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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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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第 75 章
冷峰带着人离开; 任榆看着他们撤离,顺便扔了几颗炸。弹将企图爬上来的变异蜘蛛炸飞了。
“上校,真的把城门给他一个人吗?”撤退间,一个男人问着冷峰,实在不敢相信冷峰会做出这么不理智的决定。
冷峰回头,看着城门上那道单薄的身影,眼中精光闪烁; 缓缓说:“我相信他。”
没来由的相信。
任榆将目光看向城门外,电网几乎快要被摧毁完,几只力量型的变异动物正在撞城门; 能爬墙的则爬墙。
没了冷峰他们的炮火,这些东西爬得更愉快了。
远处,丧尸鼠像黑流一般密密麻麻的压过来,天上零散的飞着无数丧尸鸟; 任榆轻轻哼着曲子,那些丧尸鸟全部朝他扑过来。
不过十多秒时间; 他的头顶便聚起一层黑云,观之可怖。
手指一翻,任榆取出两枚星光丸,看着情况差不多了; 一枚他朝头顶扔去,一枚朝下方扔去。
一道银光自头顶的‘黑云’中如同波纹一样散开,待银光消失,聚拢而来的丧尸鸟已经全部不见。
再观城门下; 直径十米内所有的丧尸及变异动物,全部消失。
往后一点的变异动物和进化丧尸顿在原地,它们似乎也察觉到了危险,不敢再上前一步。
这样的迟疑不过只有十秒,任榆本以为这些稍微有了一点点理智的丧尸会在这个时候退避,没想到这些东西竟然不管不顾的全部冲进来,速度比之前还快。
再往后,仍然是密密麻麻看不清有多少的丧尸。
又扔了两颗星光丸,任榆拧紧眉,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这些东西太多,就算他把星光丸全扔完,也消灭不了它们。
“冷峰他们走到哪了?”这会儿没有其他人在,任榆将萨比放了出来。
萨比站在队肩头,昂首挺胸,如同一个雄纠纠气昂昂的将军。
如果忽略它那被风吹得炸起来的毛的话。
“还有几分钟才能到基地中心。”萨比说。
“潜逃的幸存者呢?”
“大部分还在逃。”
“你去设立个精神屏障。”任榆深吸口气,缓缓说。
精神屏障设立之后,还是这么大范围的,萨比估计要沉睡至少半个月。但这不是它担心的,它问:“你要做什么?”
任榆:“这么多丧尸,星光丸消灭不了。”
萨比挥着小尖翅:“我知道,所以我问你要干什么。”
千万别是它想的那样。
任榆抬手抚了抚它柔软的胎毛:“这么多人类,我有能力,能救便救吧。”
如果企鹅能皱眉的话,萨比此刻的眉心起码拧成麻花,它知道任榆要做什么了。
“你从来没有用过这个能力,而且稍不注意就会反噬,你忘了你长老爷爷是怎么死的吗?”
任榆说:“当时在海里,长老爷爷根本种植不了星光丸,他是战斗之后受了伤,加之受到感染,所以使用声波激震后遭受反噬。”
“我和他不一样,我现在没有受伤,精神力也够强,足够我施展出大范围的声波激震。”
“只用使出它,才能将这里所有丧尸绞杀。”
萨比知道任榆说的是真的,可它已经经历过一次饲主不正常死亡,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但它知道任榆决定的事,它阻止不了。
“算了。”萨比垂下头,“你要做就做吧,我尽最大的力量建立精神屏障,但我不确定能不能保证他们不受到侵害。”
声波激震一旦使出来,方圆十里之内,所有生物尽皆死亡。
这是独属于人鱼的声波天赋。
一般情况下,声波激震的范围只是百米内。
如果要扩大范围,自然是可以的。可随着范围的扩大,施术者会受到相应的反噬,轻则精神虚弱,重则毙命。
人鱼一脉,从不会使用声波激震的范围超过五里,一旦超过,危险的可能性达到百分之八十。
人鱼是很爱惜自己生命的物种,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做这种事。
