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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战记-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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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只见她雪肤红唇眉目如画,哪里有半分像狼?但有一点却与结义大哥罗喉相近……眉宇间透着一股刚毅的神采,叫人不禁心折。
受了纳兰的激励,众将纷纷请战,愿引援军攻打“一线天”。艾尔不为群情所动,沉声道:“此役固然势在必行,却万万不可轻率急噪!一则我军劳师远袭,人马疲惫,对手却以逸待劳严阵以待,此时出击,殊为不智;二则盟军动态尚不明了,倘若我军先行击下一线天,盟军却又久久不来会师,岂不腹背受敌?”
一番话说得众将哑口无言。艾尔见安家都无异议,展颜一笑:“现在让我们好好想一下,除了强攻之外,可还有更好的法子攻下一线天!”
正这时,忽听帐外斥候来报:“禀大帅,易水寒将军遣使来报,业已攻下凶兆城,多则半月,少则十天,便可与大帅会师。特遣使报喜。”
倾城笑道:“他们的动作也不慢哩。如此看来,我军也需速战速决,尽快攻下一线天,好与易将军会师。”
众将都道:“君上说得不错,咱们可别叫第二军看扁了!”
艾尔笑了笑,纳兰亦沉吟不语。倾城见他们都不说话,心中纳闷,悄声问身旁的萨摩尔:“友军旗开得胜,难道不是好消息?”
萨摩尔摇头道:“君上多虑了,依末将之见,大帅可能是对易水寒的表现不甚满意。”
“这又是为什么?”倾城更加奇怪了。“我们不也只攻下一座城么?”
“话虽如此,可我军乃是远征,一路车马劳顿,耽搁了不少时间。真正投入战场的精力其实不过十来天。凤凰城却是近讨,交战至今已达三周,虽也攻下凶兆城,但对易水寒这样的名将来说,实在算不得多么了不起的成绩。”
两人正低声交谈,帐外又有人来报:“大帅,又有一个第二军的信使求见大帅。”
大帐内鼓噪之声立时平息。众将面面相觑,不知易水寒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艾尔淡淡的说:“让他进来吧。”
纳兰对倾城一笑:“又有好消息了。”
倾城将信将疑,艾尔读罢易水寒的手书,才晓得第二军已然攻下了夜影城,预计三日后便可与帝国军会师。
前后两位信使,几乎是同时到达,可见易水寒行军何等神速。更何况凶兆、夜影两城都有重兵把守,地势险要、补给充足,能一举攻下,第二军战力之强大可想而知。倾城知道,必须重新衡量易水寒,一直以来,他只把他归为罗喉、史克尔一级的超级武者,现在看来,作为统帅的易水寒,才露出了夜叉王的真面目。一转念,倾城对艾尔、纳兰两人也暗自钦佩……正因为深深了解易水寒的实力,他们才会成为与之齐名的世之良将吧。
倾慕之余,倾城也对己方的作战前景深感忧虑。无论如何,三天内攻下一线天,实在太困难了。
“启禀大帅……”斥候官再一次匆匆闯进来,给波涛汹涌的战局又投下一块巨石!
“友军传来急信,易帅业已攻下乌鸦岭西线要塞乌云城,挺进石门天堑,特约大帅于明日午时会师一线天!”
第十章 龙将绯云
咔!
酒杯摔得粉碎,琥珀色的酒浆渗进脏兮兮的地毯,动物内脏似的蠕动着。倒映在残酒中的面孔们,也被碎瓷片分割成昆虫复眼般细碎的尸骸。无论惊恐、茫然、呆滞、疑惑,石门天堑守将、奥兰多次子莫里森?古利乌斯的愤怒表情都被扭曲成不可辨认的光斑,在烛光下妖冶的蠕动着。
“一群饭桶!”莫里森再次用干瘪的叫骂隐藏内心的恐惧。
“三天!他妈的短短三天,凶兆、夜影、乌云,三座城池,全完了!饭桶!全是饭桶!”
“饭桶”们包括三城中溃败下来的将领,也有石门天堑本地的军官。与其说俯首帖耳的忍耐,莫若说对莫里森毫无新意的叫骂早已麻木了。
“启禀大帅,捉到一个奸细!“
“带他进来!”莫里森沉下气来,目光炯炯的盯着被押进来的男子。
一头金发,满脸的尘土,青年男子活像刚从矿坑里钻出来似的。尽管如此,他高颀挺拔的身躯,英气逼人的铠甲、长剑,仍让莫里森眼前一亮。
这家伙作奸细,未免大材小用了,莫里森想。
“小子,报上名来!”
