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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王的搓澡工-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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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知道这是为什么吗?”余春来咬牙道。
“当然是为了增进修为啊!”那鱼妖振振有词地回答道,“每年这两个季节,都是最适合双修的时候,鱼妖们在一起多做那个事情,修为便会增长的很快,而且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会生下能化形的鱼蛋呢!”
所以,这就是自己亲自选择的人生道路吗?
余春来在心里狠狠甩了自己两巴掌!
如果时间能倒流的话,他一定要回到在斩妖台上的时候,在渣爹问他到底是做人还是做妖的时候,他一定义无反顾地做人去了!
特么的这种随时随地就要不可描述一番的人设,人干事?!
#渣作者你出来!我们好好聊聊人生吧#
坑爹的是,他现在已经变成妖了,而妖族,要想变成人,有且仅有一条路可走:自杀!然后转世投胎,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会变成人,运气不好……那就不知道会变成什么物种了。
成功把自己气成了一只河豚,当天晚上,鱼哥连饭都没有吃就回房间睡觉去了。
睡到一半的时候,可能是因为正处于鱼妖一族“每个月总有那几天”的时间段,鱼哥某个不可描述的地方,不但开始瘙痒,还流水了……
妖王殿下吃饱喝足,非常嗨皮地跳上炕继续烤鱼吃宵夜,“火炕烤鱼”神马的,怎么吃都吃不够呢~
直到三天后,这种随时随地就想不可描述一番的坑爹情况,才慢慢好转。一好转,鱼哥就毫不留情地将某个已经快吃撑了的毛团子殿下赶出了房门,吃完就扔神马的,也确实有渣爹的一点遗传……
实在是不扔也不行了,某个单身了几千年的老**,一旦开了荤就刹不住车,简直连白天都不肯放过他,好几次差点被小白给撞上!余春来真是恨不得咬死他算了!
好在摄政王殿下的归来,让需索无度的妖王殿下免于被伴侣咬死的悲惨命运。
唐邕楝下山刷副本,呸!是阴谋搞死嗜妖宗收归己用,已经大半个月了。这大半个月也是成效斐然,正如余春来当初跟他分析的那样,这个世界上,谁都不会嫌弃银子多了烫手。
如果说摄政王殿下只是想借着刷嗜妖宗这个副本来刷声望刷政绩的话,那么,对于他的合作伙伴们来说,灭了嗜妖宗,他们不但能瓜分嗜妖宗那庞大到不可思议的财富,还能顺道分了贩卖妖兽这个肥的流油的大买卖,哪怕只是从中分一杯羹呢,也足够子孙后代挥霍不尽了。
唐邕楝在余春来提供的贱招基础上,又加了点儿猛料在里面,这也不能怪他,你说这嗜妖宗家大业大的,又频繁来往于皇亲贵族中间,万一被某个现任皇帝的敌对势力,譬如在夺嫡之战中落败的几个王爷给收买了,凭着嗜妖宗庞大的财力和情报能力,妄图颠覆一个皇帝的统治,扶持另外一个人上位,谋求更大的权势,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于是,唐邕楝一面让他安排的人,偷偷“协助”嗜妖宗绑走了青狐城的小狐狸,一面派人去蛊惑几个已经败落的王爷来嗜妖宗“寻求合作机会”,果然成功引起了小皇帝的主意。
阴谋论这种东西,从来就不是现代人才有的,尤其是对于假想敌特别多的皇帝来说,任何一个“有可能”威胁到他对这个国家的绝对统治的势力,都是他必须要铲除的!
哪怕嗜妖宗只是“有可能”参与了谋逆,面对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的威胁,身为皇帝,也不可能再放过这些人……再说了,绑架皇亲国戚(青狐城可是太妃的娘家),当他们皇室都是死人吗?
只不过,嗜妖宗毕竟是修真门派,等闲皇室是不敢与其正面对上的。更重要的是,小皇帝真的很怕万一这嗜妖宗真的和某些阴谋篡位的皇叔们勾结起来,到时候狗急跳墙,他的处境就危险了……
因此,皇帝也只是暗中召集了自己的心腹,暗示大家“如果江湖上有人要对付嗜妖宗,大家就当做没看见吧”,此话一出,谁还不明白?
