
    白灵一听到余春来要成亲的消息,不顾身体还没彻底养好,强撑着立刻就要过来,唐邕楝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媳妇重视外甥胜过相公,偏偏大荒山这种地方妖兽横行,他根本不放心让白灵单独回来,当然了,放白灵回到故乡,和那个不知道藏在哪里的前夫趁机见面,那他就更不放心了……
    于是,最终,日理万机的摄政王殿下,十分不讲理地在青狐城附近的官员中寻了个倒霉鬼,借口“查办官员不法事”,陪着白灵一起回乡探望三个幼崽和外甥。
    

第96章 猫冬鱼1
    只可惜, 白灵来的不巧,回到大荒山的时候, 余春来已经和妖王殿下去烧炭去了, 好在三个幼崽还在家里, 白灵一面担心, 一面欣喜于可以和幼崽单独相处几日, 对于摄政王殿下提出的“需要出去几天办个公务”的提议几乎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
    “殿下公务繁忙, 不如暂且住在府衙吧?等小鱼这边的事情问清楚了,我再去寻殿下一起回京?”白灵的本意是好的, 不希望唐邕楝来回奔波那么累,况且他一个凡人, 就算是皇族,进出大荒山也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 白灵不知道是担心唐邕楝的人身安全,还是担心他在这里出事会连累到余春来他们,总之,她是不太情愿看到唐邕楝在大荒山出事的。
    她不说这句话还好,一说,身上藏了一万个心眼的摄政王殿下就忍不住心头乱跳——
    “这么迫不及待地把我支开,难道是想趁我不在,和前夫再续前缘?”
    不过, 现如今俩人好不容易关系改善了一点,唐邕楝是不愿意当面让白灵难看的,因此, 即便心下狐疑,表面上,唐邕楝依然是那个温润无害的皇家贵公子,看着白灵的表情也是一脸宠溺——
    “并不累的,况且,我看你也是气糊涂了,既然外甥已经成亲了,咱们作为长辈,总得给两个孩子准备些贺礼吧?前些日子忙着赶路,也没有准备这些,正好这次下山,我命人去采买些好东西,也算是给外甥补了一份添妆。”
    “什么添妆?是聘礼!!!”白灵想到这里就生气,这俩人不明不白的就成亲了,连她这个姨母都不愿意等,怎么的?担心自己拆散他们?
    再说了,就算自家外甥和一个雄妖成亲了,那也得是他们家外甥娶了妖王殿下,而不是妖王娶了她外甥!
    “好好好,是聘礼,总之,我下山办点事,最多三天就会回来。”摄政王殿下已经决定了,立刻命人缩短审判流程,明日就将贪赃枉法的郡守全家流放三千里!
    至于贪墨的家财嘛~一部分慰问那些被郡守盘剥的乡民,剩下的,便挑些好的拿来做外甥的聘礼吧。
    唐邕楝觉得自己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姨父了,外甥找了个男人成亲,非但没有打板子,还给置办聘礼,简直慈祥的不得了。
    送走了这位疑似化身妻奴的摄政王殿下,留守的妖兽们终于等到了烧炭归来的余春来,这几天老板不在,他们日子过得苦哇!简直是吃的猪食!
    原本以为不就炖个骨头汤?能有什么难的?
    结果呢?
    被余春来养刁了的嘴巴,完全适应不了突然降低的饮食标准,每天都在苦哈哈地等着老板赶紧出差回来。
    虽然没有强悍的武力值,连幼崽都打不过,但是,恭喜!余老板成功地用自己的厨艺,征服了一帮吃货妖兽,架可以不打,但是,烤肉不能不吃!脆骨辣椒酱缺了一顿更是连饭都吃不下!
    大荒山的妖兽们,已经彻底离不开余春来了。
    “姨母?不是说让您身体不适就别回来了吗?”
    “我能不回来吗?”白灵一瞪眼,“我可听你那位继父说了,你,你竟然把人家妖王殿下脱光了,还要给人家洗澡,还要到处乱摸,你,你这是要气死我呀?”
    “额~这个,我也没想到啊,当时殿下还是个小猫崽子呢~” 余春来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我以为他就是个被遗弃的小奶猫呢,等知道的时候,那个,该摸的都摸完了。”
    撸猫有风险,单身需谨慎啊!
    等等!
    “姨母,您,您已经见过我继父,额,就是黄皮叔叔了?”
    “人家可比你稳妥多了,得知我过来,立刻就来迎接了,这几天你没回来,你黄皮叔还带我去看了你娘亲的坟……唉!想不到一别多年,再相见已然是阴阳两隔!”白灵掏出帕子抹了抹眼泪,她已经知道余春来不是她姐姐白芷的亲生儿子了,黄皮把一切都告诉了她,可是那又怎样?余春来这孩子,无论对她姐姐还是对她,都是这样的纯孝,这样的好孩子,哪个不喜欢?
