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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境(笨笨)-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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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试图分散孔千目的压力。从云端跌落泥潭的慌乱会使妖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所以他先给他一个看似靠谱的希望。
但孔千目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他前一句话上,不被看出破绽,或者……不被泄密——离湾已经完全否认了他“冒充”的主意。人类不可能获得妖怪的臣服,周围这群妖怪一旦有更好的选择,就会舍弃弱小的人类。
“介绍下情况好吗?我穿境时失去意识,再醒来就是这儿了。”
离湾道:“我们现在在西荒,车队正在前往西荒最大的城镇‘大集’。西荒是万灵妖境流放罪犯的贫瘠区域,罪犯都会被在脸上烙上‘罪纹’,终生无法出现在其他地区。但他们的孩子不同,这些脸上没有罪纹的生灵从法律上讲是自由的。西荒的官员组织商团,每年把‘自由妖’作为商品贩卖到其他地区,以此牟利。”
“没有办法让我见到官员吗?”
“听上去很棒,”离湾笑得眉眼弯弯,顿了顿才摊开手道,“如果我们有办法的话。”
接着,他神情骤然郑重,道:“食妖魔真的在西荒出现了。一个月前只是弱小的平民,最近越来越多的官员被放了调味料的尸骸被发现,造成巨大恐慌。官府已经发函,禁止外来妖口接近官员,无论公众场合还是私下交流。你在明王妖境也听过吧,食妖魔早就被传得跟妖王差不多了,警戒等级非常高。”
孔千目吃惊地瞪大眼睛,肃然道:“食妖魔从未长久停留在一个地方,而且,很少有尸体被发现。某位妖王曾研究出一种法器,将法器带到失踪者的故居,就能显示出死者的死状,否则食妖魔能否被发现都是个问题。你所说的,很可能不是历史上的食妖魔。”
离湾一愣,勾起嘴角,低声道:“历史上横行数千年的食妖魔,真的只是一只妖吗?那么长的时间,穿越那么多妖境,如果食妖魔真的活了如此多的岁月,他肯定已经是妖王了,而妖王,在妖境历史上向来作为神被无数信徒朝拜,或者……模仿。”
所有听到这句话的妖怪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包括孔千目。
“不,那太可怕了!”美艳的鸟妖吉尔居然吓得痛哭起来。
被她带动,妖怪中居然有好几个小妖大声哭起来,更有妖跌坐在地,簌簌发抖,更多的妖怪低头对着笼子角落里粗劣的人形木雕跪拜祈祷。
“有那么可怕吗?”离湾疑惑地望向老兔子。
老兔子也是站不稳的妖怪之一,他目光望着作为万灵妖王象征的人形木雕,似乎从上面吸取勇气,结结巴巴的对离湾解释:“传说食妖魔会活生生的撬开妖怪的头骨,用勺子挖脑浆吃,那时候妖怪还能清醒的感觉到脑袋的剧痛。”妖怪中发出几声尖叫,哭得更凶了,“他还能活着把妖怪的筋抽出来,或者把妖怪放在酒里泡醉了活活吞掉……”
“别说了!”孔千目的声音不大,但极富威严,“我们现在要考虑的不是食妖魔,而是如何从这里离开。”
离湾脸上仍带着笑——或许是气质问题,这群妖怪总是忘记他是人类,妖怪们的合法食物。倒是孔雀,意外的体贴呢。
“西荒里净水是很珍贵的东西。”离湾本人非常镇定,还有心思用玩笑把话题岔开,“这里有毛的妖怪每天都要清理毛发,有伤口的用口水消毒,比起逃跑,孔千目你现在急需的是把刚才从豺狼身上跳到你羽毛里的虱子弄出来。”
豺狼商团给予了这只能够穿境的大妖足够的重视,捆妖锁捆得非常严实,连手指都被绑住,生恐孔千目使用什么法术逃脱。
孔雀黝黑的眼睛在众妖怪中扫了一圈:“你能帮助我吗,离湾?”
