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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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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蹭破点皮也要喊得惊天动地。
  “还不快将衣裳穿起来?”王鲲风冷着脸从背后拿出藏起来的衣衫,撑开来,略显粗暴地替他匆匆裹上,抿了抿嘴,转过身半蹲在地上。
  白春笙:??
  “还不快上来?送你去济世药堂!”
  “额~鲲哥,我就是双手肿了,腿脚还是好的……好吧!可能有点重,你要是背不动就把我放下来啊。”看到王鲲风越来越阴沉的一张脸,白春笙缩了缩脖子,瞬间怂了,从善如流地爬到猫大爷背上,两只肿起来的猪蹄子松垮垮地搭在猫大爷的肩膀上。
  “搂着我脖子!”
  “不用了吧?哈哈~大家都是爷们,这动作也太娘了……哎哟我去!”白春笙一句话还没说完,那边,耐心耗尽的猫大爷已经懒得再跟他废话,嗖地一声跃上屋檐,白春笙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地一把搂住了猫大爷的脖子。
  猫大爷满意地松了松紧皱的眉头,随即又一脸不爽地看着挂在他脖子上那对红彤彤的猪蹄子,他曾经设想过一万遍这双修长白皙的胳膊搂住自己的模样,没有一次像现在这般……气到想挠人!
  毛大夫一个月里连续两次看到自家主子亲自带人来看诊,几乎已经可以确定,这一位双手肿成猪蹄子的河蚌精,应该就是主子认定的终身伴侣了。
  主子乃半妖之身,终身大事本就是难题,在妖族之中,半妖血统向来是被血统纯正的妖族排斥的,再开明的人家,也绝对不允许自家血统纯正的后辈和半妖结为伴侣的。而在人族,凡人和血统不纯的妖结合,诞下血统驳杂的后代更是概率极高,能生下纯血妖族或者人族崽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对于注重子嗣血脉的人族而言,就更不会选择让自家孩子和一个半妖成亲了。
  主子成年已经很久了,却一直没有透露出想要成亲的意思,他们这些人都以为主子这辈子都不会成亲了,没想到啊!看来,主子不是不想成亲,只是,一直没有遇到让他心动的那个人罢了。
  毛大夫看着白春笙的眼神,简直可以算得上是慈祥了!
  男娃好啊!两个男娃在一起,如此,便不必担心子嗣血统不纯的问题了,王府那边,想来也不会多加干涉的。毕竟,两个男妖在一起,哪里会有什么子嗣呢?
  “是虎刺草的绒针。”毛大夫仔细看了看红肿起疹子的地方,快速报了几个草药的名字,让店里的药童去配了草药,捣碎后敷在红肿的地方,外面裹了两层细棉布,“每日早晚换药,包裹的细棉布也要一并换了,再给你开两幅清热下火的汤药,敷药的地方不要碰水,几日便可痊愈。”
  “不能碰水?那怎么洗澡啊?”白春笙哀嚎道,让他一只河蚌精好几天不下水洗澡,这简直是要了他的命啊!要不要这么惨?
  “我帮你洗。”王鲲风将配好的药草和细棉布都提在手里,让药堂的伙计赶了骡车过来,送白春笙回家。
  “哎呀~都发展到可以替白掌柜洗澡的地步啦?看来距离喝喜酒也不远了。”毛大夫在一边听得心花怒放,心里已经暗暗开始琢磨该给自家主子准备什么新婚贺礼了,要不,送些助兴的丸药?
  毛大夫默默在心里拟了个送礼的单子,全部都是某耽美网站审查必须过滤掉的河蟹词汇……
  那边,猫大爷将白掌柜送回家,天已经黑了,预定好的番薯叶肉包子自然是无疾而终,看了看被毛大夫包成了两只大粽子的双手,白春笙叹息一声,只能听从王鲲风的安排,去铺子里让他们简单做些吃的带回来凑合一顿了。
  吃饭的时候,谢篁看到他那双包成粽子的手,本想去喂他,却被商秋芦一把给扯了回来。
  “秋芦你做什么?没看到掌柜的手都那样了?我去给他喂饭!”谢篁挣扎了两下。
  “我只怕你喂掌柜的吃完饭,你自己就该去吃清明饭了。”商秋芦面无表情地拖走了不知死活的螃蟹精。
  “你吃这个!”猫大爷看了看桌上的几道菜,不高兴地将几个盘子推到一边,选了一钵子白粥,拿筷子取了最小的一块泡菜放在碗里,喂一勺白粥,给白春笙舔一口泡菜,免得他光吃白粥吃不下去。
  “毛大夫说了,伤口没好之前,忌荤腥、忌咸辣、忌生冷。”看他吃的痛苦,猫大爷难得好心地解释了一句。
  “那毛大夫有没有说忌喘气?”饿得半死却只得到半碗白粥的白春笙简直快被这只霸道猫妖给气死了。他从午后便一直忙到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不说给顿大餐,好歹给碗饭吃?
