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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养龙进行时-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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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视线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他走了一圈,没发现要找的人,就招人通报了一声,然后在无数的视线中,仪态优雅,但实际有些狼狈地躲避到靠河的边缘。
路边每隔百米,就会插一根有铁血商会标志的旗帜,大风将旗面吹得猎猎作响,放眼看去,一片嚣张的黑红大叉。
尼克走到靠河的边缘,青石垒成一米高的护墙,右手边是一根嵌进石头里,三米高的旗帜,
底下就是波涛澎湃的蒙特拉大河。
尼克靠在护墙上,探出脑袋向下看,白花花的浪猛烈的击打着礁石。
尼克脸上忽然冰凉,忍不住伸手擦了一下。
是水。
他忍不住心中惊讶,这浪花冲得也太高了吧,隔着二十多米的距离,居然还能打到他的脸上。
“尼克?”男人的声音从身后冒出来,带着桑坦格拉潘群岛的独特口音。
尼克瞬间变了个人似得,回头,满脸惊喜:“阿萨!”他伸手勾住对方的脖子,像无骨蛇一般地缠在他身上,“等了这么久,我还以为不来了呢。”尼克幽怨地看着男人,脸颊贴了过去,对着他的耳朵吹了口气,“亲爱哒,想我了没有?”
阿萨的手放在尼克的腰上,本来是准备推开他的,但尼克这一口气吹过来,阿萨触电般浑身一哆嗦,向外推的手,立刻就猛地收紧。
阿萨翻身将尼克紧紧压在墙上,在尼克的笑声中,二人交换了一个长而又长的湿吻。
背后海浪翻滚,头顶旌旗展展。
尼克让阿萨压得脑袋后仰,眼睛里倒映着整片蓝天。
分开的时候,彼此都有些气喘吁吁。
尼克还在看着天空,和激动的阿萨相比,他的脸上平静得没有一丝表情。
过了一会儿,尼克收回头来,懒洋洋地靠着矮墙,眼神勾人得撩了阿萨一下:“大老板,我的服务你还满意吗。”伸手,擦去另一个人留在自己唇边的银丝,然后伸出舌尖,舔了一下手指上的银丝……
阿萨的眼神顿时就深了。
“狗娘养的,别这么撩拨我!你想我当着这么多只眼睛,现在就把你按在地上吗?”阿萨猛地一把推开尼克,用力摸了一把自己的脸,盯着相反方向的地面,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妈的,早不来,晚不来,干嘛偏偏挑最要命的时候来。”
尼克两手在墙头一撑,向后轻轻一跃,坐在墙上,歪着脑袋打量了阿萨半响,笑着用脚点了点阿萨的后背:“喂。你们这里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阿萨动作一僵:“为什么这么说?”
尼克摊了摊手:“我的眼睛又没瞎。”
阿萨有些犹豫地看着他:“也不是不能告诉你,只不过……”他想了想,摇头,“算了,你一个局外人。”还是不要告诉你的好,省得你也被怀疑,卷进这次无妄之灾里。
“别这么小气啦,告诉我嘛,就当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咯。”尼克笑意盈盈地说,“大不了……”他的嗓音变得充满了诱惑,“待会儿我多补充你一点咯~”
阿萨已经有些动摇,但还是抿着嘴:“嗯……”摇了摇头。
嘴巴这么紧?尼克眯着打量他,片刻,笑了起来。没关系,反正床上你会变老实的。
“不说就不说。”尼克蹬掉鞋子,灵活的脚趾夹住阿萨的下衣摆,慢慢的向自己收缩。阿萨仿佛被他的笑容迷惑住,一点一点也跟着靠近。尼克一把笑着勾住他的脖子,“但是,这个问题你总应该能够回答吧。”用手指轻轻点了一下他的鼻尖:“我们什么时候去做开心的事情啊?”
阿萨两眼定定地看着他,乌亮的眸子,又黑又深。像一头嚣张肆意,但也十分单纯的野兽。
阿萨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你跟我回家好不好?”他深情地凝视着尼克,同时,握紧了他的双手。
尼克愣住,十分傻地“啊?”了一声。回家?回什么家?干嘛要跟你回家?
眼珠子转了一圈,尼克明白了:“你嫌客栈太脏?”耸了耸肩膀,“无所谓啊,哪儿都行,你说了算。”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阿萨有些焦急地解释,“我让你跟我回家,是回真正的家。”
阿萨是桑坦格拉潘国的人,回真正的家,难道他的意思是……尼克向后避开,礼貌而又疏远地笑着说:“桑坦格拉潘群岛实在是太远了,而且我晕船。所以,要不还是下一次吧。咱们今天还是就近解决?”