“听我说,将军”,那青年急切而不失风度的解释道:“我不是奸细,只是普普通通的过路人,我从魔山来,到玄武去。我看到城外有军队,他们封锁了道路,我别无选择,只好进城碰碰运气。我敢对天发誓,这一切都是真话,您……”
“闭嘴!我没让你说这个!”莫里森蛮横的打断了他的话。
男子笑笑,搔搔脏兮兮的金发,摆出副满不在乎的神气。
“看起来,你的确不像奸细……”莫里森从他的金发、碧眼与鹅蛋型古典美的脸庞中发现了罕见的古代贵族血统。
“你说得对!将军,您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好啦,少废话,报上名来!”
“喔,忘了说,我是西古尔德?唐?李华?绯云,您也可以叫我——”
“李华?”莫里森再次剪断他的话,这回却显得很熟络,“真巧,我哥哥也叫李华”。他大度得握了一下绯云已经伸过来好久的手掌,“就凭这个,我莫里森也得好好招待你一顿!他妈的,兵荒马乱,城里乱成一团,我得出去看看……说吧,朋友,你需要点什么?”
“您真是太好了,莫里森将军。如果方便,我很想洗个热水澡,此外,再来点烈酒,我的喉咙都快冒烟啦!”
莫里森叫副官去招待绯云,再次登上城头。远远俯瞰,敌阵旌旗密布,士卒衣甲鲜明,纵、列调动有条不紊,夜叉十二将的战旗依次布列在营门前,易水寒本人的帅旗则屹立于正中央。莫里森又叹了口气,脑中浮起可笑的幻想:这要是我们的军队该多好……
咚……
咚……
咚……
战鼓声中,易水寒部队再次发起攻城战。第二军潮水般涌上来,云梯和冲车巨人般蠕动着,在进入弓箭射程后,一排排黑点倒下,那是士兵的尸体。莫里森东奔西走,指挥守城将士浇下一飘飘火油,发射火箭,投下滚木雷石,一种简易的刀闸也被竖起在城头保护了垛子口,守城战士可以利用他来阻挡爬上城头的敌军。
军号吹响,第二军改变队形,似乎打算往城西方向移动,莫里森忙把主力调向西方,却发现对手已经停止了进攻,在箭程附近一处高地扎住阵脚。莫里森认为不适宜在这种情况下对敌军无聊的挑逗浪费箭矢,便下令待机,守城部队换班休息,保持一级警戒。
又一次击退了夜叉军团,莫里森松了口气。看来,易水寒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厉害嘛!手下将领也因对手的无功而返放不下心来,纷纷上前祝贺。一个不协和的声音就在这时从一隅冒了出来:“再不想办法,这城可就守不住了啊!”
大厅里立刻鸦雀无声,数十道愤怒的目光齐齐集中在刚刚跨进厅门的绯云身上,转瞬又变成了惊叹。出现在他们眼中的,已经不再是那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清洗一新的绯云,身穿银铠,披着火红的披风,样式古雅的长剑斜斜负在身后,无视众人的注视,安然自若的把最后一滴烈酒斟进高脚杯,俊美白皙的脸庞因酒精而微微泛红,润泽的嘴唇露出彬彬有礼而又充满自信的笑容,恍若一抹灿烂的阳光。
好个美男子,莫里森不禁心中赞叹。
“听着,你们再不逃跑,可就来不及了啊!”绯云旁若无人的口气中自有一种凌然的霸气,叫人不得不信服。“看着那城门!三分钟后,就会被一颗巨大无比的火珠击中,化为一堆破铜烂铁——我这可是因为受了将军您的热情招待才好心奉告的啊。”
“你怎么知道城门会被击破?”
“果然,这家伙是奸细!”有人呐喊道。
修眉微皱,绯云不耐烦的说:“你们都瞎了么?难道连对方队伍里有魔法师军团也不知道?要不然,你以为对方为什么要三番五次的冲锋,非要强占那个制高点不可?”
莫里森大惊,忙冲上城头向外望去,果不其然!那块小小的高地上聚集了一群身披红色战袍的古怪战士,人手一支长剑,在一名身穿白袍的法师指挥下,将剑尖指向一面安放在高地正中的巨型聚光镜上。正午的艳阳直射在高地上,经由聚光镜,投射到城门一点。那些手持魔法剑的战士便根据阳光的聚集路线调整角度,将目标锁定在同一焦点上。
“快,放箭……杀死他们!”莫里森急声叫道。他已想起来了,那些神秘的红袍战士,正是凤凰城新近成立的魔法战士军团!箭雨倾盆落下,只见那白衣法师一举水晶法杖,箭矢触及那高地上空丈许处,竟又如遇到一层无色透明的屏障般弹开,无一能越雷池半步!
