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倾城战记-第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嗷~~”

“哎!看你一脸精明强干,何必那麽冲动?”

这回不但双头龙受不了他的废话,水月也烦了:“罗嗦什麽?不砍它的头,我就砍你的!”

“哇呀呀~~~兀那丑鬼,吃你家大爷一剑!!”倾城翻脸如翻书,“大哥”转眼变 “丑鬼”。

“这种狗嘶猫咬得惨叫也是‘灵言’?”水月秀眉紧蹙不太欣赏他的战斗檄词。

“力量”不愧为三圣之一,倾城一击不中,才知道自己已深陷一种奇妙的力场中。

一刚一柔,阴阳交替。庞大的身体为结界所包围,根本无处攻击。无坚不摧的拔刀术,在柔韧的结界中,完全失去了杀伤力。

无法进攻,当然只有逃了。倾城不得不佩服水月的先见之明。神龙九天变发挥了极限作用,总算有惊无险。

一人一龙在丛林间展开了追逐战。水月见战局乱成一团,气的仰天长叹:“啊!受不了!收了个笨人妖作徒弟已经够倒楣,现在又要看无聊的龟兔赛跑!老天,我要疯了!”

倾城心中暗骂水月只会说风凉话,不管自己死活,脚下可没慢半步。周旋了一阵子,他发现自己的速度只比双头龙快一点儿,而这些微的差距,就足以保证他的安全。至於那古怪的力场,他也揣摩出了六七分──秘密正来自暴龙的两个大头。

蓦地停下,倾城转身出剑,“分胜负吧!”力量仓促中收不住势子,庞大身躯踉踉跄跄的直冲过来。

“水月流拔刀术.倾城一刀斩!”木剑以至刚发动,冲破阳性力场,瞬间刚化为柔,切进阴性罡气。

刚柔瞬变,使倾城手臂承受了巨大的负荷,毛细血管嘶嘶震裂,鲜血染红木剑。代价不菲,收获更大──双头龙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左侧挨刀的头上肿起个西瓜大的包!

“大笨蛋,拖了这麽久,想偷懒是不是?”暴跳如雷的水月仍不满意。

“才没有,我是花了大力气才破解了它的特技……”倾成委屈得辩白道。

“特技?特你的大头鬼!”

“不欣你自己试试看!”倾城也火了。

冷笑一声,水月不再理会倾城,径自走上前来,“白痴蜥蜴!快起来!”黑亮高雅的鹿皮小蛮靴重重踩在龙头上。

力量被剧痛惊醒,愤怒的扑向水月。

“死!”水月出剑,九尺阿修罗划破长空。

“小心!”倾城看出水月用的是至刚之劲出招,狡猾的暴当然是用阴劲力场抵挡。 “上当了……”正要出手相救。闷雷似的气爆声响起,满天血雨随即洒下。

锵!潇洒的收剑入鞘,水月银发飘逸。那剑不仅破了龙的力场,余力未尽,顺势将力量的双头一并斩落。

“不管多强的力场,一旦超过负荷,必然崩溃。”

望著发色渐渐转黑的水月,倾城只有苦笑,对这个女魔王他还能说什麽。

(飞龙上)

“小五,那个神龙巴哈姆特到底什麽模样?真如神话所说:身长十丈,双翼遮天,声如惊雷,疾若闪电,有吐火喷冰之能?”

“本来是的,但自从诸神之战後,大人就变成另外一副相貌了。”星期五微笑著回答。

“另外的模样?”

“如果不事先说明,不会有人知道它就是昔日的神龙。”

“啊?到底是……”

“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就像一只……”

(三圣湖畔)

“能打扰一下麽?”神秘老鼠再次出场。

“哇!老鼠!”水月掩口惊叫,仿佛遇上了恶魔,丢下倾城飞一般地逃之夭夭。躲在树後偷偷露出半个脑袋,她娇嗔道:“倾城,快把它摔死,要不……扔到湖里淹死也行。”

“哎吆,果然最毒妇人心。我说,你们踢我场子杀我兄弟也就罢了,现在又要虐杀我老人家,眼中还有天理王法?”