这样就足够了。
唐邕楝当然知道皇室不会明目张胆地对付嗜妖宗,他只要得到朝廷的默许,事情就会好办许多。
墙倒众人推,说的不仅仅是凡间。实际上,在竞争残酷、资源匮乏的修真界,这句话被执行的更加的彻底。
唐邕楝只是命人在嗜妖宗身上撕开了一道血口子,那些早有觊觎之心的门派就蜂拥而上,丝毫不管什么江湖道义,要不怎么说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都是充满了血腥的呢?对于一些刚起步的小门派来说,只要能从庞大的嗜妖宗身上啃下一块肉来,就足够他们帮派壮大的了,更何况,贩卖妖兽这档生意几乎可以算是暴利,只有玄天宗这样自持身份的大宗门才会不屑一顾,其他门派想插手还挤不进去呢。
现在好了,有摄政王殿下暗中安排的人给他们浑水摸鱼的机会,又有青狐城狐族公开表示要和嗜妖宗不死不休,那还管什么?撸起袖子上啊!
短短半个月,嗜妖宗就像是一个被剥开了糖纸丢在蚂蚁窝里的糖块一样,浑身都被舔秃噜一层皮。更有之前和嗜妖宗竞争贩卖妖兽这个肥缺的宗门趁机打击报复,等到摄政王殿下准备收网的时候,几乎已经没他什么事儿了。
虽然被别的修真门派啃走了不少,但是,嗜妖宗毕竟家大业大,还是被他趁乱接手了不少产业,当然了,摄政王殿下深知余春来对于妖贩子的深恶痛绝,选的都是那些既赚钱又不涉及妖兽贩卖的生意,还大方地给余春来留了一部分。
“其他的我就不给你了,给你你也用不上,”唐邕楝笑眯眯地拍了拍手下的木盒,“我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接下来,嗜妖宗大乱,势必会有别的势力接手他们的生意,不过,这些新势力底子薄,想来应该不是你们的对手了,往后怎么走……”
“那自然就不劳您费心了,我自有打算。”余春来揉了揉酸软的腰肢,决定回头就把这笔钱都花出去,虽然大荒山的妖兽不能随意猎杀外面的修士,可当初妖神订立契约的时候,可没说他们不能“**”吧?那些凡人修士之所以默认嗜妖宗的存在,不就是想钻这个空子吗?
他们能钻空子,他为什么不可以?
摄政王殿下带来的“战利品”里,除了有两个钱庄之外,还有几处值钱的灵石矿藏,这些都是花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反正他们在大荒山暂时也用不上这些钱,倒不如拿出来,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就不信了,这么多钱砸下去,就为了买嗜妖宗那些驯妖修士的脑袋,会没人来赚这个银子?
唔!为了防止被人猜到他的目的,就对外宣称,说是被嗜妖宗曾经害死过的那些人的家属买凶报仇好了。
反正,只要这些能驯养妖兽的修士死了,他倒要看看那些想掺和到贩卖妖兽生意里去的门派怎么买卖妖兽,话说,抓回来的妖兽没办法驯养,杀了可惜,养着费钱,这种“养出来的猪砸在手里”的感觉,想必会非常肉痛吧?
第129章 种瓜鱼1
嗜妖宗的事情, 说实话, 余春来还从来都没有放在眼里。只有在他们那个时代生活过的人才会明白, 这种“富可敌国”的人究竟有多么危险, 身怀巨富而又为富不仁, 多的是人想“替天行道”,又或者是“劫富济贫”, 墙倒众人推,推的从来就是这些自恃家大业大、却从来不修福报的人渣。
更绝妙的是,即便被狠狠推倒、再踩上一万只脚,嗜妖宗也没有在修真界赢得哪怕一个声援的同情者。话说回来, 谁会同情一个靠贩卖人口发家致富的妖贩子呢?更何况,嗜妖宗赚了那么多钱, 可没有分给他们半文钱, 这个,貌似才是大家不肯声援的主要原因来着……
将嗜妖宗这块人人垂涎的大肥肉丢到了狼窝里,摄政王殿下拍拍手,带着搜刮来的许多好东西, 回大荒山接媳妇儿去了。至于回过神来的嗜妖宗会不会和朝廷掐起来?
呵!掐起来才好呢, 也好叫小皇帝知道知道, 这个朝廷, 也不是缺了谁都能转的起来的……顶好嗜妖宗的残余势力能和小皇帝的人掐成狗,一嘴毛。不是嫌老子杵在朝堂上碍眼吗?行啊,老子这就不回去了,有什么事儿, 你们自己扛着去吧!
余春来当然知道他这位便宜姨父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否则的话,他一个辅政亲王,日理万机的比皇帝还忙,会有这闲工夫陪一个侧妃回娘家探亲,还一探就探了一个多月?目测还要继续探下去的样子?
