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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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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不是。
这么说来,其实现在姜冬泽的心里想法也很多,只是没表露,他不免往他脸上多瞥了几眼。
“我脸上有什么么?”姜冬泽问。
“没什么。”陆苗低下头,又忍不住抬起头直视着他,假借着谈正事的名义,“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布阵?”
“等他有自我意识,大概还需要三四个月。”
“这么快?”
“妖的自我意识生长先于肉体。”
“原来是这样。”陆苗和小家伙对视一眼,他一笑,又甜甜地把脸贴过来,“喜欢你。”
“他现在说的都是你的心声吧?”陆苗指着小家伙问。
没想到陆苗这么直白的姜冬泽:“……”
“我觉得他比你还会撩人,秦天到底教给了你什么把你变成这样?”
“克制。”姜冬泽回答:“不是秦天,是我自己认为爱就是克制,而不是强迫。”
“……但你也不要一声不吭啊。”陆苗忍不住说。
姜冬泽望入他的眼睛,“如果我说了,你就会接受我吗?”
他的目光太深,陆苗下意识退了一步。
“所以我不想强迫你。我有耐心,知道你一定会知道的。”姜冬泽静静地说,但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陆苗。
陆苗低下头,突然间觉得有点儿感动,既心酸又疼惜。
所谓不离不弃就是指这种吧,即使当时他对唐修心动那会儿,他也完全没有放弃照顾自己。
“谢谢。”
——他终于知道了。
夜晚的红月璀璨异常,树木们进入休憩和滋养,黑色的河流会随着他们的心意平缓或者湍急。
木筏上,陆苗枕在姜冬泽盘起的腿上看夜空。
当然扒着他的小家伙也在,他的身形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越来越沉静,有了现在姜冬泽的端倪。
“为什么妖之森没有星星?”陆苗纳闷说。
“因为星星会分散月亮的光辉。”姜冬泽反手撑到身后,扬起下颌。
“有星星和月亮不是更好吗?”
“不,妖都是钟情且不贪恋的物种,有一个就够了。”
“那多单调。”陆苗转头,“是不是,小姜冬泽?”
小姜冬泽抱着他的脖子,眷恋地说:“喜欢你。”
陆苗笑着笑着拍了拍他,转过头盯着夜空,忽然问:“喂,姜冬泽,如果你没有对我一见钟情,还会喜欢我吗?”
“会的。”
“你怎么知道?”陆苗很怀疑,他可是想这个问题想了很久。
虽然现在的生活很美好,不过他偶尔也会怀疑——姜冬泽爱的未必是真正的他,而是一见钟情的对象。
也就是说,要是换一个人,他也依然会如此深爱。
“百无告诉我妖不仅仅有一见钟情这一种方式,哪怕最开始我跟你是一见钟情,但现在我喜欢的是你本身。”
“你真是越来越会说——”
一道身影压下来,陆苗的唇被贴住,原来是姜冬泽压下身子亲了一下他。
唇颠倒着碰了一下。
顷刻之间,身影离开,陆苗看到了广阔的夜空和那轮独一无二的红月。
还有他仰起来却仍然显得有些发红的耳廓。
陆苗嘴角忍不住微微一抿,偏开头笑。
“喜欢你。”小姜冬泽抱着他还在喃喃说着。
明明期待着早点回到现代,但当越来越接近时,还是忍不住眷恋。
施音的书已经写完。
陆苗看完之后,总算知道自己为什么记不起书中的情节,因为施音的描述太简单。
就譬如百无那些巨型食人花。
在施音眼里的描述却是:“许多美丽的小花从墙角绽放。”
……美丽的小花?