倾城:“老人家……”

巴哈姆特:“无论如何,我要讨回点公道。看你还算是尊老敬贤,我老人家也不会为难你,陪我走一趟吧!”话音方落,一个黑色光球出现在身前,倾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强大的吸力拉了进去,黑洞关闭,两人凭空消失了。

“啊~巫师老鼠,把叶子还我!”水月气的暴跳,却又无计可施。

“哈哈,非天小姑娘,别生气,我只是借你的小情人说句话,不会伤害他。”

“讨厌,倾城是我的,才不借给你!还有,他不是我的情人 ……”水月的反对毫无意义,一人一鼠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飞龙上) “现在的巴哈姆特大人啊,看起来就像一只老鼠!”星期五语出惊人。

“老鼠?”胡克只觉得好笑。

“是啊,会说人话的白胡子老鼠。”

“惨了!那两个笨蛋可不知道。”胡克有不祥的预感,“可别上当……”

第八章 魔导神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就是智慧之神龙?”倾城真没想到老鼠大叔还是个大人物。 “那当然。你可得叫我巴哈姆特大人。老鼠得意的胡子都翘的老高。

“巴老,这里就是贵府吗?怎麽……看起来像条阴沟。”

”唉……而今老矣,不复当年英雄本色。昔日的龙窟也被那群笨爬虫给糟踏了,竟然沦为下水道。仔细想来,还真他妈的蹉跎……”巴哈姆特英雄气短,满眼失落。

倾城不想再惹他伤心,连忙转移话题,“老人家,您把我带到这儿来真是为了报仇?”

“报仇?”

“对呀!您不是说我们砸了您的场子,杀了您的兄弟吗?”倾城还真有点怕它报复。 “场子?兄弟?哇哈哈~~~~~”巴哈姆特笑的缩成一团,险些滚进烂泥坑。

“笨小子!那是说给非天那火爆小姑娘的场面话,你还当真?我堂堂一介天神,怎会与那些无脑的笨恐龙有瓜葛?龙族三圣,不过是以讹传讹,我老人家怎会与那两个无耻之徒为伍!”

“非天?”

揉著笑痛的肚皮,巴哈姆特解释道:“我说的是那小姑娘的神格,她的真面目,是拥有强大破坏力的凶神阿修罗王,又称非天。”

“水月是神?”倾城大惊失色。

“她是远古凶神阿修罗转世,诸神之战後,经过万年潜修,以人类的身体再次复生。”听来不可思议,倾城却不能不相信。巴哈姆特的话与女娲同出一辙。

“如此说来,您老人家当年也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神吧!”

“那当然了!”巴哈姆特一脸得意,“想当初,我巴哈姆特也是号称‘魔导操纵师’的大神呢。我,神.圣.平那小鬼,阴阳明镜老巫婆,还有你那位创造大神女娲娘娘,合称创世四贤者,你总不会没听说过吧?”

“你认识娘娘?”倾城惊喜的跳起来,巴哈姆特或许能帮他完成女娲交待的任务─ ─至少也能让他更了解远古神族。

“你的瞳孔是纯净的深蓝,这是初步‘神化’的特征。与你神格共生的应该是女娲,海蓝正是她的标志。”

倾城听了很不以为然,心想:“以眸子的颜色来判断,也未免武断了些,以自己而言,瞳孔的颜色就依心情不同有蓝,红,白三种颜色。依它的理论,岂不是共有三个神与自己有关?”

“女娲通过神光共生术提供给你旧世界的知识,不过你也不能完全依赖这些。”

“太高深了?”

“不是高深,而是来源有问题。”巴哈姆特解释道,“女娲的知识是由信仰者提供,而且是信仰者所共有的部分。大部分人所共有的,想必也不是什麽高深的知识,只是普遍的常识罢了──当然,对於现在四神世界的文明来说,还是个伟大的成就。女娲给你的不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分析方法。你所拥有的,不是图书馆只是一本检索目录,具体深入的研究还得靠自己。”

“老人家不愧是智慧神龙,倾城受教了。”他现在是真心崇拜巴哈姆特了。

“哈哈~智慧我可不敢当。与女娲不同,我的专长是咒文与魔法。”

“咒魔法?”倾城一脸希翼,好奇心膨胀得快要爆炸了。

欣然一笑,巴哈姆特发现倾城实在很讨人喜欢,简直是梦寐以求的衣钵传人。

“既然存在神,既然存在精神力量,那麽咒文与魔法的存在,也就可以理解。神接收到的是信奉者的意志。一般来说,个人的心声总是细小的,微不足道的。只有用某种可以感动众人的方法,把个人的意愿存在於感动中,才有可能为神所接受。语言是最流通的交流工具,感动他人的最是方法就是用语言。用语言及其他道具可以引起其他信仰者的共鸣,进而引发神迹。