那年轻的法师正是凤凰城魔法军团的指挥官银河?朱里奥,而这“聚焦火镜”,则是第二军攻城破寨的秘密武器。
“魔导极光炮——发射!”朱里奥一声令下,三百魔法战士同时扣动扳机,三百道火柱喷射而出,恍若地狱魔焰、红蛇乱舞,那经过精密测量的火柱几乎同时射中聚光镜,在水晶石的聚焦下化为一颗直径三米余长的火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亮丽的虹线——轰得一声,击中城门!
钢板在超高温下瞬间融化,铁大门轰然中开,火球长驱直入,迎着惨叫击中严阵以待的守城军,在人群中爆炸,死伤无数。血肉残肢甚至溅进了帅厅。
战鼓再次敲响,第二军发动了迄今为止最猛烈得进攻,夜叉十二将一马当先,引军杀进城来,有如黑色的洪流,锐不可挡,呐喊声响彻天地。守城的莫里森部队在城门击破时已被吓破了胆,见了这等阵仗,哪里还敢恋战,丢盔弃甲,望风而逃,有的干脆缴械投降。偶有抵抗,转眼间便深陷进洪流之中,打了几个转,被夜叉军团全歼,仿佛落入泥沼的枯叶。
莫里森本就没有将才,纸上谈兵尚可,见了真章,腿肚子都哆嗦起来,结结巴巴的道:“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他那一干部下又哪里有什么妙计,眼瞅着回天乏术,有人便道:“大帅,降了吧!”
莫里森怒道:“放屁!老子是打帝国叛出来的,哪有再吃回头草的道理!”
见众人不以为然,他也没脸子再逞英雄,硬着头皮道:“再说,投降还不是死路一条!”
“要是不想死,就乖乖呆在屋子里别动。看在你们给我酒喝的份上,我西古尔德?绯云,就稍微尽点力罢。”大言不惭的说完这席话,流浪汉摘下宝剑,在大厅正中央画了一个直径二尺左右的圆圈,搬来椅子,坐在那圆圈前静候。
莫里森满腹狐疑,问他有何用意,绯云道:“等一位老朋友。再过一会,他就从这圈里钻出来。”
一语方落,忽见那剑在鞘中震动起来,发出激越清吟。
厅内众人皆变了颜色,绯云笑道:“别怕,剑一报警,朋友也就快到了。”
会报警的剑。他这话勾起了莫里森记忆深处的一个名字。“圣剑?正义之铭刻!原来你就是那个绯云……八年前的玄武天骑士,孤身杀退阿瑟古国逾万精兵,一剑击败白虎第一高手‘妖剑客’的龙骑将?西古尔德?绯云?!”
“如果这八年来没有另外一个绯云做出同样无聊的事,这笔烂帐就算在我头上好啦!”美男子粲然一笑。“如果真把我当大人物,就再拿点酒来罢。”
大地震动!墙壁桌椅瑟瑟战怵,莫里森等人相顾失措,绯云仍在倒酒。酒浆一滴不洒的斟进杯中。
“唏嘛呢叭咪吽!”声若闷雷,字字震耳欲聋!地面也随着突然暴响得六字真言裂开一个莲花状的深洞……
天色骤暗,喊杀声嘎然而止,大厅陷进无边的黑暗。只有绯云掌中的水晶杯内,仍闪动着粼粼波光。厅内无光,怎会反光?怀着疑问,莫里森向厅中望去,一柄漆黑的巨剑,正徐徐自地板中升上来,仿佛地狱魔物得触手,那闪动的光源,正是持剑者的瞳仁。
来自黑暗得访客现在于大厅正中,黑曜石般得眼眸一瞬不移得锁定绯云。杀气腾腾得沉默堆积在两人之间,莫里森等人都不约而同的感到窒息难耐。
“小易,好久不见了。”绯云率先打破了沉默。
易水寒仍不开口,目光凝固在绯云脸上,杀气如古井中的波纹,圈圈放射开来,碰到厅壁,又反射回来,发自易水寒,涌向绯云。
“的确久违了,绯运师兄……”易水寒终于开口,话音比坚冰更冷。
易水寒告诉自己,报仇的时刻到了。
猛然摘下面具,十几年来不见天日的脸庞首次暴露在旁人的视线中,细微的麻痹感横过眉心,延伸至鼻梁、颧骨,嘴角的剑疤仿佛有了生命似的抽搐着。即便被彻底毁了容,仍能看出易水寒当初亦是俊逸超群的美男子。可现在,他却被毁了脸部神经,不会哭,不会笑,没有了表达喜怒哀乐的权利。
“唉,小易……”绯云在黑暗中叹了口气,又吞下一大口烈酒。“我知道这一战是不可避免,也不想避免,但在这之前,我希望你能放走这些观众,一来我答应保护他们,二来你也不想别人打扰我们吧。”
易水寒微微朝厅门方向侧了下头,冷声道:“出去!”
