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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兔记-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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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睁开眼后想到的第一件事是赶紧叫醒林百知,不然他可能会赶不上书院的课,之后有一大堆杂务要做,前几天洗掉的衣服也忘了晾出去,实在是没时间再赖床。

    等到他打定主意要起来,才发觉身处的这房间很陌生,肩上盖的也不是自家的棉被,而是一丛纠缠的草藤。

    浓郁的草药气味呛得他有些难受,想要爬起来却发现手腕被人牢牢攥住,动也不能动。

    那人伏在他身边,好像正在熟睡。

    林万可低下头去,发现身边的人竟是乐莘,差点惊了一跳。

    他努力地回想,只记得自己昨天做完了各家掌柜预定的糕点,一家家地去送,然后跟往常一样回铺子洗衣做饭清扫整理,至于为何会跟乐莘待在这间莫名其妙的小屋子里,实在是半点也记不起来。

    “乐先生?乐先生?”

    他轻轻将乐莘摇醒,惊见他脸上全是泪痕。

    “乐先生,你怎么哭了。”

    林万可下意识问道,“是书院出了什么事吗?”

    乐莘茫然地张开眼睛,见是他在说话,怔怔道:“小林?”

    因为两人距离太近,林万可不自觉退开一点,道:“是我。”

    他这句话说得虽轻,在小屋里却显得格外清晰。乐莘先是一愣,随即双手捂住自己口鼻,将一声惊呼生生捂了回去。

    林万可以为自己问错了话,再看乐莘跟呆住了一样盯着他瞧,不由伸手往脸上摸索:“乐先生,我有哪里不对吗?”
    
    “你是……你是鬼吗?”乐莘迟疑片刻,居然问出这样一句。

     林万可哭笑不得。

    “是鬼也好……”乐莘仍是呆呆地看着他,“小林,我真的想再跟你说说话……就算是鬼也好……”

    他听着愈发想笑,便举起双手给乐莘看。

    “你摸摸看,我的手是热的,哪能是鬼呢。”

    林万可是真心觉得好笑,即使乐莘抓住他的手,用指尖去触摸他的掌心时,也以为他不过是将一个噩梦当成了真。

    “热的。”

    乐莘不自觉地重复道,“真的是热的。”

    就算是林百知也能分清手心是热是冷,林万可见他脸色苍白,刚想问一句是不是病了,所有的话语却在下一刻堵在了喉头。

    乐莘扑进他怀里大哭起来,哭得比小孩子还要厉害,简直让他手足无措。

    他紧紧抱着他放声大哭,眼泪落在他身上,将衣襟打湿了一片。

    林万可便只能由他抱着,心里头迷惑重重,千百个问题已搅成一团。

    更让他觉得惊奇的还在后头。

    他明明记得昨天还是五月,天气炎热,简直比过盛夏,可是推开门外边竟是一片冰雪,俨然已是寒冬。

    他穿过一条小路走到前厅,文近刚刚从躺椅里爬下来,睡眼惺忪地在叠毯子。

    这孩子见到他跟乐莘在一起,先是睁大眼瞪着他们,随即失声尖叫,说得难听些,就像活见鬼一样。

    待他战战兢兢碰过林万可的脸,确定温热得跟常人一样才安静下来。只是这安静没能持续多久,不一会他就又哭又笑,满屋子找地方磕头跪拜,嘴里还语无伦次念念叨叨。

    还有林百知和茶翁,弟弟一见他就扑上来痛哭流涕,就连茶翁也站在一旁抹眼泪。

    他们这副样子,就好像他是去阎罗殿走了一遭,刚刚才捡回一条命似的。

    林万可对重伤不醒一事毫无印象,也许文近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但他身上根本没有受伤的痕迹,至于那些将他打伤的歹人,更是完全记不起来。

    听得多了,连他自己的记忆也开始模糊。观莲节放荷灯、七夕帮素食馆炸巧果、中秋赏月看大戏……这些事情一件接一件跳进他脑海里,把他记住的五月和今日此时接连起来,看似完成无缺,但他总觉得平白无故丢掉了一段时光。

    就连自己的铺子也跟记忆中不一样了。

    一向整洁的糕点铺许久未经打扫,桌椅皆落了灰尘,睡房里隐约还有股霉味。

    林万可这才相信自己确实睡了很久,想到之后得有一场彻底的扫除他就有些头疼,只能先将一些废弃物件整理丢掉。

    窗台上有一盆花,瓷盆很是雅致,花叶却已全部枯萎。

    他拿过来端详一会,问道:“这是你养的花?”