一般来讲,若召唤的是几个民族共同信仰的大神,就应该使用应用较普遍的语言,这样才利於引起更强的共鸣。当然,如果只是某一民族信奉的族神,就只有用该民族的语言了。

影响魔法效果的几个因素:

1)施术者的虔诚程度与精力集中程度。

2)咒文相对於神的亲合度,即感染力。

3)咒文的所集合的信仰力。

另外,不同的咒文可以召唤相同的神,相同的咒文也可以召唤性质相近的不同神。 “原来如此!”倾城恍然大悟,这才明白自己的“灵言”正是“魔导之道”的入门基础。

“嘿嘿,我老人家魔力号称众神之冠,这些不过是最粗浅的道理罢了!”巴哈姆特摆出一幅好为人师的嘴脸。

“唔……”倾城很想求教,但想到魔法咒文乃巴哈姆特不传之密,自己与之非亲非故,又怎好意思开口?

“怎麽?你想学习魔导之术?”

“嗯!”

“哼哼~好吧!我老人家大限将至,留一身本领带进棺材也是憾事。索性便宜了你吧!”

“神不老不死,怎会大限将至?”倾城顾不得什麽魔法了,不知不觉中,他对这睿智的老人已经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傻孩子,别替我难过。”巴哈姆特被聪慧善良的倾城感动了,“众神之战中我幸免一死,为了活命,只好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万年来,我的身体早已衰老的不堪重负了,即使这幅老鼠般的皮相,也维持不了多久了。”

“为什麽不找个人来附身,就像水月?”倾城不解。

“哈哈~~”巴哈姆特仰天长笑豪气万丈,此刻的他,恢复了当年魔导大神的风采。 “非天也罢!女娲也罢!竟然还不如我区区龙神看得透彻,悟得明白。”

“转世又怎样?附身又怎样?永生又能怎样?身为天神,为了苟延残喘,继持生命,到底还得依靠人类,永远不能摆脱人类信仰之束缚!”

“活著总还是比死亡好得多!”倾城不赞成他自寻死路。

“你不明白。附身於人,控制人的意识其实是很痛苦的事。身为神的一面,要受人类信仰控制履行自己或善或恶的责任;而身为人的一面,却要承担一切行为的後果。人神皆不自由,何苦来由!不但自己受束缚,还害苦了宿主。”

倾城怎会不懂。想想表里两个水月,不禁为之叹息!他又怎知道,与女娲共生的自己也潜伏著莫大的危机。

“别为我难过,再告诉你一个秘密!”

“秘密?”

“不错,谁都不知道神死後会变成什麽。但我却坚信:死亡,是神掌握自我的唯一途径!这个猜想是否正确,我要亲自来验证。”巴哈姆特信心十足,倾城也有点相信他的猜测了。一旦相信,不知怎的,潜意识中竟有些莫名其妙的悸动!是恍然大悟,是追悔更多是淡淡的悲伤,还是别的什麽?难以言喻的感觉,似乎使他联想到了什麽,而回忆偏偏一片迷蒙。无法清晰择出所需的片断……

“好了,别想那麽多,我们开始吧!”巴哈姆特不忍倾城为之伤神,开始传授魔导奥义。

”魔法呀,其实很简单。既然你与女娲共生,应该较适合魔法……”

“我不想当医生,我要学既华丽又厉害……”

“闭嘴!少挑三捡四!给我听好……”巴哈姆特开始传授他魔法的秘密。

(三圣湖畔)

“不太好吧……”胡克面有难色。他与星期五来迟一步,只找到正打算放火烧山的水月。

“什麽不好?少废话!一定要把该死的老鼠揪出来!”当著自己的面把倾城劫走,再加上一向痛恨老鼠,水月的愤怒早已超出极限。“可是,倾城也会被……”

“他若死了,我来陪葬!”水月斩钉截铁的道。 摸摸鼻子,胡克无可奈何的走开,悄悄拉著星期五道:“看到了吧,这就是全世界最疯狂的爱情!”

星期五似懂非懂,但只要是胡克说的,在她而言,就一定是千真万确的。於是用力点头。这种爱情也够可怕的了。

“咦……,怎麽这麽大的烟?”

“咳咳,好呛!”

“天哪!失火了!”

“快逃命!”

