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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人畸恋,狐妖独恋小木匠-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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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源也不是非得来这个公园不可,但他就是对这个公园情有独钟,其实这都是胡小雪在暗中左右的,因为在这个公园里小思源会遇到改变他未来命运的“贵人”。
小思源也感觉到自己的幸运了,每次都能捡到很好的垃圾,而且有几次附近实在找不到能拿来孝敬“大哥”的上等垃圾,眼看就要被大哥修理了,这时的他却脑洞大开,一心想去比较远的凤鸣山去捡垃圾,他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要跑到那里去,就是有一股力量驱使他,让他往那里跑,而且坚信那里肯定有他想要的,结果他去了,情况真的是这样,自己饱餐一顿的同时,又有了“贡品”,别提他有多高兴了!因为胡小雪的墓在那,王降经常带上贡品去祭拜!
第九十四章 我很快乐
不单单一次这样,只要是小思源遇到了类似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的,即便不去凤鸣山,也会到其它的地方去找垃圾,每次王降去祭拜胡小雪,胡小雪都会“叫来”自己的儿子,美餐一顿,然后再带回公园一些,虽然他也觉得很奇怪,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所以更多的时候他感觉到的是庆幸,庆幸自己好命,对于“棘手”的问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解决,从而不会被骂,久而久之,他察觉到了冥冥之中有人在看着他、帮着他,对此他也很感激。
小思源若拿不出像样的垃圾,或是“贡品”的档次太低,“大哥”不高兴的话,就会被“大哥”臭骂一顿,然后被撵出公园,等他找到好的垃圾再回来;他若能拿出了好的垃圾孝敬“大哥”,也就相当于做了取悦“大哥”的事情,“大哥”就不会为难他,无论冥冥中有人在帮他这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都是对他的无限的爱,他都感激涕零,因为他不用再挨骂和有地方呆了。
虽然小思源取悦了大哥,但他还是不能睡在椅子上,因为这是制度,在公园里有着非常严格的等级制度,若想鱼跃,就得先做大哥!否则就在下面呆着吧!
小思源是这个公园新来的,级别最低,只能睡在草地上,他的“孝敬”,只能保证他可以呆在这里;同时这个地盘的“老大”也觉得多一个孝敬他的小弟也没什么不好,而且这个小弟每次都能拿给自己别人搞不到的上等“美食”,呆在这就呆在这吧,怎么说对自己都有利。
胡小雪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么小就受这种苦,很是难受,这样下去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她深知造成今天后果的原因,第一,孩子的姥姥触犯了天条惹来杀身之祸不说,还被诅咒,从而影响到了她的后代,让小雪的儿子这么小就要为姥姥赎罪;第二,孩子的奶奶嘴太碎,只要是她想说的,不管有没有,满嘴跑火车,什么事情都说,什么事情都管!
一家人不管两家事,姜灵这么做虽然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但她这么做,已经遭了天谴,自己遭报应烙下残疾不说,还影响到了她的家人,她的儿子娶了个狐妖、自己将亲孙子送人,还要她的孙子也来为她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胡小雪的心真的很痛,看着儿子经常被骂,找到点好吃的还得孝敬给“大哥”,自己只能吃一点点,她唯一的希望就是儿子能有个挡风遮雨的地方,虽然没有父母,但也会像其他孩子一样有人疼爱,但这些想法一样她都给不了自己的儿子,她只能保证自己的孩子最低起码地活着……有了这样的想法后,胡小雪就把重点放在了物色好人家收留小思源的事情上,可能这就叫私心吧,任何人对任何事情都不知足的,都希望自己最亲近的人好上加好,胡小雪也已经不满足于自己的孩子只是吃饱不饿活着了。
第九十五章 张思涵的幸福童年
再说胡谷雨投胎的那个小女孩,因为要与胡小雪的早产儿子的八字对上,最终成为有缘人,火急火燎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投胎在了张家。
在别人眼里这个小姑娘只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但在她家人眼里,她可是一直被当成是掌上明珠,被当成小公主,爹妈宠,爷爷奶奶宠,百天的时候,还特意从道观里请了个德高望重的道士给她做法,并让他安排了小姑娘百天抓福。
这么做,无外乎是为孩子图个平安、顺利,不求大富大贵,但求衣食无忧,将来能嫁个好人家,花钱解心疑。
在那天,道士给孩子取了名字叫张思涵,因为这孩子命里缺水,名字里有水命会好些,但一个女孩子叫什么水啊泉啊的实在难听,后来道士依照孩子的八字帮忙取了这么个名字,孩子父母要求的,道士才给取名字的,要不然道士不会帮这个忙的。道士仔细掐算过后,说这孩子是金命,命很好,前世是个修行很高的狐仙,投胎到了他们张家,这可是他们张家几辈子修来的福!