不过是消极怠工罢了。
就像在他们那个时空,你哪怕加一万次班,也不如偶尔一次病倒缺岗更让老板心惊肉跳的,尤其是你的岗位非常重要的情况下,讲真,老板估计恨不得他自己帮你住院……他家这位便宜姨父,大概就是这么个心理吧?
不过,这些事情都不是他能干涉的,收好了自己的那一份,余春来想了想,还是将自己在玄天宗的时候抽空画的那些坎儿井的构造图和简易示范图拿了出来。
“这是何物?”
“这叫坎儿井,或者也可以说叫地下渠灌溉河道什么的,总之,它的原理就是在一些干旱且地面土壤无法涵养水份的地方,寻找到地下暗河的流向,然后,再根据暗河的流向和水位高低,在地面一定间隔打一深浅不等的竖井,然后再依地势高下在井底修通暗渠,沟通各井,不需要人工打水,只要借助山势的落差,引水流入暗渠,再通过竖井将水源引到地面的明渠,就可以拿来灌溉或者供人畜饮用了。”
“最重要的是,这种暗渠不惧风沙也不怕酷暑严寒,只要造成了,几乎一年四季都能引水,地下暗河有厚厚的土层覆盖,冬暖夏凉,和井水一样,却比井水更方便使用,我想着,不如先在我们大荒山做个试点,先挖一批暗渠出来,打通了试试,若是果真可用,西北那么多荒原,只要慢慢的将地下暗渠都连接起来,往后千百年可都是万亩良田了。”
余春来越说,唐邕楝的眼睛就越亮,到后来,几乎是下意识地按住了那几张薄薄的构造图纸不肯松手了。
他当然知道这几张纸对于他的重要性,简直比他现在辅政亲王的位置还要重!
那可以千秋万代、利国利民的大功德啊!做好了,西北数十万百姓,只怕世世代代都要给他开祠堂塑神像了,到时候,什么小皇帝,你就是个老皇帝,不服也得给爷憋着!
只是——
“小鱼,这地下暗渠的工程构造图,你是打算捐给朝廷吗?”
“怎么可能?!”财迷鱼老板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摄政王殿下,“虽然您娶了我姨母,但是也不能随意侵占姨母娘家侄子的财产吧?这图纸我可是预备拿来大赚一笔的,最起码,也要赚够给咱们大荒山修筑地下暗渠的第一期工程款!”
唐邕楝:“……”他早该知道,这小子就是个死要钱的!
“你想要多少?”
“那就要看摄政王殿下,您觉得这地下暗渠工程能值多少了……”千秋万代的好名声,可不是随便拿钱就能买到的。
“小鱼,这地下暗渠的工程构造图虽然精巧,但最大的花费还是在人工上,所以,你知道的,我不可能给你太高的价钱……等等!”看到余春来卷起图纸准备塞回储物袋里,唐邕楝立刻一把按住图纸一角,“我又没说不给!二十万!怎么样?”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辅政亲王虽然权倾朝野、产业遍地,但手底下也要养很多人啊,再加上白灵自从“醒悟”了之后,虽然跟他不闹了,但花钱败家的水平也是与日俱增,摄政王殿下最近也觉得手头有些紧了,否则也不至于去打嗜妖宗的主意不是?
“三十万两白银,而且必须是皇家银库里那种成色最好的银锭子,差的我不要!少一文钱,我就把这图纸卖给西北的藩王们,想必,有了这地下暗渠工程,他们就能自立为王了吧?有水源就有良田,有良田就有粮食,有粮有兵,他们还怕个球的朝廷!”
余春来冷笑一声,他这个钱赚的可不是唐邕楝的,而是小皇帝那个朝廷的,他怕个球?别跟他说什么为了天下百姓!他们大荒山的妖族就不是百姓了吗?凭什么就要让他们无底线地牺牲?以前是以前,现在,大荒山可是他的家了,谁敢欺负他家里人,他就敢削得他们怀疑人生!
“好好好!我说不过你,三十万就三十万吧,不过,你在大荒山修筑地下暗渠的时候,我的人必须要跟着看看,这个没问题吧?”
“没问题啊,人越多越好!”余春来收起谈判时候的冷酷无情,瞬间变得春风拂面,对待摄政王殿下好像对待大客户一样的热情,“最好您能派上几千名工匠过来,全程参与整个地下暗渠工程的修筑,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帮朝廷培养了一支可以直接去西北修筑地下暗渠的工程队了嘛~多省事!”