    林百知凑过来道:“不是啊,这是小姜哥哥送你的。”

    “小姜哥哥?”林万可念了一遍,笑道:“那是谁,你新认识的朋友吗?”

    他还是将那盆花丢了,只留下花盆,准备等开春埋进一些普通易活的花种。

    今年的新春来得很快,连着几个晴好天,整座城就暖了起来。

    因为严寒关闭的店铺又重新开门,大街上张灯结彩,火红灯笼挂了一路,到处飘散着热食香气和孩童的笑语欢歌。

    寒冬既过,除夕将至,被大雪封冻许久的京城一夜之间恢复以往的热闹繁华,恢复成它该有的模样。

    今年的年夜饭,林家兄弟是与书院的人一起吃的。

    林万可跟茶翁一起做了丰盛的饭菜,林百知帮着包了饺子,乐莘摆好碗筷,还吩咐文近去买了一坛酒。

    他们开开心心吃了年夜饭,喝酒说笑,就像是一家人。之后有几个书院的孩子被爹娘领着来给乐莘拜年,见到林万可时还问他的伤势如何,他这才知道原来不少人都知道他受伤昏迷的事情。

    收拾完碗筷后,他问乐莘,“我真的有昏睡很久?”

    乐莘闻言放下手中的酒杯,朝他笑笑:“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几月,但我觉得好像有几十年那样久。”

    门外文近他们开始点爆竹,劈啪声震耳欲聋,两个孩子又叫又跳,互相喊新年好。

    火光将窗纸映得忽亮忽暗,爆竹声中,乐莘走过来牵住他的手,将他十指轻轻扣住。

    “几十年的时间,可以看清很多事了。我以前有过很多错事,能说的不敢说,该做的不敢做,明明就在身边的,还要装作看不见。以为这样对彼此都好,现在想来,不过是自私二字。”

    他的手很温暖,暖得林万可的掌心都有些发烫。

    “乐先生,我听不大明白。”

    他隐隐觉得乐莘是在说他,又不能完全确定。

    乐莘却不再说话了。

    爆竹声越来越响,与烟火冲上云霄的声音混在一处,连夜空都要被唤醒。

    所有的热闹和喧嚣都似与他们无关。一片烟花明灭中,乐莘做了一件几乎让他心跳停顿的事情。

    他低头吻了他。

    “新年如意。”他轻声说道,“岁岁平安。”



    
        
    林万可的生活在春节之后恢复如初。

    他仍旧每天给各家食馆和酒楼送糕点,然后回家看铺子做清扫,再按时去书院接林百知,每一天都平淡宁静,一如从前。

    如果要说有哪里不一样,就是他与乐莘的关系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只因除夕之夜乐莘的那个吻。

    身体的动作往往要比千言万语都要来得直接明了,只这一个轻吻,就能带给两个人身处爱恋的甜蜜感觉。只不过这甜蜜来得太快,不免像溢出杯子的水一样满得一望即知,只好小心翼翼,费力掩藏。

    林百知尚且懵懂,茶翁装聋作哑,只有文近会嘻嘻哈哈说一些说笑话。

    除此之外,没有别人知晓他们的关系。

    原本隐藏在林万可心中的秘密变成了属于他与乐莘的秘密。

    林万可的心思一直很简单,他没去想过乐莘为何会喜欢他,初时那种做梦一样的不安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也慢慢消散。

    能每天和乐莘见面说话,他就已很满足,平淡的每一天都变得快乐而充满期待。

    转眼就是一年桃月,暖雾驱云,偶有绵雨,正是闲适好时节。

    这天林万可做了满满两盒春菜猪肉饼送去书院,等到了打开食盒才发现少盛了一笼。文近失望地连连叹气,说林小哥最近不知在想什么,怎么做事总不带心思。

    他听罢偷偷看了乐莘一眼,随即抬手摸了摸鼻子,说要回铺子拿剩下的饼。

    今日书院无课,乐莘便说要与他一同走走。

    书院外即是那道蔷薇花墙,这个季节花开尚早,倒是碧叶覆墙,满目新绿。

    小路僻静无人,林万可很自然地握住乐莘的手,两人沿着墙慢慢踱步,不时说些话。

    经过万安街时行人渐多,林万可想松开手指,下一刻却被乐莘牵住了衣袖。

    他有些惊诧,想说会被别人看见,一句话到了喉头却又转了回去,只重新牵过他的手来,直走到万安街都没有松开。

    快到转角时,前面隐隐传来一阵喧嚣。

    有官兵押着两辆囚车从街上经过,一路有人指指点点,说这车里押的是两个十恶不赦的歹人。

    看热闹的人实在太多,林万可只看得见后头那个穿囚衣的还是个相貌颇俊美的年轻男人。

    “这看起来倒像是个读书人,竟也是恶人吗?”

