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一口嗷呜大魔王-第2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阮眠恍然未觉,还拉着路屿森往酒吧去:“海、海秦他们乐队,有时候在这里表演。”
他其实就跟着海秦去过一次。
“我带你去玩!”阮眠兴奋道,又低声说,“但是你现在有伤不准喝酒哦。”
路屿森好笑:“不然呢?”
阮眠想了想,又很认真的说:“不然我会很心疼的。”
作者有话要说: 3
第51章
酒吧里光线很暗; 帅气的胡茬酒保正在炫技; 比起国内的也毫不逊色。小型舞台上的乐队正在演奏,主唱有一把烟嗓; 唱着沧桑忧郁的歌。
两人一进去本来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但是在看见两人十指紧扣之后都没有上来搭讪了。
这支乐队并不是海秦他们那支,不必去找打招呼; 所以两人落得清闲。他们站着欣赏完,阮眠给路屿森和自己点了一杯薄荷气泡水。
“这里有脱衣舞男吗?”路屿森问。
阮眠这才想起国内那件事; 那次自己真的像个闹脾气的小孩; 摇头道:“没有。”
这里属于文艺型的。
他原本也以为会有脱衣舞男; 结果上次待到最后才肯定这里绝对没有那种好事。
见他那么失望的样子,路屿森道:“想看的话,下次我带你去一家本地很有名的。”
这座城市路屿森没来过十次也有八次了。
每次谢离都会去,他有过去酒吧接谢离还被陌生同志揩油的经历,算不上美好。不过如果阮眠想看看; 他还是可以陪他去见识一下的。
他可真是个好家长。
阮眠真的对力量一无所知。
除了对性的憧憬、好奇以外; 他并不知道真正的性意味着什么。
“嗯!”他点头; “我们一起去看一次就可以了。”
对他来说; 这是Gay应该要完成的基本人生愿望清单。
两人正聊着,舞台中央忽然响起来一阵轻柔的旋律,分外耳熟。
阮眠寂静了几秒,忽然很激动地晃动路屿森的手臂:“是我的歌!我写的!!你听出来了吗?!”
路屿森也听出来了。
这是阮眠之前在D·I·Sleep上常哼的一首歌曲,经过这些人的重新编曲,成为了一首英伦风的乡村音乐。阮眠之前有把这首歌发表在国外的网站上分享; 这原本是小众得不能再小众的东西,没想到会真的有喜欢它的人!
路屿森侧头对他道:“在这里等我。”
阮眠不明所以,只见路屿森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走向了舞台,对那位主唱招了招手。
两人附耳说了几句话,又转头看向了阮眠。
主唱对阮眠露出了微笑,然后对全场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讲起了一大段英文。
他说:“我很荣幸地向大家宣布,这首歌的创作者也来到了这里。我非常喜欢这首歌,能见到它的创作者让我真的非常激动,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邀请他来为大家演绎,用他的方式!让我们欢迎阮眠!”
阮眠都要惊呆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
全场响起了口哨声、掌声和尖叫。
路屿森走了过来,拉住他的手。
阮眠整个人浑身僵硬,手心全是冷汗,在这一片嘈杂中不能自已。
他从来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过歌,连当着路屿森本人的面也没有!
“如果不想去的话可以拒绝。”路屿森吻了下他的额头,“或者你可以闭着眼睛,幻想你是在给我一个人唱歌。”
阮眠的眸子清澈见底,在灯光下毫无防备的看向他。
路屿森正在朝他微笑。
“你愿意去吗?”路屿森问。
阮眠忽然就不害怕了。
他记得他应该要勇敢,他记得自己曾有过要追上对方脚步的打算。
如果不是从这里开始,那又是从哪里开始呢?
于是阮眠深吸口气走上了舞台,主唱对他说了什么,他完全听不清,脑子里嗡嗡作响,主唱又和他行了贴面礼,将舞台完全交给了他。
阮眠站在聚光灯下,睫毛上像跳跃着光。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握住话筒的。
……
“好像在做梦!”