“你怎么就听不懂呢?”阿萨气急败坏地说,“我的意思是,咱俩结个伴,我把我家的钥匙交给你,赚的钱也都交给你,咱俩以后一起生活。你明白了吗?和我在一起吧!”
尼克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卧槽,你们桑坦格拉潘的人,是不是热情奔放得太过头了?这是要长期把我包养下来的节奏啊!等等……
尼克警惕地盯着阿萨,这家伙不会是想把我骗到他家,然后白嫖吧?可恶,果然不管在哪里都一样,大卫堡也好,自由贸易城邦也好,男人穿上裤子就不认人了。
尼克假惺惺的笑了起来:“这个问题啊,呵呵,那个,你给我一点时间考虑一下吧。”
阿萨的眼神黯淡下去:“这样啊……”他沮丧地松开尼克的手,“对不起,是我太冒犯了吧。”可怜兮兮地盯着地板。
尼克愣了一下,心头突然冒出来的欺负了小狮子的罪恶感,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摇了摇头,尼克把这个想法甩出脑海,笑着抚摸阿萨的脸颊:“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人生苦短,让我们及时行乐吧。”
阿萨看着他,眼睛有些……湿润?
搞什么鬼!尼克惊讶地瞪着他。
阿萨眨了眨眼睛,湿润不见了。
尼克:“……”满头黑线地安慰自己,刚才一定是看到错觉了。
“你说的没错,但是今天不行了。不好意思,本来还想带你到处转转,但我不得不去处理一件事情,咱们明天再见,可以吗?”阿萨把尼克送到铁血商会的栅栏门口,含情脉脉地看着尼克,嘴上说着再见,手却牵着尼克的手,恋恋不舍不愿放开。
尼克:“什么事情这么急,比咱俩一起快活还要重要?”
阿萨想了想,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好犹豫的,再加上尼克露出了该死的他无法拒绝的表情。阿萨叹了口气,对尼克说:“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咱们老大的儿子,被绑架了。”
☆、 第137章 自杀崖
布拉格朗日自由贸易城邦,重商轻政,是个商业气氛特别浓厚、国籍人种相当复杂、自由度极高的特殊地区。
虽然名义上,它是隶属于英图帝国的。但和其他城市不一样的是,城中并无大城主,中央也没有向它下派总督。上头仅仅在此设了个监察院,表面上是肃清不良风范、维持法律秩序;但实际上大家都清楚,检察院的真正作用只有一点:收税。
这座城市真正的话语权,实际上是掌握在七商联盟的手中。
所谓七商联盟,指的是铁血商会、蓝胡子兄弟会、荆棘蔷薇商团、金麦公会、日曜自由协会、戏谑佣兵团、纤夫兄弟会。
其中,铁血商会和荆棘蔷薇商团,是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两个组织。而同样的,他们也是出了名的死对头。
他们之间,就好比水与火的关系,互相看不顺眼,这两家的人只要相互碰上,十有八九到最后总会吵起来。
而他们敌对的原因,也很让人哭笑不得。与利益纠纷无关,与仇恨亦无关,纯粹是因为互相看不顺眼而已。
铁血商会的初代会长,草芥出身,行武中成长,曾官拜上尉,后因战争失败,辗转至此,遂带着一班手下白手起家。军里的人自然都是些糙汉子,所以铁血商会的人,也大多行事粗犷,豪爽而又不拘小节,喜欢的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骂起娘来那叫一个荤素不羁,纯粹讲究一个字:爽!