而且这孩子总会有高人相助,一生平安,并且会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常人想都想不到的大事来的,她并不是平庸之辈,乃女中豪杰,但她的感情之路不平坦,要走些弯路,受些苦,最后给她取名张思涵……
听道士这么说,张思涵的父母张志坚和段清月笑得合不拢嘴,虽然在感情方面有点不顺,但瑕不掩瑜,那是无伤大雅的瑕疵,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也就没太在意它,而是把更多的期待和祝愿放在了这个宝贝疙瘩身上。
张思涵的童年是幸福的,她的聪明、伶俐与乖巧,博得了邻居和家人的喜爱,就是她总爱做同一个梦,梦得很奇怪,梦得不可思议。
张思涵总是梦到一个身着白衣的美丽女子和一个白胡子的老头,白衣女子还会在梦里给她讲一些她并不感兴趣也听不懂的故事,白胡子长者从来不说话,只是欲言又止地看着她,小思涵对这两个人倒是很有好感,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就是做完梦醒来后会害怕,但她从没对别人说过此事。
小思涵在一天天长大,后来大到该上学的年纪了,她有幸被父母送进了当地最好的一家私立学校读书,虽然小思涵出生在一个经济很闭塞的小县城里,父母也只是两个普通工人,但俩口子还是从牙缝里省出钱来,为女儿创造一切可能的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还不惜花重金请老师教小思涵弹钢琴,这在那个小县城里这么做的家庭并不多。
但后来因为学习钢琴的花销实在太大,小思涵的父母真的无法再承受了,到了要买钢琴的阶段就止步了,不让小思涵再学下去了,虽然夫妻俩也觉得这样做挺可惜的,但实在没办法,真的无法支付学习钢琴昂贵的学费了!后来让小思涵改学了便宜一点的古筝,同时又给她报了一个武术班,夫妻俩觉得,这一静一动的兴趣爱好,更有利于小孩子良好性格的养成……
第九十六章 奇怪的梦
从记事时候开始,小思涵就会做那个梦,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做,对此她已经习以为常了,似乎都与梦里的那两个人成了好朋友,一天不见就会想似的,但这天的梦与以往不同,白衣女子和她说话了,这是这么多年得第一次,小思涵感觉白衣女子的说话的声音很甜美也很熟悉,白衣女子对他说话,小思涵并不感到奇怪,就是说话的内容让她匪夷所思,无法接受,甚至有些毛骨悚然:
“你知道吗小妹妹,你的前世是一个有五百年道行的狐仙,而且很漂亮也很调皮……”
“什么乱八七糟的,这年头哪有什么狐仙?还五百年的道行,我在做梦,你也在做梦么?这么多年在梦里我们一直能相见,我视你为亲姐姐,对你的印象也不错,没想到你说话竟然这么不靠谱!”小思涵不以为然地回道。
“我说的都是真的,你的前世真的与众不同。”白衣女子犯难道,她也感觉到了她所说的话,如痴人说梦,让别人相信她,实属不易。
“真的?那你又是谁?为什么总出现在我梦里?你有什么目的?”小思涵十分纳闷地问了一连串压在她心里许久的话道。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即使对你说了,你又会相信么,这个不急,以后我会告诉你的,你将来会去凤鸣山,而且会在那里工作、找到你的意中人,当你看到凤鸣山的时候,你会很心痛,还会流泪,久而久之,你会爱上那个地方,到那个时候,我自然会告诉你我是谁的,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你才会相信我所说的话的,我也会告诉你我为什么一直出现在你梦里的原因的……”白衣女子道。
