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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有一条土豪鱼-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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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没有错,都是他们逼的!”
眼见村民中有几个人脸现犹豫之色,吴德脸色一变,就要说话,一只铁锹擦着他脸颊飞了过来,最后栽进后面的柴堆,将堆好的柴砸倒。
“吃了人、肉的嘴,给我闭上。”
对上任榆毫无任何情绪的冰冷眼神,吴德犹如从头顶兜了盆冰水,腿一软,倒在地上,一个字都说不出。
至于其他人,不知想到什么,脸色一变再变,最终没再说话。
然而有人实在忍不住,是那个叫王二麻子的男人:“你凭什么让我们闭嘴,这是我们村自己的事,你个外人插什么嘴?”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小榆仔帅不帅!!!
第16章 人性
任榆还没说话,王二麻子就被人提了起来。
——是朗稔。
村民们眼底闪过骇然。
明明朗稔是和任榆站在一起,距离王二麻子有四五米远,可他是怎么在眨眼间到达王二麻子身边并把他拎在空中的?
提小鸡仔似的把王二麻子提在手中,朗稔嘴角弯起,眼中却一点笑意也无:“你说说,我们凭什么?”
王二麻子整个人荡在空中,衣领收紧勒在他脖子上,令他喘不过气来,不一会儿,脸就涨得通红,双脚不住扭动。
“放、放开……”他伸手去拍打禁锢住他衣领的大手。
“你放开他,不、不然我开枪了。”就在这时,人群里又冒出个声音,是那个叫张志强的男人,他居然从身上摸出一把枪,此刻,枪口正对朗稔。
只不过,或许是朗稔刚刚可怕的速度刺激到他,他握枪的手不住颤抖,看得旁边的人默默离开了些,生怕他失手没打住正主,倒把他们打了。
见朗稔的目光转向他,张志强哆嗦了下,强自把心底的恐惧按下,他连李安星那群人都能应付,难道还不能应付这个人?
想到这里,张志强竟慢慢淡定下来。
“两位同志,诚然,你们替我们把那群人杀了,相当于救了我们,但王二麻子说得对,这是我们村的事,你们不该插手。唐厌帮着那群人杀了那么多人,我们作为他的长辈,必须给那些人一个交待。”
他说得义正言辞,就差脑袋冒一圈金光:“同志,还请你放了王二麻……”
“放你娘的狗屁!!”彭大春的大骂打断张志强的话,她还要再说,身后一直没有出声唐厌拉住了她,“妈。”
一听到儿子说话,彭大春头也不回:“小厌,别怕,有妈在呢。”
趁大家的注意力被彭大春吸引,张志强不留痕迹的看向吴德,吴德轻轻点头。
见状,张志强眼中杀意陡生,手往扳指下狠狠一抠。
一声呯响,子弹毫无悬念的打了出去。
随着枪响的,还有一棵掉在地上的棒棒糖。
吴德怔怔看着前方,眼前一片血色,他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一个字也没有吐出,朝旁边倒了下去。
他周围的村民好几个被溅一脸的血,反应过来后各自惨叫,连滚带爬的散开,任由吴德的身体重重倒在地上,血顿时晕散开来。
张志强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
他明明是打的朗稔,为什么最后中枪的是吴德?
回想抠下扳指时,枪身震了震——他低头,看着脚下的棒棒糖。
任榆慢慢走过来,弯腰将棒棒糖捡起来,上面沾着些许灰土,任榆皱了皱眉,最终还是把它扔掉了。
浪费他一颗糖。
张志强身体不受控制的抖了起来,他想后退,却发现脚像扎了根似的,牢牢把他钉在地面,一点也动弹不了。
任榆负着手,看着他:“你刚刚杀了你们村的村支书,怎么办?”
张志强咽了口唾沫,抖着声音道:“不、不是我,我没没想……”
任榆打断他:“大家都看到了,你想赖账?”
张志强环顾四周,希望有人能帮他说两句话,可这些人也不是傻子,朗稔和任榆刚刚不动声色露出的实力已然让他们心生恐惧,明知任榆和朗稔要保唐厌,一个个为了明哲保身,自是不敢吭声。
见状,张志强一脸惨白,他眼珠转了一圈,忽的把枪扔了,急声道:“不是我,是吴德!对!就是他,他才是该死的人!他对我说的,唐厌知道我们的秘密,不杀了唐厌,唐厌就会把这个秘密捅出去,到时候大家都得玩完,我也是逼不得已!”