现在,任榆将使用大范围的声波激震,想要彻底消来这群东西,范围需要扩大到十里才行。
于他来说,这是个考验。
任榆并不是那种为了人类牺牲自己的无私英雄,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有那个底气。
实力,给予他自信。
虚弱一阵子,换取几万幸存者性命,这个兑换,值。
何况,就算他虚弱,也有星光丸傍身,若谁想对他不利,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
唯一让他愧疚的是萨比。
“对不起。”任榆托着萨比的身体,“跟着我,总是让你沉睡。”
这一路上,要不是有萨比,他任榆早不知死几百次了。
萨比哼一声,傲娇道:“现在知道我重要了吧。”
“你一直很重要。”任榆认真说。
“这还差不多。”萨比嘀咕,“我还以为你有那只狼就抛弃我这只鹅了呢。”
提起朗稔,任榆脸红了红,他戳了戳萨比圆滚滚的身子:“去吧。”
小企鹅用小尖翅扇了扇任榆,震翅高飞,银光闪烁,眨眼间消失在原地。
沉睡半个月就半个月吧,反正它沉睡的时候精神力还会恢复更加快一点。
萨比想。
要不是当初答应那只老人鱼要好好照顾任榆,它才不会这么劳心劳力的照顾任榆呢。
唉,为毛它遇到的人鱼,心地都这么好呢。
当初它就劝老人鱼不管族人独自离开,只要离开,它就可以想办法救它。可它不听呀,偏偏要救,最后死了。
现在这只小人鱼和他性格简直一个模子里刻出来,要不是亲眼见到任榆是人类女性生出来的,它还怀疑任榆是老人鱼的儿呢。
最后,萨比回头看了眼城门上站着的小人鱼,默默将心念传过去:“量力而行,给我活着。”
任榆听到了,他摸了摸胸口,那里暖暖的。
他知道萨比是担心他傻傻的为了人类送死。可他又不是圣母。
有丧尸鼠爬了上来,任榆本想直接踩爆一只,想着那血会溅在脚上,便躲开,用刀砍成两半。
更多的丧尸鼠爬上来,红着眼珠咧着变异的森寒门牙,吱吱的朝任榆涌过去。
如果这会儿有人从高处往下看的话,会看到几十米高的城墙上铺上一层黑皮,这些黑皮在快速的涌动,犹如一块会活动的巨大人。皮。
城门外,有无数的丧尸涌动吼叫,几只大型变异动物冲撞着城门,一下又一下发出剧烈的响声。
但是在下一秒,这些吼叫的丧尸、涌动的丧尸鼠、冲撞城门的变异动物,以及外围围着的数不清的丧尸及变异动物全部僵住了身体。
城墙上的黑皮哗啦啦的往下落,露出青灰色的城墙,城角下,堆满高高一层尸体。
全是丧尸鼠。
接连向起重物倒地声音,大片大片的丧尸及丧尸动物倒下,地面在颤抖,一声又一声,这样的情况持续了足有半分钟才停下。
与此同时,城内逃跑的幸存者,战斗的军人,以及基地中心正与变异丧尸鸟战斗的朗稔,所有人在这半分钟之内,纷纷感受到了什么叫头晕耳鸣,腹痛呕吐,四肢的力量仿佛在瞬间被抽离,脑袋里面似乎被绞绊机绞绊似的,没有一个人能聚起思维。
那一刻,无数的人在想: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去哪?我要做什么?
半分钟过后,有一部分人开始恢复思绪,摸着嘴角、鼻孔、耳朵流出来的鲜血,茫然无措。
“发生什么事了?”
“我怎么流血了?”
“啊……我头好疼。”
“是谁,谁吐了我一身……”
……
朗稔是狼人,他受声波的影响要小一些,十秒后就醒了过来,趁变异丧尸鸟懵逼时,一颗炸。弹结果了它。
他抹了把脸上的血,将旁边的林意扶起来,朝城门的方向看过去。
刚才的变化,他百分百相信是任榆弄出来的。
周围除了丧尸鸟的尸体,还有人类尸体,这些人,是潜伏在基地的‘间谍’。
要不是朗稔赶得快,林意的疫苗就会被抢了,他人也玩完了。
林意能活下来,还得多亏宋净司。
想起宋净司,朗稔拧了下眉。
“还能走吗?”朗稔问林意。
林意点头,他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而已。
两人下楼,林意见他不是朝安全出口离开,而是朝城门跑去,纳闷道:“去城门做什么?”