  “先吃粥,还是先喝药?”猫大爷冷冷地看着相当不配合的病患。
  病患闭嘴,乖乖喝粥。吃到最后一口的时候,趁猫大爷不备,白春笙迅速张嘴,把那块被他舔的都没有味道了的泡菜一口咬下来一大半,满意地给自己的嘴巴添了一丢丢咸味。
  看着一脸得意的河蚌精,猫大爷抿抿嘴,难得没有训斥他,拿了湿布巾给他擦了擦嘴巴,冷酷无情地丢下一句话:“半个时辰后,我过来喂你喝药。”便关上门出去了。
  “小谢!秋芦!”白春笙扯着嗓子冲着外面喊了两声,谢篁和商秋芦急忙放下手里的活儿进来了。
  “掌柜的你饿了吧?那个王大郎也太过分了!我给你煮的五个白水煮蛋全被他给吃了!就给你一碗粥!”螃蟹精义愤填膺地告状,那五个鸡蛋可是他从牙缝里给白春笙省出来的!
  “不是一碗粥……是半碗!小谢,哥好饿……”白春笙委屈巴巴。虽然他不是很喜欢吃白水煮蛋,但是,人在饿着肚子的时候,还有什么好挑的?
  “你闭嘴!大夫说了,掌柜的这是中了虎刺草的毒,伤口没有痊愈之前,不可沾油腻荤腥寒凉之物。”商秋芦将螃蟹精推到一边,左右看看,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面起饼,偷偷塞到白春笙手里,“我问过了,这面起饼不是发物,可以吃的,不过不能多吃,你先垫垫肚子吧。”
  白春笙看了看那只有约莫两个鸡蛋大小的饼子,叹息一声,默默地接过来,一口一口十分珍惜地吃了起来。
  “说起来,掌柜的,你好端端的怎么会中毒呢?难道是有人看咱们食铺生意太好,故意给你下毒?”谢篁不放心地追问道。
  “胡说什么?虎刺草并不是什么烈性子的毒药,又死不了人,我猜大约是混在了什么蔬菜里,掌柜的无意中触碰到了,再加上他本是水妖,肌肤比常人敏感,因此便红肿了起来。”
  商秋芦出身王府暗卫,对于寻常的草药也有一番研究,虽不如毛大夫那般精通,对于虎刺草这类偏门冷门的害人玩意儿,反倒是比寻常大夫更清楚些,自然知道有些肌肤娇嫩的人一旦触碰到虎刺草的绒针,便会浑身红肿瘙痒,不过却不会致命,配以合适的药草敷在红肿处,不出七日定然会痊愈如初,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之类的。
  “那就好!那掌柜的你这几日就不要去铺子里了,那几道菜我们都学会了,你不去也无妨的。明日早市忙完,我多给你带两个面起饼!”谢篁知道不是有人故意暗害,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随即又开始心疼他家掌柜的养病期间每天要饿肚子了。
  “在饼子里多夹两块泡菜吧~” 白春笙可怜兮兮地看着谢篁。
  “就两块!”谢篁心虚地看了商秋芦一眼,凑近了悄声道,“若是多了,被王大郎那厮发现了,往后便什么都不能带了。”
  白春笙:o(╥﹏╥)o


第36章 
  因着白春笙是为了做泡菜才被虎刺草误伤的; 往后那几日,猫大爷看着那一排放在墙根子下面的泡菜坛子便一百个不顺眼; 恨不得一脚踢翻。
  不过; 到底想到这些泡菜是蠢河蚌吃够了苦头才腌出来的,强忍着才没有踢翻它们,这么几日过去; 白春笙吃白粥吃的都快怀疑人生了,双手上的伤终于完全好了,看不出一丝曾经红肿的痕迹,没有一根汗毛的双臂,白皙莹润得恍若绝世暖玉雕琢而成; 指甲根处泛着一点浅樱色,猫大爷每每看着这一双玉臂的时候就在想; 若是让这河蚌精穿上华贵的服饰; 每日里什么都不做,就那么懒洋洋地躺在窗下的软塌上,定然是一幅绝美的美人春睡图……咳!虽然美人是名男子。
  白春笙好不容易熬到双手痊愈,第一件事就是趁着猫大爷出去上工的时候; 悄悄打开了自己腌的番薯梗,打开的瞬间,一股熟悉的又酸又辣的泡菜味道扑面而来,白春笙咽了咽口水; 捞了一碟子番薯梗出来,清水洗干净沥水后; 下锅炒了一下,又在另外一口锅里煮了些面疙瘩,就着番薯梗美美地吃了两大碗。
  屋檐上,一只黄白花纹的大猫目光灼灼地看了看那一碗散发着强烈刺鼻味道的泡菜,伸出爪子挠了挠耳朵,转身迅速跑走了。