他狂乱的说着:“这件事王二麻子,李树根,李勇他们三个也知道。”
被点名的三个男人脸色顿时变了。
朗稔挑了挑眉,把快要晕厥的王二麻子扔掉,拉着任榆走到一边看戏。
村民已经将这四个人围在一起,质问他们是什么秘密。
可惜的是,这群人还没来得及进行深入交流,一声凄厉的痛叫从人群中传来,聚拢的人群很快分散开来。
有人惊恐大叫:“李树根变成丧尸了!!”
丧尸二字,犹如往沸腾的油锅里倒了勺水,瞬间炸裂,这些人一个个撒丫子往酒厂跑,不过眨眼间,便只剩下任榆等人,外加唐厌母子。
李树根正跪在地上啃噬一具身体,那身体的脚一抽一抽的,还没断气,看衣着,正是张志强。
苏术啧了两声:“这个算不算是那啥来着……”他挠挠头,一时没想起来。
“自作孽,不可活。”
“对对对,就是这个。”苏术眼睛一亮,拍了孟元白一记,“老白,可以啊。”
孟元白和纪念之齐齐翻了个白眼,没搭理他。
纪念之不解的道:“他怎么会突然变成丧尸?”
唐厌忽的冒了句:“他身上放有丧尸手指。”
他虽看不到,支能感觉到此刻被很多双眼睛盯着,抿了抿唇,唐厌脸色惨白,低低道:“吴德很会察言观色,有时候有猎物进来,这些猎物在言语间或者其他什么地方惹到李安星等人,吴德为了讨李安星他们的欢心,就会切一根丧尸手指带在身上,用村民的身份掩盖,只要对方警惕性和身手不是太高,他往往都会得手。”
“得手后,李安星会奖励他一块肉。”
什么肉,唐厌没说,但大家都明白。
“李安星那群畜牧,他们喜食人|肉,可我们是人,我一直在努力寻找正常食物,但现在食物很难寻找,找到后大部分都要交给李安星他们,留给村民的很少。”
“李树根,张志强,李勇,王二麻子四人因为不能忍受饥饿,所以学了吴德。我阻止不了。后来大家都饿得没办法,李安星把肉扔到他们身前,饥饿当中,没人能够忍得住。”
唐厌面无表情的叙述,彭大春在旁边小声啜泣。
“渐渐的,大家似乎觉得吃肉已经很正常,没得吃反而还不适应,不过大多数的还有点理智,并没有亲自对猎物动手。如此一来,他们分到的肉就要少得多,甚至没有。为此,饿死了好几个人。”
“这些饿死的人,吴德说都是同村的人,死了得埋在地下。实际上,他们把死去人身上最好的肉切下贡献给李安星他们,剩下的他们自己分了。”
“你说什么?”彭大春瞪大眼睛,显然,这些连她都不知道。
唐厌继续说:“我当初确实射了张志强老婆一箭,可她并没有死,最终她死在张志强手中。当时已经很久没有猎物前来,李安星他们快断粮了,所以想在村民中选一只猎物。张志强虽然知道自己在帮他们做事,但那群畜牲毫无道理可讲,怕选上他,所以他杀了他老婆。奉献了她的肉。”
“我因为有一手好箭术,他们看中我的箭术,把我纳到身边,用小离和我妈威胁我,我最初没有同意,小离……”说到这里,一直平静的近乎死寂的盲眼少年忽然哽咽,喉结剧烈滚动,身体亦颤抖起来。
“不要说了。”彭大春抱住儿子的身体,泣不成声,“小厌,别说了,不怪你。是妈没用,是我拖累了你。”
唐厌终究还是说了出来:“他们当着我的面,将小离折磨至死,所以我妥协了。我成了他们的一员,帮助他们获取猎物,我手里沾满无辜者的血,他们说的对,我应该死。”
对于唐厌来说,他已经身处地狱。然而,因为任榆他们军人的身份,他无论如何也不忍心他们折在这个吃人的村子。
所以,他出声示警。
唐厌不认为他们五个人能对抗得了李安星等人,与他们共事之后,他才知道这群人有多可怕。
这五名军人弹药不足,就算身手再厉害,也知识不过弹药充足的李安星等人。
然而,在被请去交谈之后,他如同被蛊惑一般,相信他们能杀掉李安星等人。
所以,他向他们说了李安星一行人的恶行,对于村民的恶行,他潜意识的并没有说。
直到现在,他才说出来。
这些话唐厌本不打算说,他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快二十年,那些人都是看着他长大的。
他眼盲之后,彭大春独自拉扯他们兄妹俩长大,这中间,村民们给他们家提供了很多帮助。
包括吴德。
可是,这些原本在他心中亲切的叔叔伯伯们,当末世来临规则尽失,为了生存,他们全都变了。
变得陌生而可怕。
他本想,如果要下地狱,他一个人下就行。可惜,他的能力不够,就算下地狱也救不了他们。
唐厌轻轻推开抱住他的母亲,将无神的眼光准确的落向任榆,一字一句的重复:“我应该死。”
任榆目光在他身上顿住,片刻后,淡淡道:“你确实该死。”
彭大春失声道:“同志。”
任榆看向彭大春:“我说错了?”