“我家榆仔在那。”朗稔说。
路至途中,他们遇到赶过来的冷峰,朗稔干脆的把林意交给冷峰,加快速度朝城门跑去。
他速度太快,冷峰想说什么,他的人影已经没了。
冷峰见到安然无恙的林意,长长舒了口气,谁都能出事,唯独林意不能出事。
“宋净司呢?”刚才宋净司播广播的时候背景音出现爆炸,他听到了。
林意顿了顿:“死了。”
冷峰愣住。
第76章 第 76 章
076:
朗稔的速度提高到最快; 在没人的时候,他甚至变化成狼形,没到一分钟,他就到了城门处。
可看半天都没看到任榆,他心中一跳,大声喊:“小榆仔!”
回应他的,只有呜咽的风声。
“任榆!”朗稔的声音带了恐慌; 他咻的一声蹿到城门上,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的鼠尸。
而在鼠尸前方,倚着墙坐着的; 不正是他焦急寻找的任榆么。
借着城门上白炽的灯光,他看清任榆苍白的毫无血色的脸,后者正静静看着他,脸上带着温柔的笑。
任榆听到了朗稔的呼喊; 他其实有回应,只是声音太小; 朗稔没有听到。
他也没有力气再大声回应了。
萨比已经化作蛋进入他体内,他全身抽不出多余的力量,要么等朗稔上来找到他,要么等他恢复一点力气后再下去。
好在这只狼也不是太笨; 知道找上来。
朗稔在走过来的瞬间,变成了人形。
他蹲下。身,检查任榆的身体,生怕他身上多一个咬痕。
“放心; 没被咬。”任榆笑。
“你还笑得出来。”朗稔敲了一记这条没心没肺的鱼,“我都快担心死了。”
任榆笑得更灿烂了:“我做好事了呀,为什么不笑。”
朗稔无奈的揉了揉他的头发:“行行行,我的大英雄。”
任榆弯着唇角,竟露出些许顽皮,这是朗稔第一次在任榆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竟让他怔了怔。
任榆吃力的抬起头,摸向朗稔的大头:“喏,伸出你的大狼头往外看。”
朗稔刚才光顾着紧张任榆,还真没看外面的情况。
看着满地的鼠尸,他大概能猜想到外面是什么情况,可当他真的探头往外看时,仍然被震得倒吸口凉气。
基地大门是有明亮的探照灯的,将基地周围照得亮如白昼。
借着这灯光,他能看清楚下面躺着的密密麻麻的尸体,一层铺一层,不仅仅是基地大门这一块,远处也是这样,更远处是探照灯看不到了。但朗稔没有听到任何不属于人类的吼声。
这说明什么,说明所有丧尸都死了,包括那些大型的变异丧尸。
足足过了有一分钟,朗稔才重新蹲下来,捧着任榆的脸蛋:“我的祖宗,你怎么做到的?”
“就这么做到的。”任榆歪着头,笑得一脸无辜。
朗稔没忍住,在他脸蛋上啜了两大口。
任榆也没生气,冲他笑。
朗稔觉得任榆有点不对劲,似乎变得活泼了些。要是往常他这么做,定会换来对方一个瞪视。
可现任榆不光没瞪他,还朝他笑,笑得他心软成一团水。
“好,你不说便不说。”朗稔也不细究,弯腰把任榆抱起来,任榆揽着他脖子,带着些撒娇意味说:“我想看你变成狼。”
“好。”朗稔有求必应。
他放下任榆,变身成狼,任榆说:“我有点冷。”
朗稔用爪子小心翼翼的把任榆笼在怀里,他干脆席地而坐,看着任榆渐渐垂下去的眼皮,温柔道:“累了就睡吧,我在呢。”
“嗯。”任榆呢喃一声,他确实很累了。精神力释放一空,头疼的快要炸裂,让他说话他都没力气。
他安心的睡了过去。
朗稔低头看着怀里熟睡的少年,巨大的狼头低下,轻轻蹭了蹭少年干净的额头。
少年动了动,往他怀里更深处钻进,睡得很是香甜。
他抱起榆,轻轻站了起来,看着城门外铺成小山似的尸体,暗自想,基地待不下去了。
这么多的尸体,任榆该如何向众人解释。
任榆的与众不同,势必会曝光出来,那么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朗稔不知道,但他不想让任榆卷进来,以他和任榆的能力,足够在外横着走,何必再回基地。
转念一想,他又想起苏术小夜希他们,没了他俩的庇护,他们能安全吗?
