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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死亡前100天-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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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攸契:“哦对了,我问你一件事儿啊,酒吧里面,除了你和我以外,还有人知道这个世界曾经经历过末日吗?”
“没有。”沉虔说道,“他们都忘了,我也不打算让他们记起来。”
陆攸契:“唔……,也对,这回忆太痛苦了,不知道挺好的,很好,就这样……。”
嘴上虽然这样说,但在陆攸契的心里的想法却是,从今晚后,这就是我和沉虔两个人的秘密了。
一个独立的世界,一份相识的回忆。
前面是一片光明,而他们,已经走出了黑暗。
新生 第二
三天的时间并不漫长; 转瞬即逝,今天早上闹钟响起来的时候,便该是二人离开酒吧的日子了。
江之幂所在的地方,是一个距离此地两三百公里的城市。现在的时间段已经开始步入放学放假的人流高潮,普光市的中小大学也有好几所,因此; 放眼望去; 整条大街马路上都变得气势汹汹的起来; 所以睡懒觉是不可能的; 这辈子都不可能,别想了,他们需要老老实实地按点起床去火车站——不然就会堵死在半路上。
陆攸契睡眼惺忪; 脑袋更加惺忪,他八爪鱼似的在床上左右滚了滚; 终于; 被一快冰凉凉的硬物咯醒了。
这块东西为什么还会叫?
最可怕的是叫得还越来越响??
他心想; 会是什么绝世大怪物???
陆攸契这才睁开眼皮; 爬去床的另一边拿备用眼镜,彻底清醒了神智,对着手上的“铁块怪物”; 也就是手机,狠狠地一摔,美其名曰:关闹钟。
他原本准备继续睡觉,可谁知刚躺下; 又是一条提示音弹了出来,余音缭绕,在陆攸契耳朵里,堪称震天响。
【沉虔先生,您订购的×月×日D××列车3车11d号11e号已经出票,订EA×××××××……】
那一刹那,所有的回忆又回来了:自己的手机前一阵在医院的时候被齐运间接性弄报废了,今天要去找江之幂,医院的事情周业楼和郭教授以病毒感染给了广大人民群众一个结果,林海媛也在昨晚安全度过了自己死亡前的100天,终于复活成了人……
而剩下的一些琐碎问题,就是他们这些死神和灵魂之间的事情了。
但在这之前——
陆攸契翻下床,挤着拖鞋,踹开门,啪嗒啪嗒地跑出房间,对坐在楼下大厅上正在吃早饭的众人吼道:“沉虔!你昨晚怎么不把手机拿回去?不仅扔在我床上,还敢设闹钟,铃声居然还是震天响的《人猿泰山》,反了啊你!”
众人齐齐喷出了早餐。
林海媛:“啥?人猿泰山?你们昨晚一起的?”
沉虔是唯一一个把杯子端稳了的人,非但如此,他还能提起五十的后颈皮,救猫于齐运杯下之危难,然后浅浅地笑着回答道:“哥哥,昨天是你自己玩着玩着睡着了,把我的手机压在了身下,我找不到,才没拿走的。”
陆攸契半信半疑:“真的?”
沉虔眼神坚定:“真的。”
“哦,那就这样吧。”一听到是自己的锅,陆攸契就脚下生风,嘴上抹油,选择性眼瞎,稍后话题和身体同时一转,并把手机还给他道,“对了,看着上面说的,你是不是订了两张票?没必要,退一张吧,反正他们也看不见摸不着我,我就随便找个地方蹲着,望望风景,几小时,不长。”
沉虔看了看:“真的不用?”
陆攸契摆摆手:“不用不用,不然多出一个空位来看着会很诡异,更可怕的是,在你不经意之间,可能会有一个油腻腻的大汉,一手挖着鼻孔,一手举着脏兮兮的肉松面包,一屁股坐到我身上来,性质恶劣的,还要很矫情地扭两下屁股,放一个臭气弹。”
沉虔:“……”
沉虔:“好吧,但如果哥哥站累了,可以坐我身上。”
陆攸契跳起来就是给他后脑勺一下:“反了你了,哥差你那个空位吗?!”