回去的路上,阮眠似乎醉了。
他倒着走,时而旋转一圈,脸上带着傻乎乎的笑,兴奋劲还没过去。
“我觉得我一点也不结巴了。”阮眠勾住路屿森的食指。其实他只喝了一杯酒,远远不到醉的程度,大概是这件事的本身让他沉醉。
“下次不让你去了。”路屿森借着手指的劲把人拉回来。
酒吧里的豺狼虎豹太多,唱歌的阮眠很迷人,如果他不在的话,那些人可能会把他的羊生吞活剥。
他们往家走去。
“你以后要不要做歌手?”路屿森问。
阮眠微醺摇头:“不要。我不想做歌手。”
路屿森笑:“那做什么?继续做我的助理,还是做摄影师?”
他觉得很有这个可能性。
谁料阮眠忽然认真了起来,大概是嫌仰着脖子太累,对路屿森招了招手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一辈子给你做助理。”
路屿森稍微低下头,深深地看着他。
“可是你不需要呀。”阮眠一字一句讲得很清楚,“你不需要我仅仅做你的助理,你需要我成为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在你失意、悲伤、难过的时候,我永远可以做你的后盾,做你的避风港。”
路屿森从来不知道,原来阮眠答应来B国,离开他独自成长,竟是因为这个原因。
在他认为不知世事的这颗小脑瓜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眼前这个二十不到的人正试图用自己单薄的肩膀分担他的重量。
谁说阮眠太软的?
这一刻,在路屿森眼里,阮眠简直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了。
“我要做音乐人!”阮眠对他说,“一首歌可以卖好多好多钱。那么你就可以做一个艺术家,不再天南地北的拍照工作,而是在家里画画。”
路屿森心中一震。
“哥哥说你画画最棒了。”阮眠还在继续,“你可以不为了赚钱而画,就画你喜欢的东西。”
“绵绵……”路屿森心中一片柔软。
原来阮眠什么都知道。
“可以画我吗?”阮眠眼睛亮亮的,“我也是你喜欢的吗?”
路屿森轻轻吻他:“我最喜欢你了。”
*
因为受伤的缘故,路屿森正大光明的推掉了近期的工作,现在他要试着转移工作重心了。人不是陀螺,怎么会不累?再说了,就算是陀螺也有要停转的一刻。
路屿森知道,是他的忙碌造成了他的骄傲自负,是他的骄傲自负造成了万般疏忽。
专业能力是一回事,处理好人际关系、塑造自己的品牌又是一回事。
当然,他不会真的像阮眠说的那样而转行去画画,爱好可以保留,但吃饭的饭碗不能丢的。
适当减少工作,多出有意义的精品,是慢下来的他应该要做的事。
两人在家宅着,周末过得很惬意。
阮眠拿出电脑,坐在地板上靠在路屿森身下的沙发上,后者则头枕公仔,手有一下没一下的玩弄他的耳朵。
他们之间有很多情侣才会有的小动作,总之不会闲着,总想在对方那里彰显自己的存在,尤其是某个分分钟拿到成人剧本的大魔王。
“你看,这张可以吗?”阮眠翻到一张图。
那照片画面很干净,应该是将近傍晚时所拍摄的,天空出现了神奇的宝蓝色和橘色混合,像是水彩。这样的天空下有一排白色的栏杆,黑色的柏油地面,黄色的车道线,一个穿着红色卫衣的男生骑着山地车半直立身体着努力往前。
“很棒。”路屿森看了眼,衷心称赞,“色彩很漂亮,很生动。”
他稍微立起上半身,伤口还疼,他动作也慢,“不过应该用小光圈,景深不应该这么浅的,等等,你是在拍人还是拍景?这个小哥哥挺好看的。”
路屿森眯起了眼睛。
阮眠心虚,他的确把焦点都放在那个男生身上了。
实际情况是当时他准备拍景色,男生入境太快,他不自觉被吸引后就按下了快门。
路屿森最后在他耳朵上捏了下,不再继续这个话题,继续翻看照片。
下一张图也很有意思,黑白色的旋转楼梯,像是在学校拍的。
“这张很有味道。”路屿森很喜欢这一张,“你知道有一位大师,他的名字叫布列松,他常常能找到我们想不到的角度去定格世界,我很喜欢他的作品。”
谁知道阮眠还在纠结刚才那个问题:“我不是故意要拍小哥哥。那、那天我步行回家,碰巧拍的。”
他可怜又诚恳的对路屿森说,“我每天都带着相机,因为我还是喜欢拍照……因为你喜欢。”
路屿森根本没在想这件事,也不觉得恋人拍摄了其他人就不高兴,毕竟摄影是用光的艺术……脱光是基本技能,连别人的裸体拍摄他自己都不知道拍过多少了。
路屿森手指点了下方向键,正要出声安慰这个笨蛋,入目却是自己的脸。
“等等!”阮眠一下子紧张起来,可怜也不装了,登时要抢先去合上电脑。
路屿森仗着手长,伸手把电脑举高:“你偷拍我?”
