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三国]跟科技树谈恋爱-第7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袁术心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群雄逐鹿,他是被当成那只鹿了。对面少说也有五千精兵,而自己这边呢?百来个有气无力的残兵败将。左算右算,都是一道送命题。
  “哈哈哈哈。”袁术大笑,“陶谦平日里装得与世无争,结果呢?还不是觊觎传国玉玺。这是要顺应天意的宝物,怎么可能选择畏手畏脚的陶谦。”
  “你闭嘴!”臧霸抽出了刀。
  “呵。真要杀我?你可想好了,我袁家的门生故旧遍布徐州,杀我容易,杀了我之后还想太太平平地得到世家支持,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臧将军,你可想好了,别给你主公带去麻烦呀。”
  “留你一命也不是不行。”臧霸玩味地看了眼狼狈不堪的袁术,“把玉玺交出来,就放你们过去。”
  袁术脸色铁青。
  “交不交?”臧霸笑。
  袁术抱紧了怀里的包裹,手开始颤抖。“天命”还是性命,这是个问题。
  好在上天没有让袁术纠结这个问题太久。“袁术,你纳命来!”伴随着还带有少年清脆音的怒斥,只见一个穿黑衣红裤的骑兵从湿漉漉的草丛里窜出,伴随着马匹奔驰的冲力,长枪直接挑飞一个袁兵。
  “袁术!”孙策勒住马缰,刚刚长出绒毛胡须的英俊面庞微微扭曲,但最终回归成钢铁般的严肃,“今日我就要报杀父之仇。”
  话音刚落,就见越来越多的黑色骑兵从草丛里的小道钻出来,站在孙策身后,人数越来越多。最后冒出来的两个少年,一个是曹昂,一个是周瑜,看向孙策的目光都带着担忧。
  “伯符,”周瑜拍马上前,轻轻按住孙策拿枪的手,“伯符冷静。为长远计,袁术只能由曹公来杀,我们之前就说好的。且你怎么今日跑出来了?也不怕曹女不乐意?”
  孙策眉头都紧得快夹死苍蝇了。“我要用袁术的首级,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你TM怎么就这么犟?周瑜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曹昂:“子修快拦住他。”
  曹昂,曹昂眨眨眼,一脸无辜。
  你TM怎么就这个时候卖萌?周瑜都快急疯了。这真要让孙策杀了袁术,曹操心再宽恐怕都要对这个女婿有芥蒂了。
  按照预定的计划,他们只是缀在后面撵着袁术走,逼他去冀州,这样就有了讨伐袁绍的借口了。谁曾想袁术这么不经用,刚出扬州呢,就走投无路了。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袁术到底是当了好几年皇帝的,结果竟然连一支乐意效忠的部队都没有,也混得太失败了吧。
  眼看着袁术要被人杀了,孙策就急了,蹦出来抢人头。但这个人头不能抢啊,不光是因为掉落物品是“谁拿谁死”的传国玉玺;这个人头也是“谁杀谁当王”的象征物。
  在曹营极受重用,曹操就差把孙家的几个当自己儿子了,这情况谁乐意翻脸啊?反正周瑜是不乐意的。
  袁术自打孙策一露面就心底凉透。这小子在寿春城下一连斩了他三员大将的场景仿佛还在眼前呢,且孙伯符被杀父之仇迷了眼,什么利益关系都听不见去,哪怕是交出传国玉玺呢,他也未必会多看一眼。
  怎么办?