?李云唐明明是把那伙强盗气得都快要咬舌自尽。
施音的描述却是:“云唐与他们开了个玩笑。”
……恐怕那些强盗们还会想咬舌自尽。
不过,好歹书是完成了。
小姜冬泽也开始有思维,能够顺畅地使用妖力。
临行前一日,陆苗分别跟百无、百月、百阳、万生、施音还有已经五岁的李茵告别,甚至跟卖早点的街坊邻居也告了一回别,可惜山风只从被施音射走之后,就再也没回来。
收拾好自己的东西,陆苗和姜冬泽,以及两只猫站在阵法里。
百无、真万生、秦天分别坐在阵法的三个顶角上。
小姜冬泽缓缓吐出珍珠般大小灵珠,悬于上空,目视着他们,一双黑眼珠子还是充满着不舍。
陆苗也不舍得他。
都快把他当自己儿子养了。
“我们走了。”姜冬泽说。
“嗯。”施音点头,“护好那本书,以后还可以回来。”
“好。”
三个长老分别划开自己的手腕,滴落下血,血液在地上的刻痕间同时流动,形成一个三角形,发出了幽幽的蓝光。
紧接着小姜冬泽闭上眼睛,默念咒语。
灵珠飞跃至他们头顶之上,骤然照耀出剧烈的白光,陆苗与施音最后对视了一眼,消失不见。
陆苗和姜冬泽出现的地方并不是唐修的书房。
而是一座商场顶楼。
低下头,是熙熙攘攘的人群。
陆苗确定这是回到了自己的城市,只是这座城市的血腥味也太浓了,浓得像是整个城市的地面都洒满了血迹。
……发生了什么,他们在茧里面待了六年,这个世界又过去了多久?
第68章 混战(1)
神、妖、人、以及吸血鬼,共存在这个世界里。
这既是神话的世界,又是现实的世界。
既充满离奇的自然力量,又有吸血鬼借助科学试图转化妖怪。
这座城市里充满了血腥味,吸血鬼的数量已经从最开始的三分之一,扩展到三分之二,甚至更多。
而被转化的妖怪也在与日俱增,仿佛就是一个连锁的反应链。
陆苗先回到姜冬泽家,站在窗边俯瞰这座城市。这一次,他带着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目光和心情,从毕业来到这个城市不过三个月左右,却第一次隐隐察觉到自己与这座城市密切相关。
为何他会来到这座城市?仅仅是巧合吗?
“陆苗,要不要先洗个澡?”姜冬泽开了客厅的灯问,俩只猫趴在蒲团里互相舔猫,对着姜冬泽撒娇道:“王,我饿了。”
姜冬泽暂时没理他们。
“不用,我想先等手机充电看看时间,还要去找一下这个城市的其他神。”
陆苗察觉出自己使不出力量,李云唐曾经对他说过,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专属神明,其他城市的神明若借用力量,需要征得他们的许可。
那么唐修是这个城市的神吗?
“好,我先去洗澡。”
“嗯。”
之前就来过姜哥的屋子,这次再来发现还是这么简洁朴素,几乎没有任何摆设和点缀。现在是傍晚,俩只猫窝在一起眯着眼,要睡一觉的样子。
陆苗想起第一次见他们,他们还在干嘿咻嘿咻的事情。
他忍不住浮起一抹笑,反正电量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开机,他想多走走看看,毕竟现在姜冬泽已经算是他男友了。(( ω ))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卧室只有简单的席梦思床、大衣柜和桌椅。但很显然姜冬泽不住,因为连床单都没铺,也没被子。反倒凌乱地放着两件白背心和黑西装,上次来这吃饭,这两只猫就是跑回这间房子换衣服的,很显然被他们占了。
另一间房关上了,陆苗试了试,却没上锁。
他朝浴室里喊了一句:“我能进你的房间看看吗?”
“可以。”姜冬泽的声音隔着木门传来。
“哎呀哎呀,”白猫摇头摆脑说:“小年轻就是热情,进间房还要问?!”
“咦,”黑猫想起来:“王好像没让我们进过那间房。”
白猫站起来:“我也要看!里面藏了什么?!”
两个人迈着小软爪趁着门缝一开,立刻窜进去,倒比陆苗还快。
结果看到的东西让他们大失所望。
书,一柜一柜的书。
“怎么跟百无一样?”白猫撇撇嘴,失望地舔毛。
陆苗上前看书名,几乎都是历史和神话类的书籍,《山海经》《搜神记》《中国古代神话》,还有很多科普著作,譬如《时间简史》《人类简史》,科幻的小说《海伯利安》《仿生人会梦见电子羊吗?》《银河系漫游指南》等……
总觉得有一种怪异感。
陆苗随便拿下一本,里面竟然还有书签和批注。
没对书入迷,反而对他的批注入迷,陆苗翻完一本又一本,忍不住笑,觉得他真是严肃啊,看小说在边角做论证,连字都整整齐齐。
“看什么?”姜冬泽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洗完澡出来,身上散发着一种清甜的沐浴乳味道。
“觉得你好像一个老学究。”陆苗瞅了他一眼开玩笑。
“嗯。我之前还想去当历史老师。”
陆苗很惊讶:“真的?”