算了,先等小榆仔醒了再想后面的事吧。
朗稔一只爪子小心的抓住任榆,翻身从城门处爬了下去。
他的爪子可以轻易的刺穿城墙,没过两分钟,他便到了地面,抱着任榆,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他没有注意到,一只倒在地上的丧尸眼睛里,有着一点细小的红色光芒在闪烁,片刻后,这缕红光从丧尸眼睛中飞了出来,竟是一只机械苍蝇,朝朗稔消失的方向飞了过去。
不过没飞多久,苍蝇失去朗稔的踪迹,在原地打转。
最后咔擦一声,身体中间冒出一缕青烟,落在地上不再动弹。
*
朗稔的速度很快,他想找个有水源又没被污染的地方。之前看过地图,离W市最近有一座册脉,这种山脉上应该有水源。
朗稔加快速度,靠着极快的速度,一个小时后,还真给他找到个有水源的地方。
他暗自想,是不是他刚刚心时说了句‘付晓晨借我点儿运气’,所以他就找到了。
在水源不远处,有一间小木屋,应该是守林人所住。
狼都能夜视,朗稔也不例外,他小心的推开门,在靠近墙的地方,看到一具腐化的尸体,旁边丢着把猎枪,脑袋上有颗子弹。
按照死亡的姿势以及血喷溅的位置,朗稔判定此人为自杀。
屋里很大一股臭味,暂时不适合居住,朗稔把门窗打开,将臭气散发出去。又来到水源处,是一个小池塘。
他想起之前任榆被母大蛇伤了之后泡在水里伤好的画面,虽然任榆身上没有伤,但他很虚弱,这是不争的事实。
说不定泡在水里对他有帮助。
朗稔先把任榆放岸上,自己下水探了下,怕里面隐藏着丧尸或者丧尸动物。
还好没有。
如果真有的话,以任榆洁癖的性子,不一定会泡。
朗稔抱着任榆一起下了水。
一入水,昏睡中的任榆动了动,一双大长腿自动化成鱼尾,淡蓝色的鳞片映得水微蓝,煞是好看。
朗稔就这么抱着任榆睡了过去。
黑暗层层褪去,大地苏醒,天际如同拨开黑纱露出的明朗面容,哪怕已是末世,早晨的空气以及氛围仍是那般令人舒适。
初升的阳光洒进山林,透过茂盛的树林间隙,零零散散的落进这处直径三米左右的小池塘,也落在了池塘里相拥的一对……狼和鱼身上。
漂亮的蓝色鱼尾不自觉的缠在狼的腰上,上半身倚在狼的胸口处,狼的爪子虚虚扶人鱼腰上,既能保证他不下滑,也不会让自己的爪子伤到他。
另一只爪子则放在岸上,一旦有异动,会立即惊醒,用锋利的爪子撕破敌人的头颅。
狼的头微微侧着,有细微的鼾声传来。
又过了一段时间,太阳高升,阳光变得炙热,水中的鱼尾轻轻动了动,下一秒,熟睡中的狼睁开了眼。
朗稔眯着眼睛看了看阳光,心想这一觉睡得倒是舒服。
他低头看任榆,一夜过去,任榆的脸色有了些许恢复,至少唇色从惨白变粉白。
很好看,也很勾人。
这样的美色当前,作为一只色。狼,如何能放过?
等他亲下去才发现,他现在可是狼形,一亲下去,整个舌头可以把任榆脸都舔干净了。
不过……可以试试?
反正小榆仔没醒,朗稔恶趣味的想,然后他真的吐出舌头舔了舔任榆,这下可好,正好把任榆舔醒。
害怕被揍的朗稔立刻变成人形,然后在任榆将醒未醒中含住对方的唇。
任榆彻度睁开眼,一睁开就看到朗稔对自己耍流氓。
丝毫不觉得浑蛋耍流氓的朗稔松开任榆,看到后者唇色变得更中红润里,眼里闪过满意:“醒啦?”
“感觉怎么样?”