  他眼珠子绝望地乱转,终于发现了唯一一个可以从孙策手中救下他的人——曹昂。他是孙策上司曹操的儿子,论地位比孙策高。孙策要还想在曹营中混,必须听曹昂的话。
  这么一想,袁术就跟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高声呼喊起来:“子修贤侄救我啊——我愿意将玉玺奉上。这可是自始皇帝以来的天命所在啊。”
  前面的臧霸眼睛都快要凸出来了,到嘴的肥肉这就要飞了?“主公,袁术要向曹军投降,咱们快上吧,别被几个小子抢了先。”
  陶谦却是怕了:“孙伯符悍勇举世皆知。曹昂所带的都是曹军精锐中的精锐,俗称飞鹰骑的,悍不畏死。曾有与西羌战至最后一人的记录。这样的军队,小打小闹是不能让他们知难而退的。抵死相搏,就是与曹操不死不休了。”
  臧霸犹自不甘心,命弓箭手拉满了弓。但上面的陶谦懦弱,他也就只是让弓箭手拉满弓而已。
  那边袁术还在利诱:“子修贤侄兄弟众多,只有建立功绩才能脱颖而出。有取回玉玺的功劳,必然能得令尊喜爱,将来就是傲视兄弟们的资本啊。”
  曹昂笑了笑,仿佛是才听明白了袁术在说什么。
  “曹子修,你今天拦我,我们就做不成朋友了。”孙策侧头看他,声音像是从嗓子眼里压出来似的。
  曹昂解下弓,将孙策的长枪往下一敲。“公瑾说得对,你做这件事不合适。”
  孙策正要变脸,就见曹昂弯弓搭箭,箭尖直指袁术:“袁公路,你说的都挺好。然你视若生命的宝物,在我这里一文不值。”
  放弦,箭出。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那支黑色的刻有“昂”字的钢铁箭破空而去,穿透了袁术胸前的方形包裹,紧接着洞穿了袁术的胸口。
  假的吧?就连孙策都呆住了,连那块害了他父亲性命的石头破碎的声音都没听见。
  血花四溅,伴随着晶莹的玉石碎片在空中炸开,散落在雨后泥泞的土地上。
  “所谓传国玉玺,本就是暴秦所造。五帝没有玉玺,照样万民臣服;王莽、袁术据有玉玺,照样不得善终。我读圣贤书十七年,只知道效忠仁爱的君王,安抚善良的百姓,不知道有玉玺。”说完这段话,曹昂收弓,脸上依旧是那种不在状态的微笑。
  “既然任务有变,公瑾,咱们是不是该回去禀报啊?伯符,你明天是大喜的日子,再不走,就赶不上吉时了。诶,对了,刚好连祭祀孙伯父的祭品都有了,这不正是甚好甚好。”
  孙策呆了好一会儿,才拍马上前,挥刀斩下袁术的头颅,将那天子冕旒一扔,提着头发就走。
  黑色的骑兵无声跟上,消失在树林中。然后是袁术的残兵,喊着“投降”跟随而去。只留下曹昂那依旧不在状态的声音在空中飘荡:“陶伯父,明日长姊大婚,您不如随我们一起去喝杯喜酒?”
  陶谦背上全是冷汗:“不了不了。没备贺礼,还是不去了。”


第167章 送嫁
  下蔡县,这座位于豫、扬边境的小县城,一直到东汉中期都默默无闻。然而从灵帝初年开始,它就日渐兴旺起来。作为曹家最初的采煤地,诸多头衔为它添加光彩——
  全国第一座非露天煤矿井;
  全国第一个蜂窝煤制造厂;
  第一座以采矿业为支柱的曹氏别庄;
  扬州境内的第一座曹氏别庄;
  扬州境内第一座丁氏妇医堂的所在地;
  以及,曹军攻打袁术时的后勤大本营。
  再以及,魏武帝历阳公主的出嫁地。
  农历九月,淮南已经在断断续续的阴雨中浸泡了半年,收成泡汤不说,就连最高的坞堡城墙上都长出了大片大片的霉菌。
  然而从许县来的天象派,坚称九月初六是个晴天,同时还是个黄道吉日,请把曹榛与孙策的婚礼放在这久违的有好日子里。
  虽然谁都没信,但终究,婚还是要结的。无论老天是想下雨还是下刀子,两个孩子都到了年纪了。
  因着孙策封在庐江,而曹昂封在九江。所以曹大姑娘将桌板一拍,不回兖州了,就在扬州结婚。从九江郡的下蔡妇医堂出门,行三日到庐江郡的六安县。六安是交通要地,孙坚当年就是死在从寿春逃往六安的道路上。
  两头都是非常具有意义的地点了。
  时间到了婚礼当日的辰时,天气真的彻底放晴了。秋日的暖阳照耀在湿漉漉的县城里,让人感觉连头发丝都透了口气。
  淮河水一下一下有节奏地拍打在码头的木结构栈道上。水位就停留在洪水警戒线下不到三寸的地方,但好歹,它是停住了。丰盈的河水平静得像个打呼噜的孩子,丝毫不见前几日波涛汹涌的恶意。
  河道两岸,多是出来洗发霉衣物的妇女,再就是上工的挑夫,等待着往来的商船。
  喜悦洋溢在人们脸上,连带着还有八卦。
  “现在可比袁术的官在时好多了。”
  “你瞎说啥,袁术的官也就来了半年就被赶跑了。你也不瞧瞧妇医堂上挂着什么字,下蔡从来都是姓曹的。”
  “今儿怎么船只这般多?不光船多,街道都被封了两条。”
  “哈哈,李翁,这回是您孤陋寡闻了。今日可是曹公送长女出门的正日子,兖州、青州、司隶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少说也来了百来人。等到了午后,还有十里红妆要从大道上过,可不是得封道。”
  “曹公的长女……我听说许的是……”
  “就是那个斩了袁术三员大将的少年郎,姓吴。”
  “二狗,你又半桶水忽悠老人家呢。分明是姓孙,是江东孙坚的长子。孙坚据说是曹公好友,一起打黄巾时候定下的儿女婚事,后来孙坚被袁术所害,曹公也没有毁约,又是给读书,又是教武艺。再加上孙郎争气,这才从孤儿变成了少年将军。如今这是贵女得嫁英雄,也是一段佳话了。”
  “还是管事的消息灵通,那您说说咱们这小小下蔡,何德何能承办曹女的婚事啊?小人心中实在惶恐。”
  “呵,咱们下蔡,还没有这等脸面。有脸面的,哝,是北边那个旗子。看见没,一横一竖。”
  “这不就是个‘丁’吗?”
