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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鹿-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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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蛮人用二两金换一两鹿璃,这是多好的生意,”钟随风绑好受伤的腿,撑着站起身,“钟家需要这些黄金。现在看着衰败,等有玉继位,把库房打开,西域就能再起来。”
  “金矿呢?”钟无墨一惊。
  天下四域,各有各的营生。最有钱的莫过于拥有鹿璃矿的南域;东域毗邻东海,有珍珠、鲛绡、宝石;北域虽然没什么特产,但兵强马壮,各地平乱都要从北域借兵,譬如这次沈楼出兵狄州,钟家就是要给很多钱。
  至于西域,则有一处金矿。
  南璃北兵东珠西金,由此而来。
  “金矿,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空了。”钟随风苦笑,西域没有其他营生,兵力又弱,如果没有金矿,早晚成为一盘点心。
  “所以,钟长夜派人截杀我爹娘,是因为穷疯了?”林信讥讽道。
  钟随风看了一眼林信,闭口不言。
  “你爹娘……”钟无墨一惊,这事他还不知道。
  “你爹坚信我爹寻到了鹿璃矿脉,派人截杀。害死了我爹娘,还让这条疯狗追着我跑了几百里。”林信用剑尖点了点钟戮。
  虽然因为钟戮这种“不杀孩童”的奇怪癖好躲过一劫,林信也不可能感激他。他杀了赵坚,也造成了自己困于赵家生不如死的幼年。
  钟无墨原本是不信的,自己的父亲当不会做出这种事来,但听到是钟戮所为,便无法辩驳了。
  钟戮是钟长夜养的杀人刀,幼时被后母推下陡坡,为钟家老爷子所救,又被钟长夜养成了一条疯狗。他只听钟长夜一个人的话,忠心耿耿,指哪儿打哪儿。
  “钟戮,过来。”钟长夜死后,他的这只忠犬,便传给了钟家兄弟。
  然而,钟戮没有动。
  “戮,保护主人。”钟戮一瞬不瞬地盯着沈楼和林信。
  主人?
  所有人都惊呆了,眼睁睁地看着钟戮接住钟随风递过来的一块鹿璃,嵌在灵剑之上。
  “你的主人,是钟随风?”林信哑声道,骤然攥紧了沈楼的手臂。
  “没错,他的主人是我。”钟随风勉强站起身来,趴到了钟戮的背上。
  ……
  当年那个鲜血淋漓的山坡上,是年幼的钟随风攥住了老国公的衣角,“爹,我们救救他吧,太可怜了。”
  “破相了?”老国公的性子跟钟长夜一般无二,说出的话总是极难听的,“也好,丑奴配你这个废物,倒是合适。”
  ……
  “拦截你爹娘,是大巫的意思。鹿璃矿脉归钟家,他只要你娘回北漠。所以我帮蛮人混进来,抓你爹娘,又叫钟戮去斩草除根。只可惜这个蠢货,没能杀了你。”钟随风颇为可惜地说。
  所以,截杀林争寒和兰苏的,是假扮钟家属下的蛮人;追杀林信,重伤赵坚,全都是钟随风的主意。钟长夜自始至终,都没有参与过这件事。
  难怪,难怪钟长夜面对他的质问那般惊讶。他杀错了人,报错了仇,捏错了神魂!一代枭雄钟长夜,被林信毁了神魂,入不得轮回,永世不得超生。就如雁丘镇上那几个跑堂一般,成了林信手上血淋淋的债!
  “信信?”沈楼见他气息不稳,转头查看。
  正在两人走神之时,无数红线突然从地底冒了出来。
  沈楼抱住林信,一跃而起。但他没有鹿璃,只能凭着自身的灵力跃起一丈高。
  然而,空中还有几道不知何时布下的红线,瞬间将沈楼的后背割出血来。林信回过神,将旸谷踩在脚下,拉着沈楼快速躲过去。方才存储的魂力尚有剩余,足够两人御剑。
  然而那红线似是活物,尝到了沈楼的血,便不依不饶地追上来,牢牢缠住了他的脚踝。
  此时,钟戮已经背着钟随风御剑逃走了。
  “咻——”一只摸鱼儿划破夜空,窜到了林信面前。林信抓住那小剑翻看,后面写着一个“离”字。
  “师父!”林信一惊,这是朱星离的摸鱼儿,师父出事了!