彭大春噎了下,咬牙道:“小厌他是被逼的。”
大概她心里也认同任榆所说,说这句话时,她的神情无比绝望。
“是我,都是为了我他才这样,我的小厌不该死,该死的是我。”彭大春低声喃喃,“如果我死了,是不是就可以抵消小厌的罪了?”
仿佛黑暗中突然出现一缕明光,彭大春眼中越来越亮,她眷念的看了一眼唐厌,然后朝着已经变成丧尸的李树根义无反顾的冲了过去。
从周围的惊呼声意识到不对,唐厌伸手一捞:“妈!!”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彭大春死志已定,她冲得极快,加之李树根闻到新鲜血液的味道,丢下张志强的身体,转身就朝彭大春冲了过来。
眼看着一人一尸就要碰上,任榆面无表情的扔了把枪给朗稔,朗稔嘴角一挑,朝李树根脑门上就是一枪。
第17章 丧尸鸟
刚刚把李树根干掉,地上被咬掉半个脖子的张志强抖着身子坚强的站了起来,朗稔呵了声,又开了一枪。
任榆看了眼呆住的彭大春,差点就学纪念之翻白眼。
他刚要说话,眉心微拧,厉喝一声:“立刻回酒厂。”
唐厌已经跑过抱住彭大春,眼盲之后,他听力非常好,耳朵微动,脸色猛的一变:“丧尸鸟!!”
任榆有些惊讶的看了一眼唐厌,要不是萨比提醒他,他不一定能发现,却没想到这个眼盲的少年,居然能感觉到。
远处的天空,一片乌云携着恐怖的震翅声黑压压的朝这边快速移动,眨眼间就接近了。
“关门,快关门!!”那些在李树根变成丧尸就跑到酒厂躲住的村民见状,拼命把大门拉拢。
有人看着正往里跑的任榆等人,迟疑道:“还有人没进来。”
“管他们做什么,他们有枪,又那么厉害,再不关门,丧尸鸟就要飞进来了!”
此话一出,发出迟疑声音的人不再出声,十多人唰唰把大门合拢。
“我□□妈的。”苏术大骂,实在没想到这群村民会如此无耻。
王二麻子和李勇跑得最快,使劲拍着合拢的大门:“把门打开,放我们进去。”
里面的人沉默。
王二麻子和李勇气得大骂,手都拍红了,眼见着丧尸鸟越来越近,他们试图用手去抠门缝,可惜,直到指甲抠翻,亦没拉开丝毫。
任榆跑了几步就停下,看到他们的保姆车:“上车。”
众人皆知,当遇到鸟潮时,最不能躲的,就是车。
——除非你的车能跑得比丧尸鸟还快。
丧尸鸟会用变异的喙将车窗玻璃戳碎,车内狭窄,丧尸鸟钻进来,结果几乎奠定好了。
最好的办法是躲进室内,把窗户以及窗帘关上,丧尸鸟‘看’不到猎物,也闻不到新鲜血液的气息,闹腾一阵就会离开。
然而此刻,上车是他们唯一的办法,要不然就只能站在空旷地带和丧尸鸟单挑。
傻子才会这么干呢。
大伙都不是傻子,迅速上了车,除了王二麻子和李勇。
这两人还在坚持不懈的抠门,等反应过来想上车时,丧尸鸟已经攻近。
惨叫声顿时凄厉的响起。
苏术这会儿已经轰起油门,车子如离弦的箭射了出去,将丧尸鸟堪堪甩在后面。