“当然,我经常被副团长叫去梳毛呢。”离湾笑眯眯地站在箱子上,从上到下帮他梳理墨绿色羽毛斗篷。
很多妖怪都喜欢把皮毛变成衣服穿在身上,孔千目的斗篷前短后长,身前是湖绿色对襟内衬宝石蓝里衣,身后一根根长尾羽直拖到脚下,长长的绒毛是漂亮的金色,尾端的眼睛状图案极为整齐,绿色、金色、蓝色、深蓝层层分明,看得出长时间接受最好的护理,而且其主人十分健康。当然,不能忘了孔雀蓝绸般的高马尾,漂亮得离湾差点没忍心下毒手。
孔千目皱着眉头,人类把根根分明的绒毛“梳理”得散乱打结,有些地方还微微发疼。他不敢换个更加手巧的妖怪,人类再笨拙也是食物,而妖怪……想想刚才豺狼的眼神吧,他还被捆妖锁捆在木柱子上。
离湾就这样一本正经的,把孔千目摸了个遍,美妙的、“食物”的福利。
“我们离大集只有十六天的路程了。”老兔子提醒两人,“必须早做决定。”
离湾脑子里回味着孔雀挺翘的臀和结实的大腿,表面上却端正地坐在木箱子上,背后华美的翎羽像高贵的王座,十分威严:“我们缺少力量,我曾以为被捆得严严实实的新成员是,但他现在显然伤势沉重,身份也派不上用场。根据兔子的情报,豺狼商团的背后是习瑞,我们至少需要认识一个副城主级别的大妖。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这是每两天都要发生的事情,虽然事实证明没什么鸟用,但至少能分散妖怪们的精力,别被无法预知的命运逼疯。到了大集,这里大部分妖怪都会被卖给妓院、戏班、煤矿等很不好的地方,所以大家逃跑的信念都很坚定。
“比起副城主,我觉得还是离湾获得九歌大司命的赏识的可能比较大。”
“不,所有俊秀的人类都会被聚集在九歌神官面前,这太不保险了。”
“万一在这之前大家就被卖掉了呢?”
“孔先生你真的不能解开捆妖锁吗?”
“我认识了商团的小管事,他爱死了我的屁股,但鬼知道这有什么用。”
繁杂的声音在笼子里响起,离湾貌似很认真的听取每个妖的意见,但他从来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脸上永远是高深莫测的笑容。
他没有在听,傻子才会把时间浪费在一群废物的可笑妄想中,尤其这里面还有豺狼商团安排的细作。
他的双手背在身后,用自己的身躯作为遮挡,暗中试图解开捆妖锁的绳结。
孔千目感觉到离湾的动作,眉梢微动,夸奖样用脚尖蹭蹭人类的后背。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LAN绯雪的地雷,加更
☆、望断湖
他的双手背在身后,用自己的身躯作为遮挡,暗中试图解开捆妖锁的绳结。
孔千目感觉到离湾的动作,眉梢微动,夸奖样用脚尖蹭蹭人类的后背。
捆妖锁的强度很配得上它的价格,但豺狼打结的水平完全无法与神奇的人类相比,坚固的打了四五个死结的绳索很快被离湾解开两个,剩下三个绕在一起,被小心的拉松,已经看得到希望。
可惜,困境太强大,小妖怪们的见识有限,说来说去只有那么几条,在他们的讨论变成诉苦大会之前,离湾放开捆妖锁,站起身张开双臂:“今天先到此为止。晚上大家睡觉时警醒一点,如果有豺狼进来带妖走,普遍种族的不要反抗,守卫杀掉一两个不值钱的货物是被允许的,珍惜种族的谈谈条件,无论如何撑到大集,不要放弃希望。好了,散会。”
离湾永远在笑,他有一百多种笑来让自己看上去璀璨、友好而且值得信赖,而实际上,他暗中和孔千目谋划独自逃跑。
当然,孔千目也不是好孔雀,充分明白人类的智慧后,他主动让离湾握住自己的翎羽,好暗中用法术通话。
“这里的伙食你也看到了,如果不把小妖聚集起来,我第一天就会被他们吃掉。”离湾握着翎羽从豺狼妖送来的午餐中取出唯一的蔬菜——仙人掌,将剩下的肉食交给老兔子分发,“确保不被吃掉,同时让自己有东西吃,这就是权利的作用。”
货物们每天只有中午一顿和两杯黑乎乎的水,伙食是粘稠发馊的人眼、人肝、没洗干净的大肠、带有头发的头皮和生殖器等,偶尔运气好还能看见脚掌。
离湾亲眼看见和自己一起被关进来的人类如何被妖怪们片成薄片,敲开骨头吸食骨髓,连带血丝的骨头都被妖怪们含在嘴里当零食唆。
人类是食物,这些妖怪,每一只都是“食人魔”。