    更何况,听黄皮说了当年的事儿,白灵心里对余春来也是十分怜惜的,这孩子命苦,摊上那样一个人面兽心的亲爹,亲娘又早早地没了,现如今连养母都不在了,一个半妖在这大荒山里挣扎生活,想必一定吃了不少苦,却还是这样温和善良的样子,与人为善,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
    想到那个玄天宗首席大弟子叶霜华,白灵眉头一皱,这人她曾经听唐邕楝说过,是个心思深沉、极难对付的人,出生不显,却在短短数十年内,从一个外门弟子一跃成为玄天宗首席大弟子,下一任宗主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要说没点手腕,白灵就算瞎了都不相信。
    原本对于这样一个修真界的凡人,白灵是不会去刻意了解的,可是,正因为此人是余春来的亲生父亲,白灵才特意找来唐邕楝派到他身边保护的侍卫首领,问了问叶霜华的底细。
    皇家侍卫对于玄天宗这样的大宗门,向来都是十分敬仰的,再加上叶霜华风度翩翩实力高强,几乎是全天下习武之人尤其是年青一代的偶像,听到侍卫们对叶霜华近乎完美的评价,白灵的脸色就更差了。
    只有女人才知道,这样的男人,其实并不适合拿来做相公。
    你能指望一个**天天准点下班接送孩子洗衣做饭吗?你能指望一个大集团的董事长每个周末都陪老婆孩子出去玩吗?
    正因为叶霜华在外面的风评这么好,白灵才对这个人越发的提防,在做出了杀妻害子的丑事之后,还能纹风不动地联姻富豪、坐稳了玄天宗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位置,这样的人,不但不适合做夫君,更不适合做一个慈父……白灵巴不得这人永远都不要靠近余春来。
    也因此,她对于黄皮这个姐夫兼小鱼的继父,就越看越满意了。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谈恋爱的时候,巴不得自己的男朋友是全民男神,浑身上下都是闪光点,等到了要谈婚论嫁的时候,就希望自己未来的夫君能够收敛风华,成为安分守己的已婚妇男……
    毫无疑问,在已婚妇女白灵看来,黄皮这样的性格,可比那个玄天宗首席大弟子更适合当余春来的父亲,哪怕是继父呢,只要对余春来真心实意的好,可比那个伪君子叶霜华好太多了。
    尽管在心里疼惜着余春来,可白灵依然疾言厉色地将这个外甥狠狠训斥了一顿,重点就在不管是不是幼崽,大荒山,不,全天下的妖兽,都不能随意去撸毛,妖兽们虽然不如凡人有那许多讲究,可这样随随便便被人看光光,也要炸毛的吧?
    幸亏妖王殿下对余春来早有心思,这要换成一般的妖兽,早就一爪子上去了!
    白灵抹了一把虚汗,继续努力对外甥说教,力争改掉他喜欢撸毛团的坏习惯。
    余春来心虚地低下头,完全不敢告诉自家姨母,就这几天,他已经几乎把编仓山那边的所有毛团子幼崽,都撸了一遍了……
    最终,白灵也没舍得怎么教训余春来,只是千叮万嘱,遇到陌生妖,甭管是不是幼崽,都不能随意撸毛。
    余春来自然是连连点头,不用白灵多说,只要一想到撸毛团可能会给自家暴躁的妖王殿下撸来一个不知道性情如何的潜在小三儿,余春来就觉得头皮一麻,菊花一紧,妖王殿下的爪子,可是很锋利的呢。
    唐邕楝出去办差没到三天就赶回来了,跟着摄政王殿下一起回来的,还有满满十大车的奢侈品,什么珍宝古玩、名贵药材、金银珠玉等等,仆从奴婢不敢送,怕送过来不小心就被饿慌了的大荒山妖兽给吃了,不过,作为大荒山好姨父,唐邕楝特别贴心地给余春来送上了另外一份大礼,他把大荒山外面那一片山林的地契给办下来了,写的是余春来的名字。
    于是,余春来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皇家贵戚带来的好处,不过是成个亲,就一下子拥有了数千亩山林,而且还是通过摄政王亲手办的,这就意味着,但凡这个王朝还没灭亡,又或者摄政王一派势力还没倒台,就没人敢觊觎他手上的这笔财富。
    原本其实他还想推辞一下的,毕竟他一直想着等这位摄政王殿下对他姨母没那么上心了,“恩宠不再”的时候,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姨母接回大荒山奉养了,既然这样,再收别人这样贵重的礼物,就有些过意不去了,他脸皮还没这么厚呢。
    不过,白灵却十分干脆地将地契和礼物清单一起夺过来塞到了余春来手里——
    “给你你就拿着!自己的亲姨母亲姨父,难道还会找你讨回来不成?你母亲不在了,权当是我这姨母替你母亲给的!”