莫里森等人如蒙大赦,出了厅门,混进乱军,向城外逃去。
又叹了口气,绯云摘下圣剑?正义之铭刻,说道:“小易,我想知道,春江水月现在还好吗?”“自己问她罢。”易水寒仍然面无表情。
“这么说,你们并没走到一块啊!”绯云似乎颇为以外,旋即又道:“那也是很正常的,她可是对男人毫无兴趣的怪物啊。要是当初我们都明白这一点,又怎么闹到今天这副凄惨下场啊。”习惯性的叹着气,绯云脸上初次现出气馁的神情。
“你变罗嗦了,绯云。”
“我?不。我这十几年来可是一点也没变。变得是你,小易,你比从前更不爱说话了啊。”
“这可都是拜你所赐!”易水寒心中在怒吼。十四年前那痛苦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
十三年前,十五岁的他与十六岁的绯云同为昆仑“天池圣剑宗”的精英弟子,在击败包括本门师兄在内的所有昆仑五大剑宗高手之后,走进“昆仑论剑”大会的决赛场地,就在那里,他们第一次见到了春江水月。
是年春江水月十三岁。
十三年的时光是漫长的,无数回忆湮没在岁月洪流中,可十三年前“昆仑论剑”大会上,少年子弟们决战前的往事却仍历历在目。易水寒清晰记得自己和绯云一路过关斩将,终于在决赛中相遇。
他提出弃权,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绯云对手。绯云却不准,激励他说:“神?圣?平先生可在看着呢,你不能丢师门的脸子啊!水月公主第一次来天池,难道你想在她眼前丢丑?”
易水寒不吭声,眼中却闪过一线羞窘。
“小易,我知道你喜欢公主。她昨天可是一直在盯着你啊。可不瞒你说,我也喜欢她。好了,别露出叫人生气的窝囊相。小易,男子汉在心爱的女人面前不能当脓包啊!你要是还有半点骨气,就不能放弃啊。”
“可我从来也没赢过你!”年幼的易水寒几乎快哭出来了。他不想在公主面前丢丑,可他害怕与绯云交手,每一次的败北总让他的自尊倍受屈辱。他不恨绯云,甚至不能嫉妒他,身为师兄,绯云对他比亲弟弟更好,无论是精神上还是武技上,都对他毫无藏私。他们一起学艺。绯云但有所得,总会第一时间告诉他。他们一起修行,但凡遇到危险困苦,也都是绯云激励他支持他,更要命的是绯云还一直在影响着他,无论言行还是思想,绯云都如同一个巨大的熊熊燃烧的火炉,不但足以使自己精力充沛,还要把身边的人点燃。然而别人却不是他那样的百炼精钢材料,只会被烧成灰烬。
绯云总抱怨自己没有交朋友的天赋,易水寒却很清楚,不是他交不到朋友,而是周围的人跟不上他的节奏。绯云鹤立鸡群,余子哪有抬头的机会。鸡与鹤站在一处,岂非更是凸显出自家的矮丑?绯云不明白这个道理不要紧,可他不该揪住易水寒不放。易水寒知道自己天赋不如绯云,成就自然不如他,可绯云却拒绝承认这个现实。
“别说什么天赋!小易,世上没有天才这回事,只有思考思考再思考,勤奋勤奋再勤奋!你一定能超过我,只要你努力!好了,说到做到,你现在就去练一百次气剑斩!快啊,小易,人生最怕得过且过!打起精神来,跟我一起喊……心诚天下无难事!喊啊,大声,再大声!”
他就这样把自己用不掉的友谊与精力发泄到易水寒身上,易水寒却不明白自己为何非要半夜起来练剑。更不明白,为什么非要自欺欺人。
他根本不想超过绯云,可为什么绯云总要这么他呢?易水寒知道有句话是“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对绯云,他也有一句:“人之患在以己推人”。这位热心的师兄热中于把自以为正确的一切在易水寒身上推广,结果却把这唯一的朋友弄成了锁在小姐身边的丑丫头。
可如果易水寒稍微露出点这个意思,他就说:“人定胜天!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你凭什么不如我?再说泄气的话,你就不是男人!”