孔雀闭上眼吞掉离湾喂给他的人眼珠,根本不敢嚼,不仅仅是那思细级恐的味道,更因为,他莫名的会由此想到离湾那双黑珍珠样温润美丽的眼睛。
人类很少会避讳吃同类这件事,可离湾宁可守着可怜的一点点仙人掌,没有仙人掌时饿肚子,也不愿碰那些肉食。
这是一个有底线的人,而且十分有感染力。当他笑,黑牢都明亮,当他皱眉,最美丽的羽毛都失去光彩,当他忍耐饥饿捧上同类的眼珠,孔千目会恐惧得想吐。
“我会五十六种妖怪和人类的语言;我能在森林里清晰的辨别可食用植物;最重要的,人类不会被妖怪防备,我能暗中帮你做很多事。”离湾这样介绍自己。
“自存机妖帝起,妖怪都化成人形繁衍生息,语言早就统一了。至于你说自己不会被防备,但你随时可能被剥皮抽筋下油锅。”孔千目忍住胃部翻滚,转头不去看笑语晏晏的人类。
哪怕是在这个笼子里,也有一部分怀着让豺狼商团损失利益、被卖掉前吃顿饱饭之类的心思盯着离湾。
他不明白,这个人类,究竟是怎么做到在这种随时会被吃掉的情况下坦然自若的。
离湾笑容灿烂,极致的璀璨下往往藏着残酷的黑暗:“没关系,我的肉有毒,大不了同归于尽。”
吃人,吃妖,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吃与被吃的关系。妖境里没有他记忆中应有的普通动物,作为唯二拥有血肉的两种生命体,人与妖必然有一方要作为食物而存在。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
高大的骆驼妖化成原形拉着一辆辆法术加固的木车,沙漠中的地平线永远遥远,阳光从不休息,将沙丘照得闪闪发亮,像雪,更像骨灰。
食妖魔选择西荒其实是个很聪明的决定,在这无边无际的沙漠中,失踪几个妖怪,谁会拿着法器去一一探寻它们的死因呢?官员们发觉城镇中不再出现受害者之后,也只能长叹一声,在绿洲里给每个进入沙漠的妖怪发官方警告书,写满防范食妖魔的基本措施,被妖怪们扔进火堆里生火煮饭。
“货物们”大部分时间都被关在笼子里,偶尔带出去和路过的商团交易,倒没怎出现失踪的情况,只是食物越发少了,哪怕离湾一再强调清理毛发的重要性,被阳光晒得热乎乎的车厢和温热的铁栅栏都让妖怪们厚实的皮毛抑制不住的流汗、打结、生虫。
虱子也是一种十分神奇的妖怪,他们只有一天左右的生命,被捏死时流出的汁液会让妖怪们的手指肿起大包。所以每隔几年,关于虱子是否算妖、杀掉是否犯法的问题都会被放上桌面,至今没有结果。
反正这些小东西不能吃,光讨妖嫌。
每天凌晨离湾都会被豺狼带走,中午返回笼子,孔千目问过,是豺狼商团的副团长需要笨手笨脚的人类为其梳毛。
除去这些时间,离湾和孔雀几乎朝夕相对。
离湾将孔雀当成自己的救命稻草,喂食梳毛从不假他妖手,睡觉都在孔雀脚下的木箱子上。其中看守他们的豺狼妖来过几次,都被他糊弄过去,甚至以其他小妖满足豺狼的□□。
当人类望着你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满满都是你的身影,笑起来弯弯的小月牙好像要用蜜汁把妖泡起来一样。但实际上,脆弱的人类有着比任何妖怪都要坚韧狠辣的灵魂。
“过几天我们会进过望断湖,传说中湖里储存着万灵妖王的部分法力。”孔千目低声道,“万灵妖王法力之深厚在诸王中名列第一,说不定望断湖能把你变成半妖。”
离湾这样的灵魂,作为人类太过可惜。
望断湖是万灵妖境的枢纽,一旦震荡,可能危及整个妖境。在其庞大的法力冲刷下,离湾必然能从人类变为半妖,脱离食物的身份,摆脱现在整日提心吊胆的生活。
孔千目知道自己疯了,不就被顺了几天毛,喂了几天特别难吃的人肉,竟然会把这样的秘密告诉一个仇视妖怪、满肚子黑水的人类。
也许是人类的眼睛太过美丽,梳理羽毛时的手法太过温柔,说出的话语太过合他的心意,……有点想带回明王妖境养起来。
“看呆了?”离湾指指自己的脸,还用手里的孔雀翎羽挠自己的脸颊,戏谑道,“别爱上我,会伤心的。”
“说正事。”孔雀尴尬道。
“妖王是神一样的存在吧,碰那种东西,死起来特别快。”离湾两手捧着处理好的仙人掌,一双顾盼生辉的黑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很担忧的模样。