沉虔此人,仪表堂堂,风华正茂,坐姿优雅,表情恰当,手里有猫,端着精致的咖啡杯,整个人躲在白雾皑皑的热气后面,徒生出一种神秘莫测高不可攀的气息,仿佛是飘飘欲仙的谪仙,可望而不可即,却被这一巴掌拍回了人间。
在刚才那场冲击之下,幸存下来的咖啡终究还是浩浩荡荡地加入了同班同学的行列——洒在了酒吧毛绒绒的地毯上。
场面再次惨不忍睹。
齐铭在暗处面无表情地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周业楼憋笑憋得脸通红。
第一个发火的是林海媛。
林海媛的面部表情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扭曲了起来,提起鸡毛掸子,开口就直接骂上了,第一是质问陆攸契为什么要打她的帅哥老大,第二是质问陆攸契知不知道这地毯有多么难得清洗。
陆攸契在长沙发背后和她打着游击战,敌进我退,敌飞我溜,甚至演变成同手同脚,还常尝试口头调解:“姐,大姐,林姐姐!你这地毯本来就脏了好吗?还有,我打他没打出毛病,更没打脸,你看,依旧帅着呢,眼光明媚夏色正好少年依旧!你看他别看我啊……唉哟!”
可惜,陆攸契忘了鸡毛掸子还有远程攻击的效果,被冲天而降的“导弹”砸中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只听林海媛哼笑一声:“该打就是该打,谁管你这么多?”
第二个发火的是老店长。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沉虔杯子里洒出来的烫咖啡给不小心跑到了五十的背上,惊起肉肉的小黑猫惨烈的猫叫,作为猫中长辈,理所应当地得发火。
陆攸契好不容易摆脱了这一位,又得嬉皮笑脸地去哄另一位。
“乖,待会儿小鱼干伺候……”
可当他再次抬眼看到老店长的模样的时候,整个人都顿住了,嘻哈打闹的表情也收敛了起来,忘了用一字夹夹上的长刘海搭了下来,给眼部投下一片阴影。
沉虔很合适宜地接了一句:“哥哥,我去楼上换一件外套,准备准备,该走了。”
陆攸契依旧没怎么缓过神来,支支吾吾地回答:“哦,哦,好。”
众人只当他被林海媛打傻了,没去在意。
当陆攸契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和沉虔已经在火车车厢里面了,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让他感到了一丝恐惧,想要躲藏,甚至是逃离——这些面孔,他总觉得是在哪儿看见过,如今想来,估计就是在那个末日世界里,和自己侃侃打过照面之后,便死去的人吧。
因为没能救下他们,而发自内心的愧疚,这个愧疚久久没能散去,便成为了一个心病。
不过,他们不知道,他们甚至看不见陆攸契。
只是折磨知情者罢了。
火车局为了多挣一些钱,多拉一些旅客,于是十分“贴心”地推出了“站票”模式,购买站票的人们大多挤在车厢的后面,突然之间的加速和减速会比在公交车上难受好几倍。
沉虔在推车的购物员小姐那里买了两个面包,就起身往后面走去,停在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面前:“奶奶,去我的位置坐吧。”
花白老太毫不客气,连面子上的谢谢都说得格外敷衍,三五步并成一步,活蹦乱且心安理得地跳着去了。
沉虔来到车厢与车厢的连接处,这里空间狭小,人也没几个,很容易就捕捉到了来此地躲避“闲杂人等”的陆攸契。
他走上前,递出一个面包:“位置我让给别人了,来陪哥哥。”
“你傻啊?有位置为什么不坐?中国有百分八十的老太婆的身板比你还结实,你上当啦。”陆攸契笑着接过来,“还有两个多小时,你没这样站过吧,其实体验一波也不是坏事,以前上学放下,能有站票就不错了。”
沉虔笑道:“哥哥陪着,永远不会无聊。”
陆攸契手上拿着面包,没能习惯性地出手,但嘴上依旧不饶人:“啧,嘴越大越贫了,不过以后拿来骗小姑娘还是有点用。对了,问你一件事,店长它……它,是不是当时我在末日的时候,酒吧门牌下发现的老豹猫?”
沉虔点点头。
陆攸契感叹道:“都这么久了,还能活着,老长寿啊!我居然现在才认出来,但它为什么能变成人呢?”