换而言之,铁血商会大多都是些出生底层的小人物。而荆棘蔷薇商团的情况,则与他们完全不同。与其说他们是商团,不如说用贵族骑士团来形容他们更为准确。
荆棘蔷薇商团的初代团长,出身贵族,还被怀在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被国王陛下赐予了伯爵的席位。他可以说是口衔金汤匙、身着金绸缎脚踏金地毯而出生的。如果不是家中突逢变故、受政敌迫害,锒铛入狱的话,这位骑士长估计现在还走在他那金灿灿的黄金大道上。现如今虽然流落草莽,但讲究的也是绅士风度,讲的是风度翩翩,行的是衣冠楚楚,遵的是老派的贵族风范。
换而言之,荆棘蔷薇的人,骨子里就带着一股人上人的傲慢气质,这种态度就很容易让人误会了,尤其是铁血商会的汉子们,更是尤为不满。大家都是一个阶层的人,你一副高高在上看不起人的样子,到底是有几个意思。一来二去,从口角矛盾,慢慢发展成肢体斗殴,在发展到现在,居然都进化到绑架了,这实在是让人忍无可忍了。
阿萨是铁血商团在石鲸码头分点的负责人,以上内容,正是尼克从阿萨那里了解到的。
目前的情况是,铁血商会现任会长的独生子,遭到了绑架。
铁血商会的这群大老爷们儿有个坏毛病,只要一生气,那么脑袋就必然罢工,集体变成不懂思考的直觉动物。明明绑匪身份不明,但铁血的人就是一口咬定,认为荆棘蔷薇商团是凶手。之所以说尼克来的不是时候,正是因为此刻他们正在召集人手,准备抄着家伙直接杀到对方总舵,比对方交出会长的儿子来。
阿萨怕尼克会受伤,不愿将他卷进这场事故里,所以虽然依依不舍,但还是将他赶了出门。
尼克带着打劫的心而来,却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顺到,灰溜溜的走了。当然了,尼克也并不算是完全的空手而归。
尼克瞪着眼,盯着手中的画像。
画像上,一个在玩猫儿的小胖墩儿,正与他四目相对。
画是从阿萨怀里摸出来的,尼克估计,画的应该就是这次绑架案的主角,会长大概是怕手下不认识儿子的模样,所以紧急加画了一批分发下来。
男娃大约三岁左右,胖的就像只小熊猫似得,连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只能眯成一条细缝。尼克看得连连咋舌,铁血商会的会长这是得多溺爱儿子啊,才会把他喂成这幅德行啊……这胖得也太过分了吧。不过小孩儿看着挺和气的,冲着画面笑得憨头憨脑。
而正所谓有其主,必有其猫儿。胖墩儿抱着的猫儿,也和主人一样,处于同一个重量吨位。明明是只价值昂贵的波斯猫儿,但瞧瞧那层又厚又长的白毛,如果不是因为那对猫耳朵和猫须的话,尼克差点以为胖墩儿抱着的不是猫,而是只胖绵羊了。
尼克偷偷看了一眼画,然后又默不作声的将它重新塞了回去。和阿萨告别,走在路上想了想,他改变了前进的方向,朝自杀崖的方向去了。
时间尚早,尼克不愿意回客栈干坐着等,所以打算与野狼他们汇合。
虽然中途迷了路,但两个多小时后,他还是顺利找到了自杀崖,也成功地找到了阿斯蒙蒂斯一行人。可让他意外的是,最重要的人物——小野狼竟然不在。
一问才知道,小野狼竟然失踪了!
尼克不由大惊失措。普天之下谁走丢了都有可能,但是野狼绝对是不可能主动失踪的。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时间倒回。
话说早先时候,野狼与尼克在坡顶分开后,尼克下坡去石鲸码头找阿萨,而野狼一行人则朝着城外的自杀崖走去。
寻路的过程省去不说,总而言之,他们成功地抵达了自杀崖边。
自杀崖,听名字便可猜到,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地方。悬崖峭壁,高且险,崖壁几乎垂直于地面。底下礁石林立,水流湍急,多漩涡,藏暗礁,乃蒙特拉大河、夏洛峡江、鲸海三川汇合之地。
不管是谁,只要站在崖壁向下眺望,大多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跳下去必死无疑!
虽然时值上午,但太阳却隐在乌云之后,天色阴沉得很。狂风呼啸,在耳边发出悚人的怪叫,听着凄惨的很,更是让人心情黯淡。
小野狼拒绝阿斯蒙蒂斯的怀抱,沉默的站在崖顶向下看。从背影看去,他像一块笔挺的小石头,倔强而又消瘦。阿斯蒙蒂斯越看越担心,生怕下一秒,这块小石头就被风吹下悬崖,死无葬身之地。
和沉默的野狼比起来,其他人则轻松得很,现场愉快的就好像郊游似得,叽叽喳喳地聊天乱逛。只不过,他们一开始还充满了兴趣,但看久了,就觉得枯燥起来。再加上这风阴森森的,吹得实在是太肆耍还嗑茫号劣肼昱辆投哙伦抛杲闲艿拿�
“我们能回去了吗?”