“我本来就要去的。”孔千目解释道,“我经脉都塞,望断湖能帮我恢复。你不想变成半妖吗?这样就不会被吃掉了。”
把人变成半妖需要极其洪大的法力,几乎相当于支撑四分之一个妖境一天,对于人类而言相当于得道成仙的人参果。最重要的是,妖境法律明确规定吃半妖等同吃妖。
但离湾不在乎。
“那么……”他捻起一块仙人掌送进嘴里,苦涩的味道在口腔萦绕,眉眼依旧带笑,“你有部分法力是可以动用的。”
孔千目意识到自己泄露了什么,沉声弥补道:“这点法力,未必能带着你逃过追捕。”
人类笑得像只摇尾巴的小犬:“嗯,我相信你。”
他早就好奇孔雀怎么一点紧张的模样都没有,既然捆妖锁已经解开,看守松散,恢复部分力量的孔雀要离开应该不难,但他却选择在这里留到商团经过望断湖——由此推断,那个打伤他的妖怪很有可能仍在追杀他。
欺骗和隐瞒根本无所谓,离湾只在乎这只妖怪能否带他逃出商团并找到新的人类聚居地。
“我才不要变成半妖呢,我早就发过誓,作为人直到自己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哪怕没有记忆,他心里知道,自己永远是人。
☆、长安
孔雀被关进笼子里的第三天,豺狼将他带离了笼子,仍绑着实际上早已松散的捆妖锁,粗粗梳理清洁毛发,紧急排练歌舞。
离湾随便找了个借口,在豺狼讥讽的目光中紧跟孔雀来到用人皮和各种麻线拼接而成的大帐篷。
映入眼眸,传入耳中的,自然是舞乐。
舞、乐。
离湾第一次知道,孔雀也会唱歌。不似黄鹂清脆,带着沙哑的高亢的歌声,如同自远古而来的那一抹苍凉而不改激昂的烈烈风声,携神话时代百鸟之王的余韵俯瞰众生。
高贵而自由,纵不能展翅而飞,亦不改其灵魂深处对远方的渴望。
伴着那歌声,离湾好像看见青草茫茫,大海汹汹,妖声沸沸,庙堂之高远,江湖之广阔,新生之喜悦,荒墓之寂寥……这都是孔雀的经历吗?披着长长的华羽,用短而细的双腿独自游历,从不任何事物停下脚步,经历过后就高傲地弃之而去。
哪怕是不懂乐曲的妖,看着一位仪容庄重的英俊孔雀妖引颈高歌,那喑哑的声音回荡耳畔,也会不由自主的收敛笑容,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孔千目仍负枷锁,臻首高仰,双眸望着帐篷顶,吝啬给目瞪口呆的豺狼妖一个眼神。
“这是什么曲子?”豺狼商团的团长巨贪问道。
孔雀梗着脖子道:“无名。”
离湾差点笑出来。他懂孔雀语,孔千目刚才根本是想到哪唱到哪,将无数只曲子的曲调和歌词随便衔接,或许连调子都错的,但孔雀却唱得那么坦荡,那么理所当然,好像传世名曲。
潇洒的孔雀啊,竟将那个地方放在歌词中唱出来,胆大包天。
那个充满悲伤与痛苦,却又令人无比向往的地方……
巨贪锐利的眼扫过孔雀,忽而落在他身后似哭似笑、神情古怪的离湾身上,眼中浮上兴味:“你居然还活着。”
人类被关在满是饥饿的妖怪的笼子里,居然还全须全尾的活着。
“现在我是孔雀先生的附属品了。”小小的人类一瞬间收起心思,昂首挺胸,好像获得了什么了不起的身份,“只有我知道他刚才唱了什么!”
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巨贪好奇道:“那你说,他唱了什么?”
“草原、大海、妖怪、人类、欢乐、悲伤、流浪、家庭……”离湾竖起指头,一一细数,“哎呀,太多了,根本是一句一变,在大集可不能这么表演,会把听众的脑子绕晕的。”
孔千目吃惊地望向人类,没想到他真的听懂了。
妖怪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化为人形生活,本族语言对于他们而言更多是一种无用的天赋,很少有妖怪会费心去研究这种东西。聪明的人类却真如其所言,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浪费”其中。
“我还会弹琴、吹口琴、拉二胡、下棋,你再找不出比我更多才多艺的人类了,要好好保护我啊。”
孔千目下意识知道,人类这句话是对自己说的,他第一次松开面颊肌肉,微笑着点了点头。
巨贪对孔千目的表现非常满意,他其实只需要孔雀看上去足够高贵就行了,傻子才会松开捆妖锁让这只大妖跳舞。至于歌喉,哈,孔雀什么时候有过那东西?