  话没说完,就听“噗通”一声,刚刚飞起来的钟戮,被人一脚踹了下来,连带着钟随风在地上滚了两圈。
  “呦,你俩这急匆匆的干什么去?挖坟啊?”一身绛红鲛绡的朱星离,踩着烧火棍一般的春痕剑,晃晃悠悠地飘了下来。
  林信提剑要砍断沈楼脚上的红线,被朱星离立时制止:“别动!”
  “不想让沈世子暴毙,就放我走!”钟随风呛咳了两声爬起来,那红线突然收紧。
  朱星离二话不说,咬破手指,虚空画了个符,弹到了红线之上。那红线便如被开水烫了的细虫,倏然退去。
  “咒术嘛,我也会。”朱星离得意地说。
  林信见危机解除,瞬间扑了过去,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一刀勾住了钟随风的脖子,“我只问你,我爹娘,是不是你杀的?”
  “是……哎,不是我,是那些蛮人,”钟随风摇头,又变成了那副贪生怕死的熊样,“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大巫报仇!我只是资质太差,想跟他学点巫术,唔……”
  话没说完,就被林信割断了喉咙。
  而被沈楼缠住的钟戮,嘶吼一声,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忽见林信握掌成爪,扣住钟随风的天灵盖。
  “再向前一步,我就捏碎他的魂魄!”
  钟戮瞬间收住脚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林信指尖发颤地扣着钟随风的脑袋许久,急喘几口气,慢慢松开了手。魂飞魄散的人,不能入轮回。现世报仇,不累来生,说到底,他林信不是阎罗,没有资格做这种事。
  钟戮接住钟随风的尸体,反复查看,确定他已经死了,这个刀疤脸三白眼的凶神,突然露出了一丝茫然。
  被后娘虐打,被族人漠视,只有那个懦弱的小孩子关心戮的死活。废物也好,没主见也好,心狠手辣也好,通敌卖国也好,他都是戮的主人,唯一的主人。
  “啊啊啊啊!”钟戮突然暴起,冲向林信。
  沈楼横剑拦截,钟戮却一头撞在了虞渊剑上。吹毛断发的灵剑,将钟戮的脖颈切断,身首异处。
  院子里骤然陷入了一片寂静,北风吹过大荒,卷起漫漫尘沙,遮盖了一地鲜血。
  没了主人的犬,不能独活。


第64章 灭狼(一)
  钟无墨慢慢挪过去; 在钟随风的尸体前坐下; 抬手给他合上了双眼。
  林信低头,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不发一言。
  当年在洛川的小城里,师父给一个误以为被后娘耽搁了前程的人一句批语,“蓬莱有路; 一朝错恨”。如今用来说他; 也恰好合适。
  钟长夜灵力强大; 手腕卓绝; 乃是一方枭雄; 皇帝也要礼让三分,是上辈子林信最难逾越的仇敌。若是知道杀父仇人是一无是处的钟随风,他根本不需要割鹿侯的无上权柄。
  蓬莱有路,偏偏走成了荆棘途。一招错恨; 断了无辜之人的轮回路。
  沈楼抱着他起来。
  “这是怎么了?”朱星离过来看徒弟,忽然一道耀眼的金光自天边而来; 晃得人睁不开眼; “这是谁呀?”
  一队身着金甲的金吾卫,身后跟着焦头烂额的钟有玉; 落在了这破败的院子里。
  “二叔!钟戮!”钟有玉看到地上的两人,惊呼着快步奔过去,看到钟随风脖子上的吞钩刀痕,顿时红了眼,转身抓住林信的衣襟; “是我爹杀了你爹,冤有头债有主,你杀我叔叔作甚?”