在悬崖上吃了半个多小时的冷风后,半神们终于受不了,齐齐把期待的眼神投向阿斯蒙蒂斯。
“不能!”阿斯蒙蒂斯竖着眉毛瞪他们,“说了不带你们来,你们偏要来。”
“可是,咱们什么都没干,光站在这里发呆。要风景没风景,要吃的没吃的,我们都冻死了。”半神们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可怜兮兮地仰起头,试图用水滴眼打动他,“呐,龙主大大,我们回去好不好?”
阿斯蒙蒂斯凶狠的做了一个断头的动作,然后又做了一个给嘴巴拉拉链的手势,示意他们统统闭嘴。
“你带他们回去吧。”小野狼扭头。
阿斯蒙蒂斯一愣:“那你呢?”
小野狼把头转了过去,仰头凝视着寂寥的苍穹。小小的背脊挺得笔直,仿佛他的身体里插了一根长枪,即使内心再痛苦,那背,也是绝对不允许弯下去的。
“我下去看看。”
阿斯蒙蒂斯还在诧异,等反应过来后,眼前的小人已经不见了。
他着着实是吃了一大惊,以为野狼一时之间想不通跳下悬崖了,霎时间脸都白了,赶紧撒腿狂冲至崖边。
向下一看,这才稍微松了口气。
原来,小野狼像只壁虎似得扒在墙壁上,借助简单工具的帮助,一点一点地向下爬。
“你是想吓死我吗?”阿斯蒙蒂斯有些埋怨地伸出手,俯爬在悬崖边,向下一把揪住小野狼的后衣领,然后用力提溜上来。
于是,小心谨慎、仔细挑选了好久,才选好方位,总算开始向下爬的小野狼,在离开崖顶一米后,像那被捏住后脖颈的猫儿一样,被抓了起来。
小野狼:“……”
“你到底在干什么?快点放开我!”双腿悬空的小野狼开始拼命挣扎起来。
“我的小祖宗哎,我要是这个时候放开你的话,你就掉下去了。”阿斯蒙蒂斯无奈的将小家伙抱住,小野狼像嚣张的螃蟹一样挥舞他的爪子,抓着他的手就要咬。阿斯蒙蒂斯为了从尖锐的牙齿下拯救自己的手臂,赶紧问,“你是不是想要下去看看?”
小野狼翻了个白眼:“废话。”不然我刚才干嘛要浪费那么多的时间,不就是想要选择一条安全的路线爬下去。
阿斯蒙蒂斯:“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啊。”
衣服撕裂的声音。
小野狼一愣,紧接着头顶一片阴影,他错愕地抬起头来,看到一对巨大的龙翼。嚣张而又霸道,将阳光全部遮住,明明是银色的,但背对阳光的阴影面,却呈现出冷硬的银灰色。
“抱紧我。”
小野狼还在错愕,下一秒,阿斯蒙蒂斯就抱着他猛地向前一冲。
双脚悬空,二人冲出了悬崖。
一切仿佛静止了,小野狼愣愣的盯着阿斯蒙蒂斯,阿斯蒙蒂斯视线向前没有看他。背后是一大片阴沉沉的云,但云的边缘,却是金灿灿的。
太阳,马上就要从云后露出来了。
然后时间重新开始流动,二人像一颗沉甸甸的铅球似得,笔直笔直地朝着悬崖底下坠去。
☆、 第138章 先知
“妈的你绝对是全天下的头号大傻逼!我是说了要下去,但绝对不是这种方式下!你快点给我停……”
后面的话,因为嘴里灌进了狂风,而变得模糊不清了。
阿斯蒙蒂斯沉默了一下,然后决定假装什么都没听到。
要怪,就怪风好了。一切都是风的错。
狂风呼啸而上,阿斯蒙蒂斯抱着野狼向下俯冲。
如离弦之箭,势不可挡,向着死亡直冲而去。
身边的一切景色都在疯狂向上,二人加速度向下,野狼的心脏都快要跳出胸口了。
然后在即将落地的刹那间,龙翼猛的向下一拍,坠落的趋势为之一缓,他们如羽毛般轻飘飘地降落,平安着地。
天空终于放晴了。
阿斯蒙蒂斯弯腰,把小野狼放在地上,但没想到他刚松开手,小野狼又猛地一把抓住了他。
阿斯蒙蒂斯错愕低头,没想到竟然看着满脸惨白的小野狼。
过山车这种东西,大多是看别人玩的时候觉得爽,当如果换自己坐上去玩的话,那大概从头到尾脑都只有一个字:
啊!!!!!!!!!
