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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界的高手都是他徒儿-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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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盯着眼前的断树伫立许久,棱角分明的刚毅脸庞上眉头紧锁。
  胡挺钓鱼不行,掏兔子窝倒是个能手,再加上玉凌的神识,几人将一个兔子窝整个端了。
  里面有一大三小四只兔子,清一色的浅灰色毛。捧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兔子,玉言一边抚摸一边撅着小嘴轻声安抚:“小兔兔,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也许是玉言的抚摸太轻柔,又或者是小兔子感受到了玉言的善意,慢慢安静下来,乖乖的蹲在玉言手心不再挣扎。
  胡凡和虎子手里也各捧了一只小兔子,正稀罕的不行。胡挺提着那只大兔子的两只后脚掂了掂分量,“这只还挺肥,烤着吃肯定香,红烧也……”
  “小挺哥哥,你这个坏人!”玉言护紧怀里的小兔子,对着胡挺怒目而视。
  “为啥?”突然成了坏人的胡挺一头雾水。
  “你要吃了小兔子,你就是坏人。”玉言义正言辞,一脸严肃。
  胡挺更迷惑了,这兔子抓来不吃,那抓它干啥?对山里人来说,山上的所有野物,只要是没毒的,全部都是食物。
  “哦,我知道了,你们是打算抓回去养。不过这东西有味,养在家里臭的很。”
  玉凌闻言也饶有兴趣的朝玉言望去,他也想知道小家伙的打算。
  “才不是,我就和小兔子玩一会儿,之后就放它们回家。小兔子要和兔妈妈生活在一起,这里才是兔兔的家,所以我们不可以带走它。”低头看着窝在自己怀里的小兔子,玉言眉眼柔和而坚定,就好像他和哥哥、爸爸、妈妈一样,谁也不可以离开。
  胡凡赞同的点头,他和玉言的想法一样。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妈妈不喜欢家里有小动物。
  虎子看看手里的兔子,又看看玉言,心里好纠结。他想抱回去养,可是……思想斗争许久,最后还是将小兔子放回了地上。玉言说得对,小兔子不可以和兔妈妈分开。他就很想爸爸妈妈,想的晚上偷偷地哭。如果小兔子和兔妈妈分开了,也一定会想念兔妈妈的。
  玉凌对三人的表现非常满意。有很多东西不是喜欢就一定要得到。学会分析利弊,考虑别人的感受,懂得取舍,才能保持本心,平和心态,提升境界,以后的修行之路才能走得更远。
  因为抓兔子耽搁了不少时间,等一行人下到山脚时已近中午,竟意外的看见玉爸玉妈站在路口。玉言怪叫一声,蹦跳着向他们跑过去。
  胡苗看见两个孩子,早就忍不住的迎上来,正想好好看看大儿子,腿已经被小儿子抱住。
  “妈妈,小言好想你!每天每天都很想!”说着还重重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没说谎。
  玉言还在那里抱着妈妈不放,这里玉成刚已经成功搂上了大儿子。身子骨结实了,脸色也红润了,玉爸爸满意地揽着大儿子的肩膀直乐。
  “姑姑、姑父,你们好。”
  玉爸爸听到声音,才想起来胡俊伟两口子也来了,“小凡乖,你爸妈也来了……”
  话音还没落下,胡凡那小身子已经奔了出去,再怎么早熟,也才是个七、八岁的孩子。
  胡苗好不容易从小儿子那里脱身,第一时间就来到玉凌身边,也不管丈夫放在大儿子肩上的手,直接将玉凌拥进怀里。
  虽然大儿子从小到大都很独立,不似小儿子那样黏人,但在玉父玉母心里,大儿子的地位从未动摇过。
  胡挺看这一家人黏黏糊糊、难舍难分的,打过招呼便带着虎子先走了。
  玉妈妈这一个月来简直寝食难安,虽然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但听得见摸不着更揪心。每时每刻都在担心大儿子身体好不好,之前的心脏病有没有复发,在山上有没有遇到危险,有没有受伤……
  至于小儿子,只要大儿子好好的,那皮猴就绝不会出事。如果不是厂里赶订单,一直加班,她早就过来了。
  

  ☆、第十五章  野山参

  张凤婉事先也不知道女儿、女婿和儿媳妇会回来,所以之前准备的饭菜便不太够。你说都这么大的人了,还搞什么惊喜,惊喜她老人家是没感受到,惊吓倒是不少。
  这一个个都三十好几了,还这么不着调,还不如她的乖孙孙靠谱。当然这里的“乖孙孙”一定非玉凌莫属。
  松茸炖鸡是原本准备下的,蔬菜自家种了不少,儿子和他媳妇正在后院采摘,但这么多人就松茸炖鸡一个荤菜却是少了些。
  张凤婉一边将鸡炖上,一边思量着去村长家看看还有没有剩下的猪肉。村长家每天都会往镇上送菜,回来时往往会带上些猪肉回村子卖。
  张凤婉回屋揣上点钱正准备出门,就碰上了刚进院门的玉凌他们。
  “外婆,您去哪儿?”