那是他的睡脸。
画面昏暗,看不出背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偷拍的。
阮眠脸色涨红:“把电脑还给我!”
他都快忘记手机照片也会同步到电脑了!
“这么多啊……”路屿森站在沙发上,阮眠要想抢过来必须得跳起来才行。
他眼睁睁的看着路屿森把他的秘密都看了去,要不是顾忌路屿森有伤口,他肯定要去抢回来的,但当时只能急得团团转。
“迦巴雪山的最多。”路屿森一边欣赏一边赞叹,“那个时候就喜欢我了,是不是巴不得每天和我睡一个睡袋?啧,我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啊。”
“我才没有!”阮眠大声反驳,却没什么底气。
没错,他就是偷偷拍了很多,连同个角度的也舍不得删掉。
“哇,居然还有你刚来的时候偷拍的。”路屿森又看见了什么,“我从楼上下来……绵绵,你这张的重点是不是都在我完美的肉体上?”
阮眠面红耳赤。
没错,那个时候每天都是视觉盛宴!
“还有硬照啊。”路屿森道,“这套西装我还只穿了一次呢……等等,这照片好像我自己都没见过。原来你喜欢我那么早。”
“对啊!”阮眠恼羞成怒,“我就是偷拍了很多那又怎么样。我怎么知道你会喜欢我?”
他根本没办法告诉路屿森,那个时候的自己是怀着怎么样心情拍下照片的。
以为根本不可能发生路屿森也喜欢他这种事,只是不抱任何希望也没奢求能得到回应的暗恋而已。
看着阮眠真的脸都气红了,路屿森简直不忍心把最后另个文件夹的东西拿出来示众。
“这个也很有意思呢。”
路屿森指着来自于上次和蓝启明开撕的时候,邪教粉画的限制级同人图。
原来阮眠也保存了。
阮眠一下子安静了。
实力演绎呆若木鸡。jpg。
接着,他听路屿森说:“我就缺这一张就能凑齐全套了,绵绵,你真是我的小机灵鬼。”
阮眠:“……”
这二十八岁的男人从沙发上跳下来,含着笑啃咬他的唇,还不要脸的说:“不如我们试试这个姿势好了,我觉得这个姿势我的伤口不会有问题呢。”
阮眠不明白,为什么看个照片也能被这个人扒个光。
第一次果然发生在这个路屿森十分中意的沙发上,他全身通红,魂出九霄的明白了什么是“无法再透支青春的男人”,顺便他也明白了人的潜力是无限的……那么大……嗯,也没问题的。他果然不该担心那种无聊的事,天生是个好受。
某个时刻,他听到路屿森在耳旁说:“也许我喜欢你也比我想象的早。”
阮眠无暇顾及,身体被撞得往前爬,脑子里一片空白。
路屿森道:“可能是在D·I·Sleep遇见你声音的那一刻,也可能是在Forest见到你本人的那一刻,我在那时候……就想把你占为己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2
第52章
阮眠在B国旁听半年结束后; 并没有回到国内念书; 他选择了继续在音乐学院念下去。这里的教学水平和师资力量都是数一数二的,路屿森冷静给他分析了利弊之后; 阮眠决定做出成熟的选择。
第一年,路屿森几乎长在了B国,在国内的时间加起来也没有在B国的时间多。
Forest有骆也等摄影组长撑起一片天; 路屿森几乎是全心在做《100》的拍摄工作。他拍摄的现象级明星、高知学者、慈善家、国家领导人等影响力巨大的人物等越多,他对摄影的理解就越不同; 连带着人生价值观也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路屿森常说若是没有发生那件令他几乎被击败的事; 他这辈子也不可能突破专业瓶颈。
这样的状态下; 路屿森举办了几场摄影展,拿了两个奖,淡出商业摄影圈的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续写他大魔王的传说。
其中一场摄影展举办在国内,阮眠和他一起回去参加,现场来了不少和他作品有关的名人。
阮眠将头发梳往后面; 露出饱满的额头; 整个人看上去精神不少。他身穿西装; 打着黑色领结; 和路屿森身上那套出自于同一位设计师,非常像情侣款。
其实阮眠本来不是穿这套的,怪就怪……关于如何打一个完美的领结,阮眠居然到现在都还是没学会。
晚上出发前还是路屿森帮他打的。
因为常常在夜里被折腾,生物钟逆天的阮眠短短一年时间就成了懒虫。再加上从B国回来有时差,他下飞机也没睡几个小时; 当时迷迷糊糊的对着镜子站好,睫毛耷拉着,几乎就要睡着了。
“很困吗?”路屿森温柔询问。
“嗯。”阮眠点头,头重脚轻。
路屿森停住打领结的动作,在他脸上捏了下:“看着我。”
阮眠努力抬起眼皮。
路屿森站直身体,指着自己的唇说:“这么完美的男人你不想亲一下?”