“我很喜欢历史,之前去报社工作也只是因为那里有位很厉害的秦朝专家在那里,我是去向他学习的。”
陆苗倒是听过有位厉害的历史研究者,不过没太上心。怪不得身为堂堂一个妖王,居然出现在一个破败的报社里。
不过陆苗觉得他这一点居然也很不错,为什么越了解他就越喜欢他,他把书塞回去,心想初恋真可怕。
陆苗想起自己的手机这时候应该开机了。他走到客厅一看,时间显示过了六天。也就是这里一天对应那里一年?
究竟怎么运作的,他也不明白。算了。
“事不宜迟,我得让你送我去找一下这里的另外一位神。”
“好。”姜冬泽有求必应。
陆苗再看了一眼屏幕,各类微信、短信、未接电话全部涌进来。其中打得最多的宿熙哥,他还发微信说:陆苗,回来之后一定要找我。
陆苗暂时没管,先把神力拿回来要紧。姜冬泽上前拉住他的手,一起跃出了窗口。
俩只一直在等饭的猫仰起脖子:“……”
“算了。我们自己去找吃的。”俩只猫接着跳跃出去,没记错的话楼下就有一家好吃的店。
傍晚的阳光下,他们优哉游哉地行走在房屋顶上。
不过路过的行人脖子上全都有两个鲜红的洞口,连小姑娘也不外如是。
啧啧,吸血鬼都快把这里的人吸光了。
跳过一栋房屋,美味的日本餐厅近在咫尺,俩只猫哼着歌心情很好,忽然闻到有许多妖味从东南方向快速接近,起码有数十个。
他们对视一眼。
不好!
以他们两个的力量是没办法抗衡这么多妖的,而且姜冬泽也不在,得赶紧逃走才行。
他们刚刚一转身,就有一只巨大的猿妖停在他们身前。
秦天!
*
陆苗怎么也没想到,这座城市的另一个神居然是个宅男。
当时他正在玩ps4,察觉到他们从窗口里跳进来时,也只是转过脑袋瞥了一眼,“神和妖在一起,趣闻!”
“你就是这个城市的另一位神?”陆苗开口。
“不是的话,你怎么找得到我?”
说话倒是很有逻辑,只是蓬头垢面,脸腻油光,穿一件老旧的蓝色长袖T恤,盘腿坐在房间里。房间大概十平左右,有两台电脑,各种书、手办、海报,还有一大堆外卖和垃圾,非常凌乱。
“我需要你的允许。”陆苗直接切入正题,“你允许了我才能够用这个城市上空的力量。”
“好,允许。”他的手握着控制器扭动得飞快,蓝色荧光在他脸上闪动。
“……”力量的确回到了陆苗身上,但远没有在上海的力量强大,他分走的也许是这个神的力量。
“还有什么事吗?”他问。
“你知道唐修吗?他是不是这个城市的神?”
“知道。不是。”他回答得格外简短,电视发出biubiu的打击声。
“你对他做的事没有听闻吗?”
“有。自从四十年前他来之后,这个城市的另外俩个神都死了。”他继续不轻不重地说着。
“你叫什么名字?”
“听远。”
“我叫陆苗。”陆苗自我介绍道:“是李云唐的儿子,来自上海。”
听远的动作这才停下来,转头看向他,当然拨开了一下自己的长刘海,露出那双黑色的眼睛,“李云唐?就是那个好奇心太大,把其他神的神力抢走的那个?”
“嗯。”
他笑得有点格外欢乐,上下瞄了陆苗一顿,“也不怎么样嘛。”
“你呢,是什么属性的神?”
“你猜呢?”
陆苗回答:“懒?还是宅?”
听远:“……”
他重重地说:“都不是,是清闲。我不惹事,所以事也不惹我。你从上海来是对付唐修的吧?你们斗你们的,别带上我。”
陆苗想起李云唐说,其他神基本对生死无所谓,所以才导致唐修想杀掉他们。如果他们反抗唐修想活着,唐修反倒有可能是高兴的。
所以陆苗也没打算把他拉入自己的阵营,“你知道唐修是怎么杀掉那些神的吗?”