  “就去村长家买条肉,不知道还有没有剩的。你们才回来,看这一身汗的,快去洗洗,也没几步路,我自己去。”
  “还是我去吧,反正已经一身汗了,等回来再洗。”玉凌也不拿钱就跑出门了,因为他知道根本买不到猪肉。
  那猪肉都是胡挺帮他爸妈送完菜后顺手带回来的,所以一般只在周末和寒暑假才有。但这几天胡挺忙着练功,压根就没去镇上送菜。
  跑到村长家一进院子就看见正在用井水冲凉的胡挺,一问果然没有。
  胡挺将最后一点水往身上一倒,“家里的菜不够吃?没事,你等我一下。”全身湿哒哒的进了屋,两分钟后穿着背心裤衩出来了,拎上放在院墙边的鱼篓,拉着玉凌就出了院子。
  “你先回家,我去抓几条鱼,一会儿给你送过去。”
  玉凌看他拿着鱼篓就知道他想干啥,“抓鱼我自己去就行……”
  “不行,就你这小身板,可别又折腾病了。你回家等着,我腿脚快,一会儿就回来。”在胡挺心里,玉凌还是那个需要保护病弱少年。当然玉凌打拳的时候不算。
  知道是他的一片好意,玉凌也不好再推辞,“那好吧,麻烦小挺哥哥了。不着急,别跑得太快,不用钓太多,四、五条就够。”
  “这有啥麻烦的。”抚上颈间的玉坠,笑着说:“有这宝贝,方便的很。”
  不管怎样,近中午的烈阳下往山里跑一趟,都不是件轻松的事。玉凌也不多说什么,有些感激放在心里就好。
  这点时间熬鱼汤不够,但做个红烧鱼还是足够的。想到晚饭,玉凌都有点头疼了,这四个大人突然搞个惊喜也不知道带点菜来。
  他哪儿知道,两家父母一心只想着儿子,哪还考虑到吃的,而且以前住村里时,一顿饭只有素菜没荤菜也是常事。
  玉凌都跑没影了好一会儿后,张凤婉才想起来他身上没带钱,正要给送去,就见人已经回来了。
  还不等她询问,玉凌先开口了:“村长家这几天都没猪肉卖,不过小挺哥哥去钓鱼了,一会儿就送来。”
  张凤婉一听有鱼,心就放下了。这鱼可比那猪肉好多了,要不是儿子女儿他们回来的突然,她也会让三个孩子去钓几条。
  胡苗和阮小冰都在厨房帮忙,水盆里放着从后院摘的豆角、番茄、丝瓜几样蔬菜。
  炉子上的松茸炖鸡散发着浓郁的香气。玉凌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一会儿,瞥见橱柜下的竹筐,知道里面放着那根人参。
  心里一动,既然舅舅和爸爸都来了,不如再拿棵何首乌出来,下午就去镇上卖掉。玉凌心里清楚,这也就是一锤子买卖,不会再有第二次,至少在他强大起来之前,不会再来第二次。所以这次就干脆赚笔大的。
  全家一起去,顺便在镇上吃个晚饭。舅舅一家可以直接回家,他们一家就和外婆一起回村,明天再回市里。
  想到就做,趁大家都在忙,从混沌空间取出一棵品相不错的何首乌,和之前的人参放在一起。
  番茄炒鸡蛋和清炒豆角才端上桌,胡挺的鱼就送到了,一共五条。等一大盆红烧鱼上桌,其他几人倒还好,可从小在村里长大的胡俊伟却惊呆了。
  “这真是后山溪水里的那些鱼?咋大了这多?”要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能相信这是后山上的小猫鱼。
  难道是基因突变?可看这外形和之前那不足十厘米的小鱼没啥区别呀!伸出个手掌比了比,哎呦,竟然比他的手掌还长出不少。
  他不知道的是,胡挺其实钓起了十几条,特意挑选了最大的五条,其他的又放回了水里。
  张凤婉不动声色的看了眼正在帮着摆碗筷的玉凌,不以为意的回答:“这咋知道?兴许是伙食好了,自然就长大了呗。”
  啥意思?啥伙食?自己老娘啥时候也这么幽默了?胡俊伟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玉妈妈虽有些疑惑,但毕竟离开村子十几年了,很多记忆都有些模糊了。
  最后端上桌的自然是炖了两个多小时的松茸炖鸡,打开锅盖的瞬间,一股更加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引的几个大人不约而同的深深吸气,随后便是此起彼伏的吞咽声。
  空间出品必有保证。虽然后山松林里的野生松茸也很不错,但和混沌空间出产的相比,差的还真不是一点半点。不说营养价值,光闻这味就已经完胜。
  阮小冰来之前一直担心儿子吃不好、睡不好,会不会瘦了,但刚才一见,儿子不但没瘦,还长胖了,摸着结实多了,在自己胸口比了比,竟然高了至少五厘米。
  现在再看这一桌子的菜,自以为明白了原因。但心里又有些奇怪,之前他们住村里时,又不是没吃过松茸炖鸡,也没觉得有这么馋人啊!