  “主子,白掌柜方才趁您不在家,偷偷炒了很辣的菜,吃了两碗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黄白花纹大猫蹲在码头公房的桌案上,一板一眼地打着小报告。它是王鲲风刚到清水河镇便收服的一批小弟中的一员,王鲲风割破手指,取了自己的血给这些未开灵智的野猫喝,这些野猫便比寻常的家猫更加聪明,虽然还是不能口出人言,但充当寻常的探子倒是比人还方便些,且寿命也比寻常野猫更长一些。
  这些野猫察觉到了给王鲲风充当密探的好处(有人投喂+寿命延长),也很乐意给王鲲风做些盯梢的活儿,尤其是在白掌柜那边盯梢的工作,因为白掌柜经常会将自家吃不完的鱼虾之类的留给野猫们吃,导致猫大爷手下的许多野猫都想去白掌柜家盯梢,为此还打了好几架,黄白花纹的大猫打架很厉害,便抢到了这个美差。
  不过,在野猫们看来,这样的盯梢并不是什么坏事,它们动物原本就是有这样的本能,喜欢上一个同类,便不由自主地想去观察他。大概是它们主子平日里太忙了,所以不方便自己亲自观察,只能让它们帮忙盯梢吧?
  黄白花纹的大猫有些羡慕他们主子,白掌柜长得好看,又做的一手好鱼虾,实在是一个难得的好伴侣!
  “知道了,继续回去盯着。”王鲲风拿出一块小鱼干丢到黄白花纹的大猫脚下,那大猫衔着鱼干跑开了。
  猫大爷此刻并不知道,若不是他及时将这只大猫密探又遣了回去,只怕家里那只蠢河蚌伤口刚好,又要受一次伤了。
  院子里,白春笙偷偷摸摸饱餐了一顿,收拾好偷吃的痕迹之后,便开始琢磨着这泡菜的事儿。
  很明显,那野生番薯藤也并不是全然安全的,最起码,对于他来说并不安全,因为里面杂生的虎刺草他一碰就过敏,如此一来,泡菜的原材料便只能花钱买了。他打算去找给他供货的那两个渔家,反正他们有船,可以挑平日不打渔的时候,撑船去收割那些野生的番薯藤,到时候东西运回来,他便就近雇几个附近人家的主妇们过来帮忙分拣,将番薯藤摘下来洗干净,这活儿简单,每人每天给个二十个铜板就已经很好了。
  不过,如此一来,这腌番薯梗的价格,势必就要涨一些了。
  想到店里经常有些外地路过的客人说想买些土产回去,白春笙笑了笑,既然他做的泡菜那么多人喜欢吃,他索性便将自己做的腌番薯梗、辣椒酱和葱油订些精致的陶罐装起来,三个一份,外面再用竹篾编一个竹篮子,好看又体面,对那些生活在深宅大院里的贵人们来说,也是难得的野趣儿。
  这样一来,倒是能解决了周婶婶说的食材货源不足的问题了,走高端定制礼品路线,自然是越稀罕越好了。
  至于做好了卖不出去?实在卖不出去,他就让王鲲风帮忙送到州府大铺子里寄卖去!反正泡菜和辣椒酱这东西又不容易坏,存放得当,一年半载的也不会变质呢。
  之所以想到这个,主要是因为上辈子白春笙的老娘闲着没事便喜欢出门旅游,家里又不缺这点钱,又没有孙子孙女可带(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一言不合,老太太便揣了一张银行卡出门溜达去了。老人家旅游的时候除了凹造型拍各种广场舞经典造型照片之外,另一个爱好就是从各地购买当地的土特产带回来了,每次老太太旅游回来,带的土特产都足够全家人吃好久,什么北边的牛肉干,南边的水果干,东边的海鲜干货,西边的果脯辣酱……
  腌番薯梗算它三十个铜板一斤吧,辣椒酱五十个铜板一斤,葱油稍微贵些,毕竟豆油不便宜,算一百个铜板一斤,再加上定制包装的费用,满打满算,一个礼盒便定价三百个铜板,对于寻常人家这个价格非常令人咋舌,但是,白春笙知道,对于那些富贵人家来说,三百个铜板,不过是寻常打赏下人的一些零碎花销,况且他看过杂货铺里卖的那些土产,没有什么精致的包装,拿去送人也没有他这个体面大气。
  定了大概的方向之后,担心时间长了忘记,白春笙便准备进屋去拿了纸笔,先把想好的东西记下来,再将需要定制的陶罐和竹篮子的样式给画下来,抽空找作坊定做,刚拿起笔,便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粗鲁的砸门声。
  “平南军搜查叛党,快开门!”白春笙本来懒得去开门,没想到外面的敲门声却是越来越大,后来索性自报家门,听到是官府的人搜查叛党,白春笙无奈,只能戴上帷帽跑去开了门。
  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推到地上,帷帽跌落在旁,刚养好的手心,毫不意外的又一次擦伤了。
  他最近肯定是水逆了,不然不可能这么点背!