沉虔把双臂撑在了栏杆上,看着窗外快速掠过的风景,杂音也变得特别应耳,它就像是一卷老式的影片交代,不断倒退。片刻之后,沉虔才缓缓开口,声音颇有磁性:“发现店长的时候,它已经奄奄一息了,倒在它身边还有一个老人,也就是你之前说的老倭瓜组织中的一员,我想了点法子,把他们各自残缺的灵魂拼凑成了一个完整的、新的个体。”
陆攸契失笑:“这都能混到店长的位置去?”
沉虔:“自从那家伙睁开眼后,便再也没有离开过酒吧了,这么长的时间,不管刮风还是下雨,都屹立不动,死死地捍卫者这片场地,像不像是一个老店长?”
“唔,是挺像的。”陆攸契撕开面包的包装袋,看到里面的东西后突然愣了愣:“诶,肉松的?!”
这座城市坐落于一个偏僻的小县里。
下了火车后,还要转公交,终点站下,坐被淘汰的三轮车,最后改用步行。
这样一来,又是半天过去了。
都说荒凉的地方能唤醒人们内心深处的灵魂,因为这里有古老的大树,陡峭的崖壁,以及城市中看不到的湛蓝天空,空谷的精灵们来洗涤你肮脏的心灵。陆攸契这个灵魂就这么“赤/裸裸”地站在这里,却无端地感受到了一股蔓延上脊梁骨的寒冷。
仿佛为了衬托这个心情,连周围的光线也跟着不清明,放眼望去,远处是黑压压的一片。
不是大山深处,而是一个废弃的荒凉小镇。
也不是属于齐铭齐运家乡特有的民族气息,它只能用“荒凉”来形容,犹如被世界说遗忘的落后。
陆攸契第一脚踩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就差点把脚崴了。
并不是他眼神不好,而是这个地方……
实在是太像末日时期的城区了。
新生 第三
陆攸契活动了活动身子骨; 又在原地跳了跳,以免类似于刚才那差点崴脚的笑话再次发生,便和沉虔一起往里走了。
遍地荒野。
小路上枯黄的杂草丛生,路是泥路,特别黏脚,到处都有凹下去的坑和凸出来的石块; 它们像是隐藏在阴处的暗卫; 无声无息; 却又不容挑衅; 替那些再也无法伸冤的过往守护着这片并不干净的土地。大门好像是被人强制使用暴力拆过,一半完全破碎,不见“尸体”; 而另一半,仅靠一点微弱的部位勉强链接; 老朽得发出霉臭味; 吱呀的响声无限延长; 几乎是一碰就碎。
可陆攸契却喃喃道:“这是新的。”
末日的时候; 除去那些毁灭天地的天灾人祸以外,还有如同龟裂的大地,站在城墙的巡逻点上;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深不见底的裂缝,底下黑雾缭绕,仿佛有着魑魅魍魉把守; 可以直通地狱。
后来末日结束了,大地上的裂缝也慢慢开始重合起来,“长”出新的泥土,就像是一位重伤多年的患者,挺过了最后的危险期,正在慢慢恢复身体。
所以陆攸契才说,这些土地是“新的”。
他和沉虔并肩前行,才走了两步,就被这些烂泥烦得焦头烂额了:“见鬼,昨天这地方下了雨吗?”
“没有下雨。”沉虔翻了翻手机上的天气预报,又切换了一下页面说道“这个地方在市里面的名声不太好,据说闹鬼,还上过新闻热搜——无论天气多么炎热,多么大的太阳,都无法让此地的泥土干涸,终日都是一幅湿漉漉的鬼见愁样子,要是有人常年住在这里,还会得风湿病,所以大批迁徙了,政府部门以为是地下水太过丰富,想过打水井,可工程做完了,就是等不来地下水,平白无故地让地上多长出几个坑也不太好,于是又给填了。然后不了了之到现在。”
陆攸契笑笑:“嗯,功课做的挺丰富的,是死神当多了留下的习惯吗?”
沉虔把手机重新放回衣兜里:“不,这从遇见哥哥开始就有的毛病,闲来无事的时候就记一点小笔记,分类整理,总归会有用。”
陆攸契:“啊?”