然而,丧尸鸟的速度很快,几下就追了上来,后窗玻璃,车窗玻璃顿时被几只丧尸鸟戳碎,朗稔甩手几枪,将这几只丧尸鸟干掉。
越来越多的丧尸鸟扑了过来,朗稔守住后窗玻璃,孟元白纪念之则守两边车窗玻璃。
三人的枪术都不差,尤其是朗稔,左手持枪,右手持刀,枪射远的,刀杀近的,弄得他身旁的任榆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
“退后点儿,当心血溅身上。”这当口,知道任榆爱干净,朗稔还有心思提醒任榆退后点。
不用朗稔说,任榆便往后退几步,倒不是担心被血溅到,而是看到纪念之差点被一只丧尸鸟抓到脸。
他上前一步将那只丧尸鸟解决掉,塞了把刀给纪念之,头也不回的说:“去帮元白。”
孟元白的子弹没了,正靠着从车上捡起的棍球棒与丧尸鸟僵持。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那些丧尸鸟一见到任榆就特别兴奋,一个个盯死了攻击任榆,导致朗稔几人的压力大大减小。
朗稔皱眉,想去支援任榆,可他这里又不能没人,正纠结时,唐厌忽的走过来:“我来守这里。”
他手里拿了把唐刀,也不知是从哪来的。
“行吗?”朗稔问。
唐厌重重点头。
朗稔立刻就撤,来到任榆身边,结果刚走到他身边,就听任榆问:“可以用地|雷炸它们不?”
朗稔:“你有地|雷?”
任榆轻咳一声:“刚刚摸了下,好像有。”
当初上岸搜集东西时,他大部分搜的是食物和水,他也只对这些东西感兴趣。
其他东西都是囫囵扔到纳米空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搜集了些啥。
还是刚刚萨比检查纳米空间才发现。
想到之前遇到尸潮和鸟潮一怒之下就把星光丸砸光,害得他遇到鼠潮时不得不用自己的血催熟星光丸,任榆心中就有一点蛋蛋的忧伤。
这些地|雷不用,留着来生蛋吗!
他默默取出一枚地|雷给朗稔,这玩意儿他还没用过,交给朗稔安全一点。
朗稔接过地|雷,忍不住笑了:“你可真是个宝贝。”
然后不顾任榆的反抗在他脑袋上撸了把,再转头看向丧尸鸟时,朗稔脸上的笑容消失,嘴角反倒挑起一抹邪气的弧度。
他猛的拉开引线,算着时间燃烧一会儿后,他将地|雷朝鸟群中扔了出去:“今儿个爷爷让你们享受一下什么叫作烤炸鸡!”
地|雷刚刚扔进鸟群里,便呯的一声炸了。
朗稔反手把任榆拉至怀里,爆炸的余波全部被他抗住,任榆没有任何影响。
地|雷质量不错,一颗至少死了十多只。
任榆推开朗稔:“我还有,还要么?”
这一下,其他人的目光都转了过来。
任榆没有任何负担的将一箱地|雷‘变’了出来。
众人默。
苏术从后视镜看到,喃喃:“日,我觉得我们捡到了个宝。”
朗稔啐他一口:“什么叫我们捡到了个宝?这个宝是老子一个人捡到的!”