  钟随风虽然无能,虽然懦弱,但自小对他们兄弟俩是极好的。父亲严厉,日子不好过,尤其是调皮的钟有玉经常挨打。二叔总是磕磕巴巴地拦着,说他还小。
  “对不起。”林信哑声道。
  “说对不起就能解决吗?我二叔都死了!”钟有玉哭起来,“就算他通敌叛国,也轮不到你来杀他!”
  他已经主动带着金吾卫来寻叔叔了,准备亲自绑着他去见皇帝,没准能得个从轻发落。这下可好,什么希望都没了。
  “钟有玉!”沈楼扯开钟有玉的手。
  “是叔叔杀的,不是爹,”钟无墨突然开口,用漆黑无波的眼睛看向兄长,“入宫,是叔叔的计。”
  钟有玉被沈楼推了个踉跄,听到弟弟这话,顿时愣住了。
  所有人都不说话,只有跟着钟有玉来的家臣吴兆阳,在跟金吾卫交涉。金吾卫决定要将钟随风的尸体带回京中,给皇帝发落。
  “侯爷可要随我们回京?”金吾卫统领过来跟林信行礼。
  “都过年了,回什么京,我们得回南域去了。”朱星离摆手道。
  “但,这事是侯爷上奏的,属下不好跟皇上交代。”统领有些为难。
  “本侯几时上奏了?”林信抬头看他们,眸色冷厉。从撞破钟随风跟蛮人的勾当之后,他就一路疲于本命,哪里有时间跟皇帝告状。
  那金吾卫立时不敢出声了,“竟不是侯爷上奏的吗?那属下一并呈报给皇上吧。”说罢,也不敢再多言。
  吴兆阳走到钟戮的尸体边,仔细看了看,又看了一眼钟随风,无喜无悲。捏着腰间的玉石吊坠,唇瓣微动,似在无声地念叨什么。
  沈楼看到他这番动作,眸色微暗。想起那年在南域遇到吴兆阳时,林信还跟他讨论吴兆阳带着块桂花糕玉佩,实在好笑。
  “吴万户,你这玉佩,是何人的?”沈楼沉声问。
  吴兆阳看向沈楼,似乎有些诧异他会注意到自己的玉佩,但还是恭恭敬敬的答了,“是小越的,不知世子可还记得。”
  那年秋贡宴上,大放异彩的断剑客吴越,那个笑起来会露小虎牙的年轻人。
  金吾卫跟钟家兄弟商量好,开始收拾钟随风的尸体,没人注意到这边。
  吴兆阳看着手中的黄玉桂花糕,用谈天说地的语气,跟沈楼聊了起来,“他是我们吴家灵脉最好的孩子,国公爷说过他是上上等的资质。小越想考武状元,想上战场,说是要挣个列侯回来。他最佩服的就是玄国公……很久没有人跟我聊小越,让世子见笑了。”
  沈楼看着似在克制什么的吴兆阳,神色复杂。
  林信听到这话,看了一眼那边的金吾卫。
  来大荒取角铃,绝不是什么临时起意,钟随风是在往北漠遁逃。他这么着急地要逃,定然是知道金吾卫要来抓他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皇帝是如何得知钟随风通敌叛国的?