阮眠:“??”
刚刚才亲过呀。
路屿森道:“不是我亲你,是你亲我,亲到我满意为止。”
阮眠不明所以,却还是将路屿森的头拉低了一点,轻轻地去吻他。
路屿森竟然不像以往回吻,而是真的一动不动。他努力想用舌头去舔路屿森的,对方却岿然不动,任他笨手笨脚的撩拨。
两人在一起这么久,从来不是阮眠主导亲密动作,他忽然有了挫败感,刚要后退,却被路屿森眼疾手快一把抱起,托起了他。
“西装会皱掉的。”阮眠还记得这回事。
路屿森将他放在床前凳上亲吻,两人都呼吸急促。打到一半的领结被扯开了,衬衣也挂在手臂,镜子里无比清晰的倒映出他们拥吻的情景。
同为男人,早上的情况总是比较特殊的。
最后,阮眠软趴趴的、满脸通红的看着裤子上的罪证。
始作俑者,也就是可恶的路屿森擦干净手上的东西,道:“现在还困不困?”
阮眠:“……”
不困了不困了。
等他换好另一套和路屿森一起下楼,老吴已经在楼下等待,笑呵呵道:“绵绵穿西装真好看,一下子就长大了不少啊。”
“吴哥,我都二十了。”阮眠不好意思的说,好像在其他人面前,他永远都是十八岁的孩子,忍不住就要反驳。
“是啊,真快。”老吴道,“我还记得第一次去车站接你的时候,你一个人站在门口的样子呢!”
那次路屿森临时有事,没能第一时间去接他,老吴在路上接了个路屿森的电话,阮眠还误以为他在参加什么派对,现在想起来,应该是许书书的声音。
两年时间弹指一挥间,转眼他都长大了。
自从苏绍来过之后他就没回过自己的房间,对方仅住了一个月就搬了出去,是路屿森又把那房间改造回影音室了。不仅如此,他还购买了不少音乐设备,几乎成了阮眠的个人空间。
现在每晚阮眠都会和大魔王同床共枕,不怪他生物钟失灵。
等到了会场,现场人头攒动,觥筹交错,闪光灯不停闪烁着。
路屿森和阮眠一起进场,不少人都认出了他是阮春的弟弟。
两人一前一后,始终保持着半步距离,恰到好处的亲密,令人有无暇遐想却又没有把柄。
其实不用阮春特别交代,路屿森也知道要保护阮眠。
C国现在并未通过同性婚姻法,大部分人也持有偏见,即使他特别想宣告天下,也不愿将阮眠过早拉入舆论中。他隐忍着,默默等到阮眠足够成熟,真正能决定人生的那一天。
“来得这么晚,到底是你的摄影展还是我的?”许书书面带微笑,从齿缝里凶巴巴的说出这句话,真正将皮笑肉不笑做到了极致。
“没办法,家有小可爱。”路屿森也微笑,“都是吃嫩草的,你应该深有体会吧。”
许书书:“……”
路屿森补充一句:“美色误我。”
暴躁的许书书分分钟要变脸,阮眠觉得路屿森的话也有越来越露骨的趋势,这个男人什么都讲得出口!于是赶紧红着脸乖乖打招呼:“许总监好。”
许书书见到阮眠神色稍微缓和,瞪一眼路屿森:“看在绵绵的面子上我懒得跟你说了,那边有记者要写稿,你过去一下。”
路屿森随手拿了杯香槟,优雅举了举杯走了。
“我简直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这种人!”许书书吐槽,“可惜了……绵绵,我总觉得你是被强迫的。”
阮眠羞涩微笑,沉迷其中。
许书书翻个白眼说了句“受不了你们这些基佬了”,继续去完成她Forest交际一把手的使命。
阮眠四处转了转,路上正碰见阿云在骂人:“我助理呢?我要的东西什么时候才能送过来?!”