    旁人听了就道,“你是不知道,这两人歹毒得很,为了财把自家丈人都给害了,还差点杀了个教书先生,好像……是织州人来着?”

    另一人道:“我怎么听说他们是杀了个不得了的人物?还是京城第一术师成人仙求述贤公主下令去抓人,才把他们给捉到的。”

    这两人各执一词,都说得有鼻子有眼。林万可也不多听,只道杀人偿命,歹人总有律法惩治。

    “砍头怪可怕的,还是不看了吧。”他对乐莘道。

    乐莘往囚车那看了一眼,道:“嗯,咱们走。”

    他们拉着手穿过看热闹的人群,其间再没有回头看囚车,也没有听旁人议论,直到走出热闹繁华的万安街。    

    昨日刚下过雨,福寿街的青石板路上积了不少水坑,林万可怕乐莘湿了鞋袜,便让他在巷口等一会。

    他哼着歌往糕饼铺走去,一手在袖中摸索钥匙。

    隔着老远他就闻到自家铺子里飘出的香味,心情愈发大好,脚步也轻快起来。

    那笼春菜猪肉饼还热气腾腾,林万可拿食盒装好,刚要走出门,眼角忽然瞥到一点雪白。

    有只软乎乎的兔子趴在他做糕点的桌上,小爪子挠来挠去,看起来没精打采。

    “哎,这谁家的兔子。”他忙将兔子抱起来,看它有没有偷吃东西。

    白兔这种小动物比较娇贵,吃坏一点就要生病,这兔子怕是别人家养的跑错了地方,万一吃出什么事就不好了。

    “乖,这里的东西吃不得,我带你找主人家去。”

    他笑着捏了捏兔子的耳朵,这雪团般的白兔竟跟听懂了似的跃到他肩上,趴下来就不肯挪窝。

    林万可还是头一次见到对他这么亲昵的兔子,不由大觉喜爱,心道要是找不着主人,这样养着也好。

    他提着食盒走出铺子,锁门的时候听到身后有人道,“跳跳。”

    林万可回头看去,见说话的是个水灵的小姑娘,问道:“姑娘来这里找人?”

    小姑娘眼睛红红的,脸上倒是挂着笑,“我……来找家里的兔子。”

    林万可恍然,将肩上的兔子小心翼翼抱下来。

    “我一回家就看到了,也不知道怎么会跑来这里的。”

    白兔很听话地躺在他臂弯里,还往他怀中缩了一缩。

    那小姑娘身边站着个胖乎乎的青年,见状叹了口气。

    林万可听到叹气声朝他看了一眼,这才发现来找兔子的人还真不少。

    除了那小姑娘和胖子,还有个清淡眉眼的小厮,一个穿绯红衣服的漂亮少年,但他们都不及另一人显眼。

    这人穿了身浅金色的衣衫,本应是个富家公子模样,可惜一张脸煞白,看起来憔悴得很。一行人中只有他站得稍远,两手直直垂在袖中。

    其他人都在看他,只有这金衫公子看着他怀中的白兔。

    “这兔子叫跳跳吗?”林万可将白兔抱给那小姑娘,“倒是一点不怕生,挺招人疼的。”

    小姑娘笑道:“是啊。他好像很喜欢你。”

    白兔已回到她怀中,看起来还是没什么精神,软趴趴地一动不动。

    小姑娘向他道过谢,就与其他人一起离开了。

    林万可走之前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那金衫公子走在最后,双手即使在走路时也垂在身侧,看起来很不自然,跟受过重伤似的。

    “好奇怪的一群人。”

    他自言自语道,想到乐莘还在巷口等他,便加快脚步往前跑去。

    小巷尽头处,乐莘倚在青石墙壁上,正在看手里的物事。

    林万可认出是前些天整理书院时在他旧枕中找到的一把钥匙,问道:“想起来是哪里的钥匙没?”

    乐莘抬头朝他笑笑:“陈年旧物,左右也是无用,丢了就好。”

    他竟真的抬手丢了出去。

    钥匙在空中划出道细金色的弧线,最后落入一处碧潭,掩埋在石块废铁中。

    “咱们回书院。”

    林万可拎起食盒,笑道:“好。”

    于是牵过他的手,沿着来路慢慢走回。一路春色悠然,墙头莺鸟啁啾婉转,拍翅盘旋。

    暮春桃月,确是一年好时节。好书尽在【】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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