“我看你是想多弄点免费的苦力来使唤吧?”唐邕楝终于忍不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他觉得白灵让他多照应着点这小子,这句话简直说反了,就这脸皮和搂钱的本事,十个他捆起来都比不过,谁照顾谁啊?
“嘿嘿~双赢!这绝对是双赢!我有了免费的壮劳力,您也能趁机往修筑暗渠的技术团队里塞一些自己人嘛~”余春来心情正好,冲着摄政王殿下眨眨眼。
这件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就行了,买暗渠构造图、雇佣工人出钱的是朝廷,可谁说摄政王殿下不能趁机夹带私货、往里面塞一些自己人呢?尤其是一些关键的技术部门,余春来觉得,只要唐邕楝脑子没被恋爱冲昏头脑,就绝不会放弃这样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如果能趁机把整个西北的势力都掌控在自己手里,余春来想,唐邕楝大概就再也不怕朝廷上的小皇帝敢对他怎么样了,你敢架空老子,信不信老子分分钟带着队伍杀回西北、自立为王?
再说了,小皇帝但凡脑子没被门给夹了,就不会做出寒了天下人心的事儿,唐邕楝为西北百姓带去了这样一份大功德,为整个国家创造了这样一个巨大的粮仓,你转头就把人家给削成了白板冷藏了?遣散费都不给发的?
这样刻薄寡恩的皇帝,谁还敢跟着他混?
说白了,大家做官不都为了权势又或者财富?哦,帮你扛苦力,干完活就让人家卷铺盖滚蛋,连工资都不给发,这样的渣老板,傻子才会跟着他干呢。
花了半天时间画的图纸,一转头就卖了三十万两白银,还收获了一大批免费劳动力,余春来心情一整天都很美丽,看着妖王殿下的脸色也好了许多,某人自然打蛇随棍上,厚着脸皮又蹭到了自家蠢奴的炕上。
只不过,这几天余春来那啥啥的需求不是很强烈,因此,晚上就只是盖棉被纯聊天,即便如此,妖王殿下也已经很满足了,只要不让他滚回自己的猫窝睡自己,纯聊天也行啊。
“阿湛,明天咱们就要带着妖,赶紧把学堂那边山上的葫芦架子搭起来了,等人手到齐了,就要准备开挖地下暗渠了,到时候就真没时间了。”
虽然不能太亲近,但这样头靠着头躺在一个被窝里聊天感觉也挺好,妖王殿下呼吸着被窝里属于蠢奴的气息,心不在焉地听着蠢奴在那儿说话,好在余春来也不是真想和他商量,妖王殿下的特长在逞凶斗狠上面,种地可不是他的专长。
不过,有时候也不一定——
“忙不过来,就让狐狸洞的狐狸们都来帮忙!”
“啊?”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妖王殿下提到墓地那边的狐狸精,余春来心里莫名的就有些不爽,觊觎老子的男人神马的,找死请排队!
“最近才突然想起来,那些狐狸在我地盘上住了这么久,竟然都没有付过房租,万妖墓场那边可是狐狸们修炼的好地方,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们!明天我就让阿黄去通知他们,全族都过来帮忙搭葫芦架,敢不来就统统赶出去!不然就把这些年欠的房租都补上!”
咳咳!这个……余春来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真是白难过了,他家毛团子殿下,根本就不是那种怜香惜玉的性格好吧?
倒是跟他在一起时间久了,被他带出了一副财迷性子……
“话说,那些狐狸,究竟在万妖墓场住了多久啊?”
“少说也有一千多年了吧,一文钱房租都没有给过!”妖王殿下越想越亏,简直都要睡不着觉了,再一联想到那些狐狸生财有道,几乎每个去万妖墓场埋葬亲人的妖都会被他们敲诈一番,这么会赚钱,竟然还敢赖他的房租?
第130章 种瓜鱼2
第二天, 余春来吃完早饭, 就带着所有家里能劳动的妖, 全部到学堂那边帮忙搭葫芦架子。
葫芦这种作物, 一定要搭架子才能长得好, 否则藤蔓拖在地上影响挂果不说,小葫芦还很容易烂掉或者被虫子吃掉。
搭架子的树枝已经砍回来放在一边阴干了, 这会儿拿出来正好用,正忙着呢,山脚下,乌央乌央地来了一群妖, 打头的正是大黄猫,余春来暗笑一声, 心里想着这群狐狸也不知道多憋屈呢。
原本妖王殿下是从来没想过要让这些狐狸来做工抵债的, 甚至一千多年了连房租都没找他们要过,而且这些狐狸住在妖王殿下的地盘里,大荒山一般的大妖根本不敢欺负他们,将这些狐狸养得油光水滑, 一千多年不知道繁衍了多少窝小狐狸, 小狐狸又生小狐狸……咳咳!一次看到这么多狐狸精, 鱼哥表示自己真是特别佩服狐族的繁殖能力!