“什么凤鸣山?我听说都没听说过,你还叫我相信你,开什么玩笑!你真是个疯子!”小思涵骂道。
“你现在当然不会相信了,那你就看我说的到时候是否会实现吧,以后再说你不相信也不迟。”白衣女子道。
“如果你说的会实现,我就会相信你说的话了,现在想叫我相信也不可能啊!”小思涵回道。
“是啊,所以我才会说到时候我会告诉你我是谁的啊,告诉你我为什么总是出现在你梦里的啊。”白衣女子道。
“那你能告诉我我在梦里总能梦到的那个白胡子爷爷是谁么?他为什么从未对我说过话,他是不是哑巴啊,每次都是看我一眼就走,一副想说话的样子,可却从未说过话。”小思涵疑惑道。
“他是我父亲,也是个狐妖,他就是因为思念你才来看你的,他视你为亲闺女,但他无法亲自走进你的梦里,他只能靠意识托梦给你,见你一面,已解思念之苦,所以他才一直不说话的,他是无法说话你知道么?”白衣女子解释道。
“时辰到了,我父亲已经托梦给你了,我得走了。”白衣女子依依不舍地说道,话音一落,她一个转身,从身上落下几点亮晶晶的星光,一股白烟从她脚下升起,然后她飘了起来,随着淡淡的白烟一同升起,慢慢地飘向了远方……
小思涵突然醒了过来,浑身是汗,她擦了擦汗,又浑浑噩噩地睡了过去,在梦里她又梦见了那个白胡子的长者,也就是胡尊。
第九十七章小思涵的初恋
每个人都是从呱呱落地慢慢变成熟的,小思涵当然也不例外。
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的曲线和丰腴之美完全体现在了小思涵的身上,再加上练习钢琴和古筝培养起来的气质,和着性格里一点点的野性、风骚,小思涵出落成了一个标准的东方大美女!这也让她的追求者络绎不绝,有钱的、有权的、帅气的、痞子的、上了年纪的、高富帅、矮穷丑……形形色色的男人围在张思涵的身边打转,对她垂涎,让她有种凌驾于别人之上的优越感,在张思涵眼里,这些凡夫俗子都是过眼烟云,好色之徒,张思涵看都懒得看一眼,更别说与他们交往了,而恰恰是身后有众多的追求者,也让张思涵养成了比较孤傲、冷漠的性格,对一般的事物的态度都不冷不热,把她定义成“女汉子”或是“冷面杀手”一样的人一点都不为过,直到她上了大学,她才有所转变,并且在那里遇到了让她动心的白马王子……
那男孩子叫谭小乐,标准的美男子,名副其实的帅哥,体高身直,眼大肤白,校百米纪录,又会吹萨克斯,但就是出生在农村,家里兄妹五个,家境贫寒,生来就比较自卑,也比较爱慕虚荣,为人也比较轻浮。
由于谭小乐的舅舅家没孩子,但生活条件还可以,又住在城里,所以谭小乐出生没多久,就被舅舅抱去了。
虽然谭小乐的父母并没有把儿子过继给他舅舅,但实际上就差了一纸文书,小乐的舅舅早就把这孩子当成自己的亲生骨肉来养了,为他创造一切可能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所以这孩子才会如此优秀的。
谭小乐和张思涵是在一次学校组织的中秋节晚会上相识的,在这之前,他俩并没有什么交集,当时音乐会的组织者有意编排一个中西合璧的节目:萨克斯吹奏《回家》,古筝弹奏《春江花月夜》,然后二人再合奏中国传统的歌曲《茉莉花》,并由一名男歌手来深情演绎……这种编排虽然显得有些牵强,但组织者一心想借此来表达思乡、回家、漂泊的内涵。
开始的时候小思涵坚决不同意合演,因为一直都很优秀的她,不愿意跟别人合作演出一个节目!自己又不是演奏得很差,为什么要合演?合演不如不演!而且对方又是个“奶油小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小思涵对他甚至还有些讨厌,如今又是如此“大杂烩”的一个节目,她感觉这简直就是胡闹,这么乱的编排,宁可退出也不会去演!