众人:“……”
有了地|雷就好办得多,连续扔出好几个地|雷,加之苏术不要命的烘油门,他们很快摆脱了鸟群。
众人松了口气,纪念之拿起望远镜朝后看,片刻后嘿嘿笑了:“鸟群全朝酒厂扑过去了。”
声音里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
这会儿彭大春终于缓过气来,说:“酒厂的大门窗户都被李安星他们加强过,丧尸鸟冲不进去。”正是如此,他们才躲过上一次的鸟潮。
“不会。”唐厌低声说,“窗户我动了手脚。”
朗稔才不耐烦管这些,那群人是死是活和他没关系,现在的他,只想把任榆搂在怀里大亲一口。
“小榆仔,来来来,告诉哥,你还有什么惊喜要展示给哥?”他将脑袋凑过去,一双眼睛笑得勾魂夺魄。
看着眼前的流氓脸,任榆挑眉,这明显是送上来挨揍的,不揍白不揍。
于是,任榆一巴掌欢快的糊了上去。
第18章 看啥呢
付晓晨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主儿,父母离异之后双方再次组成家庭,两边每个月支付他一千的生活费,学费则是每人一年负责,到了毕业之后,双方就再也没有给过他一分钱。
好在他死云的姥姥在M市有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毕业之后就回了M市。
他从小就对画画感兴趣,自己也能画一手好画,大学亦是选的画画专业,他还匿名投过他的画,在网络上小有名气,挣了不少钱。
平时也接点画画的话,养活自己绰绰有余。
除了画画之外,付晓晨还有一个爱好,信佛,这大概随了他姥姥。
或许正是因为信佛,让他运气变得格外好。
末世来临之后,他害怕的不敢出去,好在他很宅,曾经就有好几个月没出门。
他才刚刚补经几个月的食物,末世就来了。
末世初临时,水还没停,他把家里所有能盛的用具都拿来装水。
付晓晨有个邻居,是个独居女人,很不幸成为了丧尸。
他壮着胆子把她杀了之后,进入她家搜来好几个大桶,用这些大桶装满水。
后来他怕水和食物不够,又陆续壮着胆子把整栋楼死去的人家搜了个遍。
运气好的他,除了有一次差点被丧尸咬到外,其余很顺利。
于是,付晓晨靠着这些,度过了整整半年。
直到那天,他看到那名少年领着鼠群朝他所在小区的对面小区跑了过去。
他的这个位置,正好可以完美的看到天台上发生的一切。
那一刻,付晓晨震惊了。
原来,还有这么厉害、连鼠潮也能消灭的人。
半年了,他所在的这栋小楼最初还有幸存者,后来,这些幸存者要么离开,要么死亡,整栋楼就只剩下他。
看着所剩无几的食物,再看那名厉害的少年,付晓晨做了个决定,他要跟随这名少年,成为他的小弟。这样,他或许能活得更久。
然而,当付晓晨收拾好东西后,他却失去了少年的踪迹。
犹豫很久,最终付晓晨仍是决定要离开家,运气好的逆天的他找到一辆满油的大悍马,他把剩下的食物和水都搬了进去。
付晓晨从手机里听到,W市建立了安全基地,那名厉害的少年肯定会到那里去,他就去那里找他,或者在那里等他。
怀着这个信念,他一路朝W市行进。
一路上,付晓晨虽然有遇到丧尸,但他嗖一下就过去,连和丧尸打个对面都木有。
直到——车没油,他不得不停下来。
他停在国道上,周围是啥也没有,没有废车,没有丧尸,更加没有人。
付晓晨坐在车里,汗水将他的衣服打湿,又再被高温烤干,恐怖的炙热气温让人心情烦躁。
他越来越绝望,觉得自己不该走出那间房子,现在没油,四周没人,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背着食物靠双腿往前走吗?
遇到丧尸怎么办?
一个还能解决,一群呢?
越想越绝望,就在付晓晨恨不得哭两声来缓解自己的绝望时,身后有汽车马达声响起,那一刻,付晓晨想起一句网红话:什么是惊喜,这他妈就是啊啊啊啊。
他几乎是拿出二十四年来所有的激情连滚带爬的从车上跳下来,站在马路中间,对着那辆破破烂烂的保姆车挥手,挥得那叫一个热情,眼睛泛贼光,一副宅男瞅见苍姐姐的那副饥|渴样。
苏术正哼曲儿呢,他死皮赖脸的从任榆那里要了颗棒棒糖,为此代价是被他朗哥踹了两大脚233333
陡然看到冒出来的付晓晨,苏术操了一声,迅速踩刹车,车身因惯性剧烈抖动了下。
“苏术你大爷,你不是号称全世界技术最好的老司机么,开个车你他妈也能一惊一咋的开出个花儿来?”眼看着就要摸到任榆手,结果车子这么一抖,任榆脑袋撞在车壁上,长而卷的睫毛微颤,睁眼了。
任榆一醒来,朗稔自然不敢造次,脸上火辣辣的疼提醒着他不久前自己造下的孽。
所以,错失这么一个好机会的朗稔,可想心里有多气。
“怎么了?”任榆打了个呵欠把脑袋支起,问。
还不等苏术回答,一个兴奋激动的声音就传了进来:“你们是要去W市对吗?我叫付晓晨,我也要去W市,但是我车子没油了,拜、拜托你们搭我一程好不好?我、我有食物,我可以分享食物给你们。”
对方的声音非常响亮,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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