他这么直愣愣地看着狐狸精们, 妖王殿下立刻就不高兴了。
蠢奴你还看?都看了这么久了!该死的!难怪大家都说狐族善于魅惑人心,这蠢奴一定是看到这些狐狸精太漂亮了才挪不开眼的!
“那个谁,带着你的狐狸,去后山那边搭架子去!”妖王殿下抿抿嘴, 满脸不高兴地把满山的狐狸轰走了,后山因为比向阳的一面土壤更容易蓄水,大部分种的都是没有南瓜耐旱的葫芦,余春来不疑有他,还以为是妖王殿下不喜欢这群狐狸呢,因此也就摆摆手,让几个妖帮忙去教狐狸们怎么给葫芦搭架子。
幸亏他自己没有亲自去,不然,只怕这些狐狸是活不到明天早上了……
咳咳!
看到妖王殿下这小心眼又护食的样子,白灵忍不住就是一阵头疼,再看看旁边狭长双眼已经快要喷火的小白,突然感觉头更疼了。
自家外甥(虽然不是她姐姐亲生的)和一个男妖成亲了,虽然和她预想的不一样,但是,在大荒山,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白灵倒也不是很别扭,而且,她有三个儿女(虽然有一个也不是她亲生的),往后若是余春来真的一辈子都不想要幼崽了,她还可以过继一个给他继承香火嘛。
那啥,虽然大荒山的妖对于继承香火这回事也完全不当回事,但是,万一有一天死了,总得有个后代帮忙埋葬,逢年过节上个坟什么的吧?
原本在白灵心里,她想要过继给余春来的就是小白,倒不是说因为小白不是她亲生的所以才想过继给别人的,相反,正因为小白从小就没有亲人,白灵能看得出小白对余春来的依恋和孺慕,这才想着不如把小白过继给余春来,哪怕不是当儿子而是当弟弟呢,好歹有个亲人在,那孩子应该也会高兴的吧?
现在看来,她还是太单纯了……
小白这样子,哪里是孺慕?这分明是嫉妒!
嫉妒妖王殿下可以光明正大地牵着余春来的手,嫉妒妖王殿下想怎么打发情敌就怎么打发情敌……没办法,人家才是余春来的“正室”啊!
看了看几乎快要被嫉妒淹没的小白,白灵叹息一声,孩子长大了,想要的,就不仅仅是吃饱穿暖了。作为狼族幼崽,以小白的年龄来计算的话,再过几年,就是可以让母妖怀上幼崽的成年妖了……
“小白,这次姨母回去,你能陪我一起吗?”白灵想了想,决定还是先将小白带走好了,倒不是说她担心小白会做出什么,她主要担心妖王殿下会对小白做出什么……看样子就知道,如果说一般人是醋缸的话,妖王殿下这个性格,起码也是个酿醋作坊,谁敢跟他抢男人,就等着被咬死吧!
小白毕竟是自己亲手养大的,而且当初她被人抓走的那段时间,如果不是有小白的话,她亲生的两个幼崽,只怕等不到她回来,就会在大荒山残酷的生存竞争中消失了,对于白灵而言,小白不仅是自己的养子,更是自己的恩人,她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走上歪路,而且,那还是一条致命的歪路!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万一妖王殿下知道小白心里对小鱼的那种心思,哪怕是白灵自己再捆绑个摄政王殿下,都没有办法护得住小白,论修为,妖王殿下在大荒山简直可以说是没有对手,以前是因为武力值本身就很高,再加上最近跟小鱼混在一起,学了一肚子凡人们的阴谋诡计,咳咳!现在可是越发的难对付了!
余白静静地看着白灵,直到白灵差点被看的想打人,这才低下头,轻轻笑了一声——
“好的娘亲,可是,弟弟妹妹……”
“他们在这里有你大表哥照顾,而且学堂里教的也不错,咳!我的意思不是不让你上学,只是,这里的师傅教的不太适合你,所以我想,不如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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