小野狼眼神吓得都是木的,完全把阿斯蒙蒂斯当成拐杖,站立不稳的靠在他身上,耳边回响着心脏的剧烈跳动声。
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扑通……
阿斯蒙蒂斯:“……还好吧?”摸了摸小野狼的头。
大概是过了三秒钟,小野狼才迟钝的抬起头,一脸惊魂不定地看着阿斯蒙蒂斯。
那乖顺的模样……
阿斯蒙蒂斯这个大混蛋,看到吓傻了的小野狼,竟然一点身为罪魁祸首的罪恶感都没有,反而猛地一把捂住自己的胸口,觉得自己的心脏被噗地一箭射中了,整个人被萌的不要不要的。
阿斯蒙蒂斯痴汉上身,好像抱着心爱的大娃娃似得,蓦地蹲下紧紧搂住小萝莉版的野狼,脸贴着脸来回的蹭个不停,嘴里还不停地发出“你怎么能这么可爱”的痴汉音。
当然了,他的结局是没有一点悬念的。
几分钟后,小野狼面似罗刹,双手交叉,一脸不爽地翘着二郎腿,坐在一动不动的“龙尸”上。
可怜见的,全世界最后的唯一一头龙,成了他的坐下之椅不说,他居然还满脸嫌弃,觉得这把椅子不够柔软,硌着他的宝臀了。如果阿斯蒙蒂斯的龙父龙母在天有灵的话,看到这一场景的话,大概会哭着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吧。
“看来你们的感情很好啊。”
声音是突然从背后响起的。
对方与他们只有三米距离,但是小野狼竟然完全没有察觉到对方的靠近。
危险!
小野狼顿时汗毛倒立,几乎是在话音响起的刹那间,猛地一弹而起,后退至少十几步,抓着匕首摆出一个防御的姿势,然后充满警惕地看向对方。
不过当他看清对方身影的时候,不由愣住了。
野狼是个警惕性很高的人,对方能够在无声无息的情况下靠近他,所以在野狼的预料中,对方应该是一个身轻如燕的高手。但事实上,他看到的,与他料想的完全不同。
来者有三。
苦行僧?
这是野狼的第一反应。
但是这个念头很快就动摇了,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类似的打扮。
他们似乎来自常年炎热的南大陆,服装款式古怪不说,而且这么长的一件袍子,几乎是由一整块亚麻布组成,材质单薄而又粗劣,甚至打着补丁。从左肩向右下脚踝,则披着一件十公分宽的红色绸布,密密麻麻地绣着黑色的古老符文。那符文似乎有些奇怪,野狼瞥了一眼,竟然觉得有些眼晕,于是赶紧收回目光。
此外,他们似乎对寒冷的免疫能力相当高,寒风凛冽,他们竟然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夏季僧袍,而且还是单袖,整个右手臂以及部分右胸,都袒露在外。他们也没有穿鞋,赤着脚站在湿漉漉的岸边,时不时有潮水飞溅而来,冲刷着他们的脚背,长至脚踝的衣摆下,也沾有斑驳水渍。这种打扮,真是让人看着都想要打哆嗦,可是他们却神色自如,仿若正悠闲地漫步于热带草原。
左边是个长发及肩的消瘦男子,约莫三十来岁,面白无须,颧骨高耸。眼眶深陷,但却神色傲慢,若不是这一身古怪僧袍的话,野狼或许会认为他是个苦宅象牙塔的大学士。
右边的则是个身高两米的秃头黑人,肌肉强劲,满头刺青,左侧的脖子更是有一大块皮肤被割了下来,不过年代久远现已愈合。总而言之,这是个看上去十分不好惹的黑人,与其说他是个僧人,野狼倒更愿意相信他是个强盗土匪。
不管是傲慢的白人“大学士”,又或者是冷硬的黑人“强盗”,单独拿出来,绝对都是相当棘手的人物。然而他们却都自愿屈于人后,像个忠实的奴仆一样,守护在前面那人的身后,态度相当的恭敬。
照理来说,既然能够屈服这么两个厉害的人物,那么他们前面的人,应该是个比他们更加厉害的高手。
然而事情的奇怪之处就在于此。
在二人前面的,居然是个怎么看怎么普通的老头儿。花白的头发,伛偻的后背,慈祥的面容,就和每一个老爷爷的形象一样,和蔼可亲而又容易让人信任。若非要给他评个危险指数的话,大概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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