  “你们可知道为何曹家的医堂,挂着个‘丁’字吗?”
  “为何呀?”
  “曹公与曹师的生母,便是姓丁。这位丁老夫人虽然早亡,但乐善好施,仁慈宽厚。她生前立下遗愿,要将所有陪葬捐出,在各地设立妇医堂,医天下妇人之疾。你们去见过妇医堂前台东侧供奉的人像没,那可不是愚民传说的药仙子,而是丁老夫人的玉容。”
  “喔——”
  “亲祖母的亡灵所在,这才当得曹女的娘家,能从妇医堂出门。”
  “您这么说老夫就明了了。咱们下蔡别的不敢说,但九江郡内第一大医堂,那绝对是稳稳的。”
  “正是这么个理!”
  “那,管事,卢管事,咱们今日能去医堂讨杯喜酒喝么?”
  “好你个无赖的二狗,上回被人打出来的疤还没好全呢吧。医堂里的女子可不是你这游手好闲之人能肖想的,快快打住。”
  “不敢不敢。冤枉啊,我真就想讨杯酒喝。”
  “哼,你最好说的真话。咱们扬州受灾,今年的粮食全泡汤了,现在全靠曹公接济。这种关头,再用粮食酿酒,也太奢侈了,是袁术才干得出来的事。所以这次曹女出门,以茶代酒,城南的庄子和城东门下都分发凉茶,另有施粥,五尺以下的孩童能领一块喜糖。等正午下工,就都去领点彩头吧。”
  “好嘞——”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
  伴随着码头管事的话音落下,四周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而与此同时,处于众人讨论中心的曹榛,正在自己的院子里焦急转圈。
  她身穿黑色婚服,头发已经盘好,两根黑漆点金的发簪穿过发髻,显出两分额外的成熟来。红唇似火,搭配上少女灵动的双眼和白嫩的肌肤,美艳极了。
  如果不是她紧锁的双眉和一点都不文雅的脚步,简直能够拉出去当汉末新妇典范。
  “怎么还不回来?孙伯符,你个大——大——大猪蹄子!”曹榛两手在嘴边装成喇叭模样,一边喊一边还要蹦跶两下。
  身边的婢女连忙拉住这位姑奶奶,小声劝慰:“女君还请稍安勿躁,妆都花了。”
  “嘿呀,妆花了算什么?”曹榛一甩袖子,“老娘的新郎都没了,还在乎妆?!”
  婢女只好退下,顺便将那句“女君不可讲粗鄙之言”的劝慰给吞回到肚子里。
  “眼一闭一睁就午时了,赶不回来可是要在父亲母亲跟前露馅的!要让我知道是谁给孙伯符开的营门,回头我削死他!”曹大姑娘两手叉腰,气沉丹田,声音直冲云霄。
  相隔十里的曹昂和郭嘉齐齐打了个冷颤。还真是入秋了啊,晒着大太阳都能够感受到天冷了。
  曹昂抽了一下马鞭子,跟着孙策狂奔。身后黑色的骑兵汇成洪流,激荡的马蹄声让地面都震动起来。连夜赶路,要不是他们都是阔绰的一人双骑,估计马已经累死了。但想到午时没法赶到下蔡的后果,曹昂只能默默地闭嘴,再在马屁股上加一鞭子。
  唉,谁叫是这么个日子呢?他阿姊最大,二叔来了都要让步。
  至于郭嘉,他混在同僚们中间,等在北门的官道上晒太阳,还时不时打个哈欠,惹来陈宫阵阵白眼。远远的,前面来了一支车队,除了代表孙策母亲吴夫人和孙权孙翊的“孙”字旗,另有一面黑底红纹的花纹旗,是费亭侯的印章。
  曹嵩,今年已过花甲的曹太公。
  就连曹操都被亲爹突然降临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但无奈车队已经到了下蔡县外了,总不能将人赶回去吧,到底是亲爹。“您怎么来了?”曹操策马上前,将老爹从牛车上扶下来,“扬州新平定,太过危险了。阿榛胆大,又是在军营里吃惯苦的,我才由着她在扬州成婚。您这般岁数了,千里迢迢从辽东赶来,图的什么?”