一人一鼠钻出阴沟,狼狈逃窜……

“妈的,总算逃出来了。一定是那个三八放的火!不──得──好──死──呀!─ ─”巴哈姆特顿足锤胸的大骂道。

“水月殿下!”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是非天那恶婆娘干的好事!三八婆娘,快出来~”巴哈姆特发出挑战宣言,“哼!量你也不敢来!倾城,知道她在哪儿麽?我老人家要狠狠教训她……”

“在你身後,一直都在。”倾城苦笑。

惊愕地回头,水月那张出离愤怒的俏脸果然敢高悬头上。

“哈……哈,小、小姑娘,又、又见面了。”巴哈姆特的英雄气概让狗吃了。

“死、老、鼠!”水月化身为猫。

“啊~老夫逃也。倾城小子,来日再见!”

猫鼠大战在湖畔展开,为洗前耻,水月超越了对老鼠天生的畏惧,奋勇直追;为了逃命,巴哈姆特发挥出了远超鼠辈的潜力,逃窜如飞。

“臭三八,你要追到何时啊?!”

“啊!好痛!!”

”嘻嘻,打中了!!”

“非天臭婆娘,石子击头之仇,不共戴天!我巴哈姆特大人……”

“似乎玩得很开心呢,水月殿下。”倾城微笑著注视著渐渐远去的身影,“不管怎样,水月应该不可能自寻死路。”想到不久於世的巴哈姆特,倾城心情又沈重起来, “女娲娘娘想来也不会那麽傻……”

猛地,心似乎抽搐了一下,冷汗淋漓而下。

“倘若人神命数等齐,只有一个方法……”“今世无缘,来生再聚……”

“忘了我,我才会永存……”只言片语,刹那间,清晰明了起来。

“死亡……”泪水夺眶而出。

“娘娘……”心底悲伤地呐喊著,倾城终於明白了自己不久前为何会有种难以言喻的悲伤──尝试灭亡之道的天神,恐怕并非仅有巴哈姆特而已。

第九章 宿命

“於是你就跟那臭老鼠喝茶聊天,而我则在湖边像白痴一样到处找你!”水月咬牙切齿恶狠狠的盯著倾城。没追到巴哈姆特,实在有点儿怒气难平。

“呃,才没有!我真的不……不知道他在哪里。”倾城打定主意,宁可被水月咬断脖子,也绝不出卖朋友。

胡克不想再欣赏他们打情骂俏,提议先回贝迦古城,“小五,把飞龙招来,我们回去吧!”

星期五欣然颔首,抬头向天,吹起了响亮的口哨……

“小五?嘻嘻~嘿嘿~,倾成笑得不怀好意。没想到半天没见,两人的关系又突飞猛进。

“星期五还真是温柔,不像某人……”想到这儿,他悄悄偷看水月。

“干嘛鬼鬼祟祟?老鼠同党!”可惜还是被发现了。

“嘿嘿……没,没什麽。咦……飞龙来了!”

果然,一道飞影自天边驶来,由远及近,刹那间便飞抵四人上空。

“这是飞龙?明明是战斗机!”轰隆隆的马达,急速转动的螺旋桨证实了倾城的判断。

“铁甲飞龙!”星期五解释道。

舱门一开,龙腹中钻出数人,为首的正是贝迦老族长。

老人一笑,指著“铁甲飞龙”,对惊呆了的众人道:“这架飞行器是旧世界的遗产,让诸位受惊了。”

飞龙腹内甚为宽敞。驾驶室、休息室,甚至连弹药库都完好无损的保留著。老族长身兼驾驶员,刚要发动引擎起飞,水月发现倾城不见了。

大家连忙四处寻找,找遍了舱内舱外也不见他的踪影,正无计可施,恐怖而又熟悉的狂笑自头上响起:“哇~~哈哈~~,好嗳~~涡轮喷气引擎,核反应能源中枢,钛合金装甲,光束发射器,空对地导弹,自动扫描仪、垂直升降系统……咦?呀……轰隆隆”中枢控制室舱门猛地撞开,一物从中滚出──全身沾满了机油燃料,怀中还抱著一堆不知从哪拆下来的零件。脏兮兮的一张脸还在傻笑,正是离奇失踪事件的主角倾城。

“两个月来,我们一直住在贝迦古城。城内的古文明让我著实感受到了旧世界科技之伟大。而如此伟大的文明竟会毁於众神之战,真是四神文明史的憾事。神应有神的规则,无论如何也不该再来干涉人的生存发展。我真不知该如何完成女娲娘娘的愿望,神国的创建,任重道远,岂是我小小的叶倾城所能担负……