话音刚落,一个身影从隐蔽的小门出来,那里应该是个仓库,比较憋闷,以至于那个人浑身是汗。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那人竟然是蓝启明!
“对不起。”蓝启明道歉。
阿云冷道:“小蓝,我叫你做这么点事都做不好,小心我换掉你,你以为我们Forest是那么好进的?”
蓝启明脸色不太好看,但一句话都没说。
等阿云走了,蓝启明转过身,一下子就看见了西装革履的阮眠。
阮眠十分惊讶,他没想到路屿森真的会同意蓝启明回来,还是让他去给阿云当助理,这么明显的贬低其实是某种惩罚?
按路屿森的性格,这样的惩罚似乎太轻了些。
更让他震惊的是,蓝启明竟然会接受?
他无法想象一个人的坚韧到底到了哪种程度,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
阮眠张了张嘴,想打个招呼,又开不了口。
蓝启明却也没什么和他好说的,对他点了点头,冷淡的走开了。
经过这一茬,阮眠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他在人群中寻找路屿森的身影,转身却碰到另一个熟人。
是那位影后寇悦。
她依旧是一头长卷发,穿得很大胆,令人看了就脸红。
“啊呀,你果然和路屿森在一起啦 。”寇悦自顾自和他碰了杯,不理会他的呆愣,“我早就跟你说过直男是很可怕的啦。”
阮眠有点不好意思:“你好。”
寇悦指了指不远处:“你知道为什么吗?”
阮眠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路屿森正和一位新出道的男明星聊天。对方长相阴柔俊美,脸上带着可亲的笑容,似乎对路屿森的作品特别有兴趣。
“因为喜欢上直男,不仅要防女人,还要防男人呢。”寇悦说,“会累死的。”
阮眠:“……”
原来是这个意思啊,其实他现在觉得路屿森也没有那么直了呢……
毕竟,咳,某些时候路屿森的反应比他这个纯天然Gay还要大。
“但是哦,我觉得你能行。”寇悦转过头对他说,语气变得温和,“你是第一个能让他开窍还能拴住他的人,希望你把他看好——一辈子也不要放出来了。”
阮眠惊讶,这是祝福吗?
寇悦再次和他碰杯,骄傲地走了,临走前说:“我最近很喜欢你哥哥哦……”
不多时,路屿森敲了敲杯子,发出清脆的响声,现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各位。”路屿森站在墙边,气宇轩昂,风度翩翩。
墙上面搭着一块黑色丝绒,似乎马上要揭露其下的神秘。
会是什么呢?
大家都看着他。
“相信我的作品大家都看腻了。”路屿森笑,“当然腻了也不要告诉我。大家还记不记得我曾经带过几位入摄影圈?嗯,是,你们第一个想到的是魏千九。不过我今天要说的是我的小助理,阮眠。”
阮眠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朝他看来。
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由得脸上发烫,路屿森该不会要在这里出柜吧?
“我经历了一段艰难的时光,是Forest所有人陪着我一起度过的,最震动我的是阮眠。”路屿森也朝他看来,脸带笑意,“他的单纯、诚实、无条件的信任鼓舞了我,所以在我完全回归的时刻,我想以一副作品来表达我的心情。”
说着,背后的伍萌和谢离一起扯开了黑绒布。
大家都发出了惊叹声。
那是一副巨大的肖像照,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