但跟她搭在一起演出的就是谭小乐,他一句话没有,取而代之的是眼里投射出来的忧伤与顺从的目光,他的安静与小思涵近乎疯狂的反应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张思涵在排练的时候表现得很不耐烦,经常被导演叫停,给她指出不足,并警告她如果再这样下去,这个节目就被毙了,导演的话,小思涵全然当成了耳旁风,她心想毙了更好,正好自己不愿意演呢!所以仍然我行我素,全然不在乎导演的警告,不过她这么做,这可急坏了跟她合演的谭小乐。
第九十八章 爱的代价
因为谭小乐很珍惜这次上台表演的机会;他的表现欲太强了,小思涵的满不在乎让他害怕,他怕他俩的节目真被枪毙,从而失去了这次露脸的机会,他希望小思涵能好好演,为自己赢得这次上台的机会,所以在排练的时候,他对小思涵照顾有加,休息的间隙,他也为她买来了饮料和小食品,同时也表达了自己想上台表演的心声,希望她能帮他,张思涵一听有人来求自己好好演,这个男人长得虽然“腻”了点,不是自己的“菜”,但仔细看看,还挺惹人喜爱的,深邃、忧郁的眼神很挺迷人,脸庞白皙,身材高挑、健硕,“冷面杀手”这回发善心了,决定卖小帅哥这个面子好好演了,她的确是决定先好好排练了,单页决定狠狠地宰他一顿……
“帅哥,你叫我好好演不难,一顿饭你总该舍得吧!”张思涵笑着对谭小乐说。
“那是一定!只要美女好好演,请十天都行!”谭小乐很男人地回道。
“十天倒不用,一顿‘必胜客’就可以啦……”张思涵提高声音说。
“没问题……”谭小乐回道,他能怎么回复,自己都同意请人家吃饭了,总不能因为对方要吃贵的就反悔吧,所以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还真别说,他这么一装,小思涵觉得这帅哥还挺爽快的,雷厉风行,于是真的给了他三分薄面,认真演奏她的古筝了,她感觉“必胜客”的比萨正躺在热乎乎的铁盘子里向她招手呢,心里那个高兴啊!
第二天,谭小乐并没有食言,当然,小思涵也没有爽约,二人来到了离学校不远的“必胜客”,从此,也开始了两人的正式交往,双双坠入爱河,多少个花前月下,多少次海誓山盟,多少回呢喃细语,多少回痛哭流涕……
谭小乐与小思涵的交往,都是俩人的第一次恋爱,处于青春期的两个人,有的是更多的懵懂、好奇和叛逆,两人相识没多久、在张思涵的一次同学聚餐的时候,小思涵把谭小乐带到了饭店介绍他与大家认识,后来小思涵喝醉了酒,酒席散后,谭小乐开了房间,把小思涵带到了那里,在那里两人偷吃了禁果,事后,小思涵并没有责怪谭小乐,因为谭小乐一脸的无辜,小思涵实在舍不得怪他或骂他,只有更加爱他,专注于他,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再后来小思涵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与谭小乐说了这事,谭小乐一下子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经历的事情太少,小思涵坚定地说打掉,谭小乐也觉得只能这样做了,他俩凑了2000块钱,准备去医院做流产手术!
谭小乐和小思涵确定了做流产手术的日子,在做手术的那天,谭小乐心里非常害怕、紧张,又怕丢人,做了缩头乌龟,敢做不敢当了,他并没有如约出现在医院,小思涵左等不见人,右等不见人,打电话也不接,只好一个人进了诊室,做了流产手术……
小思涵对谭小乐的态度只能认了,自己为了他都怀了孩子,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原谅的,所以她包容了谭小乐的冷漠,想用她的真情融化谭小乐的冰冷,感化他原本良善的心灵,挽救他俩之间岌岌可危的爱情,她宁愿用她一个女人孱弱的肩膀,支起两个人的爱的世界,所以她才一个人去做了手术。
做完手术,小思涵又一个人回到了学校,从表面上看,她仍旧是那个会弹古筝的美丽女孩,脸上仍然笑意盈盈、大方漂亮、优秀异常的张思涵,没人知道她刚刚还是个准妈妈……
第九十九章 王向源的幸福童年
由于胡小雪的坠楼身亡,王降对此虽然悲痛异常,一时间无法从丧妻之痛中走出来,但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一切也都得重新开始,自己还很年轻,漫漫人生路才刚刚开始,生活还得继续,不可能从现在开始一直孤单终老的,这一点不但他自己清楚,他妈妈比他还清楚,因为老太太一心想抱孙子,当年她抱走的那个小孩子,虽然她不认为那是王家的后,但那孩子的可爱脸庞,时时在她脑海里萦绕,让她一心想抱自己的孙子!