    

第97章 猫冬鱼2
    白灵这样一说, 余春来反倒不敢推辞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白芷去世后, 作为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二的长辈, 白灵比起黄皮, 更有资格管着自己呢。
    满头黑线地接下了这份厚重的“成亲贺礼”, 这样一来, 加上他之前收的那些贺礼,他也算是一夜暴富了, 别人是嫁入豪门一夜暴富,他倒好, 妖王殿下的私房钱还没接手呢,光是这外面来的贺礼, 就是他上辈子夜市摆摊几辈子都赚不来的巨额财富了。
    不过,他向来是个实用主义者,吃饭穿衣,管饱管暖就行,住的地方也是干净整洁就可以了,因此,对于这笔意外之财,余春来想了想, 将大部分用不着的珍宝古玩、名贵药材、金银珠玉等,让妖王殿下收到自己的储物袋里去,唯独地契留了下来, 另外还有三千两银票。
    妖王殿下对于余春来主动将值钱的宝贝都存到他那里的行为非常满意,这说明蠢奴已经把自己当成最亲密的人啦!在大荒山,有时候连伴侣之间也会互相藏一些私房钱呢,蠢奴却把什么值钱的都放在自己这里,一定是已经死心塌地的爱上自己了!
    白灵在这里住了几日,亲手给三个幼崽做了一套贴身的里衣,没敢做大件的衣裳,就这,摄政王殿下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呢,赶在雪季来临之前,白灵终于要离开了。
    “姨母,您与我说句实话吧,您和这位摄政王殿下,到底……”余春来不是瞎子,当然能看得出来,这一次,白灵对这位“姨父”的态度,可比上一次好太多了。
    “唉!就这样吧,我现在这样子,即便回来了,也是你们的拖累。”白灵拍了拍余春来的手,“你是个孝顺的,我已经与摄政王殿下说了,等过些年我老了,就回山里养老,到时候你可不许嫌弃我,凡人终究寿命有限……”
    白灵没有再说,余春来却听懂了。
    那位摄政王殿下,大概就属于凡人中不适合修炼的体质,凡人无法修炼入道,不过区区百年寿命,对于动辄几千岁的妖兽而言,不过朝露蜉蝣,白灵话外之意,就是她不想和这位殿下撕破脸皮,索性等他寿终正寝,到时候王府自然有王妃的嫡长子继承,她这位侧妃,又没有子嗣,自然是可以自请回家养老了,为表孝心,下一任王爷,说不定还要奉送这位庶母一份厚厚的养老金,这就足够了。
    “好!那我便在这里等着姨母回家!”余春来笑了笑,没有再问姨母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男女之间的感情,本来就说不清楚,这位摄政王殿下明显对自家姨母也有情,否则不会千里迢迢陪着一个侧妃回乡探亲,更不会冒险进入大荒山这样妖兽横行的地方。
    其实,只要白灵能过的开心,余春来就没有什么不满的了,就像当年他同意白芷和黄皮结婚一样,长辈的事情,就交给长辈自己决定,他一个晚辈,还是不要随便掺和了,他只需要把小白这三个表弟表妹照顾好,就算是让姨母安心了。
    送走白灵,大荒山的雪季,终于正式降临了。
    如果说之前的零星小雪,就像江南冬季的霏霏雪雨的话,这一次,余春来才真正体会到了连妖兽们都感到恐惧的“雪季”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大片大片的雪花,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覆盖了整座山头,门口种着青萝卜的菜地已经看不到了,连外面刺条连成的篱笆墙,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雪垛子,院子里但凡露出水面的地方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块,引水的竹节已经被冻得开裂,院子外面搭的窝棚,更是一夜之间就被雪压塌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大雪是在夜里下的,再说了,窝棚搭建的简陋,就算他们想找人上去扫雪,也没地方下脚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窝棚被雪压塌了。好在这种窝棚搭建起来简单,塌了明年开春再搭就是了。再说了,大雪封山,妖兽们都躲在洞穴里猫冬,谁会出来下馆子啊?
    咳咳,还真有。
    雪后初晴,狼妖灰带着伴侣红,被褥里包着幼崽小花,一家人口到余春来这里求包养来了。
    “你们这里不是有客房吗?我们包一间!”狼妖灰财大气粗地挥挥手,顺手丢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过来,咳咳,这一位也是大荒山著名的打架高手,开山门的时候没少敲闷棍打劫,绑票的事儿也掺和了一脚,初略估计,起码也赚了一两万两银子,典型的属于“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那种。
    “那我就不客气啦!”余春来笑眯眯地收下银票,顺便给他们一家挑了光线最好最宽敞的一间客房,当然了,一天三餐也是包了的,余春来心里偷偷猜测,估计是这两位都是厨房杀手,小花妹妹渐渐长大了,也挑食了,这两位的厨艺,大概不能满足幼崽的需求,这才主动上门求包养的吧?
    果然!
    中午的时候,小花妹妹抱着木头小碗,足足吃了三大碗肉糜羹,又吃了两块肉末蛋饼,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木头碗,惬意地在红的怀里寻了个舒服的姿势躺着消食去了。
    “咳咳~小花大概牙齿还没长好,不太喜欢吃烤肉呢。”狼妖红不好意思地咳嗽两声,顺便白了灰一眼,都是雄妖,怎么人家余老板什么饭菜都会做,自己家这个蠢货,跟着看了大半年,连道肉糜羹都没学会!
    “……以后,还是让小花在这里吃吧,如果你们不方便的话,我也可以让妖送货上门的。”让牙都没长齐的幼崽吃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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