啊完之后,他才猛地回想起来,怪不得沉虔知道自己这么多的无意识行为,甚至细致到了喜欢将什么东西放到什么位置,哪些顺手,哪些不顺手,感情这家伙从十岁、甚至七岁开始就开始掏掏搞搞地准备了。
不然,他也不能把自己租的那间小屋子整理的这么感觉舒坦了。
沉虔蹲到陆攸契的面前,将坚实的背部留给他:“我背你吧。”
陆攸契哭笑不得:“哥们这还是算了,你去打头阵就好,我跟在你后面就行。”
沉虔小时候就喜欢趴陆攸契背上,有时候还会睡着,这点陆攸契还是记得的,都说人长大后会变,小棉袄会变成白眼狼,但这打小就养成的、融在骨子里的习惯嘛,还是很难改掉的。
反正离进去还有一段路,为了不让路程变得无聊,陆攸契就聊了点题外话:“等事情结束时候,你打算干点什么?”
沉虔本来是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的,但既然被陆攸契提出来了,就还是认真的想了想:“守着酒吧。”
“只是守着那地方?”陆攸契叹出一口恨铁不成钢的气,”沉虔,我实话告诉你吧,现在这个社会,想要活下去,其实并不容易,生活很累,打拼很累,你想要立足,就必须手里有点本事,我指的不是武力本事。”他敲敲自己的脑袋,“是脑袋,技术。当然,我们不排除一来就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或者地主家的傻儿子,那样的存在太稀少了。酒吧地理的位置,实在不是一座能坐下等吃的金山,你需要想一些其他办法,让自己,作为一个人,活下去。”
“人”这个字被他咬的很重,仿佛是在定夺一件终身大事。
陆攸契见他毫无反应,便继续喋喋不休:“好吧,我看你也没办法在社会上折腾出来什么名堂,也别去折腾,少惹麻烦,至于以后的事情,我倒是有点想法,不知道你想不想听。”
沉虔歪头一笑,脚尖踢开一块挡路石:“听。”
陆攸契:“如果我能顺利复活的话,算算时间,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暂时没有考研的打算,学的专业在普光区这座城市呢,也算比较好找工作。我妈之前就给我说,她帮我出一笔钱,当做第一桶金,在这个地方买一个小房子,剩下的月供就由我自己的工资来负担,只要不过纸醉迷金的生活,问题还是不大的,到时候我也是自己有家的人,可以随意决定把谁留下,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跟着我,但是……”
沉虔突然打断他:“会成为累赘吗?”
陆攸契:“什么?”
物资上的其他一切,其实并不在陆攸契担心范围之内,沉虔此人,从见到他的第一面开始,就没有听过关于他家庭的事情,他仿佛是一个无根无源的浮叶,在浩瀚人海中漂浮,一次意外,被陆攸契不小心给捡了起来,才终于和这个世界上挂了一点联系和牵挂。
陆攸契唯一担心的是,有的事情,并不是他们你情我愿,就会被世俗所接受。
表面上风风光光坦坦荡荡,但内心还是畏惧的。
他从未想过有这样的发展。
沉虔对待陆攸契的表情,常年都是笑着的,坏笑,微笑,调皮的笑,可在这时候,后者突然从这笑容中品尝出来了一点苦味。沉虔道:“从小就麻烦你,本以为现在终于可以帮哥哥了,结果还是得你来照顾……我,有点害羞。”
害羞???
陆攸契被这个词笑到了,捧腹大笑,他这是第一次知道,沉虔这个家伙居然还知道“害羞”二字怎么写。
但笑完之后,之前那最后的顾虑也突然跟着烟消云散,人生在世,仅仅百年光景,顾虑这么多,不是给自己没事找事吗?陆攸契上前一步,一把勾住沉虔的肩膀,有点费力地踮起脚,剩下的一只手用来指点江山:“放心,既然小时候都把你拉扯了一段时间,就说明认定你了,现在也肯定不会不要你,只要你不想走,就可以一直赖着我不走的。”
沉虔平静的湛蓝色双瞳突然放大了。
上一次,是沉虔在万人踏之中,将陆攸契从深渊拉了起来,无论他变成了什么模样,都选择死死地守护在了身边,小心翼翼也好,蛮不讲理也罢,都在替他完成未完成的目标。
而并非江之幂所说,是陆攸契让沉虔作为了下一任死神的接替者。
这一次,终于轮着自己了。
刚思虑至此,脚底向下倾斜的地面便戛然而止,变得平坦起来,陆攸契还在闷声往前走,突然对着改变没有防备,然后脑袋便撞上了沉虔的背,整个人一顿,这才从把心思拉了出来,探出头望望四周。
他们到了。
这个地方,从远处看,只是一个破败的荒村,但是走进了仔细观察,才会发现,“荒”这个字,压根不能完全概括此地。
就连人为刻意破坏,都不能达到如此惨烈的地步。
凭借了陆攸契的记忆,可以堪称对这里了如指掌,跨过大门没再行走到两步,他就引着沉虔左转,不多时,一个丢了天花板的小木屋便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江之幂在木屋中心,撑起手上那把黑色的洋伞,仿佛不愿意接受外来的阳光,背对着他们站立,直到听到由远及近的脚步声传来,才微微侧头道:“来了?”