  这餐饭,在那里抢食的变成了四个大人,如果胡苗和阮小冰还知道在孩子面前要维持一下形象,那这两个大男人便是不管不顾的彻底放开了。形象这玩意儿能吃吗?填饱肚子才是硬道理。
  这一个月里玉凌没少从混沌空间拿蔬菜水果出来,所以胡凡和玉言已经习以为常,看着吃相豪放的几个大人,都有些愣怔。
  张凤婉瞅着这几人的吃相,一脸的嫌弃,真是越大越没出息!
  你夺我抢的一顿饭后,等桌子上的碗筷清理干净。玉凌将放着人参和何首乌的竹筐提到了桌上,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计划。
  张凤婉开始不想去,但一想到刚才几人的吃相,实在放心不下,还是她这个老太婆去盯着点好。哎,养儿子有什么用,还不如乖孙孙懂事。
  胡俊伟从玉凌说到人参时,就已经处于一种呆懵状态,这副傻样看得一旁的张凤婉更嫌弃了,果然还是要她跟着去才放心啊!
  反而是玉爸玉妈除了开头的些许惊讶,之后一直神情平静。
  阮小冰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小女人,所有的心思都在儿子和丈夫身上,眼里除了惊讶便没别的了。
  打开竹筐上面盖着的麻布,里面的东西让张凤婉微一愣怔,但很快镇定下来,毫无异色的将竹筐推到几人面前。
  在常人看来,人参是珍贵药材,特别是纯正野山参,药用价值极高。具有补五脏、定神魂、除邪气等功效,久服能延年益寿。但在玉凌眼里,也就是一种草药而已,跟他的治愈灵力相比,还真没啥特别的,不过能卖到钱就行。
  但其他几人就不是这样想了,只见面前的人参长足有半米,芦长体灵,根须自然,似一个须长体瘦的老叟。
  这一定很值钱吧!虽然都是门外汉,但大致的好坏还是能分得出来的。
  “这起码得有上百年了吧?”胡俊伟看得啧啧称奇:“看这头,这身,这腿,像不像一个舞剑的小老头。”
  “像。”玉成刚连连点头,真是越看越像,“瞧这金鸡独立……”
  好幼稚!面对这想象力丰富的二人组,玉凌一阵无语。
  “这是什么?”讨论完人参,胡俊伟的注意力终于被一旁的何首乌吸引。
  “何首乌。”
  不用玉凌说,大家都知道何首乌的功效,虽说比不上百年人参值钱,但药用价值一点也不比人参差,何况是这么大个的野生何首乌,看这外形,起码有二十几斤。
  看着眼前品相极佳的人参和分量十足的何首乌,胡俊伟和玉爸爸终于泛起了愁。
  “这么好的东西,估计在镇上卖不出好价钱。要想卖出高价,还得去市里。”但他们都是市井小民,哪里能认识那些有钱人。
  “市里的有钱人我们也不认识,那还不如就在镇上卖掉,钱少点没所谓,低调才最重要,万一拿到市里引起别人眼红就不好了。”最主要的是这东西是宝贝儿子找来的,玉成刚直觉不能让太多人知道。