易水寒的个性就这么被绯云一点点磨掉,与他在一起,除了时刻反省事事不如他外,就是时时捡他的二手经验,把自己往“次品绯云”的方向改造。到头来,他成了人们眼中不值一提的“绯云跟班”,绯云则成了热心提携后起之秀的道德楷模。他在自我完善的道德修行过程中陶醉,却浑然不知自己野蛮的好心给易水寒带来多么大的伤害。
除了疲于奔命和自卑,易水寒一无所获。被人影响是很可怕的事。有才华的人,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他可以自称资质平庸,而常人一旦这样说,就真的是平庸了。易水寒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他怕受绯云左右,可又不甘心被他影响,他只好自强不息,直到有一天超过绯云。那之后,就可以自信的说:“不,绯云,你的法子不好,还是听我的罢!”
怀着这个狂想奋斗了九年,从六岁入师门习武直到五大剑派十年一度的“昆仑论剑”,他一直是“第二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想法也在改变,他对第二已经心满意足。“何必跟绯云争呢?他去追求他的武道好了,我宁可花点时间读读兵法和历史。”
当易水寒兴趣转移时,绯云立刻觉察到,并热心的跑来,激素施加他的影响。
“小易,读兵书是好事,不过,修行也不能搁下啊,扶桑人不就把武术也称为兵法嘛!精神、武道、兵法,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啊!既然你也终于对后者感兴趣,我也不能落后,一起来学习罢!小易,千万不可以让我这个后学者追上你啊!”
易水寒听了他的话,宛如当头挨了一棒,眼前一团漆黑。“你为什么非得扫我的兴不可?”沉默寡言的易水寒忍不住发火了。他只想一个人干自己喜欢的事而已,绯云却非要破坏他的心境。
“别这样说,小易,跟你一起学习,我的进步会更快。这些年,如果不是有你激励,我不可能获得现在的成就啊。”“所以你就强迫我一辈子做你的陪练?这样实在太自私了!”“你怎么能这样想?激励是相互的嘛!”
易水寒无语,他本能的发现,之所以他与绯云不平等,是因为这种竞争模式的生活并不适合他。而对绯云却是如鱼得水。当他想逃出这个游戏规则时,绯云却不允许。他没有坏心,可他一直在害人。
易水寒不知道这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生活要到何时为止,直到论剑大会进入决赛,一次意外闯进了他的生活……
决赛前天晚上,绯云与易水寒湖畔练剑。那晚夜色很好,麝月湖光交相辉映,水气流动,仿佛明月正播散脉脉冷香。就在这良辰美景下,绯云和易水寒看见有人从湖畔林中走来,那是个小女孩。她立在白桦林中,扶着树干,恬静的伫立着。白衣如雪,青丝长发垂肩。她在看他们练剑,可目光如此悠远,似乎在欣赏远山处的灯火。
易水寒看不清她的面貌,心想:“怕是什么幽灵!”一分神,绯云的长剑已经指住了咽喉。
“集中精力!小易,你发什么呆啊。”绯云迅速收剑,压低嗓音责怪他。
易水寒向树林那边望了望,她还在那儿。绯云背对着她,可易水寒清楚,他也看见她了。
“你也看见了,林子里有个女孩。”
“别管她!我们是来练剑的啊。”绯云压低嗓音说,同时,心不甘情不愿的冲树林那方点了下头,算是与那女孩打招呼。“你该不会怀疑她是鬼魂罢。”绯云又拉开了攻势。
易水寒并没还手,他突然感到很无聊,更多的是愤怒。他丢下剑,对绯云喊道:“够了!你到底想把这戏演给谁看!你早就看到那女孩了对吧?你知道她是今天早上跟平先生一道来访的水月公主,而且,你拉我到这儿练剑,不就是想接近她!”“小易,你在说什么啊?”绯云低音道,“我们不是来练剑的吗?管她是谁呢。”
“别狡辩了,绯云。”易水寒初次体验到看破他心机的快感,报复的欲望一发不可收拾。“我们是来练剑的——这话应该是你对自己说的罢。你想见那女孩,又要坚持自己定下的每晚练剑的混帐规矩,你不知如何是好,只有想出这条来天池练剑的妥协方法。而且,要拉上我才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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