“人类,把曲子写下来,我要把它送给客户们,告诉他们我有一只会唱歌的孔雀。有歌无舞清冷了,再让那些扁毛畜生编一支舞,说不定不用等到大集,就能把这只麻烦精连带捆妖锁一起卖出去。”
“遵命,先生。”
离湾夸张地弯下腰,像演一出滑稽戏。
孔千目嗤笑一声,摆明了不屑搭理巨贪。
巨贪冷瞥他一眼,随手把腰间的酒葫芦扔在地上,道:“至于人类,这是你活到现在的奖励。”
人类可不像孔雀那样不识趣,笑逐颜开,吹捧话不要钱样从嘴巴里涌出来,转瞬将被孔千目泼了冰水的场面挽救回来,特别是巨贪勇擒大妖的功绩,被他大说特说,连巨贪都觉脸红,转而谈起副团长的功劳:“全靠小狼眼神好,看出这孔雀外强中干。”
“若非团长慧眼识英雄,副团长纵有天大的本领也施展不得,团长是头头,本就不必在武力上一争长短,会用妖才是真本事!”离湾竖起大拇指,满容满面,“要不西荒那么多妖怪,怎么就您把副团长捡回来了呢?”
巨贪本有些看不起人类,可离湾能说会道,字字瘙到他的痒处,豺狼不自觉就想多听几句,听着听着就少不得要加入,渐渐倒变成了“交谈”。
“运气运气。”团长先解下腰间葫芦喝一大口酒水,春风得意,彰显自己的英雄气概,见在座无论豺狼还是奴隶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身上,才慢慢道,“小狼天生残疾,我遇到他时,他躺在乱葬岗里等死,身上的肉都腐了,爬过来要吃食。”
副团长在豺狼商团中委实是个传奇人物,不仅来历神秘,而且神通广大,据说他自伤残废,不爱见妖,在座包括巨贪的心腹在内,竟没几个见过他真身的。没想到一代大妖居然也有那般落魄时候,都盯着巨贪盼他说下去。
“那时候我哪知道他是大妖啊,看在同族的份上给了他一块吃剩的肉干。他吃完肉干,缓过一口气来,对我说,他自幼残废,多亏祖父一把屎一把尿养到成年,想着修炼出一番名堂报答祖父。没料想他刚晋升大妖,祖父就老死了,他也心灰意冷,来这里等死。”巨贪脸上的笑和感慨混合在一起,“可是临到死,他又舍不得了,正好遇上我,干脆跟着我混,没别的要求,只要一口饭吃。”
离湾笑道:“副团长不良于行,遇到团长是他的机遇。”
“再不良于行也是大妖!”巨贪拍着大腿道,“别的不说,单看咱们不交易时他弄的结界,白天凉快晚上暖和,连巡逻的人手都省了不少,而他那囫囵模样,衣食住行、权势富贵,样样用不上,真只能讨一口吃的。赚大发了啊!”
“可见这老天爷是眷顾团长的,您和副团长一个撑场面,一个支内里,豺狼商团这一单生意做下来,连大妖都有货,将来在西荒的声望定然无妖能敌!”
离湾开了这个头,在座豺狼商团的几个干部自不甘落后,一个个大声庆贺商团称霸西荒指日可待。
只有孔千目,在离湾看过去时,悄然翘起一根尾羽,用柔软的尾端圈了个圈,像个问号,再指指副团长的帐篷的方向——副团长有问题?
离湾摇摇头,示意他不要管。
豺狼商团的几妖互相吹捧好久,才各自离去。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还不到庆功的时候。
到大集的这一路上也是重要的交易路线,很多本金不多或者带着违禁品的商团都选择等在去大集的必经之路上,提前和路过的商团交易,免得到了大集地租太贵,规矩又严,许多难得的货物砸在手里。
豺狼商团主要进行活物贸易,在大集属于不光明但也不犯事的买卖,今年好货多,巨贪有意借此机会宣扬名号,凡有别的商团找上门来,都照样接待,一路上停的比走的多,每个管事手里的事务也十分繁杂。
等巨贪离开,人类用脚挑起豺狼赏给他的酒葫芦的带子,将葫芦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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