“很简单,破坏神迹就可以了。”
陆苗知道神迹,但因为每个神都只是继承了部分的记忆,所以他想了解得更全面,“怎么破坏?”
“神迹就是指一个神最在乎的东西,临死之前会想再见到的东西。”
游戏结束,听远把控制器收起来,也不顾他们在场,枕着脑袋后躺说:“你喜欢什么,就会被什么杀死,没听过吗?神在这个世界上最留恋的东西储存着他的力量,当神被杀时,只要那个东西存在,而神的意识里有它,就会发生共振,神就可以起死回生。”
神最在乎的东西?
“其它两位神也是这样被唐修杀死的,只要足够亲近,一定能够摸透他们最在乎什么,所以毁了神迹再杀他们就可以。”
听远吹了吹自己的手指头:“当然,像李云唐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把神迹设定为好奇事件发生的,是个例外。他太强大了,后来突然消失还让我们惊讶很久,原来是生了孩子。”
他的目光由下方的昏暗中望过来,“你也应该有自己的神迹才对。”
陆苗想了想,如果他要死亡,自己临终时会想起的是什么?如沙漏般,他沉淀出了自己的答案。
“谢谢你。”他诚心说。
“不客气。”听远笑了笑:“这世上,坏事不如好事,好事不如无事。我只想要无事的生活。”
陆苗和姜冬泽离开听远家里。
回去的路上,陆苗猜测:“正因为他信奉清心寡欲的无事生活,唐修才没有找到他的神迹吧?”
不过他们俩的力量还是太弱了。
照理说,只要在同一个城市的神应该就是均摊城市上空的力量。
就像只有一张饼,只有一个人就一个人吃,两个人就对半吃,三个人就三等分吃……以此类推。
李云唐被杀后,力量也是重新回到了城市里的五位神明身上,唐修自身并没有得到。
唐修来到这里杀了另外两位神,加上陆苗到来,应该是三位神共同分享力量,可他感觉到唐修的力量比他们加起来都大得多。
难道他跟李云唐一样,属性太强,以至于可以压缩其他神的神力?
那样就太可怕了,只要不阻止他,他会一直杀下去,直到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神——创世神。
李云唐传给他关于神的记忆里显示,如果神力大到一定程度是可以更改世界的。
就像李云唐可以截取世界的某个时间片段由自己掌控,唐修也许可以强大到,创建一个完整的、由他所控制的、无法逆转的新世界。
也许他所谓的拯救神族的方法,就是把人类重新调回崇拜神的远古时代。
陆苗跟姜冬泽回到他家,他原本打算拿回自己的手机,就先回自己的家收拾一下,他还有很多事要做,譬如要给他父亲打个电话,也许宿熙哥有什么重要的事找他商量——
但一靠近他们刚刚离去不久的房子旁边,他们数年感受到了某种相同的东西——剧烈而混乱的妖气。
俩只猫的味道交织在里面。
“应该是趁我们不在抓走的。”姜冬泽一路感觉到,“这座城市的妖味越来越浓,有不少妖都被转化了。”
“嗯。”陆苗点头。
“今晚我会开始召集部分妖族过来。”施音传给姜冬泽《清角》曲调,只要吹响,便能随心所欲地召唤妖族。
陆苗问:“要跟吸血鬼开战吗?”
