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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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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房,是李兴安几人的‘会议室’。
一般白天,他们都待在这里。
夜晚,则待在楼上。
“兴哥,咱们什么时候动手?”会议室里,或坐或站八个人。
说话的,是刀疤。
“那个干净的小白脸,味道尝起来,肯定棒极了。”
话落,屋内响起此起彼伏的淫、笑声。
有个戴眼镜的:“我喜欢那个姓朗的。”
“哈,变态张,你重口味啊,那个光头看起来就不好啃。”
变态张慢悠悠道:“我就喜欢这种不好啃的。”
“我对男人没兴趣,反正那女的,我要了。”有人开口,是纪念之说的歪鼻子。
众人大笑,一个手指少了根的男人道:“老歪,我就想不明白,你那玩意儿都不在了,为啥还要搞女人?偏偏每次还搞成那样,让我们想煮来吃都得好好洗洗才行。”
老歪舔了舔嘴角:“老子我乐意,怎么着吧。”
眼见着两人要斗闹起来,李安兴抬了抬手,众人只得停下声音。
他指了指手腕上的表:“这几人估计有点子扎手,用上次那个办法,晚上十二点行动。”
“这法子好!!”所有人兴奋大叫,仿佛眼前已经出现美好的画面。
“什么法子?”
大笑中,门口忽然传来一道淡淡的带着点点好奇的嗓音。
所有声音,戛然而止。
第10章 你们,该死
没人知道,紧闭的大门是在什么时候打开,这个叫任榆的漂亮少年又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就好像这个少年是突然出现似的。
八个人瞬间站了起来,手放在置放武器的地方。
李安兴手已经握住枪,他的目光在瞬间变得锐利,盯着任榆,杀意自眼底聚拢:“任同志,你这是做什么?”
任榆进房,把门关上。
轻轻的‘咔’声,空气都变得紧绷起来。
刀疤脸的眸色立刻变得淫、秽,他放肆的用目光扫视着任榆的身体。
在他看来,任榆此刻的举动明显是羊入虎口,他们八个人,每个人都有武器,而任榆,双手空空。
任榆会不声不响的落在他们手上。
至于等会儿朗稔等人问起来,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就好。
任榆的目光在刀疤脸上顿了一秒,嘴唇微勾。
“我想问问,”他垂下眼睫,从兜里取出一张寸照,“这个人,是谁?”
照片里,一个身穿笔挺军装的男人,脖子上骑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一大一小均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牙。
照片的背后,写着一行小字:李安兴和他的小宝贝。
但这个叫李安兴的军装男人,和眼前的这个军装男人,完全是两个模样。
所有人脸色变了。
李安兴眼底流蹿的杀意已经隐藏不住,他也不打算隐藏。
这一刻,这个高壮男人脸上的些许憨厚之色褪却,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暴戾。
“小子,好奇心害死猫,你知不知道?”既然不打算隐藏,李安兴自然不再伪装。
“哦。”任榆抬头,声音淡淡,“也就是说,你认识这个人?”
“兴哥,跟他讲什么话,直接拿下不就行了。”独眼大声嚷嚷,拔出身上的枪,指向任榆,“你就说,打哪。”
——因为少了只眼睛,所以绰号叫独眼。
刀疤推开他的手,不满道:“别乱来。伤到哪还怎么玩?”
又转头,目光定格在任榆下、身,伸出舌尖舔了舔,兴奋道:“你们说,从下、面开始,如何?”