所以在胡小雪跳楼去世后的第二年,姜灵就托黄道惠给自己的宝贝儿子又保了媒,那女人叫楚露,她的娘家条件还不错,是个独生女,从小就被娇生惯养,所以才大小姐脾气十足的。
人们经常把有个性的女人比作“小辣椒”,那么,介绍给王降做妻子的楚露不但是“小辣椒”,而且是最辣的“朝天椒”,热辣100分!认识三个月后,两人就结了婚,婚后第二年生了个儿子,由于王降的第二任妻子嫁给他的时候还是个大姑娘,再加上小姐脾气了得,所以王降处处都得让着她。
那孩子命里缺水,又是个金命,所以取名王向源,意为他一生都有水相伴,他乃水源,终生有水,而且生金富贵,但这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王降手腕上的那种绿色的胎记,大家都觉得奇怪,本该遗传的东西却没遗传,但这一点恰恰是姜灵希望的,有胎记得话,反而会引起姜灵对这孩子不是王家骨肉的猜疑,因为自己儿子手腕上的胎记,刚出生的时候是没有的,后来才有的,所以她就认为那不是胎带来的,所以他们王家的后就不该有胎记,但姜灵得内心还是觉得胡小雪的死是自己一手造成的,虽然在表面上,她根本就不承认!
姜灵的担心随着孩子的降生远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对小向源的无限疼爱,爱得不能自拔,视他为小祖宗,再到后来,小孩子的手腕上也没出现胎记,姜灵彻底放心了,认定这就是王家的后,所以更加疼爱。
在王向源百天庆的时候,王降将胡小雪带过的那条项链,从自己脖子上取了下来,戴在了小向源的脖子上,王降希望自己的孩子会得到亡妻胡小雪的屁护、保佑,一生顺利,平平安安。
虽然小向源现在戴着那条项链还有些大,但谁也不知道那条黑色金项链的来历,甚至都不知道那是条金项链,当爹的给孩子一个纪念品,没什么不好的,所以并没人发表反对意见,大家只是觉得黑色项链并不多见,大多数人还都把它当做是王降给自己儿子的一件古董呢!
小向源一天天长大,他纯粹是在蜜罐里泡大的。
因为胡小雪也在暗中帮忙,所王降父子俩的装修生意异常顺利,而且越做越大,最后开了一个装潢家具公司,专门承接一些装修设计和家具设计、制作的活,赚头不小,可谓之日进斗金,而这一切,让小向源打小就成了老板的儿子,条件异常优越,小向源打小就没吃过苦,衣食无忧,天真快乐,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期待,庆幸的是,那孩子家教不错,异常善良、乐于助人,交际广泛。
第一百章 “千面银胡”的希望
王向源也是幸福的,因为他妈妈把她全部的爱都给了他,把所有的愤怒都给了他爸爸!
王降对他这个宝贝儿子的调皮任性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朝天椒”横在中间,不容许幼小的王向源受到任何不好的待遇,因为那可是她的亲儿子,在她心里的位置,不知道要比王降高多少倍,王降对儿子有想法就得有着了,无论如何他都不能表现出来,如果表现出来,苦日子就来了!楚露会“爱”得他死去活来的!
尽管姜灵也视孙子为祖宗,但在“朝天椒”那里,姜灵的爱还是不够的,以至于王降气极也不过是骂一句“小王八羔子”“小兔崽子”一类的话,而且还得背着“朝天椒”骂,要不然“小大人”气不顺了,就会去“朝天椒”那告自己的状,如果自己骂了他别的话的话,那还了得,她一定会十倍百倍地骂回来的,还会“拧”自己,她只有听到了自己痛得“嗷”“嗷”怪叫,再问儿子高兴不,自己再求饶了她才肯罢手!
胡小雪有意引导王降认领小思源,但她一想到张毅及他老婆对小思源的所作所为,她就却步了,她怕王降把小思源带回家,王降现在的老婆再像张毅和他老婆那样虐待自己的孩子!所以她打消了让王降和小思源父子相认的念头,而是有意避开两个人的相遇,反正自己在暗处也能帮助自己的儿子,胡小雪在保证儿子活着的前提下,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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