  摸了摸擦破了皮的掌心,白春笙默默站了起来,也不敢去和门外那些数量不算少的,自称是“平南军”的军队壮汉们争执,反正他没做亏心事,也不怕他们来查,索性便让到了一边。
  “方才可有看到一只黄白花纹的小猫进来?”那些人进了院子一阵翻腾,大约是没有找到想要找的人,便过来问白春笙。
  也是巧了,这个点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周幼青也和对门的王大娘母女去了绣坊,说是绣坊新来了一批活计,她们赶早去挑一批好的回来,好赚一笔钱给家里人裁几件换季的衣裳。
  “方才倒是看到屋檐上有只黄白花纹的猫,不过很快便跑掉了,这个点,码头那边卸货的都歇息了,大约是跑去码头找鱼虾吃了吧。”虽然不明白这些人明明说搜查叛党,怎么竟问起了一只猫,不过,白春笙向来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当下便随口扯了一句想把这些人打发走。
  他不知道的是,方才正是看到这帮人凶神恶煞地在这附近挨家挨户破门搜查,那黄白花纹的密探猫才急匆匆跑去给它家主子报信去了。
  那些人听到果然有了那猫的踪迹,为首的便冷冷地看了白春笙一眼,唰地一声抽出佩刀,正要搭在白春笙肩上,只听得一阵细微的破空声,为首的军汉闷哼一声,佩刀应声落地,拿刀的那只手臂不自然地垂下来,看样子应该是骨折了。
  “怎么?平南军如今竟成了龚家的私兵了不成?未经允许擅自闯入县内抓捕叛党?这光天化日的,哪来来的叛党?可有朝廷海捕文书?”王鲲风带着一帮手下匆匆赶来,看到白春笙别在身后的双手,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随即一脸冷肃地看着那为首的军汉。
  “大公子?”那军汉脸色一变,当即令手下军士收起了佩刀。
  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豫亲王府的大公子,对他们家大小姐可是有大恩的!
  当年,龚家还不曾执掌平南军的时候,龚家大小姐便被选为豫亲王侧妃,因着这层姻亲关系,龚家这些年在军方着实风光,一路从不起眼的三等世家,成为威名赫赫的平南军统帅,执掌一方军权。
  只可惜,他们家大小姐自从生下一个半妖之子之后,便再没有生育。据说当年王妃以维护王府声誉为由,送走了王府女眷生下的所有半妖子女,他们家大小姐生下的三公子,还未曾学会说话便被送去了别院,多亏了当时在别院的大公子多加照拂,这才让三公子平安长大。
  龚家虽是武将世家,为人却十分耿直,对于这一辈唯一的女孩儿也十分怜惜,若不是当年的龚侧妃亲自看中了俊美多情的豫亲王,他们家也断不会为了巴结权贵把自家女孩儿送去王府做侧妃的。
  后来,龚侧妃生下的半妖被送走,再没有生育,家里也从不曾怨怪于她。唯独这次,龚侧妃闯下了天大的祸事,迫于无奈,龚家只能秘密出动平南军的斥候部兵,替自家人收拾善后……
  只可惜,在看到王鲲风的时候,为首的那个军汉便知道,他们这一次的秘密搜捕,只能暂时告一段落了。或者,另外换个借口?
  “大公子,近日有不明身份的猫妖闯入平南侯府,侯爷担心平南军机密泄露,便命我等秘密搜查抓捕那猫妖,情况紧急,约莫上报朝廷的折子还没有到御前。”
  “折子还没到御前,你们便可擅自出兵搜捕?难道不怕州府御前上告?”王鲲风对什么猫妖密探不感兴趣,他只是看到了白春笙被擦破流血的手掌,心里十分生气,不想随意放过这些人罢了。
  若是其他人这般说,那为首的早怼回去了,州府的官员怎么了?再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到御前去告他们平南军侯府的状子啊!