下流的话语引起大家哄笑,紧绷的气氛顿时消失,所有人看向任榆的目光,如同看着毡板上抽搐的鱼,无论如何,也逃离不了毡板。
那个少了根指头的男人叫缺指,他举手:“刀疤,你选了下、面,那我就选上面,我要从嘴里开始。”
他看着任榆,眼中猩红,猥琐的挺了挺下、身:“小子,你那张嘴倒是适合老子,啧啧,你要是把老子伺候舒服了,老子就考虑考虑让你……”
后面的话缺指再也没说出口。
他的喉间出现一缕血线。
“唔……”缺指试图想说话,奈何一个字也吐不出,只能徒劳无力的捂住脖子,血顺着指缝飚射出来。
他震惊的瞪大眼睛,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前一秒他明明还在说话。
他的眼睛越瞪越大,到得最后,几乎快要凸出去。
砰的一声,任榆把缺指扔了出去。
他的手指间,夹着一片薄如蝉翼的刀片,上面还残留着丝丝血迹。
正是这玩意儿,要了缺指的命。
趁着众人愣住的片刻,任榆攻向刀疤,不仅仅是因为他想要对方的命,而是因为此刻,刀疤离他最近。
危机给了刀疤极快的反应速度,几乎是在任榆袭来的那一瞬间,他往后退避开任榆的攻击,拔出手中的枪,朝着任榆就是一枪。
砰。
倒下的,是刀疤。
任榆低头吹了吹手里的枪,心想,枪,确实是个好东西。
连杀两人,剩下的人,终于反应过来。
剩下的人,愤怒的朝任榆开枪,不过在开枪之前,任榆哼出了一道无声的曲子。
此曲一出,这几人仿佛电影里的慢动作,滞了几秒。
几秒时间,足够任榆再杀一人。
这一次,他杀的是变态张,代价手臂被对方射过来的子弹擦了条血道子。
很快,曲子对这几人失效,他们恢复了速度,子弹嗖嗖朝任榆射去。
任榆翻到了沙发后面。
剩余的人疯狂咒骂任榆,手中的弹药朝任榆不要钱似的倾泄过去,压得任榆暂时抬不起头。
脑海里的萨比在跳着脚骂任榆:“你这个二百五,你以为你自己是铜墙铁骨?那可是子弹!子弹!傻不拉几的闯进来,你你你,简直要气死我!”
任榆皱着眉:“我忍不了这些人类,不杀他们,难消我这口恶气。”
萨比不会懂他的感受,任榆叹气,不再搭理萨比。
子弹越来越密集,几乎快要把沙发打穿,任榆双手使力,抓着沙发把它提起来甩了出来。
同一时间,门被踹开,朗稔犹如猛虎出笼般蹿了进来,眨眼来到没被沙发砸中的老歪面前。
手中的指甲变得长而锐力,轻而易举的将指甲刺入老歪太阳穴。
身体一转,堪堪避开一颗射过来的子弹,回身将手捅进一个叫吴德的胸腔里。
收回手,老歪和吴德的尸体一前一后倒地。
另一边,任榆已经暴起将被沙发砸到的两个人解决。
他弃了枪,用的铁锹,一铲子一个,相当好使。
将带血的铁锹放在地上转着,任榆抬眸,对上朗稔的视线。
见任榆看过来,朗稔大方的给了他一个笑容,带着些微调戏意味。
不知为何,任榆脑海里忽的飘过三个字——登徒子。
“有没有伤着?”朗稔走近,问。
任榆抿了抿唇,摇头。
朗稔伸手在他头发上撸了一把,换来任榆一个瞪视,心情顿时好起来。
天知道,在踹开门看到被子弹包围的任榆时,他心跳都停了一秒。
两人似乎忘了,室内,还有人活着。
——李安兴。
看着同伴的尸体,他脸色变得异常难看。
他们八个人,有枪有武器,却差点被对面两个算是没有枪的人全灭。
——任榆那把枪,也就杀刀疤的时候用了。
李安兴眼里闪烁着恐惧。
是的,恐惧。
他在害怕对方。
这个时候,不是你死就我亡。
李安兴咬了咬牙,手指就要抠动扳指。
“我要是你的话,这会儿就不会动。”朗稔忽的转过头,举起手,任榆的枪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手中,枪口直对李安兴,“或者,我们可以来比比,谁的枪法更准?”
朗稔语带笑意,眼底却是冰冷一片。
李安兴瞳孔骤缩,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
压迫的来源,来自这个叫朗稔的光头男人。
不不不……
他的目光微微后移,落向光头青年身后的漂亮少年。
少年抬头看向他,启唇:“你们,该死。”
第11章 恐惧
李安兴是个亡命之徒,杀人不眨眼,但有一点,这种人怕死。
还是相当怕死的那种。
他做出一个投降的动作,把枪放在地上:“任同志,朗同志,有话好好说好好说。”
任榆从朗稔身后走出来,再次拿出那张照片,重复他最初的问题:“这个人,你认识吗?”