对了!听说贝迦古城还隐藏著一个只有城主才知道的大秘密,那才是贝迦文明精华所在!真想知道是什麽……

过不了多久,胡克就要和星期五成婚了,真是好羡慕他……

水月越来越不正常,每天都发狂的逼我练功,动不动就发脾气,总是烦躁不安。除了我,谁也不敢接近她。

两个月来,我也一直在向巴哈姆特大人学习白魔法,除此之外,我也接受了他的研究方法──实验。

我决定从理性分析的角度入手研究内功的本质。说到研究,自然少不了水月的帮助。於是,她就成了我的试验品。”

──倾城日记》(119年6月18日)

对於充当“小白鼠”,水月当然不甘心。

“感觉比被强奸还不如,我的神功在哭泣!她像**一样任你摆弄,还得主动摆出各种姿势……”

“不会吧?!我……只是想通过测量统计,归纳出阿修罗功的势函数……”

“我听不懂你的大道理,对我来说,你的研究没有任何意义!”

“可是……为什麽又同意合作了?”

“哈哈~我又改变想法了嘛。比如,我可以这样想:我是你的主人,你是我的狗,阿修罗魔功则是我手中的飞碟。我把它远近高低的抛出去,而你则高兴的跑过去把它捡回来,递给我,还兴奋地催促我再次抛出,抛的更高更远,以体现你的能干。既然如此,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我成了狗?”倾城不是气愤,而是悲哀,发自心底的悲哀。

在她面前,他的神经都麻木了,即使被骂都不知该如何生气。而水月呢?也比狗好不了多少,只能用欺骗自己来麻痹自己。欺骗自己说一点都不在乎他,她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高兴。她费大力气找出个“主人与狗”的道理来,并非有意侮辱倾城,只是在消除自己的不安与恐慌……

“我们……这到底算是什麽呀?!”倾城再次对自己与水月的关系迷惑不解。

当然,苦心研究也不是没有结果,倾城终於揭开了“阿修罗魔功”的秘密,“目神通”的猜想有了实现的可能。

平静的日子终有尽头,新.雅兰斯是天堂,但并非所有人都喜欢天堂。三天前,一夜之间城内满街遍布老鼠尸体;前天,水井旁躺著一堆被残酷虐杀的猫;昨天,菜园里发现了数只身首异处的狗;今天,天还没黑,街上就空无一人……

夏日月空下,倾城拉著水月陪他乘凉。两人并肩而坐,好一对金童玉女……不,更像一双谪凡仙子。

“……从那以後,王子与公主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

“怎麽?不喜欢?那……我再讲个笑话可好?”

“倾城……”水月神色有些焦躁不安,“别再讲了。”

“听厌了?”

“不是。”摇摇头,水月道,“今天……心情不好。”

“天气太热?要不,我帮你扇扇子。”说著,倾城摇起了手中的纸扇。“熏过檀香呢,闻闻看,香吗?”

凉风徐来,清香沁人心脾,水月却越发烦躁,“我要走了。”霍得站起身来,她只想快快逃走,去做一件能平心静气的事。

“别急呀,亏你名叫‘水月’,月色正美,怎能不细细观赏?”拉住她的手,倾城把她按回竹椅上。“你呀,什麽也别想,安安静静坐一会就好咯。”倾城温和的笑道。

“烦死人了~”

“心烦?一定是太累了,不要紧,我来帮你按摩吧,包你心平气静,疲惫全消。”不容水月反对,倾城拉过椅子坐在她身後,“乖乖坐好,我的技术真的很高明哦,可是昆仑秘传的推拿术呢。”

水月一如既往,没法反对倾城的意愿。本就愿意留下来陪倾城的水月(表)自然无话可说,就连急著离开的水月(里)也立刻妥协在他灵巧的双手下。

倾城没有骗她,果然,恰到好处的推拿趋散了水月的杀意,她睡意朦胧。

“可好些了?”倾城任由水月靠在胸口。

娇慵地点点头,水月换了个较舒服的睡姿,口中还喃喃自语道:“枕头……” “睡前先回答一个问题可好?”倾城悦耳的嗓音仿佛来自天际……”

“前天是猫,昨天是狗,今天该轮到活人了吧?水月,你可嗅到身上的血腥?”

水月没有动,也没有回答,只是本已松弛的肢体渐渐僵硬起来,如云青丝化为冰雪。

“你在生气,为什麽?”片刻後,她幽幽问道。

“为了那些无辜生灵。”

“……”水月默然。

“为什麽不停止杀戮?这很快乐吗?我知道,另一个水月很善良,她并不喜欢流血!只为了你自己的心意得到满足,就可以不考虑她的感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