任榆忿忿擦嘴唇,抑制住想揍朗稔的冲动,恶狠狠的说:“不怎么样。”
朗稔:“……”
片刻后,朗稔哈哈大笑:“我的小榆仔啊,我可没问你我亲你亲得怎么样,我是问你身体……”
“滚!”寂静的树林里,被一道羞愤的怒吼打破。
好不容易将任榆安抚好,朗稔遗憾的想,本来还想着任榆醒来像昨晚一样对他撒娇的,结果呢。
唉。
任榆精神还有些不济,四肢仍是无力,他示意朗稔把他抱出去,两人出了水,任榆取出两套衣服,让朗稔自己换一套,顺便帮他换。
期间这只狼手在他身上吃豆腐他也没心思管,反正说了对方也不听。
再者,他也不反感这样的亲密,刚才之所以发怒也只是羞恼而已。
当然,这样的心理活动是万万不能让朗稔知道哒。
“这是哪?”任榆问。
朗稔:“我随便找了个地儿,咱们先在这里暂时待着。”、
任榆嗯了一声,也没问原因,他很清楚。
朗稔找了处干净的地方将任榆放下:“我去收拾下屋里,咱们这段时间就住这儿。”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朗稔才把屋子收拾干净。屋里的那具尸体,他找个地方埋了,还立了个碑。
毕竟占了人家的房,得还人家一个房才是。
第77章 第 77 章
收拾一间房于朗稔来说不是困难的事儿; 花了一上午收拾干净。任榆恢复些力气后,去周围采了些花来装饰。
房子的采光还不错,头顶安了处天窗,阳光从上面落进来,细小的粉尘在光线中飞绕。
透过这束光线,再看室内忙活的朗稔,恍惚间; 任榆想,这似乎就是父亲跟他说过的人类生活。
母亲是个温柔的人类女性,做得一手好菜; 时常就他收拾房间,母亲做饭,生活得很是温馨。
如果父亲的身份不被人类发现,大概; 他们可以一辈子幸福的生活在陆地。
“采了些什么?”朗稔正在抹桌子,转头就看到任榆手捧一束花站在门口; 逆着光线,他有些看不清任榆的表情。
“不认识。”任榆走进来,将蓝白黄三色的花儿插进一个洗净的瓶子,放在阳光下; 还挺好看。
“我也不认识。”朗稔走过来,瞄了一眼,耸肩道。
他一个大老爷儿,哪会去认识什么花儿。
“我刚多洗了几个瓶子; 咱们多插几个,放床头。”朗稔又递过来几个瓶子。
任榆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往外走,准备再采点。
“小心点儿。”朗稔嘱咐一句,“有什么就叫我,我来对付。”
虽然他之前将周围检查过一遍,并没有危险,但这是末世,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任榆翻了个白眼,这只狼这是把他当瓷器吗?一磕就碎?
等任榆采完回来时,朗稔已经彻底收拾完,他拉着任榆走到隔间:“你看,还有火灶呢。”
火灶旁边堆有许多柴火,朗稔说:“我记得你空间里有大米吧,咱们可以自己做饭吃。”
关于纳米空间的事,任榆跟朗稔简略的说过,当然,空间的来历以及萨比他都没说。
“你会煮吗?”任榆问出一个关键问题。
“那当然。”朗稔揉了揉任榆的头发,“不要小瞧哥,哥这手艺,可是逃亡的时候练出来的。”
半个小时后,看着一团焦黑的粥,任榆在旁边淡淡的说:“这就是你练出来的手艺?”
朗稔:“……”失误失误,纯属失误。
最终还是任榆煮的粥,和着肉罐头,两人把肚子都吃撑了。
饭毕后,任榆躺在床上睡觉,精神力挥霍一空,想要恢复到原来的程度,将是一项漫长的工作,只能靠慢慢养。
尤其是前期,他会很噬睡。多睡多泡水,精神力才能更快的恢复。
朗稔也无事可做,抱着他一起睡。
等任榆精神养好,再去找苏术他们也不迟。
没有丧尸,没有丧尸动物(就算有,也是少量,轻而易举就可以消灭),山中的日子过得很快。
每天任榆做的就是吃饭、睡觉、泡水、偶尔晒太阳(萨比需要)。朗稔要做的,就是陪同任榆做他做的。
偶像朗稔会带着任榆在山林里打野味。末世之后,大部分人类感染成为丧尸,但也有小部分人类并没有感染。
丧尸动物亦是如此,这么大的山林,总能找到几只没有感染的动物。
前两天,朗稔找到一只没有被感染的兔子,但这只免子愣是狡猾的很,速度也快,在朗稔未变身的情况下咻的钻进地洞。
当时还把朗稔愣了好一会儿,兔子居然钻洞?
果然,不管什么物种,为了生存,逼急了什么都能做。
想着连续吃了好段时间的罐头粥,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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