李安兴眼珠转了转,刚要说话,任榆道:“我没那个时间听谎言。”
这句话里的杀意太过浓厚,李安兴打了个寒颤,原本想说的话咽了回去,只道:“我认得他,他是个军人,叫李安兴,和我名字的读音一样。”
任榆看着他。
李安兴垂在身侧的手指卷了卷:“我叫李安星,星是星星的星。”
任榆:“所以,你顶替了他的身份。”
李安星很清楚,既然对方下杀手,显然是对他们的行为有一定的了解,所以也不隐瞒,点头:“这个世道,用军人的身份,能活得更久。”
“所以,你杀了李安兴以及他带来的三个队友。”朗稔插了一句,将最关键的一点补充了出来。
李安星瞳孔一缩,他们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不,怎么可能。”李安星一脸震惊,“我虽然不是好人,但也有底线,军人是我们活下去的希望,我怎么会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
任榆将照片放回兜里,当着李安星的面,凭空拿出一根绳子和一副手铐。
李安星顿时瞪大眼睛。
“我很少发火。”任榆说,“现在,跟你多说一个字,我都觉得恶心。”
话落,任榆身体消失在原地。
李安星从后腰上猛的拔出一把刀,朝着任榆刺过来。手指刚动,一阵剧痛传来,手指不受控制的张开,刀掉在地上。
朗稔收回枪,对着李安星怨毒的表情报以一笑。
毫无反抗之力的他被任榆用绳子和手铐禁锢在了椅子上。
做完这一切,任榆抬着瞪朗稔:“刚刚谁让你帮忙?”
李安星的反抗他压根没放在心上。
让他郁闷的是,朗稔开枪射李安星手腕的举动。
朗稔觉得自己有病,连少年的瞪视他都觉得好看得不行,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往后者头发上撸,一脸正经:“我这不是怕万一刺中你,到时候心疼的不还是我自己个儿。”
任榆:“……”我俩很熟吗?
他一把拍开朗稔的手,决定不搭理他。
然后他拿着铁锹,毫无预兆的在李安星的腿上捅了下去,锋利的铲尖瞬间在李安星大腿上开了条深可见骨的口子。
李安星惨叫一声。
“你当着李安兴的面,一刀一刀活剐了他的队友时,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也会这样?”任榆面无表情的提着铁锹,又刺了李安星一铲子。
这一次,他刺的是李安星下、身,一铲子下去,那玩意儿几乎整个掉落,李安星疼得两眼翻白,惨叫几乎都没发出,眼看着就要晕死过去。
任榆用铁锹压了压他的伤口,对方的惨叫再度响起,任榆这才满意的松开铁锹。
看着任榆的动作,朗稔喉咙滚了滚,悄眯眯的瞄了瞄自己的下、面,还好还好。
小朋友似乎有暴力倾向,不过,他喜欢。
听着李安星的惨叫,任榆眼睛都没眨一下,他掂了掂铁锹,似乎是在打量下一个落锹点。
不过,他暂时没有下手,他还有问题要问。
“真正的李安兴,是一个历经风雨的小队队长,就算他们只剩下四个人,以他们的能力,不至于连逃跑的机会也没有。我想知道,你们是用的什么法子将他们永久的留了下来。并且,还打算用这个法子对付我们。”
李安星咬牙,嘶嘶抽着气,怨毒的盯着任榆,不说话。
任榆:“你不说也可以,反正我有大把的时间。我向来喜欢研究人类,关于人类记载中,那十大酷刑,我很感兴趣,所以研究的很透彻。我从来没有实践过,今天,用在你身上,想来是可以的。”
李安星顿时破口大骂,他忽略了任榆话中一些不对劲的地方,只余恐惧和怨恨,恨不得立刻暴起能将眼前的少年生生撕碎。
朗稔全副心思都在任榆身上,当任榆说出研究人类四个字时,朗稔的瞳孔几乎在刹那之间缩成一个小点。
他的眼底,聊聊有暗沉光芒掠过。
没有谁会用‘人类’和‘研究’来形容自己同胞的。
要么是有病,要么是……
朗稔眼睛半眯,他发现,他似乎更喜欢这个性格多面的小朋友了。
李安星本想再硬气不说,但当他的目光与任榆对上时,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又来了。
他毫不怀疑的相信,任榆刚刚说的话,不是吓唬他。
“如果我说了,能给我个痛快吗?”他满脸冷汗,带着近乎企求的语气问。
任榆淡淡扬眉:“可以。”
于是李安兴妥协了。
出乎意料的是,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恨军人。”
语气中的恨意,让人不寒而栗。
可惜,他面前的两个人,都不正常。
“我本是鸿沟村的人,那年暑假去城里做暑假工,一时想歪偷了个东西,一个军人看到,硬是追了我五条街,把我追到后,送到警局。从此,我有了案底。我的大学通知书就这样生生被收了回去,没有学校愿意要我。”
“你们懂那感受吗?”