  “那晚在莫归山,是你引我去看蛮人的?”林信盯着吴兆阳。
  吴兆阳微微一笑,“侯爷在说什么,小的不知。”
  金吾卫带着尸体和钟有玉,连夜赶回京去。吴兆阳则留下来照顾钟无墨,带二少爷回莫归山。
  错身离开,吴兆阳低声对林信说了一句话,“侯爷若要寻骨灰,可往北漠去。”
  林信瞳孔一缩,待要再问,那人已经背着钟无墨,踩上灵剑消失在夜空中。
  “不必追了,他知道的也不多。”朱星离叹了口气,拿过林信背上的雪寂查看。他看到林家夫妇的坟被翻了个底朝天,就知道出事了,便放出摸鱼儿寻了过来。
  摸鱼儿既然可以用来求救,自然也可以用来寻人,只消跟着它跑便是。
  “师父,我娘究竟是什么人?”林信举起手中的角铃。
  朱星离有些讪讪,孩子大了,没法用“小时候冻蓝的”这种话糊弄了,“你娘,本名叫乌洛兰达苏,是可汗乌洛兰贺若的亲妹妹。”
  林信和沈楼具是一惊,那些蛮人说是圣女,他俩都以为是跟大巫有关的,不成想竟是北漠公主!
  “叮——”角铃自己响了一下,似乎是在回应朱星离的话。
  “那年蛮人大巫不知道犯什么病,非要她做圣女,还要拿她祭天,贺若竟然也同意。她不想死,就逃了出来,遇见了你爹。”朱星离把埋藏了多年的秘密说出来,自己也松了口气,拿过角铃来晃了晃,“这灵器,是兰苏用来找鹿璃矿的。”
  乌洛兰达苏,有一项特殊的能力,她可以借用动物的眼睛来看东西。这角铃,便是挂在鹿角上的,一旦找到鹿璃矿,她便可以将残魂附在鹿眼上,看到具体的位置。
  “不然你以为菁夫人为何喜欢你?”朱星离见徒弟脸色不好,便说话来逗他。林信没有继承他娘的能力,只是多少还有点影响,那些个小东西,就喜欢亲近他。
  林信把角铃抢回来,珍而重之地捧着,“别乱动,这里面有残魂。”
  “是么,那快些放了吧。虽说缺一点神魂不影响投胎,但终究不好。”朱星离摸出一盒朱砂,就要画阵。
  “我不!”林信把角铃揣进怀里,那残魂是娘亲的模样,带在身边他还能时时看到。
  人死之后,魂魄分离。魂归天,魄入地。只要魄没有散,就可以投胎。钟长夜那些人不能轮回,便是因为连魂带魄被林信捏了个粉碎。这一缕残魂是从神魂中分离出来的,并不影响轮回。
  “缺魂,下一世身体会差。”沈楼低声劝他。
  林信看看沈楼,紧紧捏着手中的角铃,“我想,再看看她。”
  朱砂画阵,鹿璃聚灵,不需阴镜,便能看到魂影。浅浅的魂,在阵法中上下漂浮,懵懂地看过来。朱星离将这缕残魂一点点从角铃中剥离出来,切断她与角铃的联系,再放归于天。
  “娘,我是迟诺,我长大了,你看看我。”林信看着阵法中的乌洛兰达苏,万分不舍,想把这模样刻在心里,不要再忘记了。
  残魂眼神空洞地看过来,幽魂脱离灵器,渐渐变得明亮。缓缓升天的一刻,原本懵懂的残魂,突然开口,叫了一声:“叱奴。”
  叱奴才是林信真正的乳名,在胡语中是狼崽的意思。只是林信不懂蛮语,以为是迟诺。
  那声音,温柔清灵,与梦中娘亲哄他睡觉的声音一般无二。
  “娘!”林信扑过去抓了空,残魂消失不见,就连朱星离画的阵也灭了灵光。眼前骤然一黑。
  “信信!”沈楼赶紧接住他,人已经昏了过去。
  朱星离还来不及炫耀自己的新阵法,就被徒弟吓坏了,赶紧拉住他的手看。这才发现,那满手的鲜血不是杀人沾上的,而是他自己的。手掌上的伤口崩裂,已经染了半边身子,只是他穿的衣服颜色暗,没看出来。
  “这是咒术,得先去咒再止血,不然永远也好不了!”朱星离痛心疾首地说。
  林信再次醒来,是在浣星海。屋子里点了草木冷香,满满的都是沈楼身上的味道。
  窗外传来师父的声音,“哎,沈歧睿,我留在浣星海陪你过年,你高不高兴啊?看我对你多好,过年都没回家。”
  玄国公沈歧睿不明意味地哼了一声,“那可真是谢谢你了。”
  “哎,不客气。我们朱家人都心善,特别是对老寡妇、老鳏夫。”
  “朱亦萧!”