  青莲山下总共有十几个村子,也没见有人成天挖到人参的。玉凌住了一个月就又是人参又是何首乌的,不是引人怀疑吗?玉凌的特殊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这是玉爸玉妈和张凤婉一致的共识。
  “那行,我们就去镇上卖。”胡俊伟对此没有异议。
  玉凌用神识在院外扫了一圈,呦,都猫到墙根下了,就算不累也该饿了吧,他这是想干什么呢?玉凌倒是有些好奇起来。
  

  ☆、第十六章 去镇上

  青石镇对玉凌来说就是个中转站,每次到外婆家都会在镇上转车,这还是他第一次逛青石镇。
  虽然繁华程度比不上北江市,但青石镇有它自己特有的质朴和热闹。相对于玉凌的好奇,胡凡就对青石镇熟悉的多。因此一上车就开始滔滔不绝的向玉凌兄弟二人介绍着镇上最热闹的宝安商业街,他常去的公园,他上学的青石一小以及小学边上的蛋糕店,里面有他最喜欢的草莓蛋糕,今年过生日时,爸爸给他买了一块……
  玉凌只是面带微笑的认真聆听,玉言在听到草莓蛋糕时开始分泌唾液,用期盼的目光看着玉凌,眼里全是“好想吃”三个字。小家伙精的很,知道求哥哥比求爸妈有用得多。特别是自己这种“求投喂”的眼神,哥哥最难抵挡。果然,
  “如果经过就给你买。”玉凌倒也不是纵容他,只是觉得小小口腹之欲没啥,而且他知道今天一定能把参卖出去,到时候爸妈一高兴,几块蛋糕还是能满足的。
  他们在闲聊的时候,大人们也没闲着,几人已经商量好先去中药铺问问,镇上一共就两家中药铺,两家都不在闹市区,一家是胡凡去看过病的颖川堂,离汽车站不远,走几分钟就到。另一家在镇南,从汽车站过去需要穿过整个镇子。
  大家决定先去颖川堂,价格合适就卖,万一价格给的太低,那就再去镇南那间看看。
  颖川堂的大堂里有两、三个等着看诊的病人,柜台里只有一个伙计在忙着给病人抓药。
  胡俊伟将装着人参、何首乌的旅行袋递给玉成刚,自己进了药铺,这里他熟。
  胡凡自出生起就身子弱,前些年一直用中药养着,每三个月就要来复诊和抓药,这家药铺的伙计和中医师都认识他。
  胡俊伟也没冒然上前询问,料想这么贵重的药材,他一个小伙计也拿不了主意。
  等前来抓药的人都离开,才走近几步提出想见见老板。这伙计虽然奇怪他找老板的目的,但也客气的告知老板出去进药材,最快明天下午回来。
  两家药铺里,胡俊伟更倾向于这家,毕竟接触的多,比较熟悉,而且在镇上开了几十年,爷爷传儿子,儿子再传孙子,虽然现在的老板没学中医,但他儿子正在中医学院读书。
  胡俊伟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这一脸失望的走出来,让外面等着的几人心中一突,难道他们不肯收?还是价格给的太低?
  张凤婉将胡俊伟拉到角落问明情况,大家都沉默下来。是去镇南那家问问,还是过两天,等药铺老板回来再说。
  最后还是玉凌提议,既然时间还早,不如在镇上逛逛,没定有其他机会呢?