朗朗‘呵’了一声:“所以你奸、杀了同村的姑娘,被判二十年牢狱之灾。末世来临,你好运的没有感染病毒。杀了狱警,拿到监狱里大批量的武器,带着逃出来的几个犯人回到鸿沟村,将鸿沟村里反抗你最厉害的几个村民灭杀,剩下的,被你们圈养起来。”
“偶尔,用他们加个餐。”任榆接过朗稔的话,“特别是小孩。”
任榆一铲子再下去,在李安星胸腹上开了条口子:“这些我们已经知道,直接说重点。”
他手里出现一把奇怪的种子,他把这些种子撒在了李安星的伤口里。
种子一入血肉,立刻隐没不见。
“你对我做了什么。”李安星惊恐大叫,他能感受到那些东西往他身体里钻,带来尖锐的痛楚。
任榆面无表情,一字一句:“我的耐心有限,相信我,你不想变成一只只会蠕动的树虫人。”
第12章 啧,真甜。
李安星终究还是妥协了,他说了许多神箭手并不知道的细节。
真正的军人李安兴,并不止带着三个队友。他还带了个人,是一个正在发高烧的伤号。
这个伤号叫余楚,不是军人,只是李安兴的爱人。
李安兴的爱人余楚因为救他受了枪伤,失血过多,没有药物治疗,伤口恶化,高烧不退。
他们本就是在搜救幸存者,路遇鸿沟村,正好发现有幸存者,便打算在这里歇下脚,随后将村民们带到基地。
李安星是个亡命徒,他的演技,骗骗普通人还可以,但遇上李安兴这样的老手,自然让李安兴发现了不对。
可当时他忧心爱人的伤势,也就没有多管李安星,但他一直没对李安星放下戒心,暗中在调查李安星。
本来李安星还存了两分跟他们一起去基地的心思,毕竟食物总有吃完的那一天,无论如何,他也得做好未来规划。
所以,当察觉到李安兴的警惕时,他不乐意了。
本就对军人看不惯的李安星,在看到李安兴询问村民情况时,起了杀心。
他和变态张老歪他们商量下手的方法,最后决定在喂余楚喝的水里,偷偷将丧尸的血滴进去。
虽然李安兴他们喝的水是自己从外面找来的,但变态张在末世前是搞暗杀的高手,手里头很多条人命。
本来判了死刑,末世来临,给了他活下去的机会。
所以,变态张在一个村民的掩护下,无声无息的潜进余楚所在的房间。
也就是任榆他们被刀疤领进的那间房的隔壁。
当时李安兴和另外两名队友去给余楚弄消炎的药,村子里没有这种药,李安兴必须得去置办。
房间里只有一名队友守着,但他被村民叫走了。
虽然不过片刻时间,却足够变态张把水掉包。
等李安兴回来,迎接他的,是开始朝丧尸化转变的爱人。
而他的队友,被绑了起来。
三人反抗,但李安星人多势众,加之李安兴愤怒绝望爱人的死亡,心神大乱,没多久就被擒住。
剩余两名队友亦没幸免。
后来几人全部死于李安星等人之手。
他们当着李安兴活剥了他队友,接着将变成丧尸的余楚拉到李安兴跟前,对这只丧尸进行一系列不堪入目的折磨举动。
虽然丧尸没有思想,但当着李安兴的面做这种事,几乎让这个崩溃的男人彻底疯魔。
最后,他们让这只丧尸,一点一点,吃掉了李安兴。
然后将他们的证件取下来,缺指在末世前是□□的高手,经过他手的办理,这四名军人证件上的照片,替换成他们其中几人的。
靠着这个,他们能更快获取‘猎物’的信任,从而更容易得到想要的。
最初帮变态张引开那名队友离开房间的村民受不了良心的谴责,自杀了。
接着好几个知情的村民觉得李安星等人太过残忍,发出不平的声音,可想后果如何。
所以,剩下的村民们为了活命,再也不敢说出任何反对的话,如同狗一般的听话。
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剩下的村民们一脸麻木不仁,他们已经放弃,成为助纣为虐的那一方。
李安星最后还说,他们会用同样的方法,在任榆等人水里放丧尸血,或许弄不完他们所有人,但总会有人中招。