第65章 灭狼(二)
  林信起身; 遍寻不到沈楼; 便出去问师父。
  沈歧睿和朱星离,正在院中的大枫树下喝酒。瞧见林信出来,沈歧睿转头跟他打招呼,朱星离趁机往沈歧睿的杯子里弹了个雪球,“信儿; 过来给为师倒酒。”
  “清阙呢?”没有理会自家师父的无理要求; 林信在枫树下站定; 直接问道。
  “他刚吃了药; 睡了; ”朱星离含糊道,端起酒杯冲沈歧睿抬抬下巴,“来来,走一个。”说罢; 一饮而尽。
  沈歧睿看也不看地举杯,扣了满嘴的雪。
  “哈哈哈哈……”朱星离笑得前仰后合。
  林信看两人的架势; 微微蹙眉。此处是沈楼的住处枫津; 被朱星离这般捉弄,沈歧睿也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 显然是不放心什么。
  客房,黄阁正老老实实地站在门外守着,瞧见林信过来立时行礼,“侯爷,世子刚睡下; 您过会儿再来看他吧。”
  “闪开!”林信冷着脸,一把推开了客房的门。
  “唔……”低低的痛哼,在木门打开的瞬间扑进了林信耳朵里,宛如一道炸雷,激得他心尖都疼了起来。床上的沈楼眉头紧锁,似在忍耐着巨大的痛苦。
  “侯爷!”守在床边正给世子擦汗的紫枢,瞧见林信进来,顿时有些慌乱。
  沈楼睁开眼睛,眉毛上粘了汗珠子,颤颤巍巍地挂着,眼中却很是平静,甚至带着点笑意,“信信,你醒了。”
  “这怎么回事?”林信甩掉鞋子爬上床,将沈楼抱进怀里,感觉到他在微微颤抖,摸出一颗药丸给他吃。
  “朱先生给补了魂。”紫枢替世子回答道。
  沈楼摇头,逍遥丸虽好,但会麻痹他的意识。他需要跟新补进去的魂对抗,将对方吞噬掉,最好还是保持清醒。
  “你出去吧。”林信摆手,让紫枢离开,自己脱了袜子坐进被窝。
  紫枢也觉得自己挺多余的,默默地退出去关上了门,跟黄阁一起揣着手当门神。
  “师父给你补的什么?”林信轻轻摸着沈楼的发顶,虽然这对减轻神魂的疼痛起不到什么作用,但聊胜于无。
  沈楼倒是挺受用的,觉得疼痛减轻了不少,“我也不知,说不是人魂,叫我放心。”
  不管生魂死魂,都会造成记忆混乱,况且用别人的魂来补魂,本也是不太好的事情。朱星离这半年在外,不知寻了什么古怪的材料,拍着胸口保证这次能把沈楼治好。
  沈歧睿不放心,这才守在枫津,忍受朱星离的捣蛋。
  找到沈楼,闻着他身上的草木冷香,身体尚且虚弱的林信又打起了哈欠。
  “还困?”沈楼示意他躺下。
  林信从善如流地躺好,八爪鱼一般攀到了沈楼身上,半晌才说了句话,“我不该杀了钟长夜。”
  “上辈子,你已经偿命了。”沈楼摸摸他的后背。
  “但我把他的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杀了。”林信把脸埋进沈楼的颈窝里,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资格,用这沾血债的手拥抱沈楼。
  半晌,没听到沈楼回答。林信忐忑地抬头看他,却见他微微仰着下巴,脖颈上青筋紧绷,显然是在忍着疼。
  林信凑过去,亲了亲他的下巴。沈楼缓过这一阵剧痛,回了他一个吻,“该还的,你都还清了,不必自责。”
  “嗯?”林信觉得沈楼这句话不简单,待要再问,却被沈楼按住脑袋。
  “信我,叱奴。”沈楼轻声说着,慢慢合上眼。
  林信睡了一会儿就醒了,睁着眼贪恋地看着沈楼的脸。他太依恋沈楼了,这人是他那些痛苦岁月里唯一的安慰,再如何也舍不得放手。
  睫毛轻颤,沈楼缓缓睁开了眼,应是已经克化了补的东西,面上并无痛色,四肢肌肉也是放松的。漆黑的双眸,带着几分懵懂,好奇地看着林信。
  “醒了,还疼吗?”林信伸手捏他的脸。
  沈楼乖乖地给他捏,末了,在他掌心轻轻舔了一口。
  “咦?”这动作,寻常沈清阙是绝不会做的,林信不觉得可爱,只觉得毛骨悚然,蹭的一下坐起来,“沈楼,你还认得我吗?”