陆攸契:“准时来了。”
江之幂轻叹:“你既然能找到这里,也自然会记得,这里是什么地方吧。”
陆攸契:“我们复活所有人的地方。”
江之幂:“没错了。”
当初,他们二人决定好“返回死亡前100天”这个计划之后,订的地点并不在城区,而是选择在了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左右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别人了,可以任他们随意折腾,在特殊能力的帮助之下,他们掘地三尺,从地下,裂缝里,挖出来了许多人的尸体,残缺的,完整的,都运来此地。
尸山累累,简直就是一座乱葬岗。
哪怕是经过了好几年的洗礼,直到现在,陆攸契依旧能感觉在不经意之间,闻到浓郁的血腥和腐臭,甚至听到怨灵的哀叹。
“在这之前,我要问一个问题。”江之幂看着他们,“我需要你再给我解释一次‘返回死亡前100天’这个计划的内容和意义。”
陆攸契:“末日之后,所有的人都死了。”
江之幂:“对。”
陆攸契:“但我想复活他们。”
“时间是不可逆转的,对他们而言,突如其来的新生也相当难以接受,他们不会再把自己让做一个人来看,而一个从阎王手下溜走的孤魂野鬼。我为了平复这段情绪上的波澜,就说了一个谎言。”
说道这里的时候,沉虔拉着陆攸契的手突然紧了紧,然后接下道:“剩下的我来吧。”
沉虔:“返回死亡前100天,重点在于‘返回’二字,集体重生之后,世界也恢复了原貌,仿佛末日这种东西压根就没有存在过,而死神的工作,就是编制谎言,让他们相信自己是因为意外‘死’了。这个谎言需要与末日时期的死亡真相无比接近,甚至还有异曲同工之妙,紧接着就是100天的时间倒计时,在真正跨越生死的那一刻,我们既要欺骗灵魂们的眼睛,还不能干扰到现世的安稳。”
所以,一个人复活的成功与否,其实关键在于自己。
在于他有没有足够的决心,重新活下去。
江之幂点点头:“好,你们跟我来吧。”
她说完就走,也不管陆攸契有没有跟上,后者迟疑了片刻,在终于鼓起勇气迈出第一步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背后悠悠传来:
“别怕。”
怎么会怕呢?陆攸契心想,他现在,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江之幂带他们来到了一块空地上。
这里是这个地方的中心地带,越往里走,陆攸契越能感受到呼之欲出的怨气,只见江之幂收起了她的伞,抬手甩出几条手臂粗的铁链,砸在地上,大地龟裂,碎石飞溅,顿时裂开了一条缝,外界的光线照射了进去。
而这下面的东西,足以让二人目瞪口呆。
地底仿佛被掏了个空心,层层往下,全是整齐划一的黑色腐木棺材,数量高达成千上万个,中间是空的,应该是给人提供下去的空间,它们像商品一样悬挂在墙壁四周,围成一个圈,几乎不留空隙。
江之幂:“当初剩下的都在这里了,来吧,做你最擅长的事情。”
新生 第四
又是几天之后; 城区。
窸窸窣窣——
轰——
从前那些可以对抗末日,杀伤力爆表的铁链子像是一个个被驯服的士兵,正成排成列地分布在空中和地面,有条不絮地工作着,互不干扰,目的明确; 连发出的声响也具有一致性。
而它们之所以有如此整齐协调的工作力; 也多亏了那个来回奔波; 汗流浃背; 不停指挥的年轻男子。
“喂!那个,几号来着……095!你轻点,慢点; 温柔一点儿,别把人摔着了; 腿; 你忘了把那兄弟的腿带上了!!!”
“那边那个; 带了身体还要带脑袋!”
宽阔的场地; 不用有所顾忌,它们发出的噪音堪比建筑场地施工现场,分贝可以直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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