  只是,这话在旁人面前能说,在这位面前却是不能说,也不敢说的。
  “下官等一时情急,冒犯了这位公子,请打公子勿怪!下官这便带人撤出。”那为首的客客气气地命人奉上了百两纹银作为误伤白春笙的诊金,带着人迅速撤出了小院。
  “你莫不是近日犯了太岁不成?”将白春笙两只擦伤流血的手拉出来看了看,发现只是表面蹭伤了一层皮,并没有伤及筋骨,王鲲风没好气地骂道。
  “那也不能怪我啊?他们平白无故在外面砸门,又说是平南军抓捕叛党的,我哪里敢不开门?”白春笙也觉得自己最近好像霉运当头,十分的不顺,这才多久啊?前面的过敏刚刚好,手又擦伤了!偏偏他这辈子的身体十分娇弱,一点擦伤都要很久才能好,更别提这都破皮流血了,估计没十天半个月没法好起来。
  “景春,你去毛大夫那里取些擦伤用的药膏,再拿些细棉布回来。”猫大爷随口吩咐一个手下去取药,旁边有机灵的手下早打了些清水来,猫大爷将他袖口卷起来,这才发现不仅是掌心,连胳膊肘也被蹭掉了老大的一块皮,原本白若暖玉的肌肤淤青一片,看着十分骇人。
  拖着白春笙的手掌瞬间握紧了。
  “疼!”白春笙这可不是矫情,是真疼,尼玛这怕不是猫妖是虎妖吧?力气怎么这么大的?他那擦伤倒是没觉得多疼,被他这么一捏,尼玛骨头都快裂了好不好?
  快松手啊魂淡!!!
  猫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了桎梏他双臂的大手,左右看了看,示意手下先出去,等到清场结束,这才走过去将他上衣强行扒了下来。
  “喂!!”白春笙被强行脱衣,吓得整个人都缩了缩,两只膀子抱了起来。
  猫大爷却没搭理他,罕见的没有对着那一身雪肤发呆,而是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下,恨不得把他亵裤都扒下来看看,发现确实只有掌心和胳膊肘两处擦伤,这才将他上衣披在身上,仔细替他清理好伤口。
  过去取药的手下也回来了,看到房间门关着,其他人都乖乖站在院子里,顿时心领神会,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敲了敲门:“头儿,膏药取回来了。”
  王鲲风开了门,将药和细棉布都拿了进去,也不用剪刀,直接扯了一卷细棉布,给他擦好药膏,从手心一路包裹到了胳膊肘,看上去简直像是打了个石膏一样!
  “就是一点擦伤,不必这么夸张吧?”看了看完全不能动弹的双手,白春笙都快哭了,尼玛他是擦伤又不是骨折,至于包这么严实?
  “我看你最近霉运当头,怕你回头再撞到哪里,索性给你包严实些,即便撞上哪里,也不会再擦破了,你可别忘了你胳膊上已经蹭破一层皮了,要是再蹭到哪儿,那就是削肉挫骨之痛了!”王鲲风冷笑道。
  尼玛!!!
  白春笙想诅咒这坑爹的穿越,哪怕变成一只猫呢,也比河蚌好啊!谁知道这河蚌竟如此的不堪一击?随便那么一摔,皮都破了!真是少爷的身子打杂的命……
  不过,一想到万一真被这乌鸦嘴的猫妖给说中了,今天这伤口还没好,又不小心蹭到哪里了,那可真是直接蹭到肉里去了,想想就疼!白春笙只能憋屈地任由猫大爷把自己捆成了一只木乃伊。
  “鲲哥,方才那些人唤你大公子,你认识他们?”一通忙乱后,白春笙终于想起来自己方才的疑惑和不解了,王鲲风这个样子,明明就是贫家子,不然也不会沦落到带着寡母和一双弟妹在码头讨生活了。
  可是,看方才那些人的表现,又好像王鲲风真的是什么了不得的权贵人家出来的一般,既然是排行老大的“大公子”,怎么又会沦落到来码头收保护费呢?
  这一瞬间,善于脑补的白春笙,脑子里闪过了无数后世的狗血宫廷言情剧,或许,王鲲风的娘本是王府小妾,因不被主母所容,只能带着自己所生的三个子女离开王府?不不~想到王大娘那“朴实无华”的相貌,白春笙连忙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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