  张凤婉第一个赞成,老站在这里总不是个事,还更容易引起别人怀疑。
  见张凤婉都同意了,其他几人更不会有意见,于是一行人边走边看,往刚才胡凡提到的宝安商业街前行。
  玉凌的提议是有依据的,刚才胡俊伟进药铺的时候,他竟然从“迷彩服”的眼睛里看见了焦急。这就有趣了,难道这就是他一直跟在他们身后的目的?现在见他们往前走了,那人脸上是明显松了口气的表情。
  因为是周末,街上行人不少,背着竹筐从村里来镇上买卖东西的也很多,玉凌他们一行人混在里面倒不算显眼。
  镇子不大,二十几分钟后,已经来到宝安街口。整条街上服装店和小吃店最多,大人们心里都揣着事,自然没心情去看衣服看鞋,但玉言的兴致却很高,看到什么都想走近瞧瞧。
  路过书店,看到门口海报上新出的一套儿童故事书,玉言挪不开步了,胡凡正好也想买两本参考书,于是一行人进了店。
  书店挺大,分上下两层,上层卖成人书籍和学习参考书,底层卖儿童图书和文具。
  书店真是个消磨时间的好地方,玉言拿着故事书一页页的翻看,直到胡凡挑好参考书下来,他还在津津有味的阅读。
  一套书不贵,总共三本还不到十元,但这书市里书店一定有,没必要从这里带回去。但架不住玉言满含希冀的小眼神,还是让他得逞了。
  付钱的空隙,张凤婉已经带着三个孩子出了书店,站在门口等。玉言就是个小八卦,见右边一家店门口聚集了不少人,便跑过去看热闹,玉凌怕他被人群挤到,也跟了过去。
  近了一看才知道是家门面挺大的饭店,装修的古色古香的雕花木门上三个烫金隶书“福盈门”。
  玉言像条泥鳅似的从下面挤了进去,玉凌不习惯和陌生人靠的太近,站在人群外注意着玉言的安全。
  听了一会儿才知道,这家饭店的老板就是之前买了村里猎户王志顺那根人参的富商。生意做的很大,很多地方都开了饭店,这里是富商的家乡,生意做大后才回来开的分店。
  人群最前头的一个年轻男人苦苦哀求老板将人参转让给他,多少钱都可以。老板说人参早就送人了,没法卖给他,但年轻人也许真是有急用,眼眶红红,声音哽咽,一个劲的说家里有人等着野山参救命。
  围观的群众大都淳朴善良,见这年轻人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皆面露同情。看他穿着考究,想来家境不错,但这百年野山参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得看运气。
  听见是想买人参,玉凌心里一动,仔细看了看这人的长相。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身板魁梧高大,配上他那张哭的惨兮兮的脸有点搞笑。但仍能看得出浓眉大眼,挺鼻薄唇,五官俊朗。
  从外貌上看,不是个偷奸耍滑的人,只是这人出现的这么巧合,实在让人起疑。
  虽然哥哥老说他又笨又单纯,但不管怎样他都是修行了上万年的上仙,自然知道这世上哪来的那么多巧合。
  玉凌的神识往街对面的大槐树下一瞧,哎呦呦,这一脸“没眼看”的表情是怎么回事?好像还带了点“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嘿嘿,有戏看了。
  这时玉爸玉妈他们也付完钱出来了,玉凌招手让他们过来。小声把事情简单一说,几人都皱起了眉,除了阮小冰,这位已经被感动的泪盈于睫。
  老板也很无奈,那次好运的让他买下那根百年人参,镇上知道的人不少,之后陆续有人来问。和老婆一商量,知道自家留不住,不如当个人情送出去。
  还真别说,自从送了人参后,这些年他的生意越做越顺,越做越大。看这年轻人站在门口不肯走,也没驱赶,摇摇头转身回了店里。
  围观人群见老板走了,没热闹可看,安慰了哭的稀里哗啦的年轻人几句后也纷纷离开了。
  一直站在前面的玉言见人群散开了,走到年轻人身边蹲下,拍拍他的肩,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安慰道:“别哭了,不就是那什么参吗?这里没有,那就去别处买呀。”
  被一个小娃娃安慰了,年轻人也有些不好意思,用手胡乱抹了一把脸,抬眼看去。
  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长的虎头虎脑,一双眼睛似黑色的水晶,清澈明亮,肉乎乎的小手还在他的肩膀上一下一下的拍着。
  “可是不知道该去哪里买……呜……”
  “你别哭、别哭,对,问哥哥,哥哥一定知道。”遇到难题第一个要找的就是哥哥,这是玉言的心得体会。
  “那就是我哥哥,我哥哥可厉害了。”小手指着台阶下的玉凌,玉言的小胸脯挺得高高的,好像厉害的人是他自己。
  玉凌无奈的走到两人身边,摸摸玉言的头,看向一旁的年轻人:“你好,这是我弟弟,他有些顽皮,希望没打扰到你。”
  名叫顾梓耀的年轻人望着眼前皮肤白皙、面容精致的男孩有些失神的摇了摇头,这就是二哥口中的救命恩人?长得也太漂亮了。
  三天前,顾家所有人都以为顾梓轩已经牺牲在这次境外绑架案里,奶奶还因此旧疾复发,现在还躺在医院里。
  结果昨天来了个峰回路转,二哥不但没事,还生擒了这次绑架案的主脑,毫发无伤外竟还立了一大功。
  还没等他从失而复得的狂喜中回过神来,今天一大早就接到二哥的密令,火烧屁·股的赶了过来。
  这“一哭二闹三上吊”,目的就是买下恩人手中的野山参。这演技也是没谁了,顾梓耀觉得他找到了退役后的出路。
  二哥的原话是:不管那参的品质如何,高价买下,不得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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