  “咚!”曹老太公重重地将拐杖敲击在地上:“我要是不来,还不知道你个黑心肠的要怎么苛待我家阿榛呢!”
  曹操一脸懵逼:“这从何说起啊?”
  “阿昂是阿榛的同胞兄弟,现在在哪?在追袁术!阿铄是阿榛的同胞兄弟,现在在哪?在兖州修路!如意,如意,阿榛是如意看大的孩子,现在如意在哪?在跟瘟疫作伴!你说说,我不来成吗?”
  “父亲……我和成姬都在。自古婚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正值乱世,咱们全家分散四地是常事。能够父母一同送嫁,也不算委屈阿榛吧。”
  “呸!你就是委屈她了。”曹嵩一副不听不听我就是不听的模样,雪白的胡须不住抖动,“你曹孟德心里都是你那狗屁大局:兖州必须放一个大的一个小的,若是扬州有个万一,那头就是威慑;大敌当前,军务第一,所以你的长子必须在军营中当值,连亲阿姊的婚礼都只能得半天假。你别看我老了,我越老越明白着呢。”
  “是是是。”曹操笑着顺毛摸,“父亲心里都明白着呢。”
  曹嵩:“哼。”他气哼哼地往前走,步伐轻快,神容矍铄,简直连拐杖都可以丢开去。曹操连忙小跑追上。
  “我跟你说,阿榛也是我从小看到大的。”
  “是是是。”
  “这是我第一个孙女。”
  “是是是。”
  “我从辽东带了点添妆,全都给她补上,一件都不能少。”
  “是是是,不对,您这叫一点?这是一车吧。”
  “嗯哼?”
  “是是是,全给她补上!”
  三州之主的曹公,已经许多年没有这么低声下气过了。他突然想念起那个总是作死的张氏来,只要张氏在曹嵩身边,他就能够碾压老父亲的气势——和智商。
  没有“爱情debuff”的曹嵩是如此恐怖,就连今日最大的新娘子都受到了一击暴击。
  “午时一刻了,怎么迎亲的还不来?阿昂也不见人,这小子不像话。”曹太公端坐在高高的榻上抱怨,吸引了大堂中以及大堂外无数宾客亲友的目光。顿时议论声响起。
  曹榛内心:……凉了,我就知道。
  “阿榛啊,你怎么坐立不安的?是不是瞒着什么事啊?”
  曹榛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我是看到了祖父特别高兴!高兴得都快哭了,你看我眼睛!”
  “阿榛啊,你从小,一撒谎就给手巾打麻花。”
  曹榛连忙把手绢解开,塞进黑色婚服宽大的衣袖里。可惜已经晚了,丁夫人和曹操的目光已经看了过来。
  “阿榛,今日是你的大日子,有什么难处你就跟父亲说。”曹操开口。
  丁夫人点头附和,然后张开双臂:“若有什么不方便的,你来母亲这儿偷偷说。”
  曹榛张张嘴:“我……”
  话音刚刚起头,就听见门外一阵纷乱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仿佛咆哮的瀑布一般让人胆寒。接着,就是街道上路人的惊呼:“是孙郎,是孙郎和大公子回来了。”
  “还有周郎,天呐,发生什么事了,周郎的发髻都乱了!”
  “怎么杀气腾腾的?这是迎亲?”