一个团队中,突然有人丧尸化,绝对会乱。又是午夜,趁这个时间,他们可以轻松的将任榆等人拿下。
之后,便是他们为所欲为的时候。
只可惜,他们怎么也没算到,计划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我已经说完了。”李安星喘着气,脸色煞白,他身体的皮肤下有什么在游动,速度非常快,看起来甚是诡异可怕,“你说的,我交待了,就、就给我个痛快。”
无边的剧痛折磨着他,这一刻,李安星只有一个想法,痛快的死去。
任榆看着从李安星皮肤里冒出的像虫一样蠕动的触须,听着李安星一声接一声的惨叫,他的心情渐渐变好。
“我是答应过要给你痛快。”他面无表情的勾唇,“但我答应的是人。”而你现在,根本不是人。
话落,李安星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叫,他身上猛的钻出无数蠕动的触须,头顶,眼睛,鼻子,嘴巴,毛孔……
这些触须看起来特别像虫子,表面呈枯褐色,尾端有口器,能看到里面细小尖利的牙齿。
而在李安星的脚部,则钻出许多根状物,这些根试图往地下钻,似乎是想扎根在土里。
一眼看去,像是棵树,又像只虫,这是萨比家乡的特产——树虫。
这玩意儿,又可称为树,又可称为虫。
它会通过长得像虫的触须上的口器捕猎,又可以通过根部获取土壤中的养份而活,所以才得了个树虫的名字。
萨比说在他老家,这玩意儿是拿来当惩罚工具的。
一入人体,这东西可以迅速繁殖在人体的每个细胞里,带来可怕的痛感,生生将人类同化成自己,也就是说,把人体当成培养皿。
萨比存货不多,他讨了一点,对于李安星这样的人,之样的结果,才适合他。
任榆目光冰冷的看着面前的树虫人,三秒后,对着门口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那里的孟元白苏术等人说:“把那些村民叫过来。”
至于纪念之,已经被吓到躲到旁边,她得给自己洗洗眼睛,不然,怕做噩梦。
苏术跳着脚去叫村民,孟元白默默看了一眼树虫人,接了句:“我也去。”
那证据,怎么听怎么有一股落荒而逃的感觉。
任榆有些奇怪的皱了皱眉,他难道长得很吓人?
“还说没受伤。”朗稔走过来,拉起他胳膊,“这么大口子没感觉?”
任榆想抽回手,没抽动。
就在他快要翻白眼的时候,却感觉受伤的地方传来一股轻轻的暖气,他低头一看,朗稔正给他吹伤口。
任榆:“……”这特么别是个傻子吧。
傻子朗稔冷不丁伸出舌尖在他伤口上一舔:“啧,真甜。”
任榆一拳头揍了上去。
等孟元白苏术领着村民前来时,发现他们的朗哥正捂着鼻子仰头,一脸悲催样。
第13章 亲上了亲上了
任榆拖着铁锹朝聚拢而来的村民们走过去。
为首的是神箭手。
他看不到周围的情况,但鼻间能闻到血腥和销烟味。
他喉咙滚了滚,哪怕已经从孟元白苏术二人中得知答案,但他仍沙哑着声音问:“你……成功了?”
“嗯。”任榆简短的回了他。
村民们自动为任榆让开一条道,没人说话。
直到快要走出房间,才有一个女人发出呢喃:“他们都死了吗?”
任榆转头看了一眼,这个女人他认识,是被李安兴称为彭姐的女人。
在她身边,还有两个女人。
三人当时在厨房忙碌,尽管只瞄了一眼,任榆也记住了她们的样子。
任榆看着她,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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