姜冬泽沉吟说:“先对付吸血鬼。他们若是成群结队的逐个偷袭,再厉害的妖也难抵挡。而且被抓走的妖越多,他们的力量就越强大。”
“我同意。”
他们进来后一直手牵着手,没放开。
其实心里都知道,杀吸血鬼或许容易,但斩草除根难,鬼皇行踪不定,且能附身,很难寻觅,假以时日或许还能死灰复燃。
还有一个大问题便是唐修——
现在他的神力应该已经超过了李云唐,在这座城市里他是无敌的,陆苗对他没办法。而他本身又克妖,陆苗仍然记得唐修对自己说过,妖是无法杀神的。
总之前路漫漫,磨难重重。
互相握手打气之后,陆苗取了手机回到自己的住处。
再回去时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看一切都不真实,于光也不在。
他洗了个澡,给自己的老爸回了个电话,诚心地对他说了一句“谢谢”,把他当亲儿子一样养。
给宿熙哥也回了一个电话,但无人接通。
到了晚上七点,陆苗坐在床边,重新翻阅《尘埃》这本书,触摸着文字,回想起他在这本书里经历过的一切。
他抬起头。
唐修正站在床尾,熨烫笔直的白西装,微笑着直视他:“没想到你能出来。”
“你来干什么?”看见他竟然在用李云唐那把透明的雨伞,他的内心只剩下一股厌恶,手指忍不住紧紧按住书本。
他忘不了他杀李云唐的那一幕。
“我知道你恨我杀了李云唐,不过你不应该从那个世界里出来。”他用着李云唐的动作转了一圈伞。
陆苗更为反感,合上书,“怎么?怕我破坏你的计划”
“不,是怕我也必须杀了你。”唐修仍然微笑着说,但声音很轻,带着某种悲怜的意味,白西装散发着微光,犹如他们很久之前某个夜晚的遇见。
“你杀了那么多神,多一个少一个有什么区别?”
唐修没有回答,像是叹了一口气,低头轻轻抚摸着李云唐的那个透明雨伞。
“别碰他的东西。”陆苗无法克制住,“你杀了他,就别碰他的东西。”
唐修抬起眼眸,看见陆苗眼里的怒火和恨意,仍旧只是微微一笑,“你的神迹设定的是姜冬泽么?”
陆苗心惊了一下,装作平静:“你为什么猜是他?”
“你们不是已经在一起了么?”唐修转过身,垂下眼眸:“算是我给云唐的弥补吧。如果你真的爱姜冬泽,就带他回到茧里去。在那里或许你们还能得到幸福。”
“如果我说不呢。”
“我会杀了他。”唐修微倾过脸警告。
“我的神迹设定不是姜冬泽,是你没办法杀的东西。你不用试探我。”
“就算你的神迹不是姜冬泽,我也会杀了他。因为他是妖王,除非他肯抛弃这个身份。所以我只给你三天的时间,三天后——”
唐修走到窗边,望着咬牙握紧拳头的陆苗,“——你不会想失去他吧?”
陆苗狠狠瞪向他。
唐修浮出一抹笑,离开了这里,窗外只剩一轮白色的月亮。
陆苗完全没办法静下心来看书,他无法想象自己失去姜冬泽,可是让他们现在进茧里面也做不到,姜冬泽也一定不会同意,他那么有责任心,不会抛弃妖族。
他一定要办法保护姜冬泽。
*
第二天一早,陆苗来到姜冬泽住处,发现妖味浓重,一进去横躺着睡了一片妖怪,还有一些化为原型的兔子、田鼠蹦来蹦去等等,差点让陆苗认为这是个农场。
“哟!”万生眯着眼睛笑,“小树苗。”
陆苗从窗口跳下来,“你怎么也来了?”
她打了打哈欠,“婆婆昨天听到了《清角》的号召,懒得来,就叫我来了。”
陆苗见她跟以前没两样,压根没长。
转过眼,一个大块头盘腿坐在客厅实在太显眼,“百无。”
白衬衫黑马甲的装束没怎么变,只是脖子上多了一条琥珀挂坠,身后多了一个羞涩的四五岁小男孩,一见陆苗就躲到身后去,轻声说:“爹爹。”
“这是?”
“这是小天。”
“小天?”陆苗有点懵。
这时候山风凑过来讲解:“百阳守着百无,一生未娶,百月呢那么凶,好歹嫁了人。这是孙子,出生第一眼就缠着他。每天爹爹爹爹的叫,简直就是百阳转世。”
“我本原本也不打算跟有瓜葛。”百无说。“但这孩子的父母去世,见我第一面就只认我,给别人只会哭。”
那小男孩不想见生人似的,只往他怀里钻,他摸了摸小男孩柔软的脑袋,“我没办法脱去罪孽,只能去承担,这是我的障。”
陆苗没办法评论什么,看到个贴在墙角里□□出肚皮,睡得呼呼作响的方形脸小女孩,那不是那个螃蟹妖,她居然安然无恙?不知道那个水里的另一只妖怎么样了?
有只红眼兔子一蹦一蹦跳到陆苗脚下:“你还记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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