  曹榛刷的一下就站起来。
  灰尘仆仆的部队在妇医堂的“丁”字旗下骤然停驻。领头的少年翻身下马,结结实实地朝内叩首三次。他满身臭汗和血污,新郎红色的裤子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
  “曹公,曹家夫人在上。孙策来晚了,还请恕罪,仍能将阿榛嫁给我。”
  他手边一个布包,这时候散开,露出里面一个惨白的人头。腐臭和血腥味飘散开来。顿时场面骚乱,胆小的贵妇人已经有人昏厥过去了。
  曹嵩死死抓住旁边侍从的手,老人家想站起半天没成功,只得目瞪口呆地望望门外的少年,再望望自己儿子:“这……这……他这是……”
  曹操面色变了变,没接老父亲的话,反而是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能够斩首袁术,孙郎果然是英雄,只怕我后面的女儿,再也嫁不了比她们大姊更好了。”
  孙策茫然地抬头,旋即露出一丝不甘:“袁术不是我杀的,是子修杀的。我倒是想杀来着,但公瑾和子修都拦着我。”
  曹操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足足笑了有一分钟,一直到周围的谋士们都跟着笑了,才让孙策起身,说道:“是公瑾和子修的错,回头罚他们。”
  后来曹操听说了袁术之死的来龙去脉,还专程将曹昂叫到跟前。“之前在战场上,我以为你不如伯符。让你与他同样领一郡,只因为你是我长子。如今看来,却是为父轻视了你,我儿的气魄是不止能领一郡的。”


第168章 银杏
  曹榛和孙策抵达六安的第一天,孙策将袁术的脑袋放在了孙坚的牌位前。“毕竟我们在六安的产业都是新置办的。”孙策说,“我怕父亲找不到来这里的路。但现在好了,有仇敌的头颅在这里,一定像黑夜里的灯火那样闪亮。”
  曹榛这个时候还处在新婚的降智光环里:我老公说的都对。
  孙策十分感动:亲爱的么么哒。
  曹榛:么么哒。
  然而现实很快就让两个小年轻清醒了过来……半个月后,曹榛先受不了了。
  “伯符,今天阿权和阿翊哭着喊着要回兖州。”
  孙策:……
  “周郎三天没登门了。”
  孙策:……
  “母亲天天坐着牛车在外头溜达,不到天黑不回家。”
  孙策:……
  “夫君,袁术脑袋里的蛆虫都长成苍蝇了!父亲的英灵只怕是要被熏跑了!”
  孙策:!!!“阿榛卿卿,你是学医的,你说怎么办?”
  “啊?我们一般用火烧,然后埋了。”
  “我不。”孙策倔强地扭过头去,“我还要给他入土为安喽?”
  曹榛也是个小公主啊:“总之你将那玩意儿送走,我感觉自己身上都是怪味,吃饭都想吐。”
  “送走?送哪儿啊?送给曹公不成?”
  “就送给父亲!”曹榛跟洪水找到了倾泻口似的松了一口气,“父亲总会有办法的。”
  五天后收到了一个腐烂人头的曹操:这可真是亲女儿!
  六安的人送礼过来的时候,服侍在曹操身边的是小白花一样的环夫人。密封的盒子一打开,环美人就跑出门吐了个稀里哗啦。曹操连忙把盖子盖上,扯着嗓子问:“怎么样?没事吧?”
  环夫人:“呕。我无碍的,呕。”
  据说,环夫人此后足足有半个月没吃好饭,生曹冲的时候养出来的那点脂肪全都消下去了。
  回来再说说袁术的人头。曹榛说曹操有办法,曹操还真有办法。他从寿春的俘虏中找了个袁家的死忠,让他把“烂皮球”送去冀州给袁绍。
  曹操回过头跟阿生说:“要说用多少礼器,做什么样的礼仪,多少金银陪葬,多少百姓披麻戴孝,这种事情我们这样底蕴的人家是不懂的。放眼天下都没有比四世三公的家族更清楚的了。”总结:他们袁家的丧葬业搞得特别专业。
  阿生:“……阿兄你学坏了。”
  曹操嘿嘿一笑,穿上盔甲就溜了。他忙着去练兵。攻下袁术只是一个开始,在真正的挑战来临之前,他有太多的钉子需要拔掉。
  曹操忙于练兵,阿生就继续忙于种痘。一开始只是死刑犯,接下来是她自己和进入疫区的医学生,再然后是疫区的高危人群。等从河东回到兖州,就轮到曹昂、曹铄、竹竹、曹彰这些孩子,就连曹榛,都在婚礼之前补种了一针的。
  兖州毕竟与疫区不同,不能强迫着只听闻过虏疮大名的百姓去种痘。这个年代的牛痘生产也没有机械化和质量监控,于是她只能宣布一切听凭自愿。
  不过曹家,乃至丁家、夏侯家的孩子们都格外捧场,这着实是令她意外了。
  就连最小的曹植、曹冲两个周岁宝宝,都被生母抱着送到了她跟前。
  “这……是不是小了些?”阿生迟疑。
  卞夫人率先就拜了下去:“妾身在医堂打听过,越是年纪小的反而越容易出痘结痂,阿植的岁数正好。且此前阿丕闯祸,妾身真是……生怕他被虏疮收了去。要是孩子们都种痘,我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