  沈楼跟着坐起,歪头看他。这就更奇怪了,一个大男人,做出这种幼稚无辜的动作。
  “信信。”
  还好,认得。林信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被沈楼用脑袋顶翻在床上,来回蹭着胸口。
  “师父!”林信扯开嗓子,大声疾呼。
  “碰!”客房的窗户被打烂,朱星离瞬间蹿进来,“怎么了?怎么了?”
  “你给他补了什么东西?”林信欲哭无泪地被沈楼按在床上舔脖子、蹭脑袋。
  沈歧睿随之而来,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由得黑了脸,“成何体统!清阙,快起来!”
  沈楼听到父亲说话,便坐起身来,轻咳一声,“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方才做了个长长的梦,梦到自己在林间飞奔,吃到了极为鲜嫩的青草,喝到了比梨花酒还要甘甜的泉水。醒来看到林信,就忍不住想要跟他蹭蹭头顶。
  “来来,神魂离体给我瞧瞧。”朱星离支使沈歧睿去关门,拉着沈楼坐好,快速在他四周摆了几块鹿璃。
  阖目,神魂出窍。
  鹿璃的光芒中,显出了沈楼明亮的神魂。那神魂与寻常的沈楼一般无二,只是左边头顶,多了一只奇怪的鹿角。
  “啊,补的是九色鹿。”朱星离了然,单指点在沈楼眉心,大喝一声,“回魂!”
  神魂重新回到身体,沈楼睁开眼,扶着脑袋忍过这一阵天旋地转。
  “那是什么?”沈歧睿也看到了神魂的模样,微微蹙眉。
  “你给他补了兽魂!”林信不可置信地看向师父,“不是说兽魂没什么用吗?”
  “这是灵兽魂。”朱星离摸出那颗八面玲珑的黄泉珠,如今的珠子灵光闪闪,像是装满了宝石的锦囊,骄傲地炫耀着它的金贵。
  世间除了寻常的牲畜野兽,还有一部分与蛊雕相近的灵兽。它们天生有灵脉,有神魂,比寻常的野兽要聪明的多,只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
  朱星离这半年来,就是找这种灵兽去了。寻了这么久,也只找到了三只,九色鹿、雪月狼、赤尾狐。
  “都是完整的生魂,大补,三个就差不多了,”朱星离把黄泉珠扔给林信,“等他忘了鹿的事,再给他补下一个。”
  灵兽性子单纯,记忆也很少,容易克服,就算出现混乱,也很快就会消失。断不会再出现被别的魂控制身体杀林信的事了。
  然而,朱星离没有料到的是,灵兽的记忆虽然简单,兽的本能却很执着。于是,整个过年期间,沈楼都在试图吃草。好在头是不怎么疼了。
  窗外北风呼啸,跟心爱之人躺在一个被窝里,真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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